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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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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保护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机构)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是指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被撤销、解散的事业单位,终止事业单位法人的行政许可行为。

第四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的;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的;

(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的;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

第六条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级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级监督管理机构承担。

各级财政部门及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清算工作的监督指导。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应在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前,按规定注销税务登记。

第七条 事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过程中,尚未提交注销登记申请前,举办单位发生变更的,举办单位承担的相应职责由变更后的举办单位承接。

第八条 经监督管理机构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事业单位法人终止。

第二章 清 算

第九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完成清算工作。自出现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审批机关、举办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确定清算组织负责人,开展清算工作,清算工作结束后形成清算报告。

第十条 清算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对事业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清算组织的人员组成,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和举办单位的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 清算组织负责人,主持和协调清算组织的日常工作,一般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也可由其举办单位指定。

第十三条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网站或报刊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采取网站方式的,应当在举办单位网站醒目位置,公告期至核准注销登记之日结束,债权人应当自网站注销登记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采取报刊方式的,应当在本行政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至少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报刊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清算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概况、清算依据、清算组织组成、公告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清算审计情况、资产评估情况、资产确认情况、债务清偿情况、完税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事业单位将清算报告报送举办单位审核,举办单位对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的,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清算期自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至举办单位批准清算报告之日止,一般不得超出120日。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章 注 销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程序依次是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收缴证章、公告。

(一)申请。申请人向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二)受理。监督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审查。监督管理机构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注销登记条件。

(四)核准。监督管理机构对申请人作出准予注销登记或者不予注销登记的决定。

(五)收缴证章。监督管理机构向核准注销登记的单位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六)公告。监督管理机构对核准注销登记的有关事项注销登记公告。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自举办单位批准清算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向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三)举办单位批准的清算报告;

(四)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六)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 监督管理机构对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情况作为对事业单位举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机构编制部门暂缓受理事业单位举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监督管理机构给予事业单位警告,责令限期补办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监督管理机构建议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在清算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财政部门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被撤销、解散,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0日内成立清算组织,按本办法规定完成注销登记工作。事业单位人员已分流,无法成立清算组织的,清算工作由其举办单位牵头完成。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我镇现有在职在岗人员44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21人(含财政所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干部23人(其中含人事1人、编外合同制用工2)。自“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对照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排查,“吃空饷”情况在我镇不存在,但有“在编不在岗”人员1人,系农业服务中心1人,因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我镇及时召开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9月1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作出开除处分决定。9月16日派员赴通州监狱与当事人谈话并签订终止聘用合同文书。

自4月30日至5月4日,我镇对全镇“吃空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自查自纠情况,在政府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电话和来访来件。在此项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根据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了全镇部门负责人,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清理对象等内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按照规定程序,我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到位。

(三)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一是着力完善内控内管机制,实行机关单位考勤月通报制度,进一步严格规定了请销假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并着手酝酿制订其它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吃空响”、“在编不在岗”人员活动成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勤奋履职,树立清正、务实、高效的形象。下步我镇将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单位人员到岗情况的管理力度,同时镇级层面组织专门力量,采取不定期到单位抽查的方式,并长期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清理和查找现有制度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巨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章制度》、《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推行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切实把工作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

三是规范编制使用程序。坚持“编制审批在先”、“用编先申请”的原则。凡各单位申报的机构编制事项,县编办依据申报事由、文件依据、单位人员结构、岗位结构、职数配备、编制数额进行实地调查论证,经核实后,提出拟办意见,提请县编委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市编办按程序进行报批。坚决杜绝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随意性和盲目性。

四是严格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实名制管理数据库信息。结合工资联审制度,将各单位机构编制核查人员、工资表、财政开支人员名册、身份证“四核对”;信息系统、财政供养人员名单、身份证信息“三对照”,杜绝了“吃空饷”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动态地掌握机构编制情况,严格人员考录程序,调动、退休、死亡等人员入(减)编等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管理机制。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机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要求,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实名制管理、人员调配、事业单位招聘、经费核拨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编办的主体责任、形成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量有多少?资料显示,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其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5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539万人。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数据显示,2015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069.4万人。

1.招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016年7月6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017年,人社部门将研究出台事业单位考核、竞聘上岗规定,制定监督、培训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制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2.工资: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同时,国家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研究建立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稳步提高医务人T薪酬水平。目前,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已经启动,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将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3.管理: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建立健全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制定配套政策规章,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制度。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探索高校、公立医院等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释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活力。

4.职称: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 的倾向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将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

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5.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今年3月1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明确了四种情形和具体政策措施: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已悄然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为社会的繁荣进步带来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社会服务的信息化已成为发展的趋势,随着信息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力资源管理可以更为方便、快捷、高效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信息共享、合理配置和资源整合,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作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人事管理直接关系到高校的运转效率与长足发展。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明确了建设双一流高校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方案。这些重大举措在进一步扩展高校办学规模、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引领高校机制改革的同时,也无疑给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科学高效地处理好指数级增长的人事信息量、日趋多样化的人事关系、日益复杂化的人员结构等诸多问题,成为新形势下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必须面对的严峻现实,加快推行和实现高校人事信息化管理成为必然。

二、高校人事工作信息化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管理层观念滞后,信息化认知度尚浅

要想真正实现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必须从学校领导层就牢固树立信息化的观念,明确发展目标,破除固有模式,做好顶层设计。然而,目前国内多数高校还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并未从学校层面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而是任由各部门“各自为政”,根据需要自行创建平台、购置系统,这虽然能在短期内解决一定的困难,但从长远来看必将成为信息化进程的羁绊。反过来看,人事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行必须依托健全的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而当前高校人事机构的设置却基本是以业务分割为依据,信息化工作或被忽视,或仅作为辅助手段而已,管理者们并未真正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信息资源共享率低,数据的权威性存疑

高校党政部门众多,工作需求各不相同,关注点各有侧重。在信息化初期,由于学校层面未作整体的规划和考虑,各部门便根据工作运转所需,相继建立起符合自身业务需要的管理模式和信息系统。如学生处的学工管理系统、组织部的干部管理系统、教务部门的教学管理系统等。这些系统一般由不同公司独立开发,其平台架构和开发理念的迥异在制约人事信息共享的同时,带来了严重的信息资源冗余,反而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高校管理一体化的建设进程。此外,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决定了对数据采集的不同要求,数据的字段设置、采集要求、更新方式等存在很大差异,当需要跨部门整合数据供决策之用时困难重重,严重的影响了人事数据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3、信息更新维护困难,数据的准确率堪忧

首先,高校人事管理部门以大量的人事数据为基础,辐射出十几类数十种流程复杂的业务,主要涉及人才引进、定编定岗、人员异动、职称评审、培训进修、年度考核、薪资福利、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除基础信息的几十个字段外,个人与业务相关的扩展信息也数据量庞大,有的信息库字段要上百个,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需要占用大量的工作时间。其次,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需要相应的制度规范作为支撑,而二级院系在配合人事部门工作时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这无疑会增加管理的难度。最后,由于分散式管理,各管理部门对各自信息库进行信息录入和维护的口径不一致,在获取信息和进行信息整合时,会产生极大困难,稍有闪失,甚至会出现大量连锁性的错误,如果没有权威的人事信息作保障,难以保证工作和决策的准确性。

4、信息系统框架陈旧,数据的安全性较差

经过若干轮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高校的人事管理工作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简单的信息管理系统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事管理需求,一个优秀的系统,既要满足现有的工作需求,又要便于扩展,同时还可从信息化的角度对现有的工作进行优化。目前,多数高校还依然采用封闭的系统平台,单纯面向管理人员,限于管理优先的惯性和服务基层概念的缺乏,缺乏管理者和广大教工的交互,无法真正达到信息化的管理要求和资源的真正共享。目前,主流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均采用B/S架构,通过浏览器进行用户端和管理端的操作,简化了用户端的操作流程,带来了舒适的用户体验,同时减轻了系统维护和升级的工作量,有效降低了成本。但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也使得系统的安全性面临更多未知的挑战,一旦产生诸如硬件损坏、黑客入侵、病毒袭击等问题,都会给系统的数据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和损失。

5、管理队伍素质不一,实施的有效性受限

事在人为,再好的政策如果没有一批精干的队伍去实施,也将是一纸空文。高校人事干部不仅是信息化建设的实施者,更是人事改革的推动者,这支队伍的素质将直接影响高校的发展。目前,从高校人事工作者本身来说,还存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文化素质、心理素质等基本素质较低,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较为薄弱;沟通协调能力、决策执行等能力尚缺的问题;从高校角度来看,进人缺乏专业性、用人缺乏科学性、育人缺乏长期性等问题并没有进行有针对性的改善,导致这些问题将长期存在并对人事工作的开展产生负面影响。

三、对目前高校人事信息化管理改革的几点思考

要想突破高校人事信息化进程中的重重阻碍,就必须革新观念、系统设计、全面部署,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必须做、科学做、持续做”的重点工作,纳入到高校行政管理体系中来。

1、以人为本——加快高校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转轨

高校人事管理信息化,就是高校人事部门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以计算机和网络为平台,通过对高校各种人事信息资源的广泛收集、整理、深入开发和充分利用,促进人事管理从传统事务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人事管理的效率和决策水平的过程。高校人事管理信息化的进程其实也是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轨的过程,转轨的方式和速度将直接影响信息化的深度。人事管理依次经历了“经济人”和“社会人”的人性理论,逐渐形成了组织行为学,强调对人的管理不仅要依靠规章制度和组织形式,还要激励并保持成员的责任感、成就感、事业心和集体精神。由于管理的视角、类型、侧重点、形态、方式等多方面的区别,高校人事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人力资源以人为本,将人力视作第一资源,通过积极的科学管理和主动开发可以使其不断升值和增值,比传统的人事管理更加契合时代的发展需求。我国在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政策,迫使高校朝着科学化、制度化和社会化的方向发展。2014年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了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合同契约式管理方案;2015年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中提出了养老金并轨的要求,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持续推进了社会人理念和高校社会化;2016年,人社部宣布将研究制定高校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再一次打破了高校与社会间的壁垒,“铁饭碗”成为过去,专业人才的自由流动和社会化管理成为必然趋势。这场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革命性变革的号角已经吹响,面对这场变革,高校不仅需要借鉴已有的理论和经验,更要在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以形成适应变革需要和自身发展的新理论,应快速转变陈旧观念,积极探索和健全适应本单位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形成高校内部以及高校与地方间人才流动的合理机制;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科学合理的手段培养人才,以社会化、科学化和自动化有效提高行政服务能力。

2、打通通道——建立基于服务域的高校人事信息平台

人事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工作效率的高低、质量的优劣都直接关系到教职工对高校的认可度。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人事管理以庞大的人事数据为基础,其准确性、实时性和全面性决定了管理的效益和决策的正误。因此,建立起基于服务域的高校人事信息管理模式将逐渐取代保守封闭的管理方式,并以此突围现有的困境。此处所讲的“服务域”,是指将相关的业务进行梳理并重组整合成的服务集合,该管理模式的推行将会引发从顶层到部门、从管理到服务、从打碎到整合的一系列变革。从“顶层”到“部门”。高校应设立校级的信息化中心,着眼全局,履行全校性的信息化部署和指导职能,积极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局面,实现以人事信息为主体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之相呼应,在二级部门设置信息管理科室,结合部门实际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构想和实施;在院系设置信息管理员,负责更新和维护教工信息;如此形成自顶向下辐射的局面,确保人力资源信息化的整体性和有效性。从“管理”到“服务”。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延续了政府机关的管理模式,但其产生的种种弊端成为了高校发展的桎梏。在高校“去行政化”的进程中,不但要推进高校行政体制改革,还要引入现代服务理念,构建科学的行政制度,并将这种“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贯彻到信息化建设中去。摒弃传统的单机式管理模式,引导教工从“被动接受管理”到“主动自我管理”,逐渐转变为一种能突出教工自我意识的网络化服务窗口。从“打碎”到“整合”。信息化建设不是简单的办公无纸化进程的延伸与推进,更多的体现为系统的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模式将打碎各部门业务壁垒,聚合为系统性的跨部门业务流程,形成业务清晰、流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并基于以大人事为主体的“服务域”理念,进行“大平台+微应用”的重构,解决各业务部门数据孤立、服务零散的问题,为教职工提供从招聘到离退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此以往,这些全面积累的人事业务相关数据,定将成为决策分析和制度改革的强有力支撑。

3、队伍建设——自上而下建立起一支强有力的人事管理队伍

一流的大学离不开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两支队伍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高校人事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人事管理信息化亦如此,不仅要依靠科学的政策和完善的软件,更要有专业的管理团队作为支撑,这种专业的管理团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其特有的品质。科学的管理模式。目前,多数高校的人事管理队伍由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和二级院系人事秘书组成,前者由机关管理考核,后者由所在院系管理考核,组织结构较为松散,任务分配不够合理,考核标准也不统一,个人素质参差不齐,这无疑给人事队伍的管理带来了困难。要解决以上问题,需将与广大教工接触最频繁、联系最密切的基层人事工作者真正纳入到学校的人事管理体系中,由学校人事部门和院系共同完成对这些人员的招聘、培训、任用、考核等,以例会和工作沙龙传达和解释政策文件和服务要求,从而强化人事服务的第一道窗口。合理的任务分配。人事信息资源具有资料信息量大、构成多维、要求精确、动态变化频繁、信息交流面广等特点,光靠校级人事部门的单个科室甚至单个人来更新和维护,不仅费时费力,还极易发生错误。应根据实际情况,规范人事信息流动渠道,合理配置信息维护的业务流,首先可在人事部门设置相应的信息科,作为信息更新的末端,聘任既熟悉人事业务又熟悉信息系统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把人事信息库的建设和人事档案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基础信息与衍生信息、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统一起来;与之相应的可在人事部门的其他科室设置信息专员(或由科员兼任),将本科室所属信息进行批量更新和动态维护,并及时提交给信息科审核,如职称评聘情况、教工状态变化等;其次请人事秘书对教工提出的信息更新进行初审,或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字段维护权限,对相应字段进行维护。长效的培训机制。现阶段多数高校人事岗位上“人员流动快、专业出身少”的现状还未得到有效解决,而高校人事管理涉及面广、业务量大、更新率高,且在向人力资源管理转轨的过程中逐步突显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等特点,使从业人员必须适应岗位特点和时展的新需求,拥有更强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成为各高校急需破解的新问题。有鉴于此,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对人事管理队伍的培养,利用长效的培训机制,通过理论教学、政策解读、业务学习、互动交流等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和分阶段分时段的培训结构,普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人才工作理论以及法律知识,不断探索高校人事管理的新形式、新途径和新方法,提升人事工作的综合水平。

四、结束语

高校人事从传统事务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的及时转轨,是高校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要保障。作为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必将随着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和高校实际情况的日益变化而不断发生新的变化,这便要求人事工作者不断探索、不断努力,寻求更好的改进途径和方式方法。

作者:何雯 单位:苏州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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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蒋莉.高校人事管理信息化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3(9)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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