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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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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从7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持续攻坚,实施“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工业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黑加油站治理、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综合治理等攻坚战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力争7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7%以下,8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6%以下,9月底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下。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28个村

1.全面开展“散乱污”、“脏乱差”企业整治回头看。

再次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来个回头看,工业大院、老旧车间、废弃厂房等进行排查,对属于关停取缔的,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在达到“两断三清”的基础上,实施复耕、绿化或转产等深度治理措施,防止残垣断壁有碍观瞻,防止遗留场所扬尘污染。对手续齐全但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严禁“以停代治”,严禁放宽标准要求。另外明确一条纪律,谁给散乱污企业供水、供电,一并从严从重处罚。

2.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反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断水、断电等限制性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环保所和村级网格员作用,重点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防止“散乱污”企业原地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成果。

(二)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严格管控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村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继续执行《镇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持续实施专班推进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源(点位)名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实施动态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重点加强234国道、太行高速段、果酒工地、兴鑫钢管工地、玉岭路扬尘施工治理,按照“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全部实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的依法移交住建局从严从重处罚。要坚持全天候巡查监管,确保对各类施工扬尘污染常态化管控到位。

2.大力加强城乡裸地面源污染整治。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28个村

持续组织开展城乡地面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因地制宜、宜硬则硬、宜绿则绿、宜景则景”的原则,对出让未开发及拆而未建的闲置土地、国土储备用地、道路两侧(含道路)及公共区域土地、河道及河床两侧土地、施工工地土地等五大类裸土裸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实施整治,确保镇区无泥土。同时对地面和进出口道路没有硬化的场(点)立行立改,8月底前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停车场。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废料废物,尤其是各村主街道上建筑垃圾,清理前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措施,清理时做好装卸、运输过程扬尘管控。加快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规划建设,全面减少裸土裸地造成的扬尘污染,降低裸地扬尘排放量。

(三)开展工业企业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网格员及涉及28个村

1.加快推进产能压减。

9月底前,列入去产能的焦化企业,力争实现停止排放污染物。

2.深入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钢铁和焦化企业要稳定实现超低排放。龙山电厂锅炉有色烟羽治理工程,力争9月底前达到深度治理要求。

3.积极推动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精准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和周边环境整治,厂内道路、车间路面全部实施硬化,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全部得到有效管控,7月底前,完成28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自主验收工作。剩余没有验收达标的企业,两个处理途径:正在施工的写出延期申请并加快施工;没有施工的要上报生态环境局分局,采取措施。

重点行业企业料堆场全部达到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地方标准要求,实现规范化管理。我镇3个煤厂、3个水渣厂。

(四)开展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实施低挥发性涂料替代工程,家具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涂料,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特别是森彬木业)。汽修行业底色漆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

2.开展重点行业泄露检测修复。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按照《2020年夏季VOCs暨臭氧协同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以鑫森焦化、天利煤化两个焦化厂为重点,全面摸排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按照技术要求开展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建立健全VOCs在线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3.全面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

加强全镇区域内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监管,示范区范围内大型餐饮饭店、食堂等单位要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室内烧烤不得使用木炭,全部改为环保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一步完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依法打击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行为,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确保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清洗、维护、排放全过程监管到位。

镇区禁止露天烧烤。

(五)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派出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重型柴油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联查,实现问题拉单挂账,限时办结。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油库、企业自备油库及自备加油设备建立监管台账,加大抽检频次。

开展黑加油站(点)清零专项行动,形成严打震慑局面,实现黑加油站(点)基本清零。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非法小炼油厂,立即查封,限期拆除;审查追溯劣质油品来源,跨区域的,逐级上报,协同打击。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六)开展洁净煤保供攻坚专项行动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分局、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涉及村

构建镇村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行为,严格开展洁净煤保供行动,尤其是四台、下庄冬季禁煤,对劣质散煤坚决打击、执行到位。

(七)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行动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28个村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告知村民禁烧秸秆、垃圾,做到村村有宣传,户户知禁烧。秋收前,组织一次集中宣传。

充分发挥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私烧乱烧,形成有效震慑。在重点时段,对村边地头等重点区域,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制度,严防死守。

(八)科学实施大气环境应急管控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三季度重点行业差别化管控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人员:网格员

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对钢铁、焦化、水泥、砖瓦窑、岩棉、铸造、白灰等7个重点行业(9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控,科学确定差别化管控方案,按诚信守法原则落实到位。

2.大力削减臭氧前体污染物。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7—9月份高温时段(9:00—19:00)禁止实施加油站卸油作业、路面沥青作业、露天装饰喷涂作业(工艺特殊要求除外)等。

3.重视件及媒体曝光,有问题迅速处理,把问题化解在萌芽,杜绝问题扩大化。

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28个村

重视群众反映问题,积极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把问题扩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守土有责”,支书、各牵头部门要亲自挂帅,定期召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整治任务亲自部署协调,对重点问题做到亲自督导解决。建立镇村领导包联制度,分领域、分区域对大会战重点工作全面包联,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实行旬报制度,各村每月1日、10日、20日前上报上一旬工作进度和累计进度到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木风”为你整理了这篇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

根据县环委会办公室印发的《靖安县深化“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靖环委办字〔2020〕13号)文件要求,根据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职责,切实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依法、科学实施综合整治,突出河湖同治、水陆共治,为改善鄱阳湖生态环境,提升鄱阳湖水质,逐步实现“水中有鱼、岸上有绿、绿中有景、人水相亲”总目标。现将2020年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牵头的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2019年4月,成立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由县政府副县长刘化平担任第一主任,县水利局局长担任主任,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印发了《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构架及职责》、《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靖安县2019年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及工作要求,按要求召开会议。

二、部门联动,系统整治。

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相关责任单位均按要求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业污染集中整治、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化工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增效减量”、非法采砂整治、岸线保护利用等。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为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对县城截污干管、收集支管及重点小区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完成老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及与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对接工作;启动了世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安全改善项目靖安县子项目目前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江西省城镇利用外资办公室于6月28日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江西天丰建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在靖安县城管局签订合同,现已开工建设,27个子项目已开工10个,完成了总工程量的30%,开工的凤溪花园、双龙花园、登高路、清华大桥过河段、石马路、馨苑花园、清湖北路段、清湖花园、蔚蓝嘉园、截污干管B段10个项目将于2021年1月10日完工,其余的17个项目将于年后陆续开工,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方面。我县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实现自2020年7月起实行零填埋,全运至奉新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城区及各乡镇清扫保洁实行全域市场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2019年按环保局要求建立了在线检测和自行监测系统,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排放标准。垃圾分类自2018年12月全面启动以来,截至目前,垃圾分类覆盖了城区16个居民小区、13条街道、7所学校、所有单位公共机构和所有乡镇集镇、秀美乡村及行政村,购置了分类垃圾桶3750个,建设分类收集亭145座,打造分类驿站12处,投放智能分类设备34套及专业作业车辆32辆。改造城区及乡镇压缩中转站7座,城区日处理2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解厂及宝峰、璪都、中源和仁首的餐厨垃圾处理站已全部投入使用。目前,我县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顺利,知晓率不低于90%,参与率不低于85%,准确率不低于80%,基本形成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方面。开展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十小”企业进行深入排查,我县暂未发现“十小”企业。全县18家重点涉水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实时监控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数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每月对在线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企业在线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方面。开展了全县重点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每个月不定期对江西梁氏纸业有限公司、靖安申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靖安分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三家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出水水质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达标排放。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方面。开展了化工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我县化工企业的全面排查,着重排查辖区内的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目前,我县化工企业仅1家,即江西佳圣香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安装废水污染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已完成禁养区划定调整,禁养区由200平方千米调整到145.86平方千米。全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01%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实施农药化肥“增效减量”方面。2020年绿色防控面积12.85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以上,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度减少5吨。继续实施2019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项目,持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使用覆盖面,推进科学合理施肥,开展取土化验2220项(次),采集土样数300个,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6%。今年共落实红花种子采购资金15万元,绿肥种植示范面积5000亩,推广绿肥种植面积3万多亩,较上一年度减少化肥使用14吨以上,实现了化肥使用量减量目标。开展非法采砂整治。我县开展了每周至少一次的河道采砂、水工程、涉河及水资源污染等内容的巡查,每次巡查均填写《水行政执法巡查记录》,并建立水行政巡查档案。建立了水行政巡查上报制度,积极开展水行政巡查工作,把水事违规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靖安县水利局水政股对水事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就查一起,2020年,水政监察大队共巡查50余次,现场发现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违章现象6例,立案查处2例,较好的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了“春雷2020”联合整治行动,下发《关于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靖水利字〔2020〕70号)、《靖安县河道采砂等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靖水利字〔2020〕69号)等方案机制,卓有成效,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的嚣张气焰。开展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检查。根据《江西省河长办公室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河办字〔2020〕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把我县河湖水域岸线整治、“清四乱”、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等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从2020年4月起,我县积极部署,全县11个乡镇共摸排“四乱”问题7处,其中乱占问题2处(白云大桥河道边种植蔬菜、沿河路县城(南岸)堤防堤脚处种植蔬菜)、乱建问题5处(中源乡合港村垃圾处理站侵占河岸线、张百裕木竹制品厂侵占河道岸线、中源乡李万洪侵占河道岸线违章建房、县城(南岸)堤防岸坡处违章搭建临时厕所、新解放闸坝下游河岸处违章搭建农业大棚),均于7月底前完成了问题整改销号。

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专项行动一是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百分之百。宜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对我县饮用水、地表水3个断面进行采样分析,根据2020年1至11月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来看,我县县城饮用水、香田交界、仁首交界断面共3个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其中饮用水断面全部达到II类水质。二是加强企业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重点关注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数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稳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县城水源地污染防治通告、警示性标语张贴于保护区防护栏上;每月不定期对水源保护区内钓鱼、游泳以及取水口周边是否有倾倒生活垃圾等影响水质现象进行重点排查,确保县城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编制完成了我县11个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其中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今年8月份获省政府批复,开展了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水源保护区的界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已设立,防护设施已完善。四是推进备用水源建设,我县已选定石马水库(中型水库)为县城第二水源地,水源保护区于2019年6月获省政府批复。目前水源保护区生态护坡、护栏及来水垃圾拦截工程已建设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安装完成,保护区农田正在流转,生态移民工程正在实施,取水口及供水管道还在建设中。

三、加大宣传,全民参与

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微信短信等媒介,持续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定期公布整治工作的阶段进展及监督考核结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水污染治理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引导社会公众人人参与、形成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协调调度。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夯实各级河长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打击非法采砂,防止出现新的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一经出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污染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各级河湖监管站要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意见,报告相关河长,督办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措施,限期治理。

(二)加强水质监测。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开展监测;针对2018年6月以来出现过Ⅴ类及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县生态环境局加密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和水质变化原因及时通报给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和县河长办,抄报各相关县级河长,抄送各乡镇。

(三)通过媒体曝光。依靖安河湖、靖安、靖安县电视台等媒体网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曝光,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改进工作,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按照市安委会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大检查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

为加强对大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综治办、国土所、农电站、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村镇办、环保站、教办、食品药品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大检查专项活动的日常事务。及时下发了此次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筹安排,确保了行动有效,打击有力。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确保大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了大检查工作责任制,坚持标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完善。召开了全镇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采取管区、村、企业自查和镇分成的5个工作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大检查活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强调大检查要做到“四结合”:一是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二是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三是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四是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两个体现建设”结合起来,以“两个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大检查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次活动中,5个工作组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家、检查非煤矿山企业2家,在建工程单位4家,加油站6家,中小学校、幼儿园11家,共计查出隐患130余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各工作组针对本小组业务分工,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认真梳理排查,排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截止目前共取缔非法加油站点5家,配合环保站取缔“小散乱污”企业19家。通过本次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通过大检查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广大村民和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多数企业和施工单位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定的时间整改完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由于目前我镇面广量大的小微企业还处于原始积累阶段,企业规模小、人员少、安全生产工作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对农民工没有进行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二是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的负责人仍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抓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存在侥幸心理和应付了事现象。少数私营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重效益、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三是培训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企业职工多为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流动性大,专业技术培训跟不上,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教育,用人单位就安排上岗现象较多,导致企业职工自我保护和应变能力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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