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律教育作用

法律教育作用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律教育作用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法律教育作用

法律教育作用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教师法律素养;教育惩戒;规范作用;示范作用

2019年4月开始,教育部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持续曝光,严厉查处教师违规违纪行为,深化教师队伍建设[1]。其中,教师违规惩戒问题成为了“常见”典型。值得反思的是,一方面,在国家的严查厉处下,中小学教育惩戒活动中仍存在教师“以身试法”的情况;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教育惩戒问题的“过度关注”,也使得部分教师怯于行使惩戒权。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2]。教育惩戒步入法治化轨道,必然对教师的法律素养,特别是依法执教、依法施惩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厘清教师法律素养在教育惩戒中的作用,充分运用之,也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教师法律素养的内涵与构成

法律素养是人的综合素养的一部分,教师的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为了从事教师职业,经过一定的学习和培养所获得的关于教师职业法规知识、能力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相应思想观念、意识、态度等。可以说教师的法律素养是由正确的法律认知、丰富的法律情感、坚定的法律信仰和良好的法律能力构成的。其中,法律认知主要由公民基本法律常识和职业法律知识组成,本文对法律认知的研究主要关注教师职业法律知识,其中又以权利义务知识为核心。学界也有将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统称法律意识的,法律情感是初级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则表现为对法律权威的敬畏和对法律价值要素的认同,是较高级的法律意识。法律能力是教师在执教活动中可以合理地运用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处理问题,维护自身和学生法律权益不受侵犯,监督权利与义务运行的能力。教师的法律能力是教师法律素养的外在体现,也是判定其法律素养的根本标准,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将依法执教落实到各个环节,要求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良好的法律素养是支撑教师依法执教、履职的基础。教育惩戒作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具体体现,将其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以便有效地规范自身的教育惩戒行为。

二、教师法律素养在教育惩戒中具有规范作用

教育惩戒是通过对偏差行为施与否定性制裁,避免偏差行为的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手段[3]。学生作为发展的个体,其知识结构、心理素质、价值观念等各方面还不够成熟,学生的外在行为很难完全合理与正确,而在实践中,学生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往往与违规行为的发生频率成反比,学生那些破坏程度较低的违规违纪行为恰恰是发生频率较高的行为。《规则》中指出,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教师可以当场实施必要的惩戒。教师成为了教育惩戒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教师所具备的法律素养将直接影响教师教育惩戒行为的正当化、合法化。1.教师法律素养不足妨碍教育惩戒行为的正当性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性是指教师实施惩戒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社会伦理规范,得到了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可[4]。一方面,伴随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权利意识的提升,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学生权利开始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强调维护学生的权利与尊严。部分教师因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知不足,对法律框架下师生间的权利义务不够清晰,对教育惩戒的法律限度了解不够等,没有意识或能力明确区分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教师惩戒行为的正当性随之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挑战。另一方面,个别媒体舆论的片面报道,放大了学生的权利,压制了教师惩戒权,部分教师因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能力,在外部压力裹挟下,不敢、不愿行使惩戒权,以此来规避冲突。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后,教育部了《规则》,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以便指导和规范教师的惩戒行为,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教师基本法律素养是教育惩戒的底线法律素养良好的教师拥有相对完备的教育法律知识,能够有意识地用教育法律知识处理身边的问题,将法律精神贯彻到教育管理活动中,应用到教育惩戒实践中。首先,正确的法律知识可以让教师明确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教育惩戒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教师惩戒权作为教师依法对违规学生进行惩戒的管理权,是伴随教师职业的产生而存在并得到了法律的授权,放弃行使惩戒权最终会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效果,不利于学生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养成。其次,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有利于教师恰当地保护和约束学生的权利。学生拥有国家公民和受教育者的双重身份,享受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作为受教育者的各项权利。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应尊重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但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再者,拥有法律信仰的教师更倾向于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坚持程序正当。最后,教师良好的法律能力意味着教师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将教育惩戒的主体、客体、内容、依据、限度等各要素约束在法律边界内。因此,教师良好的法律素养是促使教师惩戒行为正当性回归的关键因素。同时,教师法律素养的高低不仅影响教师的惩戒行为,对学生行为的养成也同样重要。

三、教师法律素养在教育惩戒中具有示范作用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学生是在教师的言传身教中发展起来的,教师劳动的示范性特点决定了他们对待学生的态度和言行,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5]。教育惩戒出于教育改善的动机,通过积极管教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学生出现偏差行为的时候,内心会产生不安、愧疚、恐惧等心理状态,此时对其展开的教育更能影响学生的心理。教师教育惩戒中表现出的法律素养对学生行为的养成具有“示范”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示范”,既有具有积极影响的正示范,也具有消极影响的负示范。1.教师依法惩戒的行为是以身作则的法治教育(1)教师法律知识的运用促进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教育惩戒的实施过程是关乎师生合法权益的活动过程,《规则》中也指出“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通过对教育惩戒规则的学习,学生可以清晰地了解教育惩戒是有目的、有依据、有程序的教育管理活动,教师依法实施惩戒的行为会加深学生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2)教师依法惩戒的行为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养成。教师依法实施惩戒也会增强学生的法治信任感,当一个人认为通过法律的遵守可以获得公正的对待时,他才会自愿地遵守社会的规则。青少年对学校和教师的信任对于规范行为的纪律非常重要,这种信任可以作为一种心理框架,影响学生对制度规则和惩戒的反应。一般来说,信任老师的青少年在学校表现出更多的合作行为,学生对学校和教师的信任与遵守规则的行为呈正相关。教师秉持“有权必有责、用权需担责”的基本法理实施教育惩戒,可以加强和深化学生的纪律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3)教师依法惩戒的行为影响学生的问题处理方式。“法”只有从存在的制度形式转化为实践的行为状态,才能真正成为约束人的行为规则。作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关键他者,教师的行为会得到学生的关注和有意无意的模仿。一方面,教师对教育惩戒中师生权义的准确区分会促进学生法律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对学生处理日常生活问题提供直接的指引。另一方面,教师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与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明确权利维护和救济的具体路径,会为学生合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提供示范,对学生处理问题的思想和方式产生直接的影响,成为学生行为模仿的对象。除此之外,在教育惩戒实践中,最让教师和学校“头疼”的莫过于因教育惩戒而产生的纠纷事件。纠纷事件不但会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影响涉事教师或学校的形象,严重时会给教师和学生带来长久的消极影响,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纠纷的产生固然不是师生双方所期望的,纠纷背后的深层因素更应该引起重视。教师依法实施惩戒的行为会影响学生和家长对待教育惩戒的态度和做法。2.教师违规惩戒的行为对学生产生负面侵权“示范”(1)学生会对教师侵权行为进行效仿。教师作为依法实施惩戒的主体,其法律素养如何是影响教育惩戒效果优劣的一个重要因素。教师的惩戒行为不但会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还可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有些教师由于法律素养不强,在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存在着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包括对学生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的侵犯,前者主要包括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后者主要包括知情权、陈述权、参与权、申诉权等。班杜拉在其社会学习理论中指出,在现实生活别是在行为习得上,大多数人是通过观察和模仿实现的,尤其是对榜样“示范”的模仿。对于教师的违规惩戒行为学生通常也会认为是合理的,进而运用到日常同学关系的处理中。(2)教师的体罚行为容易助长学生的暴力倾向。被体罚者及经常旁观体罚的学生会认为,“动手”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加之一些不良媒体肆意传播充斥暴力的不良信息,青少年接触不良信息的风险大大提升,使得青少年在面对同学间、人际间的摩擦时,极易将暴力意识付诸现实来处理矛盾,这也成为了一部分校园欺凌的滥觞。体罚不但不利于教育惩戒效果的实现,而且会给学生带来直接的身心伤害,侵害学生人身权。我国多部教育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在司法上,体罚适用于故意伤害罪[6]。过度惩戒行为极易给当事人内心带来严重创伤,使学生发生认知偏移,严重时可能产生人格偏执的倾向,逐步产生具有攻击倾向的行为。教师作为学生的行为学习对象,当其行为使学生产生了委屈或不服气的情绪时,学生也极易在情绪失控的状态下,以冲动的非理性状态做出不恰当的行为。因此,有必要深入考虑教师应如何通过教育惩戒实现对学生的积极影响。

四、教师法律素养在教育惩戒中的体现

为了在教育惩戒中有效地规范自身行为,实现对学生“善”的积极引导,教师要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能力的运用贯穿于教育惩戒活动的始终,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法治原则,坚守公平和正义,依法行使惩戒权。1.依法施惩要求教师树立正确的权义观权义观也叫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权利意识是人们对于一切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是人们对于实现其权利方式的选择,以及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以何种手段予以补救的心理反应[7]。教师正确的权利观是指教师认知和理解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价值,掌握如何自觉地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内行使权利,避免损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相应地,义务意识是指人们对于依法应履行以及如何履行的义务的认知和态度。教师正确的义务观是指教师理解其应履行的义务及其必要性,明确履行义务的方式及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并能理解权利与义务相互统一的关系。与传统的师尊生轻的师生关系不同,现代社会中的师生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师生之间是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也是民主平等的关系,权利与义务也被赋予了更多的道德与法律内涵。因此在日常的教育管理活动中教师要正确地看待自身与他人的权利与义务。2.依法施惩要求教师惩戒行为于法有据教师要保证其教育惩戒行为的合法性,包括实质合法和形式合法,即教师惩戒行为不但应该在教育法律规范的框架下进行,还要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设定理念相符合。具体而言,首先,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依据包含两个基本要素:其一是惩戒权行使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惩戒规则以及已经公布的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等规章制度;其二是惩戒权行使的明确客体,即学生所缺失的特定义务[8]。教育惩戒有合法依据是其形式合法的必要前提。其次,教师惩戒权是教师职业自主性保障的权利和职责,不可以放弃,并且要对教师惩戒权的确立和行使进行必要的限制[9]。《规则》中列举了教师可以采取的惩戒方式,同时也为教师惩戒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明确了教师违规惩戒应承担的后果。教师实施惩戒时,对惩戒措施和惩戒力度的选择拥有相应的自由裁量权,要求教师保障教育惩戒的实质合法,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科学育人的有效抓手。3.依法施惩要求教师保障惩戒程序正当教育惩戒是个动态的过程,除了保证依据合法,还应保障程序正当。程序是法治的保障,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用程序加以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制约权力行使的随意性,有利于保障公平正义。规范教育惩戒的设定和实施主体正当行使职权,保护受教育者的权利是将正当程序原则引入教育惩戒制度的核心价值体现[10]。正当程序将实体价值与程序价值相连接,具体表现在,教育惩戒中教师践行“正当程序”并推动“程序正当”。在教育惩戒实践中,教师作为主要实施主体,正当行使职权,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模式受教师法律素养的直接指引。当学生出现偏差行为需要实施惩戒时,从违规事实的认定、情节的判定、学生的申辩,到具体惩戒方式、惩戒时限和场合的选择、对学生及家长的告知义务都需要教师秉持程序正当。尤其是随着我国教育惩戒制度的不断完善,教师良好的法律素养将是保证教育惩戒程序正当,规范教师教育惩戒行为的保障。4.依法施惩要求教师把握惩戒权的法律边界权利与权利的约束总是相伴而生,作为教师职业权利的惩戒权也不例外。权利都有特定的边界,划分并把握权利边界是避免权利冲突的必要手段。教师惩戒权的法理支撑、法律规制共同勾勒了其法律边界并表征在惩戒权行使的基本原则、惩戒方式的选择以及惩戒与体罚、惩戒与侵权的界限上[11]。只有把握住教师惩戒权行使的法律边界,才能保障教育惩戒价值与效用。教师首先要能够准确区分教育惩戒与侵权行为,特别是教育管理实践中常见的对惩戒与体罚、留置与侵害学生人身自由权、没收与侵害学生财产权、停课与侵害学生受教育权等的界分。《规则》中指出禁止“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以及“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等间接带来身心伤害的变相体罚。为教育惩戒和体罚的界分提供了参考,指出了课后教导、暂扣学生违规物品等方面的规定。但惩戒规则作为指导性、规范性文件,是无法囊括现实中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的。故实施教育惩戒还需要把握教育法律法规背后所蕴含的法律精神,主要指道德人文精神[12]。教育具有强烈的道德伦理性,而教育的独特性决定了教育法律法规相对于社会法律更具张力。教师对教育法律规范的运用在其职业道德调节下更具活力,促使教育惩戒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正向作用,始终围绕“育人”而展开。综上所述,教师的法律素养对自身惩戒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对学生行为养成具有“示范”作用,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教育法律知识,增强对现实中法律现象的敏感度,在实践中提升自身法律能力。通过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实现对学生违规行为的改善和积极行为的引导,充分展现依法施惩背后所蕴含的法治、正义、育人精神。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EB/OL].[2021-03-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EB/OL].[2021-03-29].

[3]劳凯声,余雅风.教育法学[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20:134.

[4]程莹.教师惩戒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8:23.

[5]李晓燕.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在法治教育中的师表作用及其实现[J].中国教育学刊,2018(03):7-10+21.

[6]管华.教育惩戒权的法理基础重述[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0,38(03):16-24.

[7]辛世俊.公民权利意识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102.

[8]秦涛,张旭东.高校教育惩戒权法理依据之反思与修正[J].复旦教育论坛,2019,17(04):41-47+63.

[9]余雅风,王祈然.教师的法律地位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1,39(01):49-58.

[10]刘明萍,张小虎.论我国教育惩戒权的两极化运行与理性化回归[J].复旦教育论坛,2020(01):33-38.

[11]刘冬梅,程丽.论教师惩戒权的法律边界[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1(01):84-92.

法律教育作用范文第2篇

“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这是30年前龙应台对台湾人的拷问。目前中国大陆的现实在很多方面有甚于当时的台湾社会,但我们的国民大众却缺乏足够的反思精神。乱象纷纭的当下,该是旅游界予以深刻发问、全面思考的时刻了。发达国家,其公民素质、公民意识远高于我们;发展中国家,他们恪守传统和信仰,公民尊严和文明不输我们。我们中国人怎么了?面对旅游中的不文明事件、违背旅游伦理的行为,人们也会生气,也会批评和指责,但往往流于轻描淡写;甚至刚指责完他人,自己还会再蹈他人覆辙。“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文化传统教育削弱,现代公民教育不足,是当前诸多旅游伦理问题存在的原因。

旅游发展与公民教育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性,其交互作用的发生有助于解决目前面临的旅游伦理问题、应试教育弊端等困境。一方面,公民教育的全面实施有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旅游伦理的塑造。另一方面,在公民教育无法立竿见影的情况下,旅游业应该承担公民教育的使命,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实现对旅游者、管理者、经营者、从业者、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行为的全面规范。

公民教育对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公民教育的不到位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公共场合不文明、公共利益被忽视、弱势群体缺少关爱等现象经常见诸报道。同样,旅游中所出现的伦理问题也是中国公民教育缺失的折射。旅游伦理,不仅是旅游者伦理,也是东道主伦理;不仅是自我伦理,也是互动伦理;不仅是人群伦理,也是环境伦理。因此,当下的旅游伦理提升,既需要继承与发展传统价值观,又需要接纳现代社会公民意识。在脱离传统的熟人社会而与陌生人相处的旅游过程中,后者显得尤为重要。这需要教育界形成共识,强化公民教育理念,通过完善的公民教育实现旅游伦理的全面塑造。公民教育是现代国家及当代教育的题中之义,它涵盖了权利与责任教育、国家与民族教育、平等与公正教育、自由与法制教育、道德与文明教育等思想,追求“独立”、“平等”、“公正”、“责任”、“关爱”等理念。家庭、学校、社会、企业等主体亟需共同强化公民教育的功能,并将旅游教育(非狭义的旅游管理、旅游专业、旅游职业等的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旅游伦理纳入公民教育的内容体系中,从本源上培养公民素质、文明意识、自律与利他理念。在精英导向的科举制度、高考导向的应试教育及就业导向的高等教育的长期影响下,公民教育无法迅速实现,旅游过程中既要强调公民自律,又需要加强法治规范。如新加坡政府并未出台专门的游客文明守则,文明旅游的实现依托深入人心的公民教育。新加坡人从小就接受公民道德教育,遵守各类行为准则,并将“公民课”纳入中小学生必修课,针对诸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举止有着明确而严格的处罚措施。

公民教育的基础是主体性,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等。公民教育要求将自己和他人视为拥有自由权利的有尊严、有价值的人,这些独立、自由、尊严的主体意识需要在社会化的活动中培养。美国教育家赫钦斯曾在《教育中的冲突》一文指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培养社会化的人,即现代公民。”在出境旅游越来越热的趋势下,中西互动,国际交往愈加频繁,“世界公民”的培养也应提上议事日程。发达国家对此尤为重视,这是全球化时代世界教育的发展趋势。中国公民教育应与世界接轨,中国人应恪守人类文明的共同守则,秉持世界公民的主体性,拥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的意识,并藉此向世界展示旅游大国乃至旅游强国的国家形象。

旅游将承担推动公民教育的重要责任。旅游业涉及的主体甚为多元,各主体在旅游中皆获得了成长,客观上推进了公民教育的开展及公民社会的发展。如政府会更加注重民意和推行民主政治,企业会更加注重其社会责任。在此不一一分析,将着重讨论最主要的旅游主客二元主体中的公民教育体现。

首先,对旅游者而言,通过旅游形成以“公共善”和道德共识为基础的人格特质和核心价值观。这是社群主义公民教育的基本旨归,它一方面使社群成员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也要求成员担负起公民的社会责任。在一向致力于公民教育的西方国家中,不少年轻人在学业结束后,会做一次长期的旅行(俗称间隔年),让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作为有责任的公民生活的开端。旅游者脱离惯常的生活环境,脱离了熟人圈,摆脱了依附性,能够培养独立的人格特质。旅游是一个不断与他人打交道的过程,也是旅游者不断社会化的过程,能够强化其群体价值观并进而能够反观自身。通过旅游,接触广阔的自然天地,了解复杂的世界万物,旅游者的眼光不再局限于自己身边的琐事,而是开始关注自然环境及社会发展。一些特殊旅游活动,如生态旅游、志愿旅游等,本身即是旅游者社会责任感的体现。英国学者Zoe Alexan-der等在2010年对英国米尔顿凯恩斯(MiltonKeynes)附近的999户居民进行调查时发现超过一半的受访者(53%)受到了度假经历的影响。受访者表示度假结束后,他们的行为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例如“经常为慈善做贡献”、“现在通常买有机、本地的农产品”、“常常坐下来好好反思自己”。可见,经过旅行度假后,人们在行为方式上变得更为积极主动,更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

其次,对于旅游社区居民而言,通过“社区参与”、“社区增权”和“社区自治”等提高社区居民的公民权,并逐渐将其塑造为有责任的现代公民。随着传统文化的淡化,传统道德的弱化,人们对公共事务越来越冷漠,“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现象愈加普遍。但旅游业进入后,一方面,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建立和维护需要各主体的共同参与。社区居民、旅游经营者等通过经济和市场的联系形成新的“利益共同体”,在客观上迫使居民参与到旅游公共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不做“愚民”、“刁民”,主动学会做“公民”。另一方面,旅游发展过程中,居民在与旅游者的频繁而密切的主客交往互动中,经历不同文化的碰撞,加深对“我群”与“他群”文化的识别。这在主观上强化了其族群认同,激发了社区参与的热情。

法律教育作用范文第3篇

关键词:情境教学法;旅游英语;作用;应用

情境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利用生动具体的案例或场景,引起学生学习和练习的态度体验,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知识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在旅游英语教学效果提升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有助于提升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有助于提升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三是可以为大学生英语学习创造良好的氛围。本文将围绕情境教学法在旅游英语教学中的应用展开探讨。

一、模拟实际场境呈现情境

在进行高职旅游英语教学中,要最大限度地创建仿真的模拟旅行社和旅行团接待的各种场景。教师要使用英语进行课堂教学,营造良好的英语教学氛围,让学生在课堂中敢于在课堂上用英语进行交流。通过模拟真实的旅游英语场景,使学生在实践环境中形成英语应用思维。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乐于在教学情境下学习,充分掌握旅游服务英语教学内容,同时提高自身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

二、运用视听资源创造鲜活情境

视听情境教学注重同时刺激学生的视觉和听觉,可利用英文字幕电影、旅游景点介绍短片等视听形式向学生讲授旅游景点文化知识。电影既能给人视觉和听觉效果,又能涵盖文学、摄影、舞蹈、音乐等多种现代科技和艺术。电影题材也包括很多旅游内容,在电影中出现的很多景点都成为人们现实中热门的旅游景点,吸引着世界各地旅游爱好者的光临。

例如,在给学生讲述张家界旅游景点时,教师可以给学生播放涉及张家界自然风光的短片或纪录片,让学生感受张家界的独特景观,再利用张家界的一些名人名迹和经典故事给学生介绍张家界周边的一些特色景观和风土人情。通过短片或纪录片给学生讲解张家界的景点,可以让学生在视觉和听觉上感受它的美的同时,了解境点中蕴含的深厚文化底蕴。

三、角色扮演提升沟通和合作能力

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设定相应的教学情境,让学生扮演情境中的角色,并将情境中涉及的文化知识巧妙地融入进去,通过角色扮演提升学生的沟通和合作能力。教师也可以参与其中和学生一起共同完成角色扮演任务。运用角色扮演教学法不仅可以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还能通过角色扮演加深学生对角色和相关文化知识的理解,有利于学生熟练使用英语更好地向游客介绍境点。根据导游服务的流程和规范,以旅游英语口语教学为例,可以设置机场接机情境来进行角色扮演:

1.场景布置。教师通过运用投影仪等现代教育技术,将机场迎候区和旅游大巴等图片进行展示,通过展示使学生了解机场接机时的场景,体会机场接机的情境。

2.角色分派。教师首先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分组,进而将各组成员分配安排角色,包括导游、客人、机场工作人员、司机等角色。

3.情境模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情境演示。小组中扮演导游的学生迎接从机场出来的游客,然后帮助每位游客办理相关手续和行李认领等事宜,并带领游客登上大巴,安排好相关座位,致欢迎词。

4.情境强化。各小组进行角色轮换,每个小组的学生都有机会当导游员,按照给出的任务完成相关情境。教师不断重复导游接机需要的常用英语,并提问相关导游业务知识,如导游接机注意事项等等。

四、情境教学的结果评定

在旅游英语课程中,引入情境式教学法,应有针对性地改进课程教学结果评定方法。具体应包括如下三个环节:

1.对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的评定。主要针对学生旅游英语学习过程中对口语、写作、听力、翻译等方面掌握情况进行评定。

2.对学生情境教学中的表现进行评定。由教师和学生分别对情境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教师根据每组学生的表现给出综合评价,并提出发现的问题,在“情境强化”中帮助学生改正问题。

3.师生互评、生生互评。通过互评交流心得,实现知识与经验的风险,提升旅游英语教学效果。同时,小组成员之间根据表现相互给出评价,指出缺点和不足,帮助出错方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

参考文献:

[1]雷晓慧.情境教学法在高职旅游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1):137-138.

[2]马琳琳.浅析情境教学法在旅游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 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8):142-143.

法律教育作用范文第4篇

关键词:旅游城市空间 城市交通组织 作用机制 开发模式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1(b)-0022-01

随着旅游城市发展背景的不断变化,旅游公共交通方式与私人交通方式如何与城市旅游更好地配合依然是个难题。复合型旅游公共交通也因捷运交通和环保型公交汽车的高成本而使许多旅游城市渴望不可及。国内外学者对旅游城市空间与旅游城市交通组织作用机制研究正在向综合、动态的方向发展,而且实证研究成果不断增加,也越来越关注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

1 旅游城市的复合型交通的不同阶段特征和特点

(1)旅游城市快速发展时代,城市空间如何可持续利用,交通组织如何来更好地为社会和谐发展、城市空间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服务,这是每一个旅游城市都不易破解的瓶颈。

(2)在旅游城市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旅游城市私家车交通模式在交通结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甚至成为主导交通模式。将加剧旅游城市十分尖锐的私家车交通模式与城市用地矛盾。

(3)国内对旅游城市空间与交通组织的作用机制的研究多基于规模较大的旅游城市,还没有形成基于多数典型旅游城市的共同特征的规律性研究成果。

(4)国内对旅游城市空间与交通组织的作用机制研究多为局部研究,缺少、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标准化分析。

(5)旅游城市空间与交通组织发展处于向低碳节能型旅游城市发展模式和交通模式转型的关键时期。

2 旅游城市空间与城市交通组织的作用机制研究

目前,国内关于旅游城市空间与交通组织的作用研究属于单向与双向作用机制研究并进。单向作用机制的主要方向:一是,交通组织对城市空间的作用机制研究。一方面以研究交通要素对城市空间的作用为主,如曹嵘、白光润研究了交通影响下的城市零售商业微区位变化规律;另一方面,城市交通系统对城市空间作用的实证研究也逐渐增多。如毛蒋兴、阎小培对广州市城市交通系统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高密度开发城市交通系统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作用进行研究。二是,城市空间对交通组织的影响研究主要集中于城市空间的部分要素对城市交通的局部影响。

旅游城市交通系统和城市空间的双向(互动)关系研究主要特点是:对个别典型城市的实证研究较成系统,定量分析研究逐步增多,研究逐步深化和细化。

国外学者对旅游城市空间与交通组织的相互影响方面的研究形成了较为深入、细化的研究领域,而且研究逐步从微观、静态向动态的、宏观的实证研究转变。如Cervero Robert通过分析交通出行与城市空间结构来探讨经济行为与大都市区形态之间的关系。Cervero Robert和 Duncan Michael对20年来旧金山海湾地区的出行方式与城市形态的变化进行分析,从中研究两者的动态作用机制与特征。

城市空间与城市交通组织的作用机制也被国外学者们发展成数学模型,并随着城市发展模式和交通模式的变化而不断演化与发展。如城市精明增长模式出现后,Cervero Robert致力于研究城市精明增长模式对交通需求的影响模型。Chang Justins则致力于在前人研究的模型基础上,将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关系模型复杂化。

3 旅游城市空间与交通组织的开发模式研究

研究旅游城市空间与交通组织的“一体化开发”已成为当前的研究趋势。

基于旅游城市空间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的理论,国外学者们纷纷进行“土地利用―交通”规划一体化研究。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人心,学者们逐渐加入社会与环境效益因素,并最终把一体化研究的目标定位为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如Priyantha Wedagama D.M.、Bird Roger N和Metcalfe Andrew V.从减少社会成本、提高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研究城市的土地利用模式对采用非机动化交通方式的出行者交通伤亡率的影响;Filion Pierre和Mcspurren Kathleen致力于研究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的目标协调问题;Jonsson R.Daniel致力于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分析土地利用和交通的一体化系统。

国外的“土地利用―交通”一体化模型研究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发达国家关于城市交通系统与土地利用关系的模型层出不穷。如Vold Arild对英国某大都市区进行实证研究,将土地利用与交通一体化规划与具体地域相结合的研究,形成有区域特色的最优规划模型。

4 结语

国内研究在各个研究方向上进展不同。其中,理论成果主要集中于轨道交通与城市空间的优化方面,研究的空间层次和开发方式多样化。曹国华、黄富民提出“交通引导发展”理念下的城市交通规划研究;韩增林等则以大连旅顺北路为例,在中小尺度区域交通经济带规划中探讨经典理论――“点―轴系统”理论的应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的模型研究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现成果多为模型介绍和借鉴。

随着旅游城市高密度开发,公共交通模式是世界公认的最理想的发展模式,但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发展现状、基础与条件,建立这样的模式很可能将选择不同的模式和途径。未来的发展趋势将是通过时空耦合动力系统发展机制和动态耦合动力系统发展模型来解决旅游城市空间与交通组织一体化的关键技术难题――相关要素的系统发展机制和标准量化,科学确定旅游城市发展所在的阶段与相关要素耦合动力系统发展特征。这将为旅游城市建设提供发展状态的评价依据和未来发展重大举措的科学性建议。

参考文献

[1] 卢松.旅游交通研究进展及启示[J].热带地理,2009(4).

[2] 李冬,明新国,孔凡斌,等.服务设计研究初探[J].机械设计与研究,2008(6).

[3] 杨艳林.户外自助游的概念性定义及发展趋势浅析[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7(24).

[4] 黄柯,祝建军,蒲素.我国旅游交通发展现状及研究述评[J].人文地理,2007(1).

法律教育作用范文第5篇

高职院校要能够认识到在目前形势下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能够通过法制教育促进和提升思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在思政教育中,必须要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结合开展教育的思路,要能够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地进行法制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能够通过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融合,坚定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底线,这样,才能避免大学生犯罪,才能真正通过高职思政教育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有效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法制教育不能偏离思政德育教育。法律作为社会道德的最低底线是每个公民必须要坚守的。高职法制教育必须要发挥其德育教化功能,通过法制教育要能够引导培养大学生高尚的品德修养,正确的政治态度和理念,提升学生的道德观念和认识。从这个层面上,将法制教育延伸到以思政教育为依托,通过思政教育提升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法治核心价值认识和态度,通过思政教育相关内容,达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基本实现我国法制教育目标。另外,法制教育是思政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有效形式,通过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融合,积极提升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这也是思政教育的基本要求。通过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使大学生能对我国法律背后的立党治国的理念有更为深入的认识,对人民的意志有更为准确的把握,这也有助于学生守法意识的培养,能够增强学生的民族使命感和自豪感,责任感。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思政教育,使大学生对法律政策背后的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的了解,这不仅有助于弘扬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更能够使学生深入了解中国文化的情理法和谐统一的关系,培养学生的诚信守信意识,尊老爱幼思想等高尚的思想和品德。思政教育与法制教育相互促进,相互影响,能够使大学生对社会正义,公平和秩序的有更为生动的认识,能够为大学生素质教育提供必要的思想基础和法律基础。(二)法制教育要能够服务于思政教育。高职思政教育主要通过以德育人的方式,使大学生能够知善恶、对错、荣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为人的基本观念和原则,通过德育的教化功能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修养水平,实现中国优秀文化的有效传承。大学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要能够实现有机结合,二者相互补充,才能使教育功效得以提升,思政教育与法制教育共同担负着培养优秀人才的使命,高职学生成人成才必须要借助于思政教育,而法制教育也必须要能够服务于思政教育,使思政教育的功用得以突出。法制教育应该担负起积极宣传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道德原则的方面的职能,能够起到一种德育教化作用,使大学生能够以法律为基础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进行评判,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法和宪法中的违法与犯罪行为,婚姻家庭继承法中的婚恋关系及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等法律方面的知识,从而提升大学生的家庭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感。使得学生在明法的基础上能够明德,在明德的基础上,能够严格恪守道德底线,做一个讲道德,讲法律的现代人才。

二、法制教育是思政教育的有效载体,能够保障思政教育的有效开展

在高职思政教育中,融入法制教育为内容的题材,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及当下典型案例贯穿其中,从而落实法制教育,这样,才能保障思政教育工作的高效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法制教育在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认同价值和意义。高职院校开展思政教育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要依托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只要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的行为就不会出格,学生的日常德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就能得以有效的落实,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样,思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就有了制度方面的保障。而大学生对依法治国,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是普遍认同的,法律对于学生而言,就有最高的认同价值。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也接触到一部分法律知识,对于他们生活联系密切的一些法律有初步的了解。在这种心理认知状况下,学校利用学生已经了解到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法治概念上的分析,学生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就能普遍认同,只要学生懂得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具体化表述,学生在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就会自觉遵守相关制度,学校日常的德育教育工作就可以得到有效的开展。(二)法制教育在高职思政教育中具有权威作用。法制教育在大学生思政教育中具有权威作用,法律能够发挥公正裁量和评判的价值,其对学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在传统的思政教育中,习惯性用领导标准或者是用社会道德标准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约束,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判,这些标准都不够权威,而法制教育则更具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如果在思政教育中,利用信息化教育手段,充分利用当下典型案例,通过播放视频,并能够积极用法律标准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判,这种法律标准对学生更具威慑力,学生会更容易接受法律的评判,从这个层面上讲,法制教育如果可以应用于思政教育中,由于其权威作用,思政教育的效果必将得到显著的提升,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权威作用是突出的,作为教育者,要善于利用法制教育提升思政教育的效果。(三)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融合所发挥的教育价值突出。法律所提倡所遵循所包含的精神与思政教育的价值认识和道德观念是统一一致的。遵守法律也是恪守道德底线的基本素养和能力。在高职教育中,实现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融合,将有效提升教育效果,能够实现教育管理工作的优化,同时提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自觉性,能够激发学生严格要求自己的意识和思想,保障教育效果的不断提升。依托法制教育的警戒功能,适时开展思政道德教育,可以有效发展学生的积极行为,抑制学生的消极不利行为,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诚信、道德意识,消除学生的不诚信,不道德,甚至一些违法意念,这对于学生健康发展是一种极大的促进。

三、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结合的策略

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具有特殊的地位,能够发挥重要价值,因此,高职院校要能够基于时展的需要,基于学生发展的需要能够把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以实现高职教育的创新发展。除了利用信息化教育手段外,还可以结合以下几个方面:(一)改革思政教育理念,突出法制教育的突出地位和作用。法制教育是高职思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技能型高素养人才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思政教育者,必须要转变教育理念,能够认识到法制教育的突出地位和作用,能够改变法制教育依附于德育教育的现状,能够重视在思政教育中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教育者要能够把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融合起来,开展教育,能够通过法制强制道德修养教育,有效提升大学生的道德水平,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精神,使大学生能够用公平的法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品德,培养学生用法律思维面对解决生活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的思想和意识。只有重视法制教育,积极进行思政教育理念的创新,突出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才能有效提升思政教育想和法制教育效果,实现优秀技能型人才的有效培养。(二)加强学生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的培养。高职院校要加强学生法治信仰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只有使学生在内心深处认同,培养置身于现行法律制度的信仰,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才能用相关法律条文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真正做一个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因此,高职思政教育要重视学生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具体而言,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第一,加强学生的宪法意识的培养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高职教育中,要加强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要能够使学生了解宪法内容,并明白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明确宪法的法律权威是不容侵犯的,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教育引导,要不断提升学生的对我国宪法的了解。第二,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诚实守信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市场环境下,诚实守信更具有现实的意义。在高职教育中,教育者要能够积极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使学生能够认识到自己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不能伤害到集体或者是他人的利益,认识到在社会中生存,是必须要讲信用,守诺言的。第三,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对等意识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在享有权利的时候,必须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高职教育者,要能够引导学生权利义务对等意识,能够引导大学生人慎重行使权力和认真履行义务的行为意识,要培养大学生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责任意识。第四,培养大学生依法办事的意识作为公民必须要守法,能够依照法律办事,不能做违法的事情,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品德。高职教育者,要培养大学生的依法办事意识,要引导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能够使大学生自觉用法律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能够自觉守法,能够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第五,培养大学生的法律实践意识对于大学生而言,仅仅了解法律知识是不够的,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必须要实践中才能实现。高职教育者,要能够积极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意识,能够创设一些问题情境,引导大学生能够用法律对问题进行分析,能够利用法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能够引导学生识别哪些行为是合法的,那些行为是违法的,能够引导学生用法律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实践活动,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能力。(三)动员社会力量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能局限于课堂上,要提升法制教育效果,提升思政教育效果,必须要能够动员社会一切力量,为大学生法制教育思政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使社会各方力量能够加入进来,有效配合,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形成强大的教育影响。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之间,要加大合作,做好大学生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好各方力量,并能够关心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能够为大学生提供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以提升法制教育的效果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高职院校要能够认真落实法律基础教育课程,并能够在时事政治讲座活动中,积极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对党和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宣传。学校还需要能够与政法部门进行联系,能够请一些具有丰富法律经验和办案经验的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一些司法讲座活动,提升法律教育的生动性和现实针对性。另外,还可以积极开展一些法制第二课堂,能够引导学生到法律监狱中进行参观,听一些罪犯的忏悔,这些真实的事件对学生的触动是非常大的。当然,学校也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尤其是对一些问题学生,必须要加强与其父母进行经常性的沟通联系。要通过家校合作的方式,及时把握学生行为动态,把握学生的思想心理状况,积极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学生进行干预性教育引导,以防止学生出现一些恶,保障学生能够健康的成长,从学校合格毕业步入社会。

总之,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对于大学生健康成长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高职院校大力开展思政教育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手段,加强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引导大学生真正成长为道德修养高,个人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高素养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要通过多种途径拓展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能够通过法制教育和思政教育的有机融合,促进高职教育的深化发展。

作者:钟幸运 单位: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徐春梅,姜志坚.高职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当代继续教育.2017(01)

[2]宋洪涛.校园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职业技术.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