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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储备制度;城市土地;土地市场
所谓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征用、收购、置换和到期回收等方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把土地集中起来,并由土地储备机构统一进行土地整理,然后进行储备,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将储备的土地有计划投入市场的制度。[1]
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代表的是我国城市土地制度革新的方向,是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有人将其誉为我国解放后第二次土地管理革命。土地储备制度是我国土地市场的一项管理创新,对于政府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1 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土地储备制度是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变过程中的革新,其建立有相应的历史以及制度原因。1987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所谓三无制度,城市中大量的土地被长期闲置,这一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属于否认了城市土地的商品属性。 1995年以后,我国政府开始鼓励企业自行盘活自己使用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但在当时的法律制度下,这些企业可以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转让土地的方法,使自己成为土地供应者,最后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存量土地多头供应的情况大量出现。
1996年我国在上海市成立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1997年杭州土地储备制度开始启动,2001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指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2]
2 土地储备运作模式
纵观我国目前实行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全国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运作模式。
陈建设将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运行模式分为三种:
一是,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土地储备机构根据自己的收购计划和本级政府的要求,通过与被收购单位协调,确立土地收购价格或约定收益分成,按照约定由储备机构支付收购金。取得土地并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储备机构取得土地后负责对土地进行拆迁、平整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对易于转让的储备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出让给新的用地者。
二是,行政指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是收购土地的范围由政府行政法规规定,规定范围的土地统一由储备机构根据计划进行收购、储备、开发。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用地需求用招标、拍卖方式对储备土地实行统一出让,规定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者不能像过去一样通过补办出让手续的方法自行转让土地使用权。
三是,行政指导、市场运作与土地资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规定用于储备的土地范围。对可收购的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原用地者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储备机构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有的储备机构还受政府委托作为国有土地资产代表,对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部分进行管理。收取企业改革中以租赁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的租金和其他用地者按规定向政府缴纳的租金。[3]
3 土地储备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土地补偿形式与内容不尽合理
土地储备中心在征购、回收土地时,对土地征地补偿的形式过于单一,例如:在目前的土地储备制度下,对农民一般采取一次性补偿一定数量的费用的方式进行安置,虽然短期内看起来对失地农民的生存不会产生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没有在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的角度上思考,会造成某些劳动技能相对较差的农民会出现因为失地致贫的情况出现,从而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3.2 土地储备制度管理结构有待完善
由于缺少现成模式经验可以借鉴,我国土地储备制度一直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现行土地储备管理模式是市、区两级政府管理,两级土地储备机构除名称差不多外,在行政上、经济上等方面都呈现出了各自独立运行的状态。同时,当地政府有时为了增加城市重大项目的建设,会特批一些具有城市土地储备职能的企业。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多而散、小而弱,在城市土地储备上形不成合力,甚至在某些时候会出现互相牵制的情况,反而制约了土地储备的发展。
3.3 城市土地一级市场未形成垄断
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一级市场,是土地储备制度能否有效实行的一个关键方面。然后从目前来看,各城市的土地储备机构并不能垄断当地的土地一级市场,还有很多相关部门能够对一级市场的土地进行回收整理和开发。
3.4 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短缺
由于土地收购储备中不仅要对被收购土地进行经济补偿,同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前期开发。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储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目前我国土地储备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的财政支持,一是银行贷款,尤其是银行贷款,往往能占到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80%左右。
3.5 城市土地储备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对土地储备尚未进行统一立法,各地现在主要还是依靠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来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同时,2004年颁布的新的土地管理法对于地方政府应该如何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也没有明确规定,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土地储备制度缺少了相应的法律保障。
4 土地储备制度运行中的发展对策
目前,我国已有许多学者对土地储备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土地储备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例如:贾生华提出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发展对策为把城市地价水平调控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理顺体制加强协作协调有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强化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功能,加大规范土地市场力度,积极创新土地储备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城市土地基金,努力探索采取一次测算"分阶段分期支付补偿费。[4]
综上所述,土地储备制度的完善对策如下:
(1)制定适用于当前土地储备制度发展的法律法规
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于我国城市土地流转、房地产经济发展以及政府财政的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制度的推广,必须要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只有制定了与当前土地储备制度相匹配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土地收购储备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因此,土地储备制度的完善首先要从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始。
(2)完善土地储备补偿机制
合理且有效的土地补偿机制,是土地储备制度良好运行的基础,目前的土地收购补偿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思路两个方面。在补偿标准方面,要坚持土地权利与土地收益相结合来确定土地价格,利用地价评估中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等多种方法评估土地价格,同时也要在充分考虑单宗地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所在区位以及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地价评估。而在补偿思路方面,主要在对应失地农民方面,需要一个有效的补偿以及帮助机制,能够让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比较迅速的转换身份,实现经济可持续。
(3)积极整合土地储备机构,实现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
首先应在法律法规上严格限制批准新的土地储备机构,从根源上制止一拥而上成立土地储备机构的情况;其次政府应该逐步取消企业公司从事土地储备的资格,实现土地储备中心对土地一级市场垄断;第三应从行政或资产关系的角度理顺现在两级土地储备机构的关系,按照携手合作、利益共享、互补优势的原则,使两级土地储备机构形成合力,协调发展。
(4)大胆创新土地储备融资方式
在目前土地储备融资方法的基础上,要广开融资渠道,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甚至可以考虑相关债券,吸收城市内中小型投资者的资金。同时,还可以考虑对已进入土地储备中心,但尚未拆除地上建筑物的土地,进行短期出租,以加快资金回笼。
(5)完善土地储备机构管理监控机制
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所运营的资金是巨大的,但是其本身应该是一个处于政府管理下的非营利机构,所以必须要完善对储备中心的监控和管理,让储备中心的资金运营透明化、公开化,从制度管理上减少个人和集体腐败的可能性。
土地储备制度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相信只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大胆实践,一定能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
【参考文献】
[1]朱学敏,徐健.认识提高 完善土地储备制度[J].价值工程,2010(23).
[2]李艳红.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与政府干预[J].生产力研究,2004(9).
[3]陈建设.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实现政府垄断土地机制[J].经济问题,2001(1).
[4]贾生华,张宏斌,金星,邵建峰.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模式、效果、问题和对策[J].现代城市研究,2001(3).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途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然而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许多农村土地问题日益增多,急需解决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城镇建设、农田保护生产建设集中等。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不是说把城市的资源调到农村,让城市盖盖房子就可以的,更重要的是让农民、让农村自主地发展,让其慢慢地发展经济,然后附带地让其社会福利等慢慢地发展,所以最为关键的是落实农民的自主发展权,而这方面最为关键的是解放土地、赋予权利,去掉农民的身份,实现农村和城市资源的平等、城市人和农民的平等。
1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土地产权不明,造成城乡发展差距加大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确。第二,集体土地所有权不知道该怎么使用。长期以来,虽然我国一直有在法律方面在集体用地时,行使权利的主体有了多重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会使很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争夺土地。这样一来,更加加大了农村土地产权划分难度,同时也阻碍了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因为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农民很难行驶他们具有的支配农村土地的权利和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的行使权往往在农村干部手里,一旦有需要征用农村土地时,农村干部就会与农民针对这个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但是农民往往处于弱势群地位,对土地的权利就会得不到保障。
1.2农村土地规划制度不完善
一直以来,相对于农村,我国忽视农村的建设发展,而更重视城市的发展,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目前对农村土地的规划存在很多问题,造成土地得不到有效利用。就目前存在的土地规划制度中,主要是针对农村耕地的使用管理方法,而对用于建设的土地很少做出科学的规划。所以,土地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农民的生活条件也一直无法改善。
1.3强制征用土地损害农民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的发展建设能够在短短的几十年里迅速发展,其中一大部分原因是征用农村土地,而且基本上都是强制性征用,这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有土地征用的农民获得的补偿十分不足,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土地征用后关于对农民的补偿制度不够完善,补偿只根据土地以后所能获得效益进行制定,而不考虑土地的成本,这就使得对农民的补偿不够充足;2)长期以来,我国对土地征用的范围十分广泛,向来都是先征用再规划发展,这很不利于土地的合理使用,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2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
2.1农村土地产权制的创新
因为农村土地产权的主体不清晰,阻碍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所以国家要制定相应的制度政策来明确土地产权,另外,还要就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改革。一般来说,首先要明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谁。具体到明确所有权是哪个农民的,或者哪个村民集体的,又或者说是哪个乡镇集体的。这样做才能提高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第二、立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进行制度改革创新时要避免偏向城市,建立一种新型的城乡发展关系,使农村能够得到相同程度的发展。
2.2农村土地规划的创新
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土地管理和市场经济要求,应该对我国农村土地管理进行全面的评估规划,建立一种新型的、利用率高的土地规划制度。农村的土地管理要与城市的建设同步进行,并且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的评估,充分考虑该区域的风景、文化、特色,因地制宜,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要多听取该区域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
2.3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创新
随着城镇化策略的不停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因此对农民的补偿也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关于农村土地征用制度要进行改革创新。首先,用于公共建设的土地,要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减少征用面积。第二,改进征用后对农民的补偿制度,使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生活得到保障,加大补偿力度。最后,赋予农民开发权的问题,这是发展农村的核心。在整个社会的发展中,土地有一部分用于工业发展,它价值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提升,它与农业价值是有很大区别的。当前的土地制度仅允许城市而禁止农村做商业开发,这肯定是不公平的安排。解决赋权的问题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让农民也有所有权,让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成为真正的私权,肯定农民所创设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来解决开发权问题。
3结语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因此要对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创新,过去往往偏向城市的建设而忽视农村的土地建设,今后应关注全社会,要把农村纳入到整个视野内。本文主要对农村土地的产权、土地规划和征用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总结了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的有关问题,希望对改善农村土地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刘永强,苏昌贵,龙花楼,等.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中国农村土地管理[J].制度创新研究,2013(10):20.
[2]朱桑宝,罗贞焱,等.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的技术要点探究[J].江西建材,2009(7):16.
【关键字】土地资源管理;实践教学;改革与发展;对策与建议;创新
贵州大学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自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开设以来,不断的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和一系列的课程体系改革工作。目前,学校已建立了通识课程—学科大类课程(专业必修、专业选修)—专业课程-个性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及实践这一阶段式循序渐进课程培养体系,为土地行业培养了一大批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但是,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学中还存在不足。
1实践教学现状
1.1课程体系设置较完善,但缺乏科学的安排
我校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包含管理学原理、土地管理学、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经济学、不动产估价、土地法学、土地资源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制图等核心课程。在这些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我校还开设有土壤学、环境生态学、地图学、资源与环境价值评估、土地信息系统、专业外语、地质地貌、矿产资源管理、土地调查与评价以及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等选修课程。纵观全国众多高校,我校在课程设置上存在交叉重复的问题。例如,《地籍管理》与《土地管理学》内容有重叠之处。其次,一些重点课程如土地政策分析与评价、国内外土地管理前沿、房地产相关课程并没有在我校课开设;不仅如此,一些应用型很强的课程如CAD专业制图并没有在必须课的设置当中,加之专业选修空间较少,不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
1.2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
我校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是在公共管理学院下开设。在公共管理学科背景下的“三无”学校——“没有建设专门的实验室,没有成立相应的研究机构,没有建立实习基地”,仅以课堂讲授作为培养学生的全部环节[1]。由于教学设备缺乏及教学经费不足,以及教学师资水平有限,导致不得不重理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无法满足教学要求,除在第一、第二学年开设了校内测量实习外,甚至没有开设有专业比较重要的实习,如土地调查、不动产估价等;一些专业重要软件如Mapgis、Mapinfor、Arcgis也未能在相应学年向学生开设。
1.3实习基地建设滞后,学生缺乏良好的实践条件
实践教学建设滞后,校地合作甚少,学生没有一个良好的实践条件。仅仅学习理论知识,不能发挥很好的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缺乏实践动手能力。本科教学中缺乏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基地,甚至没有专门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实验室,很多实验课和课带实验课程都只是借助别的学院的实验室完成,严重发阻碍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学习[2]。
1.4缺乏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
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理论教学考核体系,但是,由于学校缺乏实践教学基地和教学条件,因此,完全忽略了对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仅以实践教学大纲和指导书的编制情况作为唯一的考核评价标准,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体系。
1.5实践教学水平不高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但我校土地资源管理系中,虽然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较高,但是缺乏专业的实验人员,且实验人员自身能力有待加强。因此,实践教学水平滞后,造成教师不得不只重视理论教学,而轻视实践操作技能的提高。
1.6缺乏实践教学创新精神
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验教学基本从属于各门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未理顺,实践教学环节与实际应用脱节,基本上是流于形式。实践教学设施及基地不健全、不完善更加阻碍了实践教学的开展。一些教师总体设计和开展实践教学的能力欠缺,对实践教学目标的定位模糊加上由于长时间开展教学工作引起的由于教学倦怠等等这些主管因素和客观因素共同决定了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缺乏实践教学创新能力,这将会降低了实践教学的质量,严重阻碍该专业的发展前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理论性与实践并重、各学科交叉的专业,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针对性的培养社会急需的专业复合型人才是实践教学改 革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校在认真总结本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探索性的措施。
2实践教学改革创新
2.1调整实践课程体系,优化培养方案,完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突出“技术+管理”复合应用型人才的专业要求,培养具有计算机应用、测量、制图、规划、估价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和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地籍测量、土地管理、不动产评估、房地产经营管理,能胜任管理、科研、工程和教学等工作人才。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积极开展了实践课程体系的调整工作。专业实践教学包括课内教学实验实习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两个部分。构建了包括课内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包括一、二年级的课内实验和实践,三年级的软件应用实习,四年级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为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
2.2创新土地资源管理实践教学模式——基于知识-能力-实践-创新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
在完善学科教学体系的基础上,遵循“循序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3],针对不同学年合理的、有针对性的开设相应课程,分阶段培养:在这个新的循序渐进的教学模式下,明确各阶段的学习方向及任务,让学生更好的掌握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达到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更多创新型优秀人才。
2.3分析国际形势,与时俱进,有针对的培养国家急需创新型专业人才
众所周知,国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最基本的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资源消耗快速增长,加之我们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未根本转变,经济的发展仍然以环境为代价,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资源问题已成为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土地资源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因此,必须分析国际形势,有针对的培养急需创新型专业人才。这类人才不仅注重培养学生在学术科研方面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更注重培养以适应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创新人才。研究型与应用型两种模式并进共同构建学生应用知识和技术解决生产、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2.4结合实际,搭建实践平台,构建“单位-学生-学校”三位一体的教学培养方式,共创三赢模式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一门专业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的专业,各高校应按照“循序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分阶段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践条件,构建“单位-学生-学校”三维一体的教学培养模式。将各项实习与地方政府或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公司有机结合起来,给予学生适当的报酬。实习中学生技能学以致用又可以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进一步提高了其实习的动力,可以促成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共赢的局面。
2.5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实践教学团队
坚持“理论教学为基、实践教学为要、科研教学为辅”的教学原则,加强教师培训,尤其是专业实践教师,以中青年教师和实践教学团队为重点,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合理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致力于建立一支结构优良、实践教学及科研能力较强、适应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学团队[4]。
2.6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优化管理长效机制
真正的实践教学应当是一个从学生入学到毕业的一个完整的过程。各高校应改革“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思路,秉着理论教学服务实践教学的原则,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以“全过程实践教学”为主,将整个实践教学贯穿到整个学习过程中[5]。
3结束语
实践教学是培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6],我校应本着“基础+特色”的办学思想为指导,以专业技术型专业定位和社会急需型人才培养目标为办学方向,结合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自身的广泛性、实践性、交叉性等特点,制定了最优的实践教学方案,遵循合理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将实践教学贯彻落实到本科生的整个培养过程中去。学校也将继续努力探索,从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等对土地实践教学进行改革,并在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中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有效的实践教学管理和考核机制,完成实践教学的任务和目标,为社会培养一代代优秀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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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承武,马瑛.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7,(5):66-69..
一、制度创新的动因与方式
经过整个80年代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一个地区。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迅速进程,使原来隐藏在以“均包制”为特征的土地制度背后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在珠江三角洲变得异常突出。
第一,随着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珠江三角洲普遍出现了半自给性小规模土地经营基础的农户兼业化。农户的抛荒,土地的分散使用,经营规模的狭小在资源配置上造成了巨大的效率损失。由此,按照效益原则配置土地资源,改变现有分散的、狭小的、低效率的土地使用格局,造就土地集中机制,从而实行规模经营,使土地流转制度的创立提到了议事日程。
第二,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珠江三角洲每年都有大最的农地转为工业用地,地价及土地资本收益也随之提高。尤其是1992年4月广东省粮价放开,取消合同定购任务,过去隐含在粮食平议差价中的“暗税”随之取消,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得以强化,加之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土地的机会利润大幅度上涨,从而进一步刺激了土地价格的倍增。农户原来视土地为不可或缺的福利保障,现在却进一步视土地为增殖手段。在此情形下,土地的集中与流转对土地的管理使用制度提出了重新调整的要求。
第三,由于土地资源增值收益的直线上扬,如何合理地分配列益,处理好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社区集体的关系,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直接涉及到土地制度的产权安排问题。
第四,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角度而言,在产权所包含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中,转让权是最重要的。从产权界定是为了促成交易的角度说,对转让权的不当限制乃至禁上就会导致产权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首先,在转让权受不当限制的条件下,资源不时能流向对其评价最高的地方,资源配置效率不能不受到损害,其次转让权受不当限制必然导致有效竞争的缺乏。若产权主体相互间的冲突不能通过竞争性的转让(即“你不合适,再找别人”)的方式解决,而只能“吊死在一棵树上”,就是容忍低效率的存在成者陷入无休止的“内耗”。最后,转让权受不当限制以会导致收益权受限制。应该说,家庭承包制的产权残缺,尤以转让权受限制(这种限制既来源于产权界定上的原因,因为农户出卖土地是违法的,也起因于土地的福利保障功能)所导致的后果最为严重。
基于上述背景,珠江三角洲沿着“农地集中--使用权流转――规模经营”的线索,拉开了土地制度创新活动的序幕,进而推动了整个广东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在广东农村,尽管土地制度创新活动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基本的思路是:将土地所有权以宪法规定为基准,置其于集体所有制的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并规范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以及与之相应的收益权利转让权,进而对平均地权(均田问承包)的资源配置低效率格局进行修正,从而以产权制度建设为中心,培育土地流转的集中小机制,逐步推动土地的规模化与企业化经营。从1993年开始,顺德市、南海市、番禺市、龙岗区、宝安区等地尝试土地使用权入股进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其中尤以南海市最为典型,南海市作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建设试验区之一,在这方面的变化利制度安排格外值得注意。
二、制度创新的价值
1、制度安排与环境的相容性。南海市在土地制长和社区产权构造出现的变化,至少满足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克服土地的细碎化与分散经营,从而使土地集中与规模经营成为可能;二是既促导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又充分保障了土地的福利功能:三是为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2、产权运作成本的节约。从产权界定成本来看,南海的土地用权入股,使产权的界定与调整由实物对象转为价值形态,不仅降低了技术难度,而已操作相对简单。第一,使原来的实物形态上无法确立的排他性产权能够在价值形态上顺利得以确立;第二,农户使用权入股,社队所有权折价,使集体与农户的产权关系异常明了,从而界定费用大大降低;第三,价值形态上分散的独立产权可以在实物方面合并起来,从而提高了规模经济与资源配置效率。
3、节省内部管理成本。南海市的土地使用权入股,也使其内部管理费用大为节约:第一,单个农户的经营决策转为董事会决策,决策成本降低;第二,减少了农户之间在土地利用方式的摩擦,降低了均包制条件下农户转包发生的交易费用;第三,土地的集中招标与投标,避免了集体与多个农户承包合同的反复签订;第四,集体由对众多分散农户的组织管理转为对专业化农业公司的监督,也大大降低了管理运作费用。
三、制度涵义及启示
珠江三角洲的土地制度和社区经济产权构造的新变化,对于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制,推动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制度涵义与启迪意义。
第一,产权的可分解性造就了产权结构的多样性,从而使得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选择出交易费用最小,运行效率最高的产权制度形式。产权经济学的研究结果表明,不管产权属于何方,只要产权界定清晰,人们就可以通过自愿交换的合约行为来达到资源配置的满意效果。这表明,过去那种单纯地强调土地归谁所有或改变土地所有者的变革主张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此,从土地所有制改革转向土地产权形式的选择安排,为我们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珠江三角洲的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实践表明,土地制度进一步变革和新的激励机制的培育,并不意味着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经营权的基本界定格局要重新选择。相反,在此基础上强化农户经营权并进而对平均分配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进行修正,促进土地产权流转市场的发育,恐怕是土地制度变革最为现实而有效的选择。
第二,土地使用权入股形式的土地集中机制与投资激励机制,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的调整提供了新的线索。应该说农户在耕种其占有的承包地时,其土地产权是相对(但绝不是充分的)明确的,但当土地需要转包时,产权的不确定性就表现出来了。首先,原承包者转出承包地所获地租具有不稳定性,而且面临着与新承包者可能是高昂的谈判费用:其次,由于没有新的福利手段替代作为福利均包的土地,退包土地使农户面临着机会收益的损失和风险成本的增加;最后,出让土地使原承包者在土地投入的资本和分动未必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因缺乏规则保障)。由于这些原因,出让土地将是农户产权的严重侵蚀。正因为如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农户宁肯将土地抛荒也不转包或退包的现象普遍存在。
土地使用权的股份化,既为农户提供了福利保障,也保证了对土地经营和增值收益的获取。更为重要的是,珠江三角洲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既不同于农户之间利用土地使用权市场转让土地,更是与前些时候一些地方的社区集体强行收回农户土地位用权有着原则区别,而是由集体出面以入股方式集中使用权,使农户稳定地分享一块地租,从而有效地集中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
另一方面,把集中起来的土地分片投标承包,从而在平等竞争中有效地保证土地产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增加了集体收入,使农村承包利更具积累功能和激励功能。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 创新型人才 课程设置
当今和未来的全球经济、科技和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因此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特别是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工程化、规范化的推进,社会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如何培养适应当今时代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宽知识、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近几年,中央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对本科创新人才的培养,教育部《面向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瞄准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2007年,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明确指出, 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亟待加强, 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需要进一步转变, 要通过质量工程的实施, 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上取得突破, 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显著增强[1]。
一、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发展现状
自1985年以来,为了适应我国土地管理事业的发展需要,全国已有多所大专院校相继设置了土地管理及其相近专业。教育部于1998年7月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正式颁布实施,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将原“土地规划与利用”与“土地管理”专业合并,更名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并划归公管管理一级学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高校开设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的高校有60多所【1-3】,开设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校有约90所,开办博士研究的高校近20所[4-7]。
在目前开设土地资源管理的60多所院校中,农林院校开设土地规划管理类课程的比重最大,一半左右的农林院校都开设了土地管理学、土地利用规划学和地籍管理课程,文史类院校开设该类课程比例最小。师范院校开设房地产课程的比例最大,全部开设了房地产经营,综合类院校不到三分之一的院校开设该类课程,比例最小。师范类、农林类、理工类均比较重视开设地学基础课程,综合院校和文史类开设比例小。而技术类课程,农林院校最重视,文史类院校最不重视,但文史类院校相对较重视经济学课程,师范类院校几乎都不开设相关经济学课程。
二、当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体系设置难以满足时展需求
目前全国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主要来源于4 大传统学术体系:(1)以农学为代表的,基于农业经济和土壤农化为基础,这类侧重从微观上研究农业土地管理和农用土地经济等科学问题。(2)以经济和管理学为代表的,包括土地经济学、政策学、法学等,其特点是从政策和法规方面研究土地管理的科学问题,侧重研究土地利用中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和解决。(3)以地理学为代表的,包括自然资源学、经济地理学、区域经济学等,其特点是从宏观、总体上研究土地利用中的人—地关系的协调和解决。(4)以测绘学为代表的,包括地籍测量学、地图制图学、摄影测量和遥感等,其特点是侧重通过对地球表面土地利用覆盖和土地权利空间分布的精确描述和分析,研究土地利用中的人—地关系综合体相关问题。由于各院校原始学科基础属类不同,专业培养方案设置也有一定的差异。但是,从近几年市场对人才需求来看,对专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日益扩大。而许多院校不重视技术课程开设,尤其是文史类院校。
(二)实践课程的教学和管理薄弱,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不相匹配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设置也不尽合理,首先,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普遍比较陈旧,和生产脱节的现象较为严重,学生对土地资源管理的前沿知识和热点问题接触较少,难以打开创新的思路。其次,受到课程体系不完善的影响,实践教学内容没有经过统筹安排,存在内容重复的问题,使本来就比较紧张的实践学时更加捉襟见肘。最后,实践教学内容偏重自然科学,忽视社会科学。各个高校开设土地资源管理的背景和基础不同,但即使是以经济管理为专业特色的高校,其土地资源管理的实践教学内容也以测量、遥感、土地等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为主,几乎完全没有土地制度、土地政策等社会调查的内容。而社会调查实践其实是土地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
实践教学方法也比较单一,以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方法为主,较少运用启发式教学,任务驱动式教学等以学生为主体的主动式教学方法。学生在实践教学中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缺乏对知识进行自我组织、加工和应用的空间和动机,不仅无法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也极大地限制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发展。
(三)教学思想及教学方法有待改善
土地资源管理是一个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特别是“3S”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本专业的大量应用,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地资源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也从技术方面拓展了本专业毕业生的职业技术空间[8]。但由于专业教师受到本身学科知识的束缚,而且大多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在教学中难以把握土地学科的行业特点,偏重专业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实践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较少,无法加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例如,农林院校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师资很大部分来自自身培养,也有相当部分的师资在国内外接受了教育或强化培训。但学缘结构仍比较单一,由于学科发展的扩大化,学科内、学科间的激烈竞争,优秀人才流失较为严重,再加上专业教师研究方向的分散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创新能力和专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构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制定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方案
由于土地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既有生产力方面的问题又有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所以,把土地作为自然经济复合体来进行研究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具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性质[9],因而可以在强调学术自由和尊重个体之间差异的原则下,吸取西方高等院校实行的通过不同的课程组合来实现人才培养的专门化的经验。具体而言,就是首先对原有的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在适当降低或维持必修课( 通识类课和学科基础课) 模块不变的前提下,按照课程的广泛性和数量规模的原则,极大增加选修课与专业课的数量,并使得这些课程结构极富弹性,课程安排留有相当充分的余地,使课程组合灵活顺畅,同时在打破学科壁垒和允许学生跨专业选课的前提下,根据知识的系统性和专业化原则,让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未来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判断选修不同的课程组合,从而形成与土地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方向,以便更好地适应外界的迅速变化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
同时,根据教育部部共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土地资源管理学科组指导意见, 紧紧围绕“厚基础, 宽口径, 强能力”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以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全面改革为主线, 进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去向、工作现状、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的调查,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重新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 提出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由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育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全国许多高校开办了本科、硕士或者博士层次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对高素质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师需求增多。而目前全国每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除去一部分人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真正从事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育的高层次、高素质教师奇缺,很多高校都难以找到理想的学科带头人。加之目前的教师队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他们对培养服务型人才比较熟悉,而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不甚了解。由于政策导向等因素,部分中青年教师存在重科研轻教学倾向,对教学只是应付式教,完成教学工作量就行了,不愿投入更多精力认真地教,更不用谈开展教学改革如何培养创新型人才了。因此要真正培养创新型人才,教师队伍需要进一步建设和提高。
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培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的核心,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归根到底是要靠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去培养的,所以教师队伍的建设理应处于核心地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是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高素质的学科梯队,拥有研究方向稳定、学术造诣深厚、能团结带动整个学术梯队进行教学和科研的学科带头人。增强教师队伍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提高教师队伍的人文科学素养、科学研究素养,革新教学方法,是培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的必由之路。
(三)完善课程体系评价机制,优化课程结构体系
土地资源管理人才应具有所需要的具备相关专业劳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应当是土地资源管理的人才培养原则。为此,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及培养目标,通过对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和必选课)、实践课等增删和学时、学分及开课时序的优化调整为方法,保证专业重要课程和技术课程的开设,推进课程体系的优化与重组,形成了“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选修课、实践必修课”的分段组合平台,构建包括“公共基础类课程、土地资源类课程、土地经济类课程、土地管理类课程、信息技术类课程、土地规划类课程、综合应用类课程”的七大模块式课程体系。另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 有计划地开设新课程, 增设土地资源管理发展趋势、土地整理工程专题、房地产策划专题等课程。
(四)强化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实验实践教学是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为主要目标, 其中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 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大实践观”为指导思想, 以学生为本, 培养学生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实验实践教学理念, 确立以增强综合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实验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构建具有特色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模块, 加强实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开展实验实践教学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的改革, 优化实验实践教学环境, 建立健全实验实践教学监控体系, 切实提高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从时间、师资、基地和技术服务四个方面建立实验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一是增加实践教学内容与时间, 增强实践教学时间(含集中实践教学时间与各课程分散实践教学时间)占总教学时间的比重,延长生产实习时间。二是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从土地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一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并落实他们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内容, 以形成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师资队伍; 三是进一步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营造良好的实践训练环境。
参考文献:
[1]张新跃等.本科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08(3-4).
[2]卢新海,张继道.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考[J].中国地质教育,2007(2).
[3]王永东等.构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J].中国农业教育,2007(3).
[4]黄贤金等.我国土地资源管理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研究[J].高等农业教育,2001(12)
[5]彭文英等.土地资源管理人才培养现状及改革思考[J].高等理科教育,2007(3).
[6]曲晨晓,孟庆香.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高等农业教育,2008(2)
[7]胡伟艳,蔡银莺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初探[J].高等农业教育,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