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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
一、主体部分
1、甲乙方名称:_________
(1)甲方: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_
2、承包属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承包项目:_________
4、原则: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承包方式:风险金抵押承包,超罚节奖;
6、乙方抵押:承包期内工人按现定月工资的40%,承包人按承包金额的5%交甲方;
二、承包前的初始管理
1、清理乙方现有全部资源,后附甲乙方清理后的明细资料;
2、核定乙方承包应使用的资源,后附核实数明细资料;
3、甲乙双方资源交接手续,后附交接明细资料。
三、承包的主要内容
1、经营范围
(1):_________
(2):_________
2、经营目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3、承包要求
(1) :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考核执行
(1)考核程序:_________
(2)考核依据:_________
(3)考核执行监督单位:_________
5、奖惩
(1)完成任务奖:_________
(2)完不成任务罚:_________
(3)超任务奖:_________
(4)罚到乙方抵押金,终止合同;
(5)其他违约罚款: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经营和分配权;
(2)发现违约有权终止合同;
(3)人事管理权;
(4)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2、义务:
(1)提供经营资源;
(2)提供核算考核管理办法;
(3)协助乙方完成承包;
(4)违约要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内部经营及分配权(但承包人最多享受平均工资的3倍);
(2)内部人事管理权;
(3)监督甲方物资供应及时及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2、义务:
(1)依法经营;
(2)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
(3)提供内部分配方案;
(4)定期向甲方报告经营资料;
(5)执行公司各项制度;
(6)违约要承担责任。
六、其他
1、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更改合同条款,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公证处公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人 (签字):$$$
地点: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内部经营承包合同参考
填制日期; 20xx 年5月23日
一、 主体部分
1、甲乙方名称:
(1)甲方:山东双盛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乙方; 承 包 人:
2、承包属期:20xx 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承包项目:
4、原则: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承包方式:风险金抵押承包,超罚节奖;
6、乙方抵押:承包期内工人按现定月工资的40%,承包人按承包金额的5%交甲方;
二、 承包前的初始管理
1、清理乙方现有全部资源,后附甲乙方清理后的明细资料;
2、核定乙方承包应使用的资源,后附核实数明细资料;
3、甲乙双方资源交接手续,后附交接明细资料。
三、 承包的主要内容:
1、经营范围:(1): (2):
2、经营目标:(1): (2):
(3): (4):
3、承包要求:(1): (2): (3):
4、考核执行:(1)考核程序: (2)考核依据:
(3)考核执行监督单位:
5、奖惩:(1)完成任务奖: (2)完不成任务罚:
(3)超任务奖: (4)罚到乙方抵押金,终止合同;
(5)其他违约罚款: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1)监督乙方经营和分配权;(2)发现违约有权终止合同;
(3)人事管理权; (4)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2、义务:(1)提供经营资源; (2)提供核算考核管理办法;
(3)协助乙方完成承包; (4)违约要承担责任。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1)内部经营及分配权(但承包人最多享受平均工资的3倍);
(2)内部人事管理权;
(3)监督甲方物资供应及时及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2、义务:(1)依法经营; (2)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
(3)提供内部分配方案;(4)定期向甲方报告经营资料;
(5)执行公司各项制度;(6)违约要承担责任。
六、 其他
1、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更改合同条款,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公证处公证。
甲方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承 包 人签章:
20xx年五月二十四日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称甲方)
承包方:(称乙方)
经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生产线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承包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承包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五条承包方年的总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年,每年承包费为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合同期满,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原车间、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根据市场前景和公司发展需要,乙方可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产品生产线,每销售一瓶可按元提成作为全体股东收益。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生产经营直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满。
五、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七、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八、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予以角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董事会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三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四)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五)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五)吸食鸦片或其他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五周岁者;
(十)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缴验户籍册。
(四)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五)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六)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七)填缴劳工保险加保表二份。
(八)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之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七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八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六天。
(五)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八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一部分 总则
一、培养目的
1、本着公司的人才理念及用人原则,培养和输送高素质人才,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实现公司人才的梯队建设和高素质的团队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
2、系统的培养方案,使储备干部更快的实现由职场新人向职业人士的转变。
二、培养原则
1、公司以“尊重人、理解人、发现人、塑造人”的人才理念,以“团结、务实、创新、奉献”的用人原则培养后备人才。
2、以一线基层岗位为锻炼环境,以企业文化、公司营运业务、团队建设等培训内容为主体实现培养专业人才。
三、方案适用范围
凡公司所有新入职的应届大学生毕业生或以储备干部职位聘用的人员均按此管理方案接受培养及考评(以上人员必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二部分:储干培养机制及薪酬福利
一、储干的培养机制
1、储干培养时间阶段
理论培训期:3-7天。
储干入职后将进行3-7天的集中式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方式采用课堂理论学习的方式,培训期结束后经过考核合格将进入下个阶段的培养计划。
试用期:3-6个月。
培训期结束后将根据各部门需求分配到各部门并确定具体岗位,进入第二个培养阶段--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将实施《试用期考核表》,目的在于使储备干部在指导老师的跟踪辅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学习和掌握既定学习任务。各部门经理负责跟踪储干的培养及考核,部门经理每月5日向人力资源上报储干考核表及评价。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将转正为为**正式员工,将以储备主管的身份与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
核心业务岗位培养期:6-9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将继续接受核心业务6--9个月的在岗实践,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公司核心业务运营,期间根据每个人的情况可进行岗位轮换。储干在转正后6-9个月业务实践结束时,应成长为各部门主管人员。储干晋升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整理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高潜质人才培养计划 :2-3年
由总经理、HR经理在已成长为公司部门主管的储干中经过挑选面试,甄选出德才兼备,具有高素质的储干,列入高潜质人才培养计划和接班人计划,作为公司高素质人才梯队培养对象,这些储干将纳入“**接班人计划”进行长期学习和培养,经过公司各业务部门2-3年的轮岗锻炼培养将成为公司管理团队中的一员-部门经理。
二、储干培养期间的薪酬介绍
储干在整个培养期里均享有基本工资、学历补贴、年终奖、社会保险等福利。
薪资发放形式: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指定银行卡,薪资划入个人账户。
薪资发放时间:每月8日前发放上月薪资。
薪资发放标准:试用期基本工资800元/月,学历补助:本科200元/月,专科100元/月。储干转正后,将重新确定岗位或继续工作在原岗位,薪酬福利的标准将结合公司现行规定的岗位薪酬福利标和储干的实际情况予以执行。
薪资费用责任:储干培养期一年内,如在独立核算的部门工作,工资费用由独立核算的用人部门和公司总部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承担费用的70%,公司承担费用的30%;如在总部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每月工资发放日前用人单位将费用划拨到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发放。培养期结束后,储干的工资随所在部门统一发放。
三、储干的福利
储备干部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后将享受公司员工同等福利。
1、培训
储干在整个培养期内将免费享有公司提供的各种培训。
2、其它福利:
在各个重要节日储干享有同公司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可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活动等。
3、保险
储干正式入职后参照相关制度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部分:储备干部的管理办法
一、储干的招聘、甄选、录用
1、招聘渠道:校园专场宣讲招聘会、人才市场、平媒、网络、推荐介绍等。
2、储干招收范围:高校应届大专以上学生或具有本科学历、工作1-2年的职场新人,德才兼备;
3、储干甄选: 储干的甄选由HR经过初试、复试、笔试、公开演讲及答辩等严格甄选程序,公司本着择优录取的用人原则选用;
4、储干聘用:所有储干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二、储干的协议签署:
1、储干经过面试,一经录用,自接到录用通知3日内须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2、储干在入职前须与公司签署《服务承诺书》。
3、储干在进入业务部门实操阶段时需与各部门负责人签署《试用期考核表》。
4、试用期结束后,储干应与人力资源部签署《劳动合同》。
三、储干的管理
1、培养期内储干的归属
储干1年的培养期内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培养计划;储干成长为部门主管后进入正常的人事管理程序。
人力资源部负责储干培训的计划、实施、评估及人事调动审批等。
2、职业发展路线
1、储备干部--正式员工(储备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理--高级经理。
2、培训生须经为期1年的轮职实习,实习结束后经综合评定,表现出色者将被委任到适合的部门,担任部门的管理角色,带领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
3、储干的档案管理
储干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定期搜集、录入、统计、汇整和归档培训资料。
定期对培训档案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培训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个人档案、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评估资料、培训记录、各种表单等。
3、培训的纪律管理
考勤管理
(1)储干的考勤按公司现行考勤制度执行。
(2)储干在总部进行理论培训时的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3)在各部门实践时由各部门负责其考勤。
(4)所有考勤记录须于每月1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
纪律管理
(1)储干在培养期间严格按公司现行规章制度遵守。
第四部分:储干的培训
一、培训师资
1、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课程设计、课件开发。
2、培训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各部门业务兼职讲师及外协机构培训师共同组成。
二、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设计原则
以商贸零售批发业务为核心、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理论实操相结合。
2、培训内容版块
理论培训:公司概述、企业文化、规章制度、核心业务等。
素质培训:团队建设、管理技能、职业生涯规划等。
实操培训:业务各岗位实操等。
3、培训时间安排
储干在公司培养期间以岗位实践操作培训为主,其理论培训根据工作安排及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插空组织实施。
第五部分:考核及评估
一、考核方式
1、座谈。人力资源部除不定期同储干进行交流、沟通外,每月还将组织储干1次以上座谈会,以了解其学习态度和进度、工作思路与想法,以及遇到的困难,并提供帮助和支持。
2、考试。分为理论及实践考试两种,理论考试以书面形式进行,主要针对理论课程培训,以检查其学习能力及效果。实践考试以实操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储干在部门学习内容的实际操作,检验其动手能力。所有考试成绩将作为对储干培养期间整体评估的参考依据。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3
职 务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职务津贴
1000
800
600
700
五. 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考核成绩
薪级调整幅度
薪级计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调1~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80(含)~90分
上调0.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
工资保持不变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分以下
下调0.5~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六. 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 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 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 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 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 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 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 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 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集团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集团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集团公司本部(以下简称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绝对控股。相对控制、或由台方为主经营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各企业(泛指集团公司本部与下属企业)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有关责任人员核准后,由集团公司本部与下属企业的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核及审查合格后,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员工登记表》(见附表一),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当缩短其试用时间;优秀人才特聘者,可免去试用期,直接任用。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五日者,不给薪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下列表证: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近期医院健康检查表(原件);
??????3.?本人学历证和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4.《劳动手册》或《待业证》或《聘用手册》或《退休证》(其中一件);
??????5.?外地户籍人员还应具备当地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外出务工证9或允许外出工作的证明以及档案材料存放单位的证明材料);
??????6.?半身免冠照片五张;
??????7.?试用同意书;
??????8.?人事资料卡;
??????9.?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7.?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或做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都应与用工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聘任合约书》(见附件一、二、三),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正式录用的职工必须承诺:不论是什么缘由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和聘任关系后,不得从事与本集团有竞争的相同行业的工作,否则视为对本集团不忠诚,一概不予录用。
第三章?工作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事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必须了解企业的宗旨、风格、精神,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3.每个员工必须保证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
?????4.不得兼任本集团公司外其他公司的职务成在外从事与本集团及所属公司经营业务类似的商业业务活动。
?????5.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6.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接受不当之招待和贪污舞弊,或以企业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7.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司的工作场所做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防止危险,增进效益。
????8.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9.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单位。
????10.未经主管允许,严禁进入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擅离职守。
????11.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卫生。
????12.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13.各级主管及各级主管必须注意本身的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废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育安全感。
????14.工作时间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第十二条?因工作或生产任务需要加班,无特殊原因,员工不得推诿。按集团公司制度规定,井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加班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加班工资,每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三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者为迟到。
(2)工作终了前下班者为早退。
(3)超过上班时间十五分钟,迟到到岗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早退时同。
2.?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核实,双方均以旷工论。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矿工五日或一年旷工达十日者,予以解雇。
第四章?待遇第十四条?本公司依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和其对公司的贡献文小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好坏,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待遇.?(有关员工薪资待遇方法另订立)
第十五条?员工的待遇分为:
1.?高级管理人员(指集团总部总监以上职级人员及下属企业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按照“年薪制”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2.?中级及中级以下员工技照“月薪制”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第十六条?员工待遇,分月薪和日薪:发薪日期为每个月十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井按日薪计算。
第十七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技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章?休假
第十八条?公司规定每周星期六、日休息,企业可按照本地的有关规定安排每周休息两天。
第十九条?下列假日为国定休假日:
元月一日元旦休假一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春节休假三日五月一日劳动节休假一日十月一日、二日国庆节???休假二日
如需加班,按有关规定发给加班工资。第二十条?员工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全年给特别休假假期如下;
1.?工作满五年以上者?全年给予五天假期;
2.?工作满十年以上者,全年给予十天假期。第二十一条?员工特别休假应在届满规定时间后,在不妨碍工作生产的前提下,事先排定休假日期来实施,井按请假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员工当年享受探亲假,不再享受特别休假。第二十三条?员工探亲假可享用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汽车豪华大巴士等交通条件。
第六章?请假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前一天向有关领导办理请假手续,依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人依照下列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
1.?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领班转呈部门经理核准;
2.?请假二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单位主管总经理核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一律送人事部门留存。?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为培养企业员工忠诚企业敬业守职的精神,弘扬优良作风,抵制各种消极因素,特列以下有关奖惩条例:
1.?奖励
(1)奖项及相应条件
a.口头表扬:对在某一项工作中表现较好和全年度中各项工作中表现较好者。
b.忠诚企业奖(记功)
分为两类,一是单项奖,是指在某一项工作中,或者某一事件中,有突出表现,作出显著成绩的员工;二是年度奖,是指在全年度里一直表现比较出色,业绩前茅,在普通员工中比较优秀者。
c.特别敬业奖(记大功)
全年中带领虽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身先士卒,积极进取,有创新精神,有显著业绩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d.特殊贡献奖(记特功)分为两类:一是单项奖,是指在某一项工作中,或者某一事件中,为企业创造突出经济效益或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者;二是年度奖,是指在全年度里作出显著业绩并为企业创造较高效益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奖励办法
a.口头表扬:???一次奖励100元
b.忠诚企业奖(记功):?单项奖500元起点,实行奖额可视创造效益额决定;年度奖1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c.特别敬业奖(记大功),奖3000元井颁发奖励证书。
d.特殊贡献奖(记特功):单项奖2000元起点,实际奖额可视创造效益额决定:年度奖88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3)名额
单项奖励不受时间、人数限制,随评随奖.年度评比每年根据企业实际员工人数决定评选比例。
2.?处罚
(1)种类及标准
a.口头警告:不服从指令,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马虎出现差错,损失不大,但有负面影响者。
b.警告:不是动机不良,只是由于经验不足,操作不慎,造成过失性质的失误,企业损失不大,且不是主要责任者;不守纪律,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不执行领导指令,使工作出现差错,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
c.?严重警告: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扎实,违背领导的要求,导致工作出现不应有的差错,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且是主要责任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违纪,对企业利益和员工造成不应有的伤害者。
d.?记过:有同“严重警告”所列之错误情节,而且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影响极坏者。
e.?记大过:完全由于个人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不守职,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及难以挽回的影响,责任重大者。
(2)处罚办法
a.?口头警告:一次处以罚款200元:三次口头警告即为一次警告。
b.警告: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企业内部通报;三次警告即为一次严重警告。
c.?严重警告:一次处以罚款l000元;企业内部通报:三次严重警告即为一次记过。
d.记过:一次处以罚款15OO元;企业内部通报井停职考查,二次记过即为一次记大过。
e.?记大过:一次处以罚款2000元;企业内部通报井以降职,记大过后再受任何处罚即须给予最后警告、免职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坚决予以开除。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5.?擅自泄露公司机密者;
6.?无故损坏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7.?未经集团领导批准,兼任其他企业职务或兼营本公司类同业务者;
8.?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无故连续旷工。
第八章?考绩
第二十七条?员工考绩分为:
1.试用考核:员工在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报经(企业)总经理核准后,方得正式雇佣。
2.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品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做严格公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部门应将员工考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便办理年度考绩。
3.年度考绩:企业总经理(经营管理负责人)按《资产代表委托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考绩,其他干部和员工考绩办法另定之。第二十八条?考绩成绩分为特优、优、甲、乙、丙五种。第二十九条?员工年度考绩由主管初核,隔级复核,(企业)总经理核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总经理初核,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复核;企业总经理考绩由集团公司人才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等部门负责操作,最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核定。第三十条?办理考绩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或贻误。
第九章?出差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分为“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三十二条?长程出差:
1.各类人员出差均需逐级报批,企业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和集团本部人员出差均需报集团公司办公室。
2.?员工差旅费支付标准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短程出差:
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向上一级主管报告第三十四条?出差人员按出差计划到达每一预定出差地点时,应与公司联络,并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章?培训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第三十六条?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各企业人事部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包括投资者和公司总部)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业务特点,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3)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机施教,以求精进:公司组织必要的培训。
3.?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或公司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做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以便达成任务。
4.?提职培训:员工职务提升后,应通过必要的任职培训,以了解新职务的任务和责任、权限。
第十一章?福利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公司总部在人才资源部下设立福利分部,各企业设有专门负责的员工福利人员。由此部门人员办理有关福利事宜,规程另定。?
第十二章?保险
第三十八条?符合国家规定有关条件的员工,公司在他们正式被公司录用后,人事部门应及时为录用员工办理养老金、公积金、住院医疗基金和待业基金手续。第三十九条?凡被本公司聘用的员工视工种需要,有必要的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由人事(福利)部门办理。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第十三章?资遣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予资遣:
1.?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因业务紧缩,全部或局部歇业者;
2.?因不可抗拒力停业一个月以上者;
3.?员工因病结束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先工作公司也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第四十一条?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1.?历年平均考绩较差者为先;
2.?曾受惩戒者较未受惩戒者为先;
3.?工作效率低下者为先。第四十二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2.?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3.?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第四十三条?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在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请假期间工资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佣,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照发。第四十四条?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辞退或自行辞职者,以解雇论,不发资遣费;劳动(务)合同到期,一方提出不续签下一轮合约的,也不发资遣费。第四十五条?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1.?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的资遣费,但最多只能发六个月的资遣费,按在职最后一个月标准工资计算。
2.?依前款计算的剩余月数,满半年发给半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不计资遣费。?
第十四章?离职
第四十六条?员工不能继续工作时,得填具“离职申请书”,呈报部门主管核转(企业)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离职交接书》(见附表二)所涉事项交接手续清楚,始得离职,井视员工需要开给《离职证明书》。第四十七条?员工辞职,主管以上人员应于三十日前;一般员工于十五日前提出申请,未依上述规定日期提出申请书,其应得薪资于离职后三个月后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