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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网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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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网络教育

法律网络教育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教育 网络 犯罪

1、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现实意义

虽然提出要大力普及网络课程教学的迫切性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但目前高校的网络课程教学更多强调教学策略的研究和教学过程的质量控制,忽视了网络的负面作用。高校教学中无论是公共课《法律基础》还是专业课《计算机网络》的教学大纲都没有把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正式纳入,更没有制订相关的课程标准,绝大部分大学生没有接受系统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对网络违法犯罪产生的途径和后果缺乏清晰的认识。长期沉迷网络的大学生,有的精神失常,有的引发命案,有的离家出走、被拐被骗,,因此,有的人甚至把网络称为“电子海洛因”,足见其负面影响对大学生的危害。对大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是新形势下高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加强大学生系统化、正规化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的素质,是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只有树立“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对网络的负面影响加以防范,未雨绸缪,才能培养祖国和人民需要的优秀人才。

2、互联网给大学生带来的安全隐患

2.1长期沉迷形成网络成瘾现象

互联网交流主要是以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的。长期沉迷网络之中,易造成人际关系的淡薄,现实生活的麻木。经常上网的部分学生中,有的出现厌学焦虑、心情压抑及交际冷淡等不良行为,有的患有“上网综合症”,严重影响他们正常学习和生活,更有甚者,沉迷网络游戏和网聊网恋,最终付出沉重代价,造成严重心理负担。据统计高校每年退学的学生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沉迷网络导致成绩不良,这不仅给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2.2呈现道德缺失现象

由于网络属于虚拟社区,上网查阅信息、发表言论或与别人交流时,基本上是在匿名状态下进行,具有高度隐蔽性的特点。网络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使得很多大学生在网络社会中实行的道德标准,远远低于他们在实际现实社会生活的道德要求。那些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启齿的庸俗、下流的脏话,在网络上则口无遮拦,全力宣泄;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当面不说”的言论,在网络上则心无顾忌,肆意发表。尤其是有些过于放纵的网络行为,如滥用信息技术制造、传播信息垃圾,编造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诽谤或制造社会混乱,利用网络进行欺诈等等,对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2.3导致犯罪行为

当代大学生正处于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对于网络上并存的多元文化以及多种信息不能很好地进行辨别,并极易受到外界刺激,从而产生一定的犯罪动机。又由于大学生群体是一群拥有较高知识水平的高智商群体,喜好在网络上展现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不能拥有的成就。在网络上,他们可以无节制地放纵自己,可以宣泄对现实的不满,甚至自以为可以寻回迷失的自我,近年来在校大学生制造计算机病毒,进行网络入侵等不良甚至是犯罪的行为屡见报道。有的甚至对聊天对象进行、抢劫等犯罪活动,最终导致大学生沦为阶下囚。

3、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策略

3.1做好大学生网络法及文明上网的强化教育

加大对大学生网络法制安全教育力度。凡上网者都必须以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因此,高校可以通过网络法制安全教育,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哪些行为在网上是非法的或是不道德的,必须令行禁止的或坚决摈弃的。网络道德文明是信息时展的产物,人类面临新的道德文明要求和选择,于是网络道德文明也就应运而生。网络道德文明是网络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它是一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行为规范要约,赋予人们在其动机或行为上的是非善恶判断标准。网络道德文明教育也是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应大力弘扬网络道德文明,树立良好的网络风气,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要做到对他人的尊重。

3.2加强大学生自律性教育

网络信息的开放、快捷、隐秘、广泛、虚拟等特征,使网络信息污染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严重问题,这些信息是迅速扩散的污染源。会不断毒害青年学生的心灵。高校既要提高教师的网络信息综合素质,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增强教师对学生网上生活和网络道德的指导作用,也要注重加强对大学生的自律教育,提高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高校还要通过各种方式,规范网上秩序,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和目标,培养有益的爱好和活动,形成健康的人际关系,在现实世界中寻找社会支持;引导学生建立起一道网络安全的自身“防火墙”,培养分辨是非、善恶、好坏的能力,加强人格的自我修养,提高自我免疫力,从而彻底抵制网络的不良的影响。

3.3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功能性教育

高校要引导大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使他们成为网络的驾驭者。可以运用丰富的网络载体形式,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网络世界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促其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弘扬蓬勃向上的时代气息;还可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使大学生在交流讨论中,能厘清网络道德和网络行为的是与否,促其正确的人生观与道德观的形成。

总之,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完善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内容,已经成为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要引导大学生正确上网,重视他们的业余生活,使网络成为他们合理利用交流的工具。

参考文献:

法律网络教育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行为;网络法制教育;探析

随着中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中国网民数量每年都在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频繁使用互联网,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开放性等特征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因此,网络生活中的法制教育成为法治建设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丰富了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诸多的便利和机遇,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也会给大学生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给高校思想教育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因此要不断地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才能更有效地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

一、大学生网络行为概述

(一)网络行为定义

网络行为又称为上网行为、电子行为,有的学者认为,“网络行为是一种不受现实社会规则和结构制约的虚拟行为”。有的学者从社会学的角度把网络行为做了为狭义和广义的区分。学者李一从社会学视角上认为狭义的网络行为仅指人们在电子网络空间展开的行为活动,而广义的网络行为包括那些与互联网密切相关,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要借助和依赖于互联网络,才能顺利展开的行为活动。

(二)大学生网络行为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265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2012年底提升了2.0个百分点。按网民年龄结构以及职业机构来看,20-29岁网民达到29.5%,所占比例最高。学生群体是网民中规模最大的职业群体,占比为26.8%。其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占比为17.8%。企业公司中管理人员占整体网民的2.8%,一般职员占10.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领导干部和一般职员分别占整体网民的0.5%和3.9%。这充分说明大学生网民已经成为我国网络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法制教育也就有了现实基础。

(三)大学生常见的网络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普及,大学生频繁地接触和使用网络,网络已成为大学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学生常见的网络行为主要有:

网络学习行为。网络学习行为是对知识、信息掌握为目的的一种行为,是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一种需要。大学生的网络学习行为主要表现为电子学习行为、虚拟学习行为等。

网络娱乐消闲行为。大学生的时间安排相对自由,可以通过网络打发时间,放松心情,缓解情绪,消除各种烦躁,释放学习和生活中的种种压力。主要有网络游戏行为、电影下载及观看、音乐下载及使用行为等。

网络交往及逃避行为。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高效性、快捷性,网络交往深受年轻人尤其大学生的青睐。大学生主要通过网络视频、网络恋爱、即时聊天等方式进行网络交往。同时,网络也可以使网民逃避现实,摆脱他人的打扰和制约,沉浸在自己的网络世界里。

网络交易行为。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民网络交易越来越便利,不仅交易迅速,而且还送货上门。而大学生也成为了网络交易的主力军,主要形式有网上买卖行为、网络充值缴费行为等。

二、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制教育现状

为了更好地了解大学生的网络行为以及法律意识情况,2014年2月,笔者采取了调查问卷的形式,选取了400名在校大学生,对《大学生上网情况以及网络法律意识等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问卷共发放400份,有效问卷390份,有效问卷率为97.5%。被调查的学生有不同的年级,有文科生、理科生,问卷共17题。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问卷的大学生中绝大部分的网络行为是比较规范的,但还有相当部分学生滥用网络造成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大学生网络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律知识匮乏,导致网络行为违法违规现象日趋严重。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规范现状主要有:

1、大学生网络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大学生网络法律意识淡薄,在互联网上随意地转发和散布谣言或是进行侵害公民人身权的言论,对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意见未正面提出就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人身攻击的事时有发生。在问卷调查中,被问及“是否下载侵权音乐听歌(就是不付费的音乐)”,有80%的被调查者选择“是,因为网络上的大部分音乐都是不要钱的”,还有20%的被调查者选择“否,保护音乐版权”。在问及“是否了解网络法律”,有79%的被调查者选择“一般,知道一点”,有16%的被调查者选择“一点不了解”,有5%的被调查者选择“很了解”。这表明,进行网络法制教育,提倡“依法治网,依法上网”具有积极的意义,可以有效地让更多的大学生变被动为主动,以一种积极,信任的态度了解和认同网络法律规范。

2、大学生网络法律知识匮乏

“网络法律知识是指人们对网络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的认识和了解,对网络法律内容的把握以及对网络法律的良好运用”。“法律知识是守法的物质基础,是养成守法品质的前提”。大学生对网络法律知识的掌握,直接影响网络法律行为,只有掌握了相关的网络法律知识,才能有效地分辨自己的网络行为是否有偏失,才能预防所实施的网络行为带来法律后果,从而养成依法上网,参与网络活动的习惯。目前,虽然很多高校都设置了《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由于该课程关于法律法规的内容少之甚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而且大部分学生比较重视专业课程的学习,对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很难扎实地学习。

3、大学生网络行为违法违规现象普遍

自互联网自诞生以来,由于网络有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涉及面广的特点,网络行为的违法违规现象就不断蔓延。主要表现形式有:大学生尤其是计算机、电子类专业大学生掌握了较高的网络技术,出于好奇或是报复等原因,对网络法规的无知,编写破坏性指令并进行病毒传播,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敲诈勒索;利用网络传播黄色信息,从事色情活动的犯罪行为;擅自截获他人电子数据,侵犯他人通信秘密;擅自下载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营利等。大学生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轻则受到社会的谴责,重则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使如何提高网络法制教育成为法制教育研究者和高校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的网络法制教育对策

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网络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大学生利用网络进行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如何发挥网络优势,利用网络阵地开展高校网络法制教育,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切实推进网络法制教育的深度,这需要高校教育工作者在传统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进行大胆探索。笔者认为,从教育观念、教育方式以及整体社会环境配合等方面入手,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既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又可以更好地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

(一)健全网络法律法规,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律规范意识的培养

面对信息网络化的高速发展,我国的信息网络安全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法律体系已基本完成。但与网络立法先进的国家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限制未作出很明确的规定,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尚未得到全面的保障。健全的网络法律法规是培养大学生网络法律规范意识和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的依据,通过网络法律知识的普及,加深了解网络违法违规所要承担的责任,以达到预防网络违法违规的目的,从而使大学生自觉遵守网络法规。

目前,大部分高校没有成立一个专门的法制教育管理部门,大学生没有受到系统的网络法制教育,致使其网络法律规范意识淡漠。因此,高校应建立一个法制教育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工作,并有一定师资力量和后勤保障。同时把法制教育设置为课程纳入学校教学培养方案中,网络法制教育设定一定的课时量,保证充足的学习时间,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引导大学生对网络违法违规的认识,而且也有利于促使他们自觉地遵守网络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行为。

(二)探索灵活教育方式,增强网络法制教育的吸引力

网络的迅速发展与普及,极大改变了高校法制教育的环境,如何改变传统的法制教育方式,开辟新的教育与网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高校法制教育工作者面临的新挑战。探索新的网络法制教育方式并不是摒弃以往的有效的教育形式和方法,二是把传统的高校法制教育方法与网络紧密结合,不断推陈出新。目前,大部分高校进行法制教育一般都是通过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来进行法制教育,由于该课程授课时间一般设定在48个课时以内,法律基础只是较为笼统地介绍,关于网络方面的法律知识甚至没有,并且进行教育的途径比较单一,致使大学生未能较好地掌握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高校教育者应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教育方法,比如说:可以把网络法制教育加入每周的晚点名,作为专题教育;通过讲座形式开展;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普及、渗透网络法律知识与实践;利用机房进行网络教学;分组讨论等形式开展,不断增强网络法制教育的吸引力。

(三)培养网络自律能力,提高大学生自身网络行为的法律素养

大学生正处于一个特殊的时期,尚未形成稳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需要高校教育者做好大学生的“前导”。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与隐蔽性,往往会产生一些负面的效应:网络成瘾、随心所欲地宣泄情感、网络等等,这需要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方面的引导,通过培养其网络自律能力,自觉维护网络秩序。“法律素养”教育即通过网络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运用一定的法律知识乃至法律技能,自觉养成较高的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构建契合新型高素质人才的知识、品行及能力。法律素养内涵包含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等多个层面。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有效促进守法的实现,大学生只有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在这虚拟的、公开的、匿名的网络社会,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把他律守法变为自律守法,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才能减少大学生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引导大学生往健康的网络道路发展。

(四)形成教育合力,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

网络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还是家庭的责任以及整个社会的责任。大学生在校时间相对较长,学校能更好地掌握其在校情况,通过家校联系,及时将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告知,共同探讨教育和培养学生的方法。在社会层面上,可以充分运用社会提供的积极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信息,去抵制那些消极的、有害的信息,并积极寻求社会各个方面的配合与支持。只有充分意识到社会、家庭、学校的在教育中发挥的作用,才能形成较强的教育合力,促进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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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丹.大学生网络行为特征及教育引导研究[J].长安大学.2009(41)

法律网络教育范文第3篇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给大学生的学习、消费、交往、娱乐乃至思想观念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而网络在时间和地域、学习的内容、师生的交流方式、学习的方法和途径上的开放性使得其在高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具有其他媒介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有鉴于此,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要创新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方法,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途径。随后,2011年10月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则进一步提出要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和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利用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大力提倡和推广探究式、实践式、参与式的教育教学方法。在此背景下,我国很多高校都在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例如,通过建立专门的普法网站或者在校园网上开辟法制教育专栏或板块,将有关法律法规挂在网上供学生查询,或者将一些与课堂法律教学相配套的课件、讲义、习题等教学资源放到网上供学生复习、参考,或者通过网络布置作业、提交作业、批改作业和组织考试;整合、利用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资源,建设法制教育在线资源库以丰富学习材料、拓展学生视野;通过设立留言板、法律论坛、普法博客,组织学生对新的法律法规或典型案例进行解读、讨论和分析;利用聊天室、QQ、E-mail、微博、微信、网络视频等途径与学生直接交流法律思想、解答法律疑问;等等。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网络法制教育虽然在一些高校陆续开展,但其教育效果却不容乐观,面临着实效性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在高校开展网络法制教育之后,部分大学生的守法意识仍然不强,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仍频频见诸报端;部分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比较弱,依法维权能力还有待提高。当然,导致这些现象的因素很多,而网络法制教育效果不佳则是原因之一。因为,不管是传统的课堂面授式的法制教育,还是利用网络进行的法制教育,其目的都是为了培养和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甚至护法。虽然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高校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实证研究,但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无疑反映了包括网络法制教育在内的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不足这一现实问题。

二、制约高校网络法制教育效果的因素分析

实效性不足是目前我国高校网络法制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制约高校网络法制教育效果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教育者的观念、受教育者的心理、教育的内容与方法、教育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

(一)教育者观念的制约

这里的教育者包括教育管理部门、高校和教师。作为教育管理部门,原国家教委早在1986年就下发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程,但学校法制教育一直被定位为德育的组成部分,被纳入到德育的范畴。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法制教育的力度与层次,也反映出目前我国法制教育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2005年和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又将原《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整合之后,有关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课时均大大缩减,高校法制教育被进一步边缘化。网络法制教育是高校法制教育在方法上的延伸,高校法制教育的定位和地位尚且如此,高校网络法制教育的境遇可想而知。高等学校是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的组织者,然而为了应对生存竞争压力,部分高校将更多的精力用在提高科研能力、促进就业等工作上,而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对网络法制教育更是无暇顾及。所以我们看到,部分高校还没有建立起专门的网络法制教育领导组织机构,也没有对其教学队伍的构建、软硬件的配套及监管保障机制、效果测评机制的建立等做出周密安排,甚至还有一些高校在网络法制教育这一领域几乎是空白。对某些高校而言,网络法制教育可以说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教育效果自然难尽人意。教师是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施者,教师职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育效果的好坏。只有既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又对网络软硬件比较熟悉且责任心强的教师才能胜任网络法制教育。目前,高校网络法制教育在师资配备方面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很多高校的法制教育多由不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两课”教师兼任,甚至是由行政人员、政工干部、辅导员授课,这一现象在某些理工类院校比较突出;即使由法律专业的教师来授课,但其中有些教师对计算机和网络比较陌生,尤其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教师无法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有些法律专业的教师往往只重点关注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而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则重视不够。

(二)受教育者心理的制约

心理学认为,在通常情况下,人的态度与其行为是一致的,态度影响甚至决定人的行为,积极的态度会促成人的行为,消极的态度会阻止人的行为。作为受教育者的大学生,他们的心理发展特征、学习心理特点、学习动机等方面存在的消极心理因素容易使其对网络法制教育形成消极的学习态度,并影响到其接受网络法制教育的积极性。从心理发展情况看,大学生大多处于18-23岁的年龄阶段,其生理发展已经成熟并稳定,而心理发展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表现为自我意识与独立性逐渐增强但辨别是非能力欠缺,情绪情感日益丰富并充满活力与激情但自控能力较弱。尤其是在刚刚经历过中学阶段应试教育下枯燥、紧张、压抑的学习生活之后,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往往对自由和自主充满渴望,不愿意接受外在条条框框的约束和干预,甚至会对这些约束和干预表现出一定的逆反心理。如果缺乏正确引导,这一心理特征将导致在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对规范其外在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乏兴趣,甚至产生反感和抵触情绪,进而对法制教育包括网络法制教育持消极态度,虽然他们也希望学会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学习心理上看,心理发展逐渐走向成熟的大学生思维日渐活跃,对人、对己、对事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和评价,因此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不再像中小学生一样“愿意”被动接受代表权威的老师居高临下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方式,而更喜欢在教学当中平等地与教师进行交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大学生的这一学习心理特点对高校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了解学生的心理特征,尤其是学习心理特征,在人格上给予学生平等的地位,以平等的态度,以学生为出发点,在教学活动中尊重和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唤起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参与兴趣。遗憾的是,目前高校网络法制教育活动中教师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没有充分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从学习动机上看,我国大学生在学习上的功利心比较强。调查数据表明,在上大学的首要理由中,选择“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好工作”、“有车有房的现代白领生活”以及“较高的权势和社会地位”等现实功利目标的人数高达44%。其中“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好工作”成为大学生上大学的首要理由,占30.5%。在这种功利心的驱使下,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将大部分精力和时间花在学习专业课、外语、计算机等操作性、实用性强的课程上,并热衷于参加各种培训班、报考各种资格证书,而忽视了人文素养包括法律素养的提高。许多大学生认为自己不是学法学专业的,而且觉得只要不做坏事就不会违法犯罪,因此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关注、接受难以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网络法制教育。

(三)教育内容与方法的制约

如前所述,我国一些高校已经开始在大学生中开展网络法制教育,但具体形式还很单一。现在很多高校所从事的网络法制教育活动主要是在一些校园网内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定期或不定期地贴一些法律法规,或少量的案例介绍。这种做法带来的问题既涉及到网络法制教育的内容,又涉及到网络法制教育的方法,最终影响到网络法制教育的效果。从网络法制教育的内容上看,单纯将法律法规的条文挂到校园网上的做法其实是将法条教育等同于法制教育,只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播,而忽视了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忽视了网络法制教育的核心。这种做法将造成两方面的消极后果:一方面,将法条教育等同于法制教育会使大学生对学习法律产生非常枯燥、没意思的感觉和印象,进而影响到其学习法律、接受法制教育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即使有些学生记住了一些法律条文,但由于缺乏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以及对法律的忠诚与信仰,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知行合一,以致知法犯法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高校网络法制教育不仅应包括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更应包括法制观念的培养。法制观念表达了人们对法制的理解和把握,情感和评价,意向和要求,信仰和追求。加强法制,从根本上说,要从强化人的法制观念入手。这一点,有关部门在相关文件中早已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例如,2005年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指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2006年司法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努力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面向青少年的网上内容,应当以培养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为重点,等等。从教育方法上看,目前的高校网络法制教育并没有充分利用网络的交互性、实时性、开放性等方面的优势,教育效果也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首先,将法律法规贴在校园网上的做法只是简单地将法律法规从书本等传统载体移植到网络平台上来,缺少与大学生的交流、互动,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不符合大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对大学生缺乏感染力、吸引力。其次,部分高校对其校园网上的法制教育板块疏于管理,未能及时更新和补充新的法律法规、案例、法制新闻等法律信息供大学生学习、讨论,导致网页内容陈旧,影响大学生浏览该网页的热情。最后,高校网络法制教育没有很好地整合校内外法制资源,缺乏与校外其他组织在法制信息资源上的共享与合作。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除了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与方法等因素外,高校网络法制教育的效果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教育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主要包括社会环境、校园环境、家庭环境等方面。当前中国社会在文化、经济、法律等领域存在的一些消极因素对高校网络法制教育的顺利实施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例如,影响至今的以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提倡“德治”,重视“人治”,轻视“法治”;“一切向钱看”成为有些人的价值导向和人生信条,甚至不惜为此以身试法去触犯法律的底线;法律实践中一些执法不力、司法不公现象的大量存在破坏着法律的公信力;等等。这些消极因素或不良风气影响着大学生对待法律以及对待法律学习的态度,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这些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必然对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造成更大的消极影响。高校自身的法治环境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大学生对法律的态度,进而影响其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高校只有依法治校,将学校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注重发挥其隐性教育功能,才能使大学生信任法律,才能使网络法制教育更有成效。然而现实情况是,部分高校的管理者没有以身作则,一方面要求学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另一方面自己却不遵纪守法,时常做出一些违法违纪的事情,这种“言传身教”在学生中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另外,网络法制教育需要相应的网络软硬件设施予以支撑,但有些高校在这方面投入不足,导致相关的软件开发、硬件建设滞后,不能满足网络法制教育的需要,进而影响到网络法制教育的效果。家庭是学生成长的首要环境,高校网络法制教育要取得良好的效果也需要大学生家庭的支持与配合,但就目前来看,这种支持和配合还不是很给力。具体原因有:其一,一些家长存在重视学校教育、轻视家庭教育的认识误区,认为法制教育是学校的事,与家庭无关;其二,在我国很多家庭当中,家长很早就非常重视孩子的智力教育,但往往忽视了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其三,一些家长自己都不懂法,或者不遵守法律,甚至以规避、逃避法律为荣,自然也就无法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其四,高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没有很好地利用网络就孩子的法制教育问题进行双向沟通,互不了解学生在校、在家的行为表现与思想动态,无法相互配合。

三、结论与建议

法律网络教育范文第4篇

Abstract:The network is open, virtual sex and other characteristics so that the current university students value education, moral education, psychological education face difficulties. Only by grasping the initiative i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moral self-discipline to enhance college students, strengthen discipline, and improv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quality of educators in order to gradually out of the woods, and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network environment, the effect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关键词:网络环境 思想政治教育 困境

Keywords:network environmen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Dilemma

当今时代,互联网已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网络技术对于大学生的思维方式、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一定的困境。为此,如何掌握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

一、网络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困境分析

1、网络的开放性使大学生价值教育面临困境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传播途径的多样化,网络信息呈爆炸状态,不同流派的文化、观点汇聚其中,甚至完全相反的价值观充斥网络。由于大学生的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长期接触互联网上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念,很容易动摇他们固有的价值观,导致有的大学生价值观倾斜,甚至产生对社会主义信念的怀疑和动摇,使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果大打折扣。同时,网络信息的广泛性、丰富性等特点,容易吸引把大量时间用于上网聊天、浏览无用信息,从而使大学生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兴趣下降,使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和影响降低。

2、网络的虚拟化使大学生道德教育面临困境

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精彩无比的虚拟世界。大学生由于各种目的和嗜好,可以在网络中随心所欲地扮演完全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角色。由于年龄、社会阅历等方面的限制,大学生还没有完全养成良好的社会规范意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不强。有的学生过分沉溺于虚拟网络而染上网瘾,上网精神亢奋,下网精神倦怠,企图以此逃避现实生活中的学业压力、情感苦闷和精神负担等。虚拟的网络生活方式使他们容易摆脱现实社会诸多因素的束缚,放纵自己的行为,忘却社会责任,丧失道德。信息网络的隐蔽性、虚拟性对大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产生着强大冲击。

3、网络的交互性使大学生心理教育面临困境

互联网打破了传统信息的单向传播方式,体现出交互性、自主性特点。依靠网络,大学生可以在成千上万的人员交往。现实中人们之间的感情交流越来越少,人际关系趋于淡化。当大学生依靠网络的方式联系感情,而不是直接地面对面,就势必大大激发彼此之间的神秘感。因此,许多大学生在网上常常表现出与现实人格不同的虚拟人格,有的学生借助于网络释放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压抑情绪,达到心理暂时的平衡和满足;有的学生则依赖网络,逃避现实,导致人格虚伪,甚至造成人格分裂。大学生中出现的网友、网虫、网恋,以及随之出现的“网络孤僻症”,网络成隐等心理问题,已成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过程中必须面对并且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新课题。

二、网络环境下强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思考

网络社会的开放性、虚拟性特征,决定了网络道德不同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 出现了大量道德沦丧的现象。高等院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增强大学生上网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将管理和教育结合起来,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培养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自觉构筑抵制不良冲击的“防火墙”。

1、牢牢掌握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

网络环境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计算机网络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联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现代方式。要在最快的时间里牢牢掌握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借助网络优势,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阵地。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网站,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网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网站的重要载体。目前,部分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点击率不高,主要是由于网站的内容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栏目设置、内容无新颖性、缺乏创新等。因此,当前的网站建设首先要增强理论性,把网站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相结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向网络延伸,把思想政治教育由平面引向立体。其次要突出服务性,要建设全面、周到、完善的网上服务系统,将学生学习信息、生活信息、工作信息上网,及时学生工作的最新动态、校园重大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校园热门话题、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就业动态与信息等。最后要增强时效性,网络的最大优势是它的及时性和快捷性,因此要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利用网络及时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

二是开展网络舆情分析,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各高校要充分重视校园网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作用,密切关注校园网上动态,及时了解舆情,敏锐捕捉带有不良倾向的信息,加强舆情分析和研究工作,将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使网络成为学校和大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好地适应实践的要求。

三是深入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规律, 开拓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手段、新方法。高校应组织专家制作一批集思想性、教育性、趣味性于一体,适应性广的信息资源用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这样能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图文并茂、声像交融的特点,把思想政治教育由单向引向多向,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加生动。也可以将其他大众媒体,如报刊、广播、电视、图书、录像和户外宣传信息移植到网络上,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大众媒体的结合互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的感染力、吸引力和教育引导作用。同时,网络还可以实现双向交流,及时获得咨询信息、反馈意见,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2、逐步培养大学生自律意识,建立网络行为道德规范

我们要教育大学生遵守网上行为规范, 控制自己的行为。引导大学生自觉抵制网络垃圾的侵蚀, 做文明网民。

一是加强学生网络行为的自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网络社会既是虚拟的,也是现实的,如同现实社会需要道德一样,网络社会也离不开网络道德。最根本的是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增强他们的免疫力。网络是一个无限开放的系统,大学生必须具有较强的自律意识和自制能力,这一目标的实现只能通过加强道德修养来获得。为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注重培养大学生的网上自律能力,提高他们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能力,使他们遵守网络道德,增强网络自律意识,实现道德自律。

二是建立大学生网络行为道德规范。大学生在网络环境中的道德规范应是以电脑网络技术为媒介的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准则,,它既有对传统道德中优秀、合理部分的充分肯定与继承,又有对社会突变过程中产生的道德取向和道德规范的主动吸纳。当前,对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加以规范已迫在眉睫。首先必须制定规范的网络行为准则。目前,一些国家已经开始给网络用户制定行为准则。如美国计算机协会制定了“计算机伦理十戒”,通过制定系统的网络行为准则,并积极推进网络伦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有利于对网络行为的规范,减少网络越轨事件的发生率。其次,要加强大学生的道德责任感教育。美国人埃瑟・戴森说:“网络赋予个人强大的权力,能够赢得全世界的观众,能够获取关于任何东西的信息。但是随着运用或滥用权力的本领日益强大,个人需要为他们自己创造的世界担负起更大的责任。” 在网络环境下有必要加强大学生的道德责任感教育,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而不违背社会道德,要求他们主动做到文明上网,自觉遵守网络规范。

3、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强化他律作用

一是加强网络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大学生网络犯罪的高发率在很大程度上与其法律意识淡薄和法制观念不强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使他们认识到:虽然网络违法犯罪与普通违法犯罪有所不同,但其危害却是一样的,都是对公共安全、公众权益的侵害,都是触犯法律的错误行为。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犯罪是真实的,犯罪危害结果不会因为网络的虚拟而消失,网络虚拟空间的行为也是受现实法律规范约束的。在法制教育中,我们不仅仅要普及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最终使他们自觉守法、自愿护法。

二是切实加强网络立法, 强化他律的作用。当前建立和健全互联网立法已经是刻不容缓。健全的制度体系,可以确保他律的作用, 使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保持必要的张力,维护和挖掘教育主体在信息空间的管辖力。因此,要健全规章制度,从法律层面上规范网络运作。同时还要建立起网络信息管理的常设机构,加强对局域网、校园网的管理,通过审查、监控来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对网上反动、黄色、不健康的内容进行清理。

4、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素质,发挥引导作用

一是培养一支既懂思想政治教育又懂网络技术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网络文化已对大学生的思想产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更多的关注“大学生在网上做什么”的问题,应当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加强对大学生的正面引导与宣传,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大学生的精神需求和价值取向,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机制、新途径。

二是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具备良好的信息素质。 良好的信息素质包括良好的信息意识、信息能力和良好的信息道德。只有具备了良好的信息意识和能力,才能了解网络环境,并从网络上获取思想政治信息、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应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去。只有具备了良好的信息道德,才能自觉模范地维护信息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种信息垃圾的传播,也才能真正成为网络环境下合格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从而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参考文献:

【1】埃瑟・戴森:《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

【2】谢海光:《互联网与思想政治工作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吴满意:《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王礼湛,陆树程:《思想政治教育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陈大柔:《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9年版

法律网络教育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时代法制教育实效性高校

一、网络时代给高校法制教育带来的历史机遇

2016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末,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50%,近半数中国人已经接入互联网,步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同时,移动互联网塑造了全新的社会生活形态,互联网对于整体社会的影响已进入到新的阶段。网络时代给高校法制教育搭建了全新的平台,发达网络为高校法制教育开辟了空间,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为丰富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改善高校法制教育的形式,扭转高校传统课堂说教为主的法制教育模式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在“互联网+教育”的推动下,彻底打破了高校法制教育“一个教师,一本教材,一间教室,一个课堂”的传统格局。借助网络可以有效整合在线法制教育课程资源,推动优质法制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有效拓展法制教育资源应用主体——在校大学生接受的法制教育选择空间,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实现高效整合汇聚,扩大法制教育“名师课堂”和“名校法制教育网络课堂”的覆盖范围,形成优质法制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以互联网为支撑,创新高校法制教育课堂教育教学环境,彻底变革了传统法制教育教与学的关系,培育和推广了新型的法制教育教学模式,从而引导大学生依托信息技术实现“主动学法、自助学法、交流学法”,提高法制教育效率,增强法制教育实效。可以说,网络时代给高校法制教育带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

二、网络时代使高校法制教育面临的现实挑战

就高校法制教育而言,开放发达的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时代为法制教育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高校法制教育又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2015年6月1日,在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2014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青少年网民总规模达2.77亿,与网民总量的占比达到42.7%,同时,青少年网民与青少年总数的占比达到79.6%。从研究报告来看,青少年网民对网络的依赖程度、分享信息以及参与评论的意愿均高于网民总体水平。具体而言,就以上维度,从网络依赖的角度看,对网络非常依赖或比较依赖的占比达58.4%;从信息分享意愿的角度看,愿意在网络上分享信息的青少年网民占比达64.3%,远远超过半数水平;从参与评论的角度看,有近50%的青少年网民愿意参与或直接在互联网上发表评论。此外,从对互联网信息的信任程度来看,有超过60%的青少年网民信息互联网信息,暴露出网络安全意识欠缺。事实上,网络世界作为一个虚拟的空间,人人都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这种虚拟性造成一些人无所顾忌地在网上不负责任甚至非法的信息和言论,这给网络开放环境下的高校法制提出了新的难题。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以及青少年自身发展阶段的限制,高校法制教育工作只有熟悉开放网络环境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规律,较为准确地把握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扬长避短,才能切实提高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网络时代提升高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的策略

(一)丰富高校法制教育内容

网络时代背景下的法治课堂亟待“翻转”,不仅要扭转法制教育课堂传统的说教模式,而且要对传统法制教育的内容进行丰富和更新。网络时代法制教育的内容要鲜活、丰富,必须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围绕高校青年学生的法治兴奋点组织教学内容,让身边的法治事件进课堂,增强法制教育的说服力和真实感,以内容的时效性和近距离感来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掘彰显法律尊严和正义的法治大事件的教育意义,让法治事件进课堂,让法治实践去教育在校大学生。此外,还要注意结合不同专业的学生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增强法制教育实效性。

(二)创新高校法制教育形式

提升高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离不开鲜活的法制教育内容,同时也离不开灵活的法制教育形式。法制教育不仅需要走进课堂,法制教育更需要走出课堂,高校法制教育的形式亟待创新。网络时达的信息技术,为高校法制教育形式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借助现代网络视频技术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法庭直播引入课堂,通过法庭现场进行法制教育,使学生能够在真实的法庭环境中学法、懂法,进而达到用法的目的;还可以通过观看法制题材影视记录片、法制节日进课堂等各种灵活的教学形式,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教学资源,将法制教育渗透期中,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的学法热情,使法制教育内容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评价能力,并以法律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提稿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三)健全高效法制教育机制

建立健全高校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将法制教育工作和成效纳入领导和教师考核的内容。把大学生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而不仅仅局限于法制教育课堂、法制教育课程和法制教育活动。设立专门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机构,由专任领导负责,从组织和机构设置的角度,明确学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与目标考核指标,形成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认真组织教师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的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中,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教师全员培训。定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有关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民主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多渠道提升高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借助教师群体的影响力来对青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四)搭建高校法制教育平台

高校要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应对互联网对学生法制教育的现实挑战,建立法制教育网站,开辟专门的法制教育网络空间,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法制教育。网络教育平台要鲜明的法制教育特色,将可读性、服务性、权威性与引导性有机的结合起来,使网站内容围绕法制、贴近学生、贴近生活。高校具有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法制教育的先天优势,一方面高校法制教育人才资源集中;另一方面高校对法制教育规律的研究比较深入,把法制教育人才资源的理论优势与青少年法制教育规律相结合,取得比较理想的法制教育成效。此外,在全球互联、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通过网上法制教育工作平台,彰显法制正义,传播法制最强音,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法制引导。针对一些事关青年法制教育、事关法律尊严的敏感性法律事件或法律问题,要有正面的声音,从而起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法制教育效果,借助网上法制教育平台提升高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五)实施法制教育“强师工程”

目前,就国家层面而言,不仅重视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而且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质量。高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借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经验的基础上,强化法制师资队伍建设对提升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具有积极意义。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主要措施包括:“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鼓励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研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团队”等,着力提升高校法学教师整体水平。此后,于2013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通知》对落实《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给出了细化的实施方案,并对具体操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合作机制,推动高等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相互融合,这一方面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师资的整体实力,有利于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另一方面也将对提升高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产生积极影响。

四、结语

总之,网络时代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高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是一项系统性的教育工程,不仅需要学校的努力,更需要全体大学教育工作者、管理者和社会上司法行政部门与法制工作者的积极配合。通过各方的相互协作,形成法制教育合力,使大学生树立法制思维,拥有法制精神,科学的认识法律,全面的理解法律,使法律知识进入头脑,法律精神引导行动,做到懂法用法,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增砖添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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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利、赵海程.信息时代高校法制教育的思考.中国成人教育.2008(11).

[4]王彩婷、张旭.高校学生网络法制观教育问题探究.经济研究导刊.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