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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全面推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形式,形成城市环境管理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开发区党委、管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科学管理,长效巩固”的工作思路,集中开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创新管理形式,整合管理资源。开发区专门成立以城管大队、环卫所为主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形成城市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全面负责辖区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迎接复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辖区的工作任务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形成各负其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开发区从辖区实际出发,狠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突出背街小巷保洁重点,把各村(社区)背街小巷清扫作为一个重点,安排保洁员早清扫,日保洁,对重点背街小巷进行了集中整治;利用休息日集中对辖区房家庄工业园、东域城村、北域城社区、立交桥周边、小乔社区、蕉庄村等重点路段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整治,共拆除棚屋20余处,整治广告牌匾50余块,粉刷墙面20__平方米,达到道路整洁、出行方便的效果。做好主要道路的保洁,加大对保洁员考核检查力度,对12条主干道路进行全面保洁提升。突出河道保洁,对辖区主要河道石沟河、沙沟河,加大保洁力度,做好河道保洁和监管工作。加大对辖区近郊村(社区)重点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督促及时进行整改。抓好垃圾压缩中转站正常运行,督促辖区各村(社区)将垃圾及时运到压缩站进行集中压缩处理。
严格考核制度,奖惩分明。为保障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开发区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加大考核力度,严格按照开发区制订的道路环境卫生保洁员考核方案、河道环境卫生保洁员考核方案,各村(社区)、主要道路垃圾收集和清运考核细则,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等五个考核制度,公平、公正、公开考核,考出成绩、奖优罚劣。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本村保洁员考核方案,确保环境卫生考核落到实处。实行通报制度,对各村(社区)卫生状况通过录像曝光及简报形式,定期通报,总结先进经验,曝光存在问题。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宣传发扬;对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及要求整改后没有明显改善的,也将通过现场检查、通报等方式曝光。
各相关科室、环卫处、执法大队、海城公司:
为进一步巩固中大街示范社区创建成果,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造和维护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要求,结合中大街社区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社区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容貌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落实全省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容貌整洁、秩序井然、执法文明、环境优美、居民满意”的社区环境,加快形成城市管理新格局,实现中大街社区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二、部门职责
(一)中大街社区
1.牵头协调物业公司及各单位,按照示范社区标准要求,开展创建整治和长效管理各项工作。
2.负责对物业公司及各单位的督查考核。
3.配合物业科做好落实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4.对社区居民的投诉、矛盾进行协调并及时解决。
5.做好“城管进社区”各项工作。
(二)中大街物业公司(江苏恒联物业公司、机关事务局)
1.按照劳动定额配齐、配足、配强清扫保洁队伍,人数要满足日常保洁需要,明确各自责任范围,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时,形成完善的作业体系。
2.及时进行“小广告”清理,确保小区地面、墙面、楼道等无非法“小广告”。
3.确保小区内垃圾桶等设施整洁干净、功能完好无破损。
4.及时修复道路,确保小区内道路平整、无破损、无积水;地面铺装平实,无松动、残缺;无私自占用、擅自开挖道路现象。
5.确保小区内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6.确保小区环境整洁、设施完好,路平、地绿、灯亮、水畅,达到保洁、保绿、保序标准,物业服务体系完善,楼栋长制度落实到位。
7.针对小区内存在改变使用功能进行居住的车库,可设立统一的晾晒点方便居民,严禁乱拉乱晒。
8.小区内的绿化带定期进行修剪、清理。
(三)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科
1.对沿街老商住楼建筑外墙及外立面进行清洗或粉刷涂料。
2.沿街建筑物门窗设置、空调外机遮挡安全美观、卷帘门保持完好无锈蚀。
3.对非机动车辆停放位置进行划线。
4.对破损道板及时进行修补。
(四)城管局综合管理科
1.沿街(巷)、步行街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符合户外广告规划和标准、设置规范、设计精美、形成特色,无破损残缺、无安全隐患。利用步行街的优势,要增加大型公益户外广告的设置,形成亮点、特色。
2.规范摊点设计,3月31日前制定中大街公共通道、步行街摊点疏导方案,由执法大队组织实施。
(五)城管局物业行业管理科
1.牵头创建示范社区期间及后续整治工作。
2.实现基本物业全覆盖,实施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保序为内容的“三基本”服务。
3.做好创建示范社区相关台账的保存工作。
4.社区内的老旧小区继续实施绿化改停车泊位工程
(六)数字城管信息中心
1.负责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加强督查并跟踪考核,确保落实到位。
2.协调工商局,确保农贸市场(新华市场)等服务设施满足需求,维护保养及时,管理秩序良好,清洁卫生达标。
3.协调住建局,从立面、地面、地下管网以及设施设备、绿化亮化、车辆停放等方面对步行街进行重新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时间:4月25日前)
4.协调住建局,确保公共通道道路平整、无破损、无积水;地面铺装平实,无松动、残缺;盲道要保持畅通连续;无私自占用、擅自开挖道路现象。
5.协调住建局,逐步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建设,基本完成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各种窨井盖完好无损,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无大面积淹涝现象。
6.协调住建局,确保主要道路、街巷照明设施功能完善,实现集中控制,开闭正常;居民区路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7.协调电信局,对附着墙面的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
8.协调公安局,统筹公共通道、步行街及周边区域的停车问题。确保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 消防通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针对中大街社区区域内3个公共通道及步行街制定专门车辆管理方案(实施单行道划线或者利用石挡阻隔机动车辆进入步行街),既要方便步行街外来车辆、就餐人员用餐,又要保证车辆停放有序。(完成时间:4月25日前)
(七)环卫处
1.按照劳动定额配齐、配足、配强清扫保洁队伍,人数要满足日常保洁需要,明确各自责任范围,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时,形成完善的作业体系。
2.确保环卫设施(垃圾桶、公厕等)整洁干净、功能完好无破损。
3.对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绿化进行养护。
4.河道两侧绿化保洁、补植、养护。
(八)城管局执法大队
1.安排2人专职驻点管理,接受中队领导。
2.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对照综合科提出的疏导方案,加强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主次干道、步行街内禁止“店外店”现象;经营疏导点设施要合理,经营区域、时间、内容明确,保洁到位,管理规范。
3.建立防违控违巡查机制。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无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保持违建零增长;“城管进社区”工作要更加全面、细化,规范居民投诉处理流程,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4.及时拆除违章广告灯箱、广告牌等。
(九)海城公司
及时进行“小广告”清理,确保沿街商住楼地面、墙面、楼道等无非法“小广告”。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省政府确定的“一整治三创建”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其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宣传发动,各方联动
要利用网络、报刊、社区宣传橱窗等传播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居民和单位参与、配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群众基础,配合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环境。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共享和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容貌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镇区、村庄和镇域主干道路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村庄进村路和大街小巷卫生得到彻底整治,无“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乱倒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村庄绿化整齐美观,为下一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镇区的卫生、绿化、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镇域主干道路两侧违章建设、各类料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得到彻底整治,广告牌等宣传设施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村庄整治内容
1、进出村庄路段环境整治
①对进出村路段两侧进行杂草清除,路肩整平;
②对路两侧暴露垃圾进行填埋;
③拆除路口及拐弯处有碍观瞻障碍物;
④对路两侧树木涂白;
⑤对进出村路面进行全天保洁。
责任单位:各农村社区、村
2、村内大街小巷卫生整治
①在街道醒目位置张贴环境整治宣传标语,营造全民参与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
②对村内大街小巷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做到无“三堆”,无违规种植物;
③对可视范围内白色树挂及电线杆、主街道两侧墙面上的“野广告”、陈旧标语等进行清除,对村内宣传展板、横幅标语进行维护;
④对大街小巷现存的建筑物料堆进行清除;
⑤对围村垃圾进行填埋;
⑥对主要街道两侧乱搭乱建的构筑物进行拆除;
⑦对村庄主要街道路面进行全天保洁。
责任单位:各农村社区、村
3、村庄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①疏挖村内排水沟,贯通环村沟渠,确保排水畅通;
②对村内已硬化路面进行维护,未硬化路面进行整平;
③对群众文化广场、大院墙体进行粉刷,广场、大院内外无乱堆乱放现象;
④对娱乐健身器材进行维护管理,无破损现象。
责任单位:各农村社区、村
4、村庄垃圾集中清运处理
①选好配强村保洁员,每千人配备3名保洁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②垃圾箱摆放到位;
③按照整治办公室要求做好垃圾池选址;
④建立卫生保洁员管理制度,卫生保洁人员做到“一日两清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
责任单位:镇城管办,各农村社区、村
(二)镇区及镇域主干道路整治内容
1、镇区整治
①加强镇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和功能正常发挥;
②做好镇区道路、广场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确保绿化美观、亮化到位;
③加强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道路清扫保洁及时,无卫生死角;
④做好镇区容貌的管理,加大对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扯乱挂等现象的整治,确保镇区环境整洁有序;
⑤加强对首集市场的管理,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整治,维持良好的镇区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镇城管办
2、镇域主干道路整治
①做好主干道路的路面保洁,做到路面整洁、无坑洼,两侧无杂草,确保道路通畅;
②加强对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治理,确保道路两侧无白色树挂、边沟漂浮物等垃圾杂物,无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无外接棚舍及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的物料和“三堆”;
③做好主干道路两侧苗木的管护工作,保持绿化苗木生长旺盛、整齐美观。
责任单位:镇城管办、农委、各相关农村社区
四、时间安排
全镇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5月23日开始,到6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23日-28日)
召开动员会议,组织现场观摩,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各农村社区、村层层宣传发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村内高音喇叭、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程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5月29日-6月5日)
各农村社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对照整治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逐条梳理需要整改的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集中力量,加大整治力度,按时完成全镇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各项重点任务,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改善。
(三)检查评比阶段(2012年6月6日-7日)
组织各农村社区、村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采取“互评”的方式,组织各农村社区进行相互检查评比,对检查不合格的社区、村要求限期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8日-10日)
镇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逐社区对所辖各村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依据验收得分系数按4元/人的标准核发奖励资金(计算公式:村奖励资金=2010年底村人口数×4元/人×考核得分/100)。同时,依据各农村社区所辖各村平均得分系数,按每个社区3000元的标准核发社区奖励资金(计算公式:社区奖励资金=3000元×社区所辖村平均得分/100)。对验收得分在75分以下的村和社区视为不合格,取消其资金奖励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各农村社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各农村社区要建立日调度、日总结制度,对各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随时调度、检查,并开展自查互检活动,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扎实开展。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对各村整治进展情况实行一天一调度,并以展板形式展示各村形象进度,各农村社区每天下午5:00前上报各村整治进度表。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城管办、督查办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评估公司”)接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国家以及惠州市和大亚湾区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大亚湾区各街道办“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检查目的
对大亚湾区的村容村貌进行检查、评分,为大亚湾区“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做到边开展、边总结、边探索、边提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可持续的长效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成果,推动活动不断深化、常抓不懈、惠及民生。
二、督导检查对象及内容
本次督导检查对象是:大亚湾区三个街道办抽查的合计9个村委会、3个社区。
根据《惠州市全面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实施方案》、《大亚湾区“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大亚湾区街道办社区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进行督查,实地检查组织领导、村容村貌、保洁员管理和环卫设施设备等,参照标准逐一评分,排出名次。通过抽签选定以及区督导检查小组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取下表中的9个自然村,3个社区作为督导检查对象。
(详见下表)
街道办
村委会/社区
澳头街道
岩前村
金门塘村
大涌村
桥东社区
西区街道
上田村
新寮村
樟浦村
上杨社区
霞涌街道
霞新村
新村村
上角村
霞涌社区
三、督导检查时间
本次季度检查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和6月12日。
四、督导检查依据
(一)《惠州市全面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实施方案》;
(二)《大亚湾区“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三)《大亚湾区街道办社区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五、本季度督导检查情况
在区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区街道办及村(居)委会持续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围绕环卫保洁高标准高效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强化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督导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环卫团队整体素质,抓好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更新及完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环境卫生综合整合治理等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推行环卫服务市场化等措施,确保大亚湾区整体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一)各社区、村委会检查情况如下:
1、澳头街道办
(1)桥东社区
好的方面:①公共区域保持干净整洁
②道路整体干净
不足之处:发现一处卫生死角
(2)岩前村
好的方面:村庄周边、居住环境干净整洁
不足之处:①广场垃圾未及时清运
②多处垃圾未入桶入箱
(3)金门塘村
好的方面:①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②居住环境良好
不足之处:①垃圾收集点有明显臭味,部分垃圾桶破损未更新
②房屋周边有较多生活垃圾
③大件垃圾未及时清运,垃圾桶箱未能正确投放
(4)大涌村
好的方面:①街道比较干净整洁,总体村貌良好
不足之处:①广场有生活垃圾未清理
②房屋周边有生活垃圾未清理
③垃圾屋有明显臭味,未能及时清洗
2、西区街道办
(1)上杨社区
好的方面:街道干净整洁
不足之处:①道路、房屋周边堆放淤泥渣土
②广场有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
③垃圾桶未恢复原位摆放整齐
(2)上田村
好的方面:主干道干净整洁
不足之处:①垃圾收集点有明显臭味,蚊蝇滋生
②道路有淤泥渣土未清理
③居住环境生活垃圾较多
(3)新寮村
好的方面:主要道路整体干净整洁
不足之处:①收集点臭味明显;蚊蝇滋生;垃圾未及时清运
②垃圾桶垃圾渗滤液滴漏
③房屋周边生活垃圾较多
(4)樟浦村
好的方面:台账归类清晰明了
不足之处:①路面不干净,垃圾随意堆放
②村庄周边较多生活垃圾
③公共区域周边墙面有乱涂现象
3、霞涌街道办
(1)霞涌社区
好的方面:居住环境房屋周边干净整洁
不足之处:①垃圾未能入桶入箱
②清运车辆洒漏污水和垃圾
③垃圾桶未恢复原位未摆放整齐
(2)霞新村
好的方面:①台账归类清晰
不足之处:①路面较多飘散垃圾
②房屋周边较多生活垃圾未清理
③垃圾桶随意摆放,有垃圾桶倒置现象
(3)新村村
好的方面:村庄街道干净整洁,水体周边无飘散生活垃圾
不足之处:①公共区域广场有生活垃圾未清理
②路面有零散垃圾(烟盒、口罩等)
(4)上角村
好的方面:①村庄街道干净整洁
不足之处:①收集点桶箱臭味明显;蚊蝇滋生,渗滤液滴漏
②公共区域有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③水体有漂浮生活垃圾
六、督导检查结果
(一)督导检查街道办评分结果:
第一名,澳头街道办(92.33分);
第二名,霞涌街道办(91.67分);
第三名,西区街道办(87.67分);
获得环境卫生先进街道办的是澳头街道办。
(二)督导检查社区环境卫生评分结果:
第一名,澳头街道办桥东社区(95分);
第二名,霞涌街道办霞涌社区(94分);
西区街道办上杨社区(94分)。
获得环境卫生优秀社区的是澳头街道办桥东社区。
七、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部分村委未按照环卫规章管理制度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美丽乡村·清洁先行”工作,未对村庄范围内容易产生卫生死角的地点、区域进行定期定点排查,对日常清洁和整改工作不够重视。
(二)垃圾桶、箱、车配备与布局摆放不科学不合理,或有具体科学合理管理规定未遵照执行。车式移动垃圾桶占用机动车道,影响正常车辆行驶安全;占用非机动车道(公交站台、斑马线等),影响市容环境形象。如本次督查中的西区街道上田村主干道、新寮村主干道。
(三)年初至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复商复学仍然是各基层组织的首要工作任务。因前期保洁员/环卫工人居家隔离、基层干部工作重点放在疫情防控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因而相对停滞。
(四)部分社区居民与乡村村民(特别是低龄人群)环境卫生意识仍然薄弱;公共区域垃圾桶、箱配备数量少,位置隐蔽。如本次督查中的澳头街道岩前村一所学校附近的公园。
八、建议
(一)加强检查督查力度,高度重视整改整治工作。
各社区、行政村卫生专干要深入贯彻落实“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加强对各社区、各行政村卫生保洁工作的检查督查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高度重视脏乱差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改整治工作。
(二)科学合理配备布局垃圾桶、箱、车,遵照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各社区、行政村卫生专干要将管辖区域内垃圾桶、箱、车的配备布局、保养维护、更新更换纳入日常工作当中,尚未制定具体管理规定的应尽快制定,有具体管理规定的要遵照执行。
(三)尽快恢复日常环卫工作,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相适应。
各社区、行政村基层组织应尽快恢复正常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同时,要健全现有的管理体制机制,对保洁员/环卫工人的健康管理、对口罩等医疗废弃物的处理要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相适应。
(四)环卫工作要精细化管理,硬件配置和意识培养要协调发展。
各社区、行政村基层组织要将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做到细处、做到实处。要下沉到基层群众当中,了解群众实际需要和诉求,将宣传引导和教育工作落实到位,软件硬件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让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九、督导检查报告日期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城市”为抓手,突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推进长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促进全区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时限及责任分工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
1.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垃圾管理的盲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根据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区关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3.制定出台对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提高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对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置及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绿化等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6.对老张南路沿线积存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南定镇、傅家镇)
7.对辖区村内现有保洁人员、机械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情况调查摸底,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严格奖惩到位。同时,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积存垃圾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8.对辖区内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积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对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东侧、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上湖村东边路北侧、房镇镇小高村滨博高速桥下、中埠镇张皇路张家村和国家村沿线等处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重点治理,并确保不反弹。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乡结合部、镇、村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机械设备、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重新进行合理设置。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3.按照老张南路综合整治方案,对积存垃圾、乱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运、围挡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张南路的综合治理。
4.对南定镇崔军村北、南定镇翟家村垃圾中转站东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
5.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等管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二层以下(含二层)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建筑渣土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运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避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绿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绿化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南定镇、沣水镇、区环卫局)
7.东四路中段昌城村处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对垃圾堆的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
8.由区环卫局牵头督导各镇对村庄内现有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标准配齐村庄保洁人员,增加相应的环卫设备,加大扫保频次,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作业规范,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牙石净、公交站点地面净、绿地树池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塑料袋、无灰土砖石杂物、动物排泄物、无积水污泥。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杏园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环卫局)
10.提升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路面无坑洼、管网无堵塞、无杂草、无死株等现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现有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导自管小区、物管小区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增加相应的环卫设施,增加扫保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国道、省道、县道、林带、河道环境卫生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白色污染。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
1.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强化对镇、办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联村路等卫生保洁坚持“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制度,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设施净;城区主干道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卫生整洁、无破损。实现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加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维修改造,确保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桥涵设施完好,护栏及时维修刷新;完善河道护栏、警示牌、隔栅、橡皮坝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加强绿化分车带、人行道两侧绿地、街头游园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游园设施整洁、完整,无杂草、无断档、无苗木枯黄现象;行道树无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补植、喷洒药物,保持整洁、美观。做好垃圾堆绿化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杂物,确保街巷道路畅通;及时清除建(构)筑物及地面上的乱贴、乱涂、乱画,对外墙漆脱落、空调罩破损、实体围墙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观整洁;清理各类门头牌匾、落地灯箱广告等。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围挡,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环保分局)
6.加强林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充实、补植、提升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档次,保持林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内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及时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城市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做好规范停车管理;今年完成联通路、西五路等9条道路的规范化停车管理,把华光路、柳泉路、世纪路、共青团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9.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国道、省道及县道采取定时清运、集运措施,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无污染、无垃圾;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各类公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户集、村收、区处理”的运行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大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全面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环境容貌进行巩固提升,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活动。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村庄、小区总数的70%,剩余村庄、小区年全部达到星级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开展。根据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