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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彬县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对策;完善
Abstract: Towns and villages in engineering in the building of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has an important position and role, but with the increasing amount of towns and villages in the towns and villages in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safety issue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significant quality and safety incidents overall upward trend,the level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in the towns and villages in engineering and services should be further improved, the safety of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can not be effectively protected. Therefore, Binxian example, perfect Binxian villag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Key words: Binxian villag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perfect
中图分类号:TU984.11+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1.完善村镇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法律是行政机关的生命线,无法律就无行政。法律手段是依法治县、行政执法的工具。行政机关必须以法律为武器,根据法律手段的规律、程序和特点实施行政管理。其内容既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制定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自主性法规等。健全法律法规建设,是做好村镇建设工程管理的治本之策。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建议尽快修订完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机制,依法加强监管,明确责任,推动工作。
2.明确村镇建设监管职责和责任
限额以下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与限额以上工程的不同之处是限额以下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建设监管责任不明确,形成管理上的空白县域,明确监管责任显得十分迫切。建议村镇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责任清晰,权责统一。
村镇建设应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对管辖范围内的村镇建设工程实行分级负责,并规定村长为农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杜绝村一级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情况。彬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加强镇(街)建设工程服务站队伍建设,对村镇建设工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除了明确对村镇建设有直接责任的政府部门的职责之外,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设立临时性议事机构,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管理的组织领导。建议彬县政府成立村镇建设工程监管领导小组,组长可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可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县建设部门、县国土部门、县规划部门、县安监部门、县综合执法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负责村镇建设工程监管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可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编印工作简报、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彬县村镇建设的最新动态,对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保证村镇建设管理有条不紊、和谐有序地进行。
思想教育手段是依靠宣传、说服、沟通、精神鼓励等,激励人们的积极性,使行政人员和管理对象自觉自愿地从事政府所鼓励的工作或活动,实现行政目标的方法。通过对人们进行确定的、有目的的、有系统的政治思想教育、心理诱导和行为激励,引导被管理者自觉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努力。因此,建议彬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村镇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切实加强对农村群众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其他地县先进经验等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减少村镇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宣传方面,建议彬县政府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利用镇(街)建设工程服务站到各镇(街)和村举办村镇建设讲座、派发建设法律法规、村镇建设小册子和安全知识读本等途径,加强对村镇建房知识的宣传;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可利用宣传栏对村镇建房知识进行宣传。此外,可通过公开评选先进建设模范镇(村),并广泛宣传镇(村)的先进事迹,在全县树立典范,让村镇建设学有榜样,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舆论氛围。
在培训方面,建议充分发挥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县就业训练中心和镇级培训基地的主体作用,以建筑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为内容,建立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由数量型向素质型、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和谐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议不仅对村镇建设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还要对属地政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农村工程建设服务、管理队伍的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素质,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工程建设服务、管理队伍。同时,加强镇(街)建设工程服务站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农村工程质量安全知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尽快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充实服务站管理队伍。此外,可定期对农村建设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使其学习房建规划、工程地质、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问题排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做到持证上岗。
4.提高对村镇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
彬县镇(街)建设工程服务站成立 4 年多来,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服务站本身是临时性机构,服务站的服务模式也还处于尝试和不断改进的阶段,其服务模式、工作职能、服务程序、服务行为、监管机制等方面还需要总结提高。村镇建设管理是今后的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建议在服务站几年工作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一套服务于村镇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村镇工程的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村镇建设环境,保证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彬县“城乡一体化”建设。
5.加大村镇建设的保障投入力度
在政策实施的全过程中,经费和物资自始至终都是政策得以顺利实施不可缺少的资源。在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加大保障投入力度:一是要不断加大市、县和镇(街)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由于农村始终比城市落后,收费性的有偿技术服务和市场化不利于开展村镇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因此,彬县政府将镇(街)建设工程服务站列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并配以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加大对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和服务的资金投入。镇(街)建设工程服务站定位为公益性的服务管理机构,主动服务,及时服务,免费服务。二是各级政府应鼓励对经济发展较快、农民生活较宽裕村的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给予适当的投入。三是各级政府应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村镇的民营和集体企业,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村镇建设科学、健康、有序、稳定地开展,提高对村镇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等等。
参考文献:
[1]张德.组织行为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建筑成品的质量,影响着人民的切实利益,甚至关系着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不仅要注重每一个施工环节海一道工序的质量监控,而且要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从不同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被赋予的权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收费的,二是质量监督有助于行政处罚中的违法行为,三是政府委托接受,检查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行为,四是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有助于质量整改和停工通知等方面的实施。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阶段,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对于监督管理中的细节,即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的管理,应妥善展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以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作为前提,取得有效的监督管理。
但是在实际的工程质量监督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开放,监督管理职能不断增加,从而促进了监督本身工作的认知度也在加深,特别是在施工监督流程方面,首先需要征得质量监督人员、承包商等多方协助,防止发生越权监督行为其中,质量监督如果不够严谨,则在该种情况下,无法提前定制为业主利益,可对业主的经济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得出的结果可充分体现工程监督的义务和职能。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对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作用
要想提高建筑经济效益,加强质量监督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对提高建筑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监督能减少设计失误,防止造价浪费。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质量监督,能够促进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更好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做好设计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减少设计失误,更好指导工程建设,从而杜绝设计中出现的不合理因素,避免造价上出现浪费现象。
(2)质量监督能预防质量事故,避免经济损失。采取相应的质量监督对策,能够实现对质量隐患的有效预防。有效预防工程倒塌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出现,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损失,进而提高整个工程建设综合效益。
(3)质量监督能降低维护费用,节约工程成本。通过质量监督,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质量更为可靠,减少工程维护次数,达到节约维护成本,提高建设工程使用寿命的目的。同时也能够间接的提高建设工程效益。
3、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3.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且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程等。在具体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活动中,我们发现一些现实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不能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找到现成的处罚依据,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阻碍,这显然不利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1]总之,目前我国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处罚建筑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所参照的法律法规有时候可能会出现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的情况,削弱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效果,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且不够完善。
3.2、监督机构监督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主要依靠监督机构,但这并不表示监督机构是建筑工程的唯一责任方,要知道,建筑工程的建设者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负责人。显然,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形式比较单一,把监督机构看成唯一的监督负责人,忽略了建筑方自身对建筑质量的有效监督,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建筑方便将责任推给监督机构,长此以往,建筑的质量就更缺乏保障了。如此单一的质量监督方式,不利于形成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综合性监督,也不利于实现对参建各方施工行为的全面监督与控制。
3.3、质量监督人员素质低
众所周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效果与监督人员素质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如果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高,则监督的效果一般比较好;反之亦然但当前,质量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无法满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需要比如质量监督目标不明确,在质量监督中存在着随意监督状况。
4、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4.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法律体系
综观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们发现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是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根本保障,是建筑建成以后高效有序运作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衡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重要内容,健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法律体系是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了加强对于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我们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法可依。[1]值得一提的是,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不仅应该重视对建筑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还应该建立相关的处罚机制,对建筑工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效果。
4.2、提高监督人员素质
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职业水平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基础。因此,要做好监督工作,监督人员要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沟通能力。因为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免出现多种多样的问题,要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有良好的与人沟通的能力,通过有效合理的沟通方式解决施工人员的问题,缓解了他们的工作压力,做好对员工的服务和保障。[3]第二,提高协调能力。建筑工程建设中的人际关系是复杂的,监督人员要做好其中的协调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认识水平,进而加强员工之间的合作和沟通能力。第三,强化教育培训。培训工作是监督人员提升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
4.3、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动态监督
建筑企业是建筑的直接承建者,对建筑质量负有直接的责任。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强对质量的检查和监督,首先要保障建筑设计的科学合理在质量第一的原则下,再去考虑外观等各项因素,确保建筑设计无质量上的硬伤。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施工水平,以提高建设质量,重视对建筑材料的审查,严格采购符合设计要求和治疗标准的建筑材料。保证无假冒伪劣的建材流入工地,还要制定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组建专业、高效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队伍。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迅速的掌握工程的建筑质量和工期。
4.4、最好现场督导工作
在建筑施工的现场要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为出发点,实行多样化的管理,对于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做好监督,对于存在隐患或者存在部分缺陷的因素要及时解决,保证施工的顺畅,同时监督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检查和监督。抓好现场才能保证建筑整体的安全性,科学的督导和控制机制会不断减少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全面抓控制,科学促进步,建筑行业发展的未来是有活力和动力的。[2]
5、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深入思考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已经不仅仅是对建筑企业的严格要求,更多的则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所以,对该问题的探讨不应仅局限在表面,而是应对其进行深入探讨,为我国社会的进步提供指导。
首先,建筑施工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重视城乡统筹,对建筑工程质量的通病防治要给予高度关注,为了实习城乡统筹规划还要着重加强对于村镇工程质量的监督。要知道,我国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目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要尤其注意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减少以至根除工程质量通病。而当前我国城乡发展并不平衡,国家政策要向农村倾斜,农村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应该得到重视。
其次,应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与过程的监督,尤其是要严格审查建筑施工图等设计文件,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资质准入,对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的进行也要严格对待,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质量,从而为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结束语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综合治理和参建各方的齐抓共管,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完善长效的运行机制,法律、法规体系和完整的管理体制,最终形成企业保证、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社会评价的管理体制,促进建筑工程质量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
[1]姚立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及技术管理探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21:217.
关键词:监理;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业主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谈谈对项目管理的一些认识与看法。
一、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主要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合同文件、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等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一)质量控制依据
1.承建单位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材料使用,以及施工质量的检验和工程项目验收应符合合同技术条款中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技术要求。
2.当合同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
3.当业主对承建单位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材料使用,以及施工质量的检验和工程项目验收另行提出要求时,承建单位仍应执行。当业主指示与合同技术条款的内容发生矛盾时,以业主的书面指示为准。
4.当合同技术条款的内容、业主及其部门或监理机构指示与国家和国家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定发生矛盾时,以国家和国家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定为准。
5.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要求,根据合理性指导承建单位调整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指示或批准承建单位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并为此增补和修改施工质量检测、试验的内容,承建单位不得拒绝。其增补和修改的内容涉及变更时,按工程变更条款规定办理。施工合同文件中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规定及采用的标准。
(二)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依据
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合同技术条款;
2.经监理机构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等);
3.国家及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4.对于有施工工序质量检验、构筑物外观质量检验要求,或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技术条款有特别或更严格要求的,按其要求或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
图3.2.3-1监理工作流程图
三、监理工作方法
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施工质量为中心,工期进度为重点,工程费用效益为目标”的工作方针,采用“主动控制为主,被动控制为辅,两种手段相结合”的动态控制方法,重视事前控制、预先防范、过程跟踪、强化检查、及时反馈、不断完善,实行目标规划、过程控制和及时纠偏相结合的目标控制方法。
四、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项目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修订、完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主要包括:监理部工作会议制度、对外行文审批制度、文件处理制度、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监理周报月报制度、监理人员考勤制度、监理人员考核制度、监理人员职级管理、档案管理制度。除此而外,监理部还制定并实施监理人员上岗培训制度、监理人员廉洁自律制度、监理人员安全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工作交接制度等。
五、监理项目的主要管理措施
(一)注重监理项目组织建设,明确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监理职责是监理项目负责人的首要任务之一。应根据监理工作要求确定岗位及岗位职责,根据各级监理人员的经验与能力确定每人的具体岗位,明确其职责范围。
(二)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业务能力提高
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准入制度,从年龄、实际工作经验、职称着手,只有自身的素质提高,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在每一个监理项目,必须注重人才培养,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业务学习,起到带头作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一些素质好、工作积极性高的监理人员进行培养,指导其业务与思想的进步,这样监理项目才能越做越好。
(三)宣传企业文化,培养团队精神
监理项目负责人要负责对员工进行公司企业文化和发展进行宣传,增加监理人员对公司的信心。通过采取多交流、多鼓励、奖励机制等措施,促进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对公司的责任感。
(四)加强技术管理,提高监理人员工作主动性
开展业务交流、取长补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监理工作不要停留于事后的检验,而要积极指导,把可以预料的问题预先告诉承包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积极做好事中监理,当施工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使问题扩大、发展。妥善做好事后监理,当事故出现后,应按规定及时处理,稳妥解决并及时通知承包人使其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应突出作好事前监理,尽可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科学公正的处理问题
加强学习、不断充实监理人员知识结构,既要懂经济、懂技术、懂管理和懂法律。同时,只有理论知识还不够,还必须有实践经验,或者有经济工作,管理工作的经验并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只有这样,监理才能具有足够的科学技术能力,即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实事求是,用数据说话,提供科学的高水平的专业服务。
(六)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后勤保障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提高监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主要方法,良好的生活、办公环境是做好监理工作的主要前提,后勤工作主要抓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住宿条件,尽量做到舒适、方便、生活用品基本齐全;二是伙食,饭菜质量有保障、要卫生;三是办公条件,美化办公区环境,保障通讯畅通,以增加信息来源。
关键词:监理;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E271 文献标识码: A
工程建设监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从1988年在我国建设领域试行,到1996年全面推行阶段。从试行阶段到推行,经过了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建设监理业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迈进。建设监理事业对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但在实际运行和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的。特别是在这几年新疆大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剧增的特殊时期,这些问题尤为突出。但是我们必须具有清醒的认识,并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才能适应新的局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监理工作定位不准,监理市场不规范
由于监理制度在我国的推行时间不长,实践经验有所欠缺,监理市场还很不规范,一些不利因素阻碍了工程监理的推行及完善步伐。人们对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和先进性认识不足,观念尚未彻底转变,对监理的轻视十分普遍。
有的施工单位把监理当成自己的质检员,在项目进行的过程当中,自己不进行质检,而是直接向监理报检;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有时会拒不执行,这让监理工作常常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有的业主由于自己专业知识贫乏,把监理当作自己的雇佣,视其为自己的工具,只能代表自己的利益,监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听从业主的指挥和安排,使监理工作失去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令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一定的困扰。
在施工结束后,人们对监理工作没有正确的评价,一般认为优质工程是由施工单位做出来的,和监理单位没有多少必然的联系;工程做得不好是由于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有时还会被业主指控为工作力度不够。 2、不合理的压价,使市场进入无序竞争局面,导致监理单位的服务不到位。作为专业的监理人员,首先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应该具备相应的监理专业知识,还应具备管理、经济、法律、设计等各方面的知识,同时,还应该具有很强的协调能力。
大多数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的作用认识不够,对监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了解甚少,轻视监理作用,迫于国家对工程建设监理范围的规定委托了监理,但从单纯经济角度出发,把监理费用压得很低。 一些监理单位为了企业的生存,为了保资质,为了保业绩,竞相压价。低价中标后,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设法降低成本,现场能投入的人员能减则减,除了总监外,大量使用临时外聘监理人员,这样组成的监理小组,整体素质和监理水平相当低下,导致员工的积极性不高,监理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一些监理单位不顾自己的实力,广泛招揽业务,再转包给不具有监理资格的其他公司,扰乱了正常的监理程序。层出不群的监理公司,大多数都不具备监理公司的要求,自身缺乏材料和设备,监理人员本身专业知识也很不到位,这就给监理工作的质量带来很大的隐患。
3、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使监理工作无法获得预期的成效,起不到监理的作用。 我国实行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以来。监理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整体素质而言,监理企业中,返聘的退休人员及临时招聘的人员占有一定比重,其中一部分人是半路出家,只经过短期培训或未培训就上岗,年龄偏老、偏小的多,学历层次和技术水平整体低下。许多年轻的监理人员缺乏管理实践经验,在现场不能解决问题,使承包商和业主不能信服。很多老同志,虽然有很好的实践经验,但知识层次老化,有的经验不适合监理工作。 监理取费过低,相当于国际水平的20%~40%,有的企业难以维持现状,很难花本钱吸引高素质人才和培养人才。监理人员的收入不高,待遇较低,承担的责任风险较大,不能与他们所付出的辛苦劳动相称。素质高的人员流动性较大,跳槽的频率也较高。
4、监理工作不到位,使监理工作显得混乱无序,无章可循
监理企业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工程出了问题责任是施工单位的,对项目的管理不到位,各专业人员配备更不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只挂名不出场,空挂监理人员现象有之。有的施工现场只见监理其名不见监理其人。所以监理责任是得不到具体落实的。
我国推行工程监理制度时间不长,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完全发挥,监理工作没有专职部门甚至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使得监理工作的管理力量明显削弱,无法对监理事业形成健全的行政管理制度,监理行业缺乏长期的正式规划。
业主行为不规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将工程款提前拨付给施工单位。业主直接对施工单位下达指令,使得监理人员相当被动。业主超出合同额外增加工作量,且资金不到位,影响了工程进度的正常控制。一些违规的市场行为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规范。
监理人员监督管理不得力,该检项目未检,该签认项目未签认,有的监理人员在不健全的市场机制下钻空子,做一些违背法律的事情。
二、主要对策
1、加大监理宣传力度,加强从事建筑活动各方的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加强从事建筑活动各方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尤其是加强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的重要性理解和认识,以保证以上法律法规的及时、准确地落实。
2、健全政府监理行政管理机构,形成完善的监理市场
推行项目招标制度,有利于形成有序的监理市场。在招标过程中,不允许压价定标、私下受标、标外交易等迹象发生。要严把监理资质关,在监理招标中应重点考察监理单位业绩、监理单位的信誉度,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等,而监理费用的高低应放在次要地位,要选择规模相当的监理单位中标。
要形成完善的监理市场,监理单位应与项目业主签订,双方行为要依靠合同来约束。建设业主应理解和支持监理企业的规范化运作,让监理单位发挥作用,在监理费用上不打折扣,监理酬金不拖欠支付。政府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改变目前工程款和工程监理费的支付方法,建议将工程款存入银行专用帐户,统一管理。
要让承包商和业主对监理有全面的了解,对监理该做的工作有正确地认识,积极参与完善监理制的探索和实践,为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创造―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领导应该站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行工程监理的重大意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合理取费,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公平竞争,进一步加强对监理事业的规划、政策引导、业务指导与检查等管理工作,使监理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3、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于新成立的监理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资质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资质认定的具体指标要有可操作性,审查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注册资本等情况,经审查合格后,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加强监理公司资质动态管理,通过年度考核、工作质量检查等方式,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查,以确保监理单位在其资质范围内能够胜任其相应的监理业务。对监理企业要扶优扶强,鼓励发展实力雄厚的监理企业,提高监理企业的竞争力。对于资质核定不合格的监理企业进行合并或注销,保证监理市场的良好秩序。
4、真正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加强现场巡视检查,旁站监督控制。
建设监理是一种高职能的技术服务,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专业水平,高超的专业能力,丰富的日常经验,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坚决杜绝总监理工程师空挂名不到位和能力不足的人担任总监的问题,应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制度,并进行检查、监督,切实将监理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理人员的工作检查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调动监理人员的整体力量,为实现监理目标而努力工作。
应加强监理人员现场施工的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监理人员进行施工过程的24小时旁站监督与控制,对现场施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不按规范标准施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及时纠正,严格控制。坚持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对于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防止发生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
5、做好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服务质量。
工程监理是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关键部分,因此,监理队伍就必须高素质、高标准、严要求。要让监理队伍正规化。企业领导应重视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各种讲座,如新规范、新材料、新技术等讲座,同时增加法律、金融、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开拓知识面。同时要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监理工作中。
监理人员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开展各项监理活动。认真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金融、经济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利用监理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为业主提供高职能的监督管理服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以及用人机制,留住人才。
三、结束语
【摘要】建筑业属于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其施工特点是:高处作业多,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露天作业多,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50%~70%有的工地高达95%。因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人安全意识差,造成建筑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因些针对建筑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管理 对策
一、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现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基本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大,建筑队伍不断扩大,特别是建筑企业承建的项目越来越多,许多企业自有职工难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各企业纷纷引进分包队伍,大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大量人员未经过正规培训,尚无生产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就进入了施工现场,基层管理基础薄弱,工人的安全意识谈薄,往往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因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与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
二、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纵观近几年事故发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我得出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如下几点。
1、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履行工程建设程序,不办理工程建设法定手续,无证施工、非法施工问题突出。有些政府工程,某些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提前开工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一些建设单位或私人开发商为了投资项目尽早竣工,也经常无理要求压缩工期,迫使施工企业日夜赶工,造成工人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市场竞争不规范,安全投入不足,当前,建筑市场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阴阳合同”、最低价中标、垫支施工、无施工资质的个体施工队伍通过不正当手段中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目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众多,事故频发。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一些建筑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体系不完善,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挂靠单位的安全管理不足。
4、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加上建筑企业改制改革,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企业雇用大量农民工、外来工。整体素质偏低,安全常识缺乏,安全意识谈薄、安全技能、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工人未经正规培训上岗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问题严重。
三、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对策
针对以上分析提出的建筑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的对策加以解决。
1、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法规体系,严厉打击建筑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要规范建筑市场,确保建筑安全,就要必须提供法律保障。当前要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对不履行工程建设程序,不办理工程建设法定手续,无证施工,非法违法施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执法工作,强化执法手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2、 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减少和避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治本之策。工程项目招标是建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招标投示是形成有序建筑市场的源头和保证。从源头抓起,禁止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全面、公正、及时、系统的信息公开制度。应对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重点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从市场和现场两个方面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治理力度。
3、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筑企业应当按建设部颁布的《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业必须设置安全管理生产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是安全的灵魂、责任制是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制度。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部门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4、 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当前安全培训内容应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为主。培训的对象应是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从基地、教材、教师队伍三项建设入手,加强企业宣教培训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坚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安全生产,同时加大对建筑企业新入场或转岗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力度,提高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知识和安全防护意识。自觉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作业、减少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
四、结束语
建筑业以及建筑技术也有了质的提升,并在农村发展和城市建设当中都起到了重要意义,在体验建筑业带来的辉煌成果时,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需引起我们的强烈关注与研究。在当今的建筑市场,安全隐患遍布各个角落,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而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李钰.建筑施工安全.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