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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规划;问题
中图分类号: U412.3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道路的建设,包含较多专业内涵,诸如前期评估、道路的规划、道路设计、给排水的设计、路面结构设计以及管线的综合设计等。城市道路如同城市的骨架支撑着城市的发展,其建设水平与城市的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均有密切的关系,因此道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必不可少。
1.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1.1交通迅猛增长而城市道路建设相对缓慢,道路交通供需矛盾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各城市人均与总量道路指标增长较快,但仍赶不上城市交通量年均约20%的增长速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道路交通供需矛盾逐渐尖锐,道路设施欠帐状况日益严重,尽管目前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已掀起新一轮城建,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道路交通欠帐状况却难以在短期内迅速还清。
1.2 道路功能不分,交通与土地利用不协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将我国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大类,其中,中小城市仅有后三类,但目前从事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及决策的人员对快速路、干路及支路的内涵外延理解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行业对其理解亦不相同。正是因为长期以来概念上的模糊造成规划思路、建设思路的失误,交通与土地使用不能相互反馈,彼此促进,这不仅影响城市道路资源的持续利用,而且违背城市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性原则,因此,在现实操作中,难以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更不用说体现城市交通“以人为本”。如穿越中心商业区的主干路,这些道路兼有“商业性” 和“交通性”的双重职能,道路的“商业性” 功能要求,干路两侧布设大量的商业设施,机动车行驶速度缓慢,行人穿越道路方便,而其“交通性” 功能又要求限制非机动车、行人穿越道路,减小机非干扰,保障机动车快速、通畅行驶。不论偏向哪方,两种功能性质的矛盾都难以解决。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是严重制约了沿线土地开发就是限制了道路功能的正常发挥,我国城市道路功能不分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交通发展战略及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措施。
1.3道路规划建设重点偏颇,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
长期以来,在道路规划建设中,各城市往往只重视干路、立交,忽视城市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有序性、协调性原则,导致我国城市道路路网等级级配不尽合理, 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表明,从快速路至支路,路网合理的级配结构应为“金字塔”形,而我国城市路网结构却为“倒三角”、“ 纺锤”形,普遍缺少支路或次干路,其中支路网密度指标同国标差异很大,远小于国标的要求,因路网级配极不合理,交通生成点与干路系统缺乏过渡性连接设施,城市交通集中在几条贯通性干路,不仅不利于机非分流系统的形成,也不利于不同出行距离交通的相互分离,更不利于不同类别道路系统交通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不少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及交通堵塞多集中于市中心地区,而近几年城市道路建设的增加却主要分布在开发区和郊区。笔者认为上述因素是造成我国道路建设数量不断上升但市区内交通拥挤依然严重的直接原因。
1.4规划标准不尽合理,难以达到远近期过渡
我国不少城市道路在红线规划时,往往仅研究其路幅宽度,并未考虑快慢车道的合理分配及断面形成的远近期结合,故难以立足未来渐进发展。若道路规划标准没有周密考虑远近期结合,则已建道路设施在远期机动化前提下难以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要求。另外,我国不少城市为保障机动车道宽度,忽视人的步行空间规划设计,存在人行道普遍偏窄,没有重视“人”的步行安全需求的现象。
1.5交叉口机、非、行人相互干扰,路段与交叉口通行能力不匹配
近年来,道路规划建设流行三块板道路断面布置,忽视机非专用系统设计,造成道路交通流在同一断面混合行驶, 交叉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相互干扰的被动局面,交叉口的服务水平制约着路段及路网的服务水平,交叉口的不畅严重束缚着城市工业生产及城市效能发挥。
2.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与改进
2.1道路交叉口规划原则
针对性原则:交叉口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城市实际情况,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规划交通规划、交通政策研究成果。
综合性原则: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点设置、交叉口周围用地性质、管线布置、防灾要求等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
协调性原则:干路交叉口必须进行渠化规划设计,通过增大交叉口进口道车道条数来扩大交叉口空间资源,以空间资源换取时间资源,使路口通行能力与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
系统性原则:路口改造、立交建设必须成系统,不能孤立改造某个路口,将交通矛盾转到其它路口。
节约性原则:尽可能通过平交路口渠化来挖掘既有设施潜力,能不建立交尽量不建立交。现有平面环型交叉口应尽可能予以保留,宜采用“环交+信号灯”控制方式。立交设计应保障主流方向的交通顺畅,立交结构形式应美观、简单、充分利用地形地物,以便节约用地、节省工程投资。
以人为本原则:道路应根据红线宽度来设置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交通岛绿化设置及高架桥绿色挂篮设置来形成城市新景观。
远近期结合原则:道路交叉口改造近期实施方案必须考虑远期交通需求,必须研究规划设计方案的近远期过渡。近期无法进行渠化的远期应控制交叉口用地。
平战结合原则:立交建设应与城市防灾相结合。
2.2关于城市道路横断面建设
城市道路横断面分配也是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的关键。一个好的城市道路设计应当成为是功能和艺术完美结合的优秀作品。为此,必须把握好以下关键:(1)基于对通行能力、行驶速度的适应及节约土地资源的客观要求,确定机动车行驶的合理宽度;(2)基于对道路交通量的预测及实际管理措施的考虑,原有的车道数也需要调整;(3)基于车种的变化及人们不断提高的生活需要,各种车道及分隔带在断面上的分配比例需优化;(4)基于环保及行车、行人安全考虑,要考虑分车带、绿化带的布置形式的调整;(5)基于节约资金及土地资源的考虑,必须考虑分期建设的需要及对现状道路的合理改造;(6)考虑道路附属设施布置的客观要求变化及维修、维护需要,要考虑断面各部分的比例调整;(7)为适应各种先进的交通组织及管理要求,要考虑道路断面与路侧建筑物特性、土地利用性质、公交专用道、公交停靠站、路边停车带、道路交叉口的匹配等一系列问题。
2.3关于城市快速路规划
城市快速路是城市道路中的最高等级的道路,是为了保证城市长距离的机动车出行者在相对可接受的时间内完成其出行目的(或过程)而建设的、能相对快速、连续(也可不完全连续)通行的道路系统。城市快速道路的设置适用于快速疏解现代大城市中大型片区间长距离、大流量机动车流或者穿越大中城市的过境车流。一个城市是否需要快速路,要综合考虑这个城市的规模、形态、布局、机动车发展水平和综合经济实力等因素,必须慎之又慎。如果确实有必要设置快速路,则要解决好四个关键的技术问题:(1)快速路的选址和布局;(2)快速路规划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包括其自身的和与整体路网的协同性);(3)快速路的标准问题;(4)快速路的几何形式问题等。快速路的标准问题。快速路建设一方面其成本远远高于普通城市干道,另一方面它对城市整体路网格局具有重大而深远影响。因此,其设计年限至少应当按30年考虑,设计规模(车道数)的确定一定要有前瞻性。这样的重大工程,既然要建,就要深谋远虑、高瞻远瞩。
3.结束语
城市道路规划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涉及方面很多,只有依据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道路交通供需关系,路网等级结构,道路功能,道路规划建设标准及城市历史文泳保护等各个因素,才能使我国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刘文胜.城市道路景观环境设计的探讨 [J]井冈山学院学报,2006.9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经济发展;协调性
一、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
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是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前提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通常指的是,根据对历史与现状的道路交通供需状况以及城市之中人口、经济、土地利用之间关系的分析和研究,对该地区未来在不同人口、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的状况下交通运输发展需求做出分析与预测,确定其未来道路交通设施等发展建设的规模、结构、布局等方案的过程。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是建立和完善综合道路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保障,也是目前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的根本措施,更是获得最佳交通运输效益的有效途径。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所形成的快速、便捷的道路交通体系能够更好地完成交通功能、城市构造功能、城市空间功能、景观环境美化功能等重要功能,从而能够很好地改善城市交流,加快城市内部的经济循环,带动城市经济圈的开发。
2、经济发展推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日益完善
另一方面,城市经济的发展为道路交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保障。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高度的增加,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多和密度的提高,经济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和复杂化,所有这些都对城市道路交通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就使得城市道路交通必须根据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所处的地位来进行规划,从而促进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体系的不断改善和升级。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意义
由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与城市经济发展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一方面,每个城市都需要有与之匹配和适应的完善道路交通体系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一个能够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和协调的综合性道路交通格局将会十分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而道路交通规划的不合理导致运输效率的下降等,则会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城市经济发展与道路交通这两者之间并不是完全独立或从属的关系,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也会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提出更多的新要求,从而有利于推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体系的不断改善和升级。
这两者之间是相互的,任何一方有脱节将影响到另一方。因此,在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来推动城市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城市道路交通本身的发展状况。只有这样在相对协调的条件下,使两者形成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良好关系,双方才可能共同发展互利,共同高水平进化。
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与经济发展不协调因子
1、不合理的道路交通规划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然而,当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拥挤、秩序混乱等问题不断发生,城市道路规划中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成为阻碍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造成这种局面的历史及现实的因素固然很多,但也和不注重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指导作用、道路规划不合理、忽视交通需求管理等因素密切相关。
其中,以下问题较为突出:城市发展初期的道路未经过总体规划和设计,呈现自由性,无法满足城市的发展变化;道路交通规划以当届的领导的意志为转移,失去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道路交通规划中没有体现出“以民为本”的原则,忽略民众参与,使得人们失去对城市规划的热情,设计出的道路交通系统也很难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
2、城市经济落后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影响
城市道路交通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经济的支持。从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实践来看,经济的落后以及经济发展的失衡,使很多城市道路交通的发展缺乏强有力的经济基础。例如很多地方政府由于受到财力限制,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缺乏重视,以至于形成恶性循环:经济发展滞后导致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不完善,而城市道路交通的不发达和不完善又会进一步加剧当地经济发展的难度。
三、合理城市道路规划,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国民经济发展平稳且在持续增长,这就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面对当前城市道路交通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应更加明确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的发展思路,积极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完善和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道路交通运输体系,为城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不断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主要应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1、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 应该采用先进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要根据本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其所起的作用,给城市做一个正确的定位,制定一个切实有效的发展目标。坚持从人的需求出发,关注人本身的发展,注重社会公平,提高群众的参与水平,从而建立起高效舒心、环境友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2、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实施的监督体制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是一个任重道远的任务。要保证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顺利实施,各级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要将规划实施的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结语:综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是城市经济发展中始终伴随着的、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如果能够得到好的解决,则可以极大地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反之,则将很大程度地制约城市的经济发展。而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又必须通过规划保证城市道路交通有与之相适应的发展,这样方能达到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协调与平衡,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循环,不断促进城市经济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朝阳,周溪召. 试论我国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发展[J]. 城市规划汇刊. 1999(01).
[2] 陈久强,向良. 论城市交通建设与城市经济发展[J]. 湖南城市学院学报. 2007(02).
[3] 常惠丹. 我国城市交通与经济发展[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0(06).
关键词 德国 城市轨道交通 规划 思路 运营
1 柏林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柏林市面积为891km2,总人口为338万,人口密度为3900人/km2,地铁线全长152km,共有170个车站,站间距一般为800m,车辆总数为1403辆;柏林市全年客流总量约为9亿人次,其中地铁客流量为4亿人次。柏林的轨道交通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现在已经形成了UBahn、SBahn、区域快速火车和城际间高速铁路(ICE)为一体的综合轨道交通系统。
柏林轨道交通网的整体形状,可以用一个简单的蘑菇形来进行描述(见图1)。南北向的铁路线构成蘑菇的梗,东西向的轨道网络以及位于其上部的北环线构成蘑菇头。蘑菇梗在南部被分成两条叉,一条是通往Halle/Leipzig方向的铁路,另一条是通往Dresden方向的铁路。
如此发达的轨道交通网络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最初,柏林作为首都修建了通往全国各地的铁路,每条铁路在柏林都有自己的始发站(例如Potsdam、Anhalt、Dresden等)。为了方便各个方向的乘客换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就修建了连接这些车站的联络线,并将这些线路也向市民开放,成为一种市内交通工具,这就是德国最早的S-Bhan。
为了组织协调不同形式的轨道交通之间,以及与公共汽车之间的关系,实现综合交通总体规划与运营管理,柏林市成立了柏林交通协会(BVG),并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柏林和勃兰登堡州交通协会(VBB)。现在柏林的交通建设热火朝天。在进一步完善东西方向的轨道交通线路的同时,正在修建南北向轨道交通地下通道,穿越Spree河,已经建成波茨坦广场车站,在东西方向和南北向的交会处,正在建设现代化的Lehrter火车站(见图2)。
据协会人员介绍,不久,在柏林大区内将实现:70km范围内的乘客可以在1h内到达柏林市中心,发车间隔1h;在150km范围内,2h内到达,发车间隔2h。
2科隆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科隆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网络如图3所示,其主要有下面一些特点。
(1)线路埋深较浅,车站简易,通常从街角下去就可以。
(2)换乘方便,在同一个站台上可以换乘去许多不同方向的其他线路(见图4),而不用上下爬越,或者长距离通过通道换乘。在德国的其他城市也是一样的,这种在同一站台上进行换乘多条线路的方式很普遍。
(3)在站台上有长、中、短列车标识,即同一线路在不同时间根据客流情况,可以有长列(9节),中列(6节)、短列(3节)不同长度的列车运行,既满足乘客需求,也保证了一定的车辆利用率。
(4)地铁的票制是多样化的,有单人的、团体的,有按区的、按时的,有一次的、多次的……售票方式也是多样化的,可以预先买,或在车站买,也可以在车上买;可以自动售,也可以在售货亭代售……
(5)在科隆可以乘地铁去波恩,即相邻城市之间也实现了轨道交通联系。这种把城市内的轨道交通和城际间的轨道交通结合起来的做法,在城市密集的地区有很大的意义。德国在鲁尔工业区(包括多特蒙德、波鸿、埃森、杜伊斯堡等城市)等城市群地区都建设了这种完善的轨道交通网络。
3 柏林市的地铁引导信息和安全集成系统(LISI)
柏林市地铁控制中心使用了基于数据库的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时动态地获得列车运行的各种参数,并可以控制安装在沿线各个车站不同部位和方向的摄像头、站台上的各种显示牌、乘客求助系统以及广播系统。这样,坐在控制中心即可对所有列车运行的状态信息和各车站内的动态情况一览无遗,并可以与利用车站乘客求助系统的求助人实现双向语音信息交流,站台内几乎不需要任何工作人员。因此,不但节约了人力成本,而且还为高效、安全、准确、快速的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见图5、图6)。
4主要经验体会
(1)柏林交通协会的经验介绍,使我们更加明确,解决大城市的交通问题,非抓好城市的综合交通不行。从规划开始一直到运营管理,把多种形式的交通工具系统地统一起来。
(2)柏林市值得我们重视的经验还有:充分改造和利用旧有交通系统,使新旧系统设备都能发挥作用。在柏林我们还能看到100年前的轨道交通设施,而不是不停地拆旧建新。
(3)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中,柏林的做法是首先确定总体目标:在多大范围内,保证乘车时间不超过多少,保证发车间隔在多少时间之内。由此制定实现总体目标的交通方式选择、线路位置设计、运营组织方案等等。我们认为这种规划方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
(4)德国在地铁运营管理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例如,票制的多样性以及购票方式的多样性。
(5)地铁车站简易而方便,上车和出站都不用费很多时间,换乘大多也是在站台上进行,多条线路利用同一个站台,乘客下车以后,在站台上等待换乘的列车。
据德国城市轨道交通专家介绍,乘客对时间的容忍程度可以在10min以内,多几分钟等待与少几分钟等待反应比较平淡,但是对上下车是否方便,转车换乘是否容易看得较重,可能影响到乘客选择什么样的交通工具。
(6)在地铁运营中,客流的不均衡性是客观存在的。在一条线路上不同区段的运量不等(有所谓的最大断面流量);同一区段不同时间的运量也不同(有早高峰、晚高峰);在地铁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初、近、远期的运量也在随时间而增长着。以前我们都是按远期最大断面区间的高峰小时运量来设计地铁,继而购置设备。在运营中能采取的调节手段单一,仅仅靠不同的行车密度来适应不同的运量。通过考察发现,可以有很多种运输组织措施来适应运量的不同要求:①可以灵活编组,改编列车的长度;②在中途折返,开行区间列车,实行“套跑方案”;③可以多条线路在繁忙区段共线运行,以满足运量的要求等。在我国的地铁建设和运营中,加强运输管理科学的研究尚有很大的空间。
关键词:城市;道路;规划
由于历史认识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城市道路建设落后于交通需求,道路网络的交通日渐拥挤,出现了一系列交通问题和矛盾。随着我国城市化水乎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道路交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1 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交通迅猛增长而城市道路建设相对缓慢,道路交通供需矛盾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各城市人均与总量道路指标增长较快,但仍赶不上城市交通量年均约20%的增长速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道路交通供需矛盾逐渐尖锐,道路设施欠帐状况日益严重,尽管目前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已掀起新一轮城建,但长期以来形成的道路交通欠帐状况却难以在短期内迅速还清。
1.2 道路功能不分,交通与土地利用不协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将我国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大类,其中,中小城市仅有后三类,但目前从事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及决策的人员对快速路、干路及支路的内涵外延理解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行业对其理解亦不相同。正是因为长期以来概念上的模糊造成规划思路、建设思路的失误。交通与土地使用不能相互反馈,彼此促进,这不仅影响城市道路资源的持续利用,而且违背城市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性原则,因此,在现实操作中,难以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更不用说体现城市交通“以人为本”。如穿越中心商业区的主干路,这些道路兼有“商业性”和“交通性”的双重职能,道路的“商业性”功能要求,干路两侧布设大量的商业设施,机动车行驶速度缓慢,行人穿越道路方便,而其“交通性”功能又要求限制非机动车、行人穿越道路,减小机非干扰,保障机动车快速、通畅行驶。不论偏向哪方,两种功能性质的矛盾都难以解决。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是严重制约了沿线土地开发就是限制了道路功能的正常发挥,我国城市道路功能不分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交通发展战略及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措施。
1.3 道路规划建设重点偏颇,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
长期以来,在道路规划建设中,各城市往往只重视干路、立交,忽视城市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有序性、协调性原则,导致我国城市道路路网等级级配不尽合理,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表明,从决速路至支路,路网合理的级配结构应为“金字塔”形,而我国城市路网结构却为“倒三角”、“纺锤”形,普遍缺少支路或次干路,其中支路网密度指标同国标差异很大,远小于国标的要求,因路网级配极不合理,交通生成点与干路系统缺乏过渡性连接设施,城市交通集中在几条贯通性干路,不仅不利于机非分流系统的形成,也不利于不同出行距离交通的相互分离,更不利于不同类别道路系统交通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不少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及交通堵塞多集中于市中心地区,而近几年城市道路建设的增加却主要分布在开发区和郊区。笔者认为上述因素是造成我国道路建设数量不断上升但市区内交通拥挤依然严重的直接原因。
1.4 规划标准不尽合理,难以达到远近期过渡
我国不少城市道路在红线规划时,往往仅研究其路幅宽度,并未考虑快慢车道的合理分配及断面形成的远近期结合,故难以立足未来渐进发展。若道路规划标准没有周密考虑远近期结合,则已建道路设施在远期机动化前提下难以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要求,另外,我国不少城市为保障机动车道宽度,忽视人的步行空间规划设计,存在人行道普遍偏窄,没有重视“人”的步行安全需求的现象。
1.5 交叉口机、非、行人相互干扰,路段与交叉口通行能力不匹配
近年来,道路规划建设流行三块板道路断面布置,忽视机非专用系统设计,造成道路交通流在同一断面混合行驶,交叉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相互干扰的被动局面,交叉口的服务水平制约着路段及路网的服务水平,交叉口的不畅严重束缚着城市工业生产及城市效能发挥。
2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发展对策
2.1 研究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发展战略
城市道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研究交通需求与供应的平衡,还要考虑用地和财力的可能,是一项决策性很强的工作。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只有在科学的交通发展战略指导下才能避免顾此失彼、前后失调、投人大、收效小等问题,城市交通才能朝着健康、有序和良性的轨道持续发展。
2.2 进行道路交通供需平衡研究
必须改变单纯通过道路建设来满足无限交通需求的传统理念,应对城市道路设施总规模意义上的路网容量指标进行分析,应对城市交通供需矛盾,交流需求与交通供应的互动作用及城市交通与土地使用的共生机制进行研究。通过道路供应指导交通需求策略,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道路资源,缓解交通矛盾,只有从战略高度、需求与管理相结合角度分析路网设施总体建设水平与供应水平,才能为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提供科学的、可靠的定量参考依据。
2.3 加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国家确立通过基础设计建设拉动经济增长的政策,在此宏观背景下,我国将迎来世界经济的下一长波周期,因此,为跟上世界经济新一轮增长节拍,促进我国经济腾飞,我国各城市必须大力加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道路投资适度超前”战略,通过大幅度提高路网密度,尤其是支路及次干路网密度来调整路网层次结构,提高路网整体供应和服务水平。
2.4 理清道路功能,提高规划标准,优化断面分配
统一对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的认识,明确各类道路的技术标准,用地布局及交通管理要求,倡导系统性原则、远近期结合原则、通过道路功能的合理定位,确定道路两侧土地使用特征,提高城市运转效率,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问题;交通规划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我国城市道路建设未能跟上交通日益发展的需求,车辆的增多,人流的加大造成了道路进一步拥挤,并产生了许多交通安全问题和矛盾。 在我国城市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背景下,人们对我国城市交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因为如此,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的管理者们就应该依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反思一些存在于我国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中的问题,并探讨出一些解决对策。
一、我国城市交通系统现存主要问题
1、车辆的迅速发展与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不协调
一直以来我国过于注重社会经济建设而忽视了本应该与其协调发展的道路交通建设,城市道路交通建设滞后于车辆的发展,进而凸显出道路交通的供需矛盾,以致交通拥堵的问题成为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实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严重矛盾所在。
2、结构不完善、交通流分布不均
我国许多大城市的现状路网系统没有合理的层次,往往只有两个等级:要么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混行其中的“主要道路”,要么是机动车无法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愿行走的、道路条件很差的支路。比如北京市旧城原有道路系统是“干道—胡同”体系,并不是我们常说的严格的方格网。北京城市道路受故宫等历史遗迹的影响,形成市区内六横三竖的基本格局,但南北方向没有一条畅通的道路,四环路内同样缺乏南北干路,使得东西二环、东西三环不得不承担起南北干路的作用,加之与环路相关的路网系统不健全,致使机动车过分依赖环路,交通负荷极不均衡。据北京规划院的调查,二环、三环两条环路的长度虽然仅占市区路网的4.3%,却承担了市区路网交通负荷的47%,并且短途出行使用快速环路的车流比例较高。据调查,全国能真正按照城市规划形成干道网的城市只有30%,有70%的城市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干道网。
3、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建设被城市规划所忽视
这些年来,三块板道路断面布置是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的主要手段,而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专有车道的设计和建设不够重视,这也就造成了城市道路的交叉路口各类车辆相互干扰而影响整个交通的畅通。与此同时由于环境、经济等多方面原因,城市想要通过拓宽现阶段的道路和加大路网密度,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方法已经不太现实。所以,只有加大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利用率,才能有效避免城市道路交叉口因各类车辆干扰而影响城市交通通畅程度的情况发生。
4、道路建设对人居环境的破坏
由于道路规划建设的规程中需要拆掉现状道路两边的房屋,而往往这些需要拆迁的房屋是城市的风貌或者文物古迹;另外需要拆迁的有些居民区是体现城市建筑特色或者城市环境风格的重要保护区;同时道路建设往往是通过减小道路绿岛、人行岛或者非机动车道来增加机动车道宽度。这样便会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
5、自行车道路建设不力
我国道路建设习惯把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合并建设,形成三块板、四块板的道路断面形式,这也是80年代以来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部门推广的结果。虽然在路段上实现了分流,但干道良好的道路和交通条件吸引了大量从短距离到中长距离的自行车交通,又汇聚到交叉口上。实践证明同一道路断面上的多路板分流措施并不彻底,而应根据各种交通方式的特点划分交通层次,规划建设成相对独立的系统。
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措施
1、城市道路交通现状调查
城市道路交通现状调查是作好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交通管理的基础。 应调查、搜集的资料包括:交通小区划分及小区经济、土地利用资料、交通网络结构及道路几何要素资料、历史道路交通量及流向资料、居民出行特征资料、机动车出行特征资料、货物出行特征资料、现有交通管理设施及效果资料等。 在这方面,由于交通调查面广,调查工作量大,资金投入多,因此,有的城市交通规划编制单位,甚至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对基础数据调查工作不够重视, 认为只要在原有交通规划资料搜集的基础上,作些补充调查即可,以致于规划方案与现实脱节,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 这是一种极为错误和片面的观点,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改变以往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的观念
我国传统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的观念是:只是通过增加城市道路建设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这种观念有一定的片面性,必须要得到很好的改变,因为城市对于道路建设的增加的容量是有限的,而交通需求则会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大。 所以,从长远看,只有对城市道路网的总规模和总容量有一个科学的分析,通过对现有道路交通的合理分配才能缓解道路交通日益增长的矛盾。 比如城市中心区因其道路交通网容量有限而交通需求很大,就需要通过对交通需求管理和交通系统管理的进一步强化来满通需求;城市新开放区则有足够的空间来建设道路来满通需求。 只有这样合理的安排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才能逐步 9 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难题。
3、 采用全方位立体交通网络,满足城市发展的长远需要
经济发展迅速的沿海城市和所有大中城市,在编制或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道路交通规划中,所有城市对外交通的交叉口都必须预留立交桥的位置;城市的环状交通,过境交通必须预留封闭式快速高架路位置;城市中心区到各个重要交通港口、飞机场、汽车站场、火车站场、出海港口、重要工业基地,与四周所辐射和被辐射的各个城市、各县城镇都应多预留出几条快速对外交通和专用公路、轻轨铁路位置。所有这些不光要在图上规划控制,而且还要通过行政、法律手段,现场定桩立线,以求得今后能顺利实施。
4、城市道路系统完整和通畅,交通均衡分布
4.1城市道路系统应功能明确,系统清晰、完整,交通均衡分布,不同等级的道路应相互配合,尽量发挥各种交通工具的特点和效能,满足不同需要,形成一个合理的交通运输网,使城市各区之间有安全、方便、迅速、经济的交通联系,即要满足平时的交通运输要求,又要满足在发生各种自然灾害的紧急情况下的运输要求。
4.2道路系统规划应与城市用地规划结合,做到布局合理,尽可能地减少出行距离和不必要的往返运输和迂回运输。要尽可能把交通组织在城市分区或组团的内部,减少跨越分区或组团的远距离交通,并做到交通在道路系统上的均衡分布。
4.3城市各部分之间应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城市各组团、分区间要有必要数量系,在商业中心、体育场、火车站、航空港、码头等大量客、货流集散点附近的道路网要有的干道相联一定的机动性,也可为发生地震时疏散人流提供绕行道路。同时要为道路未来的发展留有一定的余地。
5、保护与发展并重,真正实现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一定要以人为本,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市民的出行环境,因此在规划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使得能够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要兼顾城市道路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历史文脉的保护并重,在旧城改造时要科学合理的规划路网结构,选择部分区域为保护重点,保护城市历史文脉的整体性,进而实现城市发展于生态文明的和谐。
三、结束语
随着对道路交通问题的深入研究,我国目前的道路交通形势正处在逐步好转,但发展趋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的阶段,因此,加快构建合理的道路交通体系,有助于改善我国的道路交通状况,对于城市的未来发展将也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易燕.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探讨.城市建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