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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规范项目立项、实施及竣工验收工作,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及相关活动,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在本县范围内,运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县级留成部分、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国有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专项资金,对农村田、水、路、林等实施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第三条建立县级“占补平衡”耕地储备制度。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将宜农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并纳入县级耕地储备库,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县级每年安排的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0亩。
第四条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选址立项、评审确定规划设计方案,指导监督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建立档案等工作;参与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
第五条县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项目预算安排,项目资金预算评审及确认,按进度拨付资金,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管资金使用;参与项目论证审定、计划报批、检查验收等。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立项
第六条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年度申报与审定制。项目申报原则上以整理项目为主,开发项目为辅。
第七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有关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县国土资源部门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八条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项目区须集中连片,具备农业生产配套条件。
(二)项目申报规模不低于500亩,新增耕地率原则上不低于30%。
(三)项目规划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九条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建设申请;
(二)项目摘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区规划图、项目区不小于1:5000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四)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五)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实施附着物迁占的承诺书。
第十条县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会同县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检查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核实项目区新增耕地率是否满足要求;会同县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组织评估论证,依据论证意见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对项目进行立项批复,纳入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对项目进行土地调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测量和规划设计。
第十一条项目规划设计应与路、水、林、田设计方案相结合,项目规划设计完成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规划设计方案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告,充分听取村(含居,下同)民委员会及群众意见。
公告结束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国土资源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预算书;
(二)项目区不小于1:2000比例尺的勘测定界图、项目区建筑物单体图,项目区规划图、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其他有关资料(如有关影像资料等)。
第十二条县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预算进行评审。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严格实行项目公告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制、廉政建设承诺制、经费审计制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县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与项目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严格管理。(其中县级“占补平衡”项目由县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委托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招投标结束后,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与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县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建立监理企业备选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监理企业纳入备选库进行管理,并从中随机抽取监理企业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理。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监理合同要求,对工程建设的资金、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实施控制,并承担监理责任。
县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建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估机制。对因弄虚作假、不按规范工序和标准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或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解除与施工企业施工合同,取消监理企业入库备选资格。
第十五条县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开发整理项目耕地的耕作层、平整度、水工建筑物、道路及生态林网等,应当符合有关标准。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可以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者返修。
第四章土地权属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前应明确土地权属关系,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编制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征求有关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意见后,报县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当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十七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整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土地权属调整后,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九条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县级留成部分、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国有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专项资金。其中“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资金为收缴的耕地开垦费;县级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资金为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县级留成部分、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及国有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
第二十条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按土地整理规模投资,原则上每亩投资不超过2000元。
第二十一条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应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第二十二条项目资金实行预决算制度。每年初,县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根据土地专项资金收入情况和财政预算编制要求,编报本年度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用款申请,报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后,下达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原项目预算申报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项目资金实行申请拨款制度。按照“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先审后批、追踪问效”的原则,资金拨付必须控制在项目预算范围内。不办理无计划、无预算、无申请的拨款。
第二十四条项目资金申请拨款程序。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预算及工程施工进度,按照用款计划编报用款申请,持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报告,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批。县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项目资金直拨施工单位。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和项目进度分期分批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启动时,县财政按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30%拨付启动资金,项目验收前拨付到位项目资金总额的70%,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到位。
第二十六条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实施、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前期工作费、拆迁补偿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具体使用范围和列支标准按照《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9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应进行全成本核算。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建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无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投资,支付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赞助和捐赠支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用项目资金购置专用设备的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项目竣工后,购置的设备应与项目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签订设备移交管护协议。
第六章项目验收管理
第二十八条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提交县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决算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资金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竣工申请,组织开展项目竣工初验。
第三十条项目竣工初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执行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配套与使用情况、土地使用管理与工程管护措施、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
第三十一条竣工初验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由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并接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质询;
(二)实地查验工程建设、新增耕地和土地权属调整等情况,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并按照规划设计,随机抽查各类建设内容,抽查比率不低于60%;
(三)查阅项目有关资料;
(四)核实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反馈项目竣工初验情况。
第三十二条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县财政部门初验合格的项目,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终验申请。
第三十三条申请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
(四)工程决算与审计报告、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五)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土地开发整理后不小于1:2000比例尺的地形图;
(六)项目竣工后期管护措施等资料;
(七)土地统计台账变更情况说明;
(八)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等资料;
(九)竣工验收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四条在项目竣工验收中如发现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中止验收,并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七章后期管理
第三十六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暂行办法》(广政办发〔〕57号)的规定,及时将土地、有关设施、林木移交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
第三十七条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当建立后期管理和维护制度,成立专门的管护队伍,对开发整理的土地和工程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土地的有效使用、工程设施正常运转和林木成活。
第三十八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要严格加以保护,并不断提高质量,符合条件的,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新增耕地与其它农用地应及时加以利用,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财政部门、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资金使用效果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挪用工程款、长期滞留资金和预决算及合同管理混乱等问题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第四十条项目竣工半年内,施工单位未组织决算编报和提出验收申请的,今后不再安排承担我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四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县财政部门、县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第四十二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完整、准确、真实的反映和记录项目情况。
第四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成果有关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从项目申报到验收通过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九章附则
【关键词】土地整理;规划设计; CAD;Excel
目前,土地整治项目规划与设计工作辅助软件较多,通常依据各作业单位的习惯或者技术水平或者采用Autodesk公司的CAD系统,或者Arcgis、Mapgis等较GIS系统,现有的商业系统各有优势,比如CAD系统在辅助制图方面非常灵活强大,但对于空间运算和分析及属性管理相对较弱,GIS系统一般对于空间分析能力较强,但在辅助制图方面能力欠缺,缺乏灵活性,且GIS系统对于数据的质量要求较高,进入GIS系统的数据必须经过规范化,同时商业GIS系统一般有自己定义的格式,与CAD数据交换存在一定的障碍。土地整治项目规划不仅仅是制图的问题,还涉及许多图形关联的数据,数据还要进行分析汇总,再反馈于规划图形中,并且该过程可能是多次,因此往往完成一个规划设计需要使用数种软件,基础数据往复不停转化,浪费大量宝贵的时间。本文旨在综合利用现有通用平台的基础上,尝试通过二次开发实现一种土地整治辅助规划系统,以提高规划编制的效率。
1 系统框架
Autodesk公司的CAD系统(以下简称“CAD”)经历了数十年之久,演化出了十几种版本,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国土、规划、水利、机械、制造等行业,优点是简单易学,灵活开放,但该系统仅仅是一个通用制图平台,只提供了基础几何对象构建和图形渲染,而对于规划设计来说还缺少专业的功能和更高级的空间运算。微软的Excel俗称电子表格,是一种功能强大的简易数据库,内置大量功能函数和计算模型,简单易用,同时也具有灵活的二次开发接口。针对目前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中土地整治规划的工作特点,将CAD和Excel综合结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即可解决土地整治规划中的图形和数据计算的问题。但如何综合两种软件是一道难题,好在CAD系统和Excel系统都支持Microsoft的ActiveX技术规范,即:CAD系统和Excel系统都提供了ActiveX Automation对象模型,差别只在于对象内的不同,也就是说在通用的IDE里面只要我们知道了CAD和Excel系统模型的调用方法和对象细节,我们就可以同时操作CAD和Excel里面的内容,这样就可以实现CAD和Excel系统的交互使用,而不用来回切换和导入导出数据,这点非常重要,是我们这一系统的关键和基础。
系统框架如下图所示:
CAD系统缺少空间运算功能,系统建立之前,还需要构建土地整治规划中常用的空间算法模块如:三角网构建、方格网构建、几何对象逻辑运算(点线面的求交、求差、求并)等,以便于土方计算、调配、纵断面绘制等功能的实现。元数据主要用来存储规划过程中数据说明的,需要提前设计模版,主要内容有:制图坐标系、制图时间、制图人、编制单位、规划阶段等;数据模版主要为规划成果数据展示提供框架,可以提前设计好,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模版、规划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模版、计价清单模版、工程量模版、高程数据库等,元数据和表格模版均存储于EXCEL文件数据库中。
2系统运行基础搭建
本系统以CAD和Excel两种软件为基础,利用Visual Basic IDE作为集成环境进行系统搭建,CAD系统负责图形处理、展示等,Excel负责基础数据存储(元数据、模版数据)、数据计算、规划成果数据输出等(如图1)。
3系统功能模块
依据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工作的特点以及相关行业标准,构建了地形图处理模块、规划图编制模块、统计量算模块、标注模块、断面绘制模块、土方计算模块、清单编制模块(如图2)。
3.1地形图处理
地形图是规划的基础,是原始地理信息的来源,后期规划分析编制中需要对地形信息进行分析运算,那么地形信息的识别和采集存储是必要的,因此在该模块中主要提供了高程识别、等高线识别、坎线识别等功能,通过这些功能可以将原始地形图转化为地形数据库,便于后期的地形分析和应用。
3.2 规划图编制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中工程布局是项目最终实施的依据,也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内容,在该模块中,主要提供了规划工程绘制、条田生成等功能,规划工程绘制功能主要保证了绘制同一类工程时,按既定的图层和样式进行绘制,避免传统作业下,不停的调整绘制实体的样式和图层,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条田生成功能,主要是在沟渠路等线状工程布置完成的情况下,可自动生成条田界线,便于后期面积计算和土方计算等工作。同时该模块还提供了图幅整饰和图框生成两个功能,为成图和出图提供便利。
3.3 统计量算和标注
该模块主要对于规划布局后形成的规划图,进行各类工程数量和类型的统计,以便于下一阶段的单项工程设计和预算,主要为:点状工程统计(桥、涵、闸等),一般统计个数,型号;线状工程统计(路、沟、渠等),一般统计长度、型号;面状工程统计(平整等),主要统计面积。统计量算过程中一般会调用标注模块中的空间排序功能,会对统计过的实体赋予一个空间顺序号,便于图上标注顺序与统计顺序的一致,确保图表一致。标注功能,主要是对规划布设的工程按类别和排序后编号进行图上标示,以便于后期工程实施及目视识别。
3.4 纵断面绘制
主要提供了各种工程施工纵断面绘制的功能,对于线状工程来讲,纵断面是指导施工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规划设计时必须要确定的设计成果,该阶段的工作也是设计工作中最繁重的,需要设计人员不停的试算和校核。该模块不仅能提供绘制自然断面的功能,还能提供设计断面自动计算优化等功能,大大减轻了设计人员的工作强度,减少了工作时间。
3.5 土方量计算
土方计算虽然繁杂,但对于土方计算的算法研究已经相当成熟,本模块集成了目前通用的散点法、三角网法、方格网法、断面法四种比较成熟的方法,提供了单个田块土方计算和批量土方计算,彻底解决了大面积土地整治过程中土方计算的难题。
3.6 工程清单编制
该模块的基础在于一个建立好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划分的子目库,通过对土地整治常用工程类型及施工方法的梳理,建立到工序的工程类型划分数据库,该数据库存储在excel表中,通过OLE技术,在规划工程布局完成后可依据工程布局的类型、数量等生成初步的工程量清单,当然该清单只是初步的,还需要依据单项工程详细设计进行细节调整,才能与最终的设计内容相一致,据此编制的预算才准确。经调整修改后的清单可以通过导出功能,直接转换成xls、dbf文件等常用格式,便于进入其他预算软件系统,节省了大量的预算编制时间。
4系统实现及应用
依据上述框架及功能设计,利用vb6.0编写基础算法以及调用各类CAD、Excel电子表格的对象,实现这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中的常用功能,为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编制是提供一项工具。
在安徽省某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中,总建设规模为1239.1560公顷,预计总投资为4019.80万元,初步确定规划方案中,规划平整田块230块,规划新建修复各类沟渠195条,水工及交叉建筑物542座,道路99条,传统作业模式下,平整田块土方量计算、沟渠路长度统计、沟渠路纵断面绘制需要2-3名规划员至少两个星期的时间,而且极易错漏,利用本系统只要一名规划员,2-3天即可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基本不会错漏,极大减轻了规划设计工作的强度,提高了精度。
5、结语
通过多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编制的实际应用,发现该系统运行的基础环境简单,无需复杂的硬件及软件支持;系统设计贴合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工作的实际操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能简化工作中的重复操作,节约规划设计人员的时间,让规划设计人员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规划设计方案上,大大提高了规划设计成果的精度。但该系统对于土地整治工作中单项工程辅助设计内容考虑尚少,是今后完善该系统的一个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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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信华. 数字化土方量计算技术[J]. 福建信息技术教育,2007,(4):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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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吕开云.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的内容深度研究[J]. 东华理工学院学报,2006,4(29):361-364
关键词:土地整治;全过程;绩效评价;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湖北省浠水县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09-2073-07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持续快速推进,保发展与保耕地的“双保”压力已迫使土地整治成为当前保障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以及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从2001年以来,经过各地各部门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推进和不断发展,中国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新增耕地276.13万hm2,2006年以来复垦还耕面积9.87万hm2,“十一五”时期建成高质量基本农田1 066.67万hm2[1]。随着土地整治事业的不断推进,今后中国土地整治项目数量和投资仍然会持续大量增长。《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也于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对土地整治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规划布局。
近年来,中国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逐渐成为国家财政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2002年建立了“中央本级项目预算绩效考评制度”。2004年颁布了《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共项目绩效水平的考核开始成为中央政府制定公共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随着公共部门绩效评价发展的成熟和中国公共财政改革的推进,作为重要公共投资项目之一的土地整治项目的绩效评价理所应当地成为公共财政改革和公共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2]。
现有的土地整理绩效评价研究主要是侧重整治后结果的绩效,虽然项目完成后结果的绩效评价决定了其成功度,但无法反映项目实施各环节绩效高低,而项目最终的绩效水平实际是各阶段绩效水平的累计体现,各环节优劣将直接影响项目最终的总体绩效水平。因此,土地整治项目全过程的绩效考核与评价,对项目绩效的改善与提高更具现实指导意义。基于此,本研究对土地整治项目可研与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成效、后期管护等予以全面分析,形成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找寻土地整治项目各阶段绩效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土地整治项目绩效的改善和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1 研究区概况及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项目区为浠水县巴河镇,位于东经114°59′-115°38′,北纬30°12′-30°49′、。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冬季低温少雨,秋季凉爽干燥,春夏季湿润多雨,一年四季分明。巴河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涉及25个行政村,地域面积71.44 km2,设项目区总面积5 920.576 hm2,其中建设面积3 327.69 hm2。
项目建设总投资规模为9 805万元。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五大工程分别是:土地平整完成830.31 hm2;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斗渠145条、排灌沟180 586.31m、农沟53 408.62 m、人行桥30座、机耕桥9座、泵站9座、清淤570 052.48 m3、坑塘整治168口;田间道路工程中新建田间道73 201.89 m、修复田间道25 938.86 m、生产路203 676.38 m、人行桥29座、水泥路25 184 m;村庄整治完成修复村庄道路4 471 m、打桩6 696.5 m;防护林建设种植扁柏13 964棵。
1.2 研究方法
运用层次分析法将土地整治项目分成可研与规划设计、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后期管护等层次,运用递阶层次结构理论,使各因素相关关系系统化,从而将问题分析归结为最低层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最高层目标的优劣次序问题,运用1-9标度值法确定各层次因素的权重。构建的土地整治全过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模糊综合评价法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将其应用于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评价,可以有效评价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所带来的各方面影响,使评价更具科学性与针对性。在确定了评价因素、评价等级和各评价指标的权重等的基础上,构建隶属度矩阵描述各因素及因子的模糊界限,确定算子,构造多层次模糊综合评判矩阵,通过数学表达式B=A×R计算评价结果,最终确定评价对象所属等级[3-9]。
1.2.1 土地整治全过程绩效评价隶属度矩阵的构建 对于浠水县土地整治项目全过程的绩效评价的评价标准等级共分为5个级别,即V={V,V1,V2,V3,V4}={A,B+,B,C+,C}。各评价指标因子的隶属度见表2。
根据表2,可以构建土地整治全过程各评价指标的隶属度矩阵:
设可研与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后期管护所对应的指标
隶属度矩阵分别为:R1、R2、R3、R4、R5,则有:
R1=0.8 0.2 0 0 00.7 0.3 0 0 00 0.9 0.1 0 00 0 0.1 0.9 00.8 0.1 0.1 0 00.8 0.2 0 0 00 0 0.7 0.3 00 0.6 0.4 0 0R2=0.2 0.8 0 0 00.3 0.7 0 0 00.3 0.4 0.3 0 00.1 0.5 0.4 0 00.4 0.6 0 0 00.5 0.4 0.1 0 00.9 0.1 0 0 00.6 0.3 0.1 0 00.7 0.3 0 0 0
R3=0.5 0.3 0.2 0 00.7 0.2 0.1 0 00.55 0.4 0.05 0 00.6 0.35 0.15 0 00.6 0.3 0.1 0 00.65 0.35 0 0 00.6 0.3 0.1 0 0R4=0.4 0.4 0.2 0 00.5 0.35 0.15 0 00.6 0.3 0.1 0 00.5 0.3 0.2 0 00.5 0.4 0.1 0 00.6 0.35 0.05 0 00.7 0.15 0.15 0 00.6 0.4 0 0 0
R5=0 0 0.4 0.6 00 0.2 0.35 0.45 00 0.3 0.5 0.2 0
3 结果与分析
3.2 土地整治全过程绩效总体评价
B=A×R
=[0.137 7,0.151 3,0.477 2,0.139 8,0.094 0]
×0.43 0.39 0.13 0.05 00.43 0.49 0.08 0 00.61 0.31 0.08 0 00.55 0.34 0.11 0 00 0.09 0.42 0.49 0=[0.50,0.33,0.12,0.05,0]
根据隶属度最大原则,该地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评价结果为“A”。
3.3 评价结果分值转换
为了使评价结果更为直观,引入评价结果分值转换表,将模糊综合评价的等级转换为具体分值(表3)。
将分值记作T=[100,80,60,45,30]
则各指标的分值计算公式应为:S=T×B
设“可研与规划设计”分值为S1,“项目实施”分值为S2,“项目管理”分值为S3,“项目实施成效”分值为S4,“项目后期管护”分值为S5,项目总体绩效分值为S。
1)“可研与规划设计”的分值测算:
S1=B1×T=[0.43,0.39,0.13,0.05,0]×10080604530=84.25
2)“项目实施”的分值测算:
S2=B2×T=[0.43,0.49,0.08,0,0]×10080604530=87.00
3)“项目管理”的分值测算:
S3=B3×T=[0.61,0.31,0.08,0,0]×10080604530=89.60
4)“项目实施成效”的分值测算:
S4=B4×T=[0.55,0.34,0.11,0,0]×10080604530=88.80
5)“项目后期管护”的分值测算:
S5=B5×T=[0,0.09,0.42,0.49,0]×10080604530=54.45
土地整治全过程总体绩效分值为:
S=B×T=[0.5,0.33,0.12,0.05,0]×10080604530=85.85
3.4 评价结果分析
3.4.1 可研与规划设计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可研与规划设计”评价结果为“A”等,对应分值为84.25分,略低于项目总体绩效分值1.6分。说明在项目的可研与规划设计里,目标科学性、决策依据、组织领导、公众参与情况、规划设计规范性、设计方案可选性、重复设计情况、目标可考核性等方面是达到了“优”等要求的。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由于多次征求了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意见,以及镇、村意见,与镇村发展规划和部门规划相衔接,所以项目的工程布局和设计方案都比较合理。预算编制执行《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2005年),材料价格信息采用造价信息与当地实际材料价相结合,符合当地实际。但是,由于该项目在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阶段,时间紧,项目面积大,审批实施战线长,随着农户要求的提高,导致一些工程不符合实际,项目区群众有不同意见,当地政府、村组干部和村民多次要求调整变更部分工程项目。所以在不影响项目发挥整体效益的情况下,调整了工程量。因此,项目在前期的项目设计方面还有不足,还有一定提升空间,前期的准备工作应该进一步加强,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的公众参与度还应加强,以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工作。
3.4.2 项目实施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实施”评价结果为“B+”,说明在项目招标、工程监理和管理机构情况、制度健全性、工程管护、项目档案管理、资金拨付进度、项目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手续完备性、资金支出合规性和会计管理规范性9个方面达到“优”等。
浠水县巴河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高产农田建设战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项目申报遵循选址、征求镇村及村民意见,可行性研究、部门同意、专家评审、立项批复等程序,项目选址及规划方案切合客观实际,建设规模、新增耕地等目标明确细化,以“绿色生态”为规划设计理念,以服务项目区农户为主要准则,项目目标设计是合理的,但由于项目区地形地貌属于丘陵,只有基本农田地势较为平坦,所以土地整治的难度相对较大,需要建设的工程较多,需要的资金投入也就相应较高,然而国家对于资金的投入是有限度的,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设法拓宽资金来源和渠道,从而加强项目的资金投入,进一步降低投入产出比,增加耕地净收益。
3.4.3 项目管理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管理”评价结果为“A”等,说明在工程实施进度、土地平整程度及耕作层厚度、灌排保证率、新增耕地率、田间道路通达度、灌渠硬化程度、项目完成质量等方面均达到了“优”等要求。
项目的承担单位为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土地整理中心即项目法人,组建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办公室,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巴河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现场的全面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等五项基本制度,同时还制订了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廉政廉洁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报告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等八项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土地例会制、变更审批程序、计量验收程序、资金拨付程序等相关程序。项目在批准的年限内实施完毕,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达到设计要求,档案资料齐全,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符合相关规定。虽然施工期间由于规划设计变更以及气候等不确定因素干扰,使得项目预算有所调整,施工工期有所加长,但是从整体上来看,项目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3.4.4 项目实施成效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实施成效”评价结果为“A”等。说明在群众满意率、防护林保护耕地面积、新增防护林面积、年新增纯收入、土地利用率增量、土地整治面积提高率、粮食产量水平、人均耕地面积增幅等方面是达到了“优”等要求的。
在经济效益方面,项目新增耕地可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收入。社会效益方面,由于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项目区人多地少的矛盾,增加了项目区机械化生产的便捷度,同时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土地权属纠纷的减少更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和谐以及缩小城乡差距。生态效益方面,通过实施生态工程,可防止洪涝灾害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配套完善的沟、渠、路、林不仅可以排洪还可以有效固结土壤。
3.4.5 项目后期管护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后期管护"评价结果为“C+”等。说明在项目完成后,各方面对项目的工程保护率、后期人员调配使用方面和整体资金情况的维护效果一般。
项目在工程后期管护方面制定了方案、签署了协议,措施落实情况好。项目竣工后,项目领导班子继续强化了项目后续经营管理,项目业主及时就土地权属、新增耕地面积、农业基础设施等与土地使用者办理移交使用手续。
不过,评价结果也表明该项目在后期管护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首先,在土地整治工程后期巴河镇人民政府虽然建立了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但是与前期项目达到成效相比,加强日常管理的效果不明显;负责后期管护的农业部门监督指导了改善土壤质量、推广高优农业、以及现代农业生产几方面,对于工程保护方面的措施做得不到位。
3.4.6 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模糊综合评价,“项目总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等,对应分值处于高得分水平。说明项目工程投入使用后,能够充分发挥土地整治潜力,增加有效新增耕地面积,“田、水、路、林、村”得到了合理规划和有效整治,提高了项目区土壤肥力、土地利用率以及粮食产量水平,方便了项目区的生产与生活。
综合以上六个方面的分析,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生态效益是明显的,经济效益按农业项目标准是显著的。达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符合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的目标[10-16]。
4 结论
以浠水县土地整治项目为例进行实证研究,从可研与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成效和项目后期管护五个方面,选取了共35个评价指标因子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研究。
为针对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研究从项目初期开始进行绩效评价,一直到项目结束后的后期管理逐一进行绩效评价。从整体上看,全过程的绩效评价有诸多益处,因从项目设计阶段开始对工程进行绩效评价,使得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对项目有了很全面的把握,加强了对项目的全程跟踪管理,可以更快地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很好地确保了项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经过实例研究,可以看出在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的时候,一定要突出过程,避免评价结果产生偏差,做到过程与结果并重,把提高土地整治效益,落实到土地治理的各个环节上,更好地发挥绩效评价在土地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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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通过改造北大街沿街旧建筑物外立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完善沿街公共设施以及改造绿地广场,使北大街整体环境和谐美观,彰显我市古城风貌,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范围
按照《市北大街综合整治规划》的要求,北大街专项综合整治的范围为:
(一)对沿街年以前已建成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破旧建筑物进行外立面改造,并实施夜景照明。(共15个项目,21个单位工程,详见附表)。
(二)对沿街年后新建建筑进行附属设施、广告牌匾整治,并实施夜景照明。
(三)对沿街公共设施,包括公交站牌、路牌、道路交通标志、公厕、果皮箱及电力、电信设施等进行完善和规范。
(四)对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实施改造;结合地铁2号线出入口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西五路南广场改造建设。
(五)加快未建工程的实施和烂尾楼的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北大街综合整治的工作力度,确保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北大街综合整治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协调、指导、督促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责任分工。
市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能,完成相应工作。
1.市建委:负责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核定政府投资,协调处理烂尾楼。
2.市规划局:负责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并按照综合整治规划进行具体项目规划的审批;对未建和在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重新审定;负责组织完成有关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年前建成的15个旧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户外广告牌匾的尺度、风格和位置,沿街雕塑、小品,市政、环卫(包括公厕)、公共设施布点等;确认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和颜色。
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
4.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完成北大街沿线市政设施的整治改造,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广告牌匾整治工作。
5.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结合地铁出入口规划,完成各广场绿地的施工图设计,分步实施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和西五路南广场,负责沿街公厕的施工图设计及实施。
6.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辖区内旧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和其它综合整治工作。
7.市民政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北大街沿线路牌整治。
8.市交管支队: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道路交通标志整治。
9.市公交总公司: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公交站牌整治。
10.市电信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电信设施整治。
11.供电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供电设施整治。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沿街闲置土地的处置。对长期闲置的开发用地,坚决依法收回拍卖或配合法院实施拍卖,拍卖的土地应在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13.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加快办理北门内广场用地的拆迁许可,协调解决拆迁中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走访沿线各单位,下发整治通知。办公室以书面方式向沿线单位告知这次综合整治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发放改造方案图。说明市政府实施北大街综合整治的目的、时间、具体改造内容等。
2.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月中旬,市政府召集相关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北大街沿线单位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调动沿街单位及群众积极参与,为北大街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3.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月底前收集辖区内旧建筑物(见附表)竣工图,交市规划局用于组织外立面改造设计。
4.完成施工图设计。各有关单位月日前完成各综合整治和部分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月日前完成所有立面改造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
5.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政府投资的改造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实施阶段。
1.年1月20日前完成沿街门店牌匾和沿街户外广告的整治。年月底前完成沿街附属市政公共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北门里广场的拆迁准备工作。
2.年8月底前完成沿街15个项目的立面改造、全街建筑的夜景照明和西华门东、西广场以及北门里广场改造工作。
3.年6月底前收回长期闲置土地,并公开出让。
4.西五路南广场结合地铁2号线建设,分步实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
新城区、莲湖区政府在综合整治工程完工后,要牵头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广告牌匾乱设乱搭等问题再出现,持续保持北大街整洁统一、具有古城特色的和谐环境。
五、资金筹集和使用
(一)市政公共部分资金。
广场绿地、公共建筑的夜景照明、沿街雕塑、小品、道路交通标志、路牌等由政府承担的改造资金列入城建投资计划,由市建委统筹安排拨付。果皮箱设置资金由相关区政府筹集。
(二)外立面改造资金。
1.外立面改造资金原则上由沿线产权单位自筹解决。沿线建设单位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按照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期限,自行组织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对改造资金确有困难的亏损单位,外立面改造资金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资金由市建委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改造。
(三)广告牌匾整治和夜景照明所需资金由经营单位和产权单位自筹。
(四)公交站牌及候车亭整治所需资金由市公交总公司解决;电话亭所需资金由市电信局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北大街综合整治对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在综合整治工作中,相关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加入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进驻北大街现场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采用新闻报道、现场展示等方式加强对这次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深入细致地联系沟通沿线相关单位,取得市民、特别是北大街沿途单位对这次综合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三)沿线单位要正确认识,积极配合。北大街位于城市中心区,商业气氛浓厚,本次综合整治在施工期间对其商业经营将会带来短期影响。各沿线单位,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单位应以大局为重,考虑长远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一、充分认识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有效推进“三农”发展和城镇化的现实可靠的载体和抓手;是改变农村土地利用粗放状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认识土地综合整治的地位和作用,抓好土地综合整治中建设用地复耕和节约集约用地两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把握土地综合整治基本要求和原则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要严格按照建新与拆旧相对应的规定,合理确定拆旧复耕规模和建新区建设用地规模,做到等面积、一次性挂钩。严格按照批准的增减挂钩指标规模实施,确保建新用地不突破批准的规模和下达的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应优先保证搬迁农民的新居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发展用地,确有节余的,可挂钩至城镇建设或工业区建设。
项目的编制与实施须遵循“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镇(街道)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统筹分析土地利用空间资源和资金保障等相关因素,科学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模与实施时序,确保土地综合整治依法有序进行。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土地综合整治要与同步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相协调,与新农村建设、社区管理、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等相配套。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定拆旧范围和安置方式,合理控制安置用地规模,从紧控制公共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城镇规划区内的安置点提倡以公寓式安置为主要形式,努力提升项目的节地率。
三、整合优化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保障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由各镇(街道)筹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应与村庄整治、河道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联网公路、农村电气化工程等项目有机整合,提升资金的使用效应。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归镇(街道)自用,供地时免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等规费,所得收益全额返还各镇(街道),用于土地综合整治资金平衡。
市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根据节地率,按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量给予奖励,节地率在30%以下的,给予每亩20万元的奖励;节地率在30%以上的,给予每亩23万元的奖励。对整治中农村建设用地复耕后建成的标准农田给予每亩5000元的奖励,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在项目验收入库并报部备案后结算。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各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启动资金不足时,可申请预支以奖代补资金,预支的资金不得超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的节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40%。每年年底市政府组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优先安排节余指标使用量和下年度以奖代补资金预拨额度,镇(街道)也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要求提前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可再次申请预支以奖代补资金。
对2009年和2010年已批准立项的18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根据项目实施现状,节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多的项目,可选用本政策,节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少或没有节余的项目,资金补助政策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按复垦新增耕地面积每亩给予9.5万元补助,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时,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规费。
四、合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市政府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工作目标考核,每季度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以奖代补资金拨付,节余指标优先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市政府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奖励机制,根据复耕情况给予镇(街道)每亩1500元的奖励,超额完成任务部分再追加每亩1500元,奖励主要用于嘉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有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