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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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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策划

农产品策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文化产品;品牌形象;品牌策略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5-0045-01

1 打造农村文化产品品牌的意义

1.1 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发展也一改往日面貌,尤其是农村经济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民由以前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方式中解放了出来,虽然正在朝着工业、服务业方向发展,但是质朴的农村文化滋润和哺育了中华大地的儿女,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根。因为有了空闲时间,人们开始寻求更多的精神和文化的需求。

1.2 农村文化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农村市场化的文化消费贫乏,与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相比存在严重的不平衡。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愿望、意识日益加深,文化消费已成为生活开支不可或缺的部分。

现代城市加速扩张的危机日益明显,“城市病”日趋严重,向自然回归、远离都市、重返乡村,已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一个趋势。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加速发展乡村文化不仅是解决城乡矛盾的路径之一,而且是保证民族文化在全球化浪潮中不至泯灭的战略举措。进行农村文化体制改革、形成产业链和集约化发展等措施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势在必行。

1.3 发展农村文化产品招商引资效益可观

利用乡村文化资源优势,改变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把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资源转变为文化资本。在农村,有些乡镇(街道)、行政村由于交通、资源等限制,招商引资的效果往往不是很理想。农村文化产业却很少受上述因素影响,它以其独特性能避开与大工业的竞争,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还能开拓出新的职业和岗位,进而使农民在离土不离乡、甚至是不离土的情况下,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

2 农村文化产品品牌发展现状

2.1 文化产品数量偏少

经济发展加快、生活条件改善,但是精神文化产品的数量在我国农村严重缺乏。首先是公共资源不足,大多数公共文化设施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的状态,有些地方即便勉强维持了乡镇文化站所机构,乡镇文化干部主要从事诸如“税费征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其次是登记在册的农村文化行业少。仅限于书店、音像、文印社、网吧等。电影院、民间演出队更是凤毛麟角。再者在一些地方民间工艺品制作、传统的民间文艺已是明日黄花,更有甚者有些已经失传。

2.2 文化产品品位较低

注册行业少,产品种类就少,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商和消费者,相应产品的档次与品位就较低。文化经营单位大都零零落落散布在集镇各处,大多提供最基础的文化服务,只有简单的供给关系,如提供文化产品的音像销售、出租业,出版物经营业,承担简单印刷的文印社、印刷厂。

2.3 经营管理水平不足

缺乏先进的文化产业管理思想与管理模式,市场运作与营销策略上经验不足。由于思想意识不强,在产品上,农村市场的文化产品有些缺乏健康内容,具有时代气息的产品少之又少,而且那些廉价劣质的文化产品不但不能给农民带来精神的享受,反而使更多的人深受其害;在宣传上,经营管理者一是不注重宣传,二是不懂得宣传。做宣传的话只是在破旧的墙上、电线杆上留下姓名、电话,让亲戚朋友介绍生意是最常用的“广告”形式。

3 精心打造农村文化产品品牌

3.1 基于消费者利益的定位

农村文化产品有其独特的地域与历史属性,它能给消费者一种回归自然、质朴、纯真的感觉。农村文化产品主要是以民间特色文化资源为根基的文化产业,具有鲜明的特色。随着人们精神需求的多元化和个性化,文化产业市场已经由原来的“大众”市场变为“小众”市场,依据这种感觉寻求在市场和消费者心目中的最佳位置,以满足农村消费者渴望得到精神需求的要求,满足城镇消费者寻求返璞归真的精神享受的定位准则,来定位农村文化产品。

3.2 建立个性化的识别系统

在众多数量的文化产品中,农村文化产品最显著的市场特征就是其独有的地域民间文化,这种民间文化把其文化产品从众多的文化产品中区分出来,形成一种独具特色的民间风格,这就是农村文化产品的理念识别。

理念只是我们的思想,要想让思想付诸行动,那么作为文化产品,主要是将其产品的内容,打造成精品才是最好的行为识别。只有精品才能把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传播给日益渴望的人们,形成良好的口碑,永远继承发扬下去。

由于文化市场上的商品非常丰富,形象鲜明,个性突出的视觉识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消费者的取舍。农村文化产品不但要有自己的品牌,更要有自己的品牌标识,要有代表个性特征的标准字、标准颜色、宣传画册、包装等。这样一个立体文化产品形象就会出现在消费者面前,给消费者一个强有力的视觉冲击力。

3.3 基于消费成本的定价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需求的层次性,决定了大众文化消费应该成为市场的主体,由于文化产品的消费者不同于日常消费品的消费者,人们处于一种可消费与不可消费者之间,因此提供大量方便消费者欣赏文化作品的条件,价格要定位于大众文化消费者,如果价格不能满足大多消费者的消费水平,那就达不到文化传播的目的,品牌的打造就无从谈起。

3.4 建立整合营销传播体系

第一,整合媒体,广泛宣传。农村文化产品这一特定的符号需要通过适合它的媒体传播出去,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针对消费者的特点,最开始应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上做广告与软文宣传。利用当地的户外广告墙、路标、灯箱等做户外广告。可采取逐渐扩散的原则,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后,向外辐射到周边地区,再通过口碑传播向外扩散,随后在国内及国外的各种媒体上做宣传。第二,公关宣传,树立形象。良好品牌形象的塑造和公共关系是分不开的。农村文化产品的公共活动,可以通过组织各种展销会、研讨会、交易会、文化节等,有效传播本地形象。定期组织有影响力的公益活动,可以加速品牌传播。并在活动期间邀请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和名人参观、访问,进一步树立整体形象。第三,网络传播,互联世界。利用互联网,建立专门的特色网站,通过这一平台把农村文化产品传播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它、了解它。还可以加入国内外各大搜索网站,让世界各地的人通过特色搜索找到它。还可以进行个性化服务,如一些手工艺术品,可以采取网上定制、网上交流、树立独特的品牌形象。可以进行网上点播,如一些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曲艺节目等,加大宣传面。

3.5 建立健全品牌管理制度

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政府管理队伍,并制定强有力的政策给予支持。针对农村文化产品的特点,在品牌管理上我们要采取法律武器对品牌进行商标注册;制订严密的品牌运营计划,在品牌的发展过程中,要对市场变化、市场占有率、等做实时调查,及时调整策略,维护品牌健康平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农产品策划范文第2篇

一、永州市农产品营销渠道现状分析

(一)农产品营销渠道主体以散户为主。当前,在永州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中,参与农产品流通活动的主体包括私营者、农户以及一些农民合作组织。就比重方面来看,在农产品流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农户,他们的数量较多,比较分散。农业生产通常都是以家庭作为单位,其规模较小,处在分散状态中,许多农户都是在当地销售产品,他们在农产品流通中处在起点环节上,他们为销售商供应商品,但并不会和销售商构建稳定的关系,更不会签订契约,构成利益共同体。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主导作用。近年来,永州市的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多,流通渠道日益受阻,为解决该问题,当地政府建立了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这类市场不断增多,并且发展迅猛,据永州市相关部门统计发现:截至2014年,该市农产品亿元批发数量为11个,在湖南省中所占比重为3.4%,交易额约为45亿元,在湖南省所占比重为1.5%[1]。但观察这些批发市场可知,许多市场缺少完善的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不全面,一些市场主要是露天交易。这类批发市场暴露出的缺陷和不足较多,例如结算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提供、辐射能力等。

(三)农产品的销售终端以“农贸市场”为主。当前,永州的消费者在进行农产品消费时主要选择农贸市场。最近几年,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投入的关注不断增多,一些连锁店和超市数量不断增多,但它们抢占的市场份额较少。就农产品种类来讲,水产品、肉禽、水果、蔬菜等生鲜产品多是在农贸市场中销售,花卉、粮油等深加工的农产品,多是在超市、专卖店和连锁店中销售[2]。

(四)渠道传统交易方式仍占主导。就交易方式来讲,现货交易和人货同行是永州农产品销售的主要方式,销售商在市场上堆放产品,吆喝叫卖,消费者挑选产品与销售者议价,采用现金交易方式。现代交易方式所占份额较少,如信用交易、委托交易、拍卖交易、网络营销等。销售者缺少网络营销意识,所以,必须尽快调整交易方式。

二、永州市农产品营销渠道存在的问题

(一)渠道上游主体缺乏竞争力。在农产品销售渠道中,上游主体多是由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户构成,他们是农产品的供给源。当前永州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式生产经营,农户的规模较少,他们在参与市场竞争时难以发挥自身优势。一些在农业生产方面发挥带动作用的企业未在农产品销售渠道中占据主导地位,故农产品的销售规模和销售范围并不大,农户多是自行销售农产品[3]。此外,永州生产农产品的主体未建立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存在的一些合作组织发挥的作用较小,当前经营者和农户建立的只是买卖关系。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不完善。近年来,永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呈现出迅猛发展趋势,这类市场的数量不断增多,交易额也大幅度增加,但仍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各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小,交易次数少,许多批发市场未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无法提高档次,许多市场都采用出租摊位的方式,市场的管理措施不科学,缺少全面的服务功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批发市场必须发挥纽带作用,将零售市场和初级市场联系在一起[4]。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缺少完善的功能,大部分市场都只能发挥交易场所的作用,一些市场可以发挥仓容功能,客商可在这类市场中转存货物。还有一些市场引入了服务机构,例如运输公司、银行等,能够为客户提供运输和金融服务,但大部分市场并不具有这些功能。

(三)交易方式、结算方式落后。当前,永州市农产品的分级包装未实现等级化、规格化和标准化,因此管理费用较多,加之消费者不认可一些先进的交易方式,所以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主要采用对手交易方式。永州的农产品销售多采用协商买卖方式,消费者挑选产品,与销售商议价,支付现金,并完成交易,这种交易方式的缺陷非常明显:交易成本较高,且价格的公正性无法得到保证,产品价格未达到稳定性要求,难以体现出市场供求情况,批发市场无法发挥价格形成功能,农产品交易无法满足信息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要求[5]。在以后的发展中,批发市场的协商买卖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将阻碍市场的有序发展,必须尽早转变其结算方式和交易方式。

三、优化永州市农产品营销渠道的构想

(一)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提升营销渠道上游主体竞争力。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既可以使永州农产品销售渠道的上游主体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还可以改善农产品的分销能力,使农户获得更多的收益,提高加工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利润收益。永州在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营销渠道上游主体竞争力时可做好如下工作。1.创造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条件。要想实现农业产业化,必须提高生产力水平,此外,政府也要发挥自身作用,为产业化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行政保障和市场保障;积极推动主导产业的发展,为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和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离不开主导产业,而龙头企业对于实现产业化发挥着积极的带动作用,生产基地为产业化经营提供了前提基础,努力建设上述各要素,能够从整体上提升产业化的水平。2.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农业产业化必须将科技作为基础,借助高新技术,推动农业的经营化发展,达到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的目的;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时,要培养一批现代农业生产者,他们要掌握先进的操作技能和生产技术,在为生产者提供专业培训后,可让他们在生产活动中运用科技成果,进而使农业实现产业化。

(二)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地方政府必须科学规划批发市场,改变当前的管理方式,在制定城市建设规划时,必须将批发市场的建设列入其中,按照市场的辐射范围对其布局进行调整和改进,一些批发市场规模较小,可对它们进行合并或重组。对销地批发市场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推动产地批发市场的建立,这类市场的建立对于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形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能够使市场和农业生产联系在一起,一些批发市场实现了企业化经营,这类市场可实现产销一体化功能。

农产品策划范文第3篇

1、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模式

该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针对农产品P2B2B或P2B2C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采购企业及用户服务。其中P指农户,B指企业,C指消费者。农业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战略联盟,以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为龙头企业作为主导。本文针对农业电子商务的现状,主要创建以P2B2B为主体,也有P2B2C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连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销售,采购企业与个人消费者用户及网上银行等要素,提供最新行业动态、农产品商机情况、农产品展示查询、农产品交易及结算等全面周到的服务。如图1所示。

2、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

2.1平台体系结构设计该平台体系结构利用B/S三层结构,由浏览器、Web服务器,农产品数据库服务器组成。浏览器作为人机交互接口接受请求,由应用逻辑服务器与农产品数据库服务器协同完成响应后,动态Web页面结果被产生并返回给浏览器终端。

2.2系统功能设计要建立实用安全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就要集成农产品信息以及会员的农产品交易数据。本人在对该平台进行需求分析后,合理设计了由商务处理流程得到的农产品交易模块,并将提供农业专家咨询及分析等功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社区提供给注册的农产品供应商或采购商的企业与个人,也提供信息浏览与查询等功能给非会员,得出该平台主要被分为如下的前台和后台部分:1)前台部分前台主要给用户操作,主要功能如图2所示。2)后台部分后台主要由管理员操作,主要功能如图3。

2.3系统数据库设计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数据库包括会员信息表、农产品目录表、农产品类别表、农产品信息表、关系对照表、名称对照表、农产品订单表、订单明细表、企业动态表、农产品供求表、客户信息表、角色权限表、用户角色表、农业新闻表、农产品广告表、编码表、系统信息表、支付注册表、用户详细息表、开户银行信息表、支付信息表、证书申请信息表、证书信息表等数据表。因为篇幅原因,仅列农产品信息表、农产品订单信息表和客户信息表。

3、结语

农产品策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产品 加工企业 纳税筹划

从实践来看,农产品加工行业是保障我国农民增收、县域经济发展、经济竞争力增强以及推进城乡二元结构优化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但同时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也将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之一就是国家税收政策。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对农产品加强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的现实意义

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解决好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关系着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与发展,因此应当始终将其作为我党工作的重心。目前来看,农产品加工行业业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展最快、数量最大、对三农经济的发展带动也最大的重要产业之一,为此各级财政部门都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投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改贷款和财政贴息。对新建成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强有力税收政策扶持,无论哪一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只要能三农发展带来利益、给广大农民带来实惠,政府部门均从财政、金融以及税收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和扶持产业化发展政策,各级各部门对农业产业化发展都投入的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尤其在税收方面表现的最为突出。

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模式的实现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纳税筹划,对当前我国三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大的意义,具体表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大力发展和纳税筹划,能够有效地增加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农产品需求量;能够有效地提高当前初级农产品自身的附加值,进而提高整体效益及农民的收入;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与纳税筹划,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产品区域的合理布局与优势生产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通过纳税筹划,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与档次,从而促进农产品的进出口国际竞争力:农产品加工企业以产业化经营与发展为主要途径,可以吸纳很多的剩余劳动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纳税筹划而言,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方案进行选择与选择的过程,它是基于当前我国农业相关税法之规定,对既定的农业经济活动纳税方案的科学选择,纳税方案存在着差异性,税收负担也就有所不同。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通过对不同纳税方案进行选择和优化,可以有效地减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纳税额,或者有效地延缓纳税周期,从而实现税收负担降低之目标。

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农产品加工企业纳税筹划主要是因“三农问题”解决过程中实施的相关优惠政策而形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行业,直接采取的一系列保护政策。第二,因农业保护政策的实施而惠及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各项税收政策,比如对增值税中的农产品采购税收抵扣规定等;第三,为全面提高欠发达地区的农业经济全面发展而实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第四,为提高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村、农民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初级阶段表现出规模小和底子薄等特点,在现行的税法体系之中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各项政策,在创建初期都应当应重点考虑到筹划方案中去。

三、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筹划策略

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筹划而言,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初级阶段的税收筹划与实际生产发展过程中的筹划。具体分析如下: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初级阶段的税收筹划

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筹划应当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生命周期之中,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初期,应当将纳税因素作为企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对农产品企业的形式、选址、经营内容以及发展模式等进行全面而又系统的选择,因在纳税筹划活动中完全是主动的,同时纳税筹划也有了很大的空间。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当合理地设计结构类型,对业务模块和纳税人的种类进行合理的抉择,在组建农产品加工企业筹划过程中应当采用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

第一,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的结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某个农产品加工企业既有原料生产农场,又对农产品进行加工时,则该加工企业可以充分地利用当前增值税抵扣与国家扶农政策,对企业的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在该种条件下,笔者建议将企业加工厂与农场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法人,这样既可有效地减少加工企业的纳税负担,节省现金流。像小麦、水稻等自产自销、未经任何加工的农产品,只要符合当前农业产品标准条件,均可享受免税等优惠待遇,而且其增值税基本上为零。对于面粉加工厂而言,其购进的小麦通常可严格按照购进实际量进行核算,按收购额的百分之十三纳税。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总体利益来看,企业经内部结构调整与税收筹划以后,可依据增值税规定进行交税;面粉加工厂提取进项税额以后所得的就是企业可免缴的税额,从实践来看也可以有效地节省的现金流。

农产品策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对策;青海循化

中图分类号 F322;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303-02

“政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市场上陆续发现出售地沟油、馒头加工使用其他工业原料和增白剂、蔬菜使用甲拌磷等情况,直接影响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循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作为农业发展的客观要素,也是循化县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循化县结合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县级监测站建设,带动循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稳步提升。但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现就循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探讨,并提出可行性建议,以供参考。

1 循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认识与重视程度不足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质量安全检查检测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认识不够,投入力度不强[1]。另外,对安全体系建设宣传力度不到位,部分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认识模糊,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1.2 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

一是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正在构建当中,农贸市场、生产企业、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的产品自检体系尚未建成,乡镇级没有设置监管检测机构和专职人员[2]。监管检测网络尚未完善。二是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目前专业检测人员少,检测人员检测能力有限。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循化县监测站编制人数12人,但目前从事检测人员仅有5人,全为农业推广相关技术人员,由于化验检测、分析化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缺乏,造成了无法适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相关新形势。但是,目前受经费等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更新知识难,造成知识构成与工作实际不匹配的问题。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高科技检测仪器设备缺乏相关专业操作人员,而现有检测人员缺少相关仪器操作培训,同时由于使用成本较高等原因,使得这些仪器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三是检测水平低、范围小。由于检测力量、检测力度等不足,循化县目前主要进行的是蔬菜农残速检,作为农产品检测主要手段,造成农产品检测的范围狭窄,每天可以进行的农产品检测数量有限。同时由于检测手段相对单一,仅能采用定性的方法检测蔬菜中的农药残留超标情况,畜禽产品及水产品中的药残、添加剂等无法进行快速的定性检测,肉蛋奶质量检测无法开展。普遍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

1.3 管理体制不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环节多,工作基础薄弱,普遍存在缺机构、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现象。在机构设置上,无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监管职能挂靠县农业技术中心下属站室,没有形成统一领导与协调的组织管理体制,体现不出行政监管职能。在监管执法力度上,相应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农产品健全监管工作执行难度大。由于在监督管理实际工作中缺少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因此对没有投入品使用记录的种植和养殖业生产者、生产档案、出售含有违禁药物或不执行安全间隔期要求的农产品企业、农户,不能做到农产品质量可控和可溯源,从而造成农产品监管工作不能真正从源头做起。

1.4 投入经费不足

检测工作需要大量经费投入,但目前检测经费投入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目前循化县农产品检测、监管工作仅仅在化验室进行,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检验检测相关市场抽样、基地、人员培训等,同时检测人员技术水平也得不到提高。

2 对策

2.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要明确职责[3],学习省内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县级检测站将监管、认证、检测工作同时进行,并且按政府要求进行相关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坚决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工作措施有力、监督管理有效,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农业局要发挥行政职能,做好牵头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落实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增强生产者的法律法规意识,规范农药、兽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共同推进循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管理工作。

2.2 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测机构建设

县农产品质检站要不断完善检测相关机构设施,并全面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开展现场快速检测,进而指导农业生产,对全县最主要生产基地、集镇市场、超市内组建农产品检测机构,通过使用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完成农产品检验检测,为农产品把好质量入口关[4]。在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构建县、乡、企业(市场)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强化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水平。加强检测人员技能培训,规范检测技术人员工作。检测站要积极争取经费及各类项目,尽早开展工作,提升检测水平,并积极做好实验室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的准备工作。

2.3 加强人员配备,壮大检测队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繁重。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应至少安排5名农产品检测专职人员,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分工明确,保证正常有序开展检测工作。

2.4 加强检测实验室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化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必要手段,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5-6]。循化县农产品质检站应在现有设备和设施的基础上,采取整合现有土壤化验室资源、填平补齐和完善功能等办法,根据需要购买必需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确保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购置的相关仪器设备应重点用于保障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态环境监管和检测的需要,如配备不间断电源、电脑等,使检测室硬件条件、环境条件等方面与所承担的检测任务相适应。

2.5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

县级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同级财政预算,同时要逐年追加这方面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场监管和人员培训、化验室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足的经费。

另外,监管检测站也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充分利用各项财政支农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倾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积极开展监管检测共组,以提高循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 参考文献

[1] 张百灵.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的完善重点[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80-85,124.

[2] 李卿.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亟待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J].甘肃科技纵横,2005(1):65.

[3] 王宁.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探析[J].知识经济,2011(23):84,87.

[4] 王汉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经济,2013(4):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