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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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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第1篇

根据阿人办电[*]10号电报通知精神,我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于本月中旬对本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

点是检查《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贯彻执行情况,尤其是在防治非典性肺炎时期,医疗部门、药品销售部门、食品餐饮场所各商品经营部门,公共场所,学校,集市,交通站所以及上述主管位的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律的执行情况。检查组检查之前召开了执法检查预备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自治区人大代表、县级人大代表、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防疫站等负责人)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到县城和拜什艾日克镇实地查看了县城屠宰场,宾馆,食品市场,学校,医院、榨油厂和餐厅食堂等场所。从这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反映出的情况和问题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又召开执法情况反馈会,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向各相关单位作了通报。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经营者自律行为。我县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的问题和部分群众对食品卫生方面的糊涂认识采取积极措施,一是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商店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学习,做到食品卫生法手册人手一册,经培训合格,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销售,提高了广大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介绍一些常见的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小窍门,小知识。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为推动食品卫生法制贯彻执行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突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过程中,我县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定期安排卫生行政人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及时对其负责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追究责任,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地理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销售。并限期整改,对生产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食品的单位,根据食品卫生法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儿主、辅食品的单位人和个人,责令其停止生产或销售。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四是坚决没收和取缔产品说明书标识不清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及过斯的食品。五是安排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派出监督检查人员检查单位1979户,体检合格人员1522名,体检不合格人员15名,发放卫生许可证179户,停业整顿55户,行政处罚1户,没收过期食品及夸大广告宣传饮品15种,价值2100元左右,当场清理涝坝自然冰11户。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在加强卫生市场管理的同时,我县还加大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力度。一是充实了基层卫生执法人员的数量,大力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了监督人员的素质。二是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日常监督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监督执法与帮助生产经营者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相结合,打击违法行为与树立良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形象相结合。三是深入学习外地有关食品法执行工作的先进经验,逐步完善了我县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这一阶段做好非典型肺炎的特殊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食品卫生法在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卫生监督人员还有待进一步充实。预防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时期对做好食品卫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但我县卫生监督人员还不能满足当前开展工作的需要,需要引起政府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

(二)牲畜屠宰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县的牲畜屠宰定点市场卫生状况较以前有了较大改变,但在牲畜屠宰后的运输环节上还达不到有关卫生标准,未做任何防尘处理,需要对运输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监督,切实改变运输中的不良作法。

(三)县乡餐厅食堂卫生还需加强管理。从总体上讲,县城餐厅食堂的卫生状况较乡镇的好些,但县宾馆在部分卫生设备上还需要进一步搞好卫生工作。乡镇食堂卫生特别是在落实消毒这一方面的工作做的不够好,乡镇防疫站工作人员需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力度。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强对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不仅使经营食品的人员自觉遵纪守法,

而且要使广大消费者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更好地监督促进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落实工作。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第2篇

一、严把卫生许可质量,提高整体许可水平

我们在做好日常行政受理的同时,认真、细致地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并编制了材料目录,

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稽查

我们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规定,制定了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行政许可质量稽查工作,对在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以稽查通报或督办通知形式反馈给相关科室,有效地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

三、积极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和“一案一评”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2009年江苏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市《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下发至各相关科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功能,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

五、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

今年以来,我们将区域内卫生监督职能由原监督现场科室实行区域对调,扩展了相对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监督活动的开展,工作质量和年度目标都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六、强化宣传,增强卫生法律意识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卫生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分三个层次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卫生法规与创建学习型单位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讲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主讲,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结合行业特点,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加强对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负责人和厨师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学习,认清合法和违法、遵纪和违纪的界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营业的意识。三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们还利用广播电视金话筒、信息、**卫生工作情况、卫生监督情况等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卫生行政执法情况,先后发表卫生监督信息20余条,并建立了信息台账,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七、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

1、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开展以“蓝盾二号”为主题的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第3篇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部门:

(签字盖章):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第4篇

食品安全责任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餐饮部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xxx同志为xxxx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厨房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银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厨房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厨房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厨房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厨房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餐饮部留存一份各部门负责人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食品安全责任人 餐饮部总监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本责任书。要求各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进货验收并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购进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建立台帐率达100%。

三、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卫生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台帐。使用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的,必须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菜单和店堂醒目位置公示。

六、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七、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清洗、消毒、保管餐(饮)具;如购进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餐(饮)具使用的必须按规定建立购进台帐。

八、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按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日常收集、存放、登记、流向记录的管理工作;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

九、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第5篇

我区的食品卫生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主线,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适时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治理,切实把食品安全做为政府的职责和责任抓在手上,食品卫生总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基本保障了全区人民的食品安全。下面,将我区食品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由区属管理的各级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34家,其中食品生产单位56家,食品销售单位518家,餐饮业户428家,各类食堂32家(其中学校食堂6家)。

我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总体特点是:卫生硬件基础差、家庭小作坊式的小型单位占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98%;地域分散,生产经营不景气,经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较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宣传教育,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进一步提高。

宣传工作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守法经营意识以及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途径。一是认真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食品卫生宣传周期间的良好社会氛围,集中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展示假冒伪劣产品,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等各种形式,增强群众的认知度。两年来,开展全区性的食品卫生集中宣传活动4次,受教育群众近2万人。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群众的关注和监督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为食品打假工作打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加大对采样监测结果不合格单位公开曝光力度。增加对餐具消毒监测频次,及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对地产冷冻饮品、水发产品、肉灌制品、绿豆芽等监测结果不合格单位、不合格项目进行公开曝光,引起市民关注,加强经营者自律,正确引导安全消费。三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普及程度。为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扶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法、守法、为广大消费者负责的企业,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生产、经营业户60余人,组织执法人员下基层、入企业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0余次,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遵法守法意识。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形成集中治理的高压态势。自2004年6月在我区开展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为了加大协调领导力度,成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凤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了食品放心工程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开展了食品卫生整顿工作。一是开展了取缔黑加工点专项治理活动。借助节日期间食品生产销售的高峰期,由区卫生局牵头,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以打击食品黑加工点为重点,统一行动,多方协作,广泛搜索信息源,对群众举报的黑加工点进行突击性捣毁,避免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食品卫生安全受到损害。两年来,共取缔各类食品黑加工点8处,收缴并销毁各类假冒伪劣食品820余公斤。同时,加强节日市场的监督频次,对售假现象进行规范,收缴售假食品300余公斤,严厉地打击了食品制假、售假者的不法行为。二是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活动。以贴近人民群众生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的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35家,对企业所经营的各种食品添加剂产品进行了索证管理,对出售食品添加剂索证不全、标识不清4大类8种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封,并责令限期加以改正,维护了食品添加剂市场的正常秩序。三是开展了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治理活动。为防止肠道传染病,避免学校和工地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市卫生局下发的《开展全市学校食堂和工地食堂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规范》等文件,明确要求由区卫生局负总责,组织区卫生监督所、教育局、建设局等有关单位,深入到学校、工地食堂,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问题的十九中学校、建设武装部宿舍的江苏盐城第二建筑工程队等食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了完成时限,确保了学校和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安全。同时,我们还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坑害学生的违法行为,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先后开展了4次大规模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学校门前食品摊点36处,依法取缔无证食品摊贩123个(次),没收销毁盒饭300余盒,其它各类伪劣不合格食品10多种300多公斤,受到了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四是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食品购买满意率,我区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集贸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年初以来,全区先后出动车辆83台次,人员800多人次,工商、卫生联合对全区范围内集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按时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重点整顿了厂西农贸市场、龙北农贸市场等4个城乡结合市场,检查了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商贩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监督查处定型包装,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点的“三无”产品和无规定检疫证明的肉类食品650公斤,及时进行了销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区的食品卫生市场,确保了食品卫生治理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提高执法监督能力,适应新时期食品卫生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提高人员素质,优化服务质量上下工夫,努力适应新形势对食品卫生工作的要求。一是及时完成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适应新时期卫生工作发展需要,我区在借鉴市卫生防疫站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原龙凤区卫生防疫站进行了体制改革,组建了区卫生监督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现了卫生执法监督与卫生技术有偿服务的合理分离。并对监督所实行全员聘任制,基层领导及工作人员竞争上岗,优化了干部队伍,强化了岗位责任制,提高了整体执法的能力。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了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政能力。重点对行政许可(审批)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严肃的自查和审评,认真查找不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餐饮服务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变以往强调定性为主的工作方式,在量化评分的基础上,分级管理,实行a、b、c、d等级挂牌制,共检查餐饮业703家(次),取缔无证行为18起。改革卫生审批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健康证办证程序,两年来共办理健康证6200个,发放卫生许可证1451个。三是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卫生监督人员是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者,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及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两年来,我区积极为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及时选送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培训班,同时通过举办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执法文书制作比赛等活动,多角度,多层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尽管我区的食品卫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食品卫生最有效的管理方式是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涉及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等各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政府、企业和广大消费的共同努力,我区还难以统筹安排,存在薄弱环节。二是食品卫生工作横向涉及卫生、工商、技术监督、动检、农业等各部门,纵向涉及市、区两级的责权划分,工作机制和工作体制制约了工作效率和效能。三是区级监管范围内绝大多数属于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实情况与国家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要求有较大差距,政策界限难以把握。四是随着科学的进步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卫生监督结果要以科学数据为依据,需要各种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做为区级卫生监督执法单位,难以配齐配全。以上问题还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清理整顿食品经营单位,加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促进我区食品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建立社会监督反馈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区闭路台开辟专栏与专题,定期公示卫生监督监测动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公开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促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地规范行为、守法经营。开展全民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制定食品安全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的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摈弃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让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中无立足之地。建立社会卫生监督队伍和食品卫生监督哨卡,聘请社会中热心于卫生监督管理的市民为食品卫生监督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赋予相应的权力与义务,拓展食品卫生监督领域。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查处举报内容,扩大监督辐射半径。建立食品卫生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卫生的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