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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法律逻辑学教学现状分析
法律逻辑学是交叉法学与逻辑学研究的边缘性新兴学科,是训练法律思维能力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我国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起步于是20世纪80年代初,目前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律逻辑学起步晚,科研和教学严重滞后于别的学科。
1.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逻辑学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当前,我国高校逻辑学研究水平大大提高,普通逻辑学领域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的在国际逻辑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相对于普通逻辑学,虽然在国内一些高校的哲学、法学、中文、经济学等学科中开设了法律逻辑学课程,但并未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以致法律逻辑学课时少、内容浅,甚至有些法学专业没有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
2.教材内容需要改进。目前,法律逻辑学教学与科研还未成为完善的科学体系,由于历史的原因,对法律逻辑学研究主要体现在如何应用普通逻辑知识来解释司法实例问题上,事实上只停留在普通逻辑学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层面上。这种研究方法谈不上创新,只能说是“普通逻辑原理+法律案例”的一个框架,与普通逻辑学并没有本质区别。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一方面,它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与司法活动的过程中,探讨涉法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与逻辑规律;另一方面,法律逻辑学要结合法律与司法活动思维的特殊性,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法律逻辑学教材理当首先界定清楚自身的学科性质以及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与联系,彰显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3.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对法律逻辑学课程没有充分的认识,缺乏学习的动力,很多学生学习态度消极、被动。法律逻辑学课的普及程度远不及普通逻辑学课,大部分法学专业本科生只学过普通逻辑学而没有学过法律逻辑学课程,对于法律逻辑学了解甚少。多数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神秘莫测、远离现实。还有一些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与自己的专业学习和就业前途没有多大关系,毕业找工作时,用人单位只会关心专业课成绩或外语水平,因而学生对法律逻辑学的功能产生怀疑。这些问题给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教学过程中虽然采取的教学方法符合高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律,也能够适应教育改革需要,但仍面临着学生兴致不高,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的意义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指导,是培养司法工作者法律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学科。
1.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波兰学者齐姆宾斯基指出:“逻辑基本知识已成为法律科学取得进步的先决条件”,是“现代法律工作者越来越不可缺少的”[1]。法律逻辑学本身只是一种思维训练工具,其核心是法律语言。法律工作者的法律语言,关键是根据法律规定阐述问题,在法律话语范围之内说明理由。因此全面深入地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学生准确表达思想,严密论证思想,有助于辨别与反驳各种谬误和诡辩,提高论辩、善辩能力。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2]
2.学习法律逻辑学能够提高大学生司法实践能力。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官的实践能力,是指法官通过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在打击违法犯罪、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水平。法官在审判中引导诉讼,听取对立当事人之间的意见,分析现有证据,构造一个法律上的事实。法官在处理这个过程中的逻辑论证,必须用清晰的逻辑头脑不断对当事人阐述诉讼各阶段处理结果的逻辑性理由。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明确提出:“形式逻辑是作为平等、公正执法的重要工具而起作用的。它要求法官始终如一地和不具偏见地执行法律命令。”[3]学生通过法律逻辑学课的学习及其教育实习环节,参与办案及审判过程及实际操作,可以促进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的途径
当前各个高校为实现内涵式发展,采取措施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的目的最终达到不需要教。”但在教学实践中能否实现为不教而教,为学而教,仍然是个大问题。法律逻辑学毕竟不同于普通逻辑学,它需要有特定的方式方法来达到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目的,因而更应该注重教学改革与创新。
(一)引导学生提高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在以往的逻辑学教学过程中,一般把讲授系统的逻辑知识作为教学目标。而忽视逻辑学的应用价值。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日后所从事的工作决定其学习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培养日常的法律思维技能。法律逻辑学对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水平,提高准确表达思想、正确认识事物、获得新知识以及法学研究、公平公正办案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越强,对知识的理解越透,掌握的越牢固,运用时就越灵活。正确规范的思维能力必然有助于认识和把握真理。因此,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教师通过案例分析、辩论及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综合应用逻辑方法,厘清概念,准确使用命题及推理,掌握思维活动的客观规律,提高思维速度,使学生减少思维的弯路,避免误入歧途。
(二)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这些学科的出现也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法律逻辑学是法学和逻辑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因而讲好这门课,并非易事。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文化科学知识。作为法律逻辑学教师应该多读一些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理学、法律思维学、立法学等方面的书籍和资料,来充实提升自己。在上课时,灵活应用逻辑学、法学知识,让学生深刻体会到从事法律工作离不开法律逻辑学有关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要创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课堂教学改革,“聚焦教学,决战课堂”已成为对高校新课程改革的价值选择。#p#分页标题#e#
1.运用案例教学法训练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长期以来,以“学生为主体”一直是我国一条主要的教学原则。但因为传统教学的压力,教学中的教学角色很难转变,教师往往成为课堂的主宰者,学生在学习中成为被动的接受者,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的厌学情绪很浓。案例教学法是通过事例呈现,激发学生的探究意识,使学习的主体地位得以发挥。教师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贴近实际,在案例分析中,教师要善于对案例进行情境设计和设问,师生课堂互动,教学才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同时也使教师作为教学的管理者和教导者的角色得以转变和体现。通过多类型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等逻辑思维方法。案例教学法要使学生通过案例教学演练,把理论运用于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案例分析的主要目的不是单纯去找问题的答案,而是更注重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步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欲望,使实际操作能力得到训练和提高。
关键词:刑法教学;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策略
一、刑法学习要增强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每个人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增强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是刑法教学的最终目的。在刑法学习中,会接触到众多的刑法概念、理论、条款以及法律逻辑和判断推理,形成了学生对刑法的认知,其法律思维能力也会在学习中逐步地构建起来。但是我们的刑法教学往往停留在一般知识的阅读和掌握上,还不能够通过刑法学习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建立起来,看问题的角度,对于社会事物理解和辨析还不能站在法律的维度上,没有独到深入的眼光,缺乏专业的视角。刑法学习与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关系在于认清其中的内在的联系,不仅仅满足于掌握了多少理论知识,关键要看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多少,专业能力和素质能否具备将来的职业需要。
(一)刑法学习的根本目的所在
法学教育就是让学生通过法律的专业学习具备今后就职所需的法学理论,通过专业的学习和实践掌握将来就职法律技能,关键还是要对他们法律思维能力进行综合培养,使他们能够通过所学的法律知识对面临的法律问题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1]法律思维能力一方面要通过理论学习来获得,另一方面要通过实践来锻炼自己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进行缜密的法理分析。可以说,没有职业所具备的法律思维能力,将无法胜任以后的法律工作,也是刑法教学不成功的重要标志。
(二)法律执业所必备素质
法律工作者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它面临的工作对象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每一个案件都带有自己的独特性,复杂多样。在任何案件中,人是整个案件的核心,由此而引发复杂的逻辑关系,仅仅通过理论的分析还不能看到问题的实质,就要借助法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相关的经验进行判断,最终得出正确的结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往往不是法律理论,而是利用法律思维能力而表现出来的逻辑思维能力,透过事物表象看到本质的本领,这需要过硬的专业水准和优秀的综合素质做保证。[2]
二、要促进学生刑法特点与思维方式的认知
刑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几乎包括了法学原理中的所有基本知识,鲜明的特点体现着法律的严肃和严谨。在司法实践中,优秀的法官不但需要丰富的理论知识,他的法律思维能力才使法律成为真正的武器。刑法相对于其他法律更为成熟和严谨,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上到国家建设,下到普通百姓的生活,关系到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这就要求刑法教学的重点要放在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上,使他们能够对刑法特点与思维方式有个正确的认知,形成自己的稳定的逻辑思维方式,才能够对社会事物有个全面准确的判断。
三、构建学生法律思维方式
(一)刑法观念的树立
刑法观念的树立需要一个过程,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不能急于求成。一是,从提高认识开始。传统的刑法观念在部分学生中形成了一定的印象,比如刑法就是用来惩罚犯罪的,通过罚款和限制人身自由来制裁,自己将来就会成为那个制裁者。这种观念只看到刑法的表象,而没有认识到法律的本质意义。通过学习要让学生树立起刑罚不是目的,惩恶扬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法律的最终责任。二是,要判明罪刑法定的观念。就是说,要让学生明白,所有的犯罪指控都应以刑法的规定为准绳,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的不能定罪。[3]但是这其中就不能死扣法律条文,需要学生从僵化的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用法律思维方式来理性地分析罪与无罪的界定。
(二)创新刑法教学方式
刑罚的内容庞大复杂,所涉及的条款众多,学生学起来枯燥无味,这就需要刑法教学方式的创新。[4]首先,要改变传统的的课堂灌输教学方式,因为填鸭式的方法很难使学生形成深刻的记忆,对于概念和理论的理解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水过地皮湿,就会给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造成障碍;其次,在社会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经典的案例,教师在教学中可以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来促进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构建,对于刑法条款的应用有个更为直接的感受;再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这就需要刑法教学从课堂上走出来,通过实习和实训亲身参与到司法实践中去,感受刑法应用的氛围,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用于实践的能力。综述:刑法学习是法学的重要课程,它对于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提高相当重要,要让学生通过刑法学习,全面接触刑法概念中的所有理论内涵,通过实践锻炼获得全面的法律思维能力的提高。
作者:李玉德 单位: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郑绪诚.试论刑法教学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J].读书文摘,2015(10).
[2]龙江.浅析刑法教学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J].法制博览,2015(22).
关键词 对外贸易 理论分析 案例讨论 专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贸易规模不断增加,对外贸易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中国制造在全球的经济影响力不断增强。在互联网+时代,我国应采取措施,努力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亦带来了挑战,长期以来,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问题、绿色贸易壁垒等是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纠纷的关键问题,2016年上半年人民币不断贬值,美联储不断加息的预期,英国宣布退出欧盟,面对全球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我们要采取措施维护我国的对外贸易利益,不断改善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提高我国的贸易地位。学习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课程,可以有效了解中国对外贸易格局、对外贸易理论、对外贸易战略等知识,推动中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1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课程研究
中国对外贸易导论(佟家栋等,2011)将对外贸易分为理论体系及制度与政策。中国对外贸易概论(黄建忠等,2013)主要讨论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对外贸易理论依据(上、中、下),对外贸易产业经营、资本经营、对外贸易摩擦、对外贸易宏观调控等方面。中国对外贸易概论(曲如晓,2016)主要学习中国对外贸易格局、对外贸易理论依据、对外贸易战略、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中国的关税制度、贸易促进制度、海关管理制度、加工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对外贸易关系。这些教材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中国对外贸易概况,内容丰富,理论深厚,案例清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教学方法研究
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这门课程理论丰富,实践性强,学习难度较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可以有效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
(1)明确学习目标,每部分内容简明扼要地提出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包括学习重点及难点,分配课前学习资料。
(2)小组学习法,选定小组成员,激发成员的学习兴趣及求知热情,小组成员共同完成案例讨论,课堂演示等。
(3)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如中国对外贸易理论依据这部分内容是学习重点及难点,教师根据课时安排讲授贸易理论知识,然后选择相关案例进行演算、实证分析。此部分重点讲授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先讲解贸易理论提出的背景假设,变量内涵,理论模型,数理模型的应用,再讲解理论的经济学含义,进一步解释贸易理论的优点及不足,可以采用图表相结合的方式,注意数据的时效性。然后逐一讲述相关理论依据,可以增加案例解释,此部分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提高学生数理模型的计算能力、图表的绘画、分析能力及学生对贸易理论的思辨能力。
(4)对外贸易法、贸易促进制度、海关管理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管制制度等内容,需要学生熟悉相关法律制度,根据已有的法律制度解决对外贸易中的实际问题,学生要掌握关税的征收方法、出口退税的程序等具体问题。
(5)服务贸易在GDP中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大,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角度进行讲授,先介绍我国服务贸易的总体情况,再选取某一具体行业进行深度分析,比如互联网销售,还可以选取特定公司进行分析,比如阿里巴巴、亚马逊等,然后请小组成员选择感兴趣的行业及公司进行贸易案例研究等。
(6)国际贸易专题研究。本课程可以选取“一带一路战略”,“服务贸易”,“对外贸易关系”,“加工贸易”等进行专题研究。首先明确研究主题,然后进行分组讨论,学会应用理论知识分析国际贸易问题,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等。
(7)明确考核方式。本课程可以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并重的方式,突出课堂演示、专题讨论的重要性,同时也要考查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应用能力等。
3总结
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这门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案例分析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等,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有很强的实践性,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贸易理论基础,了解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课程的相关理论知识。学习这门课程既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在国际贸易中的实际操作能力,也能提高学生的研究分析能力等。
参考文献
[1] 佟家栋,刘程.中国对外贸易导论(第2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关键词:高职院校 法律 教学理念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0(a)-0153-01
对高职学生而言,法律课程本身内容的庞杂及法律规范固有的严谨性、法律用语的专业性,使得法律成为一门艰深晦涩的学科,如何有效的讲授法律课程,激发学生的兴趣,成为法律教师必须探索的一个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多年法律教学经验,在此抛砖引玉,希与同行共同切磋学习。
良好的教学方法必须要有正确的教学理念的支撑,正确的教学理念的树立,可以高屋建瓴的指导教学方法的运用。所谓教学理念是指人们对教学和学习活动内在规律的认识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人们对教学活动的看法和持有的基本的态度和观念,是人们从事教学活动的信念。笔者在其教学生涯中,一贯主张“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教学理念,中国的这句古说的是给人一条鱼,不如教给他打渔的方法。把这句话借用在教学上便是传授给人既有知识,不如传授给人学习知识的方法。在这一教学理念的知导下,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非常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引导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培养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做到这一点,笔者具体采用了下列教学方法。
1 悬念设置法
该法也可成为“问题驱动法”。具体是指在讲授知识点时,采用问题设置的方法,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悬念,用多个问题来连接整堂课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思考的能力,提出问题后,教师并不急于给出学生答案,而是采取启发的方法,不断激励学生自主去寻找答案,在思考的过程中,既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又紧紧的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在课堂之上,采用得法,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
在采用此法时,还应该注意几个问题:第一,设置的问题之间不能彼此孤立,问题之间应该环环相扣,否则,问题过于松散,可能会导致讨论漫无边际,偏离主题,甚至可能出现教师难以控制的混乱局面现象。第二,给学生思考问题的时间应该严格控制,否则可能会延误时间,不能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第三,问题之间应该具有逻辑性,不能只是一堆问题的胡乱堆砌,这就需要教师课前下功夫做好备课工作,找出问题与问题之间的连接点,有序安排问题的先后和主次。
2 案例教学法
这是目前教学过程中普遍应用的方法。案例教学法,又称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它是一种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
案例教学法对于法律学科的学习,相较而言,是能够有效应用的方法,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思维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方法,这种思维方法非常注重严谨的推理和思维的逻辑性,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应教会学生学会推理和进行逻辑思考,教师在讲解原理时,应选取典型案例,并且将原理和案例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出现两张皮的现象,案例是为原理服务,必须在分析案例时,紧扣原理进行分析,防止只讨论现象,必须让学生明确应适用的法律依据,然后进行有条理的梳理。同时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能够促进学生良好的表达能力的增强,通过观点的碰撞,可以促使学生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从而避免表面化的讨论。
在组织案例讨论时,教师一定要当好“节目主持人”的角色,也就是说,一定要象节目主持人一样,能够有序安排讨论的推进,逐步深化和推进的问题的展开,同时要注意“主持人”是配角的定位,应把主动权交给学生,学生才是主角,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表达欲望,从而逐步形成良好的课堂氛围。
最后,一定要对学生的发言进行点评和指导,让学生有针对性的进行思维和语言表达的改进和改善,这样能够促使学生迅速成长。还要注意给出明确的结论及法律依据,但是注意给出结论的时候,应让学生明白不要把复杂的法律问题归于同一答案,一个问题可能涉及多个方面,某一因素的改变,可能会影响整个案件的结论。
3 实践教学法
法律学科本身的实践性,要求法律课程必须深入实践,因此除了理论学习之外,在课程的设计上,应尽量安排实践环节。实践的方法也可以多样化,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分别采用下列方法:一是组织学生进行模拟审判,具体案例可由学生自行选择,教师审定,成立模拟小组,每组选出组长,组长主要负责角色分工,协调全局,推进进度。小组成员通过法律角色的扮演,不仅熟练掌握了相关的法律原理,而且对法律程序的进行也有了清楚的了解,尤其是双方扮演律师角色的学生,更是唇枪舌战,通过模拟法庭辩论,有效的增强了语言的表达能力,临场迅速反应的思辨能力,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是采取法律辩论赛的方式,不同于前者的是辩论赛不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按部就班的进行,而是选取正在发生的社会热点法律问题进行辩论,辩论的主题一般是争议较大的社会问题,题目的选择尽量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促使学生多角度的思考问题,通过观点的不断碰撞,展示出学生思辨的智慧火花。三是让学生多参与法律相关的社会活动,与法院联系,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案件的旁听,让其切身感受真正的法庭氛围,学习优秀律师的法庭辩论技巧,感受法律的力量与魅力。
4 结语
所有教学方法的应用,都是为了促使学生更好的掌握知识,更加有效的进行学习,教师应结合学生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而避免盲目套用,找到一种既适合学生又符合教师本人教学特点的方法,就需要教师在教学时,不断的揣摩,钻研各种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石晓玲.多媒体计算机与英语写作教学的改革[J].外语界,2008(4):41-47.
今年下半年普通逻辑自学考试有什么新变化和新特点呢?
我们知道,普通逻辑自学考试主要内容是传统逻辑,如同素材性质判断形式之间的对当关系、换质法和换位法、三段论等,它们是一种非形式化逻辑,比较多的使用自然语言和结合人们的日常思维。自学考试还有一些数理逻辑内容,特别在复合判断及其推理和模态逻辑等章节,如真值表、两个德摩根定律,各逻辑公式间的推导等。数理逻辑是一种形式化逻辑,以人工符号这种形式语言建构形式化体系,不用或很少使用自然语言,离人们日常思维较远。逻辑的非形式化部分与形式化部分是互补的,共同为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服务。长期以来,我们认识上有片面性,似乎形式逻辑的现代化就是要强调形式化,这样,包括江苏在内的全国逻辑自考试题使用愈来愈多的公式符号和形式推导,考生当然就感到逻辑难学,自考难通过。即使勉强通过了,很快就忘记了,日常并不感到学逻辑有用。
经省自考办批准,1998年下半年普通逻辑自考增加非形式化试题。试题内容涉及自然和社会日常思维的各个领域,但是,这类试题既不是考核有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也不是考核逻辑的专业知识,而是考核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判断、分析、综合、推理和类比等日常逻辑思维能力。题型是单项选择题,每一题由题干和五个备选答案组成。共有15题,每题2分,合计30分。考生完全可以调动自己日常逻辑思维能力,只要知其然,即使不知其所以然也能答对得分。显然,整套逻辑试题的难度比过去有所下降,考生会感到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工作很有用。我相信这种新变化会受到有关领导和广大考生欢迎的。
我国有些外资企业招聘员工也用这类试题来考核员工的逻辑思维能力。许多应聘者感到很陌生,无所适从,结果不是在外语和计算机,而是在逻辑考试中被淘汰。今年开始江苏逻辑自学考试一改,今后应聘外资企业遇到的这种尴尬就会越来越少了。
对于这类非形式化试题,虽然都是单项选择题,但从题干中所问的问题,可以分为六类: 一、由前提确定结论型
题干所给已知条件是前提,要求考生在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定它合乎逻辑的结论。
例1、某汽车司机违章驾驶,交警向他宣布处理决定:“要么扣留驾驶执照三个月,要么罚款1000元。”司机说:“我不同意。”
如果司机坚持己见,那么,以下哪项实际上是他必须同意的?
A、扣照但不罚款。
B、罚款但不扣照。
C、既不罚款也不扣照。
D、既罚款又扣照。
E、如果做不到既不罚款也不扣照,哪么就必须接受既罚款又扣照。
[题析与答案]交警的处理决定,其形式为“pq”,司机不同意,即(pq)。(pq)等值于(p∧q)∨(p∧q)(见《普通逻辑自学指导》第49页)根据《指导》第50页和第224页所讲之蕴析律,上式又等值于(p∧q)(p∧q)。所以,本题的答案是E。
例2,某珠宝店失窃,甲、乙、丙、丁四人涉嫌被拘审。四人的口供如下:
甲:案犯是丙。
乙:丁是罪犯。
丙:如果我作案,那么丁是主犯。
丁:作案的不是我。
四人口供中只有一人是假的。
如果以上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是真的?
A、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乙。
B、说假话的是丁,作案的是丙和丁。
C、说假话的是乙,作案的是丙。
D、说假话的是丙,作案的是丙。
E、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甲。
[题析与答案]乙和丁的口供矛盾,根据矛盾律,其中必有一假。四人口供中只有一假,所以,甲和丙口供是真的。甲口供真,作案者为丙,加上丙的口供,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丁也是作案者,由此也断定乙和丁中,丁讲假话。所以,本题答案是B。
二、由结论寻找前提型
题干所给的是结论,要求考生在五个备选答案中寻找能得到此结论的前提。
例3,如果张英获得了吴玉章奖学金,那么,他一定是人民大学研究生。
上述断定是基于以下哪个前提作出的?
A、张英一定是人民大学研究生。
B、张英获得吴玉章奖学金。
C、人民大学研究生都能获得吴玉章奖学金。
D、只有人民大学研究生才能获得吴玉章奖学金。
E、人民大学研究生中一定有人获得吴玉章奖学金。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因为由D推得:“只有张英是人民大学研究生他才能获得吴玉章奖学金”,根据《指导》第50页和第224页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转换的公式,就可得题干中的结论。
例4,如果一家企业的员工人心涣散,那么该企业的领导肯定不懂管理心理学。
若要上述断定成立,必须以下列哪一项为前提?
A、企业没有好的经济效益就会人心涣散。
B、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企业就没有凝聚力。
C、运用管理心理学的有关知识进行管理,就能使企业形成凝聚力。
D、企业管理人员都应该学点心理学。
E、不学心理学的管理者也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C。根据《指导》第50页和第224页中的假言易位律,C就能得到题干中的结论。
三、加强前提型
题干中有前提有结论,但题干中之前提尚不足以推得结论,要求考生在五个备选答案中寻找补充前提,才能得出题干中之结论。
例5、小王和小李关于抽烟有如下对话:
小王:“我想,你不应该反对我抽烟。”
小李:“这很难说。”
小王:“至少我没有反对你抽烟啊!”
小王的话中隐含着的前提是什么?
A、抽烟有害健康。
B、抽烟对健康没多大危害。
C、抽烟者对不抽烟者没有多大影响。
D、如果我不反对你抽烟,那么你也不应该反对我抽烟。
E、如果我反对你抽烟,你就可以反对我抽烟。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因为有了D,加上题干中小王的第二句话,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才能得到题干中小王第一句话这个结论。
例6、在一项实验中,实验对象的一半作为实验组,食用了大量的味精。而作为对照组的另一半没有吃这种味精。结果,实验组的认知能力比对照组差得多。这一不利的结果是由于这种味精的一种主要成分——谷氨酸造成的。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则最有助于证明味精中某些成分造成这一实验结论?
A、大多数味精消费者不象实验中的人那样食用大量的味精。
B、上述结论中所提到的谷氨酸在所有蛋白质中都有,为了保证营养必须摄入一定量。
C、实验组中人们所食用的味精数量是在政府食品条例规定的安全用量之内的。
D、第二次实验时,只给一组食用大量味精作为实验组,而不设不食用味精的对照组。
E、两组实验对象是在实验前按其认知能力均等划分的。
[题析与答案]题干中所述之实验为差异法(求异法)实验,其特点是同中求异,也就是其他先行条件相同,只有一点不同,即实验组食用大量味精,对照组不食用。所以,本题答案是E。因为有了E,这实验才可靠。
四、反驳型
前面三种类型都是用推理进行证明。原来题干中的前提真或者经补充前提而使前提充分真,那么,可以演绎证明结论必然真或者归纳证明结论非常可能真。由结论真寻找前提也是一种证明。反驳可以反驳论题(推理的结论)、反驳论据(推理的前提)和反驳论证方式(推理形式):
(一)确定选项以反驳结论。
例7、一种对许多传染病非常有疗效的药物,目前只能从一种叫ibora的树皮中提取,而这种树在自然界很稀少,5000棵树的皮才能提取1公斤药物。因此,不断生产这种药物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该种植物的灭绝。
以下哪项为真,则最能削弱上述论断?
A、把从ibora树皮上提取的药物通过一个权威机构发放给医生。
B、从ibora树皮提取药物生产成本很高。
C、ibora的叶子在多种医学制品中都使用。
D、ibora可以通过插枝繁衍人工培育。
E、ibora主要生长在人迹罕至的地区。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A、B和E都可以减慢该种植物的灭绝,但最能削弱上述论断的是D,既然可以人工培育,该种植物就不会灭绝了。
(二)确定选项以反驳论据。
例8、地球外有没有生命是科学家长期探索的课题。1996年美国航天局对火星陨石的研究中,正式提出了表明火星上36亿年前曾经存在生命的证据,并向全世界科学家挑战,欢迎他们证明这一论点是错误的。科学界对此反映不一。以下是一些专家的意见:
在这些意见中,哪个是对美国航天局的挑战?
A、这是证明地球外生命的最令人深思和浮想联翩的事情。
B、德国一研究员说,36亿年前太阳系中有众多陨石,很难确切断定哪一块真正来自火星。
C、对陨石上取下一小片金色样品进行化学、显微和组织检查表明,36亿年前这里有过原始生命、微生物生命的存在。
D、如果已发现36亿年前火星上有生命的存在,我不会特别感到意外。
E、我们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生命从火星来到我们所在的这颗行星。
[题析与答案]这题的答案是B。因为B对美国航天局论证的论据——这块陨石提出了质疑。
(三)确定选项以反驳论证方式(推理形式)
例9,只有患了肺炎才发高烧,小红患了肺炎,所以她一定发了高烧。
以下哪个推理最有力地说明上述推理的不成立?
A、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我学习好,所以,我一定有资格当三好生
B、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我有资格当三好生,所以,我学习一定好。
C、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我没有资格当三好生,说明我学习不好。
D、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我学习不好,因此,我没有资格当三好生。
E、只有学习好,才有资格当三好生,因此没有资格当三好生的,不见得学习成绩一定不好。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A。因为它与题干中的推理一样,都是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B、C、D和E均不是这种推理式。A这个推理的两个前提均真,结论明显不必然真,因为有可能学习虽好而其他条件不够而没有资格当三好生。这种反驳可称类比反驳,即按照相同推理形式构造一个前提真而结论假的推理,从而表明原推理式是非普遍有效式。
(四)确定的选项虽不直接反驳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但会削弱整个论证。
例10,全校的湖南籍学生都出席了周末的“湘江联谊会”,李华出席了周末的“湘江联谊会”。因此,李华是湖南籍学生。
以下哪项最有力地削弱上述论证?
A、“湘江联谊会”实际上是湖南籍学生同乡会。
B、有不少非湖南籍的学生要求出席周末“湘江联谊会”。
C、如果缺乏办事人员,周末“湘江联谊会”将邀请非湖南籍学生出席担任办事员。事实上周末“湘江联谊会”当时确实缺少办事人员。
D、李华曾经出席过其他联谊会。
E、李华对组织“湘江联谊会”提出过许多合理建议。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C。由C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可得出:“周末的‘湘江联谊会’事实上邀请了非湖南籍学生出席”,它虽不直接反驳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但将C加入题干原前提中去,显然就削弱了结论和整个论证。
五、类比型
(一)推理形式的类比
例11、凡物质是可塑的,树木是可塑的,所以,树木是物质。
试分析以下哪个推理的结构与它最为相近?
A、凡真理都经过实践检验,进化论是真理,所以,进化论经过实践检验。
B、凡恒星都自身发光的,金星不是恒星,所以,金星自身不发光。
C、凡公民必须遵守法律,我们是公民,所以,我们必须遵守法律。
D、所有坏人都攻击我,你攻击我,所以你是坏人。
E、凡鲸一定用肺呼吸,海豹可能是鲸,所以,海豹可能用肺呼吸。
[题析与答案 ]本题答案是D。因为D与题干一样,都是三段论第二格AAA式,它是非普遍有效推理式。
(二)逻辑错误的类比
例12、世间万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我是人,所以,我是世间万物中第一个可宝贵的。
这个推理中的错误,与以下哪项中出现的最类似?
A、作案者都有作案动机,某甲有作案动机,所以,某甲一定是作案者。
B、各级干部都要遵纪守法,我不是干部,所以,我不要遵纪守法。
C、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是群众,所以,我是真正的英雄。
D、人贵有自知之明,你没有自知之明,因此,你算不得是个人。
E、想当翻译就要学外语,我又不想当翻译,何必费力学外语。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C。C和题干中都出现“偷换概念”的错误。
(三)逻辑方法的类比
例13,在50年代,我国森林复盖率为19%,60年代为11%,70年代为6%,80年代不到4%。随着森林复盖率的逐年减少,植被大量破坏,削弱了土地对雨水的拦蓄作用,一下暴雨,水卷泥沙滚滚而下,使洪涝灾害逐年严重。可见,森林资源的破坏,是酿成洪灾的原因。
以下哪项使用的方法与上文最类似?
A、敲锣有声,吹箫有声,说话有声。这些发声现象都伴有物体上空气的振动,因而可以断定物体上空气的振动是发声的原因。
B、把一群鸡分为两组,一组喂精白米,鸡得一种病,脚无力,不能行走,症状与人的脚气病相似。另一组用带壳稻米喂,鸡不得这种病。由此推测带壳稻米中某些精白米中所没有的东西是造成脚气病的原因。进一步研究发现,这种东西就是维生素B1。
C、意大利的雷地反复进行一个实验,在4个大口瓶里,放进肉和鱼,然后盖上盖或蒙上纱布,苍蝇进不去,一个蛆都没有。另4个大口瓶里,放进同样的肉和鱼,敝开瓶口,苍蝇飞进去产卵,腐烂的肉和鱼很快生满了蛆。可见,苍蝇产卵是鱼肉腐烂生蛆的原因。
D、在有空气的玻璃罩内通电击铃,随着抽出空气量的变化,铃声越来越小,若把空气全抽出,则完全听不到铃声。可见,声音是靠空气传播的。
E、棉花是植物纤维,疏松多孔,能保温。积雪是由水冻结而成的,有40%至50%的空气间隙,也是疏松多孔的,能保温。可见,疏松多孔是能保温的原因。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因为D和题干都使用求因果联系的共变法。
六、语义分析型
这类题目要求考生对日常语言表达的较为复杂的内容和含义有敏捷而准确的理解、分析和推理能力。
例14、,“我倒不是对知识分子有偏见,实在是你们把他们捧得太高了,他们有什么了不起?大学毕业才几天。”
下述哪句语句的意义结构与上述最不同?
A、我倒不是主张平均主义,实在担心这样下去“两极分化”,拿多了会不会变资产阶级,拿少的岂不叫人可怜?
B、我倒不是反对改革,这一班新人太嫩,缺乏经验,我看他们步子一点不稳,大刀阔斧会带来巨大的危险!
C、我倒不是说他犯了错误,但他的行为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他应负直接责任!
D、我决不是反对这本书的论点,只是觉得其表述方式上尚有欠缺,希望进一步改进。
E、我决不是对政策有抵触,但不能忽视“另外一点”,砸掉大锅饭,操之过急不太好。
[题析与答案]本题答案是D。A、B、C、E与题干一样,所断定的形式是:“我倒不是认为p,但我主张p”,自相矛盾。只有D与题干最不同,不反对这本书的论点,反对的是这本书表述方式上的欠缺。论点与表述方式是两个不同方面。
考生把握以上六种类型题的特点和解题方法,对正确的答题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