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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的发展能够很大程度推动当地农业、住宿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进步。然而很多地方对于旅游文化的研究不够透彻,导致旅游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旅游资源没有得以适当的保护以及充分的利用。旅游文化的开发与利用问题一直是旅游业的研究特点,笔者对于旅游文化相关理论进行阐述,并对于旅游文化在建设过程中应该注重的问题进行浅析。
一、旅游文化的理论研究
(一)旅游文化的定义
旅游文化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即旅游行为的综合性、旅游内容的丰富性、景观意态的趣味性、时间空间的延展性,以及满足游客文化需求多样化的客观规定性等。旅游文化主要包括传统旅游文化和现代旅游文化两个大方面,传统旅游文化主要包括旅游者和旅游景观文化,现代旅游文化还包括旅游业文化和文化传播两个内容。旅游文化建设是旅游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旅游文化的范围
旅游文化并不是单纯是抽象的内容,而是包括旅游者、旅游资源、旅游生活设施、旅游从业者和接待地环境等在内的各方面因素的总和,包含具体可见的物质文化和抽象的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包括人(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财(旅游过程中涉及的经济活动)、物(旅游过程中的体验品、纪念品)等;精神文化包括旅游服务、消费者体验、环境设施等。总而言之,旅游文化范围包括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涉及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文化内容,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活动中发挥一定作用的精神文化以及物质文化。
(三)旅游文化的地位
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已经不断地提高,旅游出行也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文化水平是人们进行旅游活动的重要保障。文化因素对于旅游活动产生的影响,也会更加深刻和深远,旅游文化在国人的生活中已经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要加快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提高我们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就认清旅游文化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旅游文化的建设。
二、旅游文化在开发与利用过程中应该重视的问题
(一)重视开发过程中文化的价值
在对于旅游文化开发与建设的过程中,应该重视文化本身,尤其是传统文化本身的价值。众所周知,旅游市场的开发必然会对当地的旅游文化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冲击,使得当地的旅游文化逐渐趋于市场化,导致文化的本质与形式发生转变,慢慢失去本身的独特性,使其失去一定的文化价值。因此,我们在开发过程中,应该重视旅游文化自身的价值,并对其进行一定的保护,将其文化价值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注重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文化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在旅游文化建设与开发过程中应该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切莫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导致旅游文化资源的枯竭。对于文化资源的利用应该控制好力度,从而避免文化资源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我国很多民族文化村在开放过程中,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每天进出大量的游客,当地的风土人情被严重地破坏,对于旅游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游客量的增多,会对于景区景点内的相关设施造成较大的破坏,例如,有些游客会在树上、墙壁上刻字;会带走景点中的东西等。因此,景区景点应该控制好景点内游客的数量,并且做好景点内各设施的保护工作,让旅游文化资源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结合政府的政策开发与利用
旅游文化的开发和利用应该紧密结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来实施。在市场经济主导的时代背景下,许多不法商家为了吸引游客,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惜将一些封建迷信、陈规陋俗置于旅游文化的建设工作中,这样的做法非但不会对旅游业的长期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反而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国家应该在其中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对于一些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制止。相关部门应该对于当地的酒店、商家、旅游景区景点进行督促,紧密结合政府的相关政策,对于当地旅游文化进行建设和开发,提高旅游文化水准,保证旅游文化具有一定的文明性,为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
(四)培养旅游资源中的文化气氛
在旅游文化开发与利用治疗的过程中,应该注重文化气氛的培养。只有注重对于旅游地文化气氛的培养,体现当地的民族特色,才能够提高其旅游价值。现代很多旅游地都不够注重对于旅游文化的培养,当地的商贩、建筑物、交通工具都与其旅游资源的风格极不搭调,文化气氛不够浓。当然,也有一些正面的例子,以云南众多旅游胜地为例,云南的旅游业无论从旅游项目、广告宣传等方面,都能让游客体验到当地浓厚的民族气息,当地的商家大多穿着当地的少数民族服饰,并且在景点还能看到当地的舞蹈表演和习俗展示,很多住宿旅店都是以客栈的形式建立的,尤其具有民族风味,当地的旅游文化气氛非常浓烈。
三、结语
世界三大古老戏剧文化分别是中国戏曲和古希腊戏剧以及印度梵剧,但其中唯一屡演不衰并至今依然活跃在舞台上的,就唯有中国戏曲了。现如今江苏戏曲旅游文化的开发与研究已经成为当今热议的话题。
[关键词]
江苏戏曲;旅游文化;开发;研究
江苏的各个地方都有与之文化背景相符的戏曲剧种,可谓是名副其实的戏曲文化大省。但同时我国地方戏曲面临生存的危机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近年来,有关戏曲文化旅游的研究不断增多,而多数学者均认为将旅游与戏曲结合起来不失为一种良策,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旅游也越来越火热,人们需要在走出去的同时了解当地的历史与文化,而戏曲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正好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开发其历史文化价值,发展戏曲文化旅游成为人们心理需求和生活需求的双重呼唤。
1戏曲文化旅游分析
1.1戏曲文化旅游的萌芽
中国戏曲主要有三种形式,包括最早的民间歌舞、说唱和滑稽戏三种不同的艺术形式。戏曲最早的起源是原始歌舞,后来经过汉代唐代两朝的发展变迁,一直到了宋、金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我国现存戏曲大约有三百六十多个种类。它是对现实生活的加工、写意,形式内容自由灵活,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戏曲文化旅游这个理念首次出现于2007年:“戏曲旅游是戏曲文化旅游的简称,是以戏曲艺术、戏曲文化为旅游凭借物,通过营造戏曲氛围和创建戏曲人文景观来吸引旅游者的一种文化旅游活动。”虽然这个概念还尚未成熟,依然值得思索与推敲,但它对我国现存的戏曲文化旅游的现象以及基本特征进行了总结,对进一步研究戏曲文化旅游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1.2江苏地方戏曲的发展近况
江苏地方戏曲种类繁多,历史悠久,不仅有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人类口述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昆曲,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小戏种,例如江苏省淮海剧团的《回娘家》兴化市淮剧团的《板桥放粮》南京市话剧团的《母爱无边》在全国第五届小戏小曲中均取得了一等奖的好成绩。自开放以来,我省以现代戏、新编历史剧以及优秀传统剧目整理为创作原则,并推出了一大批优秀作品,这些作品树立了江苏地方戏曲的特色形象。客观地讲,我省地方戏曲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江苏省重要的文化资源和地方名片。然而,近年来,我省地方戏曲的现状与地位以及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由于欧美文化的流入,很多人开始崇洋,反而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感到疏远与陌生,甚至希望用西方的思想来改变中国的传统文化。很多剧团因生存困难而解散,有的演员因生活所迫而改行,但让人欣慰的是也有很多人因为对戏曲事业的难以割舍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意愿,放弃高薪,不计回报的重新归队。这种敬业奉献精神,着实令人感动。
1.3戏曲文化旅游兴起和发展的原因
戏曲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艺术魅力,但由于它的起步较晚,还没能真正有效的发挥出其应具有的效益。现在戏曲文化旅游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健康的文化建设空间以及人们对文化的审美,即旅游寻求文化品位而与作为民族文化的戏曲相碰撞的结果,戏曲欣赏既要有梅兰芳、程砚秋等艺术家,也要有刘曾复、吴小如等鉴赏家。艺术家传递文化生命,观众热情回应,鉴赏家引领时代审美,从而产生良好的互动效果,但这仅仅是浅层,更深层次的原因就要涉及戏曲文化的内涵,以及戏曲文化对中国人的影响。经过长期的历史沉淀,中国戏曲已经形成了我们所独有的一种文化形态。个人认为戏曲文化旅游者大致可以分为好奇求知型、炫耀攀比型、求美享受型、放松释压型、文化体验型。既有追求深层次审美文化享受的,同时也存在因其独特与闻名而出于炫耀心理欣赏的。戏曲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它包含了人们的审美情趣、思想观念、历史价值等,成为中华文化的载体,融入进中国人血液中。
2江苏地方戏曲文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经济全球化以及文化多样化带来的不仅是金融的冲击,同时也带来了传统文化的危机和机遇。民族戏曲固有的内质与现代文明冲突,引发了民族戏曲的生存危机,特别是西方多元化的思想和文化,现在街头巷尾播放的流行歌曲,圣诞节挂起的装饰灯、圣诞树,英文歌曲的传唱让不少中国青年迷失,甚至产生了一种中国哪儿都不如国外的危险思想。戏曲的传承岌岌可危,专家学者认为将戏曲与旅游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宣传弘扬文化,比如关于中国戏曲故事与旅游名胜景点的结合,我们所熟悉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在无锡就建有三国水浒城,还有《梁祝》在江浙地区的梁祝文化景点,《白蛇传》与杭州的断桥、水漫金山和江苏镇江金山寺,《桃花扇》与南京秦淮河李香君故里,这些著名的戏曲故事对景点的知名度等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还有不少地方甚至为了争夺其归属权闹得不可开交,不过这些景区的开发从总体上看,依然较为单一、缺乏系统性,仅仅只有故事是不够的,它们的景区设施设备以及旅游资源相对依然处于弱势地位。现在关于戏曲文化与旅游的研究才刚刚起步阶段。与现在所有的研究相对比,景区的开发和保护,学术的研究依然显得较为单薄,不协调。
3如何发挥戏曲文化对旅游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3.1戏曲文化旅游产品转变为文化旅游活动
旅游者在参观游览的同时,也希望能够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当地的文化内涵,开拓自己的视野,获得精神层面的享受。而戏曲文化能够很好的做到这一点,戏曲文化与旅游有着相同的价值内涵,变化的故事情节,生动的人物形象,满足了游客在视觉听觉等方面层次的需求。但现如今戏曲文化还仅是一种资源,要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将其转化为有偿的文化旅游产品。个人认为应该对江苏戏曲文化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归纳与开发,包装戏曲文化资源的外表与内涵使其成为一种产品,建设旅游观光和影视制作于一园的戏曲文化基地,将旅游与戏曲文化结合起来,可以更好的打造戏曲文化的发展的平台。
3.2社会资本向旅游经济靠拢
戏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需要结合社会资本,有了资金才能进行更好的开发。因为江苏戏曲文化种类繁多,因此政府的投资范围也非常的有限。为了更好地开发戏曲文化资源,政府需要鼓励进行多元化投资,例如允许民营资本开发戏曲文化旅游资源,将文化与社会资本结合在一起,在向旅游经济靠拢的过程中,同时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政府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提供文化资源开发的平台。
3.3戏曲文化与多媒体的结合
旅游文化是不可触摸也是无形的,因此必须要借作一定的物质才能进行感知和渲染。同样的戏曲,需要团队的合作运营,乐器、演员、场地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将戏曲文化和媒体结合在一起,通过互联网,能够更好的扩大戏曲文化的影响力,同时还能够降低其宣传的成本,提高人们对戏曲文化的知名度。现在也有不少戏曲将传统与现代化相结合,推陈出新,别出心裁的结合游戏,例如剑网三团队推出的粤剧《决战天策府》等。利用现在高速传播的互联网,江苏戏曲文化旅游的开发能够更好地加强戏曲文化的宣传力度,提高占领市场的速度,缩短进入市场的时间。
3.4建立具有特色的主题公园
主题公园是指根据一个特定的主题,将娱乐休闲以及服务接待结合在一起的现代化旅游目的地。目前主题公园已成为地方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旅游地的知名度与游客参与度。例如常州恐龙城现在就已实现了由馆到园,由园到城的转变,成为常州的代名词,江苏也应该在合适的地方,建造戏曲文化主题公园,结合现代化设施,将戏曲文化资源转变成为旅游活动,建设集影视制作、旅游观光于一园的戏曲文化基地,吸引多个年龄段的游客,以传统文化保护和江苏戏曲文化弘扬开发为主题,运用新旧潜力巨大的旅游客源市场,培养文化消费群。
作者:丁海峰 单位: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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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边疆;文化旅游;文化安全
[作者]张春霞,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乌鲁木齐,830046
[中图分类号]G05;F59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2-0185-007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有着特殊的历史文化特征、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却又常与经济贫困融为一体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似乎在新一轮的文化旅游开发中迎来了新的曙光,使当地政府和旅游者都看到了发展、繁荣、摆脱贫困的便捷路径。因此。以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为首选的民族旅游发展已经成为边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亮点。伴随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热潮的是来自学术界的理性反思。自上世纪80年代始,国内不少经济学、人类学、旅游学、社会学专家学者便开始从正反两个方面关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对旅游目的地的少数民族文化变迁的影响,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旅游开发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政策性建议。但是,这些研究很少上升到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高度。因此,本文尝试从文化哲学的视角来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对我国文化安全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安全的影响。
一、文化安全的主体维度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视野中的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日益成为时代的课题,也成为学术界关注和探讨的热点,而对于文化安全概念的界定则是文化安全研究的逻辑基础。纵观这些年学者关于文化安全概念的界定,大都是从国家文化安全的角度界定这一命题。
贾磊磊和肖庆对学术界关于文化安全的界定进行考察,归结为四种,并从文化战略角度提出对我国国家文化安全的考虑应兼及时间与空间的双重向度,认为应该从广义文化,即文化新陈代谢的历史规律和历史进程中的人为因素去考虑,认为文化安全是一直存在于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内在的基本问题,它不仅指现代民族国家面临外来文化影响下的文化安全形势,还指民族文化在历史进程中表现出来的断层与消亡。
严兴文在《试论国家文化安全的内涵、特点和作用》中把不同学者的研究角度归结为三类:一是外部冲击论;二是文化安全内涵泛化论;三是文化安全纯洁论。最后得出国家文化安全应该从内部和外部因素考察国家文化体系安全。
李金齐在《文化安全释义》中从哲学的角度对文化安全进行了界定,“文化安全是指对文化主体(包括人类、民族、国家、个人等)生存权利、生存方式(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及其文化成果的认同、尊重和保护,从而使文化主体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威胁、危机和危险。”笔者认为这一文化安全的概念涵盖了不同的文化主体所面临的不同的文化安全现状与境遇,是比较全面的。
根据实践唯物主义,广义文化即是“人化”。“人化”是哲学对文化本质的高度抽象的界定,它包括“人化”和“化人”两个互相作用的过程,是人所特有的生存方式和存在状态,涵盖了属人的一切现象、过程和结果,具有很广阔的外延,包含了一切文化形式。当前大家所公认的文化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次。而从文化的主体看,不仅包括类主体、国家主体、民族(族群)主体,还包括个体主体。广义的文化安全就应该涵盖以上四类主体所拥有的生存方式(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文化成果以及各种文化表征受到认同、尊重和保护,尤其是其核心价值体系不受外来思想的侵害、消解与侵蚀,能够沿着文化主体的自主文化选择得到稳定健康发展的状态。那么相应的,关于文化安全的研究应该从以上四个维度考察。从类主体的角度看,文化安全是指族群或民族文化消亡对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影响,它体现的是国家文化战略的高度;从国家主体看,文化安全是指现代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格局面临的危机现状,它体现国家文化战略视角;从民族(族群)主体看。文化安全直接涉及到民族(族群)的存亡,它从属于国家文化战略层次;从个体主体看,文化安全指涉个体灵魂的安放与自我文化身份的构建。
二、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带来的文化危机
旅游只是东道主文化遭遇不同文化社会因素的一种形式,但是显然是能够决定文化的转变一种重要形式。“在文化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条件下,古朴的少数民族文化已经成为一种文化资源,它以奇异风格的‘他者’身份被吸纳到当代审美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服务于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及其运作,对这种文化资源的投资与运作不仅仅关系到文化的丰富性问题,而且关系到该族群文化表征机制的命运,也就是说,这种文化资源的开发是有风险的。”而从边疆少数民族文化变迁的时代背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看,旅游文化发展中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开发无疑是促成其文化危机的直接动因。
1、从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主体看,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带来少数民族文化本身的文化安全问题。
民族文化是特定的民族群体生活环境中形成的,并为该民族成员所共有的生存方式的总和,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有形或无形的影响共同体中个体的认知、思维及行为。而这些独特的、有形或无形的传统与习俗恰恰是不同于他文化的异质性所在,从而成为旅游发展的卖点。但是,相对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而言,特色民族文化只是潜在的旅游资源,它不能被市场所直接消费。因此,它必须根据消费者的审美、求新、求异的消费心理等进行开发、设计和加工等转化过程,使其商品化,变成文化产品和体验,从而成为旅游吸引物。在此过程中:
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生态环境被破坏或改变。基础设施的改变是民族文化旅游开展的物质基础,如大型的现代宾馆、娱乐设施等的建立,这一过程往往伴随传统文化存在的文化生态基础的彻底颠覆与改变。而文化生态则是一个民族文化不竭的生命力来源,是民族文化的根。为了符合大规模文化旅游的市场运作,尽可能的实现文化旅游产品的规模化销售,一些少数民族传统的文化节日仪式和活动庆典因各种原因被移植、改变,如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为了避开春季多雨寒冷的天气,将原来每年农历三月三举行的传统民歌节改在秋高气爽的秋季举办。“从文化生产和传播的角度看,这一改变是意味深长并且影响深远的,说明它已经脱离其自然和文化的基础,成为某种符号性的文化。”根据文化生态学的基本观点:文化和生命体一样,都有自己的生态特征。文化现象也有自己的内在的秩序与规律,即文化是人与其生存环境互动的产物,原生文化的存在、延续和发展必须要有原生的文化生态环境。无根的传统文化很容易在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下走向消亡。
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各个层面的变异。伴随着大量游客到来的多元、异质的高势能文化不同程度的改变和当地民族文化的原生形态,并逐步解构,促使其瓦解或流失。“传统社会中相对的文化自
主性和原生的单纯性遭遇到威胁,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外来文化在本土语境中的‘旅行’。”来自游客的高势能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产生强烈的冲击与示范效应,并引导着少数民族的消费方式和模式,瓦解了当地文化的传统根基,加速着少数民族文化从物质(衣食住行的各个层面)到制度层面的变迁,促使少数民族文化主体成员逐步放弃自己的文化特色,年轻人向往游客的现代生活方式与模式,放弃自己民族的语言与文字。正如有学者研究表明:“…东道主文化的语言凝聚力受到旅游发展同化力量的严重威胁。使用本土语言的退化扰乱了确立完好的社会模式,以及当地社会和文化的同一性。White(1974:35)从罗马天主教语言使用的衰退得出结论,旅游是当地社会文化特征消失及其被更大程度的同质性所代替的主要原因”;传统社区的社会凝聚力衰退。民风变得不再淳朴等;最后东道主居民的审美、价值观、价值取向及思维方式等深层文化心理的改变。而共享的价值观念、信仰、准则以及由此形成的人格,是维护一个民族可持续认同、民族文化同质性、内聚力的必备因素。
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被肢解、“碎片化”和“符码化”。针对旅游者的猎奇心理,当地旅游开发商只能对游客感兴趣的少数民族文化成分进行拣选,从而对少数民族文化进行“碎片”式开发。这种断章取义式或碎片式从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中截取的文化成分可能是对旅游者最有价值的,但是却不一定是当地所珍视的文化成分。尤其是脱离文化生态的文化运作,如把民间艺术变成舞台化的文化演出,实质上变相的加速了特色文化的消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变异了。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也就动摇了,旅游业发展的潜能也就消失了。
“当迎合被旅游者趣味而对自身文化的某些成分进行拣选时,这些被拣选出来的文化成分往往具有文化身份的象征意义。以至它们在被作为特定旅游符号的同时。也被作为了某种文化的符号。孔雀舞之于傣族文化,蜡染之于苗族文化,十二木卡姆之于维吾尔族等。当其象征被其族群普遍接受的时候,它们就构成另一种文化身份的认证。”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被迅速“符码化”。
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求,在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的滚滚旅游热潮中被庸俗化、被嫁接,甚至被伪造,产生许多“伪文化”。伪文化的存在使得民族文化变形、变味,失去其本真性,对下一代少数民族成员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为人作为文化的人。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文化氛围中浸润,潜移默化的具备该民族的文化人格,伪文化的产生使其不能产生相应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豪感。其影响无疑与不看西游记原著的中国年轻人只看美国版《西游记》所产生的影响,这不仅是民族文化的歪曲,更是恶意的篡改与渗透。因此,少数民族文化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完整性、相对稳定性和创造性消失,即文化本身的自我更新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地被强大的外来力量削弱,文化丧失了其民族特质,而具有十分鲜明的民族性,是一个民族、族群的“根”。如果这条“根”萎缩,那么这个民族、族群的文化很可能就消亡了。
2、从文化个体的角度看。失根的民族会产生没有精神寄托的个体主体。从而导致个体认同焦虑。
民族是一种归属感,一种位置感。而文化及其表征则成为民族文化认同的边界。建立在共同历史传统,共同的行为思维方式,周围世界共同的音乐及熟悉的语言、声音等认同基础上产生的归属感是民族个体存在的文化根基。伴随大量游客的涌入及相应文化生态的改变,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的血缘关系和社区纽带遭破坏,商品化、世俗化、失真化、碎片化,经过旅游文化产业化的民族特色文化在脱离了支撑其文化存在的文化基础后,变成一种纯舞台的表演性质的、与原生态文化“形似神不似”的文化形态,民族文化主体本身也变成这种新的文化形态“他者”。原有文化形态的文化认同功能极大削弱。如,南宁的歌墟如此,维吾尔的木卡姆歌舞也是如此。经过改造、加入现代文化元素的舞台化木卡姆歌舞,一方面,为了迎合游客的需求而增加了舞蹈的成分,只有少数演员参与的表演使得广大的维吾尔的群众成为事实上的观众和“他者”;另一方面,即便一样的舞蹈,一样的动作,但是其神韵已经与绿洲旷野中自娱自乐的老艺人的神韵相去甚远。少数民族原生文化及其构成成分的逐步流失和消亡,会增强民族个体的失根感与文化焦虑感,从而引起边疆少数民族文化本身的认同功能的衰落。“断层和失根的文化可能使我们游荡的灵魂难以找到精神的家园。”而民族文化对于塑造个体的民族身份、民族认同,对于个人的精神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共有的历史、传统、习俗以及文化符码,为历史变迁之中的人们身份认定提供一个相对稳定、连续的意义框架。而对于民族成员个体而言,个体正是从小到大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中不断社会化,不断掌握该社会环境中的各种道德准则、规范、习俗、礼仪等,从而建构起对整个民族、社会的认同,并对自己的身体和言行进行符合社会规范的管控,获取信任,建立自尊、自信等,获取自己的荣辱感、道德感、安全感和方向感。随着文化旅游开发带来的文化巨大冲击,本民族文化的急剧萎缩与消亡,文化的认同功能以及为个体所提供“主体性安全感”的功能衰退,从而使民族个体成员处于对自己的民族文化身份的无意识状态或者焦虑状态,从而引起行为的失范。“每个民族的道德准则都受到他们的生活条件决定。倘若我们把另一种道德反复灌输给他们,不管这种道德高尚到什么地步,这个民族都会土崩瓦解,所有个人也会痛苦地感受到这种混乱的状况。”
一个民族的文化,往往凝结着这个民族对世界和生命的历史认知和现实感受,同时也是该民族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的深层历史积淀。文化旅游开发引起的少数民族文化的断裂、流失和消亡,极大的影响了少数民族个体文化身份的构建,从而引起个体的身份危机及文化焦虑,从而带来文化危机与认同危机。民族地区原有社会结构的内部凝聚力下降,随着各种各样物质的和精神的“家园”消失,原有文化的认同维系功能逐步衰退,取而代之的是失根感、焦虑感和危机感。
3、从国家文化安全战略和国家建构角度看,少数民族文化面临的危机也是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文化格局面临的危机。同时也给中华民族及其文化认同带来深远影响。
认同是多层次性的。少数民族的认同具有双重性:一是对本(民族)族群及其文化的认同,二是中华民族及中华文化的认同。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在构建少数民族个体的文化认同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正是共同的历史传说、共同的英雄、语言等“想象的共同体”促使现实共同体的建构。但是。旅游为目的的民族传统文化的全面开发导致传统文化各个层面及文化生态变异,导致民族个体文化认同的危机:一方面,一部分人找到了快速致富的手段而无视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而一部分人尤其是年轻人则在大众文化、流行文化等极具诱惑力的强势文化面前则产生了深深的文化自卑,对自己的文化传统和文化身份失去兴趣或者拒绝接受。文化断裂导致民族认同稳定性的根基被抽空。另一方面,由于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在开发中,开发的主体大都是当地政府或者文化企业,那受益及受惠的都是这些主体,而当地的少数民族成员个体却要承担相应的环境、资源、社会
问题等代价,而且并不是所有少数民族成员都参与旅游过程分享旅游带来的益处。因此,伴随外来文化冲击的有少效民族文化主体意识的觉醒、对本民族文化消亡的担忧以及对本民族被同化的忧虑。都会导致强烈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认同,甚至引起强烈的文化对抗。而族群认同与民族认同并不都是重合的,如果两者出现此长彼消的现象,国家认同建构的凝聚力就会受损。整体上看,文化旅游开发使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处于断裂过程中,一面是认同的危机,另一面是对危机的反应――认同的强化。旧的认同面临危机,新的认同尚未建立。这种文化危机应急反应下的族群内部的认同的增强不仅不利于中华民族认同及文化认同的建构,而且也成为影响边疆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心理因素。因此,保持和维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对少数民族本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同时保持少数民族文化的特色与创造力也是保持“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格局的需要。因为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是中华文化软实力提升的根基,同时也是中华文化创造力的不竭源泉。
4、从类主体角度看,少数民族文化面临的消亡危机就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危机。
2001年《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多样性的具体表现是构成人类的各群体和各社会的特性所具有的独特性和多样性。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子孙后代的利益予以承认和肯定。”相对于世界民族文化的花园而言,任何一个民族的特色文化都是无可替代的财产,对于维持整个世界文化花园的文化生态平衡,保持文化的交流、革新与创新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多数人类学家认为,文化包含了后天获得的、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或民族所特有的一切行为、观念和态度,”了解不同民族的不同行为及思维习惯是我们正确理解不同民族思维差异、寻求世界和平之旅的根本保证。也正是通过对不同特色的民族的研究我们获得了“从外部观察我们自身文化的观点和视角”,这是民族乃至人类文化不断进步,实现文化超越性的思想根源。同时。正如人在与不同的人交往的过程中变得聪明一样,人类也正是从保持相对独立性、完整性基础上交流与沟通实现文化的创新。因此,文化多样性是创新的源泉,更是我们解决当前人类面临的很多共同问题的智慧之源。
三、确保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安全的几点建议
思想上,各级各类政府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要从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考虑到文化旅游开发对各类文化主体带来的危机,从根本上处理好民族文化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实现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
旅游东道主区域文化的异化与变迁主要是受旅游者影响的。一方面,东道主地区要根据旅游者本身的文化需求与文化品味开发文化资源,以迎合、满足其文化需求;另一方面,来自旅游者本身的文化背景及文化消费方式对被旅游地而言是强势文化或高能量文化,它不仅具有吸引力,还带有强烈的文化自负和文化自豪感,因此会对旅游地的文化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全面提升游客的文化品位及对“他”文化的尊重与了解无疑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然而,这一问题太大,似乎没有什么可操作性。但是从提高民族国家整体的文化凝聚力和创造力的角度而言,它事实上很必要。游客的文化品位低及其审美情趣肤浅化,本质上是因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无知并表现出盲目的文化优越感与自负。政府可以适当加大新疆文化旅游宣传的力度,建立专门的网站,详细介绍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使游客提前有一定的了解,并引导游客尊重异域异质文化。同时注重导游民族文化知识内涵的提升与培训,并禁止避免低俗文化产品的开发与宣传介绍。注重少数民族文化精髓的开发与优秀作品的创新,打造民族文化品牌,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自信,避免强烈文化落差的出现。
1、注重文化旅游过程中的少数民族文化主体创新人才培养。唤起并引导民族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豪感。
资金与人才是制约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当前的民族文化开发的主体而言,主要是政府主导性质的,其目的是为了发展经济。提高GDP。而多数的文化开发主体就是政府或者文化企业。虽然也有民族文化主体成员参与文化产品的开发以及销售,但是毕竟是少数。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文化企业和追求政绩的政府为开发主体的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往往不能够切实的执行保护民族文化,实现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愿望,更谈不上尊重少数民族的意愿。因此。我们要着力培养一批少数民族的旅游文化产品研发人才和学者,使两者能够实现良性的互补。根据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选择真正标志民族象征的文化成分,并在开发中实现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创新。
2、要合理开发特色民族文化。并注意保护民族文化的文化生态环境。
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在全球化背景和汉族文化的高势能影响下,其本质上是脆弱的和易变的。如果不假思索的、不知深浅的全部开发,无疑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我们要合理、适度开发。同时要注意保存少数民族文化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因为那才是少数民族文化得以存活、沿袭,不断发展的文化土壤。由于我国旅游文化开发发展的不均衡性,旅游文化开发相对较早和较成熟的地区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后发地区的学习和借鉴。如,丽江古城在1997年被作为文化遗产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批准加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国内外闻名的文化旅游景点。但是如今的丽江古城却变成“空巢”。据调查,2002年古城人口大约2.5万人,居民6000多户。从1987-2002年间,已经有1527户,6000多居民从古城迁走,除小量民居闲置外,大多数的民居有本地人出租或出售给外地人。古城商贸区基本上是外地人开设的商铺。原住民大量迁出和外地人大量迁入,古城的文化发生巨大变迁。失去自身文化的古城不知会变成什么样?下一代的古城人对自己本真文化的认知从何而来?还保留多少?失去文化生态的古城文化到底能走多远?这都是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开发中应认真思考、借鉴的。
3、处理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出现的利益分配问题,加强少数民族中华文化认同的建构。
由于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地缘政治地位及在国家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其稳定与团结一直是边疆社会乃至整个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础。但同时,它也是境内外不断进行渗透、颠覆的重点区域。以新疆为例,新疆境内外的分裂势力不断地在利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经济问题、民族发展差距问题、文化问题等,不断促使经济、文化等问题政治化,不断挑拨各民族之间的民族感情,从而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如果不能很好的处理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导致的利益分配不均衡问题、民族文化式微、消亡带来的少数民族文化认同危机等问题,就会给分裂分子以口实和机会,就会在认同层面及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方面出现问题。
英国文化研究学者斯图亚特・霍尔认为:“我们先不要把身份看做已经完成的、然后由新的文化实践加以再现的事实,而应该把身份视作一种‘生产’,它永不完结,永远处于过程之中,而且总是在内部而非外部构成的再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identity都是构建起来的。人们是在程度不等的压力、诱因或自由选择的情况下,决定自己的identity的。”现实利益也是人们选择认同的重要因素。由于旅游文化开发直接导致的少数民族文化危机的出现,不仅会影响族群认同问题,而且直接影响到国家认同问题。无根感、不安全感和没有方向感的产生,恰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没有在少数民族地区牢牢建构起来的一个反映。思想和人的精神需求是不能够出现真空的,因为的思想不去占领,非的思想就一定会去占领,在当前日益严峻的文化软实力竞争和意识形态斗争中我们一定要坚定思想的指导地位,并不断建构少数民族地区的“四个认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旅游业被喻为无烟的____产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迅猛的产业之一。近年来,在我国旅游文化产业蒸蒸日上的大背景下,湘西____苗族旅游文化产业来势很好。据统计,2013年接待游客24.28万人次,直接旅游收入5338万元,占全县旅游总收入的40%以上,在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特殊作用。
湘西____苗族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方面给当地带来了经济发展,也引发了社会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关注和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急功近利,管理缺位和保护不力等原因,也带来了环境被破坏,文化被误解、歪曲等负面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凸显了湘西____苗族传统文化在立法方面的缺失和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因此,加快____苗族文化旅游的立法步伐,尤显迫切。本文就此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旅游开发对____苗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开发过程其实就是保护过程,要在发掘、整理和提炼____苗族、风俗习惯、历史掌故、神话传说,民间艺术,舞蹈戏曲,音乐美术,民间技艺,服饰饮食,接待礼仪等苗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同时,注重保护。当前,____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过程面临突出的法制问题。一是商业化趋重,苗族文化“失真”问题;二是文化同化使其原生态环境开始面临的破坏。
(一)当前____苗族文化旅游资源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立法方面不到位,甚至缺位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湘西作为湖南省旅游大州,虽然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旅游法》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成绩有目共睹,但问题也不容小觑。当前,就____区苗族文化旅游立法工作事前调研不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缺乏针对性,未突出地方特色,有的如《____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尚未出台,虽有规划,未有保护条例,法制缺位。有的立法内容过于原则性,缺乏有效规范,实践中缺乏操作性,为旅游资源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同样立法中重视旅游文化资源法律保护,对____区苗族文化旅游资源缺乏关注。二是执法方面也面临缺位与不到位的问题。____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一直没有成立,管理存在缺位。行业协会作为自律组织也没有成立,行业管理规定落实不够,缺乏标准化。
(二)发展____旅游文化产业的法律对策。一是____苗族文化旅游资源法律保障应坚持四个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____苗族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在制定景区规划时加大对资源的法律保障,实现可持续性;坚持预防为主原则,____景区独特的景观与周围自然环境浑然一体,一旦破坏,后世修补无济于事;实际可操性原则,结合____景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与法规政策、法律、《条例》相衔接,解决法律实际过程中的区域差别问题;坚持公众参与原则,民族文化植根民间,开发与保护必须建立民间主动参与上。二是加强对____区旅游文化资源调研,使立法具有民族特色。加强就____景区旅游文化资源开展资源调研,使立法具有民族特色。加强就____景区旅游文化资源开展立法调研,制定立法规划,加紧出台____非物质文化、____景区,苗族特色建筑等方面的法规,及时有效地保护文化旅游资源。地方性法规一定要具有区域色彩和苗族特色,在立法中加以规范。三是通过立法实现____景区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分离。____景区旅游文化资源所有权属国家、管理权在政府部门,经营权属开发商和经营商,但是____苗族文化属于本地区所有、集体所有的部分产权,建立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解决,属于个人的产权建设采取变通试解决。鉴于过往政出多门,“管理多头、管理混乱、都在管理、都不管理”的局面,建议在____景区设置统一权限的管理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依据地方实际,采取独创性的管理模式。四是通过立法解决____区村、镇共享发展收益机制。在立法中明确____苗族地区对发展方式的选择权和参与权,尊重民族习惯,保护民族文化,促进____景区民族文化活动中的村镇参与,群众参与,赋予群众在规划和决策中的发言权和收益权。在立法中明确规定,____苗族地区村、镇参与,群众参与利益分配机制和补偿机制,有利于苗族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五是加强对____景区旅游文化资源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旅游文化开发与保护行为。
关键词:云南;饮食文化;旅游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3-0280-01
一、加强饮食文化旅游的研究
饮食体现文化,文化融于饮食。云南省饮食文化可追溯夏商时期。千百年来,这一“俗”文化不断发展,不断沉淀,饮食与文化早已相互渗透、密不可分。饮食体现了云南的文化,文化反映着云南的饮食。民以食为天,人民的社会生活最离不开的是一日三餐乃至多餐。因此我们要慎重对待。
二、适时开展饮食文化旅游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得最快的朝阳产业之一,已经成为中国许多省份的支柱产业和替代产业。如何把云南省宝贵的饮食文化资源同动态的旅游活动相结合,做到既弘扬饮食文化,又发展了旅游产业,使之更为特色化,这就涉及到饮食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问题了。
20世纪90年代初,云南省旅游处于一个高峰时期,刚刚发展起来的云南旅游形式一片大好,这个落后的少数民族大省给世界耳目一新和感受。饮食作为一个吃的概念是古老的,但作为一个旅游的概念却是新的。专项旅游的发展给我们的饮食文化也提供了一个舞台,而这个舞台本身具有很强的可塑性,云南省的饮食文化不仅是吃这么简单,更有许多文化藏于其间。其中,吃的顺序是云南省传统饮食文化发展的基础,也是云南省旅游发展的潜力所在。
三、把握饮食文化开发的几个原则
(一)“俗文化”中求趣
在云南省饮食文化中,很多是由“俗”文化组成的,在云南的饮食习俗中,人们的“趋吉”心理表现尤为强烈,不少年节和喜庆之日的食品都带有祈求平安幸福、向往进步光明之意。中国传统节庆多用“吃”来纪念或庆祝,因此出现了大量与之相关的食品。如有些地区除夕之夜吃鱼,往往只是作为一个象征,鱼作为宴会的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后谁都不吃,寓意这尾鱼是今年剩下来留给明年的,表达了人们对“年年有余”和家业发达的渴望。因此,在饮食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过程中,要牢牢把握这原则,它能让一道普通的菜肴富于韵味,从而吸引旅游者更拥护它。
云南饮食文化发展了几千年,从原始蒙昧时代到两千年的封建王朝统治时期,形成了富有云南省特色的形形的饮食习俗。弘扬饮食文化的传统特色也就是发掘其内在的文化思想。中国人赋予饮食的强烈文化意义,单从平平淡淡的菜名就可以略窥一斑。如手撕鸡肉烂饭、老鼠稀饭,老鼠干、蛆虫稀饭、鹌鹑肉汤等等。所以在推出特色旅游饮食文化产品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把握这些传统的文化特色,弘扬民族文化,进而提高更多人的文化素养。
(二)创新中求规范
饮食文化事实上包含着传统文化和边缘文化(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野史)两部分。对饮食文化旅游的开发也存在传统饮食文化旅游和边缘饮食文化旅游的开发之区分。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无论是传统开发还是边缘开发,都要注重在创新的过程中强调一定的规范,避免在某种因素下盲目地求效益而忽视了文化本身带有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开发饮食文化旅游的很大目的是为了弘扬云南省的文化内涵,即希望通过吃的途径将云南省几千年的饮食文化传给更多的人,为更多的人所了解和接受,而要达到这种效果。因此,开发者要充分地在饮食旅游文化产品种表达他们的愿望和意见,规范地遵守开发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原则,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结合。
(三)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是21世纪旅游开发最重要的原则。可持续发展是在合理利用文化资源,不超过其承载力的前提下,对旅游目的地的民族地方的民族地方特色充分挖掘,进行旅游包装后推向市场。对于食品而言,从表面上来看,似乎与生态资源的保护并没有太大的联系,而实际上,食品原料的采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自然环境的良好与否,保护好环境,才有可能拥有更多的原料提供给食品的生产。
总而言之,云南饮食文化带有很强的民族色彩,具有浓厚的文化性,是作为一种文化产品推出的理想品种。同时也是近几年来才把它作为一个文化旅游的产品单独开发。就它的发展状况而言,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我们要结合各方面的因素,认真的去研究,让它为云南省的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