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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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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法律知识培训

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第1篇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1)11-0015-03

为了进一步了解当前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现状,我们对辽宁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文试图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辽宁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提高尽些微薄之力。此次调查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分解为法律素质、法律学习与培训、对法治的认知、对法治建设的评价和依法办事能力五个方面,围绕这五个方面设计了包括40个问题的问卷,随后对辽宁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40份,收回201份,收回率83.75%,在201位被调查者中,从职务级别看,厅局级干部52人,处级干部149人,分别占被调查者的21.67%、62.08%;从被调查者的年龄构成看,多数处于35-55岁之间。此次调查数据可能有不科学的地方,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辽宁省中高层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以下是几个方面的具体分析。

一、对法治的认知度普遍较高,个别较低

1.多数领导干部清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调查表明,多数领导干部清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宪法原则,只有少数人不清楚。对国家机关的权力是谁授予的这个问题,有74%的人认为是人民赋予的,但有20%的人认为是人大,有6%的人认为是执政党,还有极个别的人认为是上级机关赋予的。从本质上讲,领导干部的权力是来源于人民,是人民赋予其代表人民行使国家各项权力。

2.多数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国的理解是正确的,但还存在不小的偏差。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宪法修正案也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加以确认,但从调查问卷来看,还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律仅仅看做是工具。对于依法治国首要任务的理解,76%的人认为是依法治理社会事务,只有23%的人认为是依法治官,还有1%的人认为是依法治民。事实上,依法治国的本质所在是依法治官和依法治理社会事务。尽管大部分人选择依法治理社会事务,这的确不算错,但二者相比较,依法治官重于依法治理社会事务。由此可以看出回答者在理解依法治国这个问题上的价值立场。值得注意的是仍然有1%的回答者选择依法治民,这种理解实际上与依法治国的本质含义是相悖的。

3.普遍认识到法律的广泛作用,但对法律的具体作用认识上有差别。法律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明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法的社会作用包括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对外开放,维护国际和平和发展。对于法律的作用,62%的人认为是保护公民的权利,47%的人认为是调整社会秩序,33%的人则认为是处罚违法犯罪,而有13%的人认为是政府管理的工具。由于这是一项多选题,领导干部对法律的作用选择又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在这方面的认识差别。但就法律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92%的人认为法律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有4.9%的人认为有作用,0.9%的人认为作用不大,还有些人不清楚。可见,绝大多数人认识到法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4.普遍树立了“法律至上”的理念,极个别人有“权大于法”的观念。法律至上是指在所有社会规范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政府、组织及个人的行为要符合法律要求。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对权与法的关系,91%的人认为法律至上,但还有少数人认为权大于法或法的权威不能大于人的权威。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有的内涵或精神。而权大于法的观念与此是相背离的。

5.普遍信仰法律,但少数人不信仰法律或法律信仰不坚定。“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信仰是法治的精神要件,法律是信仰的理性形式。信仰法律是西方法治的传统。西方人非常信仰法律,甚至为信仰法律而献身。古希腊的思想家苏格拉底就是为法律而献身的人。对法的生命在于法律被人们信赖和信仰,80%的人持肯定态度,15%的人持否认态度,其他人则为不清楚。可见,大多数领导干部是信仰法律的,极少数人法律信仰不坚定也是基于现实中存在的“权大于法”的现象导致法律的权威被践踏等缘故。

二、对提高法律素质的需求度普遍较高,个别较低

1.普遍认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但知识准备不足。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调查显示,对于领导干部当前最缺乏的知识,排在第一位的是法律知识,其次是公共管理知识,最后是经济知识。即58%的人认为缺乏法律知识,38%的人认为缺乏公共管理知识,有21%的人认为缺乏经济知识(这是一项多选题)。对法律知识是否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有65%的人认为基本适应,16%的人认为适应,15%的人认为不适应,还有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多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报纸上刊载的新法律是否关注,84%的人回答关注,仅有14%的人回答不关注,极少数人不清楚。对所有法律知识中最重要的法律知识,38%的人认为是行政法,31%的人认为是宪法,22%的人认为是法理学,18%的人认为是经济法,14%的人认为是民法(这是一项多选题)。在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行为中,这些法律知识都很重要,宪法、行政法、经济法都属于公法,是维护公权力的重要法律保障。法理学是法学基础学科,掌握任何法律知识都离不开法理学知识。民法是维护私权利的基本法,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懂得民法,因为在其工作中会出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博弈,如何保证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不侵害私权利,掌握民法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调查表明,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法律知识对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但从被调查者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来看,体现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的不同及相关知识准备不足。

2.普遍认识到法律培训的重要性,但培训机会少。法律培训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从调查来看,被调查者普遍认识到法律培训的重要性。在对待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途径选择上,67%的人认为通过法律培训,33%的人认为通过自学,29%的人认为通过法律实践,8%的人认为通过法律报告。可见,法律培训则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主渠道。然而,现实中对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机会太少,难以满足领导干部对法律培训的需求。普法教育是法律培训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成效并不理想。在对我国每年对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效果进行评价时,60%的人认为有成效,28%的人认为没效果,8%的人认为效果良好,4%的人认为难评定。这说明我们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在对今后领导干部普法的重点理解上,49%的人认为是依法办事能力,42%的人认为是法律意识的培养,29%的人认为是学习法律知识,8%的人认为是遵守法律程序。可见,目前的法律培训还缺乏针对性,不能满足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在师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机制等方面都亟须改进。

三、对法治建设评价度普遍不高,认识上差别较大

1.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问题也不少。针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状况,我们设计了几个问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明,领导干部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但同时,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在对影响我国法律执行状况的主要原因分析上,65%的人认为是执法不严,31%的人认为是法律不完善,25%的人认为是领导干部不守法,18%的人认为是多数人不信法。在这项多选题中,多数人选择了执法不严。这说明领导干部普遍认为执法不严是影响我国法律执行状况的最主要原因。在对我国公民行使民利,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状况的评价上,41%的人不太满意,仅有41%的人满意或比较满意,其他为不满意或不清楚。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的权利意识还不太强。在怎么看待“不信法”这个问题时,46%的人认为缺乏法律权威,40%的人认为法治效果不好,14%的人认为“闹的孩子有奶吃”,13%的人认为法律意识淡薄。在这项多选题中反映出多数领导干部看到法律的权威性在实践中被践踏以及法律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实施,特别是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中的“闹的孩子有奶吃”的惯性思维及解决问题的习惯,使得一些人看准了,而且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特闹特解决”的态度,而政府为了维稳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合理或不太合理的要求。这使陷入了一个怪圈。此外,在对生活中哪些问题最不满意的回答上,78%的人认为是食品不安全,30%的人认为是虚假广告泛滥,23%的人认为是空气噪声污染,10%的人认为是税赋不合理。这说明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我国公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也反映了我国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为谋取暴利而不惜以身试法和政府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而监管失控。

2.对辽宁省政府法治建设的总体评价不高。针对辽宁省政府法治建设的状况,我们也设计了几个问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明,领导干部对辽宁省的法治建设评价不高。在对我省行政执法状况的评价上,47%的人认为一般,42%的人认为较好,9%的人认为不好,2%的人很好,其他少数人不清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执法还存在不令人满意的问题。而在对辽宁省各级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上,43%的人认为一般,39%的人认为较好,9%的人认为不好,6%的人很好,其他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辽宁省政府公信力与老百姓的期望值还是有差距的。在对辽宁省各级政府行政公开的评价上,50%的人认为一般,35%的人认为较好,8%的人认为不好,5%的人认为很好,其他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辽宁省各级政府行政公开的程度还可以,但还有许多需要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还有待改进。

四、普遍认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所提高,但问题不少

针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我们设计了几个问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明,被调查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所提高,但问题不少。

1.普遍认识到法律在自身工作中的重要性,但个别人认为不重要或不清楚。调查表明,领导干部非常清楚自己工作中最需要的是法律。在法律对您的工作是否重要的回答上,92%的人认为重要,仅有6%的人认为不重要,还有极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认识到法律对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而在对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的法律的回答上,46%的人认为是行政法,30%的人认为是民法,27%的人认为是经济法,23%的人认为是其他法。调查表明,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法律,排在第一位的是行政法、第二位的是民法、第三位的是经济法。

2.普遍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具体认识上有差距。调查表明,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对依法行政的目的认识上,56%的人认为是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手段,44%的人认为是为了控制政府的行政权力。二种选择都对,但二者相比后者更为重要。而我们领导干部选择更多的是前者即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手段,这反映了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目的认识上还有差距。而在对行政管理主要依靠的理解上,61%的人认为依据法律规定,33%的人认为依靠政策,还有7%的人认为依据领导命令。法律排在第一位意味着多数领导干部认识到行政管理主要依靠法律,但也有一定数量的人选择政策和命令。在对法律与政策发生冲突的理解上,81%的人认为依法办事,16%的人认为请示领导,但仍有4%的人认为依政策办事。在对依法行政是否会束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手脚的认识上,80%的人认为不会,但还有10%的人认为有时会和8%的人认为会,此外,极少数人认为说不清。在对行政决策时是否需要考虑法律程序的理解上,83%的人认为需要,15%的人认为有时需要,极少数人认为不需要。在看待民告官现象上,有96%的人认为民告官有利于监督、制约政府权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其他认为,民告官损害了政府的权威,不利于政府管理;民告官降低了政府行政效率;民告官强化了双方的矛盾,不利于矛盾的真正解决。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反映出有些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的价值观上的差别。

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区”为主题,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纲要和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教育村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任务内容

“法律进乡村”是指村组的干部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民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农民法律知识读本》。

三、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对村“两委”干部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二)利用农闲、工休时段,组织村民参与集中学法,观看普法电影、电视法治节目、法制文艺演出,听普法大鼓书,组织农民普法夜校学习。

(三)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选2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俗称“法律明白人”)。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工作。

(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出村前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五)加强对本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全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六)要加强本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四、实施步骤

“法律进乡村”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__年1月至6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乡村”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三是培训骨干,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7月至2015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法律进乡村”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检查和督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

重点工作:一是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二是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乡村”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教材、有阵地、有措施,确保法律进乡村的效果。

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第3篇

一、认真做好财政系统普法验收工作

今年是普法的验收年,按照省财政厅印发《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规划》(财法[]26号)的要求,年将对全省财政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按照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认真做好普法验收工作。通过考核验收,进一步巩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效,总结普法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推动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切实做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新的规划

年是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研究制定新的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市财政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规律,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力求新的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认真对照普法对各项普法制度建设的要求,着重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局领导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核、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等制度。

四、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类财政网站做好法制宣传报道工作,发挥网络法制宣传的作用。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加强与地方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主动向媒体提供宣传资料,集中宣传财政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法治财政建设成就,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成绩。继续在政务网宣传财经法规,常年刊登财税政策和法规,宣传普及财政税收法规;继续以各种简报为载体进行财税法律专题宣传,对财税法律进行重点解读,并扩大宣传范围,向区人大、区政府、区直各部门、区企业进行宣传。

五、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注重取得实效

继续举办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培训班,紧密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和法制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继续组织财政法规专题讲座,做好财政法规的宣传教育。密切关注国家、省、市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年重点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完成在普法期间财政领导干部职工接受法律知识培训一次;同时,将继续组织法制专题讲座,邀请有关领导或知名法律专家进行法制专题授课。

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第4篇

一、“四五”普法工作情况

自2001年以来,我单位的“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区民政系统各部门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从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坚持“五抓”,即抓落实、抓重点、抓提高、抓深化、抓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四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广泛宣传抓落实,扎实做好启动工作

为保证“四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现,在启动准备阶段,我们就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通过精心筹备,8月22日,在我局召开“三五”普法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会议。为营造启动声势,分别开展了“四五”普法启动周和“四五”普法宣传月系列活动。为加大宣传力度,2001年10月,组织各部门、街道精心制作了15块展板,展示“三五”普法成果与“四五”普法目标任务和意义等;结合第一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区民政系统内开展了“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张贴标语,对“四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

针对“四五”普法工作提出的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为扎实做好启动工作,民政局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四五”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之中,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健全了组织网络。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局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基层单位也健全了“四五”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全局上下形成网络,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周密制定了规划。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组织人员深入民政所属事业单位及各福利企业和街道、社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集思广益,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整个规划全面贯彻“两转变、两提高”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三是加强了普法队伍建设。组织专人专门负责“四五”普法工作,成立了民政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宣传活动小组,在全系统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网络。会同区政法委等部门抓好各乡镇、街道分管普法工作领导和民政部门领导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明确任务抓重点,实现工作整体推进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认真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抓好重点对象,确定重点学习内容,实现整体推进。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组织召开全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动员大会,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动员和部署,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近两年来,先后举办了领导干部WTO法律知识讲座、民政法制讲座、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讲座,将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干部培训班的必学内容,结合基层“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对社区、村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举办法制讲座7场次,有力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二是抓好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区工商、计经委等部门,制定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五”普法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有的企业还确定了一法一季一考制度,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上述活动较好地推动了民政系统学法活动的全面开展。

(三)拓宽渠道抓提高,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四五”普法以来,我们注重拓展普法工作新的阵地和形式。一是主动“送”。每年都组织、聘请有关执法部门、律师、公证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共发送学法资料5000份,接待法律咨询者800多人次;开展送法律进社区,在社区和村建立法制宣传栏。二是突出“新”。广泛宣传普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各单位共举办WTO法律知识讲座20余场(次),征订发放WTO知识读本700多册,举办新颁布的《婚姻法》、《行政许可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培训班和讲座,开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新法律法规实施。三是扩大“面”。每年都坚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

(四)紧贴中心抓深化,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为使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普法教育,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紧贴“严打”整治斗争、城镇建设、农村税费改革、村(居)换届选举、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防“非典”等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严打”整治斗争期间,全区开展了“严打”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编印下发“严打”法制宣传手册,举办了“严打”法律知识培训班和讲座,宣传“严打”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防“非典”期间,我们及时组织两个宣传小分队深入镇、村,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宣传板报等阵地开展“防非”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人员编印“依法防非二十问”,有力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非”的意识,为战胜“非典”奠定了思想基础。

(五)普治结合抓创新,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

“四五”普法工作始终强调学用结合,通过普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依法治区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在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把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四民主、两公开”作为重点,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实施意见》及示范内容和考核标准,召开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场会。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完善健全了村级各项制度,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村民自治水平。

二、主要成效

通过近几年来全体干部职工一致努力,民政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已取得明显的成效,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增强”。

(一)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据统计,“四五”普法以来,系统内各部门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民政局专门成立了法律顾问小组,建立了法制联络员制度,明确在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前都要请法律顾问介入,从而实现了完全靠行政命令推动工作向靠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五”普法以来,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80%以上人员达到大专文化,行政执法形象进一步优化。近两年来,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12起,其中4起行政处罚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通过普法教育,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怎么做合法?怎么做不合法?鉴别能力增强了;在履行义务方面都能按法律规定去办,广大群众由过去的遇事找区长、找领导评公理,向现在的遇事找法律、找司法机关讨公道转变,依法自维能力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民政系统“四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措施和手段缺乏创新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创建“和谐发展社会”的目标,抓重点树典型,强化制度落实,更新普法工作理念,以理念的更新引导工作的创新,以创新的举措打开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推进我区“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抓基础,树典型,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系统各部门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调研力量,抓好机关、社区、村、福利企业等不同类型普法典型,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

(二)抓重点,求创新,注重实效,不断加大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

积极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力求在计划、制度、内容、实施、考核五落实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干部学法新思路,开辟干部学法新途径。进一步拓展普法阵地和形式,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的法制宣传,力求在普法理念上有新突破,方式方法上有新形式,规范制度方面有新进展。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提高公民的信用意识、道德意识、守法意识,全面提升社会公信力,努力营造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与信用环境。

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第5篇

1、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乡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06年、07年、0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乡制定了200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为使计划落到实处,乡政府明确了普法成员单位的相应职责。全乡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机构的完善为全面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培训普法骨干,落实普法经费。2009年,我乡共举办2期骨干培训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条件。乡政府在财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我们先后征订了《新法学习读本》99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105本,这些书籍全部发放到个人。

3、成立××乡法制讲师团。今年9月份,利用新学生入学之机,乡政府抽调5名人员组成了××乡法制宣讲团,宣讲团由乡宣传、司法、学校、派出所组成,确保了向广大群众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地宣传法律。法制宣讲团自成立后,先后走进机关、学校开展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人数1600余人。

4、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上新台阶

今年,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干部学法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干学法讲座和学法用法情况考核制度,保证干部学法落到实处。今年中心组举办2次法制讲座,重点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宪法》、《行政法》、《物权法》等内容。利用“周一利会”对全乡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6次。10月22日,组织全乡共161人干部职工、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竞赛,11月10日,组织全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共8名参加了全市《宪法》知识考试。

结合“法律进乡村”和“送法下乡”活动,乡政府研究制定了《在全乡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确定了××、它吉克、老茶己邑慈碑、4个村作为法制宣传试点村,通过试点取得的经验向全乡推开。利用每逢街天设立法律咨询台,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内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烟草专卖法》等艾滋病防治知识及反宣传。为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2月份,我们利用农民工回家过年之际,与乡文化服务中心联系,在××村开展了“文化下乡”、“法制下乡”活动,把群众需要的法律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进行宣传,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今年3月25日,我们对村“两委”进行了一天的法律知识培训。到目前为此,我们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21次,受教育群众4068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8120余份,悬挂横幅60条,出黑板报8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