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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管理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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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管理办法细则

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1篇

    为了加强井下斜巷矿车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我矿加快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根据《某某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暂行)通知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的依据为《某某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暂行)。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井下所有斜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矿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全矿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对全矿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各井机电井长负责本井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并对本井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生产部(生产办)运输组是矿(井)运输职能管理科室,由一名副部长(副主任)专门负责矿(井)斜巷运输管理工作,对矿(井)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运(搬)输工区的区长,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采掘及其他辅助单位应明确一名副区长,分管本单位的运输工作,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运输职能管理科室职责范围:

一、制定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二、负责会同财资部培训组对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财资部要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

三、负责对当班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四、负责对全矿斜巷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不符合运行标准的要摘除其运行许可证。

五、负责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造型设计审查和安装验收工作。

六、负责矿井斜巷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

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门运输专管人员职责范围:

一、制定运行许可证发放及收回标准并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

二、负责组织对全矿斜巷运输系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斜巷提升绞车、轨道和安全设施等运行前的验收工作,符合“运行标准”的发给运行许可证;负责对在用斜巷提升系统进行安全监察工作,不符合标准的摘除运行许可证。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小电绞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电绞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对做不到的责任单位,每一项罚单位100~1000元,罚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并停止运行限期整改。

第十条 小电绞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对做不到“六不开” 要求之一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XX]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现场改正。

第十一条 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行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电绞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对做不到“六不挂” 要求之一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XX]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现场改正。

第十二条 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并打定钟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斜巷走钩时,绳道内禁止有人。违反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对有关责任人按矿发[XX]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绞车运行时禁止在斜巷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违反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并责令进入安全地点。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住。车辆禁止在斜巷内悬钩。否则,一次罚责任单位200~500元,罚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者1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按矿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一、运送“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挂一车。

二、专用车辆必须达完好标准。

三、运送“四超”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必须明确: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在“四超”车辆途经斜巷上下滑板及各甩道设置警戒。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停止运送。并对单位一次罚500元;对单位主管罚50元;责任人罚50元。

第十五条 矿井和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建立格式统一的斜巷管理台账,登记该斜巷设备与设施的技术参数;选用设备与设施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设备与设施完好及包机人;管理单位变化情况及检查存在问题。记录设备与设施的原始设计和施工情况。斜巷管理台账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台账的内容要完整齐全,数据准确,与现场实际相符,并按时报送矿(井)运输组以便汇总。对敷衍应付、不负责以及不按时报送的,一次罚50元。

第十六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斜巷积极推广使用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和助行器。

第四章 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

第十七条 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 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室。躲避室内不得存放物料、工具、设备等。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各车场具体要求:

一、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的1.5倍。  

二、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2

三、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

四、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条规定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车场,一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 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    

一、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m。

二、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

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对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进行施工,并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现场检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不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需要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 斜巷运输不应采用对拉电绞施工方式,如确需使用对拉电绞,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必须开凿电绞和设备峒室或在5 m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m以上。未按要求私自安装使用斜巷对拉电绞的,每台电绞罚责任单位200元,并限期拆除。

第二十一条 倒拉电绞前方应设有护身柱(不少于2棵)或护身石垛,保护强度要经计算后选择材料。护身柱采用元木的,其直径不得小于200mm;要稳固牢固有力;能够保障操作电绞的司机人身安全。未按要求设置护身柱或护身石垛的,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并限期整改。对操作未设置护身柱或护身石垛的倒拉电绞的电绞司机,一次罚50元,并责令停止作业。

第二十二条 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溜子运输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在溜子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溜子和皮带。无司机操作室的,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有司机操作室,而不在操作室内操作的,一次罚司机50 元。

第二十三条 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或安置专用排水管路,排水管路安置要符合要求,无滴、漏现象。流水不得冲刷道心。发现流水冲刷道心现象,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二十四条 小电绞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电绞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600mm,电绞后方要留有1米以上的操作区间,操作空间内不得有管线通过。峒室支护达合格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五章 绞车

第二十五条 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方便操作。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

一、小电绞发放审批由各井运输组具体负责。安装稳固好的井下所有小绞车,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生产部运输组和安监部机运组组织的验收;未经过验收的绞车,不得使用。否则,每台绞车罚责任单位2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

二、运输任务完成后,绞车司机要把所使用过的绞车清理干净;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钩头放置在绞车前2m范围内靠一侧,不得放置在轨道线路上。否则,一次罚绞车司机50元。

第二十六条 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电绞安装在轨道外侧,电绞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规定,禁止用小滑轮代替;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并落实检查责任人。导向轮支柱应符合设计要求,顶窝在硬面内200mm,柱下穿铁鞋,支柱角65~75度。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500元。罚责任人50元。 3

第二十七条 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设计要求。使用时间三个月内及25kw以下的小电绞,必须使用四压两戗固定,用压戗柱固定时,戗柱角为65~75度;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要牢固可靠;小电绞底梁可用18#槽钢或200×200×1500的方木,地脚螺丝或垫圈应符合小电绞地脚孔要求。

一、使用打水泥基础固定的绞车,其基础要求按某某矿发(1995)80号规定执行。

二、使用地锚固定的绞车,必须使用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其直径为18mm;长度为XXmm;锚固长度采用全长锚固。锚固剂类型选择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三、采用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其所用元木戗(迎)、压柱的直径不得小于200mm;压柱要垂直于顶底板,顶窝在硬面内200mm。 

四、地脚螺丝的螺母要紧固,地锚要直接固定底梁(地巩板),固定绞车底座与底梁(地巩板)的螺丝和地锚螺丝的外露长度,应满足上一个匹配平垫圈和两个匹配螺母。

五、小电绞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零部件齐全;定位闭锁可靠不失效。

发现

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第二十八条 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装置。否则,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六章 人行车

第二十九条 斜巷人车运输系统其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牵引车数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设计计算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应存档备查。矿技术中心和运搬(输)工区应完善相关资料及文件,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运行斜巷人车的巷道及峒室,必须有正规设计,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规定,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该巷道的上下口及中间各车场,应设信号峒室及侯车室,侯车室的出口应与上下人台阶相接,以便人员上下。在人车上下人地段上下人侧,有效间距不小于1m,且要铺设正规台阶。人员上下地点应有照明。否则,人车不得投入运行。

第三十一条 行驶斜巷人车的轨道质量应达到《矿井轨道质量标准》优良品标准,其轨型不得小于22kg/m。巷道中的地滚应齐全且转动灵活,提升时钢丝绳不锯道板。轨道质量达不到优良品,停止人车运行,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元,对单位主管罚5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50元。

凡使用xrc(插爪式)人车的轨道必须使用木质轨枕,在钢轨内侧应装防止轨枕倾斜的轨枕撑木(规格为100×100×500mm),轨枕应露出道渣面三分之一,不得使用水泥轨枕或整体道床。达不到要求的,停止人车运行,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元,对单位主管罚5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50元。

凡使用xrb(抱轨式)人车,其钢轨宜采用长轨焊接。如采用夹板连接则必须采用特制夹板和特制螺栓。保证连接好后其宽度不超过轨头宽度,且轨道铺设必须错接,接头错距不小于2m。达不到要求的,停止人车运行,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元,对单位主管罚5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50元。

第三十二条 斜巷人车通讯信号机必须使用具有“ma”的人车通信机,应具备随车发送信号和通话功能。否则,人车不得投入运行。使用中人车通讯信号机应灵敏可靠,有故障应及时停运检修。严禁在通讯信号机失效的情况下,强行走钩,否则,对责任人一次罚200元。 4

第三十三条 多水平或双钩运输时,各水平或各车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信号操作应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94、395条执行。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皆须有信号显示。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单位一次罚100元。

第三十四条 斜巷人车维修工每天应对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斜巷人车及防坠机构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下,处理好后再投入运行。检查及处理情况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存档备查。记录存档时间不低于1年。有一项无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五条 行驶斜巷人车的巷道、轨道道岔、斜巷信号及斜巷安全设施等要设有专人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好检查记录备查。记录存档时间不低于3个月。有一项无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50元。巷道要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保持巷道的文明生产环境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清理。

第三十六条 斜巷人车必须设专职跟车工,跟车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试运行,无行车安全隐患方可运人。凡无证上岗的,一次罚责任人200元;不按规定跟车的,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在每班发车前,跟车工应认真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否则,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七条 斜巷中每个上下人地点都要设有把钩工进行点钩和维持秩序,并标明停车区域;人员入口处必须设置门栏,实行排队按定员乘车,不得超员。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发车前把钩工必须全面检查车门或防护链是否挂好,而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否则,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八条 平、斜巷人行车的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及把钩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或防护链挂好。头和身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2车厢之间搭乘。严禁超员乘坐。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车辆掉道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九条 双钩提升人车必须在巷道两侧台阶上、下人,两人车的车箱交锋侧必须用钢板或钢板网等封闭,严禁开门上下人员。 

第四十条 使用中的斜巷人车,应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做好定期试验工作,试验时要认真填写《斜井人车定期试验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矿(井)生产部(生产办)运输组,一份报集团公司生产部运输科。未按规定做定期试验的斜巷人车禁止使用,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1000元,对单位主管罚100元。未按规定认真填写和及时上报《斜井人车定期试验记录表》的,对责任单位技术负责人一次罚50元。 《5》

第四十一条 斜巷人车的结构件和零部件的更换必须符合原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

第七章 信号装置

第四十二条 信号要声光兼备,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整齐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峒室内;线路做到吊挂整齐。一处达不到要求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发现一处失爆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并对有关责任者按某某矿发[XX]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车房必须设有信号失效报警装置。多甩道提升时,各车场信号应有区别。达不到要求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八章 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第四十四条 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

一、小绞车的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严重锈蚀和磨损、断丝超限的现象。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并停用整改。

二、小绞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铁料、钎子、锚杆、锚链、皮带机连杆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罢绳。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并停用拆除。  

三、在绞车滚筒上绳根端固定要牢固符合要求,不准剁股穿绳。否则,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元,责任人一次罚50元。

四、对使用中小绞车的钢丝绳,责任单位必须每天安排专人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未按规定做记录,一次罚责任人50 元。

第四十五条 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可以使用带丝扣的马镫,钢丝绳鼻子必须有护环并且进行插接,插接长度不少于3.5个捻距,可以用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绳卡子固定,但数量不少于3个,钩头、马镫强度应根据提升载荷选择,并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100元;并现场停用整改。

第四十六条 倾斜巷道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联,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联结器上并捆绑牢固。保险绳的放置位置要正确。

一、倾斜巷道的绞车未按规定安装保险绳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并现场停用整改。

二、运输时废弃保险绳而不用的,一次罚挂钩工100元。并责令现场停止作业立即改正。

三、未按规定要求正确联结使用保险绳的,一次罚挂钩工100元。并责令现场停止作业立即改正。

第四十七条 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运搬(输)工区应建立自检机构并配置自检设备,设专人定期进行试验工作,并记录存档备查。未按要求进行定期试验的,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20元。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的,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九章 斜巷安全设施

第四十八条 在轨道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矿技术中心在设计运输斜巷时,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装设有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必须坚持使用,并定期检查维修试验,责任到人。责任单位每天要安排专人对单道挡、连锁安全门、挡拦连锁装置、扑车器、常闭安全门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并包保到人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上要注明安装管理单位、包保人姓名、安装时间。管理牌要挂在安装安全设施处的巷道帮一侧明显处。未按要求包保到人实行挂牌管理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20元。 6

第四十九条 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

第五十条 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斜巷安装的安全门开启后与车辆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mm。安全门要实现远控,拉动远控门外力小于30kg。长度超过100m的斜巷要安装扑车器。否则,现场停止运行,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一条 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必须安装使用连锁道挡或连锁安全门或道挡挡车拦连锁装置。第一道门或道挡装在距变坡点1~1.5m处的平巷,第二道装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提升列车长度的斜巷地点,连锁道挡或连锁安全门或道挡挡车拦连锁装置应安装牢固,灵活可靠,能够可靠防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连锁道挡或安全门前方,应设置一道常闭道挡。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连锁道挡或安全门必须和绞车及语言报警系统连锁,当两道道挡或安全门同时打开时绞车无法运行,语音系统发出禁止斜巷行人的警报。矿井主要运输斜巷也可使用其他连锁道挡或安全门失效保护装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

第五十二条 斜巷下车场起坡点和各甩道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远控安全门,手动式安全门安装距离不大于5m,安全门正常处于关闭,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安全门应与语言报警系统连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三条 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要安设二道安全门,第一道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5m,第二道距第一道不超过所提列车长度加三米,两门随掘进或扒装机前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

第五十四条 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坡点向上5m安设第一道常闭安全门,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5m安设第二道常闭安全门,此门随掘进前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

第五十五条 斜巷下车场各甩道口常闭安全门要实现远控,由下口挂钩工在下口躲避峒口通过钢丝绳、滑轮、杠杆等机构实现远控操作;下山掘进常闭安全门要有专人操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六条 安全门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门轴直径不小于

30mm,门柱可用工字钢也可用木柱,强度符合设计要求,顶、底窝深度从硬面下不小于200mm深,立柱角度为迎山70~75度,固定牢固,顶、底不得加楔。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七条 电绞斜巷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设若干道地滚,具体应以钢丝绳不拖底板为准,间距不大于20m,变坡点处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40mm;地滚安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单位罚100元;罚责任人50元。 (7)

第五十八条 斜巷高低起伏,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甩道或下车场侧帮要装立滚,甩道道芯要装扒绳轮和地滚,数量以不磨绳为准。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单位罚10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十章 轨道质量

第五十九条 轨道敷设必须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达合格品以上;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要消灭杂拌道、非标准道岔;不同型轨道要分段敷设且长度不得小于50米,接头处要用异型夹板;要确保轨道内侧和轨面的平整度。

一、轨道线路的轨距、水平、接头平整度、道岔的尖轨、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扣件、轨枕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标准,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罚责任单位30元;罚责任人20元。

二、木轨枕的铺设按标准要求,保证道板中心间距。铺设的轨枕靠人行道一侧取齐。道渣埋没轨枕三分之二。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责任单位30元;罚责任人20元。

三、轨道线路严禁铺设使用非标准道岔。所选用的标准道岔,要按标准铺设;要配用合格的搬道器,保证尖轨的侧压力。凡尖轨不密贴或损坏严重、缺尖轨连杆、无搬道器或不起作用的,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罚责任人20元。

四、轨道接头不得设置在斜巷起坡点和变坡点处。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

五、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的轨道和道岔的使用和维修。道岔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要标明地点、道岔型号、编号、包保人和管理单位;轨道线路要实行分段包干,责任到人,每天要安排专人对轨道线路进行巡回检查和维修。未实行挂牌管理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

第六十条 行驶斜巷人车的轨道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必须达优良品,轨型必须使用22kg/m以上。否则,斜巷人车停止运行。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十一章 制度及人员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在所管辖运输斜巷起点要悬挂斜巷运输系统图,图中要标明斜巷内巷道及各类设备和设施的技术参数。未按规定悬挂斜巷运输系统图或标明参数与现场实际不符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六十二条 凡新设计的各类运输斜巷,要建立运行前验收制度和运行许可证发放制度。矿安监部要组织生产部(生产办)、施工单位和运搬工区等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设计要求对巷道及车场的安全距离、轨道道岔质量、小电绞的安装位置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管理台帐,注明地点、施工单位及负责人、验收人签字,做到范围明、责任清。

一、运输斜巷的运行前验收工作和《安全运行许可证》发放工作,按徐矿司办[XX]13号文件要求,由矿安监部负责组织进行。

二、未通过运行前验收或未取得运行许可证的运输斜巷,不得运行。否则,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罚按矿《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定》执行。

三、运输斜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斜巷安全运行标准的,坚决摘牌整顿不准运行,待重新验收合格方准挂牌恢复运行。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六十三条 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和行车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具体负责人姓名和设备设施包保牌要悬挂在现场,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岗位责任不落实或包保牌未按规定悬挂在现场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 【8】

第六十四条 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斜巷标志牌,注明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以及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未按规定悬挂斜巷标志牌,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

第六十五条 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钩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3人(电绞司机1人,上滑板挂钩工至少1人,下滑板挂钩工至少1人);挂二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4人,(电绞司机1人,上滑板挂钩工至少2人,下滑板挂钩工至少1人)。挂钩工必须持有兼任信号工的资格证书。未按规定配齐岗位人员的,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挂钩工未持有兼任信号工的资格证书的,一次罚挂钩工50元。

第六十六条 小电绞司机及挂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上岗牌注明姓名、年龄、工种、编号、培训时间等;上岗牌要挂在岗位上或挂在胸前,做到正规上岗、正规操作。

一、对未持证上岗的小电绞司机及挂钩工(有证者),一次罚20元。

二、非小电绞司机及挂钩工禁止在小电绞司机及挂钩工的岗位上工作。违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XX]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 岗位人员中电绞司机与挂钩工不得相互兼任。否则,一次罚单位主管2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六十八条 斜巷运输严禁使用电瓶车在上车场向斜巷中顶车走钩,严禁用小电绞向斜巷中裹车;车辆在斜巷中掉道禁止用绞车牵引拿道,斜巷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带车。违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XX]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十九条 对拉小电绞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违反者,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1000元。并责令现场停止作业立即整改。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属某某某煤矿。

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2篇

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为完善我校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更好地保障我校“双一流”建设,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稳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满分9分)。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健全(3分);每季度将消防安全工作列为议题上有关会议进行研究(3分);消防安全管理档案齐全(3分)。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满分10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书(4分);与下属单位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2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到人(2分);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设备仪器、物品摆放符合规范要求(2分)。

    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满分10分)。单位每月进行安全检查(4分);下属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3分);重点防火部位每天进行安全巡查(3分)。

    四、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情况(满分15分)。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畅通(3分);安全隐患发现和整改情况(5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1分),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2分);无电动车在楼内充电现象(2分);办公室或实验室等处可燃物(危化品)无超量存放现象(2分)。

    五、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情况(满分6分)。单位有专职安全员(2分);有消防安全专项经费(2分);安全检查记录详实(2分)。

    六、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演练情况(满分20分)。落实消防安全宣传(5分);进行消防知识专题培训(5分);有火灾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定期演练(10分)。

    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情况(满分10分)。消防设施正常运行(5分);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完好有效(5分)。

    八、消防工作管理成效(满分20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3分);管理过程科学规范(3分);年度各项文件、通知、会议精神落实到位,按时报送书面材料(4分);全年火险、火警隐患排查处置得当,无火灾责任事故(10分)。

    九、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校二级管理单位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照满分100分设置,每项内容分值按最高分设置,具体考核时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酌减,最终按照参与考核单位排名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专项经费;管理

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教育被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逐年增加,同时高等学校获得的专项经费也逐年增加。专项经费重点保证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等的资金需求,但在经费的管理中却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如何管理好这部分资金,提高专项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成为高校财务管理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对提高高校教学质量、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高校专项经费概述

高等学校的专项经费,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拨付给高校,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用于完成专项工作的资金。专项经费要经过专项申报、财政评审、预算批复等环节,执行时必须按照预算批复内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并且时效性强。专项经费的投入极大地促进了高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发展。

二、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现状

(一)专项经费申报缺乏总体规划。目前,高校专项经费的申报存在“重立项,轻论证”现象。在我国高校普遍负债累累、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争取专项资金成为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高校普遍重视专项经费的立项申报,但在项目申报时却缺乏前瞻性和总体规划,没有从整体上把握项目的预算管理,对申报的项目把关不严,对于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等论证不够充分,导致项目脱离学校发展的实际需求,实施缺乏相应的条件和保障。同时,使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随意性大、主观性强、过于粗放、缺乏细致的调研,造成大型专用设备重复购置、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等现象。

(二)专项经费申报和管理分散。目前高校的专项经费管理比较松散,没有严格实现按批复预算来控制专项经费的使用。财政等监管部门也无法识别哪项支出属于哪项专项经费,因此高校专项经费使用的挪用现象普遍。

(三)管理办法缺失或不够细化。专项经费提供者通常只是在批复预算时指定一些粗放的规定,没有对经费支出的范围、审批权限等具体的细节做详细规定,而各职能部门又只重视申报环节轻视管理环节,对专项经费管理的细则制定不予关注。这就导致了不少专项经费都没有具体可行的管理办法,因此就大大影响了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水平低下。在专项经费的立项阶段,财务部门的参与性不够,导致对于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水平还停留在基本的报账水平,没有明确资金使用的动向和价值。专项经费管理细则的缺失、信息不对称,导致财务人员只能依据相关部门的审批结论给予办理报销业务,合理的发票均可报销,使得票据上的弄虚作假,虚列使用项目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缺失。不少高校过于重视专项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忽略了对经费预算的考核评估。在经费的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重视立项,使用目标不明确,使得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无法鉴别,预算的执行情况也难以进行定量的考核。缺乏科学的专项经费管理机制、项目负责人职责缺失,是造成目前专项经费进行考核薄弱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的建议

(一)确保专项经费申报的可行性。专项经费的申报应总体规划,统筹协调。首先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在立项申请时,要全面论证、充分沟通,避免相同或类似项目的重复申报。学校应在项目申报时应做好规划和预测,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使得有价值的项目得到申报,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避免资金的浪费,实现学校的内涵式发展。申报的专项资金预算必须进行科学的论证和评估,确保其可操作性,明确怎么用以及如何用,避免调研工作不到位,导致盲目性随意性比较大。

(二)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的管理责任制。高校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管理层级逐层建立专项经费管理责任制,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精神,做到责任到人,各付其责,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高校可以由主管专项经费校领导或申请专项经费的小组来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与涉及专项经费的相关部门沟通制定出详细的计划,即每一阶段完成什么任务,花费多少资金,把专项所要完成的任务分解成一个个子任务,并确定各子任务的责任人;并协调各部门,相互支持配合按照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的用好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应把握好专项经费预算的执行进度,防止专项经费使用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不断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在专项资金获得批复后,牵头管理部门应联合专项经费的相关部门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及细则。管理办法及细则是专项经费合理合法合规使用的重要保证,应由各部门商讨会签,具有可操作性。管理办法及细则不仅应包括专项经费的支出范围、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等内容,而且应对相关问题予以明晰化,使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有规可查,例如对支出范围的规定就应做到详细且可行,明确支出的范围,列明哪些费用可以开支,如何开支,哪些费用不能开支。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及细则应当在专项经费批复后拨款前就制定好并下发各相关部门,在资金到位后就可以使用,避免影响专项费用的使用,确保专项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按规则出牌,按规章办事”。

(四)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核算。首先,在专项经费的管理过程中要强化预算管理的理念,使预算管理的思想渗透在专项经费管理的全过程。要使财务人员参与到专项经费的立项过程中,从专项经费管理的源头抓起。建立信息沟通平台,使预算编制过程能及时获取有效信息,从而使的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其次,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掌握项目执行要求。不同的专项经费,支出范围和要求不同,如果不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势必会影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经费的核算。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要严格把关,没有预算不予支出;严格核对资金用途申报与经济业务是否相符,切实规范项目的执行,杜绝假发票、不真实业务、与项目无关支出的发生。

(五)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完善专项经费绩效考核的制度建设,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专项经费的绩效评价标准及绩效考核小组,对于考核优秀的项目可以采取奖金、荣誉表彰等各种形式进行奖励,对于考核差的项目实施退出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专项结束时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分析总结报告,并引入外部独立第三方对专项经费进行审计。专项经费作为高校资金的重要来源,应列入学校内部审计的范围,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及时纠正专项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伴随着高校专项经费的增多,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难度也越来越大,只有切实做好对专项经费的管理,才能科学合理地用好每一笔专项经费,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全面促进高校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菜市场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放心、和谐的购物环境,使菜市场更好地为市民服务,根据市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和市、区有关菜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精神,就开展2014年度菜市场长效管理创先争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时间安排

2014年2月—2014年12月

二、考核办法和奖项设置

1、菜市场考核办法

(1)综合评估全区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现状,将全区菜市场分成三类,一类为系数1,二类按系数0.9进行折算扣分,三类按系数0.8进行折算扣分(附件1:区菜市场考评分类表)。

(2)参照市、区城市数字化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和菜市场长效管理办法,制定2014年度区菜市场长效管理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细则,满分100分。每季度确定一个考评重点(一季度“经营秩序”、二季度“场内环境”、三季度“放心安全”、四季度“场外秩序”),加大该考评重点分值(50分),并根据逐月考评情况,分别评出该季度考评重点项目的优胜单位:按菜市场所有制性质,集体菜市场和民营菜市场各评出前3名,分别授予“2014年度区菜市场长效管理创先争优活动集体(民营)菜市场季度单项奖”奖牌。年底,根据各月考核得分排出年度排名,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授予“2014年度区菜市场长效管理五星级菜市场”奖牌;二等奖2名,授予“2014年度区菜市场长效管理四星级菜市场”奖牌;三等奖3名,授予“2014年度区菜市场长效管理三星级菜市场”奖牌(附件2:区菜市场2014年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细则)。

2、属地街道评比办法:根据属地街道对菜市场长效管理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的组织程度和工作成效,年底进行综合评估,评出“2014年度区菜市场创先争优活动优秀组织奖”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4个。

三、组织实施

1、以区商务局为牵头部门,联合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组成联合考评小组,对菜市场进行按月考评;每季度组织开展街道交叉互评。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考评成绩。

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车间 业绩考核 绩效管理

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着大的改革发展时期,特别是对生产一线的车间管理,以前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目前车间面临从业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生产任务紧,精通技术的熟练工人短缺的情况,在这种形势下,既要确保产品装配质量,又要提升车间生产产能。在统一思想、行动一致的前提下,如何能够加强车间内部管理,提高车间生产能力与交付能力一直是管理层探索和思考的问题。作为车间管理者,如何积极探索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职工间协同工作,努力提高车间生产能力,改善车间组织管理效率,加强职工业绩考核,实现车间绩效管理的提升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向科学管理要效益,向高效管理要绩效。首先要考虑车间的技术发展方向:培养一批精通产品装配相关业务,技术熟练,技艺精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技术骨干队伍。其次考虑车间的管理思路,既要培养员工的技术能力,又要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挖掘车间生产潜力。再者是车间要实施合理具体管理方法。车间实行两级负责制,一级是车间主任,主要负责整个车间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同时对各个班组的任务质量和进度进行考核。二级是车间的生产班组,主要领导班组全体人员对一个具体项目或任务负责,生产班组的组长负责项目或任务的人员和时间具体分配,他对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管理者根据每个员工实际操作和装配水平的高低,采用领导分配兼员工自愿组合的原则,将一线员工分成几组。每组都有一个技术骨干,同时有一个普通技术工和一个新进学徒工,技术骨干通常为每组的组长,负责班组具体工作任务分配,并向车间主任负责。这样分组分人可以实行多任务同时工作,符合车间实际生产情况。车间班组之间存在竞争,有利于提高员工技术水平,调动班组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提高员工的创造性。采用两级管理模式后,确保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同时努力确保公司经济合同的正常履行。

建立与车间实际相符合的的绩效管理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实现车间对员工业绩合理有效考核。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帮助员工提高工作热情,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促进员工主观能动性。同时要求车间基层领导深入生产一线,结合新时代新情况新特点,把提高员工收入水平,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作为基层领导管理的首要任务,提出业绩和效益综合考核措施,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管理力度,着力打造技术强、作风好、业绩佳的坚强领导集体。在没有实现业绩考核之前,职工责任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不够高,生产周期长,生产管理效果差,职工创造性得不到发挥。这就要求车间必须营造一个争先学技术的良好学习氛围,让员工收入与自己劳动量挂钩,员工工作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员工学习技术的热情更加高涨。这样使那些技术骨干有优势发挥,年轻员工能看到希望,员工的收入也稳定,人员流动就相对减少,从而使技术队伍逐渐壮大,员工技术水平能够不断提高。上升到理论角度,就是通常所讲的绩效管理。绩效管理就是强调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一致性,强调组织和个人同步成长,形成“多赢”局面。

1 绩效管理的方法制订

绩效管理是一种目标管理和长效管理。它即有当前的要求,又有长远的规划,而且绩效管理不完全等于奖金考核,它是一种将每个员工进入公司后的一切行为规范都列入考核的综合考察,因此必须制订详细的考核内容。

1.1 考核要素的确定

要让每个员工知道什么样的员工,才算是优秀员工。可以根据本部门的情况制订标准,让员工能区分出优秀员工、较好员工、一般员工、较差员工。年龄、身体状况、工龄、勤奋程度、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都是考核的主要内容。

1.2 考核细则的确定

根据标准制订相应的考核细则,让每个员工都知道,进入公司后自己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事情自己要努力争取,要有量化指标,细节考虑周全。

2 绩效管理的制定准则

2.1 具体化和可操作性

在制订标准和考核细则过程中,作为部门管理者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标准和考核细则,要考虑到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和细节内容,即有重点要求,又有一般要求。但也要考虑员工的接受程度,避免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可以根据部门需要阶段性地完善,由低向高逐步提高,或者抓住机遇、典型事例进行修改。切忌制订达不到的要求或目标太远的要求。

2.2 要体现员工主人翁精神

在制订行为标准和考核细则中,一定要体现员工的主人翁精神,要把员工的奉献精神和各种积极性纳入考核细则中,作为加分内容,避免对员工只罚不奖。比如说,在重点项目完成过程中,鼓励车间技术骨干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2.3 摆正位子与关系

领导要端正思想、坐正位置、做好长远构思的工作思路方法。时代的步伐在向前,要加强职工业绩考核,实现车间绩效管理,离不开思想上的潜移默化,更不是一层不变的陈旧的框框条条,要与事物发展的前进相一致。对于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的产品,车间必须以优秀员工为重点,考虑任务的繁重程度,派遣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学徒配合工作,这样不仅可以确保产品装配质量和生产进度,同时又可以锻炼一批新技术及能力强的员工。另一部分技术水平高的可以从事别的生产任务,实现合理分工,人尽其才。这是采用了符合职工意愿的考核办法,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空前发挥,

2.4 员工的认可

在行为标准和考核细则实施前,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反复征求员工意见,在没有原则问题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达成认识的统一。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既是员工学习的过程,又是员工自我提高、统一认识的过程,非常有意义。在达成认识统一的基础上,要在部门公示,让员工有再次学习和认识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