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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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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是**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五、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七、对驾驶员的奖惩

1、年安全奖:凡一年内未出现事故或发生事故责任不在本人,按保险公司返还安全奖的70%奖励驾驶员(凡出事故并负有50%以上责任的不得安全奖),其余30%奖励管理人员。

2、月安全奖:按0.006元/公里计算安全奖,凡发生事故者,不论大小,当月不给安全公里奖。

3、驾驶员在一年内行车没有发生大小责任事故者,办公室奖励100元,出事故者不得奖。

4、节油奖:月节油奖按办公室审定油耗和行驶公里核算,每节约一公升油奖0.80元;全年节油在400公升以上,年终按全年节油数另奖0.10元/公升;每超耗一公升汽油按市场价驾驶员自付。

5、租车费按总收入15%提奖,奖励管车人员和驾驶员,奖励方法按出车天数、行驶公里计算。

6、修车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修理费以去年年终修理费总额为基数,本年度节约部份,按30%提奖小车班及管车人员。

7、驾驶员行车去外地执行任务,因各种原因,被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罚款,按罚款总额本单位报销70%,剩下30%由驾驶员自负。

8、驾驶员未经派车人员或分管领导许可,私自动用小车办私事或给他人办事,除按违纪处分外,发生大小事故,后果自负,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并按对外服务收取租车费用,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9、驾驶员执行任务发生交通事故,视其责任,酌情给予纪律、行政处分。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视其责任,给以50—1000元经济赔偿。

10、驾驶员行车途中,出现方向、制动、轮(鼓)胎松落,驾驶员失误等事故险情(平时保养没发现事故苗头,或错加油料、虽没发生事故,但出现了方向失灵、制动失灵、轮胎松落等险情),酌情给以10—100元经济处罚。

八、驾驶员的劳保待遇

1、按国家工人劳保用品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经领导同意后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购买、统一管理,由小车班长统一发放。

2、劳保用品购买的时间和使用的年限,由小车班长掌握登记,使用时间一个月的劳保用品,在每季度内购买一次,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劳保用品到时购买。

3、购买数量:驾驶员每月毛巾一根、手套一双、肥皂一联(计25元以内),购买劳动服2年一套,水胶鞋2年一双(计250元以内)。

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运管所围绕运管中心工作,将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结合县内道路运输实际,深入查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按照交通部门“三关一监督一加强”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深入基层和道路运输生产一线,全面开展检查督导,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该所一直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中之重,号召全所干部职工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增强政治敏感性、社会稳定性、运输市场安全性,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识到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就是生命的理念,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没有生命其他利益无从谈起。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1项,完善安全管理整治方案和应急方案。同时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管副所长依据各自分工和承担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抓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工,层层负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主体意识

该所高度重视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首先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道路运输企业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的主体,运管所在实施行业管理过程中,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车辆服务、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搞好车辆检测维修,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切实可行的车辆出入库检查制度,明确检查责任,责任到岗,签状到人,形成权责统一的安全生产网络。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安全意识。利用经营者例会、“五一”、“十一”、“春运”等契机,经常性组织运输企业及运输从业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利用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了他们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章操作、客货混装、超载超员、疲劳驾驶,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的目标。

三、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一加强”职责,努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该所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一加强”的工作职责,强化全方位动态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从许可条件入手,严把市场准入关。为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我单位从源头入手,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规章许可要求进行审批,严格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典型线路,坚决停运,消除隐患。(二)从审查车辆技术状况入手,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为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该所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二级维护企业的管理,全面检查有无只收费不维护的现象,有无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现象,有无买单卖单现象,重点抓住维护前检验和竣工出厂检验的关键工序,并对机动车转向、制动等主要工位零件的配置渠道、产品来源、出厂地实行登记制,并在合同中标明。对二级维护的每道工序实行定人,定岗并进行签字。二是加强对检测站监管,重点加强对车辆技术检测的管理,检测中严格落实“谁检测、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测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对检测仪进行监测,实行动态监管。运管驻站人员严格把关,实行运管员、从业人员、营运车辆三见面的方式,逐车检测,逐车上线,逐车把关。三是对所有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二级维护情况严格审查核实,一一登记造册,规范车辆技术台帐。尤其落实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上线检测责任制,由驻检测办公室,对照台帐,对须检测和维护的车辆及时通知外勤协查。在检测、审查中发现不合格车辆,坚决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参加营运。(三)从审核从业人员资质入手,把好从业人员资格关。坚持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双见面,客运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车辆车型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乘务员跟车服务必须持有合格的上岗证,危货驾驶员必须持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从事经营;驻站办、稽查人员全面检查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无相应证件一律不得上路行车。(四)从客运站安全管理着手,全面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督。增派6名运管驻站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汽车站监督检查。严格审查客车始发、途经、终止点,保证营运客车按线路经营,进站发车。强化客运站定额售票、检票,严禁售超员票,发超员车。监督汽车站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例行安检制度,在安检中,重点检查车辆运营证件、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饮酒、是否疲劳驾驶、是否超载,严把“进站关、检查关、出站关”,严禁“三品”进站上车,做到发车必检,确保出站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五)进一步加强对危货市场的监督管理。责成专门人员深入到危货运输企业、危货车辆经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条件、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对危货车辆严查运输标志、消防设施、从业证件,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取缔.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形成运输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第二条在惠阳行政区域内从事渡口渡船的经营管理,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渡口是指经批准设置在本区江河干流、支流、河涌水域,专供渡运人、货、车穿越水域的场所和设施。包括渡运所需场地、码头、渡船及为渡运服务的其他设施。

第四条渡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经批准设置的渡口,必须实行“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制度”的五定制度。

第五条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由区政府统一领导,以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部门执法监督检查为保障,渡口经营者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为安全格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二章渡口

第六条渡口的设置、迁移、撤销等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严禁私设渡口。

第七条设置、迁移或撤销渡口必须由渡口经营者提出申请,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人民政府在作出许可决定之前,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申请设置渡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渡口应当设置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堤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品生产、堆放场所;

(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管理人员;

(四)有合格的渡船和相应资格的船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码头和候船室或候船亭;

(六)公路渡口应当有与公路相连接的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满足渡运量需要的道路;

(七)渡口应当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具备应急通信条件。

第九条渡口经营者应当为渡口配备至少1名安全管理员,渡口安全管理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第十条渡口经营者应当在渡口两岸设置“渡口守则”和“乘客守则”标牌,设置的标志应标明渡口名称、渡口批准机关、批准日期、渡运路线以及乘客须知等,以告示过往旅客、车辆。

第三章渡船

第十一条渡船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渡运: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船员和必要的航行资料。

第十二条渡船应当保持良好技术状况,设备完善,并具有良好的平稳性和水密性,严禁有安全隐患的渡船从事渡运。

第十三条渡船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标明船名、船籍港,核定乘额、载重线、抗风等级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并放置在易取处;汽车渡船所配消防设备应当有足够的能力,其安装位置应当能使灭火剂射及所有装载车辆。

第十五条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和无线电设备,并按规定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油污、垃圾接收装置,严禁内河排放和垃圾抛江。

第四章渡船船员

第十七条渡船船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应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及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适应的适任证书,方可在船上担任职务。严禁无证船员上岗。

第十八条渡船船员配备人数不得少于核定的最低安全配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九条渡船船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职责,并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不得疲劳驾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必须积极施救并及时拨打12395水上求救电话。

第五章渡运

第二十条渡船应当按核定的路线渡运,营运渡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证件。

第二十一条渡船渡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定额内装载旅客和车辆;渡船上下旅客、车辆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有专人维护旅客、车辆上下秩序。

第二十二条渡船装运危险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严禁危险品车辆与旅客同渡。

第二十三条渡船在航行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海事管理机构颁布的有关规定,渡运时应当注意避让过往船舶,禁止抢航和强行横越,禁止超航区(线)和超抗风等级航行,在夜渡时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并按照规定显示灯光信号。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渡运:

(一)乘客超载或超重超干舷的;

(二)无船舶检验证书或适航期已满的;

(三)船体严重漏水的;

(四)渡船人员未有牌照的;

(五)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乘客同船混载的;

(六)遇大风大浪、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洪峰、水流湍急等有碍安全渡运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碍安全航行的。

第二十五条渡船航行中船员应当加强了望,谨慎操作,安全会让,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和航行安全信息。

第二十六条渡船航行水域禁止捕鱼、采砂和设置固定的渔网、渔具等有碍航行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职责

第二十七条渡口经营人职责:

(一)按规定申请办理渡口的设置、迁移和撤销手续;

(二)配备适航的渡船,加强对渡船及其设施的安全管理,对渡船的交通安全负责;确保对船舶更新、维修和设备配置的资金投入,使渡船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设置并维护与车辆、旅客上下渡船相适应的码头、栈桥或台阶等渡口设施;

(四)按照规定配备足够、合格的渡船船员;加强对船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得指使、纵容、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日常渡运管理,保证渡运安全;

(六)在法定或者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等交通高峰期间,应相应增加渡运管理人员,合理调度渡船,加强渡运秩序的维护;

(七)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事故处置预案,定期组织船员应急演习;

(八)定期对渡口码头附近水域进行扫测和疏浚,清除碍航物,以保证渡船航行安全;

(九)负责渡口渡船的防汛抗洪、抗台风工作;

(十)主动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和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渡口存在的各种隐患;

(十一)遇险或发生事故组织自救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八条渡口所在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制定、完善本镇渡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镇村(居)委会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与村(居)委会签订镇村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渡口渡船航行记录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实渡口船舶、渡工、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时间,应增派人员维护渡运秩序,做好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三)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1至2名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村(居)委会落实1名以上的镇村渡口管理的专门人员,监督渡口经营行为;

(四)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沉船或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协助海事、安监等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负责向群众、学生、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督促其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规范、监督渡口承包者与村(居)委会的承包行为。

第二十九条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有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本村渡口渡船不发生重大事故;

(二)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人员、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

(三)与渡口渡船经营人签定安全责任书;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认真落实渡口管理的“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载客、定制度”的五定制度,协助行政机关查处“无牌无证”的渡船和渡工,以及船员配员不足、渡船不合格、超载等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

(五)配备专职的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六)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落实对渡口渡船每周一巡的制度,危险天气、重大节假日要加强值班,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安全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七)落实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消除隐患;

(八)督促营运渡船完善安全设施和做好保养;

(九)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渡口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一)积极参与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渡口渡船,要及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反映,协助当地镇人民政府消除安全隐患;

(二)定期召集镇人民政府和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召开安全会议,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查处事故隐患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镇、村(居)委船舶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第三十一条区交通局的管理职责:

(一)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渡口渡船实施行业管理。指导镇人民政府制定、完善本镇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指导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三)贯彻落实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指导和帮助镇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组织协调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总结推广交通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五)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

(六)在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期,组织安全大检查,防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七)协助各镇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渡口和渡船的治安管理,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水利、渔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渔船和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止渔船载客渡运,治理在渡船航行水域采砂、捕鱼、设置固定渔网渔具等碍航行为。

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1、贯彻实施市局(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项的落实;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规;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四不放过”的原则,熟知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本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的落实;

5、组织审定应由本单位处理的事故调查报告,对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岗位副局长

1、负责主管部门的全面工作,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规;

2、贯彻实施县局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3、负责协调主管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4、负责主管部门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有关的体系文件的批准;

5、为主管部门协调配置适宜的资源。

岗位安全综合股股长

1、贯彻实施县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项的落实,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规;

2、监督检查县局系统安全保卫、消防、交通、仓储等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本系统安全目标管理任务顺利完成;

3、加强安全工作监督力度,严守机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存好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4、加强安全工作的请示、报告、保持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与合作,搞好治安联防。

5、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烟草商业系统及市局(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对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验收和考核;

7、负责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和抗灾救灾工作;

岗位其他部门负责人

1、贯彻实施县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项的落实,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规;

2、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监督,层层分解安全管理目标;

3、严格遵守安全管理中的各项规定,制定各岗位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4、自觉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岗位送货车驾驶员

1、熟悉县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本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会议,有记录

2、每天对车辆状况、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有记录。保持车辆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及时进行车辆日常保养、磨合保养、换季保养和定期保养,监督送货人员货款安全回笼率达到100%;送货过程中商品安全达到100%

4、持证上岗、亮证行车,不超速、超载、超员行驶、不违反国家车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

5、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岗位送货员

1、熟悉县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本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2、积极参与安全学习培训、有记录。

3、货款安全回笼率达到100%;送货过程中商品安全达到100%。

4、监督车辆驾驶员按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安全行车。

岗位机动中队中队长

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贯彻实施县局的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2、负责本中队的安全管理活动;

3、负责对稽查员安全工作检查、指导。

4、负责对本中队安全设施、设备、稽查车辆、驾驶员加强管理。

岗位营销部经理

1、贯彻实施县局的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活动;

3、为本部门安全管理资源进行有效管理。

岗位市场经理

1、贯彻落实县局的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2、积极参与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活动及安全教育培训;

3、协助营销部经理对安全管理资源进行有效管理。

岗位保卫人员

1、执行巡逻、门卫、守护各种任务;

2、对发生在值勤片区内的不法侵害和灾害事故及时、逐级报告,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维护现场秩序并保护现场;

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等防范措施,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并协助处置;

4、对值勤区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应送交综合办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它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岗位办公室主任

1、贯彻实施县局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事项的落实,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规;

2、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保卫、消防、交通、仓储等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任务顺利完成;

3、加强安全工作监督力度,严守机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存好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4、加强安全工作的请示、报告、保持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与合作,搞好治安联防。

5、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烟草商业系统有关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对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验收和考核;

7、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和抗灾救灾工作;

8、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省局及市局《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执行。

岗位车队队长

1、负责拟定和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管理制度、措施。

2、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分析、上报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管理报表,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

4、负责制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反馈。

8、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其他岗位员工职责

1、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在各自工作中予以实施;

2、积极参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管理方案;

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客运;安全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客运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并成为农村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但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比较棘手的问题,主要由于其市场较为混乱、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等原因造成。因此,有必要对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当前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地区交通工具安全性能普遍较差

农村地区由于交通管制不够严格,加之经费有限,许多交通工具的使用年限都较长,缺乏一定的安全性。尤其是在一些边远的农村地区,摩托车等就是当地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这些交通工具普遍价格较低,符合当地比较低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但实际上,这类交通工具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证,行车安全也难以得到保证。需注意的是,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原因和道路等问题,这类安全性较低的交通工具在我国农村地区越来越多,相关的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复杂。这类交通工具不仅耗油量大,其存在的不稳定性和危险性也是极需处理的潜在隐患。2.农村客运存在着运量与运力的矛盾农村地区由于大型交通工具的缺乏,所以客运量和客运能力之间的矛盾一直都存在且越发明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与外界的交流日渐加强,农村居民的出行需求也越来越大。而由于交通工具的缺乏,以及相关人员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工具的承载力,强行增大运量,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尤其是一些经济条件和道路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客运量和客运能力的矛盾更加明显,甚至有部分人员为从中谋取暴利,忽视了交通工具的基本安全设施的配置。

3.市场秩序长期混乱

由于许多不法分子趁机从中谋取利润,许多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都没有合法的驾驶证书和驾驶资质。这类人群的出现对当地的市场运行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也为当地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此外,由于在全国范围内的具体交通管理制度并不完全相同,车辆的挂牌政策规定的也有所不同。许多车辆驾驶员便趁机打法律的球,披着“合法”的假外包装进行非法运营。这类现象在当前的农村地区仍旧比较普遍,导致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的市场混乱,管理难度也比较大。

4.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

由于资金、管理人才等缺乏,许多农村地区的交通管制都缺乏一定的管理效力,管理力量比较薄弱,相关的执法工作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农村交通市场的混乱和安全隐患的长期存在。农村的交通线一般具有线路较多、路况质量差等特征,由于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力有限,加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缺乏,交通管理人员难以顾忌到每一条交通线路。此外,由于相关的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的缺乏,交通管理人员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和实地调查也比较少,缺乏有效的、全面的管理体制,导致许多农村交通道路处于失控的环境,违规现象、安全事故等时有发生。

二、强化农村安全管理的措施

1.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是促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性提高的重要措施。可尽量争取获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方面,由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交通管理条例的改进和完善。例如制定交通管理对农村交通工具种类的明确限制和规定,对超过运载能力的现象进行更严厉的惩罚等。通过制定严格的交通规范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可完善每个分区的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和相关的设备配置,加强对违规现象的惩治,加强对“三无”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惩治力度等。通过完善交通管理制度和加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能够有效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性。

2.推行农村便民利民措施

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主要是指给予农村地区居民的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聘请驾驶技术娴熟的驾驶人员;政府加强农村主要交通线路的修缮;以及交通部门多进行对居民的实地调查,提供更多的服务等。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使交通工作人员能够实现从劣势向主动管理的转变,加强对农民群众的了解,和对基层情况的掌握,以便于更好地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并且,交通部门人员可主动上门服务,为居民开办车辆牌证等,并对居民进行交通基本常识、交通管理奖惩制度等知识的普及,进而提高农村居民的安全意识,有效解决农村“三无”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

3.健全农村交通标志的设置

健全农村交通标志的设置,是促进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渠道。农村地区交通线路路况较差,道路规划等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许多交通道路甚至缺乏必要的交通提醒标志和路标等。甚至许多根本无法允许车辆通行的道路,也由于道路标志的缺乏,使得许多车辆强行通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此类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方面,加强对路况较差的道路的补修,提高其安全性,以使其能够满足基本的行车需求。另一方面,完善相关的基本交通标志和标线等,严禁危险路段的通车。

三、结束语

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该概率,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通过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推行农村便民利民制度,以及健全农村客运管理制度等方式,能够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交通管理的健全和完善,提高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作者:彭志伟 单位:广东高州市第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邱兆文,张广昕,孙晋伟.县域城乡客运安全问题及对策[J].交通企业管理,2013,(2):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