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校园法律知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从学生角度看。大学生因为缺乏社会经验,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首先,当遇到常见的消费法律纠纷时,他们往往选择自认倒霉、忍气吞声的解决方式,不知道如何维权。甚至连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了都不知道。其次,当大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实习或者将来走向正式的工作岗位时,往往都要面临劳动纠纷问题,面对强势的用人单位,很容易遭遇各种法律风险,例如人身损害、劳动权益受损等,从而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最后,有些学生因为不懂法,误入传销或者组织,其人身安全受到严重损害和威胁。因此,学校开展法律通识教育,能让学生知法守法,提高法律维权技能,无论是对将来的生活还是工作都有很大的益处。
(二)从学校角度看。首先,学校开展法律通识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校园犯罪率。近年来,高职院校校园中的违法犯罪案件有所上升,有些受侵害者采取了非常过激的方式来处理,引发新的犯罪。这里面都不同程度地折射出部分学生法制意识不强、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其次,促进工学结合模式在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工学结合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学生是工学结合中最重要的主体,学生权益受损,牵连实习单位,学生和家长方面会产生对实习制度的抵触情绪,实习单位对校企合作模式也会有所顾虑,这将导致工学结合模式的发展进程受阻。只有强化学生的法律教育与提高预防功能,才能有效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得工学结合模式健康发展。
(三)从社会角度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全民知法守法是前提、关键。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因此,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其法律素质对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高职院校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现状
目前,法律通识教育课程越来越受到高职院校的重视,其得到了大力的推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第一,高职院校中很多公共必修课都涉及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例如,关于宪法以及作为中国公民应享有的最基本权利的法律知识被纳入到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中。关于劳动者权益维护的法律知识被纳入到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这门课程中。而关于违法犯罪法律知识被纳入到了大学生安全教育这门课程中。这些课程中的法律章节让课程更完整,从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法律通识教育的重要性。但是,这种混合体设计让法律通识教育成为这些课程的附属品,最终被轻描淡写,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第二,有的高职学院新开了“法律理念与法律意识”等法律通识课程,它主要侧重从精神程度上来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同,让学生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从法律思想和精神方面使学生获得启迪。但笔者认为这门课程并不适合高职学生,而更适合本科院校的学生。第三,一般作为高职院校的公共必修课主要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和大学生安全教育这三门课程。而从事这些课程教授的老师,其专业很多都是非法学专业毕业的。从教师的主体角度上来说,法律通识教育是缺乏专业性的。一部分老师基于自己专业的限制无法从更专业的角度传授法律知识。这极有可能导致这些课程中的法律知识被弱化。总体上来说,我国高职院校的法律通识教育仍处在探索和实践阶段,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高职院校法律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的思路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的提高对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影响很大。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有赖于法制教育,因此,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植应该成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关心的问题和重要的任务。以下对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建设初步提以下几点设想。
(一)凸显法律通识教育课程地位的独立性。首先,学校要意识到开展法律通识教育的必要性,将法律通识教育课与其他课程独立开来,形成一门独立的课程。这是高职院校法律通识课程改革的前提和关键。高职院校可以先鼓励法律教师开设法律通识教育方面的课程,并以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形式推出,供学生选择学习。待课程体系逐渐完善后,再逐步向全校公共必修课的方向转变。其次,法律教师要尽快完善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建设。之前法律与其他课程混合体的设计使法律通识课程的教学内容呈分散状态,没有形成完整独立的体系。因此,法律通识教育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具体内容和课程目标等很多方面都需要重新构建。
(二)提高法律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科学性。首先,明确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对象。法律通识课程是面向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开设的。而将国际经济法、经济法等专业性较强的课程作为法律通识课程来开设是缺乏科学性的。因此,法律通识课程的内容应以基础性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的普及为主,不应涉及专业性很强的法律知识。其次,明确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名称。例如,有些高职院校开设“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这样的课程名称好像更能体现法律通识教育的本质,而且名称相对科学些,更接地气些。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这门课程又没有体现出专门为大学生量身定制的色彩。笔者认为,确定一个合适的准确的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名称是完善这门课程的重要点睛之笔。最后,明确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目标。课程目标是课程建设的灵魂,它决定了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的组织形态、教程的安排、课程标准的制定等。法律通识教育不仅是对非法律专业学生一般基础性的普及法律知识,重点应放在提高法律维权的技能上,但又要注意避免机械的、专业化的训练。从更深层上来说,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学生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学生法律维权技能,这才是法律通识教育的最终目标。
(三)注重法律通识教育课程内容的实用性。课程内容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载体和保证,课程内容的确定要以课程目标为核心。因此,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内容一定要具有实用性和可发展性。笔者认为,劳动维权方面、投资方面、消费维权方面、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及侵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应该成为高职院校法律通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其中,劳动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是为高职学生在企业实习和将来工作服务的。投资方面的法律知识是为高职学生在校或将来自主创业服务的。而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婚姻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和侵权方面的法律知识都是高职学生在校和将来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法律知识。从学科知识的角度分析,这些课程内容更能体现法律知识的工具性,使高职学生基本完成法律维权知识的储备。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分析,无论学生是在学校还是在将来的生活工作中,这些都是常用好用管用的法律知识。从学生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些法律知识基本能满足学生终身学习法律的愿望和学习法律能力的培养,可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
(四)加强法律通识教育课程教学组织的多样性。目前,相对专业教师,高职院校法律教师的数量是非常少的。面临短时间法律教师数量的短缺问题,让少数的法律专业教师承担全校的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任务是不可能的。其解决的方法,一是加快培养和扩建一批专业的法律教师队伍。二是加强法律通识教育课程教学组织的多样性。例如,高职院校应多请一些法律学者来校作学术报告,通过学术报告会可以加强学术交流,促进交叉学科的发展,对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治观念都能起到重要作用。或者请一些有实践经验的律师来校开讲座,从而形成一个多方位的教学模式。让听报告和讲座成为考核学生的一个重要的指标。最后,在教学模式上,可将法律通识课程以慕课形式呈现,大部分时间让学生到网上自学做题,并结合少量合理的课堂探讨,从而有效解决高职院校法律教师紧缺的压力。
今天的法律课程有三个主题:
第一,为什么要有法律、纪律?
第二,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第三,潜伏在我们身边的危险。
第一部分:为什么要有法律、纪律?
【问:来,先让我们大家讨论一下,为什么需要法律?为什么需要讲纪律?】
我提供一个思考的方向,就是如果没有了法律,会发生什么事?比如说,没有了交通规则,马路上是堵车还是畅通无阻?如果没有纪律,你一句我一句,老师在课堂上还能不能讲课?
动物世界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豹子会吃羚羊,动物之间没有关于相互平等的“法律”,羚羊就当然地被豹子杀死。人类社会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律而不执行,一个人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加害其他人,成为豹子一样的野兽。没有法律,人人都不安全。在战争中,战乱国家的法律被丢在一边。图片是拍摄在2009年,这个生活在加沙的小女孩,她的妈妈在战争中不幸身亡,她的妹妹受了重伤,自己也失去了一条腿。法律不被执行的社会环境中,安全是得不到保障的。
所以,通过刚才举例说明,法律和纪律促使秩序的形成,只有在有秩序的环境中,我们才能获得安全,才能发展!
这也告诉我们,法律限制了我们的自由,但法律保护了我们的安全!比如说,马路上加设红绿灯,我们遇到红灯的时候不能继续前进,耽误了路上的时间,但是交通灯又保障了我们在绿灯的时候可以安全地通行。又比如,法律禁止我们动手打人,限制了我们的自由,但是又保护我们不被其他人伤害。
那么,我就想问同学们,法律离我们远吗?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法律。
第二部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问:同学们,我们身边有什么法律?
在我们国家,还没有人能统计到底有多少部法律法规,但至少是超过1万部的,现在我列举几部跟各位同学生活息息相关的。
《宪法》——这部法律保障我们作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管你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不管你是来自农村,还是城市,我们相互之间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能欺负对方。
《民法总则》——这部法律保障我们拥有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等。如果有人把你弄伤了,把你的铅笔盒摔坏了,根据这部法律,你都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有人故意编造一些事来诋毁你,将你的隐私公之于众,对你造成损失也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刑法》——这部法律首要的目的就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比如拐卖儿童是要关到监狱去的。因为有《刑法》的存在,能有效地降低社会的犯罪率。
《义务教育法》——这部法律保障了我们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提供给我们受教育的条件,要设立学校,安排老师;小孩满6周岁,家长都必须将小朋友都送去小学念书,然后念初中,如果父母不将小朋友送去学校读书,将会受到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与此同时,同学们都必须要完成义务教育,不能逃课,更不能辍学。《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规定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综合条件。未满18周岁都叫未成年人。这部法律规定了,父母不能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能虐待未成年人。父母要管教未成年人,禁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赌博、吸毒、沉迷网络等,所以父母限制你们玩“王者荣耀”是有法律依据的。学校要保障好学生安全,发生事故,学校要及时处理。社会要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优惠开放动物园、公园等。同时,社会又要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厅、网吧,禁止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每个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未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第三部分:潜伏在我们身边的危险
在校园生活中,有各种潜伏的危险。很多时候,我们没有注意到危险的存在,但如果危险一旦发生,将可能影响我们的一生。
今天孙律师主要讲5种风险的情况。
(一)拐卖、绑架儿童
为什么要拐卖儿童?为什么要绑架儿童?
为了钱,有的是因为自己本来没有小孩,想要小孩养老。
被拐卖的儿童一般去哪了呢?人贩子拐卖儿童主要是将儿童卖到偏远地方,做别人的养子女,卖到工厂矿区里做苦力,有些还会被打残废,放在路边当乞丐,行乞赚钱。
有些同学可能觉得,人贩子拐卖的只是年龄更小的小孩,实际上在拐卖的案件里头,二、三十岁的大人也会成为被拐卖的对象。
绑架就是将小朋友绑起来,关起来,问家长拿钱,之后才能放人,有些犯人担心小朋友会透露自己的信息,可能会撕票,撕票的意思是,不论收不收到钱,都将小孩杀死。
人贩子有几种拐骗的惯技,需要同学们注意:
1.陌生人向你问路,你带不带?
不能带,问路的事情为什么不找大人去帮忙,而是要找一个小孩?在一些拐骗绑架案件中,小朋友带路,在街边一转角就被绑起来带上车。
2.陌生人说顺路将你接送回家,你上不上车?
陌生人的车绝对不能上。
那么同学的爸爸或者有个自称是你亲戚的人说接你回家呢?你上车吗?最好不要上车,你要打电话跟你父母先确认好是不是其他人来接你,父母同意才能上车。而且在路上,还要跟父母保持电话或短信沟通。如果走的路跟过往的路不一样,就要提高警惕,尽快告知你父母,并且记清楚旁边路过的建筑物。
3.陌生人拿饼干给你吃,你吃吗?拿果汁给你喝,你喝吗?
不能喝,因为里头可能放了、安眠药,吃了你可能就晕过去了。
4.有人强行将你抓走,怎么办?
大声喊救命,告诉路人这人是人贩子。
需要记得以下这些事:
1.记住家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
2.夜晚之前需回家
3.不贪小便宜,不吃陌生人食物
4.不走人少的路
5.不离家出走
6.不一个人坐滴滴、的士
7.不去网吧、KTV
8.出现危险,往人多的地方去求助
9.打电话报警,要讲清楚地点,附近的建筑
(二)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怎样的?同学们应该已经有初步的概念。一般表现为索要财物、拳打脚踢,摔跤,揪头发,抓耳朵,掰手指,更严重的有拍、动刀子。
我们先讨论一下为什么会存在校园欺凌?原因很复杂,有的同学刚开始只是想用恶作剧的方式,整蛊其他同学,但是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欺负别人的习惯;有的同学是因为模仿游戏、电视电影、手机视频,觉得这样很酷;有的同学是跟同学发生矛盾后,不讲道理,只用拳头,认为暴力可以解决问题;有的同学觉得暴力可以引起别人的重视,由此获得自豪感。
但这些都是扭曲的想法,是错的,使用暴力在文明社会中是低等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几天,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关于校园欺凌的事件,很多成年人说自己在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受过别人的欺负,而且不少人说当时没有及时处理好,导致事件的恶化。
为什么要及时处理呢?校园欺凌,往往是从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看对方是不是可以欺负,好不好欺负,这种试一试的心理,刚开始可能只是讲粗口的语言暴力,可能是推搡行为,可能是扔书包。当发现这个同学没有反抗时,就觉得可以继续实施暴力。有的同学会去反抗,双方打斗起来,但这个时候,对方就找更多的人,拿武器打回去,后果也会相当严重。
受到侵害怎么办?
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为什么不告诉家长和老师呢?对方恐吓你不能告诉你就真的不敢告诉了吗?被欺负的事情,已经不是你们自己能解决的了。这事情是需要有其他力量介入才能解决。在成年人社会里,发生打斗的事件,也会报警,由警察去处理,校园欺凌跟成年人的打斗事件一样严重的,大人都要找警察去处理了,我们作为小学生也应该找其他力量介入去处理。
被人欺负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每个人的生活中都可能有那么一些不幸,你爸妈小时候可能也有这种经历。你的爸妈,你的老师都会协助你去解决问题、调整情绪。
遇到欺凌行为,怎么办?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三)犯
有部分同龄人或者是比你年纪大的人,可能会侵犯同学们的身体。他们有可能是陌生人,有可能是我们身边的人,可能是亲戚,可能是邻居,可能同学。
无论对方怎么哄骗你,都不要给别人触碰这个图上背心、裤衩的地方,不许碰!也不要在别人面前脱衣服、换衣服。不跟陌生人单独相处。
一旦发生这样的事,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这也是重要的事情,得再说两次。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四)校园里打闹引发的危险
现在的校园伤害案中,发生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发生打闹。
校园打闹到底有多危险?
2016年,河南省桐柏县一间小学里,7名同学课间打闹,其中一人撞到桌角,伤到内脏,因为救治不及时,8岁学生死亡。
2017年,江苏省姜堰区的一间小学里,一名学生将同桌的凳子抽掉,导致同学脊椎骨受伤,休学一年,医疗费数万元。
样做好,才能防范风险?
1.不在楼道踢球、追逐打闹
2.不攀爬阳台、窗台
3.下楼梯不拥挤
4.小心使用剪刀、笔等文具
5.不拿教室里的清洁用具打闹
6.不冲撞教室门口、讲台、书桌
7.不从阳台往下扔东西
8.上体育课按老师要求使用体育器材
9.乘坐校车时不随意走动,不打闹
(五)的魔抓伸向未成年人
相信学校已经向同学们讲过的危害。吸食后会上瘾,也就是想继续吸食,否则全身难受。当前中危害比较严重的是海洛因和冰毒。人在吸食海洛因后,会出现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这种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
当前在国内大肆流通,的魔抓已经伸向未成年人。,是千万不能试的东西,一试毁终身。试了之后,你现在这种优质的生活就全都没了。民警常说:“染毒只要1分钟,戒毒却需几十年。”
今天一共给同学们讲了三个内容,我们回顾一下:
为什么要有法律、纪律?因为有纪律,我们才能安全地成长。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在跟法律打交道。
[关键词]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有效性;实现
一、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立法体系的重构
(一)宪法应包括律师帮助公民实现法律援助的权利
作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既是公民基本权利制度化的重要体现,又是体现人权保障的重要制度。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权利,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故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公民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提升为宪法性的权利,并以国家法的形式进行了确认。
然而,我国对此的认识尚未到位,并未在《宪法》中体现出公民享受法律帮助的权利,这无疑是我国人权保障方面的一大不足之处。因此,在以后进行《宪法》修订时,可以考虑将公民享有获取法律帮助的权利以根本法的形式进行保障,将其纳入到《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中。《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许多法律制定的直接依据。因此,将公民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纳入《宪法》条款之中,可为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立法提供依据。
(二)刑事法律援助立法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目前,《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是我国法律援助所依据的重要法律,2003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这两部法律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作为我国首部与法律援助相关的全国性法律和最高级别立法《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相比,《法律援助条例》有着明显的进步。但作为只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的立法还是比较较低,并且与法律援助所牵涉的公安司法机关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该《条例》在制度设计中存有诸多的无法弥补的缺陷(例如没有触及法律援助制度的沉疴痼疾),未能完全借鉴和吸收现代法律援助制度的先进之处。
二、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司法制度层面的重构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适用范围的逐步扩大
1、指定辩护的适用对象的进一步扩大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设立的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权,使生出困境的被告人有获得无偿法律援助的机会。它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为了令众多的社会弱势群体都能享受该制度的帮助。然而,法律援助的资源并不是非常丰富的,很难在同一时间满足所有有需要的人。因此,为使最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得到帮助,我们应当依据我国具体情况,将稀缺的法律援助资源尤其是律师资源进行合理和系统的分配与组合。
“司法利益有此需要”是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最低限度标准,联合国对此有深刻的认识,这一概念体现在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三款。然而这一条标准过于抽象化,为此,一些国家为规范其实际操作性,结合本国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其中,在人权保障较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较早的英美等国规定“司法利益的需要”起点为被告人有被判处一年以上的监禁的可能。相对而言,我国的指定辩护适应对象则没有那么宽,我国相当比例的刑法学者都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是否为重刑的分界线,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等量刑幅度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占据很大的比重。从这点来说,这和大多数国家以及联合国的抽象标准有一定差异。
2、被害人应享有刑事法律援助应保障的权利
因为被害人在经历刑事犯罪的过程中就已经遭受了一次伤害,倘若未能获得律师给予的刑事诉讼方面的有效帮助,极易遭受“二次伤害”。
为此,联合国制定的《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将被害人享有获取法律援助的权利写入其中,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必须在法律过程自始至终为受害者提供持续的帮助。
首先,被害人有获取律师帮助的权利,法院和检察院有义务向其告知。同时,法院和检察院有义务对对符合援助条件的被害人给予帮助,比如他们可以联系被害人所在地其他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接受被害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另外,还可以对司法机关违反法律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措施。
其次,对于被害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条件加以明确,其中包括案件条件以及经济条件。案件条件就是要具体分析案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制度的被害人都可以提供援助。经济条件是指被告人符合一定标准的经济困难,其中包括被告本身原经济就很困难,也包括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经济困难。总而言之,被害人只要经济困难就可以,不管经济困难是否与犯罪行为之间有任何关联。
3、完善侦查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首次将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时间提前至审查阶段。
关键词:高职院校 ;《法律常识》; 创新
在培养人才时,高职院校既要普及学生的法律知识,确保其不但能掌握文化和技能,而且还能知法和守法。下面,笔者探讨了《法律常识》课程的创新途径。
一、《法律常识》课程作为独
立学科的必要性在教学《法律常识》时,我们通常会把法制教育与德育结合起来,而且法制教育的地位在德育之下,缺少独立性。实际上,德育和法制教育都包含在社会价值教育中,其目的是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公民。具体来说,德育的目的是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人的外在行为。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律常识》课程都是由思想政治教师进行教学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效果,所以高职院校有必要独立开设《法律常识》这门学科。
二、创新《法律常识》课程的教学方法
1.利用案例进行教学
教师借助典型事例,引导学生对其进行分析与讲解,并运用自己学到的理论知识进行实践。法律知识中有很多抽象的概念以及原理,利用案例教学能够使其具体化,帮助学生理解。
2.利用讨论的方法进行教学
高职生缺乏积极性,处于被动状态,所以在教学时,教师需要提升其参与度,把课程教学过程中涉及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组织讨论的形式,来提升学生的兴趣,组织学生讨论,从而培养学生表达与分析问题等能力。3.通过实践的方法进行教学法律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所以在教学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打破课上和课下之间的界限。
三、投入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是确保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高职院校必须重视教师素质以及业务能力的培养。对于《法律常识》课程来说,教师需要具备专业性以及实践性。但在一些高职院校,一般是由校内的教师进行《法律常识》教学,其知识更新比较缓慢,脱离实践,对教学效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解决。
1.要走出去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需要安排法律常识课程教师到前沿城市院校进行交流、深造。法律知识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时代不断发展,法律知识也在逐渐改变,若是教师不进行自我学习和深造,就会给学生传达一些错误信息以及落后知识,从而不利于学生学习。
2.要请进来
高职院校要邀请一些精通理论知识以及实践工作的律师、检察官、法官等走进课堂,给学生讲课。法律实践方面的知识是学生对社会以及法律适用窗口进行了解的重要途径。法律专业人士在进行教授时比较实际且生动,学生从中可以了解社会知识,并树立起法律观念,对于各种社会不正常现象提出自己的看法。
四、课程改革要体现院校特色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开设的《法律常识》课程比较类似,课时较少,且内容比较庞杂,很多采用合班课,学生数量比较多,教师也只是简单罗列与堆积相关知识,无法保证教学效果。对于高职教育来说,主要是利用行业或者是企业作为依托,所以在教学《法律常识》课程时,一定要满足法律素养的具体要求,同时还要体现出高职院校自身特点,从而满足以后对行业的相关需求。因此,在设计教学模式流程的时候,要培养学生法律知识,高职院校就必须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并结合学生各个专业,不但开设宪法以及刑法和民法等课程,同时还开设与本行业和专业的相关法律课程。
五、结语
综上所述,教师需要抛弃传统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模式,结合高职院校的具体特点和学生的自身特点,进行课程改革以及建设。在教学《法律常识》课程中,教师要努力提升教学效果,确保学生能够知法守法,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沙春羽.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初探[J].科学中国人,2014,(4).
[2]李红英.论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程的改革[J].考试周刊,2010,(10).
一、解放乡得天独厚的旅游优势
解放乡的旅游优势集中在其境内的大雪山。大雪山位于筠连县南部,地处中国乌蒙山系余脉,川滇两省四县(筠连、珙县、威信、彝良)交汇处,主峰海拔1777.2米,原始森林面积达3800多公顷。大雪山有我国最大的珙桐群落、最大的筇竹之海、千米叠瀑群,有伯乐树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4种,豹、黑熊、野猪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8种,蕨类植物繁多,被誉为中国蕨类植物王国,原始生态保存完好。因其峰峦叠嶂,崎岖艰险,科学考察探险价值高,2005年被中国青少年科学考察协会命名为“中国青少年科学考察探险基地”。又因大雪山是中国工农川滇游击队休整基地,背靠扎西会议遗址、罗炳辉革命纪念馆,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同年被省政府命名为“大雪山生态园区”以及红色旅游景区。苗族风情是景区内的重要旅游资源,与大雪山的自然景观浑然一体,构成了集山、水、林、情于一处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胜地。
筠连是一个产煤大县,煤炭储量达35.8亿吨,随着筠连煤田的开发,能源、化工等行业的发展为大雪山的开发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筠连现代旅游业必将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产业。2000年,解放乡党委、政府正式启动大雪山生态旅游开发。2001年实现了全乡村村通公路;2001年8月至12月底,投资10万元实施了场镇硬化工程;2003年投资40万元,增容200对程控电话,实现村村通电话,投资50万元用于加宽整治公路。2003年9月,投资5万元实施了场镇亮化工程。2004年5月,投资120万元,修建了青冈坪移动基站;2005年8月,投资80万元,修建了雪山移动辅助基站,至此,移动通讯覆盖全乡。2005年5月至8月底,投资30万元,加宽整治水冲坝至雪山三岔水及大雪山景区主干道公路。2005年元月,争取市环保资金30万元,于5月完成游山道石梯路一期工程建;二期工程投资50万元,现已启动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引资500万元,打通“川云”公路(解放乡至云南威信长安乡过境公路),修成7米宽泥结碎石路。
综上所述解放乡的旅游优势十分明显,极具开发潜力,在完善基础设施中,逐步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必将极大地推动和刺激着解放乡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二、发挥消委组织作用,促进旅游市场发展
要促进旅游市场发展,必须倡导一个科学消费和诚信经营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充分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这里面离不开消委组织,消委组织的宗旨就是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发挥消委组织作用,促进旅游市场发展,我们认为要做到以下七点:
1、认真努力,有所作为
消委组织要在艰苦的条件下自强不息,自树形象,创出佳绩,赢得口碑,获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群体的赞誉和认可。消委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兼顾点面,善于协调,全面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去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为消费者解难,为经营者除虑,为政府分忧;努力营造一个诚信、守约、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做出贡献。
2、搞好消费市场和消费维权宣传工作
消委组织要广泛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消委组织的职能、作用、地位等。对消费市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活动,写出有分量的调研文章或理论文章进行发表。全面做好消费市场和消费维权的宣传工作。
3、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和消费者的投诉,抓好难点问题、热点问题、群体投诉的处理
调查和调解消费群体的投诉是消委组织的法定职能之一,也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工作,它是所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消委组织要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群体的投诉,抓好难点问题、热点问题、群体投诉的处理,能够为消费群体排忧解难、挽回经济损失,同时也为政府分忧,为消费者解除麻烦,更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安定民心。消委组织的调解必须公正、权威,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确认性。
4、开展对旅游市场消费领域的监督调查活动
消委组织开展对旅游市场消费领域的监督调查,是非常必要的。要与经营者保持经常沟通,及时反馈消费群体的要求、意见、呼声和建议。要对监督调查企业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结果,达成消费群体与经营者互动,经营者主动配合的状态,达到企业经营服务质量提高,消费群体反映的消费市场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的目的。
5、充分行使好查询职能,应用好新闻媒体披露制度,树立消委组织的威信
《消法》赋予消委组织七项职能,查询职能在调查、调解消费者投诉和解决热点问题时作用非常大,不仅可以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问题的查询,还可以向各行业进行查询,有利于投诉和热点问题的及时解决。进行新闻媒体披露是运用强大的舆论监督优势,这对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推动和加速甚至是震慑的作用,使那些对消费群体的投诉置之不理、霸道的企业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转变态度,解决消费者的投诉等问题。
6、推优评信,倡导诚信,促进经营者自律和提高商品与服务的质量
消委组织要推优评信,倡导诚信,促进经营者自律和提高商品与服务的质量,通过推优评信,评选消费者“名牌企业”、“名牌商标”、“诚信企业”和“满意商品”,促进企业建立诚信和提高创名优的意识,从而促进旅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