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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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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方案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1篇

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生命健康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好的重要职能。

近些年来,我省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和供水工程建设,加强供水调度和水质监管,城乡饮用水得到较好的保障。但是,局部地区仍然存在水源短缺、水污染加重、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存在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隐患,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省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基本目标。到2010年,全面完成城乡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率大于85%;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区域集中供水工程,每年新增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人口100万人;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全面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农村合格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城乡饮用水供给水量满足生活需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安全保障。

组织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环保、国土资源、卫生等部门,抓紧编制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2006年各市、县(市、区)要完成当地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07年完成全省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或实施方案由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深化落实各专项规划。环保部门要牵头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合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地,界定保护区域。建设部门要牵头编制城乡给排水专项规划,综合布局城乡给排水系统,统筹安排供水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供水管网。水利部门要牵头编制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规划。卫生部门要做好相关规划的卫生学评价及水

质卫生监督监测方案。编制实施各种涉水规划,必须坚持把保障饮用水安全摆在第一位,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综合防治水污染

认真实施水(环境)功能区划,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落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力度。2006年完成中心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任务。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其他乡镇和农村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创建工作。各级环保等部门要定期开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排污超标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限期达标排放或搬迁。

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实施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依法及时查处破坏生态涵养林和水资源保护设施的行为。全面推进水系、主要湖库、河网以及地下水水源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大力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管理制度,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水环境保护责任。继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力度,限期实现整治目标,对不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达标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

严防城乡饮用水有机物污染,饮用水源上游不得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毒高危原料和产品的项目,现有的相关企业要限期关停搬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2007年前,畜禽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全面完成关停转迁;限养区内猪存栏300头以上、牛存栏3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完成治理任务,畜禽存栏量削减到控制范围以内,同时加快建设一批生态畜禽养殖小区,全面实施其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加快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改造,加快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机制,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实施种植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污”工程,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实施水产养殖证制度,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禁施肥养鱼。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投饲养鱼,在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投饲养鱼,鼓励发展保水渔业。加快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加强农村小流域综合整治。

三、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和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

继续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和供水质量。适应城市化发展和城市人口增加的需要,按照多库串联、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优化配置水资源的原则,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建设。加快综合利用水库、供水水库建设和已建水库的供水配套,发挥水库在城市供水中的积极作用,宁波、温州等以水库为主要饮用水源的大中城市要积极研究和实施联库、多管联网供水,嘉兴等平原城市要加快研究中远期引水水源方案。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供水水厂、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完善配水系统,减少供水漏损和管网二次污染,增强集中供水的稳定性。加强制水工艺改造,提高常规处理能效,推广深度处理和膜处理技术,提高供水水质。凡饮用水水源水质不符合标准的,应当提出强制性的技术措施,制定水厂技术改造规划,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进水处理工艺。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试点推进分质供水。水源建设和引水有困难的海岛及沿海地区,要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

加快实施区域集中供水,以城带乡扩大农村受益范围。经济比较发达、城镇化程度比较高、具备相应地理条件的地区,要制定并实施城乡一体的给排水规划,结合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快区域集中供水设施和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区域集中供水的人口覆盖面。城镇集中供水企业要在提高供水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扩大供应半

径,通过延伸供水管网将自来水直接输送到周边农村。要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注重提高集中供水设施运营的规模经济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区域集中供水同网同质同价。

加快建设农村分片、分散式供水工程,因地制宜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现有简易水厂和供水设施的改造,提高规范管理水平,落实各项净水措施,确保供水水质。有条件的丘陵、山区和海岛地区,在人口集中的单个或多个乡村要加快建设小型水源工程、配套净水和消毒设施,建成一批独立的供水体系,并尽可能实现供水网络的互联互通。要优先解决资源性缺水、取水难度大等地区的供水问题和高氟水、高污染、介水性传染病高发地区农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饮用水困难的边远山区和小岛地区,要积极通过下山脱贫和“大岛建、小岛迁”等办法,彻底解决饮用水问题。对人口相对集中、短期内无法迁移的地区,要通过雨水集蓄等供水设施建设,解决饮用水

困难问题。

四、加强监管,确保城乡饮用水水质安全

对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水质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城乡各类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并建立定期报告和城乡集中式供水出厂水水质公告制度。环保、水利部门要按照水(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要求,优化监测站网设置,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具有饮用水功能水库的水质监测。建设部门要加

强对城镇和区域集中供水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供水经营单位建立以水质保障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标准,建立严格的取样、监测和化验制度,落实保障水质的各项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下水水源地的水环境监测。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严格实施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涉及饮

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各级都要抓紧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网络,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质的定期抽测。对城乡饮用水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进一步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广泛开展节约用水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水工作。保障城乡饮用水供给,必须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要进一步理顺节水管理体制,完善节约用水各项制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大力倡导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扶持发展节水型产业。积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废水资源化和零排放技术、中水回用和海

水利用技术,鼓励生产和使用各种节水设备和节水产品,强化节水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在水资源严重不足地区严禁建设高耗水项目。

加快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和高耗水行业的差别水价政策。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适时提高征收标准,尽快将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地下水的水资源费调整至高于供水价格。加快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促进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促进

企业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2006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必须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并尽快将收费标准调整到合理水平,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本微利、正常运营。加快建立按企业排污浓度实行分档计价的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

六、加强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

加强城乡饮用水储备体系建设。全省水资源及饮用水战略储备体系建设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要合理选择部分大型水库和江河作为区域性战略储备水源,并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县以上城市要建立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储备,规划建设备用水源。沿海平原地区要结合承压地下水禁采限采工

作,保留和改造一批应急开采井,作为饮用水应急水源。具有供水功能的水库和河网地区,应制订枯水季节的用水方案,优先安排饮用水,限制其他用水。

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水资源条件,制定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健全技术、物资、人员保障系统和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水域周边的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企业,要严

格防范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并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水污染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供水单位应当摸清取水口上游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污染隐患情况,针对不同的污染源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当原水、供水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供水水量严重不足时,供水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请当地人民政

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政策体系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乡统筹规划;集中供暖;沼气;生物质气化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urban planning related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n the heat supply, gas programming idea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heat supply, gas supply mode, air source heat source, the choice of the form of energy and solutions.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Central heating; Biogas; Biomass gasif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概述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打破了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进入城乡一体规划时代,对于协调城乡合理布局,促进城乡资源共享,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新城乡规划法有两点重大意义,第一,将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在内的全部城乡规划,统一纳入一个法律管理,使乡镇、村庄的规划提高到与城市规划相同的地位;第二,提出了城乡统筹规划的理念,核心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提供、公共财政城乡统筹安排、公共管理城乡全面覆盖等。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设施的完善和一体化规划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供热、供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中的能耗大户,在城乡规划中必须注重“节能、环保、高效”,做到覆盖城乡、因地制宜、科学、经济合理。

2 现状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城市建设由最初的“自由发展”阶段过度到“规划先行”指导城市科学发展的阶段,城市规划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但由于体制等原因,现阶段的规划存在以下不足:

(1)城市规划中整体性、系统性、区域协调性不强,对规划方案的实施难度、近远期建设协调关系等分析不够。

(2)规划思想过于僵硬,缺乏灵活、特色、创新的规划理念,盲目攀比,出现批量生产的现象,无法展现城市的自然文化、历史遗存和地方特色[1]。

(3)规划方案内容比较空洞,理论性强,内容细化、深度不够,过多地追求新潮、眩目的概念,忽视城市重要的功能,忽视人们生活空间的营造,可操作性差、实施难度大。

(4)规划中为确保用地规模、用地指标,一味的扩大人口规模,造成公共、基础等配套设施规模太大,无法布局,指导性不强,实施浪费太大,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在规划设计中体现不够。

(5)现有的乡镇、村庄规划普及率低,规划本身无法体现地方特色和地区差异,可操作性差,加上政府执行、监管力度不够,规划只是停留在书面上[2]。

(6)市政配套设施规划重视不够,规划方案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市政设施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的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必须以“发展清洁高效能源、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为目标,做到“资源集约利用、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环保节能”。本文主要针对城乡统筹规划中供热、供气规划方案进行探讨。

3 城乡统筹规划中供热工程规划

冬季采暖作为我国北方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已经成为城乡居民生活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三北”地区城市集中供暖发展迅速,但广大农村地区冬季供暖问题成为城乡统筹规划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由于城乡空间布局、功能的不同,供热设施的规划也存在差异。在供热工程规划中必须充分体现“节能、环保、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指导思想,分层次、分区域、多种能源和供暖方式相结合。

按照城市居住集中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供热规划分三个基本层次。第一层次,作为城市中心区及城市边缘集中区域,必须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作为热源,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取代污染大、热效率低的小锅炉房,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的普及率。在大中城市发展大型的热电联产机组作为城市的主力热源,以现有或扩建大中型区域锅炉房作为调峰热源。供热系统充分利用热电厂不同能级梯度的蒸汽,利用低压蒸汽(≤1.6MPa)作为电厂周边10km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生产用热,以机组乏汽(0.5Mpa左右)作为城市居民供暖换热首站的汽源,发展高温热水间接连接的供热方式。对于电厂周边5km范围内的集中居住区,充分挖掘电厂余热资源,利用电厂冷却水余热进行供暖。小城市应发展以大中型区域锅炉房为主的集中供热模式,积极鼓励其他形式的采暖方式如地源热泵、电采暖等。对于有小型电厂的城市,应大力进行机组技术改造,发展低温循环水集中供暖。城市在大力发展集中供热的同时,应结合本地资源、气候等条件,积极鼓励利用其他新能源、清洁能源的采暖方式。例如在寒冬地区的沿海城市如大连、青岛、烟台、日照等地区,可发展海水源热泵等采暖方式。

第二层次,距离城市较远的镇(乡)驻地,作为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规划结合当地的经济、工业状况,发展以区域热水或蒸汽锅炉房为热源的集中供热模式,供热介质根据当地热用户类型的采用高温热水或蒸汽。对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工业企业的生产余热、生物质等方式进行集中供热。供热规划中对热源建设时间和规模,根据驻地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情况确定,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管网规划近远期相结合。

第三层次,作为乡村由于居民居住相对的分散,实现集中供暖的难度很大,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当地自然气候条件、经济水平、资源优势的分散的供暖方式。可采用的供暖方式有太阳能供暖、生物秸秆气化炉供暖、山区和丘陵地区积极推广炕、壁炉,同时要求对农村住宅建筑的节能改造,包括围护结构保温改造、木质、单层门窗替换成气密性好的双玻中空窗等、屋顶保温改造等,以及要求新建住宅按照农村节能建筑标准实施。对于农村冬季供暖必须引起国家、政府的重视,在政策、财政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补贴。

除采取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外,还应要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规划的重视和落实,使供暖这项惠民、蓝天工程真正的造福于城乡居民。

在供热工程规划中做到全面覆盖城乡,结合各自特点,以节能为主线,发展高效、环保的供热热源,充分挖掘利用余热、废热资源,供热管网以直埋敷设为主,水泵采用蒸汽循环泵或变频技术等,推广热分户计量技术、地板辐射采暖方式、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等。

4 城乡统筹规划中燃气工程规划

随着西气东输、川气东送以及引进俄罗斯天然气等世纪工程的实施,优质、洁净、环保的天然气成为了我国能源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大提高了我国城市天然气的气化率。城市天然气作为一种稀缺能源,必须做到节约、高效的利用。在燃气工程规划中始终把握天然气利用这一主线,多气源相结合,乡村以发展利用清洁新型能源为主。

对于大中城市必须积极推进天然气引入工程。在燃气规划中作为城市中心区及城市边缘集中居住区域,大力发展天然气工程,提高城市居民气化率。供气的基本原则是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公共福利用气,适当发展工业企业生产用气,积极推进燃气空调、天然气汽车等新兴燃气用户。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规模应兼顾城乡用气量,近远结合,大中城市输配系统采用次高―中―低三级系统,小城市采用中压―低压两级供气。

距离城区较远的镇(乡)驻地,如有上游天然气管线经过时,考虑引入天然气供气工程。对于没有上述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的自然资源、经济水平、产业结构,规划发展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站、大中型集中沼气供气站、液化气站、企业生产废气站等不同气源形式的集中供气模式。设置气化站,敷设供气管网,输送、分配到居民用户,解决居民炊事和取暖所用的气体燃料。气源形式的选择充分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统一规划设施用地和建设规模,具体实施方案。对于分散的农村地区,规划大力推广“一池三改”的户用沼气工程、生物秸秆气化炉等单户供气方式,也可根据居民的集中程度发展多户型的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方式。有关研究表明,一口8~10m3户用沼气池,可解决3~4口人家庭的生活用气。每公斤秸秆气化可产可燃气约2m3,一户4口家每天约需燃气5~6m3。

图1 “一池三改”户用沼气示意图

图2 户用秸秆气化炉

5 结论

供热、供气工程规划作为城乡规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结合城市、乡村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自然经济条件,选择合理的规划方案,同时要求国家从政策和资金上,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工艺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运用和推广,真正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的一体化。

参考文献

[1] 张杰,吕杰. 从大尺度城市设计到“日常生活空间. 城市设计. 2003,27(9)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3篇

总结回顾“十一五”研究部署“十二五”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非常重要的会议。今天会议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十一五”时期,今年的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档案各项工作,提出了十二五”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部署了当前的工作任务,都赞成。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认识

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一是政治责任大。总书记曾经阐述过档案的重要地位: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是全党、全国人民各方面活动的真实记录,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不仅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国民素质有促进作用,而且对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城乡建设档案作为一种依据和凭证,其他社会服务和其他服务产品无法替代的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地位独特、作用特殊、责任重大。各级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在政治上要树立一种做好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认识到做好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是一种政治态度,一种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一种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态度。

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管理职责,二是法律要求高。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城建档案和房产档案管理职责。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政府“三定”方案规定的政府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实施城建房产档案监管、集中收集保管、提供利用服务等三个方面职责。各级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要从严格依法履职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工作别是正在进行的地方机构改革中,进一步落实、理顺,并依法强化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职能。

一项崇高的事业,三是社会责任重。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保存历史、鉴往知来、服务现实、惠及后代的重要工作。凡事讲究一个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有源而出。城乡建设档案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进程的真实记录和缩影,一种不可再生的宝贵信息资源,对于促进和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各级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对于保存好这些档案资料,负有重大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和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应对城市突发事件以及反恐等工作时,各级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负有提供档案资料的责任。

关键是领导,发展城建和房产档案事业。各级建设、房产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厅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会议,每次会议都要把市县主管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请来,目的就是请各级领导更加重视档案工作,对档案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分”请各单位的领导真正地把档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县(市)城建和房产档案工作的领导,着力抓好对所辖县(市)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促进区域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解决矛盾纠纷,四是经济价值高。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和很高的经济价值。一个单位和个人维护房产合法权益。落实政策待遇,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离不开房产档案;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应对突发性事件和应急、抢险救灾离不开城建档案。各地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要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挖掘优势,通过努力把资源价值变为了资本价值,实现城乡建设档案的经济价值。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的城建、房产档案收费政策从今年开始执行,就充分说明了档案经济价值,充分体现了对档案价值的尊重。

二、当前我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存在不足和问题

城镇化快速推进必然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据不完全统计,一是工作现状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形势还不相适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把加快推进城镇化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去年我省投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是一千多亿元,这么多资金投入所产生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数量巨大,而各地所收集到项目工程档案数量,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如何找到找准自己的位子,如何发挥更大作用,还是任重道远。

成为为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服务的重要部门。但是目前由于业务管理水平的问题,二是业务水平与政府决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应该成为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职能部门。所能提供的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还达不到政府决策和领导决策的要求,还做不到政府和领导要什么,就能拿得出什么。

这就说明我宣传工作、服务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三是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不相适应。城建、房产档案与人民群众、千家万户息息相关。但是目前人民群众了解城建、房产档案工作并不多。服务能力还不强。

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信息化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四是工作手段与信息化时代的趋势还不相适应。近年来各地虽然都在积极推进全省城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库存档案扫描数字化工作还没有普遍开展,大多数单位仅仅停留在档案条目的录入和检索这一初级阶段,有的地方甚至连一台像样的电脑都没有。这一状况与当前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时代,以及社会信息化发展步伐还有较大差距。

整体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城乡建设档案行业中,五是队伍素质与规范化管理的标准还不相适应。近年来全省城建房产档案工作的人员队伍不断扩大。大学本专业或相同相近专业毕业、懂业务、懂管理的人才还不多,有的县甚至连基本的专职工作人员都不能保证。城乡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和队伍素质,衡量档案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标志。目前,全省已经有70多个市、县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跨入了规范化管理行列,各地还没有达标的单位要不断努力,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省各级城建、房产档案部门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一解决机构、馆舍、队伍等三个基本问题

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建和房产档案机构编制建设问题,一是要解决合法机构问题。档案管理机构是做好档案工作的组织保证。还没有设置合法机构的单位,要主动争取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支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尽快建立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机构,并配齐配强人员编制,确保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和深入开展。

各级建设、房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加强档案用房建设,二是要解决馆舍条件问题。馆舍条件是档案实现永久、安全保管保护的物质基础。档案安全问题是大问题。按照档案馆(室)建筑设计标准和档案“八防”要求,确保馆舍面积充足、设施设备到位,确保档案馆(室)能够肩负起安全保管档案、方便利用档案的重任。努力把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功能完善,设备优良,具备档案安全保管、信息传播、展示展览、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重要基地。要加强档案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积极采用先进的消防设施、温湿度调控设施、防盗报警设施,以及计算机加密、防入侵、防病毒等技术,积极实施档案异地备份保护,切实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

除了领导重视之外,三是要解决队伍建设问题。发展城乡建设档案事业。还有一个关键人物,就是档案部门的负责人,选配好档案部门负责人非常关键。人员队伍不到位,工作就会落空,人员没有选配好,工作也难有作为。各级主管部门要树立人才意识,为档案部门选好班长、配好班子。要重视选拔能够“吃得烂”档案管理业务,能开拓、有学识、有能力的干部担任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的一把手,努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团结有为的档案部门领导班子。档案部门的同志要树立“有为才有位”意识,以刘义权同志为榜样,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注重加强自身素质提高,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各级建设、房产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要把抓好档案工作作为本职范围内的一项重要任务,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检查落实。要经常到档案部门走一走、看一看,与档案部门一起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真心真意地关心、爱护、尊重档案部门的同志,让他干得安心、干得尽心。

二做好收集、管理、利用等三项基本工作

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城乡建设档案的种类、数量和质量,一是以全覆盖为目标。发挥档案价值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加快推进城镇化、城市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时期,各地要树立政治责任、历史责任的意识,依法依规履行好城建、房产档案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档案收集工作,要采取必要法律和行政措施,以全覆盖为目标,力争把应该收集的城乡建设档案,一律集中统一收集进来,避免重要的有价值的城建、房产档案从我手上流失。

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档案数字化是一项革命性工作,二是以数字化为目标。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必经之路。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既是档案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也是档案部门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适应信息时代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存储数字化、管理自动化、利用网络化”目标,加快实现档案管理方式和手段由传统手工型向现代信息化的跨越。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大对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支持。要重点抓好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建设,优先对利用频繁和重要的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做到查阅利用档案方便快捷,实现重要档案有效保护。要加强设区市城建和房产档案信息网站、网页建设,探索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一)严格控制在城市旧城区(东起湟中路,西至海湖路,南起规划湟源路,北起天津路)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和其他零星插建项目,涉及危旧房、棚户区、城市景观改造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改造范围报是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已批准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指标,严禁突破。对已批准的规划确需进行修订和调整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三)按规定配件的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筑亮化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建设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验收。

(四)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加强对建设工程审批前、审批后的规划监督管理,实行放验制度。建设工程在规划红线放线定位、基槽开挖后基础施工前、基础+0完毕第一层施工前,各类管线等市政工程在现场放线后和工程覆土前均应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验、复核,确保规划实施与审批相一致,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竣工档案。

(五)旧城区内建筑密度较大,确需改造的特殊地段,如无法满足规划条件确定的控制指标时,应结合地块区位、周边现状情况。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进行异地环境建设补偿后,可适当提高容积率。

二、完善公共设施配建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六)新建建设工程应进行环境承载力影响评价(包括交通、自然环境、基础设施)。同时,大型公共设施应单独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影响环境承载力的建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的规划申请。

(七)在城市规划区的居住用地开发改造中,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分级,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达到居住区级的,应配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居住人口为小区级的,应配建小区、组团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居住人口为小区级以下的,应配建组团级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千人指标为2000㎡(人均2㎡)并符合下列规定:新建住宅每100户,不得低于100㎡社区服务用房(包含文化活动、物业管理、医疗卫生),10㎡垃圾收集点。每500户不得低于100㎡/千人农贸市场,50㎡独立式公厕,20㎡警务办公。

(八)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应满足其服务半径,不满足服务半径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图则补充、完善。旧城区改造用地周边已有公共服务设施的,按服务半径统筹规划。

三、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品味

(九)建筑物立面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建筑物屋面上的设施、设备,应有永久性遮蔽设施同时兼顾太阳能利用,并与建筑物立面相协调。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包括给

排水、电力线、弱电线、煤气管道等)必须设在建筑物内的管井中。

(十)城市主干道两侧不宜建设住宅,确需建设的,建筑立面应按照公共建筑立面进行设计。

(十一)临城市道路建筑物必须按规定后退道路红线进行建设,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之前,完成后退部分的铺装、绿化。

(十二)《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要节点及景观设计地段,应预留城市视线通廊,显现山水城市风貌特色。

(十三)中心城区主要河流两岸、城市公园、广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及协调区等重点地区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并不得影响其视觉的观瞻。

(十四)建筑布局力求形成组团式空间形态,体现三维立面的起伏变化以及城市景观和空间定位标志的视觉感染力和可识别性。

四、规范城市亮化管理丰富城市夜间景观

(十五)下列类型的建(构)筑物,应当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中,同时编制夜间照明景观方案并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实施亮化的工程:机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文体馆、影剧院、博物馆、艺术馆等)、体育场、城市标志性建筑、大型立交、桥梁(含人行天桥)、城市雕塑、宾馆、银行、商场、办公楼等。

(十六)位于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两岸城市景观段,城市快速路、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城市主轴线两侧,城市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城市重点景观区域,商业街区的建设工程须实施亮化工程。

(十七)建筑的亮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公共建筑整体进行亮化,住宅建筑屋顶进行亮化(底层为商业的含商业),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进行橱窗式亮化。

(十八)亮化照明设施应设置于建筑物本体,不得破坏建筑立面,不得影响居民生活,不得占用城市人行空间。实施亮化工程应避免光污染,采用节能、环保光源,营造宜人、典雅、优美的城市夜景景观。

五、加强管线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保障公共服务

(十九)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法进行查处。

(二十)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须组织编制专项管网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管线建设计划,并经相关程序审批后,于每年年底前想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未编制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管线建设计划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将不予受理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二十一)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同步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建设。根据不同类型管线的技术规范,宜建设地下城市城市管道综合走廊(共同沟)。不具备条件建设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的,应做到同管同沟建设。

(二十二)各项市政基础实施项目工程(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管线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查明该项工程地段内现有市政设施情况,设计图纸应明确反映设计与现状市政管线的关系,标明管线路径位置和管线深度。

(二十三)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工程,各管线建设单位应按规划预埋过路管线,留设阀井,避免道路重复开挖建设。通讯管线建设单位在管线建设时须配建政府公开信息管孔(不得少于两孔)。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5篇

为落实县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射阳实际,现就加强全县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将城乡饮用水安全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保障城乡饮用水供给和水质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工程建设、资源配置、质量监管和有效供给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城乡饮用水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推行城乡饮用水从水源到用户的一体化管理,确保城乡饮用水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各项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逐步建立起“城乡统筹、资源充沛、供给有序、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得力、应急常备”的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到2015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加快解决农村人口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到2011年全县22.7万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全部解决;加快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到2015年区域供水人口受益率确保9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完善饮用水安全供水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快编制和完善全县城乡饮用水安全相关保障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全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重点编制《射阳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射阳县区域供水工程规划》和《射阳县明湖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全县城乡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按规划有序组织推进。

2、加快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按照“建设大水厂、铺设主管道、对接支管网”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明湖水源地建设与保护以及区域供水等重点工程,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大供水格局。健全和完善城乡水资源应急储备体系,推进明湖水源地项目和各镇区应急水源地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加快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推广深度处理和膜处理技术,提高供水水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供水水厂、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完善配水体系,减少供水漏损和管网二次污染,增强供水的稳定性。

3、强化饮用水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严格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保护范围和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拆除、关闭或搬迁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建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设施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格控制污染源及排放。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质保护目标和水域纳污能力,大力治理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清除公共河道内的水产养殖设施,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结合实际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地区的集中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4、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城乡饮用水安全水平,积极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加强城乡地表水和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实施工作,在建立健全县级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的基础上,各镇(区)、相关部门和自来水厂也要根据本地的水资源条件,制定相应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体系、信息监测报送和快速反应机制,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护系统,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和处理制度,并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5、积极推行水务一体化管理。顺应形势,理顺关系,着力改变我县水资源管理城乡分割、水源建设与供水治污分割的状况,积极稳妥推进以实现城乡涉水行政事务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现由县规划建设局、水利局等部门承担的有关城乡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等涉水事务管理职能,真正实现城乡饮用水由水源到用户的统一管理。

四、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经贸、水利、财政、卫生、环保、城建、交通、国土、安监、供电、物价、税务、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同配合、齐心协力搞好城乡饮用水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实施。

2、加强舆论宣传。射阳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县内主要媒体,要有计划、有重点、高频率地宣传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在全县形成“饮水安全,人人有责”的浓烈氛围。要广泛宣传在饮用水安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事迹,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自觉爱水、护水、惜水的意识。

3、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多元化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投入。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城乡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的投入。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投入。县镇财政安排足额的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各类城乡饮用水安全项目的顺利实施。广泛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涉水企业扶持力度。把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执政为民、为民兴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在建设用地、税收及水质监测费减免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扶持涉水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