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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们关心的农民工问题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样给出了答案: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部分,包括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作用;制定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促进教育公平,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将全国城乡居民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等等。
面对这一波的金融危机和农民工问题,人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过去“只有土地和高楼的城市化,没有人的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有必要重新审视以为农民工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传统观念;有必要重新把就业和创业的重点,从乡村放回到城镇中来。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我国的城镇化实质上是一种半城镇化,已经进城的农民工实际上并没有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一条途径是构建能人回流、要素集聚的体制和机制。鼓励农民工就业和创业要以城镇为依托,大力发展农村中小城市。县城是县域工业化、城镇化的主要载体,是农村城镇化最有发展潜力的区位,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鼓励农民工向县城集聚,不仅有利于农民工的合理流动和市民化,更重要的是可以发展一批小城市,极大地带动内需。
当前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权威人士提出认真解决好几个方面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其中包括,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各级领导干部、党员、群众能理解为什么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有什么重要意义,对国家、对市民、对农村、对农民会有什么好处;对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关键的户籍制度改革,要大胆提出一个从根本上一步到位的改革方案;城乡一体化既要经济一体化,也要注重文化一体化;正确处理好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慎重解决好农村政府体制的设置问题;重点解决好城乡一体化的财政负担问题。
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从根本上说,就是旗帜鲜明地坚持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才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济社会得到了持续发展和巨大进步。如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也一定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全力探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思路、新体制、新途径、新模式。
以城乡统筹发展的视角看长株潭经济一体化
推进长株潭经济一
体化,是遵循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客观规律,统筹城乡发展,在我省造成一个产业整合空间大、市场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发展龙头的必由之路。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一个相辅相成的互动过程,从经济和产业的角度说,它们是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不断转化的过程,是二、三产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从地理空间的角度说,它们是人口、产业由乡村地域向城市地域的转化过程,是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从社会学角度说,它们是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由农村社区向城市化社区转化的过程。走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路径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必须从历史和现实的条件出发,探索适合自己的路子。位于我省中部的长沙、株洲、湘潭三个市呈“品”字型分布,两两相距45公里,有4条铁路和7条高等级公路以及1条湘江水道相连。三市城区总人口310万,聚集了全省90%的科技人员和80%的科技成果,创造了34%的全省国内生产总值,是湖南经济发展的精华所在。只有充分发挥这部分经济精华的核心作用和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才具有坚实的基础和强大动力。只有在这一城市化条件最好的核心区域,带头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以经济区划重新整合要素资源,我们才能超越传统行政区划的樊篱,在更高的层次、更大的范围对生产力进行合理布局,形成足够的产业集聚和规模经济,以参与全国城市经济的竞争、合作与交流,分享产业梯度转移的好处。
用三个目标正确引导长株潭经济一体化
遵循统筹发展的要求,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首先就要科学地确立一体化的目标。在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认为要把握以下三个重要的导向目标。
1、把长株潭整合成湖南城乡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增长极理论告诉我们,经济增长在不同区域和产业是不平衡的,一个区域要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增长极,通过增长极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由于各种条件和因素的综合作用,能够带动湖南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非长株潭城市群莫属。然而,目前长株潭与核心增长极的客观要求比,尚有明显差距;与国内几个核心增长极比,差距更大。2001年,珠江三角洲GDP达8364亿元,占广东省GDP的78.55%,比长株潭高44.5个百分点。因此,长株潭在我省的经济份额不是大了而是小了,不是重了而是轻了。我们要着眼于把长株潭整合成湖南城乡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鼓励三市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挖掘潜力,工业和农业一起上,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城乡界限,全面发展一、二、三产业,做大做强三市城乡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迅速提高三市经济占全省的比重,增强三市对全省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2、把长株潭建成湖南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区。长株潭有全省密集的智力资源,较为完善的科技设施,可供转化的高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值和利润占到全省的70%以上,高科技企业占到全省90%以上。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条件,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使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三市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争取到2005年,使三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到工业总产值的35%左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60%。同时,要积极加大高新技术对包括农业在内的传统产业的改造力度,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水平,增强产业的竞争力。
3、把长株潭培育成现代化、生态化的网状城市群。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不是要在空间上把三市连成一个大城市,也不必在三个市中间再搞一个新的中心区。三个城市现有的行政区划格局是历史形成的,如果不加以科学规划,任凭三个城市外延“摊大饼”式的发展,就会导致交通不畅、环境恶化的大城市通病。因此,在空间形式上主要应采取组团式发展方式,通过湘江生态经济带和城市轻轨的建设,加快三市沿江相向的约1200平方公里的核心区的发展,实施组团滚动开发,形成既能减少乃至避免中心区城市病,又能充分发挥特大城市的聚集、互补效益的网状城市群。
用三种手段推动长株潭城市经济一体化
1、以编制和实施规划为龙头。要借助国内外一流咨询设计机构的力量,引入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搞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和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战略研究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长株潭城市通网络、电力网络、金融网络、信息网络、环保网络和产业发展规划等6个专项规划,以及湘江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和岳麓山大学城规划等2个专题规划相互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
人力资源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兴院之本。公立医院要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必须通过改革来创新人才管理方法。为此,医院需要抛开传统的人事管理观念,树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新理念。
如今困扰乡镇卫生院发展的问题几乎相同:专业人才奇缺。如何留住高学历的、临床经验丰富的人才成为乡镇医院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
郑州市金水区常住人口有104万,有乡镇卫生院四所,乡镇卫生院要同时承担农村居民常见基本疾病的诊治、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妇女围产期的保健、儿童疫苗接种等诸多医疗职能。但由于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大多学历较低,多为中专,大专毕业生,甚至是没有接受过正规医学院校教育的“赤脚医生”,很少有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的高学历的毕业生和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来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乡镇卫生院无法达到周边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无法完成自身的医疗职责。周边居民到“大医院”看病又要面临就医难,看病贵的难题。这种现状迫切需要改变。
金水区政府针对这一问题,在2007年将区人民医院与金水区四家乡镇卫生院实施集团一体化,由区人民医院统一管理。在这个大的医疗格局之内,城乡医疗机构间的设备、人员等医疗资源均可统一调配和流动,全面提升和改变乡镇卫生院的落后面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其能够承担起为农民提供卫生服务,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职能和职责。区总医院委派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高水平的专业人员到四所乡镇卫生院长期坐诊,并对乡镇卫生院原有职工进行业务培训。诊疗时乡镇卫生院解决不了的难题可通过互联网迅捷地传送到总医院,总医院能及时的给予技术上的全力支持。这样,较好地解决了就诊患者看病难的问题,使当地患者在家门口就能看病,并且享受的是区一级医院的服务标准。
但如何使临床经验丰富地专家安心的服务于乡镇卫生院,这又是一大难题。金水区总医院周国平院长经调研作了如下的安排:1、对于到乡镇卫生院坐诊的专家,在工资待遇方面,医院给予经济上的补助;2、由于乡镇卫生院的位置处于城市的郊区,每天的上下班总医院安排专车接送,这样就解决了医务人员因路途远不方便上下班的问题;3、工作及休息的调节上,每周总医院会排序好在乡镇工作的专家特定休息时间,这样也就消除了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家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觉得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是医院对他们的“下放”而是一种重视,对他们能力的看重。这样一来医疗资源在各个小医疗机构间统一调配、流动,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城乡共享,缩小了城市和农村的医疗服务差距,也使区人民医院有了充足的病源,也有效地降低了运营成本,做到了双赢。
金水区各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后,针对各大医学院校毕业的高学历人才认为乡镇卫生院条件不好、提升空间有限,都不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导致乡镇卫生院高学历人才的稀缺,金水区总医院建立了人才灵活流动机制。充分让新进入医院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感受到了医院文化中的团队力量作用,让他们能真正的全心全意为患者奉献青春,更好的服务于患者。具体作法是:第一、对于新招入金水区总医院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是属于总医院的正式在编人员,其人事关系是属于区总医院的,这就首先让他们吃了颗定心丸。第二、新进的医护人员到总医院之后,会被派往乡镇卫生院工作,但这个工作不是长期的,干一年两年后,就会调回总医院来,只属于暂时的科室调整,就形同于轮转科室,这种形式的人才流动,有效地解决了乡镇卫生院缺乏高学历医务人才的问题,以此给乡镇卫生院注入了“新鲜的血液”。第三、因为总医院有派遣高深资历的有经验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坐诊,也就让新进的年轻医生有了跟随老专家学习锻炼临床技能的机会,迅速提高了新进医务人员对于常见疾病的诊疗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经营之后,高学历医学毕业生以及原总医院各科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轮流到各个乡镇卫生院坐诊,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数量、学历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且人员离职率大为降低,人才队伍趋于稳定。由于集团内部人力资源流动顺畅,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短缺和流失问题得到很好地解决。这样,总医院就成为了医生流动的载体,吸引,培养,留用了大批的医学人才,并不断向乡镇卫生院输送人才,达到了医疗城乡机构共同发展的目的。以下为其中三所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前后人员学历变化情况,如表1、2、3所示:
我们对“医院城乡一体化”后的医疗服务对部分群众进行了随机访问,当地的居民告诉我们:以前看病很麻烦,就拿庙里乡卫生院来说,医院城乡一体化以前卫生院只有十几张病床,13个员工,其中本科学历以上的职工只有1人,因缺少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的医务人员,加上医疗设备的缺乏,连最基本的疾病诊疗都无法完成,最基本的疾病诊治也需要到区里、市里的医院进行就诊,因此时常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致使附近居民都不愿意来卫生院看病。这些问题在完成医院集团化之后,新的门诊及住院大楼相继盖起来,病床增加到70多张,医护人员也增加到47人,并增加七名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门诊量大幅度提高,内、外科的一些常见疾病都能诊治;像阑尾炎、疝气等简单的手术也能够开展,并且医护人员还是技术过得硬的区一级医院的人员,价格实惠公道,老百姓感受到了这种城乡结合的好处,真正的从实际上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我们对三家卫生院进行了城乡一体化前后患者就诊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患者对卫生院医疗环境满意度从11.7%上升为90%;对医疗服务满意度从25%上升为93.3%;对治疗效果满意度从28.3%上升为90%;对医院收费满意度从28.3%上升为81.7%,一体化经营模式得到了患者及其家属的充分认可。
金水区总医院的这种“一拖四”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将城乡医疗机构“打包”成一家,留住了大量人才(城乡一体化之前金水区乡镇卫生院的正规医学院毕业的大学生仅占当时医院人力资源比的5.53,目前大学生比例占到了人力资源比例的12.17,金水区总医院现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30多人),积极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动态的,开放的人才管理模式,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带动了医院的跑步式发展,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深层次地体现出了医院的办院宗旨:办基层的、广覆盖的、保证老百姓基本医疗服务的、低成本的医院,办老百姓放心的医院。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失地农民;权益保障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许多农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成为一个独特的群体,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因征地而产生的各种矛盾,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对郭巷街道失地农民调查的基本情况
郭巷街道地处苏州城东南城乡结合部,过去是典型的“鱼米之乡”,水陆交通发达,被称为苏州东南的“黄金节点”。辖区内知名企业众多,辐射长三角的批发市场林立,城市的繁荣已打破水乡的宁静,郭巷街道已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城乡一体化的浪潮。2010年5月,原郭巷乡镇全部土地均被征用,所有农民均成为失地农民。
本次调查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30份,调查对象为21岁以上的问卷共122份。样本选择较好,基本能够反映郭巷街道失地农民基本权益保障的现状和做法。调查对象有如下特点:失地农民总体年龄偏大,年龄在40岁-50岁居多,平均年龄为41.7岁;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小学文化程度者占30%,初中文化程度者占35%。文化程度在当今已成为就业的首要门槛,这将对失地农民再就业产生极大的阻碍作用。
二、失地农民基本权益保障现状分析
(一)土地征用与补偿情况分析
原郭巷乡镇土地被征后,工商业、房地产业等城市经营性用地占75%,公益事业用地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各占10%,农业综合开发用地(高效农业、设施农业)占5%。农业用地向商业用地的转型,进一步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关于征地补偿郭巷按以下标准执行(见表1)。
对于失地农民安置补助费,郭巷从2010年1月1日起按每人3万元执行。从目前了解情况看,征地补偿与安置补助费明显高于全国水平。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郭巷街道征地补偿程序健全,失地人员一旦确定后,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区国土资源局应及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告。不难发现,公示在这一环节出现的频率很高,批阅范围上升到区级机关。这种公开透明化的补偿程序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诚信指数。
然而,调查也会发现这一环节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一是为了发展社区集体经济,各社区普遍采用“筑巢引凤”措施,大批商业预留地增加,预留地长期闲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二是补偿方式以单一的货币安置为主,一次性补偿费终究有限,难以解决失地农民长久生存的问题。
(二)拆迁与安置情况分析
由于城市化改造需要,失地农民还面临着拆迁的问题。在拆迁与安置方面,吴中区普遍采用“广泛动员、民主协商、充分沟通、公开公正”的方式,妥善处理拆迁与安置中遇到的问题。对置换农户的安置补偿灵活采用现房安置、货币补偿、全部或部分到工业集中区置换标准厂房三种方式,转换过程通过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的方式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这种方式我们称之为“吴中模式”。
调查显示,2010年1月初至4月底,郭巷街道共拆迁农户1595户,得到妥善安置的拆迁农户1289户,占80.8%。在搜集的122份有效问卷中,72位失地农民入住安置房屋,我们以72位失地农民为样本,进一步对安置房满意度进行了调查。选择对安置房“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的占四分之一,表示“满意”、“非常满意”的占四分之三。
(三)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分析
郭巷街道对失地农民的基本保障主要采用区分对象分类保障的方法。具体地说,将失地农民按年龄分成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对象是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人员;第二阶段对象是女性35周岁以上至55周岁,男性45周岁以上至60周岁人员;第三阶段:女性16周岁以上至35周岁,男性l6周岁以上至45周岁人员;第四阶段:16周岁以下。不同阶段给予保养金或生活补助费情况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第二、三年龄段人员可以选择缴费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即“并轨”,也可以选择不参加。按城保政策,在职职工的缴费比例为月工资(吴中区2010年最低缴费基数为960元)的28%。郭巷街道对第一、二、三年龄阶段的失地农民均做出了高于区标准20元的补贴,第四年龄阶段人员的征地保养金,按不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确定。调查反映出,鉴于苏州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农保置城保的缴费比例方面,个人承担的比例较大,给失地农民带来一定负担。
对于医疗保险,郭巷街道分类区别对待。针对纳入城保并取得就业的农民来说,应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未纳入城保未取得就业的失地农民有两种选择:一是可按城镇自谋职业人员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待遇;二是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待遇。但只能二选一,不得重复参保,重复享受。这一政策的出台对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来说,给予了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是政治民主化的体现。
(四)失地农民就业情况分析
调查显示,在失地农民中,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技能缺乏的农民,基本都选择就近在本社区工作。年富力强,有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会依据市场需求做出多种选择。部分村民流动到其他地方租地从事种植或养殖工作。大约89%的农民希望在失地后得到政府提供就业岗位的帮助,81.3%有农民希望政府组织就业技能培训,77.5%的农民希望得到具体的就业指导,70.2%的失地农民希望得到及时准确的用工信息,另有16.3%的人没有对政府提供就业帮助提出要求,希望自己自主解决就业或创业问题。郭巷街道在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的过程中做了许多工作。例如,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普及市民生活常识教育,组织大型驻地企业现场招聘会,加强劳务输出。
三、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对策建议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在郭巷街道的实践总体来说是成功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妥善解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一)壮大集体经济,通过增加资产性收入提高失地农民的保障水平
改革开放之后,有些地区弱化了农村集体经济对农村社会生活的影响,一味地强调农民的个人自主,忽视了规模经济的好处。从苏南农村发展实际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也比较健全,二者相辅相成。从郭巷的实际情况来看,郭巷街道利用其地理区位优势,建立了苏州最大的南环桥蔬菜批发市场,东环汽车城;开发了最具发展潜力的尹山湖商圈;组织社区股份合作社,开发物业经济和特色旅游等,集体经济强劲成为一大特色,这是维护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基础。同时,由于资产量化到每个失地农民的头上,每个失地农民都是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股东,分红收入成为失地农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失地农民有了多重生活保障。
(二)做好就业安置,通过增加工资性收入提高失地农民的保障水平
土地实际上一直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马上面临失业,因此就业安置成为重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投入,认真开展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增加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的能力,提高他们适应市民生活的基本技能和信心。尤其要加强对40岁-50岁的失地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因为这个年龄群体的失地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缺乏适应现代社会的新技能,而这个群体本身是农村社会的中坚,是稳定的源泉,所以对他们的就业安置就显得格外重要。各级政府要主动牵线搭桥,为失地农民与企业用工之间建立稳定的联系,降低角色转换的时间成本,尽快实现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通过增加失地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提高失地农民的保障水平。
(三)妥善拆迁安置,通过增加补偿性收入提高失地农民的保障水平
拆迁安置是一项极易发生冲突的环节,补偿安置过程中,要按照“规划先行,总量平衡;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农民自愿,鼓励创新;先建后拆,先拆后得”的原则。借鉴“吴中模式”,在失地农民的资格确定方面增加公示环节,严格按照区、街道、社区三个步骤进行,最后进行拆迁现场公示。拆迁前期,政策法规须宣传到位,条件允许下可由政府组织座谈会,由拆迁办负责人为其细述拆迁安置过程,召开失地农民咨询会,成立咨询小组,建立咨询热线,开通咨询网站,让失地农民获取更多的信息,减少由于不明或曲解政策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四)积极探索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融合方式
要按照失地农民市民化这一目标导向,从实际出发,设计一个便于今后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的,能按社会保障制度基本运行规律运作的方案,因地制宜、分层次、分步骤、循环渐进地推动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工作。为此,建议政府在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需求、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失地农民的数量和范围的前提下,按照不同年龄阶段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逐步将失地农民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在农村已经参加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失地农民,应考虑在社会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中的大病统筹部分设计为城乡统一的运行机制,先实行“有差别的统一”,最终过渡到完全统一,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过渡时期,对于失地农民应根据年龄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养老形式。55岁以下实行养老保险模式,采用个人账户式的完全积累制,采取分级承担形式。根据保养人员、剩余劳动力一次性参加城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采用区、镇、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实施,具体比例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定。
参考文献
1、沈证研.苏州城乡一体化的做法值得借鉴[J].政策瞭望,2010(5).
关键词:农民工 市民化 生存状态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032-02
成都市是我国城乡一体化改革城市的先驱者,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农民工群体明显区别于一般城市,我们从不同的维度了解了成都市农民工的生存状态。我们发现成都市农民工从老一代农民工向新生代农民工过渡的同时,也带来成都市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而在这个新格局下,农民工的称呼已经过于陈旧而不能充分定位这样一个群体。成都市农民工生存状态的升级同时也印证了成都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成果。面对新时期和新问题,我们需要更大胆更大力度的政策创新来突破。
一、成都市农民工有强烈的市民化意愿
成都市农民工是全省最先享受到城镇化发展成果的农民工群体,在参与城市建设的同时也分享到市民化带来的好处,相应地产生了市民化的基本诉求,且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农民工的这种诉求变得更加强烈。一方面,农民工能够看到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便利,城市高质量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强化了成都市农民工享受更好城市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另一方面,市民化让农民工真正摆脱土地的束缚,能够更加有保障地进入城市,填补了农民工长期在城市缺乏的存在感和价值感。同时,已经实现市民身份转变的农民工也形成一种正向激励,在满足基本利益诉求和后顾之忧以后,农民工会更加有信心、大胆地迈进城市,完成真正的市民化。
二、成都市农民工进入城市工作生活的门槛逐步降低
成都市近年推出的一系列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政策效果正在显现。自2003年,出台《关于调整现行户口政策的意见》,取消了入城指标限制,以条件准入制代替“入城指标”;2010年,出台《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建立了以身份证为标识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新体制,并允许农民带着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进城落户,享受平等的住房、教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将2003年以来全市统筹城乡就业的成功经验上升到法律层面。农民工市民化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成都市农民工落户条件基本比其他流动人口更为宽松,且未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成都市对农民工的需求会逐渐增加,成都市农民工进入城市将更加方便。
三、成都市农民工消费需求随着代际交替更加以城市为中心
成都市老一代农民工和新一代农民工的代际交替,带来了农民工消费结构的巨大改变。在上世纪城市快速扩张的时期,老一代农民工以较低的报酬和诉求进入城市,从事重体力工作,形成城市建设大军往返城乡,最终将有限的积累带回农村维持家庭生计。这种务工行为更多是由于相对于农业生产有更多利益的理性选择,同时也是一种迫于生活的无奈,因此,老一代农民工仅在城市维持着极底的消费水平,完全为了积累收入。而新生代农民工在消费结构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们少了很多维持农村家庭生计的后顾之忧,有能力将获得的收入更多地用于城市消费,从而提升自身的生活水平,同时,除了基础的生活开支,消费也更加多元化,如娱乐消费、提升技能、拓展交际等层面。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在成都工作在成都消费的倾向越来越明显,更加以城市为中心开支活动,而不是疲于奔波,正在向真正的市民化过渡。
四、成都市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以自身需求为中心
成都市农民工已经从单纯的积累资金阶段过渡到自我实现、获得存在感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收入仅能体现其需求的一个方面,他们更加能够通过生活环境、工作条件、自身意愿、身体健康等来综合判断是否去工作。因此,成都市农民工,尤其是作为未来市民化主力的新生代农民工,更加看重工作环境好、社会地位高的职业,这一需求与城市居民求职者的观念接近。这样以自身需求为中心的工作和生活的价值取向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需求,比如工作生活中能够获得尊重、更能够实现自我的需求。这也是由于老一代农民工创造的积累为新生代农民工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使其能够放下维持农村家庭生计的重担,有能力为了更高层次的个人存在的需求而工作。因此,未来农民工这样的群体会逐渐淡化,转而是上述新生代农民工转化而来的新型城市居民。
五、提升成都市农民工市民化水平的建议
(一)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不能否认的是,即使完成落户转变身份的农民工,仍然面临着原有“农民”身份制约,因而无法完全融入城市,在婚姻、就业、交友等方面存在隐。应在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同时对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彻底消除成都市农民工融入城市、乃至向上流动的制度障碍。一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制定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重点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以及推动工资协商制度。二是实施过渡性和长期性政策推进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短期内,建设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民工子女学校,通过对社区医院等进行补贴提供低成本的基本医疗,政府与用人单位、保险机构共同开展相关工伤保险项目。长期看,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将农民工子女教育、医疗、工伤保险等各项基本保障纳入城市居民保障轨道内,通过大力的社会保障来提升成都市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的融入感。
(二)提高就业和培训服务精准度
成都市农民工仍然延续着传统农民工的就业渠道,亲朋介绍和企业招工为主的就业方式使农民工缺乏科学的就业指导,决定了就业行为的盲目性,直接导致农民工普遍存在“跳槽”现象,尤其是第一份工作的不稳定问题。因此,应当完善对成都市农民工就业指导工作,特别强调对初次就业群体的指导。第一,学校应有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指导、帮助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的义务。职业院校和培训学校为新生代农民工(下转第34页)(上接第32页)在毕业前逐步开展初次就业指导服务,在就业指导过程中,要以培养法律意识、政策咨询为基础,根据农民工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农民工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工作。第二,加强对职业介绍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的监管,强调不仅要为农民工找到工作,还要找到“适合”的工作。第三,激励用工企业在招工之初就加强与农民工的沟通与交流,帮助其选择合适的岗位。第四,重视农民工的创业需求,提供针对这一群体的创业平台,提供社交、礼仪、管理、销售、经济理论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出台配套的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帮助其创业。
(三)着力解决老一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由于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同区位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由于成都市农民工所在区域的地理位置、代际交替,导致农民工在居住条件、受教育程度或技能等方面产生分化,极大地影响着生活成本(居住、消费、社会保障等)、收入水平。这些方面的差异使得老一代和新一代、近郊和远郊成都农民工群体内部容易产生分化,而事实上这种分化已经存在,并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老一代和新一代农民工在受教育程度、生存理念和生活方式存在较大差异,会在未来形成不同的群体,同时,老一代农民工由于更缺少保障而可能面临返乡的命运,无法顺利完成市民身份的转变而成为更为边缘化的群体。
老一代农民工为新生代农民工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和物质基础,老一代农民工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寄托,他们的命运紧密相连,直接关系到主力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城。为了避免农民工内部出现阶层分化,避免老一代农民工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淘汰,而仅仅作为一个时代的牺牲者被忘却。因此,应着力解决老一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将没有土地、特别困难的群体做好安置工作,尽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对有一定职业技能的老一代农民工,应当鼓励发挥余热,将其纳入社区、社会组织职业培训活动范畴,创造更多价值。加大对老一代农民工就业的支撑,扩大针对老一代农民工就业供求信息覆盖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吸纳老一代农民工就业,并提供社会保障补贴。
参考文献:
[1] “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研究”课题组,张鸣鸣,赵丽梅. 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现实评价与政策导向――基于2571份问卷的实证研究.经济体制改革,2011(3)
[2]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的社会因素研究.开发研究,2011(4)
[3] 四川“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的社会因素研究.湖湘三农论坛,2011(10)
[4] 杨琦,李玲玲.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供给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国人口科学,2011(2)
[5] 朱勇.成都统筹城乡“六位一体”经验探析.江南论坛,2012(6)
[6] 李朝阳.农民工的政治参与与党的执政安全研究.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7)
[7] 聂云翔.农民工融入城市问题研究.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硕士论文,2013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四川成都 6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