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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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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培训

法律援助专题培训范文第1篇

新安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实现了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为维护新安的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新安、平安新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党委政府重视,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能够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不稳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具有既改善民生、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全县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度财政预算提高至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我们大力改善法律援助的办公条件,2012年10月将法律援助中心从原来的老城旧址搬迁至新城繁华地段办公,由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办公面积偏小,对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标准还有差距。2014年11月, 局领导在县城繁华路段重新选择两间临街门面房,面积80余平方,严格按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要求落实。又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电话等办公设备,新充实1名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了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

二、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一是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在全县13个乡镇、产业集聚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6个行政村,村村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工、青、妇、残、军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二是在县城繁华地段建立了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接待室设置了公示栏,摆放了饮水机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统一挂牌上岗,实现了接待规范。三是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在县法院、县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或其他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非诉讼案件限时办结、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告、案件回访、案卷质量评查等制度,实行了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对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实时掌控。

三、落实便民措施,确保法律援助便捷高效。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少审查步骤,快速启动援助程序,实现当事人申请“零等待”。

四、加强培训和督查,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为了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我们每年定期专门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进行了以《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了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月督查、月小结、月通报,保证各工作站在及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要强化服务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14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接待咨询3085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法律援助专题培训范文第2篇

一、领导重视

特别是年《省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县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曾多次向县委、政府汇报,赢得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去年借国务院公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之东风,又专题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县编委的大力支持,去年,月县编委下发了关于成立“镇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及人员编制的文件,定编3人,系事业单位建制。因政府机构改革原因,人员暂时未到位,此项业务由县局基层股代办。为了扎实认真的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县局在全县基层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主要挂靠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援助人员39人。其中专职3人,具有律师资格的4人,公证员资格的2人,法律服务资格的29人,均系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得到明显加强,从而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领导重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网络健全。

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打造了司法行政爱民窗口形象。全县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从不讲条件,不讲报酬,默默地为那些法律上无知、经济上无助的弱者、残者及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服务,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努力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弱势群体解难,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爱民窗口的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据不完全统计,年以来,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91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57件,行政1件,非诉讼70件,法律咨询、代书249人次或件,支付法律援助经费高达5万元,全系自行承担。青铜关镇法律服务所积极主动为残疾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去年月受到司法部、中国残联的惩处。目前我县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办理年月日特大交通事故索赔案,受遇难者家属委托,担任28名受害者诉讼代表的委托,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此案涉及诉讼人数之多,涉及索赔金额高达60余万元,县尚属首例。

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采取了多种形式,从党政领导,从咱们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和基层人民群众三个层面进行重点宣传,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法律援助、全社会支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了县法律援助工作更快更好地开展;

一是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推进法律援助的规范发展,法律援助条例》明确了监督管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将切实履行这一职能,加强监督和管理,坚持“统一、便利、效率”原则,规范案件运作流程,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建立规范、科学的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受援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县、乡镇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社团法律援助组织、社会力量为补充,以村级“两会一户”及社区工作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不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把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过程,变成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的过程,通过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协助,引导他通过法律顺序解决问题,为党委、政府排忧,为困难群众解难,促进社会的稳定,为“平安镇安”发明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存在问题

法律援助专题培训范文第3篇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依靠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1-6月份,全县共受理调解2526件,调解成功2443件,成功率96.7%,非正常死亡案件38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8人,累计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19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22人,警告12人次;全县7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59件,其中刑事156件,民事(经济)578件,行政15件,非诉讼81件,其他2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374件,其中民事案件239件,刑事案件133件,公证2件,接待来访、来电920余人次。

(一)创载体,增强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实效性

1、打造“微平台、大普法、润万家”普法品牌。以“微平台、大普法”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六五”普法,建立首家普法信息资料库,充分利用短信、微博、远教平台等新型媒体,以简单易读、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拓展宣传面,增强实效性。对整理的5000条普法短信分三个层次进行发送:一是领导干部层面通过“普法手机报”进行发送;二是“二代表一委员”层面通过局短信平台进行发送;三是农村村民层面通过村务短信通进行发送,确保覆盖人数达15万人以上。同时在司法微博开设“微普法”专题,真正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此项活动在6月份全面启动,目前局短信平台已发送信息量达5000余条。

2、组建重点工程“法律服务团”。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助推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目前,与福溪街道一起成立了“始丰湖公园法律服务团”,开展试点工作。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同志要充分认识在“三改一拆”行动中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以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为重点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化解“三改一拆”行动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在接待当事人有关涉及“三改一拆”法律咨询时,明确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积极说服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3、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推进法律援助“六零”服务,完善援助网络建设,建立劳动局、林特局、公安看守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法律援助工作窗口,为群众就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初审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组建“名律师法律援助团”、“青年精英律师法律援助团”、“法律援助志愿团”等三大法律援助团队,集中开展大型法律咨询和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完善“12348”服务热线,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针对一些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承诺三日内一定给予回复。

(二)强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开展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工作,努力使全县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基础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4月份,我局在福溪街道召开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今年确保7个所创建成功,到2015年,全县三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2、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摸排化解活动,对土地征用、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而可能引发的问题,做到了主动参与,提前排查,巩固形成矛盾减少在源头、纠纷发现在苗头、小事化解在村头、大事控制在镇头的“四头工作法”。依托县联合调解中心,部署开展“流动调解进乡村”活动,以“流动调解庭”等形式,组织调解员进乡村、进社区,切实化解一批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以示范调解促进农村调解工作规范化。加强行业调委会建设,充实完善调解人才库,制定调解员分类培训计划,首期调解员培训班已于五月下旬举办。完善联动机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反应灵敏的预警机制、条块结合排查机制、多管齐下的联动机制、高效规范的处置机制,全面推行警调、诉调、检调、政调及访调“横向五联”衔接机制,切实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3、社区矫正模式不断创新。编写《社区矫正实务手册》,进一步规范入矫、在矫、解矫三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联合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定期走访,创建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抽查工作机制,安排专人不定时开展电话抽查,强化“人机结合”监控。5月中下旬由局领导带队对15个司法所的服刑人员突击、限时、集中点名点验,到场率97.3%。新编写200条社区矫正警示短信,时刻提醒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森林防火等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6月初对58名犯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罪的服刑人员开展了分类集中教育。开设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发放免息创业贷款,完成过渡安置工作。今年以来,累计技能培训57人次,就业(就学)指导95人次,成功安置社区矫正对象27名

(三)重提升,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订《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坚持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2、开展“党员党性教育日”活动。开设司法讲坛,以“每月一课”形式,组织开展“三看三比”活动,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和转作风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激发广大干警“实绩论英雄,大干争上游”的激情。

3、开展“律师形象提升年”活动。围绕“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采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等措施,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下半年工作的思路

(一)基层工作抓重点

1、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固本强基”工程,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补足司法所缺额人员,努力使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开展“对标”创建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实战能力。

2、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完善“纵向五级、横向五联”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公调联动工作机制,尝试设立我县首个警民联动调解室。进一步充实调解人才库,落实调解员分类培训机制。深化“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金牌调解员”评选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进一步完善五调联动机制的同时,下半年人民调解的工作重心是夯实人民调解自身基础,以创新谋发展,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有效缓解政府综治工作压力,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突破传统模式,全力打造一批以“和合”为统一品牌的具有专业调解水平的专职人民调解室,通过吸收民间组织、民间力量参与社会矛盾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依法履行司法行政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职责,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建设。加强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管控,层层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再犯罪,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创特色

1、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出台《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引导基层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在申报的基础上争取新增市级“民主法治村”3家、省级1家。

2、抓实“法律六进”活动。以“学法学分制”和“一季一法”来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筹划“法律农村千里行”和“流动大舞台”法制文艺演出,与县文化馆合排合演了法制文艺一台戏,从7月开始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巡回演出。

3、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深化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一推进”、“二完善”、“三落实”、“四优化”、“五行动”,真正实现“应援尽援”。继续完善律师陪同各级领导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农村法律顾问考核奖惩办法,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益性法律服务。

(三)队伍建设新进展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在感同身受中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热情服务群众。

法律援助专题培训范文第4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化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支撑点,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抓服务,规范创新求发展”,为贫弱人群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现将几年来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工作中的一些思路和作法总结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情况

***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名,志愿者8名,其中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四名,下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2个,市、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初具规模;中心办公设施及装备齐全,有独立的办公室和接待室、调解室,并配有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配备有专门的办案车辆,法律援助经费已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且逐年递增,年均办案量200余件,办案补贴发放率为100%,各项工作已达省级规范化中心建设标准。

二、采取的方法、措施

我们原有的办公条件和人员都存在不足,经费也十分紧张,要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难度大、困难多。我们秉承“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的理念,一方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涵盖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内务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将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注重将制度的落实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逐步地摸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的法律援助工作之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几年来,通过学习、参观考察等形式,我们充分认识到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基础条件,为此,我们始终把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每年都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措施,每年都召开专题会研究人员、场所及经费问题,几年来,按照我市实际并结合省厅要求,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法律服务人员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意见》、《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补贴发放办法》等一系列创建省级规范化中心的指导性文件,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全面细致的安排,使我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我们在提高自身认识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向局党组汇报各项工作进度,取得领导支持。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为确保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工作站点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地对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立足职能,健全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过程中,我们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为体现作风。在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上实现了“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了内部管理。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案件讨论制度、奖惩制度、办案补贴制度、统计报表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员从规范管理到廉洁自律等都有章可循。二是注重了“窗口”管理。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等,并免费发放便民联络卡,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注重了程序管理。对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程序清楚明白。四是注重了质量管理。完善了包括庭审旁听制度、案件反馈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立卷归档细则等在内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了可靠保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更是实行了统一内容、同意样式,援助中心和各援助工作站都在醒目的位置将相关内容公示上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要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一定要循章办事,着力以制度管人、管事,使制度落实形成一种习惯,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因此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提高。

(三)健全组织网络,提升服务效能。我们本着高起点建设的思路,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推动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向基层拓展。我们在全市已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工、青、妇、残、老、军等专门工作站也相继建立,劳动、交警等新的工作站点也正在积极筹备中。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市、乡、村三级的网络机制,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和各种特殊类别人群的法律援助需求。伴随站点的建立,中心将的案件审核、受理、承办、归档、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也一并在基层推广开来,并通过定期培训和例会制度,将新的规范化要求贯彻落实下去,保证了基层群众不仅要能得到法律援助,更要能得到优质、规范化的法律服务。

随着援助网络的延伸,为保障网络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努力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达到规范化指导要求,中心在配备4名专职律师的基础上,又在统一招考的16名司法助理中,择优挑选了8名法学专业的新毕业大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充实到我市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中,现在我市法律援助在编工作人员已达13人。

(四)优化设施建设,加大物质保障***司法局仅有一幢办公楼,除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人员办公外,还包含公证处和援助中心,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经过几次调剂,本着确保援助中心办公用房的指导思想,局里给中心安排了四间办公用房,总面积达到了80多平米,并且为了方便群众,房间全部安排在一楼。整个中心被设置成了一块相对独立、功能齐全的办公区域,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和文印、档案等功能区化得到合理安排。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法律援助的办公设备也是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先后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先进办公设施,现在已做到人手一台电脑,中心日常办公已实现了自动化。另外,中心配备有专门的办案车辆,使中心的硬件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不仅如此,各乡镇援助工作站也全部配备了微机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在基层工作站已全面投入应用,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

在强化软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解决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下发后,中心向局领导多次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积极沟通财政部门,争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通过努力,现在我市已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每年,市财政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的基础上,确保了5万元以上的专项业务经费,并逐年递增,09年达到了7万元,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水平

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物质保障、制度保障等等一切措施,落脚点就是使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深刻感觉到,规范化建设的实效就具体体现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面,体现在为贫弱人群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上面。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以来,我中心案件办理数量逐年递增,09年已达到203件,案件办理工作受到了省中心、市中心领导的充分肯定。

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高,与我们采取的规范化措施密切相关,每年年初我们都要针对各法律服务机构下发一年工作要点,明确各项任务,这项工作已经制度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自觉加大了自办案件力度,要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案件,能自办的绝不指定,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其次我们明确规定,所有社会律师每年必须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并将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的完成情况与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年检注册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机构和个人不予年检注册。同时加强法律援助的办案流程监督,从程序和实体上规范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结案率和满意率,实现了法律援助零投诉。通过这一系列规范化措施,我们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

四、创新思路,促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持续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随着社会的发展要不断规范化、现代化。面对着新形势、新挑战,我们立足于实际,不断创新发展的思路,促进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的新局面。

一是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政府财政困难,社会捐助有限的情况下,积极寻求多种方法分散,缓解经费不足的压力。我们充分利用依托司法所设立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一些相对简单的援助事项,交由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就近初审,符合一定条件的就近办理,这样既方便了基层群众,又节约了办案成本,同时这种法律援助到家门的做法,宣传带动效应明显,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二是创新援助方式,节约援助资源。过去法律援助经常是采用以诉讼为主的方式,实际上有些案件走和解调解的路子,反而更容易收到良好的效果,调解不仅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也极大地节约了我们有限的援助资源。为此,我们特别联合律师事务所,设立了调解中心,对一些能以非诉讼调解办结的案件,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坐下来协商解决,这不但降低了援助成本,提高了援助效率,为受援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的援助服务,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简单总结了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中的一些做法和认识,对照先进,我们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在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加强。我们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还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向先进单位学习,克服困难,再接再厉,争取为更多的贫弱人群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构建和谐秀美的新***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专题培训范文第5篇

在上级司法机关、律协的领导下,近半年来,律师事务所围绕提升律师整体素质和优质服务当事人这两条主线持续开展专题活动,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我所不断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律师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升。我所以开展组织建设活动为契机,将日常业务活动与专题活动有机融合,促进了专题活动的长效化。在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所专题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所开展“专题活动”活动总结如下:

一、多措并举推进专题活动

专题活动是律所和律师开展的经常性、持续性的实践活动,我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多措并举推进专题活动,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贯穿专题活动全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题活动有序开展。

按照上级司法机关及律协的要求和部署,我所成立了专题活动领导小组,由主任孙明伟任组长,全面负责活动的安排,确保律师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把“专题活动”活动摆在事务所的重要议事日程上,营造专题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我所专题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统一认识,全面启动。

针对律师自由性大、执业活动高度分散、学习时间难统一、开展活动难集中等特点,我们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专题活动的相关精神。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具体要求。

(三)创新载体,搭建平台。

根据律师行业特点,我们以“做好法律服务、促进和谐发展”和“律师队伍规范教育”为实践载体,组织开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争创一流业绩。

 

二、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提升律师队伍水平

(一)我所以开展专题活动为主线,强化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我所积极实施五华区司法局《“争先创优”活动考核方案》,认真落实考核方案规定中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律师“核心价值观”,把“忠于法律是根本、依法执业是职责、牢记使命是夙愿、优质服务是责任、崇尚荣誉是追求”作为建立律师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

(二)进一步健全律师业务培训制度。

组织律师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和讨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提升综合素质。大力推行“团队合作”业务运作模式,依靠团队力量开拓重要案源,集体讨论重要案件和重大业务问题。尽量做到有重大疑难案件的时候,大家要集中讨论,共同出谋划策。组织开展“做事先做人,不讲政治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不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的律师必将丢掉饭碗”的大讨论活动。

同时,要求所内律师在律师协会网站以及点睛网上努力学习,认真听课,要充分利用省律协、市律协所创造的学习平台,不流于形式,真正把培训当作提高自身素质的途径。

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律师的自身素质和执业能力,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加强对律师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素质教育。

我所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本质属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根据司法部的相关要求,结合律师工作的实际,我所对律师进行“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能力”等专项教育,通过深入剖析律师执业中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包括每年律协公布的本市律师违法违纪事例,对律师进行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同时,通过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进一步提升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继续推进建设学习型组织。我所基本形成了定期学习热点法律条文以及承办重大案件讨论机制,同时,不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律师执业道德在所内律师中的贯彻实施,从而不断提升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

三、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一)提高律师素质。

加强对律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律师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使全体律师牢固树立“忠于法律、依法执业、牢记使命、优质服务、崇尚荣誉”的律师核心价值观,激发大家恪尽职守、公正廉洁,追求卓越的执业精神,以有为争有位,塑造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提升律师队伍形象。

开展警示教育,整顿执业纪律,规范执业行为。向社会公布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办事程序、便民措施、监督方式等,律师实行全员亮牌上岗,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对律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律师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使全体律师牢固树立“忠于法律、依法执业、牢记使命、优质服务、崇尚荣誉”的律师核心价值观,激发大家恪尽职守、公正廉洁,追求卓越的执业精神,以有为争有位,塑造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立足服务社会专题活动

在开展专题活动中,我所紧密联系律所法律服务工作,使“专题活动”活动搞得扎实有效,不流于形式,向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绵薄之力。

我所还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专题活动”实际效果,共建和谐社会。

我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每位律师每年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我所律师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专题活动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专题活动开展以来,我所紧密结合律师行业特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员工精神风貌、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我所以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今后,我所将进一步深化专题活动,引导全体人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专题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同时,我所也要努力发展新党员,把党建工作带动律师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