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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产业集群;信贷供给;产业链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2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型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得到不断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链、农业产业集群等形式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其中农业产业集群是将产业集群理论运用到农业发展中可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竞争优势,形成集聚效应,通过分工协作实现规模效益、促进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但是与国际农业产业发展相比,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仍不健全、资金供应不足,甚至很多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存在大片的金融空白。嘉兴作为浙江省的农业大市在发展过程中同样面临着相似的问题。因此,通过对农业发展中各个主体对资金的需求量以及具体需要何种类型金融产品的调查,能更好地找到相应的解决途径,对农业的发展来说有着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调查背景
1.嘉兴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形势成效明显
嘉兴市的农业发展成熟,基础好,潜力大,具有特色产业,区域布局清晰。其中,畜牧、蚕桑、设施蔬菜、花卉苗木、名特优水产品、优质水果和优势特色食用菌等为主的七大主导产业区域格局基本确立。嘉兴市在地域上基本形成了以嘉善县、南湖区、海盐县、平湖市为主的生猪养殖集聚区,以海宁市、桐乡市为主的茧丝绸产业区,以嘉善县、南湖区、平湖市交界处为中心的东南部大棚瓜果蔬菜设施农业区等。这些成熟的农业集群,便于分析农业产业集群中供应链的共性,可以得到更准确的供应链金融现状的资料,有利于后续研究的开展。
2.当前金融支持农业新发展形式尚存在升级空间
嘉兴现代农业发展起步于改革开放以后,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迈出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第一步,成为全省农业发展的先行区。但客观分析嘉兴农业现状,与现代农业的要求仍有相当差距,仍存在以下问题:自主创新能力弱,技术应用水平不高;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率低,缺乏大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组织化程度低下;大部分农产品在市场分级、精细程度、产品品质等方面与国际市场要求尚存在很大的距离,难以适应城乡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三、调查结果及其分析
(一)对农业企业的调查结果
在对农业企业发放的问卷中,共发放30份,实际有效回收25份。这其中包括了嘉兴的龙头及大、中、小型各个层次的企业。
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大多倾向于商业银行的筹融资方式。由于商业银行的利息率相比于债券等筹资方式,比较稳定。在影响农业企业融资的主要因素选择中,选择企业规模的占绝大多数。企业在选择向银行贷款遇到的主要问题中,大部分选择了缺乏有效担保。说明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是需要有效的担保,而有效的担保则与企业的规模大小有一定的相关性。企业在进行筹融资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需要固定资产的抵押和有效的担保,从而对企业的筹融资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在从银行获得贷款时,企业注意方面的选择,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在选择银行时更加注重的是效率,由于银行的审判时间影响了企业的一些决策方向,所以获得资金过程的时间越短越能够得到企业的欢迎。在各个金融机构当中,能够获得的贷款的金额十分接近而且利息率相差也不会很大,所以放贷速度更加成为了主要的选择因素。
问卷反馈中可以看出,大多数企业并不了解或者采用除商业银行的方式进行筹融资,其他的筹融资的方式的宣传力度有限,是企业拘泥于商业银行贷款的形式中,降低了市场中资金的使用和流转效率。商业银行的贷款程序以及法规已经比较完善,所以能够得到大多数企业的青睐,其他的筹融资方式还需要完善其法律法规。
在选择农业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中,企业希望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放宽贷款的条件,同样也希望政府能够通过改善融资、担保体系来使企业能够更轻松、更多地贷到款。
(二)对个体农户的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中,个体农户的家庭人口数约为3.2人,其中在外务工人数为1.8人,平均每户有耕地面积0.945亩。2012年家庭人均收入为14365元,其中涉农收入为5315元,务工收入为9049元,总支出约为7811元。在农户的收入形式中工资收入占到了63%,超过了涉农收入。在调查的农户中,大多数家庭只是将农业生产当作副业。除去家庭中未参与生产劳动的人员,家庭中主要的人都基本在从事在第二、三产业的工作。
在调查人群中,约有89%的人有银行贷款的需求,但只有37%的人得到了当地银行的满足。在2010年至2012年中,有21%的人得到了银行信贷。个体农户基本都存在着资金的短缺,主要是以短期且小额的贷款需求为主。
在2010年至2012年中获得的信贷有81%属于农村信用社,7%属于农业银行,2%属于邮政储蓄银行,8%属于村镇银行,1%属于小额贷款公司,1%属于其他金融机构。在信贷的担保抵押方式中,有8%是凭自己信用贷款,14%是找人担保,73%是以房产抵押,3%是以存单、国债等质押,还有2%是其他的方式。在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中,农户倾向于农村信用社,并且主要是用房产和担保人以及个人信用为主,最多的是房产。相对于企业,银行贷给个体农户的风险要大上许多,所以基本上只接受固定资产质押的方式,这样在个体农户需要再次进行贷款时,就缺少了有效抵押物。而即使获得的信贷资金89.29%投向于子女上学、盖房、婚丧嫁娶、支付医疗费等生活性支出,由此可以看出,个体农户用于农业再生产的比例十分有限。
在需要多少资金才能满足现在的生产生活要求的问题中,农户需要的资金额度在各个层次都有,但主要是小额贷款。个体农户的资金需求主要是一些生活过程中,小额资金的周转,所以只需要满足个体农户的小额贷款的质押、信用评级问题就能大大地满足农户的需求。
在向他人借贷的借贷利率调查中,有20%是在10%以下的利率,有26%是在10%到15%的利率,有46%是在15%到20%的利率,有7%是在20%到30%的利率,有2%是在30%以上的利率。在民间的借贷中,利率分布主要是集中在15%到20%,并且在各个层次的利率都有,相比银行给出的利息率,民间的更加高一些。所以若银行能够解决个体农户借贷的风险控制的问题,农户就会倾向于选择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贷款。
(三)对银行的调查结果
在对银行的调查中,有近40%的银行针对农业(的贷款占其贷款的发放总量比重超过50%。截至2012年3月末,浦发银行的总资产达到13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9.2亿元。在发放的全部贷款中,涉农贷款占比82%,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从调查得到的数据可以看出,对农业贷款的利润率比其他行业较高。
农业信贷并不是十分方便,农户贷款仍有门槛限制。银行拒绝贷款给农业企业或个人的原因可以看出,如果能够解决在贷款过程中,控制风险降低坏账率,银行还是愿意借款给企业和个人的。风险控制主要体现在信用评级和担保物上,若能够有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则银行能够放心地借给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人群,若能够开发出多种担保形式和担保物,则能给更多的企业和个体农户提供贷款的机会。
在调查中大多数银行表示希望通过农业信贷支持促进农业产业集群。银行能够提供较低盈利贷款,说明还有大量的款项并没有贷出,需要有更好的项目进行投资,如果农业通过集群发展的形式,降低农业本身存在的自然风险,提高农业的盈利率,相信银行会十分愿意借给这些更低风险的农业产业,从而实现双赢。
四、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从金融机构角度看
1.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嘉兴从2004年就提出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但是,农业弱质、农村落后、农民弱势的状况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消除,体制政策制约已成为嘉兴城乡一体化向纵深推进的“瓶颈”。
2.嘉兴市农业担保机构数量偏少规模偏小
正常运作的农业担保机构各县、市、区平均还不到一家,这与幅员辽阔的农村市场与新时期农业经济的发展要求显然不相适应。
3.商业银行收益低,难度大,服务不到位
对多数商业银行来说,农业类贷款企业规模小,难度大,风险大,收益低。因此,专业人员配置极少,贷款品种设计、业务模式研究等方面重视不够,服务不到位,这也是导致农业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直接因素。
(二)从企业角度看
1.企业规模小、层次低,有效抵押资产少
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率低,缺乏大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全市农业龙头企业仅有300家,且大部分的农业龙头企业目前还没有完全脱离家庭作坊式的经营方式,总体上规模较小,创品牌能力不足,辐射面不宽,带动力不强。绝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都是从事初级农产品加工,精深加工不多,科技含量较低,附加值不高。
2.受自然因素影响大,贷款风险高
农业中小企业,多是从事与农产品原料的生产、加工、销售以及服务相关的业态类型,与立地条件联系密切,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农业产业要素的复杂性、生产环境的多变性及不可控性决定了农业中小企业贷款较其他行业存在更多的不可控和高风险性。
(三)从农民角度看
1.农民缺乏贷款所需的抵押品
农民由于没有足够的抵押而缺乏获取抵押贷款的能力,这是金融机构不予放贷的主要原因。另外,从银行贷款,要办理抵押,不仅环节多、手续繁,而且费用大,需要去公证部门公证,登记费、鉴证费、评估费等等各种各样的费用相加,增加了农民从商业银行贷款的成本。
2.农村现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制约农村金融业务的有效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经营形式,导致生产规模小、可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资产少,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差。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社会化生产水平低;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缺少产业支撑,负债能力低。
五、对农业借贷机制的对策研究及优化设计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现代化
嘉兴地区农业发达且嘉兴政府重视农业的发展。以往的嘉兴市政府的政策中,政府注重的往往是直接对农民的补助,虽然这样对农民的生活同样有所改善,但却不能有效地提高农民的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
由于农业和农业企业的高风险、低收益,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现代化的积极性要低于支持高收益产业,因此,需要我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手段为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扶持,吸引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的投入,鼓励他们提高服务质量,而这也是国外的通行做法。如对金融机构开发的适合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对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增设分支机构或金融服务网点的,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等。
(二)金融机构调整对农业产业的信贷政策
农业企业发展呈现特色化、区域化、集中化的趋势,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县域特色产业研究,加强与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金融业务整体合作,对企业信贷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嘉兴地区的主要农业产业为桑蚕、鸡鸭生猪等牲畜等,并且已经有了较为明显的分区的集群特征。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以针对这点,对不同的行业设立不同的信贷政策。例如,针对桑蚕业可以创造用桑蚕的半成品、成品等作为质押物,从而可以增加贷款的可能性。
(三)加大农业小微企业产品研发力度,加强对市场需求、金融产品与同业比较研究
一是要针对农业微小企业客户贷款金额小、时间急、期限短、频率高、季节性强等特点,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信贷投放效率,积极探索县域经济环境下新的有效抵押方式。二是要根据农村产业发展的要求,对龙头企业信贷产品进行完善。三是要针对农村商业的特点,积极推行符合县域商业流通现状的商业信贷产品,创新符合商业银行控险要求的贷款方式。
关键词:农产品;市场营销;创新
农产品市场营销就是指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欲望而实现农产品潜在交换的活动过程。农产品营销是农产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个人与群体在农产品从农户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中,实现个人和社会需求目标的各种产品创造和产品交易的一系列活动。农产品市场营销的主体是从事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个人和群体。农产品营销活动贯穿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交易的全过程。农产品市场营销概念体现了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社会属性,其最终目标是满足社会和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和欲望。
1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的现状
1.1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迅速
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迅速,类别繁多,包括粮油市场、蔬菜市场、水产品市场、肉食禽蛋市场、干鲜果品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数目基本稳定,交易额稳步上升,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在经历了几十年高速增长和规模扩张后,现正逐步实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流通规模上台阶,市场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商品档次日益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日趋看好。
1.2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农产品市场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基本形成了以城乡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构筑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产品80%~9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力发展,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镇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着积极作用。
1.3以配送、超市、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势头迅猛
超市作为一种新型现代营销业态在近几年也逐步涉足农产品销售领域,成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里的新成员,并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传统农贸市场的市场地位正在受挑战。另一方面,南京、广州、武汉、上海等地政府在大力推行“农改超”工程,旨在打造高效安全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使之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
1.4农产品营销中介发展活跃
现阶段,各种农产品购销主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不断发展壮大。依托这些活跃在城乡各地的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使得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实现了对接,改变了过去产销脱节的尴尬局面,有效地缓解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他们的出现带动了上游生产基地的发育壮大,带领农民走向市场,帮助农民致富,为地区农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农产品市场营销的创新
2.1农产品市场经营观念的创新
随着农产品相对过剩时代的到来,客观迫切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抛弃农产品运销观念,确立以市场需求为中心的现代农产品市场营销观念。农产品市场营销是一个比农产品运销更为广泛的概念,农产品市场营销要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仅要研究人们的现实需求,更要研究人们对农产品的潜在需求,并创造需求。农产品运销观念强调的是以自己的生产为前提,如何把生产出的农产品运输出去并完成销售,考虑的是如何把产品变成现金。农产品市场营销观念考虑的是如何通过生产、传送农产品以及与最终消费农产品有关的所有事物,来满足顾客的需求。顾客的需求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出发点、中心点和归宿点。
2.2农产品营销战略与策略的创新
农产品市场营销围绕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综合地运用各种营销战略与策略,通过比竞争对手更加有效地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来实现企业增长和利润的实现。这就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充分运用现代市场营销的“10PS组合(市场调查、市场细分、市场优先、市场定位、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权利和公共关系)”。
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源于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深入调查和细致研究,通过市场研究,发掘潜在需求,捕捉市场机会。根据一些细分变量来分割市场,进行比较、评价,选择其中一部分作为自己为之服务的目标市场,针对它的需求特点开发适宜的产品,制定合适的价格、渠道、促销策略,实现产品的既定目标。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利益低下,资金紧张,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一般难以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和促销,往往还要依靠“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权利”和“公共关系”这两个策略。一方面,积极利用政府力量,获得宣传支持,引导百姓消费,扩大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改善与社会各界的关系,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社会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公共关系达到宣传促销的目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还可以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大众媒体以及其他社会机构为农产品营销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2.3农产品品牌决策与管理的创新
品牌管理是通过创立一个好的品牌,培育品牌、扩张品牌和保护品牌,奠定品牌优势,塑造驰名品牌,积累品牌资产。品牌管理过程实质是一个就品牌资产的各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有步骤的规划和创新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就是塑造高资产的品牌。
创知名品牌是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开展,很多企业开始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开始有意识地应用品牌策略。事实上,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依靠品牌优势,逐步建立农业产业规模优势,最终使农业产业得到进步和完善的过程。没有农产品品牌的创立和扩张,没有农产品品牌的优势,就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也就不能彻底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以及农业增产与农民不增收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1]王凯.品牌营销模型研究[J].市场周刊,2004(10):22224.
关键词:农产品价格 波动 对策
农产品是农民劳动的成果,其价格直接决定着农民的收益,进而影响农村、农业的发展。而同时农产品又大多属于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其价格也影响着整个社会及国家的稳定。因此,农产品价格波动成为社会各界及政府关注的重要课题。
农产品价格波动状况
如图1所示,2003年-2013年间,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11年来出现周期性的波动规律。但各周期的波动时间和波动幅度存在差异,说明农产品价格变化原因复杂,并不具有固定的规律性。
从图2可以看出,不同种类农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并不相同。2003年-2006年茶叶价格持续上涨,水果价格呈现先下降后上涨的趋势,而蔬菜价格略有下降;2006年-2010年,茶叶价格在2008年达到最低后又快速上升,在2010年达到最高点,水果价格在2007年达到最低,而后又开始快速上升,而蔬菜价格基本保持平稳,在2010年略有上升;2010年以后,茶叶价格开始下降,水果和蔬菜价格基本保持平稳。可见,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是各种不同种类农产品价格共同作用的结果,一种农产品价格的变化,并不能代表所有农产品价格变化的总体趋势,而各种不同种类的农产品价格又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所以,农产品价格波动规律性不明显。
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农产品市场比较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农产品价格应当由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所以,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必然源于供给和需求的波动,具体而言,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产品自身特征因素
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小,价格的变化只会带来需求量的小幅度变化,而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大,价格的变化会带来供给量大幅度的变化。如由于外界因素的冲击,某农产品价格下降2%,引起农产品需求量增加1%,供给量则减少6%,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根据供求模型,农产品价格将会快速上升。价格的上升进而又引起市场中供求关系的再次变化,结果又会导致农产品价格下降。可见,农产品由于自身特征的因素,其价格总是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不断波动。
(二)供给主体决策因素
农产品的供给主体大多为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即农民。农民由于文化素质偏低、市场信息不完全等因素难以准确把握某种农产品的供求状况,其随意的决策行为会导致农产品供给过剩或短缺,引起农产品价格波动。如某年大蒜价格上涨,农民根据大蒜价格的变化判断大蒜市场供给短缺,认为“种大蒜会赚钱”,这种情况会诱使农民将粮食改种大蒜,第二年必然有大量大蒜进入市场,出现“烂死地头,无人问津”的结果,大蒜价格将会快速下降。同时当年由于改种大蒜导致粮食减产,粮食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其价格必然上涨。所以,一旦农产品当年的价格上涨,就会促使次年农民扩大生产,于是陷入“农产品价格上涨扩大生产供大于求、价格下跌减小生产供不应求、价格再次上涨”的周期性循环理论,也就是著名的蛛网理论。可见,供给主体的决策直接决定着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影响农产品价格的波动。
(三)农产品市场因素
农产品市场是农产品供需双方发生交易的场所。该体系的完善程度决定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均衡程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健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并不完善。
首先是信息不对称现象突出,主要表现为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因此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从单一的温饱需求转变为多元化需求,对农产品的营养、味道、色泽等都有了要求,所以,农民必须不断调整生产以适应消费者的需求变化。由于缺少获得消费者需求信息的渠道、对现期价格的过分敏感以及进入门槛低等原因,农民很容易产生市场误判,特别是在新消费观念的短期变化下,供给市场的调整滞后,造成长周期的生产与短期需求变化的跨期矛盾。这种矛盾的存在必然会导致农产品市场供求失衡,引起农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
其次是市场流通渠道不合理。我国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要经历多渠道流通环节,采用的销售模式多为“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的多层次模式,所以,农产品价格就不仅仅由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决定,还与批发商、零售商的成本投入、利润要求等有关。据农业部的调研,从农民出售西红柿2.80元/kg到超市零售价7.6 元/kg,上涨了 1.7 倍;尖椒农民出售价2.50元/kg,超市零售价格为13.00元/kg、上涨了4.2倍。再如在草莓生产者没有改变草莓价格的情况下,汽油价格的上涨导致草莓批发商和零售商的成本上升,那么二者提供给消费者的草莓价格将会提高。可见,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与农产品流通渠道有很大的关系。在上例中,如果不经历批发商和零售商,而由生产者直接供给草莓给消费者,虽然草莓价格也受汽油价格变化的影响,但波动不会很大。同时,流通渠道过长也会造成了商品实体、资金、信息等要素流动的错位与滞后。商品供需以及价格信号无法同步反映市场状况,且难以快速传递到生产与消费的端点,为中间环节的商品存量控制与操纵价格提供了可能。进而引起农产品价格的波动。
缓解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农民培训机制,提高农民市场判断力
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大都是没有接受过长期教育的人,他们对市场状况的判断依据仅停留在表面现象的观察结果上,而对市场发生变化的深层次原因很少探究,所以很难准确判断市场状况。只有通过相关市场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农民自身素质,才能促使农民对市场状况作出准确判断。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长期工程,并不是靠一两次培训就能解决的,所以,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农民培训机制,主要包括:第一,培训项目的选择。我们需要通过调研,准确把握农民在市场判断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第二,培训方式的选取。由于农民自身素质不高,培训方式将会决定农民的接受程度,所以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市场模拟、图示图表等比较直观的方式进行培训;第三,培训费用问题。任何行为都会有成本支出,农民培训并不例外。农民本身收入水平不高,如果费用让他们来承担的话,必然打击其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则无法达到提升农民素质的目的。费用一方面可以由政府财政解决,即成立专项基金,并作为惠农政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采用激励机制,鼓励效益好的企业资助该项工作,并对这些企业给予表彰,提升其声誉。
(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促使农产品市场供求趋于均衡
首先是建立农产品买卖信息服务中心。该信息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网络,为农产品市场供求双方提供准确、透明的市场信息。其下设有四个部门:一是信息登记、部门。由于农产品具有生产周期长的特征,供给方应将自己的产品信息在该部门进行预登记。农产品需求方根据自己的需求特征也将相关信息予以登记。这样一方面,供给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但在调整之后必须在该部门进行重新登记,另一方面农产品需求方可以根据供给方的信息迅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产品,进行交易;二是建立供求信息分析部门。该部门将登记部门登记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结合政府产业政策对各类产品供求状况进行分析,并将结果在网络上,作为农产品供求双方调整决策的参考,但如有调整,必须到信息登记、部门进行重新登记;三是建立农产品交易信息处理部门。农产品供需双方发生交易的,必须到该部门进行备案。该部门定期对交易数量、金额等信息予以汇总并,作为下期决策的参考;四是建立信息监督监管部门。从以上的设置中可以看出,农产品供需双方的决策基本上完全依靠对方提供的信息,所以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该服务中心功能的发挥。监督检查部分主要负责对信息准确性的调查,任何一方提供虚假信息,都要受到严厉惩罚,并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某一方根据市场的信息调整决策后没有进行再登记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农产品买卖信息服务中心职能设置见图3。
其次,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形成科学高效的流通模式。农产品流通环节越多,影响农产品价格的因素就越复杂,农产品价格就越不稳定。为了保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只能减少流通环节,形成“农产品供给方农产品需求方”的直供模式。具体如图4所示。
该模式的实施,首先要求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生产、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减少农产品流通中的批发、零售环节;其次加快推进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改变农业分散经营的模式,将农业用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集中化。在此基础上农产品供给企业针对不同的农产品需求者采取不同的流通方式。对于需求方是企业的,供给方可以根据农产品买卖信息服务中心的需求信息或市场订单与对方直接发生交易;需求方是普通消费者的,供给方通过成立农产品直销公司与对方发生交易。
(三)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防止农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
影响价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在经济运行过程中,这些因素的变化又不具有稳定性。虽然农产品市场比较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但不免会发生市场失灵的情形,这时就需要政府通过相关政策、手段的制定和实施来维护市场的稳定、价格的稳定。如2013年春节前夕,由于对猪肉需求的增加,青海省猪肉价格平均每斤增长2元,当时引起了消费者的严重不满,青海省政府为了维护价格的稳定,出台“猪肉销售补贴政策”以维持原有的猪肉价格,进而抑制了猪肉价格的波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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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高雪.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J].农业经济展望,2008(2)
3.顾国达,方晨靓.中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特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6)
4.李正辉,徐亚丽.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非对称性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5.施勤云.中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研究[J].新经济,2012(12)
6.黄丽,刘丽辉,罗锌.广东农产品价格波动特征、规律及趋势[J].广东农业科学,2014(1)
关键词:农产品分类 组织模式 农产品供应链 模式选择
引言
现实生活中,农产品供应组织各环节由于衔接不当面临很多风险,造成社会资源大量浪费,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入不敷出,甚至影响工业生产供应。农产品生产、流通虽然与工业有较大的不同,但两者的相似之处也可以作为探索工业管理思想和方法应用于农业的基础。工业企业管理中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可尝试用于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中。本文拟从核心企业水平位置角度界定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核心企业又称供应链主导企业,是具有一定经营能力且能够为整个供应链选择组织模式及控制优化供应链的经济组织。
如能使农产品的供应具有战略性及敏捷性,其供应链组织模式的选择就具有重要的作用。农产品的类型多样,例如像粮食这样需求弹性小、生化性能比较稳定、对承包敏感的应以精益思想为重点构建供应体系;而对易腐烂、需求弹性较大、对时间更敏感的生鲜类农产品应以敏捷思维来满足需求。另外依据农产品特点选择主导核心企业也是划分不同供应链组织模式的依据。
根据美国学者马沙尔·费舍尔教授的理论,可根据需求不确定性和供应不确定两个角度将商品进行分类(见图1),从而确定该商品的供应链组织方式。
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综述
(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为主导的组织模式
以大型生产组织(农场、牧场、农业协会)等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作为供应链的链主。山东寿光的“公司+基地带农户”的生产模式,实现了“农业农场化、农民职工化、生产基地化、产品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四化发展模式”。在蔬菜生产和经营上实现了新的突破。这种模式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企业集团化管理。有效控制供应源头,缓解供应链不确定性高的风险,降低农产品生产的市场风险。
(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组织模式
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生产,龙头加工企业上游是以契约形式与农户签订合同的各种生产基地和中介,下游是龙头加工企业的各级分销商,对核心企业的依附性较强。农产品深加工可以延迟农产品消费时限,降低风险,调节供应链的物流(柴磊,2008)。如能使具有一定经营能力和市场掌控能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成为链主,则可极大保护农民的利益,使农民稳定供应,降低市场风险。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主导的组织模式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流通枢纽,也是农产品流通最常见的组织模式。因此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是实现农产品市场化的关键。但是当前国内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管理问题多、市场经营观念落后,无法承担链主的角色,因此改造现有批发市场,开发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交易、拍卖交易等其他模式,寻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替代主体,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四)零售连锁企业为主导的组织模式
以超市为终端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是农产品从零散农户或者合同农户中生产出来,经由批发市场或各级加工商,到达终端消费超市,形成一条农产品供应通道。零售超市通过进货合同的制约,积极发展“冷链”物流,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和加工标准化。比如家乐福、沃尔玛、华润万家等大型连锁超市,积极实施“农超对接”,以超市特供和品牌专营的方式控制供应链,有些超市还能积极向上级延伸,打造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有效降低供应链的整体风险,控制市场。
(五)农产品物流中心为主导的组织模式
如第三方物流企业、车站码头等物流中转站、大型集货中心都可作为农产品供应链的核心企业。物流中心可作为供应链的信息交换中心、商品集散中心、链接供需的重要中介。农产品物流中心往往以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兴建,它与批发市场相辅相成又存在本质的区别。作为重要的流通环节和重要的信息枢纽,农产品物流中心作为核心环节有利于降低供应链的风险,缓解供需矛盾。
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选择的理论探讨
农产品供应链参与者众多,结构复杂,形式多样。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过农产品批发商、零售商,最终到消费者的各个环节上都有众多参与者,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批发商、零售商、个体农户、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终端和最终消费者。我国现存的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种类较多,但总结基本结构如图2所示。
为了减少农产品生产的盲目性,减少市场风险的传递,同时能够增强食品安全性,国内外学者研究了农产品供应链多种整合方式和组织模式。如利用合同进行纵向整合,可减少风险及不确定性和成本,改善管理,增加市场地位,提高议价能力,开发新技术,或者获得融资。这种契约和整合的出现创造了一种新的交流方式,使得顾客需求延着链条上溯到生产者,传递能力得到增强。与其研究多变的市场需求和难于预测的市场变化,将重点由市场转移到链条的纵向协调上来更具有现实意义。在链条内部成员之间的合同、合资或者联合取代传统的市场是一种有效方式。强调在供应链中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流程与成本,并对链条进行内部整合以提高整体的运作效率。这其中,选择实施整合的主体,即适宜供应链的主导环节是整合的首要研究问题。
整个供应链需要一个主导环节及适应的组织模式。为了降低供应链运作风险,削减供需波动,降低整个链条的市场风险,波动越大的地方适于做主导环节,有助于控制链条的波动。市场风险传递效果越强,需要主导环节的经营实力及控制市场的能力就越强。
按照供应链管理的基本理论,应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供需流程特点选择供应链类型:需求不确定性低且供应不确定性低的产品选择效率性供应链、需求不确定性低且供应不确定性高的产品选择风险规避性供应链、需求不确定性高且供应不确定性低的产品选择响应性供应链、需求不确定性高且供应不确定性高的产品选择敏捷供应链。
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选择的实践思考
农产品供应组织模式除需考虑供需特征之外,还需考虑农产品自身种植(养殖)周期即生产周期、农产品本身特征等其他方面。粮食及与粮食相似的供需相对稳定的农产品适合构建以有实力的大型销售企业为主导的效率性供应链。粮食的储存期相对于其他农产品来说稍长,消费者需求的可替代性较低,因此需求预测较为精准,供应链的控制也较其他农产品相对容易。
生鲜果蔬及水产品都具有保质期短、物流耗损较大的特点,同时时效性较强,因此适宜响应性供应链。但此类农产品又有相当长的生产周期,做到类似工业产品的低库存、响应式生产又不大可能,签约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响应式生产,但由于产品受自然条件限制,品质不易保证每年都一样,因此生产者的利益也不易保障。目前逐渐普及的超市+农户(农户合作组织)的方式是响应式供应链的一个代表。这种响应性供应链虽然不能像工业产品那样实现零库存,但却可以按照零售终端需要进行种植、采摘、包装、配送,即产品在田间就已经售出,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响应式供应。调查表明这种农超对接的方式相比较超市从生产地或批发市场采购的方式优势明显。(现代农业科技)畜牧业为人们提供肉蛋奶等主要食物,其供应受经济波动及环境影响,但人们对此类产品的需求量却是可预测的,因此畜牧业也适合响应性供应链,如屠宰场、肉类深加工企业、奶业集团等中下游企业都适合做主导企业。
经济作物由于往往形成了自身成熟的产业链,且大多成为工业生产的主要原料,因此其供需波动受工业生产的影响。经济作物的种植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因此供需波动性都较大,适合建立敏捷供应链。在实际生活中类似棉麻糖类的经济作物,其需求基本随着经济大环境的波动而变化,采用效率性供应链也是可行办法。因为经济作物的不断开发和创新,其经营风险与创新性工业品类似,因此适合敏捷供应链。
由于森林资源是有限资源,且产出相对容易预测,因此林产品的供应不确定性不高,但林产品中又不断出现新产品,大多数产品更不是生活必需品,因此其需求的不确定性更高些。采用风险规避性供应链更适合林产品,把握中上游企业,适当加大库存都是有利于这类产品的产业链条的。
关于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的反思
随着人们追求高质量、健康、低碳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不断有新的农产品被开发出来,且有原有农产品的新使用价值被不断开发,所以创新性农产品种类越来越多。此类新产品同工业品一样面临市场风险。同时人们种植(养殖)农产品的新技术不断出现,农产品的生产周期不断缩短,因此农产品应用响应式生产、敏捷式供应也逐渐实现,在有些农产品的供应组织系统中这些工业产品生产的思想已经得以体现。
农产品的分类也存在界限模糊不清,定义不准的情况。因此农产品供应组织模式的选择更应依据具体情况分析,分析个体农产品的特点,分析不同时期农产品供需情况的变化,才能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供应组织模式。
主导企业是供应链组织模式的主导企业,是控制链条上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平台的核心企业。但主导企业也不能是一家独大,以传统形式的“纵向一体化”或者“垂直一体化”作为发展方向必然带来众多问题。而现代意义的供应链整合应该是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战略联盟,可以有如下不同的组织协议:非正式的企业内部协议、企业内部的正式协议(包括合同)、合资企业(对上下游企业控股)、与供应链其他伙伴合作。契约、合资以及购并,亦或是其他方式的合作其实都是一体化合作模式的一种。战略联盟强调的是链条上核心企业与其他合作企业的共生共荣关系,核心企业之外的其他环节企业也具有自身不易被取代的核心业务,具有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建立共赢的、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供应链联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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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产品;产消对接;消费者意愿
中图分类号:F 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12)02-0040-04
一、问题的提出
农产品产消对接指安全农产品生产者和最终消费者之间通过一定的契约关系进行交易,农产品通过物流进行运送,不经过任何中间商。由于我国的农产品生产者以分散的小农户为主,没有独自开发市场的能力,且无法保证农产品的安全性,因此产消对接中的生产者主体须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存在。
农产品产消对接减少了农产品中间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产品产消对接的本质是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
农产品产消对接还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可追溯性要求,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日益上升。而在我国农产品市场化进程日益加快的情况下,建立在基础上的农户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却难以满足消费者市场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虽然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增加,却无法有效辨别农产品的安全性。对于在流通过程中价值增值很大的安全农产品,如果可以省去中间商,并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将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联结起来,那么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还能够使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福利都得到较大的改善。
但目前对农产品产消对接的经济学分析和消费者意愿的调查研究很少,本文将分析农产品产消对接的经济学价值,并通过南京、常州两市农产品产消对接的问卷调查方式,获取一手资料,实证分析消费者对农产品产消对接的意愿,以提出完善农产品产消对接的组织形式的政策建议。
二、农产品产消对接的经济学分析
1.农产品产消对接的需求分析
农产品产消对接的需求主要受到价格与收入、人口、消费者偏好等因素的影响。
(1)价格与收入因素的影响
产消对接由于采取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销售方式,省去了复杂的中间环节,因此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安全农产品的价格,刺激需求。价格下降产生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都使得其需求量增加。因此,实现产消对接的农产品会由于价格下降导致需求量增加。
(2)人口因素影响
家庭规模及结构对农产品消费有很大影响。家庭平均人口的减少意味着劳动者经济负担减轻和消费品购买能力的提高。而家庭中如果有儿童和老人(特别是儿童),购买者在购买农产品的时候会更加注重其安全性。
(3)消费者偏好的影响
产消对接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偏好。一方面,产消对接作为一种特定区域内的流通方式,面对的消费者地理位置相对集中,消费者总体偏好较为一致,比起外地规模化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他们更倾向于具有当地特色的种类和品种;另一方面,进行产消对接的生产者与其消费者处于同一区域内,其所处的农业环境适合生产消费者偏好的农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多样化的需求。
2.农产品产消对接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
在福利经济学中,常用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来表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福利情况。假设产消对接前的农产品是通过中间商来进行销售的,不妨将农产品通过中间商来销售所产生的一系列营销费用看作是需要支付给中间商的交易税,此时生产者福利和消费者福利见图1(a);而产消对接后,生产者福利和消费者福利见图1(b)。
农产品产消对接之前,产品通过中间商进行出售,生产者得到的价格(即中间商支付给生产者的价格)为PS,消费者支付的价格(即中间商从消费者那里得到的价格)为PD,此时的均衡数量为Q’。根据福利经济学中有关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定义,我们将消费者和生产者福利变化归纳如下:
其中,E+F表示的是无谓损失。
由此可见,通过进行产消对接,消费者剩余增加B+E,生产者剩余增加C+F,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福利得到显著提高。
三、农产品产消对接消费者意愿的实证研究
1.问卷设计与研究方法
本次问卷调查是在2011年7月至8月进行的,参加调查的人员为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研究生,地点为南京东、中、西边三个区的农贸市场和超市门口,以及常州两个区的超市门口,总共发放问卷194份,其中有效问卷为180份,有效率为92.78%。调查问卷主要涉及到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消费者(农产品主要购买者)的个人特征,二是消费者的家庭特征,三是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信息的认知程度,四是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购买行为,五是消费者对于农产品产消对接的参与意愿,六是消费者对农产品产消对接的问题与建议。对消费者意愿的分析方法主要采取Logistic回归。
2.调查结果的描述性分析
(1)消费者参与农产品产消对接意愿分析
对180份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表示愿意参加农产品产消对接的消费者人数为158人,占总人数的比例高达87.78%,可见消费者对产消对接这种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方式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性。
(2)选择农产品产消对接的方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