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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学校由于过度注重“升学率”,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对当前抓好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认识不足。二是教育资源受到限制。由于受客观条件所限,学校法制教育还没有统一、正式、规范的教材,同时,缺少法学专业教师。
整改措施:一是党委、政府要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给予更多关注与支持,各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从制度上保障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顺利实现。二是要适当增加学校法制教育的投入,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大表彰力度,对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责任单位:各乡(镇)、教育局
整改时限:8月底
2.法制宣传教育主体缺位、教育方式有待改进。一是一直以来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只强调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系,而忽视了未成年人自身这个接受教育的主体。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未成年人只是被动地去接受,缺少内在主动学习的需求,这样很难将法律知识和自己的生活实践结合起来。二是由于对当前未成年人教育方法单一、形式单调枯燥,针对性不强,缺乏亲和力和吸引力,采用“填鸭式”生硬灌输,未成年人难于接受,教育效果打了折扣。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调动未成年人的学法、知法、守法、尤其是用法的主动性,从内部起作用,内因推动外因,使传授和接受达到余期的效果。二是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比如组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图片展、举办法律知识专栏、观看法制专题片等,丰富学校法制教育活动载体,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责任单位:各乡(镇)、教育局
整改时限:8月底
3.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存在死角。一是家庭监护不到位。由于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主体,父母不在身边,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他们一般年纪较大,无法很好的履行监护责任。二是学校关爱放不开。正常的教学时间留守儿童必须跟一般学生一起接受系统的规范的课程教学,学校对留守儿童实施关爱,又很难在正常教学时间进行,所以学校目前对留守儿童的关爱顾虑较多。三是社会关爱难坚持。对留守儿童的关爱,社会上都认为是教育部门的工作,其它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下,偶尔参与一下,过后很少有人过问,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爱难以持久。
整改措施:要通过组织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有专业特长的法律服务人员开展警示性、劝导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局、团县委、妇联等职能部门,对留守儿童在生活上、学习上物质经济上和心理上给与他们关爱、帮扶、救助,让留守学生通过社会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将在生活方面有困难的留守儿童,按政策纳入有关计划,争取社会资助,以结对帮扶、捐助、“社会妈妈”等形式,为更多的贫困留守儿童提供帮助,确保全县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学校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并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慰籍他们残缺的感情。
责任单位:各乡(镇)、团县委、妇联、教育局
整改时限:8月底
4.工作经费未得到有力保障。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专项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一些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的活动虽然设想很好、举措合理,却往往因经费问题,而使之浮于形式,难以深入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健康发展。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把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工作的经费保障标准,逐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加强对费用的支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法制宣传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经费落到实处,确保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财政局
整改时限:8月底
二、整改工作要求
整改落实阶段是见成效的环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为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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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伴我行手抄报的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
1、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3、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要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4、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6、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7、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8、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9、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等行为。
10、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法制教育伴我行手抄报的资料:法制伴我行
法律要记在心中,不可违法。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不可偷东西。
每一个小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长大后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的人。
小学生不可进入网吧,那是未成年去的地方,一但迷上了网络游戏,就像吸上了,再也戒不掉了,而且还会把人引入歧途,让你自生自灭,千万别迷上了。
小学生也不偷东西,偷东西是件不道德的事,即使是小学生也要被拘留,偷东西从小就要改掉,不然长大了,即使藏到天涯海角警也会找到你,所以从小不要偷东西。
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逗留,要是被坏人拐走了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身上带你个手机,以防万一要是坏人把你拐走了就可以趁坏人不发现给家长打个电话报警这样既能把坏人绳之以法,还能自己有经验,两全其美。
要是发现身后跟着个可疑人物的话,就快点走,走到人热闹的地方,吧可疑人物甩掉,或用手机打电话给大人或直接报警。要是陌生人给你东西吃,你可千万别吃,有可能那是有毒的,也千万别跟他走,要是走了的话,他就会把你卖掉或让你干坏事做小偷。
我们做事要谨慎,要是马虎就麻烦了,小学生法律记心中,有些事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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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做加法,不断丰富法制教育形式
为避免枯燥的说教式宣讲引发受教育对象产生抵触情绪,河东检察院根据长期以来的工作实践,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及发案原因,适当增加对未成年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频率,不断丰富教育形式。一是“宣讲法律”强调“通俗易懂”。找准案件易发时段,在寒暑假前、开学之初及时深入学校,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采用适合其年龄段的语言和表达方式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使其从被动接受灌输转变为主动用心倾听。二是“法庭观摩”注重“深化认知”。针对发案率偏高的学校,选取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观摩真实法庭庭审,使其在庄严国徽下真切感受检察官代表国家指控犯罪,法官依法判决惩处罪犯,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庄严性、权威性以及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三是“文艺活动”力求“喜闻乐见”。干警利用业余时间编写剧本,排练演出,将情景剧《明天,我们重新起航》送进校园,以生动、直观,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二)认真做减法,建立“四位一体”帮教模式
针对未成年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结合其家庭背景和身心特点,与学校做好对接,创设了“心理辅导、公益服务、跟踪监督、定期回访”四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模式,全力减少涉案学生再次犯案的情况发生。一是开展心理辅导。邀请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涉案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对于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心理、修复家庭亲子关系具有明显效果。二是组织公益服务。组织未羁押未成年人前往养老院进行公益劳动,并将之作为日后案件处理的参考因素记录在案,帮助其增强社会责任感。三是全程跟踪监督。要求办案人与未成年涉案学生、家长和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根据案件情况在审查前、作出判决后及判决期满后分别向涉案学生的法定人发放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涉案学生表现,对行为不规范、表现不稳定的学生适时开展法制教育,进行训诫谈话,确保帮教工作覆盖整个案件流程。四是定期进行回访。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老师、社区志愿者、团区委工作人员、辩护人以及检察干警组成的帮教小组,定期对涉案学生进行回访考察,并每季度出具一份《监督考察报告》,作为处理案件的参考。坚持每季度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人进行回访,做好相关记录,认真阅读涉案未成年人上交的思想汇报,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正面干预,切实提高帮教成效。
(三)科学做乘法,整合力量强化教育实效
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乘数效应,全力打造预防在校学生犯罪的社会化体系,从根本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一是与学校、团委、街道社区合作,与常州道街、天津第54中学、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等单位会签承诺书,建立法制教育宣讲长效机制。将街道社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军事教育基地、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作为检校共建的“连接点”,定期组织学生前往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二是与区教育局建立“法制风险评估及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涉及在校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总结梳理,对涉及罪名、发案学校、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科学评测校园案件易发“风险点”,并及时将评估结果通报区教育局,以便其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教育。三是举办“家长培训班”,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防线”。将学生家长纳入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组织参加过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的干警深入辖区街道举办心理咨询会,围绕“如何陪伴孩子顺利度过青春期”、“如何看待孩子的小个性”等主题与家长展开深入探讨,特别加强对单亲、特困等家庭家长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营造关爱和谐、沟通良好的家庭氛围。
(四)用心做除法,增强对特定对象的犯罪预防工作
在校内和校外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在预防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的同时,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尽力消除涉及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犯罪隐患。一方面,在校内建立特别对象预防机制。会同学校开展基础性摸排工作,有效、及时地发现心理或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并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好分层、分类帮教,指定老师开展日常辅导,对其进行教育和矫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校外配合社区开展“蒲公英计划”,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法律知识、设立“小苗圃”读书园地、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从心理疏导、德育培养、自我认知等多个方面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帮扶教育,帮助他们摆脱心理困惑,实现自我能力和品格的提升,从而有效预防其参与犯罪行为,并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犯罪行为侵害。
二、当前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新形势、新情况也对我们如何开展好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观当前的法制教育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模式比较落后
目前对于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模式,往往是重视灌输、轻视综合性培养;重视理论、轻视实际锻炼;法制教育的方式也比较落后,很多学校中甚至都没有开设法制教育课,有的学校尽管已经开设,但是方式很单一,而且讲授的理论与实际没有联系起来,使得本来很丰富的法制教育转变成为了一种课堂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二)法制教育的内容有待完善
很多学校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但很多教育内容不能与社会相适应,不能满足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主要表现为的教育内容方面仅仅是注重义务、轻视权利,注重实体、轻视程序,这样就会导致义务、权利、程序、实体之间的错位,这种教育使得很多学生都以为自己不过是义务的主体,而不是权力的主体,导致的结果就是致使学生只是消极守法,难以自觉主动接受相关知识,甚至会形成逆反心理。
(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当前,各机关、部门及社会团体都认识到了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也都各自开展了一些法制教育活动,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并没有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不能做到有机配合,从而制约了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主要应对措施
(一)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制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
在中小学深入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机关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净化校园环境
有关部门要继续大力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加强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赌博、吸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司法部门要依照法律加大对相关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尝试现代化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开辟网上宣传途径,将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送上互联网,开通法制热线电话和QQ群、微信群,建立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的全方位网络平台。
(五)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全方位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教育、民政、司法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提高家长素质与家教水平,引导和规范家庭教育,弥补家庭教育缺陷。
(六)落实依法治校
依法治国,关键在法治,基础是教育。法制教育是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制教育对孩子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江苏省海门高新区大同社区于7月6日开展法制教育讲坛。
本次讲坛的内容以书报宣传的形式贴上黑板,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进行讲授。社区办事员以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案例向小朋友们讲述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如何自我保护,给大家敲响了预防犯罪的警钟。再结合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讲解防骗防盗等各种安全知识,有效地增强了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未成年人能够知法、懂法、守法。
大同社区的法制宣传活动、小区的法制宣传长廊等都有效扩大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从根源上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文/海政宣)
一、主题班会“以案说法”
各班充分利用班会课向学生宣传法制教育。有的同学布置学生在课余时间收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让学生在班会课上交流、探讨。分析这些青少年违法的原因、性质以及从中应该吸取的教训;有的同学利用多媒体手段,让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的影片,对于影片中的典型案例予以当场点评;有的同学针对一些因小事而铸成大错的案例制成小品让学生上演,使学生有亲临现场的感觉,加深印象。课后让学生写心得体会,深层反省、剖析自己存在的不良习惯。
二、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班级板报宣传法制
我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广播、橱窗、班级板报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多部。通过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
三、举办专题法制讲座。
四、组织全校性的“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五、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六、组织“我做合格小公民”的征文比赛。发动全校学生踊跃投稿,语文老师评比,学校予以表扬。并将优秀作文在橱窗里展示。
总之,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我校没有采取简单地讲解法律条文,空洞地说教。在法制教育中结合学生特点,除了讲解法律条文外,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辅导讲解,深入浅出、浅显易懂。对案例的讲解做到“两讲三不讲一遵守”,即讲违法犯罪后给社会、集体、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讲违法犯罪后身人牢狱、失去自由、前途渺茫、理想落空的反思;不讲作案手段,不讲破案方法、不讲两性案例,以避免和防止负面效应;讲解中还要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例,不讲时间、地点和姓名,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一主题教育,学生的法制观念明显加强,加上学校的严格管理,学生之间的违纪违规现象也明显减少,我校的违法犯罪率为0。教育收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