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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科建设 组织架构 过程管理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科技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09年启动了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并对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的机制进行改革。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设了“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由89个增加到110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七章高等教育第二十二条要求“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可见目前国家对学科建设的重视,各省市也迅速反应,每年拿出数亿元不等投入到学科建设中去。面对如此情况,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管理模式,将会阻碍学科建设的发展。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在这之前,需要先解决目前管理体制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学科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1.个人发展与学科建设的矛盾
各高校的在人员职称评审方面主要还是以个人的项目级别、论文质量和数量、教学成就等来评价。这就使得一些教师为了尽快评上更高一级的职称,根据自身的特点申报项目,撰写论文,而其科研成果却不能被学科所运用,这使得个人对学科建设的贡献与期望相差甚远。
2.项目申报与学科研究方向的矛盾
目前的项目申报工作是由国家有关部门通知后,由学校组织学院,学院组织教师申报课题。学院层面从中标概率出发,将中标可能性大的申报书上报学校,再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将更大概率的申报书上报国家。这种项目申报的形式割裂了项目与学科研究方向的关联,就单一的项目评估,并没有考虑到学科发展的需要。
3.新专业人才引进与现有学科人才引进的矛盾
许多高校为了扩大规模不断扩张新的专业,而新的专业一旦申报成功就需要一定数量的教师来支撑专业发展,这时高校人才的招聘与引进主要倾向于新发展的专业,而这些引进的人才对现有学科有多大的贡献暂时不考虑,这使得新专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反而导致现有学科发展滞后或者缓慢。
4.学院管理与学科管理的矛盾
目前高校的管理普遍存在的方式是学院的二级管理,学院负责引进人才、教学管理、经费管理等,而在学科的管理中也会涉及这些方面,这时就会与学院有交叉甚至是冲突,当问题暴露的时候,往往是学科服从学院,这对学科的管理不利,造成学科内部的管理混乱。
二、学科管理的内部要素改革
1.关于项目与人才方面
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重要方面,科研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科水平,所以项目的研究至关重要。如果项目的研究只是依靠个人的特点,依据个人的水平,不能朝着自身学科的发展方向,那么这样的科研内部是散的,不能形成合力,不能促进学科的发展。在这方面江苏省优势学科的管理模式可以借鉴,每个学科在做方案的时候,把自身学科要发展的内容以项目的形式表现出来,由学科指定项目负责人,这样既保持了学科自身的研究方向的稳定,又能发挥某些特点相似的人的优势,将科研力量向正确的方向引领。我们国家各部门的项目申报也应借鉴这一方法,以学科申报为主,各人申报为辅,这样可以充分体现学科的优势。
人才是学科发展的根本。学科需要不断引进新鲜血液,新人会带来新的思想,新的方法,并能不断促进学科的新陈代谢。高校在发展新专业的同时更应该考虑本身拥有学科的发展,因为一个学科的成长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人才是高校立足之本,人才的引进应考虑学科发展的需要,可以考虑一些跨学科的人才,但是归根结底还是要对本身学科的发展有益处。
2.关于体制方面
面对学科管理与学院管理可能产生的矛盾,就必须考虑到时代的发展。目前高校已经逐渐形成了以学术治校代替行政治校。但是在二级管理方面普遍仍沿用学院管理的模式,使得二级管理上行政参与过多。应考虑打破这一模式,采用一种新的模式,既能有利于学科建设又能符合学术治校的潮流。有的学校已取消原来的教研室设置取而代之的是学科,一个学科就相当于一个教研室,这种改革体现了以学科建设为出发点的现代高校建设思想,但这种方式也有它的不彻底性,在学科的上层还是学院的设置,学科的管理还是要依附于学院。应当弱化学院的管理,以一个一级学科作为一个二级单位,学科带头人就是这个单位的负责人,单位所有的建设任务都是围绕学科来完成的。这样可以为学科建设铺平道路,一切从学术出发。而学院设置只保持监督的功能。学科带头人及其内部人员只负责制订学科的发展计划,执行计划步骤。而学院要监督其执行的情况,考核学科阶段性成果完成的情况以及监管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总之,学院的设立旨在为学科发展服务得更好。
针对以上提出的方案,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组织架构(见下列图示),要将学科的建设形成一个系统,真正让学科管理实现动态管理,在系统中实现过程管理。
新组织架构图示
学术委员会为最高的学术管理机构,制定各一级学科的战略发展方向,下设有秘书处功能的学科建设办公室,统筹全校一级学科的服务管理。每个一级学科为一个二级单位,对学术委员会负责,并管理其属下的各二级学科。每个二级单位配置一个学院为监管机构,监管一级学科及其属下的二级学科。
三、过程管理模式
过程管理是一个开放复杂的过程系统,是面向项目全过程生命周期的综合有效的优化管理。以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为理念来解决复杂过程系统问题,旨在增强复杂过程系统功能的倍增性,优化项目资源配置,提高项目整体优势和效益,创造高水平科技成果。
学科的过程管理就是要从学科管理系统的过程出发,分析和研究在学科这个组织系统中具有不同功能的基本元素,将学科管理中各有机整体的功能发生质变,促进学科过程管理中的信息流和工作流产生、传递和应用,取得较高的建设效益和建设成果,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新的学科过程管理模式建立在新的组织架构下。
学科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人才、项目与经费,要想将这三项管理好,这不仅需要学科内部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还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这三个要素贯穿于学科整个管理过程中。当他们产生的工作流程不断重复的时候,学科的建设就会像一部高速运转的机器一样不断运转。同时在其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流不断在学科内部及外部穿梭的时候,学科的建设方案就会不断改进,从而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学科建设的效益和成果。学科的过程管理就是按照新组织架构图示的流程,不断循环,不断提高,不断新陈代谢,从而最终将学科的水平不断提升到新的阶段。(作者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人口干部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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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商法 教学目标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 G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12-0167-04
近期,教育部为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不足的矛盾,已经明确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突破口,对教育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独立学院如何以新一轮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为契机,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内部加强国际商法课程建设,加快经济管理类各专业课程之间的衔接与融合,对于独立学院加快教学转型,提升自身办学优势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
(一)关于社会对国际商法的需求及教学目标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输出社会需求的人才。与法理学等基础理论法学课程不同,国际商法课程本身就具有实践性强的特点,在教学目标的设置上应当更加注重回应社会和市场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以外贸企业的需求为例,我国外贸企业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进行经营管理、业务运作方面的法律筹划;协助设计企业各种贸易安排,提供企业对外贸易谈判、签约及履行的全程法律服务,提供我国对外贸易法律、政策的咨询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对已经出现的国际商务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参与听证、复议、仲裁、诉讼事务等等。其中,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服务又是企业需求的重点所在。国际货物买卖相对于国内货物买卖而言有两项突出特点。第一,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更为复杂。一方面,外贸企业面对的客户是多种多样的,不仅包括境内主体(国内工厂、货代物流、外管银行、海关港务、质检工商、外贸保险、展会展览等),还包括境外主体(外贸企业、航运企业)。另一方面,国际货物买卖并不是单一的合同关系,而是一个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主干的合同体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运输合同、货运合同、信用证及其他银行支付工具、保险合同等分支。第二,法律风险更为凶险。现行的国际买卖规则是英美等贸易强国建立、完善起来的,现今的国际贸易规则通常以英美法律来解释,争议也往往是在英美法院管辖或仲裁。我国企业大规模地参与国际贸易的时间相对短暂,企业从业人员对国际贸易领域、航运领域被广泛采用的“游戏规则”掌握不够。受到用人成本的制约,很少有企业设专职律师(或兼职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把关和风险预防,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屡屡陷入吃亏上当的被动地位。第三,法律争议的处理更为棘手。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解决国际争议的成本和代价远远高于国内争议。这是因为涉外仲裁或诉讼不仅耗时长、费用高昂,胜诉后的执行难度也远大于国内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时候,各种费用甚至已经高出贸易企业从诉讼或仲裁中可得的预期利益,因而迫使贸易企业放弃索赔,甘愿利益受损。跨法域管辖和不可避免的法律冲突,以及法律适用不同导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定的不同,都增加了国际货物买卖纠纷的处理难度。这些都需要熟稔国际贸易实务规则、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的专业法律人才。
(二)法律教育的层次性及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有研究表明,社会对法律教育的需要是存在层次性的,即法制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1]笔者认为,结合法律教育的层次性理论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把握独立学院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从教学目标来看,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针对法学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属于法学教育的层次,这一层次教育的优势是明显的,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理论分析能力。但是就法律的现实应用能力和实战能力而言,“正统”的法学教育输出的法律人才似乎并不具有先天的优势。虽然很多院校的法学教育目标中也含有“通才”、“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等的表述,但是,从其教学实践来看,多数法学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沿袭的仍然是大陆法系成文法概念法学、解释法学的模式,以立法文本为纲而非以案例为线索展开。其案例教学也多以教师为主导,以课堂讲授为主,介绍案情、分析案情并给出答案都由教师完成。陈旧的教学模式加上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分析和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普遍薄弱,以至于许多法律院校的学生毕业后仍然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培训或者训练后才能从事法律职业活动。
我国当前的法律职业教育,主要指的是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指向的法律职业资格教育。司法考试不仅要求考生了解、理解法律知识,还要考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或者评价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司法考试的考核目标决定了我国的法律职业教育比法学教育更注重对学生法律能力(或技能)的培养,更符合国际商法课程应用性、实践性的特点。近年来,各高等学校在国际商法课程中进行了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等教学方法的改革,这些都是基于法律职业教育的模式提高学生法律思维的有益尝试。当然,就国际司法考试中所涉及的国际商法的知识点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而言,对于不具备任何法学基础知识且未来不以法律为主要职业背景的学生而言是不必要也不现实的。
从表面上看,现今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通常都是由所在院校的法学院或法律系开设,由法学专职教师承担,在培养计划中,它也多以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的面貌出现。实际上,就其性质而言,这些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仍旧是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的性质。当然,这种法制教育课程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和各专业专业教育的关系是松散的,普及的是最基础的法律常识和知识。而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是结合经济管理专业教育进行的一种辅助型的普法教育或者称之为法律素质教育,它普及的是国际商事方面的有关法律、惯例和判例,突出的是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融合,因而系统性和理论性较之法学教育偏弱。
笔者认为,鉴于国际商法课程本身专业性强,知识点覆盖面广的特点,仅仅将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设置为法制教育还不够,而应当是以法制教育为主要目标,同时融入一定的法律职业教育特色。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课程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能够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在自身专业领域具备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这个意义来说,相对于传统的政法院校而言,独立学院的国际商法课程具有目标明确,与学生未来工作需求对口衔接更加紧密等先天优势;相对于高职高专院校而言,独立学院无论是在生源、师资,还是在配套的法学课程设置、职业实训平台基础方面更有利于国际商法教学改革的开展。
二、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一)国际商法学科独立性的争论及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对于国际商法的地位这一理论问题,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认识。[2]否认国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观点认为,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多有交叉重合之处,因而国际商法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理论上的争议直接影响到国际商法课程的课程定位和教学内容的确定,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际商法课程包不包括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和制度?笔者认为,在“私法的公法化”趋势日渐明显的当代,为了解决发生在市场经济中的实际问题,除了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务行为以外,还需要政府对其进行管理监督,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更强调政府提供的服务。这就意味着,涉外贸易法律领域中也一直存在着公私法的融合。第二,国际商法课程是否涵盖国际服务贸易关系、国际技术贸易关系和国际投资贸易关系?这三块内容多为传统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3]教学指涉。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已经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的两大重要支柱。另一方面,许多企业通过到服务所在地设立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或以合营的形式,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提供服务,从而造成企业的流动,导致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的界限日益模糊。[4]现今法律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导致法律部门亦不再像以往那样泾渭分明。独立本科非法学专业在没有其他国际法课程可供学生选择的情况下,不必过多地关注法学学科之间的“地盘之争”,而应当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尽量全面地展现当今国际贸易领域的新发展。在学时充足的前提下,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尽量完整地涵盖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和技术贸易法。其国别法教学不仅应当包括国际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行为法,还应当包括与此相关的政府管理经济、服务于经济的公法内容。如果学时不充足,教学也应至少涵盖国际商事组织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核心部分。
(二)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结合
从教学内容来看,当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与专业结合得并不紧密。从教材的使用情况来看,虽然教材的名称会冠以“经管类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教材”的字样,但从内容看,这些教材的体例编排和章节内容仍然沿袭的是法学专业理论教材,侧重于国际商事法律理论知识、概念的传授和对各国商法的异同比较。能大量列举当今国际贸易和商务仲裁实务的,能体现国际商法和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国际结算课程)之间的融通的教材并不多见。这使得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本已远离社会生活的国际商法课程产生一定的陌生感和排斥感。从课堂实施的过程上看,由于承担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的教师大多是法学专业教师,课堂教学多采用的是概念讲解、理论介绍、法律解释等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此外,法学专业教师往往不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很难将学生学过的专业课程与国际商法课程衔接起来,在比较各门课程异同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特色教学。缺乏现实性和融通性的教学内容很难让学生置身于现实发生的国际商事涉法环境之中,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实际上,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运、国际市场营销、报关实务等)在教学内容上是存在重合之处的。以国际商法课程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国际商法是在国际贸易实践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现实中,国际商法课程的内容也是以国际贸易实务的各个环节而展开的。特别是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磋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履约环节,不仅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谈判技巧和履约技巧等实务操作知识,还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依据、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订立和履约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等国际商法的知识。只不过国际贸易实务主要教授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而国际商法着眼于各贸易环节法律依据的学习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此外,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结算课程中的一系列操作标准都是以众多国际商事公约、国际商事惯例为依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商法课程是完全有可能与经济管理类成熟的专业课程进行融通后实施教学的。
(三)国际商法课程与其他法律类课程的结合和分工
目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除国际商法以外,还普遍开设了经济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学等法律类课程。其中,国际商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投资法学均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因此国际商法与其他几门法律类课程是并列的关系,在教学内容上并没有太大的交叉重合之处,而经济法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就存在着某些教学内容的重合与交叉。如国际商事组织法和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重合,国际货物买卖法和经济法中的合同法、物权法、票据法重合,国际商事仲裁法和经济法中的仲裁与诉讼重合。总体而言,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课程肩负的使命不同,经济法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介绍我国国家政府干预、调控和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其重点是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而国际商法在于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经济法主要讲授的是我国国内的法律规范,而在国际商法则需要进行各国商法的比较法教学,尤其是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国际商事上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包括比较各国国内法、国际公约和国际商事惯例。在独立本科学院的教学安排上,经济法课程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大多开设在国际商法课程之前;而国际商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是对经济法课程内容的深化和视野的拓展。可见,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内的法律课程之间应当是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关系,在课程设置上应当做到有机结合和合理分工。
三、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一)网络教学法
网络教学法的开展对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融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一些独立本科学院已经具备了开展网络教学的良好基础。作为对课堂教学的补充,这些学校已经针对部分核心专业课程与专业教学软件公司联合开发了仿真实训平台,比较典型的如POCIB国际贸易从业技能综合实训项目、SimTrade外贸实训平台、SimForwarder国际货代实训平台等。相对于传统的多媒体课堂教学以及由各高校自主研发或教师自己创建的网络学堂而言,这些专业实训平台的优势显著。第一,适用面更加广泛,不仅可供校内学生各自单独使用,还可供校内甚至校际间学生进行协作学习、技能竞赛时使用;第二,功能更加强大,不仅有理论教学课程系统支持教师的日常教学并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理论知识的需求,有可供人机交互的角色仿真模拟实务教学系统提高学生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还有考务管理系统支持教师测评教学效果或学生自测反馈。笔者认为,这些专业实训项目或平台不仅为国际商法教学网络教学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也提供了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程相融合的现实基础。国际商法课程的有关内容完全可以穿插补充在上述实训平台的各个模块之中。具体而言,就是在国际商法网络教学实施的初期,教师可以有意识地利用实训平台中的内容进行备课,也可以在讲课时灵活结合平台提供的各项功能,让学生意识到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的相关性。在网络教学实施比较成熟之后,可以把国际商法教学中实施的比较成熟的内容逐渐添加到实训平台的相关环节中,实现专业技能和法律技能的一体化实训。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基本应用技能、基本业务技能的实训融合一方面提高了学生对国际商法涉法环境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国际商法教师课程群意识,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专业教育的传统教学方式。实践证明,它对培养学生尤其是非法律专业学生理解法律、分析法律问题和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在国际商法教学中,大力发展和推广案例教学法是市场提出的要求。但是,这种教学方法的适用还应当与不同的学校和专业而有所区别。
1.案例的选择
首先,案例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系内容和形式。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原理、法律适用的方法和原则等。而典型案例的选择首先应当服从于教学的目的与要求。国际商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的开展应当始终围绕着深化学生对基本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运用能力,增强学生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这一基本的教学目的进行。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当甄别案例是否能准确反映本课程的各个教学重点和难点,是否与概念、法理、法条等理论知识具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是否对于成文法具有补充作用。此外,在进行比较商法教学时,应当尽可能避免直接对比法条。比较理想的做法是选取一个典型案例,综合不同国家(特别是不同法系)的商法规定推导出不同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和本质。
其次,案例需要经过适当剪裁。国际商法课程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所选案例的体量要大小合适,要避免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太过复杂。特别是对于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案件容易造成学生过多关注案例的枝节,同时又找不到关键问题。教师在准备教学案例时有必要对真实案例进行适度加工和剪裁,将与关键法律理论无关的细节全部剔除。这项工作可以帮助学生更快地抓住案例的本质,快速深化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当然,教师在改编案例基本事实时也要注意保持核心法律事实的完整和真实,不能无原则的篡改而使案例失去其真实性。
2.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模式
根据学生参与程度和具体实施方式的不同,案例教学法可划分为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视听演示、网络教学、庭审观摩、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实习教学几种基本模式。由于各国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方法在英美判例法国家更为成熟,能更多地更娴熟地采取网络教学、庭审观摩、诊所教学和实习教学等模式。我国法学教育沿袭的是成文法国家的传统,进行案例教学时也是以教师在课堂上介绍案情、讲解、评述案例为主。在这种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从案情的介绍到问题的提炼甚至问题的回答均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参与案例准备和深入思考、讨论的机会较少。这在国际商法教学中体现得尤其突出。笔者认为,受到师生资源和教学条件等的限制,独立学院为国际商法课程单独开展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并不现实。但是,依托经济管理专业实训平台等校内、外网络资源开展案例教学却是这部分独立学院的优势所在。由于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是为经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课程设计的,学生比较熟悉,教师可以因势利导。具体的做法是,在某门专业课程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中就国际商法课程每个章节的教学重点和难点事先一个或者两个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该案例可以由教师拟定,也可以鼓励学生结合经济管理相关专业课程的主题自选)。案例以后,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的相关知识进行关联与对比,也可以布置学生在课前了解案情,整理案例的法律争点,组织学生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和讨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最后可以引导学生对这些课前自学过程形成书面材料供课堂学习交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案例教学法虽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应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为主,同时,应当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知识传授,两者必须结合进行。这也是国际商法课程融入法律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
[ 注 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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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曾道荣教授、管理会计学刊联合主编英国卡迪夫大学肖泽忠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马永强教授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史宣章先生分别致辞。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Mike Shields教授、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况熙教授、香港中文大学T.J.Wong教授、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王大奇先生及《会计之友》杂志社笑雪总编出席了会议。开幕式由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谭洪涛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西南财经大学“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毛洪涛教授任中心主任,彭韶兵教授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曾道荣副书记分别为中心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和特约研究员颁发了聘书。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成立于国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打造中国会计升级版、前所未有地重视发展管理会计之际,依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科在管理会计教学与研究领域的深厚底蕴、突出成果和人才队伍,联合中铁二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战略合作伙伴,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人才和专业人才,从事和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的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将扎根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国内外研究学者与实务专家,整合管理会计学术研究、课程教学、企业实践等战略资源,构建“产、学、研”三位一体的交流平台,推动管理会计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实务发展,促进我国管理会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中心设置学术委员会以统领研究方向,并配置成本管理会计与控制研究室、公司治理与高管薪酬研究室、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室和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室,分别负责管理会计不同领域的具体研究。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Mike Shields教授和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况熙教授分别作了主题报告。Mike Shields教授以“管理会计有用性的认知拓展”为题,从管理会计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以及研究的局限性等方面展示了管理会计研究对充分认识管理会计有用性的重大作用,并从变量定义、实证分析等方面提供了改进管理会计研究的可行方法。况熙教授则以“是敌是友――论管理会计研究中经济学理论与行为学理论的应用”为题,从经济学和行为学的视角出发,探讨了管理会计研究面临的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机遇以及各学科理论与实践有效融合的挑战。
关键词:学校基建 财务管理 监督
永嘉县是浙江省经济欠发达县之一,现有中小学校二百多所,在校学生12万。永嘉县人民政府一直很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 2009年至2012年,永嘉县人民政府安排学校基本建设资金投入为分别为1.45-2.39亿元,成为永嘉县历史上财政投入力度最大,基建项目最多的时期。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观,在学校基本建设投入不断增加的同时,对学校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保证工程项目的决策和正常运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一、当前基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招投标不规范
在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运作中。部分学校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没有执行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致使造成“边设计、边勘探、边施工”的三边工程。造成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在资格预审时,部分包工头挂靠多家公司进行投标报名,使得入围的多个投标单位实际上是由一个人控制招投标的现象,造成投标价格偏高,失去投标的意义。
(二)施工管理不规范,工程结算出现超预算
有的公司施工队伍无合格的资质证书也承担项目;没有工程项目开工证,施工队伍进场开工;工程层层挂靠、转包现象严重,签合同的施工单位并不承担施工,而将项目承包给项目经理,单位只收取管理费;施工队伍包工头自行进行工程结算、收款,而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统一核算。部分基建项目在施工现场收集数据不及时,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导致工程结算不真实或返工造成损失。部分基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出现图纸纠偏的问题,施工单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项目资金。主要表现有:多计材料、设计变更增加、重复计算费用等。
(三)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基建项目管理人员只管工程进度,不负责收集和提供竣工决算资料;财务人员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对基建工程的情况知之甚少,工程的财务监督形同虚设,直接影响了基建会计核算的质量。致使造成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基建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偏差,由于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衔接,导致工程竣工决算错误。
(四)基建财务管理缺乏可控性
有些学校将一个大项目拆分成几个小项目的情形也时有发生,挂靠公司、转包工程项目普遍存在,这样使一些不具备资质的或表面具备、实质上却是通过权利或其他方式取得工程项目的承建。这些“人情工程”在申请付款时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导致基建财务管理混乱缺乏可控性。
二、提高学校基建全过程财务管理的建议
学校基建会计首先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做好基建前期准备工作,基建审批程序要到位,基建项目的批准程序应该是:首先应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然后编制可靠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呈报给有权批准的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再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初扩设计任务书,再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由设计部门编制施工设计图,申请开工报告,由上级批准后,基建前期程序完成,才能进行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学校基建项目实施监管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基建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资金审核拨付、预决算审计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财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将财务管理融入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图纸会审、招投标、中间的合同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全过程。
(一)重视对图纸的经济性审查
建设部门应在保证工程安全规范的基础上,给予技术的指导,审计部门应在经济性上审查上提前介入。建议政府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同心协力,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共同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技术指标评价体系,并建立权威的评价机构,对项目工程从项目立项、图纸设计到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工程采购的招投标管理
要十分重视对招投标过程的把握。一要审查投标公司的经济实力。二要审查投标公司的施工业绩,以保证今后施工的质量。三要审查工商部门和银行对投标企业的信用度评级情况。四是审查投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五要重视对招标书条款的斟酌。
(三)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设备材料购置过程,都涉及多种形式的合同,内容涵盖了技术、经济及其他等方面。财务人员必须掌握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深入了解合同中相关事项与财务管理的逻辑关系。重点把握合同价款、资金结算方式、预付工程款的支付、工程价款支付、履约保证金交付、质量保证金的扣留等条款。做好补充合同条款与主合同的衔接执行工作。
总之,学校基本建设中,要全过程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必须提出从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基建主管或基建小组、校方内审、基建分管领导到班子集体意见,一个审批程序都不能少的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支付工程预付款。实行履约担保制度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足,在没有交足前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要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拨付工程预付款,同时,做好竣工决算财务报表编制工作,并报财政部门审核。
参考文献:
[1]2008-2012永嘉县教育经费统计资料汇编
关键词:学历教育 任职教育 学员
1.任职培训学员的特点及对管理的挑战
任职培训学员的特点有:一是素质高。这些学员大都是连营职干部或者部队的专业技术骨干,他们基本上都从事过部队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实际经验。二是联系广。这些学员来自不同的兵种、不同的部队、不同的地域,与部队、社会联系较多,交际面较广,交际对象也较复杂。三是时间短。这些学员培训时间通常比较短,少则10天半月,多则半年一年,他们的临时思想较为突出,只想完成学习任务,得到结业证就行,对管理工作紧迫感不强。四是思想活跃。这些学员思想较为活跃,有的第一次来到学院学习,总想到游览区和商业街走一走,看一看,随意性很大。五是压力大。这些学员在短时间内的学习课程多,任务重、要求高,所学知识回到部队就要使用,学习中一点都不能马虎。以上特点给学员的管理带来了管理难题与挑战。
任职学员管理上的困难在于:一是不适应院校的生活。到院校参加培训,有的学员一下子由管理者变成被管理者,感到不适应,由部队生活变成院校生活感到不适应,由部队的管里模式变成院校的管理模式感到不适应。二是不够重视管理工作。有的学员认为来到院校的任务就是学习,对本身的管理教育不够重视,对院校的严格纪律约束感到厌烦。三是外部环境的诱惑不断增多。任职学员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大家聚在一起,难免出现一些畸形消费,特别是新形势下,社会上的灯红酒绿等不良风气对学员的影响加剧,个别学员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抵挡不住各种诱惑,总是向往外面的世界。四是奉行严管不如自管。有的学员总是认为自己的培训起点比较高,过高地估价自己的自控能力,奉行自我管理,认为系队的管理和约束是多余的。五是管理模式还不成熟。培训任务转型后,培养对象、教学内容、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变化,新的管理模式还在进一步探究之中,适合任职学员特点的管理方法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2.基于过程的管理模式
基于过程的管理不同于基于目标的管理之处在于对学员的管理重在平时的表现而不是最后的结果,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杜绝管理上的空挡,保证全程的有效监督,消除那些“平时不努力,临时抱佛脚”,“老实人吃亏,投机者受益”等不良现象。
任职教育管理要改变管理方式,强化宏观监督和有效调控,努力形成全员额、全要素、全过程的系统管理。要摒弃目标管理模式,坚持合成高效,以过程促落实的思想,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管理手段,对管理对象进行有效管控,谋求发展的最佳效益。
从全面提高个人素质的高度,必须进行行为的规范,要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加强对学员的行为管控,要从一言一行抓起,从点滴抓起,坚持“标准高于部队、要求严于部队”。由于任职学员的在校学习时间较短,可以把时间细化到每一天,对学员的表现进行过程的跟踪问效,把规章制度和学习任务以及考核标准,进行详细具体地明确和规定,让学员有法可依。从学员入校第一天起,突出强化普通一兵意识,无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一律按条令条例规定执行。加大每天的检查督导力度,改进管理检查的方法手段,坚持每天量化打分,每周进行综合评定,每月进行汇总并排名公示。对于表现优异的及时通过校园网或电视广播站进行表彰,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作为评选优秀学员的依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作相应的处理。奖勤罚懒,调动学员学习、工作地积极性、主动性。定期组织召开管理形势座谈会,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地查找管理教育中存在地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定期与学员原部队通报学员的思想、学习、遵规守纪情况,学员毕业时,根据其平时在校的量化表现进行鉴定,作为是否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3.进行过程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过程管理的模式下,为了充分反映一个学员在校期间的表现,一是要严格依据条令条例,任职学员队必须强化条令条例意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增强学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服从命令的自觉性。二是要合理划分学员在校期间的时间,按照一日作息制度进行点名到位率、出操律、到课率、内务卫生评比优胜率、请假按时归队率等量化指标进行考量,对于重大的教育或教育活动可以单独列项作为考核的内容,比如重大的集会或比赛学员参与的程度,取得的成绩作为加分的依据。三是要合理制定各种考核表格,使其在一日生活秩序中易于填写和操作,并要及时电子化,要有相应的数据管理系统作后台支撑,可方便统计数据,便于分析处理各种信息,从而指导管理工作。四是要加强管理干部的责任心,由于学员队人员众多,要对每一个人进行基于过程的量化考核,其工作量是极其繁重的,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情绪。五是要对考核的数据公开透明、及时公布,形成良好的互动环境,允许学员对相应的数据进行质询,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可以上诉到学院的管理机关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