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律培训体会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会议时间:2021年7月9日晚上7:00-9:30
会议地点:**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
**分公司参会人员:全体员工
针对近几年公司接连发生工程项目法律纠纷及分包人员上访滋事事件,对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形象声誉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反映出了公司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淡泊、法律风险识别不到位,从而在项目管理方面缺少更细致的管理意识,对一些能控制的事情没能控制住的情况,我分公司组织了第一季度法律法规的视频学习培训,旨在提高分公司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及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事务能力,强化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以杜绝分公司类似法律纠纷及滋事事件的发生,推动分公司各项目工程合规有序发展。
培训学习内容如下:
一、合同方面的学习
1、民法典合同理解与适用的若干问题;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3、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4、事后合同;
5、管理主要环节风险分析。
二、财务方面的学习
针对***财务大检查中发现了各类问题,对其中几个重点问题,对大家进行讲解及明确要求,希望在交流中提升完善分公司财务基础工作的质量,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六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管理办法》,项目伙食补助管理办法相关说明并作出了指示;
2、备用金管理办法;
3、公司财务费用收取政策。
三、***经理对分包商管理经验分享
1、案例分享;
2、分包商管理存在的问题;
3、分包商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县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我局城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使执法队员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的同时,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城管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城管执法队伍,推进我局城管执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
二、培训对象
(一)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事业人员
(三)协管员
三、培训时间
(一)机关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安排在每月的下旬。
(二)执法大队每月应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时间由执法大队自行安排。
(三)各中队每月应组织四次集中学习,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学习培训。
四、培训地点
机关、大队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地点由局统一安排,在局六楼会议室;各中队分别组织的集中学习地点由各自负责安排。
五、目标任务
(一)不断推进城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二)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少于120课时,每课时45分钟,(包括日常工作中的自学、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其中,全年组织举办中层干部集中培训班不少于36课时;并规定所有执法人员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三)邀请市局法制部门领导,县法制办领导以及县法院、司法局领导授课。组织局各股、室、队相关人员参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体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四)举办业务考试。全年举办城管执法相关法律知识考试不少于4次(每季度一次)。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是行政执法队伍内强素质的有力手段。因此,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局成立执法培训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队长为成员,分管副局长具体安排实施。下设办公室于政策法规股,由股长为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统一思想,充分发动,提高职工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会计专业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用性强的特点,经济法教学应紧密结合这一特点。经济法是高职会计专业学历教育课程,也是助理会计师职称考试课程,虽然名称相同但内容差异巨大,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侧重会计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等;而高职会计学历课程则侧重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票据法等,共有的交集仅有经济法基础、劳动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等几部分。会计专业强调实践中财会专业技能和法律思维的的综合运用,要求毕业生能运用会计和法律知识、技能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交叉问题。体现在经济法上就是会计专业与法学技能经验的交叉、融合与渗透,体现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
二、当前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模式的挑战
(一)缺乏适合高职会计专业的经济法特色教材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应用型、技能型职业教育,目的是培养面向生产第一线的实用型高级人才。人才培养突出实用性,降低理论性,教材选择至关重要。在安徽首届法学本科经济法教学研讨会综述中,王仁富副教授认为,教材建设是经济法教学的基本工具与手段,现存教材结构体系不一,差异很大,无法适应教学实际需要。本科经济法教学如此,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教材问题更突出:使用的教材是本科压缩版本;趣味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实践经验。可以说,具有高职会计专业特色既能满足考证需要又兼具实践性、操作性的应用教材几乎没有。
(二)考证应试效应给教学带来巨大压力
会计专业同学职业目标明确,一年级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其后参加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考证驱动大多数同学关注考试内容,在当前两种教材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情况下,部分同学以考证为第一选择,认为考试就是知识点的背诵和记忆,课堂教学对其没有实用性,进而对课堂教学采取应付态度。除了学习态度,学生学习经济法的时间也是有限的,除去入学军训、毕业实践、再加上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等时间,真正用于经济法学习时间很少,加之考证内容与教学内容差巨大,使部分学生干脆放弃课堂学习。学生的困惑是:考试内容不同该如何把握?教师的困惑是:两种考试该如何兼顾?从而最终造成学生学习困惑,教师教学难以兼顾的尴尬境况。
(三)缺少一线体验,教师实践经验缺乏凸显
多数经济法教师是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受过系统法学训练,具有较高法律素养。但会计专业有其特殊性,即使是法学研究生毕业甚至通过司法考试的教师依然感到财会知识和经验的欠缺。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当一个法学问题与财会问题交织在一起时,教师就需要综合运用法学、金融、证券、会计、审计等知识、经验和技能综合解决。经济法教学不是在解决一个单纯法律问题,而是在会计专业背景下,运用会计技能综合解决涉法会计问题。目前,经济法教师继续教育处境也很尴尬。国家级、省级高职高专骨干教师培训中无法律培训项目;律师继续培训中无财经类项目,其他培训更是缺乏针对高职法学教师的培训项目。教师中具有会计师、税务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财经职业证书的不多,具有多年会计、税务、金融、证券、票据实践经验的更少。教师缺乏法律与财会两种职业体验积累,谈不上将两种经验融于一身,更无法灵活运用。不解决上述问题,教师在教学中就会遇到的局限就无法解决,最终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三、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构建
(一)以趣味性和操作性为起点,抓好引导关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现实需要一本适宜高职会计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从事教材编写的人员必须具有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经验,对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问题有切身感受和把握,从而可以通过教材编写将这些问题努力消除在教材进入课堂之前。”[4]经济法课程内容多、课时有限,一般高职院校为每学期72个学时,而该课程所覆盖的内容涉及民法、商法、证券法、票据法、税法、劳动合同法、仲裁法、企业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法和产品质量法等内容,在有限时间,要学生完全掌握上述内容是不现实的。而过分强调知识传授,则往往以牺牲课程的趣味性和操作性为代价,使课堂成为输出经济法知识饼干的机器。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教师要有相关职业经验,有生活体验,课程内容才是鲜活的,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改变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必须付出更大努力,除采取现代教学方法,通过三维动画、动漫等多种教学手段外,更要求师生互动,案例的选取要贴近现实,“原汁原味”来源于生活。比如采用同学自编自演生活中的法律小品,自己动手制作道具、设计台词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同学参与的积极性,使其由一个被动的听课人转变为一个积极参加者。比如:在劳动合同法这一部分,可以让学生分别扮演老板、劳动者,并以杨白劳与黄世仁的小品形式展出,激发同学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操作性方面,彻底摆脱“纸上谈兵”型的经济法授课模式,强调“与生活接轨”。比如劳动合同法,在教学中可以通过模拟劳资双方对抗,体会证据意识、诉讼时效意识、劳动维权意识等;可以模拟劳资纠纷,体会劳动合同文本如何签订、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如何防范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带来的风险等;通过模拟交税过程,感受申报过程、体会税法的复杂性、强制性,增强纳税人遵从度等。总而言之就是让学生“亲临其境”,通过实际操作和体验,引导学生走近经济法,热爱经济法。
(二)以考证和实践相结合为重点,抓好质量关
从考证角度看,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面临巨大就业压力,用人单位往往要求: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于本科生考研,他们考证的主动性、积极性更强烈,这是其上岗的先决条件。于是很多学生以自学、参加社会辅导班等方式通过助理会计师考试,这种现象如同法学院学生依靠社会培训机构培训通过司法考试一样,其最终的结果是损害课堂教学效用发挥,降低学生对该课堂学习投入度,产生极大负面效应。从实践角度看,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缺乏实践经验是客观事实,但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宁愿采用通过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直接使用会计人才,而不愿意承担再培养的责任。所以我们必须面对这一客观现实,在教学中要把学生需要掌握的技能和思维,通过工学结合的方式帮助他们加深体验、积累经验。高职教育不再局限于学生掌握多少具体的知识,重要的是让学生掌握社会需求的必要技能和从业经验。但这并不意味着不注重考证,经济法教学要把考证和实践结合起来,既要顺利通过会计考证考试,又要达到掌握实践技能、加深实际工作体验的目的。为此,必须注意以下问题:(1)重视考证而不单纯以考证为唯一目的,不片面追求通过率;(2)强化实践而不忽视考证,把实践建立在学生将来有工作岗位前提之下;(3)在学时上大胆取舍,对票据、税法、劳动合同法等内容结合考证重点突出适当加大学时,对企业法、竞争法等内容可以不失重点地简略带过;(4)注重毕业生回访,针对经济法课程吸收第一手反馈信息,及时改革跟进,促进人才培养质量。
(三)以教师培养和使用为关键,抓好育人关
教学质量好坏直接关系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之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素养之优劣。由于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高级技能型人才,教学过程倡导‘工学结合’模式,这要求高职教师不但要具备知识传授能力,还要掌握专业操作示范技能。”[5]而教学质量又是动态过程,一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取决于教师知识掌握程度,更取决于教师来自一线的经验体会,以及教师对相关专业领域的驾驭。经济法作为会计专业必修课,对授课教师提出更高要求。教师不仅要懂法律还要熟悉会计,即使取得律师资格“系统学习过法学基础知识,但要成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合格律师仍然需要继续接受法律职业教育,才能获得执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和职业素养。”[6]事实上一名教师精通经济法所有内容的人不多,只是对某一领域更有兴趣或造诣,因此,加强经济法教师的培养和使用显得尤为紧迫。
从培养上说,教师除了具有“双师素质”外,更要求具备“双体验”,即法学和财经实践的双重体验。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要求师资队伍结构中,40岁以下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40%为优秀标准,20%为合格标准。因此,多数高职院校非常重视教师学历,人才引进成为短期内加强师资队伍捷径。事实上,一线实践经验不是学历高低可以取代的,它需要教师花费一定时间去体验。而培养教师的实践经历,需要较长周期和较大财力,即使通过双师基地的培训,依然有“模拟仿真”的因素存在,“双师型”成为“双证书”。因此,“工学结合”必须要求教师从一线实践体验做起,通过与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如:税务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挂职、交流、互换、转岗等方式,盘活人才资源,在人才的流动中促进经济法教师的合理使用,并能实现与相关单位的互利双赢,最终学生受益,提升育人水平。
分院党组:
根据地区分院、林业局政法委的安排和部署,全区检察机关从今年五月份开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促进影响我院检察事业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林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院党组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全院共有干警19名,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在学习培训阶段,院党组组织全体党员认真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学习同志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讲话;学习、同志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地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洪祥、地委政法委书记郝敬江同志在全区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干警积极参加省院、分院和林业局组织的培训活动。按中央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方式,组织全体干警分五个专题进行大学习、大讨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整个学习培训阶段的始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院党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在分院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活动的开展,并做了周密安排和部署,随即抽调人员组成“十八站林区人民检察院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学习培训阶段全院干警认真参加每一项活动,把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作为提高自己政治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执法能力素质的一次机会,真正做到了“内化于心、外鉴于行”,达到了省院提出的“六个进一步”。
在开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专项讨论中,每名干警均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在五次专题讨论中都做了专题发言。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院领导亲自抓日常工作、亲自撰写理论文章、亲自记学习笔记、亲自总结心得体会,并把“三个到位”和“四个带头”的每一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
二、认真学习,初见成效。
(二)坚持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单位法律学习年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观看法制录相、法律知识培训、座谈会、交流会、学习园地等形式,使干部学法制度化、经常化;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年不少于40小时;有普法学习教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三)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有教材、有记载,并积极参加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教育活动。
(四)负责做好基层单位普法工作,开展专业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开辟法制专栏、设点咨询、悬挂横幅、举办培训、组装宣传车、法制文艺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辖区群众、执法对象的法律普及率达到95%以上,有各类宣传活动文字、图片记载。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单位的管理和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标准,严格依照法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各项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全年无违法事件发生。各项执法活动记录、资料齐全,执法档案规范齐备。
(六)健全完善单位纠纷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单位内部纠纷调处和两劳解释人员帮教工作,全年无纠纷激化和两劳解释人员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七)专项治理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难点问题,全年无因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