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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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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范文第1篇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总体目标,以“洁净、亮绿、清新、有序”为标准,以健全环卫队伍,完善环卫设施,落实环卫经费为重点,以强化检查评比和实行奖优罚劣为手段,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健全机制

(一)健全、规范环卫队伍,明确岗位职责

1、辖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由办事处环卫科按照路段等级确定清扫保洁工人的人数,明确岗位职责。

2、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由各社区按照其所辖需要清扫保洁的公共区域确定人数,并明确岗位职责;关于清扫保洁人数的确定。

3、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由环卫科负责协调,暂按照现有收集清运工人划定的区域进行作业,各社区依照日产日清、无积存的标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必要情况下,依据垃圾收集的数量和频次进行适当调整。

4、城市建筑垃圾(包括装修垃圾)的清运由城建科负责协调,各社区对产生建筑垃圾的业主进行监督管理,防止积存,乱倒现象的发生。

(二)完善环卫设施

1、办事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建设、改造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各社区对于新建中转站要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做好配合,对于公厕建设要按照办事处每个社区新建一座二类公厕的要求抓好落实。

2、关于主次干道果皮箱的安置,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由办事处负责落实,达到每50米一个的标准。

3、各社区负责落实:居民楼院每个门栋配备1个垃圾桶,独家院每排配备一个垃圾桶,或3000平方米建一个密闭式垃圾房,城乡结合部尚未改造的居民区以建密闭式垃圾房为主,数量密度以满足需要方便居民为宜,原则上不少于20户1个,桶房可以相互替代,但要完成总的目标任务,达到方便居民,生活垃圾不见天不落地的要求。

4、清扫保洁工人要配齐保洁工具,包括扫帚、笤帚、灰斗、铁锨、三轮车等达到每人一套,从事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由办事处配备,负责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的工具由社区落实。

5、辖区单位和门店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也要配齐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容量以能满足本单位2日所产垃圾量为宜。

(三)健全管理制度

1、清扫保洁:

(1)环卫科要完善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一天两扫、全天保洁“的要求,明确上下班时间和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

(2)各社区要健全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一天一扫、全天保洁”的要求,明确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划定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保洁区域,并使其知道岗位职责。

(3)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和单位的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也要纳所在社区的检查评比,对于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改正,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2、垃圾清运:

(1)环卫科要针对启用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具体情况通过近一阶段的运行,完善垃圾清运机制和制度。

(2)各社区要按照办事处总的要求和本社区具体情况,健全对生活垃圾清运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日产日清以及不见天不落地无积存目标的实现。

(3)各社区要与辖区门店、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生活垃圾处置协议,督促清运工人按照协议的约定搞好上门收集工作,切实解决乱倒问题;同时要在居民区中开展定时投放和收集垃圾的宣传、教育、引导活动,提高居民维护环境卫生和尊重环卫工人劳动的自觉性。

3、“门前三包”制度

各社区要加强对辖区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不服从监管的门店,要建立违法违章行为抄告制度,提请市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以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4、督查评比制度

(1)各社区要建立和完善对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人的日常监督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和落实提高管理水平。

(2)环卫科、园林科、城建科等职能科室,按照其职责分工,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以保证管理水平的提高。

(3)办事处环卫领导小组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对辖区整个环卫工作开展周检查、月评比、季考核工作,通过检查、评比、考核促进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办事处建立城市环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环境卫生工作的日常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管理工作。

2、各社区要建立支书、主任挂帅,相关班子成员主抓,有关同志配合的环卫工作落实机构,以保证各项环卫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环卫经费,严格评比奖罚。

1、各社区与环卫规费征收科配合,加强对辖区居民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扩大征收面提高征收率,以保证清扫保洁工人工资的落实。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范文第2篇

为巩固卫生镇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

二、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按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

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镇政府成立镇农村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分工:

镇农办:着重抓好绿化村创建,河道保洁和生态村创建工作,畜牧生产无害化处理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

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的预算安排和审核拨付。

城建办:负责全镇公路及其红线控制范围内(含绿化地块)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做好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的治理工作,抓好工业园区、建成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社会事务办:负责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周围环境整治,组织中转站至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运输,做好各村环卫工作技术指导。

爱卫办:负责开展农村卫生改厕,组织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油废水处置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和妇女开展灵活多样的农村环境卫生宣传和整治活动。

各行政村职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健全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抓好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辖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等保洁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确保村道公路可及范围内和主要道路、池塘、河道、沟渠、垃圾中转站及其周围区域整洁干净,无乱丢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要设立“卫生保洁日”,在每月15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按《临山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明确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镇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长效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结果作为镇政府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各村对照要求配足配好保洁设施,并建立对村保洁员工作的考核细则,要实行专人负责监督考核。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查制度

1、各行政村每月自查制度。各村对本辖区进行检查和考核,每月月底将检查结果报送镇爱卫办。

2、抽查制度。镇长效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联合检查,按《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安排1次专项检查,听取各村情况汇报,查看工作档案资料。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督查整改通知书》,期限为7天,整改到期后进行回访巡查,如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下发《督查通报》。

3、各行政村互查制度。每3个月组织1次各行政村分管卫生干部进行工作互查,检查结果纳入村考核计分。

四、年终考评

1、各行政村对照《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进行年终自查考评,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镇上报工作总结和自评表。

2、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汇总,以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

年度得分=每次考核得分总和÷检查次数

五、奖励办法

1、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年终年度目标考核。各村环卫长效管理年度得分在90分以上年终年度目标考核不扣分;70-89分的按比例扣分;70分以下的不得分。

2、鼓励各村积极争创各级卫生村,经上级卫生部门任命,一次性加省级15分,级10分、级5分,并给予一定奖励;巩固、省卫生村复评,顺利通过的,加5分和10分,给予相应奖励。

3、镇政府每年安排120-150万元资金,对各村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行以奖代补。

(1)村级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奖补。村保洁员基本工资奖补标准,按每10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标准:补2000元/人;村考核奖标准:基数为每户20元,奖励金额=户数×20元×年终得分÷100。

(2)乡镇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奖补。考核奖按各村年度平均考核得分排名次分三等奖励。各村排名为1-2位的为一等奖、3-7位的为二等奖、8-10位的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同时每年评选镇“十佳”卫生保洁员、优秀卫生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3)资金拨付办法。年终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按考核结果,提出奖补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后一次性拨付各村。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范文第3篇

一、长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收集池、垃圾处理点,做到垃圾及时清运。

2.村庄道路路面整洁,无杂、脏物。

3.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

4.农户家内整洁有序。

5.家禽、家畜实现集中饲养或圈养,无家禽、家畜粪便污染。

6.公共场所、绿化地、文体设施整洁。

7.公厕清洁卫生,无露天粪缸。

8.生产、生活污水基本达标排放,沟渠通畅无垃圾淤泥。

9.池塘、河道水体保持清澈,水面无漂浮物。

10.村民卫生意识良好,自觉落实门前门后三包,维护公共卫生。

二、长效管理的工作任务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卫意识。各村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环卫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全年集中宣传教育四次以上;将环境卫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万户大整治,根据农户家内家外环境整治美化状况、卫生保洁三包情况以及家庭文明程度评选农村和谐家庭并予以授牌。每200户评选一户五星级和谐家庭,二户四星级和谐家庭,三户三星级和谐家庭。五星级和谐家庭奖励200元,四星级和谐家庭奖励100元,三星级和谐家庭奖励50元,来促进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参与环境整治与管理的自觉性。

2.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责任要求。各村要落实卫生主任或卫生专管员,并实行责任包干制度。

(1)党员干部实行包片区、包路段。负责所包片区、路段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本片区、路段的整洁。

(2)妇联协同实行门前门后三包制度、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二包绿化:按照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村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3)要配备卫生保洁员,明确职责,一是做好垃圾的收集工作,保证垃圾及时集中到村垃圾房内,便于与镇级清运相衔接。二是做好责任区内的保洁工作,实行全天候保洁,确保保洁质量。

三、长效管理的保障措施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与环境卫生状况列为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年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考核内容和要求。

2.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村设立举报电话.鼓励投诉、举报环境卫生“脏、乱、差”突出问题;接受投诉、举报的情况,列为平时暗访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在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中从重扣分。各村也要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年每季(四次)考核成绩都列最后3名的村,政府将对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诫勉谈话;村主要领导要向镇党委、政府处作出书面检查。对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单位,以及年度综合考核成绩最后3名的村,取消文明单位评比资格,确保长效管理目标的落实到位。

4、开展评比活动。镇每月不定期检查考核,由分管领导带领镇基层基础设施办公室人员及各村卫生主任或卫生专管员对村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考评,并当日集体讨论后结出得分和名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检查考核后一并结出季度得分和名次,并下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对季度考核成绩前5位的村及成绩后3位的村在《古山简讯》进行通报,并在镇宣传电子屏幕滚动公示。

5.组建检查考核班子。镇建立基层基础设施办公室,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建立专职的管理队伍,配强工作力量。进行对辖区内村庄、主要道路、主要溪流、主要公共区域的卫生长效保洁以及绿化、道路、排污管网、路灯维修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并根据市有关规定对长效保洁村实行“每日自查、每月定级、每季抽查和每季兑奖”的卫生长效管理办法。

每日自查:每个村都要建立保洁工作检查台帐,由村卫生监督员对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卫生保洁员按要求做好保洁工作,并做好登记。

每月定级:镇要建立农村保洁工作台帐,经常性检查监督农村卫生保洁工作。一月一次由镇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定级。

每季抽查:市相关部门每月将对我镇农村保洁工作进行抽查。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创新城市管理体制,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健全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通过建立区、街、居三级管理体系,实施责权利统一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突出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强化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责任,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形成区级指导推动、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部门齐抓共管、居委会协同配合,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新格局,努力把我市城市建成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社会文明、经济繁荣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本着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城市环境卫生全方位清扫保洁的工作思路,按照费随事转、人财物相随、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通过强化各层级之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实行分级分权的属地综合管理,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

三、具体实施意见

(一)建立长效管理的新机制

通过实施理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将全市背街小巷和主干道环境卫生由市里单级管理转变为三级管理模式,即通过划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责任区域,明确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范围和职责任务,切实构建起区级指导推动、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部门齐抓共管、居委会协同配合,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新格局。

1、认真落实管理职责。按照条块结合、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清扫保洁行为,保证各街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及时有效落实,对广大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置,坚持做到日常管理到位、规范整治到位。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背街小巷和部分主干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管理。要履行对社区居委会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单位的清扫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

3、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要担负起对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管责任。要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监督检查社区环境卫生的质量,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二)全面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清扫保洁任务

1、关于主干道的清扫保洁工作。主干道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全区清扫保洁面积为300184平方米,其中城南办负责团结路(人武宾馆至新钢中学)、解放路、人民路、通济路四条主干的清扫管理,面积为114489平方米;城北办负责长林路、平安路、茶山路、丰源路四条主干道的清扫管理,面积为100315平方米;袁河办负责团结路延伸段(新钢中学至钢丝厂),面积为85380平方米。

2、关于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对辖区内背街小巷的所有面积实施保洁。同时,要确定清扫保洁模式,是由社区负责清扫保洁,还是对外招投标由清扫保洁公司负责,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全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面积为1223280平方米,其中城南街道办事处清扫面积为513868平方米,城北街道办事处清扫面积为697674平方米,袁河街道办事处清扫面积为11738平方米。新增面积以后由市、区及街道办事处核定后,另行向市政府行文请示,相关清扫保洁经费区政府另行确定,但各办事处要承担新增面积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任务不变、责任明确,确保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到位。

3、关于保洁经费的测算及下拨方式。

(1)财政经费测算情况。市环卫处移交到我区清扫保洁面积为1523464平方米,按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测算,每平方米街面每年清扫费为1.394元,市财政共下拨给我区清扫保洁经费为212.37万元。

(2)关于临街店面卫生费的收取。按照“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收取。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对所管辖的作业范围内的临街店面、个体经营业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宾馆、酒店等单位的卫生服务费进行统一收取,用于弥补清扫保洁、袋装垃圾收运作业经费的不足。

四、适应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新要求,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的新秩序

全力抓好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与市环卫处的城市环境卫生交接工作,健全、完善街道办事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卫清扫保洁服务机制,有效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组织搞好社区清扫保洁工作,着力抓好社区环境卫生热线投诉的办理和反馈工作,及时有效调处解决辖区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城市秩序和环境卫生问题,坚决防止各类问题的回潮反复,全力确保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努力保持环境秩序的井然有序,真正实现分项包干、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共建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项项见成效。利用社区报栏、橱窗等宣传阵地,采取入户动员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城市环境清整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城市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城市环境卫生清整活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和栖息环境。

按照“培训有制度、执法有机制、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效能有评估、奖惩有措施”的工作原则,有效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综合执法长效管理责任制,努力在“管理全方位、执法全天候、责任全明晰、整治全到位”上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逐步消除各街域内违章,对社区内出现的私搭违章、私开门脸、乱摆乱卖、乱圈乱占、占压绿地等行为,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对社区内的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扔垃圾杂物,及时予以清除。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3月20日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城市环境卫生接管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起草形成《关于认真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接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制定下发《渝水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阶段(3月21日-30日):按照《意见》的内容要求,全面做好接交工作,完成保洁队伍交接、任务移交等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矛盾。

第三阶段(从4月1日起):按照新的作业管理模式开展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各街域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的变化,产生显著的效果,实现和保持街域环境卫生的洁、净、亮、美、序。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见成效,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在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服从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并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及时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严明纪律

围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要妥善处理改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保证人、财、物到位,实现区、街、居联动,坚决防止和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逐项逐条抓落实,一项一件抓到位,切实做到管理无空白,责任无疏漏,考核无盲区,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精心组织,平稳过渡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在落实环卫体制改革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既要保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度的落实,也要确保全区城市秩序和环境卫生质量不滑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街道办事处要努力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做文章、下功夫,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唱响“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主旋律;要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全区人民热爱新余、建设新余、发展新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居委会共同为社区居民搞服务、解难题,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而形成各方齐上阵、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为确保城市环卫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区里将成立督查工作组,积极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督查手段和措施,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检查督导,不仅要查问题,还要查单位领导是否真正重视、工作人员是否完全到位、各项工作是否按时完成、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单位或部门要通报批评,真正通过督查抓落实,通过督查出效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督查工作组,对本辖区内城市环卫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条例》为依据,以迎世博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清洁城区,从门前做起”为主题,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推进管理、执法、作业、责任单位(人)“四位一体”和监督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机制,与网格化管理相连接,形成管理执法与市民参与互动的环境效应,实现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内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目标,形成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是市容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加大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力度,镇成立由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容环卫管理所、环卫作业队、城管分队、公安、工商、五房办、食药监、质监、社区卫生中心、市政科、综治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科,负责全镇责任区制度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评估等日常具体事务。

三、责任分工

责任区制度的落实,管理是核心、责任单位(人)自律是关键、作业是基础、执法是保障的“四位一体”和监督是保证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是责任区制度落实的行政管理主体,要按《条例》的规定和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划分责任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人),并指导责任单位(人)按照责任区范围和责任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督促其依法履行责任义务。

2、开展责任区管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责任单位

(人)管理档案,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

3、在责任区管理中,发现责任单位(人)未履行义务的,要

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会同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受理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二)城管分队

1、城管分队是责任区制度落实的执法主体,要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未履行责任区义务的责任单位(人)依法处理。

2、对执法巡察中发现的管理问题,要及时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做好相关工作。

3、受理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处置。

4、负责镇域内道路乱设摊和集市“市场尾巴”的执法。负责市容环境协管员队伍责任区协管工作的业务领导。

(三)环卫作业队

1、环卫作业队是责任区制度落实的基础,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保洁服务质量标准,负责道路(含人行道)、公共广场等公共区域的保洁,及时清除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卫公共设施内的废弃物,并保持环卫公共设施的整洁、完好。

2、对委托收集垃圾的责任单位(人),采取定点、定时或上门收集等方法,做好垃圾的收集工作。

3、其他的委托保洁任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和合同,做好清扫保洁工作。

(四)责任单位(人)

1、责任单位(人)的自律是责任区制度落实的关键,要依法履行责任区的责任义务,做到责任告知书公开、措施落实,人员落实。

2、建立责任单位(人)值勤员或联系人的管理制度,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和城管分队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自觉遵守《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不跨门营业、不乱堆杂物,并保持门前的整洁、有序,协助管理和执法部门劝阻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或者及时向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举报。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

1、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责任区制度落实的保证,要根据联席会议的要求,抓好责任区制度落实的综合协调、督促整改和检查评估等工作。

2、要充分整合行政管理和执法资源,形成城区管理合力。定期组织管理、执法、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公安、工商、食药监、质监和社区商业管理队伍等有关部门人员研究解决责任区管理中碰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协调处理相互之间关系和矛盾,确保责任区“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3、对道路上集中乱设摊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需要由镇政府牵头集中整治的,及时向镇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提出,根据联席会议精神组织进行集中整治执法。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行责任区管理是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管理、执法、作业和监督的工作效率。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责任区“四位一体”有效运作。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疏导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公安、工商、食药监、质监、爱国卫生、社区商业等职能部门和管理队伍,要关口前移,主动配合做好执法保障、专业检查和执法、责任单位(人)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形成责任区行政管理和执法的合力。

3、加强检查,强化责任,确保责任区管理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对“四位一体”责任区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抓好监督和反馈。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把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四位一体”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纳入派出机构和职能科室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