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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部分实验仍存在着灌注式、机械式的教学方法,教师牵着学生的思维走,实验方案、实验步骤等都由教师确定;实验内容大部分是验证性的实验,缺乏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验方法缺乏创新性,基本是机械模仿;实验过程中学生一般只是机械重复,缺乏积极主动的思维及创新。这种实验模式缺乏对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培养。如何改变这些弊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内容及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提高实验室开放率,使实验教学与管理更加适应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
二、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安全工程专业实验教学改革与实践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2010年增设了安全工程本科专业,在专业开办之初就建立了专业实验室,包括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瓦斯防治、安全人机工程、矿井仿真模型等实验室;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对安全工程专业实验条件的建设,使安全工程专业实验室拥有较为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设施。实验教学是大学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至关重要。学院一直坚持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通过改革和实践,实验教学在培养和提高安全工程专业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保证实验教学时数及质量
在安全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总学分始终保持在25%以上,为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提供了时间保障,同时也为实践教学改革创造了条件;此外,我们还不断加强实验教学的过程监控,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和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培养。
(二)实验教学及管理模式改革
根据我校安全工程学科专业方向、师资队伍及实验室的建设情况等,对安全工程专业实验室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改革,按照实验设备的功能属性将实验室分成三个研究分室,再依据教师的个人研究方向把他们分配到相应的研究分室中,既承担本分室实验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又承担学生在本分室的实验指导。教师既是授课教师,又是实验教师。各实验分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适当调整学生实验时间,并且可以开设课程以外的综合性实验,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实现学生业余时间下实验室,达到实验室的充分利用。通过改革,实验室与教研室相互协调,加强了实验室与教研室及任课教师之间的联系,使实验与理论教学更好地交叉与互补。
(三)实验教学内容改革
从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出发,实验教学的类型不能停留在验证性实验的水平上,而应根据学生能力实行分层次教学。既要有基础性实验的训练,也要有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综合运用知识、创新等适应工程实践能力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经过前两年对安全工程专业开设的专业实验进行筛选优化,逐步减少了验证性实验,增加了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内容和方法,初步形成了“基础实验———综合实验———设计实验”三个层次的实验体系。目前,基础性实验已经减少到40%以内,更多地安排了如瓦斯放散初速度测定、高压容量法吸附测定、煤层瓦斯含量测定、矿井(巷道)通风阻力测定等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
(四)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深入实验室
为了使学生能够接触到安全学科的新技术、新成果,拓宽视野,学院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申请创新基金等多种形式开展科研活动,与教师一起深入到实验中来。老师结合自己的科学研究方向及课题,将课题中与实践联系紧密且有一定难度的实验项目交给学生,学生运用自己所学专业理论知识,通过查阅资料和讨论,自己确定实验方案并组织实施,从而掌握具体实验的设计思路,提高动手、分析解决问题及科学研究能力。
(五)实验室开放展望
开放实验室是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实验室功能的有效措施。开发实验室给了学生自由选择的空间,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在自己感兴趣的方面向纵深发展,从而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2014年,在综合考虑了实验室已有条件、人员配备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将实验室的研究领域、方向及成果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增加学生对开发实验的了解和兴趣;制定对本科生开放的年度开放计划、实践内容和规章制度。每年指定专门教师或科研人员负责和开展本科生科研实践活动,设计适合于本科生从事的科学实践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结束语
1.开展实验室与教研室(双室)融合性教学模式改革,实行双师制(教师实行授课教师与实验教师的双重身份),使实验室与教研室及任课教师加强联系,使实验与理论教学更好地交叉与互补。
2.结合课程更新实验内容,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初步形成了“基础实验———综合实验———设计实验”三个层次的实验体系,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在安全相关系统中,如何解决随机硬件失效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可采取以下6种方法:
第一,使用带有可靠性数据的零件、部件、组件构建安全相关系统。目前,市场上已经有安全组件可供选购,如安全PLC(安全可编程系统,指的是在自身或元器件或执行机构出现故障时,依然能正确响应并及时切断输出的可编程系统)、安全控制器、安全的现场总线(安全的工业通信网络)等。
第二,采用冗余设计。这里的冗余,仅是指零部件能力使用方面的冗余,比如只使用其2/3的能力。
第三,提高系统的故障裕度。使用故障裕度方法的限制是,故障裕度的提高仅能使安全完整性提高一个等级。
第四,提高诊断覆盖率。应将安全相关系统尽可能设计成能发现自身问题的系统。
第五,提高检验测试频率。检验测试是一种周期性测试,用以检测安全相关系统中危险的、隐藏的失效,以使其通过维修,把系统复原到正常状态。
检验测试的有效性,取决于失效覆盖和修理的有效性。在实践中,除了低复杂性“E/E/PE(提升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外,100%的隐藏失效的探测很难达到,但探测100%的隐藏失效应该是一个目标。至少,所有要执行的安全功能,应按“E/E/PE”安全相关系统的要求进行检查。如果使用分离通道,则应对每个通道分别进行检验测试。对于复杂的原理,应进行分析,以证明未被检验测试出的隐藏危险失效的可能性,在“E/E/PE”安全相关系统整体生命周期期间可忽略不计。
检验测试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在此时间内“E/E/PE”安全相关系统可能被部分或全部约束。仅当在此时间内EUC关闭,或“E/E/PE”安全相关系统在测试时,仍保持在要求运行的能力时,检验测试持续时间可以不计。
在检验测试期间,“E/E/PE”安全相关系统可能部分或全部不能响应要求。平均修复时间对于SIL的计算,仅在修复时EUC关闭,或使用其他同样有效的风险措施来代替时可以忽略。
检验测试是安全相关系统在服役期内,使用及维护的重要步骤。如果实施周期性测试,就特定安全功能而言,安全相关系统的PFD会显示成一种锯齿波形,在一个大的概率范围内,从刚经过一次测试后的低点,到下次测试前的最大值。也就是说,安全相关系统的失效率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坏,经过检验测试后,可以回到原有水平或接近原有水平。由此可见,检验测试是安全相关系统能够保障安全的重要环节。
如以下某企业曾发生过的一个事故案例,即可说明检验测试的重要性。该企业一个盛满钢水的钢包从轨道尽头滑出,正在交接班的近30名工人顷刻遇难。钢包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到达轨道尽头的,但也存在一定的小概率。也就是说,钢包到达轨道尽头是一种小概率事件,但一旦发生则危害极大。所以,从风险评估的角度,这属于不可容忍的风险。为降低风险,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企业之前已经在接近轨道尽头处安装了一个安全相关系统,该系统的作用是,一旦钢包碰到这个系统,就会产生一个阻止的动作,防止钢包滑出轨道。但由于没有认真进行检验测试,系统已经失效了,并且未被发现,所以酿成惨剧。由此可明显看出,该安全相关系统是典型的安全相关防护系统。安全相关防护系统的特点是,平时是不起作用的,只有被保护对象提出要求时才产生动作,而被保护对象提出要求这一事件本身就是小概率事件,比如一年仅一次甚至几年才一次,在此期间,如果安全相关系统失效了,又不进行周期性的检验测试,这种隐患就无法被发现。
很多人以为,为了安全,我已经装备了安全相关系统,这样就万事大吉了,要知道,安全是一定要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
提高检验测试频率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SIL的水准,即提高目标失效量。目标失效量就是安全完整性要求要达到的,危险模式失效的概率目标,规定为下列两种之一:一是安全功能在要求发挥作用时,危险失效的平均概率(对于低要求操作模式);二是危险失效的平均概率(对于高要求或连续操作模式)。但检验测试频率的提高,会受到使用的限制。如我们开车,现在的规定是新车每两年进行1次检验测试,我们可以接受;旧车每年进行两次,我们就会觉得很烦,宁可换台新的。在企业中,实际上往往把检验测试与设备大修安排在一起。
第六,积累使用的经验和数据。这一条虽然是安全相关系统的普遍基础,但是在现版的国家标准中,是对SIL4级安全相关系统专门提出的。现版国家标准的要求是,仅当满足条件一或同时满足条件二和三时,才能允许由一个具有安全完整性等级4的单一“E/E/PE”安全相关系统,构成一个体系结构。
条件一:通过结合适当的分析方法和测试,已经用实例清楚地说明,确实能够达到安全相关系统所声明的目标安全完整性失效量。
条件二:构成安全相关系统的组件,已经具有了广泛的操作经验;并且这些操作经验是在相同的环境,以及复杂性程度可比拟的一个系统中获得的。
条件三:具有足够多的,从“E/E/PE”安全相关系统的组件中获得的硬件失效数据,从而对所声明的硬件安全完整性目标失效量的至信度是足够的。这些数据获得的环境、应用和复杂程度,应与建议使用的环境、应用和复杂程度相似。
此处,对必须要实际使用数据支持的要求,有个理论上的变迁过程。“IEC61508”国际标准出台前,对安全产品有个习惯的要求,就是安全产品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有足够的数据证明是可行的才可使用。这种做法的好处是严谨、可靠,但问题是这样的机制使得新产品、新技术很难进入安全领域,因为新的东西往往没有实践数据。这很像现在的大学生找工作,单位一般都要求有工作经验,但刚毕业的大学生往往都没有工作经验,因此,就找不到工作,没有工作就没有工作经验,因此还是找不到工作,这就进入了一个怪圈。“IEC61508”国际标准出台后,理论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即便没有实践数据的支持,只要全面符合标准,就是合格的。但对于最高等级的SIL4级安全相关系统还留了个尾巴,除了失效控制要全面达到SIL4的要求外,还需要上面所述的实践数据的支持。新版“IEC61508”国际标准中,将这个尾巴也去掉了,但增加了新的规定,如分配过程导致要求“E/E/PE”安全相关系统执行SIL 4的安全功能,则应适用下列要求:
要考虑应用,确定可被修改的任何风险参数以避免使用SIL 4的安全功能。复审时应考虑可否引入附加的,但不是基于“E/E/PE”安全相关系统的安全相关系统,或者其他风险降低措施;可否降低后果的严重性;可否降低后果的发生率。
考虑过应用之后,如还要使用SIL 4的安全功能,则应使用定量的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风险评估,以考虑“E/E/PE”安全相关系统之间的,以及与下列之间的潜在的共同原因导致的失效:失效会导致产生要求的其他系统;其他安全相关系统。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和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今天,现代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在不断推进,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加大了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在这些隐患中,消防安全隐患一直是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施工进展的一大难题。一座建筑其涉及到的施工范围十分广泛,不同的施工程度有着不同的结构,随着建筑工程中用电用火量的不断增长和人员流动量的增加,火灾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就频繁的发生,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稳定进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就要对其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并从中找出解决的措施。以下本文就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合理的找出其解决的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存在的消防安全监督难点
1.1消防监督管理、消防设施不到位
建筑施工的场地是一个流动性的施工场所,非常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在一些施工现场会发现,很多的的施工场地中所设置的消防设备都不到位,只是简单的配有少数的灭火器,这还仅限于那些比较大型的施工场地。在那些小型、中型的建筑施工现场,这些简单的灭火器都不存在。在建筑施工中会需要炸药来进行爆破,但是施工人员将这些爆破品就直接随意的放置在施工场地,受太阳光的照射其很容易爆炸。
建筑施工的过程是一项复杂多变的动态型的活动,这样就加大了监督人员的管理监督工作,促使施工现场出现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同时由于施工的现场有很多的人员、设施以及办公环境这样在出现突发性火灾的情况下就无法很好的做好对人员的疏散。尤其是对于高层建筑,如果出现火灾的情况疏散的难度就会加大。在出现火灾的情况下,主要还是依靠建筑内的消防设施来对火灾进行扑灭,而施工现场如果消防设施不完善就加大了消防的困难,同时这和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1.2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
当今社会是一个以经济利益为主导的社会,在这就造成了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只重效益不重生产的观念。施工企业片面的强调企业的经营自,对于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不屑一顾,一些工程项目没有得到申报批准就擅自施工,这样在消防安全知识的管理上就更不会重视。还有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抱着早施工、早完工、早获利的思想,对火灾的存在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施工中火灾发生的机会几乎不存在,甚至简单的消防灭火器都购置。在施工的过程中既没有用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合同,也不会认证的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制度,企业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的不重视,那么施工人员更不会重视基本的消防常识[2]。
1.3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由于人口增长的速度在增加,这就加大建筑的工程量,但是建筑施工不是仅限于一个地区,在这种跨地区施工的过程中,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就不会再当地的消防部门办理许可证,而是依靠挂别人的资质来进行施工。即使有些正式的注册了但是其所找的施工人员也都都是无证上岗的人员,其中以农民居多,而这些人员对消防知识根本不懂。在加上施工单位在灭火中没有制定相应的疏散方案,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就无法有效的组织人员疏散,受商品经济的影响,在争取施工进度的过程中建筑施工单位更不会将消防管理进行合理的落实。
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中存在的消防安全的解决措施
2.1落实防火检查机制
建筑施工单位要想落实好防火检查工作,就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检查机制对施工中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清除[3]。在这个检查机制中要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使用的情况和施工现场的用火行为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中的重点环节进行管理,落实好施工现场中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设置一个专门的现场安全监察管理人员定时的检查施工现场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的制止,将防火检查的机制最大化的得到落实。
2.2实施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
在建筑施工工地中,火灾的发生和施工人员有着直接的关系,而火灾造成的安全隐患也直接的波及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了保证施工工地免受火灾的侵袭,同时保护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单位就要对工地中的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岗前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定期的开展灭火应急疏散的演练。在此基础上,联系消防部门定期的到施工现场普及一下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
2.3严格的规划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情况
建筑施工项目的实施要依靠火和电的力量来进行,但是这两种能量却是施工中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因素。面对这种情况,建筑施工单位就需要有一位经过专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电工人员来对施工中所需要的电气设备进行维修管理,检查每个电气设备中会存在的火灾隐患。在施工的场地严格的规定火灾隐患频发场地中的明火审批制度,同时在建筑施工的现场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制定一个专门的吸烟地点。对于那些易爆、易燃物品,建筑施工单位要设置一个专门的仓库来放置这些物品,减少过量堆积所带来的火灾隐患。
2.4合理的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
在建筑施工现场,一般都不会对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合理的布局,这样就导致了现场施工人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的随意堆放,造成了火灾的发生。在此情况下,建筑单位就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环境来规划一个放置机电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场地,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物品不要同时放置在一个位置,对不同的设备、物品进行归类放置,这样才能完全的实现放置的标准。而规划场地所实施的材料和环境既不可以太干燥也不可以太潮湿,过量的干燥依然会导致火灾的发生,过量的潮湿就导致设备和爆破物品失去了原有的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工地中消防安全问题所进行的分析,从中发现在建筑施工单位中建筑单位对消防安全问题都不够重视,这样就加大了建筑施工工地中的火灾隐患的存在,这样就需要建筑单位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通过上述所实施的措施来减少施工现场中的火灾隐患,这不仅是对施工质量的保证,更重要的是减少了火灾所给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保证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
[1]高淑荣,赵兴芳.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8).143-146.
关键词:建筑工地;安全防范;消防管理
0 引言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一栋栋建筑拔地而起。然而,由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施工人员普遍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认识,和缺少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屡屡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身及财产损失。据我国某城市统计,该地区2012年共发生建筑工地火灾71起,占全市419起总数的16.9%,比2009年上涨450%,多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于施工建筑或工棚,其中最为严重的一起是建工地地下室发生火灾,大火从地下一层直烧到地上一层,起火原因是电焊机线路故障。该项数据说明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形势比较严峻,这些火灾事故不同程度的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如何能做好工地的消防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1建筑工地易燃物品多
施工现场易燃物品堆放杂乱,施工现场大量的可燃易燃物品是火灾发生的必备条件。因施工需要,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如各种木料、油漆、油料、沥青、架(模)板、各种装饰材料、复合材料、焊接用的氢气、氧气、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且堆放杂乱无章。这些材料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备了燃烧产生的条件之一,一旦引燃易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同时,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大多数是可燃的,其是火灾迅速蔓延的途径。目前各建筑施工单位使用的用作防坠落、防眩晕的尼龙密目安全网都不具有阻燃性能,且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雾,而施工用的木架板、竹架板也都属于易燃物品,一旦被引燃,火势短时间内会迅速蔓延。此外,施工现场的有机保温材料增大了火灾危害程度,当前建筑领域使用的有机保温材料主要是聚氨酯、聚苯板和挤塑板。这三种材料最大的缺陷是防火性能差、易老化、易燃烧,且燃烧后产生有毒有害烟雾。除此之外,搭建临时建筑使用的可燃建材增大了火灾荷载。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较多,如施工现场办公室、施工人员宿舍、仓库、临时伙房等。这些建筑物大多是活动板房,多数使用木板、油毛毡、彩钢板(金属夹芯板)搭建,均属于易燃物品。
1.2电焊气割作业和使用明火不按章操作
建筑工地电焊气割作业和使用明火不按章操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在有易燃物品的区域动火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开取电焊气割作业审批证。高空电焊气割作业不清理作业面下方及附近的易燃物品,不使用接火毯、接火盘及其它防范火灾的措施,导致产生的焊、割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引燃其它物品起火。在建筑工地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现场,利用钢筋、管道、基础地筋作地线搭接,不按作业要求焊把线和地线都使用专用电缆,易引发火灾。
1.3施工现场人员消防意识淡薄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大多数来自农村,年龄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消防知识,安全意识差,不懂国家法律法规。违章作业、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吸烟的随意性很强,加上在建工地多数民工大多都有烟瘾,在施工现场边吸烟边作业及流动吸烟后乱扔烟头现象很普遍。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甚至趴在被窝内吸烟也屡见不鲜,甚至还有在工地现场垒灶使用木柴等烧水做饭的,防水施工不规范使用喷灯等等,都是极易引发火灾的隐患。且部分施工人员不会使用消防设施扑救初起火灾,不会报火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发生火灾后易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这都是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1.4建筑工地临时用电不规范
1.4.1 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随意性强,乱拉乱扯现象严重,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有些临时用电线路既不架空,也不穿管地埋,或被重物碾压,或掩埋于带钉的木料堆内,或挤压于钢筋钢管堆中,有些线路老化、破损严重,多数工地使用无防护罩的大功率照明灯(如碘钨灯),多数存在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电盘及电气设备无防砸、防雨措施,这些都是引起火灾的因素。
1.4.2配电不规范
多数施工单位没能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实施临时用电,没有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尤其是大多数施工单位为节省费用开支,不能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应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也不执行规范中要求的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容易在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等方面引起火灾。其次是施工人员随意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起火灾。
1.5 建筑工地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
由于是在建工程,消防设施、设备都没有安装完毕,如建筑内部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洒系统、消防壁栓等,加上在建项目无防火、防烟、分区隔离,电梯井、管道井、玻璃幕墙都没有封堵,极易形成烟囱效应,造成立体火灾等,凸显了在建工程较高的火灾危险系数,尤其是对于50米以上的在建高层建筑,由于受登高消防车射水高度制约,在发生火灾时,只能看着火势蔓延,无法实施有效扑救。因此,临时消防设施的不完善,直接影响到不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加强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
2.1.1加强消防监督机构职责落实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大力推行工地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威胁,还应当定期对单位和在建工程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通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对危险场所或者部位予以临时查封。
2.1.2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对依法应当经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并积极启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
2.1.3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规划好总平面布局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并始终保持消防车道畅通,对开挖路面造成的坑洞应及时修补填平。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等。
2.2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管理
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与用火的安全监督,必须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同时,还应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此外,还要加强施工现场各工种、工段之间的协调,防止交叉作业产生新的火灾隐患。施工单位还应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3强化消防安全教育
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让工地管理人员、务工人员掌握预防火灾、扑救初期火灾及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相关监管部门应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大对建设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的消防安全培训,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彻底转变建设和施工方的消防安全理念,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转变成单位的自觉行为。
结束语:
综合上述,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由于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各种火灾事故及损失逐年上升,因此,要想确保建筑工程建设可以达到安全施工,就必须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管理,从而保证建筑工程建设可以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静. 谈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制度管理[J]. 工程建设与设计,2008,(10).
[2]王公义. 浅谈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施工监理控制措施[J]. 价值工程,2011,(16).
1建筑施工现场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由于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参差不齐,对消防安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预防火灾事故的能力。此外,很多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疏于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导致施工人员整体的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预防火灾和消除火灾隐患方面能力比较差。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临时用电量大,电路敷设不规范。由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较多,而且都是大功率用电设备,加上很多工地存在配线时对临时用电的用电总功率计算比较保守、使用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或电缆、私拉乱接电线、敷设或架空路线不合理等现象,往往会导致电缆线路老化或短路、漏电,在电缆或用电设备超过其安全极限时极易发生火灾事故。b.明火作业多,不规范现象突出。很多施工项目在使用明火时不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安排专人进行监管,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常常由此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比如,施工现场经常会有电焊施工,电焊机在工作时产生的电弧或者电火花容易引燃附近的易燃材料,如果在电焊作业时没有将附近的易燃材料清理干净,就非常容易造成火灾事故。c.易燃材料存放或管理不善。工地现场一般都存在比较多的易燃可燃材料,例如防水卷材、木工板材、油漆、保温板、乙炔瓶等,如果存放不合理或者管理不善,非常容易造成火灾事故。例如,2015年发生的“8·12”天津滨海新区特大爆炸事故,就是由于易燃易爆品存放不合理而导致的。d.临时用房板材不合格现象严重。在工地现场的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大多是较简易的临时用房,而且在很多工地上存在违规使用可燃甚至易燃的夹芯板材作为临时用房材料,存在非常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有的临时用房板材内电线穿线不套管,或者电线私拉乱接,如果线路存在超负荷使用或者有漏电现象,极易引燃板材夹芯材料,造成火灾事故。
3)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a.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很多建筑工地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灭火器材,或者消防器材不按规定进行年检,导致消防器材往往存在药粉过期或者压力不足等现象。甚至在某些工地,直接将灭火器放置在阳光下暴晒或者放置在潮湿的部位,导致灭火器的喷射软管老化、破损或者灭火器罐体腐蚀。还有一些工地,将灭火器锁起来或者放置在不容易取到的位置,导致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使用。b.消防水源达不到使用要求。多数工地都没有符合要求的消防水源,有的工地用临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有的工地虽然设置了消防水池,但是出水量不足或者水压不够,在火灾发生时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c.消防通道堵塞。由于建筑工地往往场地比较局限,常会出现临时设施或者材料存放场地占用消防车道的现象,导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车辆无法及时就位。
4)既有建筑扩建、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混乱。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常常不严格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或者不转移施工区内居住或者其他人员,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非施工人员随意出入施工区域,给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例如,2010年发生在上海静安区的11·15特大火灾事故,就是因为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未对楼内的居民进行转移,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导致电焊火花引燃安全网和脚手板等材料,最终酿成悲剧。5)消防火灾应急预案没有针对性。虽然工地上基本都编制了消防火灾应急预案,但是编制内容往往脱离工程实际情况,而且不严格进行应急演练和安全交底,导致在火灾发生时不能真正起到指导救援的作用。
2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关键
1)合理进行施工总部署。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和工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布置施工区域,使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材料存放场地等相互之间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
2)建立健全现场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a.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能够对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起到约束和保护作用。b.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排专人对消防隐患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c.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分包范围内工程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d.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杜绝由于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e.对现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禁火区域悬挂警示标牌,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火灾、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f.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环节,有针对性地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使现场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确地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3)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a.严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布置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按照《规范》要求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配电方式,确保整个配电系统安全。另外,要有专职电工定期对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木工加工区以及库房等火灾危险性比较大的地方进行电气线路检查,对于存在电线老化、绝缘不良甚至漏电的部分要及时更换。b.明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按照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该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在专职监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明火作业,并应该提前将动火作业点附近的易燃材料等清理干净,并在动火作业点配备灭火器材。c.加强对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的存放管理。可燃、易燃材料应单独存放,在其存放区及周围一定范围内禁止任何火源的出现。任何材料,尤其是钢筋、模板、水泥等大型材料应该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有序存放,不得阻碍消防通道的畅通。d.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等临时用房所使用的板材应严格按照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A级不燃材料;如果采用的是金属夹芯板材,其芯材也应为A级不燃材料。为确保此类经常有人活动的临时建筑具有必要的防火和疏散能力,按照《规范》要求,应确保建筑的层数不超过3层,且每层建筑面积应不大于300m2[1]。e.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合理设置消防车通道。通过计算消防用水量,设计消防水源储存和输送设备。消防水管应沿建筑高度布设,每层设置消火栓和水枪、水带。
4)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应该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必须将施工区内的所有人员转移走以后才可以施工。施工单位还应该明确告知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通道的位置。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