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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协调;实践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的国家之一。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有很多,但是要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建设的一体化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近年来,寿光市紧紧围绕建设“城乡一体均衡寿光”,坚持建设精品化、管理高效化、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管理,走出了一条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一、寿光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现有模式
(一)以全域规划引领城乡一体化建设
寿光市首先在规划理念上进行了创新,把规划布局一体化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龙头。在城乡规划中,寿光市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突破城市抓城市、农村抓农村的传统做法,把全市作为一个整体,着眼于城乡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实行城乡发展统一规划和管理,先后编制完善了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城乡一体发展的各项规划,把市域内每一块土地都纳入规划范畴,全市14处镇街道和975个行政村的新一轮规划及村镇居民点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实现了城乡规划的全覆盖。
(二)中心城市、小城镇、农村社区三位一体建设
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带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此,寿光市按照“一河两片、跨河发展”的思路,科学布局城市空间,加速城市向东、向南扩张,初步形成了“东西并起、跨河而立”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发展格局。打破“小地块规划、小区域建设”的传统模式,按照成片规划、组团开发的思路,根据城市功能定位,科学布局了弥河新区、城南片区等七大片区,把每一个片区作为整体,实行统一规划、拆迁、开发,实现了由填空式建设向集约式开发的转变。
以小城镇为纽带,以点带面驱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搞好小城镇建设不仅可以与中心城市建设形成良性互动,还可以增强对农村人口的吸纳力和集聚力。近年来,寿光按照小城市的发展定位,加快小城镇提升步伐,提高建设档次,努力实现“中心城市带动,群星环绕发展”。同时,创新小城镇建设融资机制,引导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把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
以农村社区为主体,全面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推动迁村并点,可节约农村土地资源、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寿光市按照统一规划、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同步配套的原则,采取土地挂钩、城中村改造、村企共建三种模式,稳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集中居住,加快实现农民市民化、生活现代化。
(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城乡道路一体化。在抓好城区道路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城区道路向镇村延伸,对城镇的主要通道改造升级,建立起以城区为中心、覆盖周边900平方公里的“15分钟生活圈”。
供水、热力燃气一体化。为了解决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寿光市实施了“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城市供水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供水覆盖率达71%。科学编制了热力燃气专项规划,组织实施了城东、城北、城南热源厂建设、晨鸣热电厂低温循环水改造及供热管网“汽改水”工程,积极推进中石油泰青威管线寿光支线及“村村通”天然气工程,全面推进热力、燃气向镇村延伸,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为93%,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为68%。
污水处理一体化。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3个,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9个。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初步建成了遍布城乡的污水处理体系。
二、寿光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一体化规划水平不高
实现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首先要以规划为统领。目前,部分镇缺乏小城镇控制性详规和迁村并点规划,许多小城镇的重要地段和建筑物规划设计与总体规划设计不协调,迁村并点形成的中心村、中心社区在选址、基础设施等方面缺乏规划设计,还有部分镇对就地翻建和新建房屋没有适当控制。缺乏人文理念,不关注自身发展特色,“千村一面”的现象突出。
(二) 科学合理的投资机制尚未形成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由政府投资占主导,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直接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低。相对单一的投融资主体使得融资困难,资金短缺。小城镇建设的投融资机制虽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总体来说,还没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
(三) “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政策难以有效落实
在推进中心村、中心社区建设过程中,由于执行的“挂钩试点”指标有限且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单纯依靠开发商垫资或村民预付款的方式很难满足楼房建设的资金需求,致使有些工程开工难,进展缓慢,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影响了迁村并点的积极性。
(四) 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均衡
政府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相对较少,城乡在设施共享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公共服务共享上,仍然有差异。特别是公益性基础设施普遍规模小、标准低,部分镇区人口规模偏小,资源配置未能有效发挥,对周围地区的辐射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均衡,影响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五) 城乡建设用地紧张
由于国家实行从严从紧的建设用地供应政策。用地指标过紧,导致土地供需的矛盾已日益显现,可使用的用地指标与实际用地需求缺口较大,有许多较好的项目不能及时建设。
三、寿光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可行模式的建议
(一)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制订覆盖全市城乡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修订完善中心城区、小城镇和农村社区总体规划,启动镇域产业空间布局、防汛排涝、城市消防和交通等各类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规划编制,注重各规划间的衔接,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加快新型城镇化空间发展,构建由主城区向外辐射,重点镇、卫星镇布局合理、有机衔接、功能完善的区域化空间结构。
(二)建立功能完善的小城镇体系
小城镇是统筹城乡的节点,是接受中心城市辐射发展的载体。完善小城镇功能配套,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小城镇道路、电力、生态等基础设施配套,推进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小城镇违法建筑拆除、垃圾集中清运、日常卫生保洁和植树绿化,创造整洁有序的环境。同时,积极开展强镇扩权工作,赋予小城镇充分的发展和管理权,把规划建设、投资管理、公共事业、资源利用、财税工商等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镇级,赋予小城镇与完成任务相匹配的权限和资源。
(三)建立布局合理的农村社区体系
农村社区是城镇服务体系的延伸,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应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为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向基层延伸搭建起高效平台。要坚持以农民为本,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和需求出发,逐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同时,要积极推进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土地整理、旧村改造结合起来,借助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农民向社区中心村和镇区聚集,改变空间布局,逐步减少行政村、自然村,促进以社区为居住中心的形态发展,把社区建设成为有吸引力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形成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便捷的服务和更舒适的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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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的经验
苏州以较小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高的城乡文明程度、较完善的城乡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使城乡一体化水平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构建以城乡一体化为宗旨的城乡利益协调机制。改革实践中,苏州市政府站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按照集约、智能、低碳、生态和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制定城乡一体的发展规划,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以及跨部门综合办公室,改变“管城的不管乡、管乡的不管城”的二元管理体制,使土地利用、城镇布局、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有机融合、协调一致。
健全以“三集中”为特征的城乡利益生成机制。目前,苏州建设用地占陆地面积已超过40%,从生态和宜居角度看,粗放式增量扩张的路子难以为继。为此,苏州通过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即“三集中”,引导乡村工业和农业实现规模经营以获取规模效益,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以节约土地资源,拓展发展空间。
形成以“三置换”为导向的城乡利益交换机制。在改革过程中,苏州积极引导农户把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村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会保障和社区住房,即“三置换”,并参照市场原则,形成利益交换机制。通过该机制,最大限度地使农民摆脱土地、农村住房、集体资产的牵A,提升农村资源的“动能”。
建立以服务均等化为内涵的城乡利益保障机制。目前,苏州已建立起城乡一体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基础设施体系;已建立起集党员活动、就业社保、商贸超市、卫生计生、教育文体、综治警务、民政事务、环境保护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已实现城乡低保、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三大并轨”,成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典型示范区”。
二、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在上述所分析的“三集中”所涉及的产权中,除置换后的房屋产权完整外,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所有权均表现为“权能”不足。这就使得农民手中的“股权证”,仅有表决权和分红权,不能抵押、担保和转让,没有“用脚投票”的权力,存在较大的“委托―”风险,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也使“集中”的效率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合作组织治理低效。截至2013年底,苏州共有各类农村合作组织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村均集体收入达到650万元。然而,调查显示,这些合作组织也存在着诸多的发展桎梏,如分红水平不高,分红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太低,影响了合作社凝聚力;超过90%的合作社经营管理层与村“两委”有叠合,这种叠合虽在短期内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执行力,但从长期来看,并不利于合作社成长,导致治理结构虚置,形成新的“政社不分”,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城镇社区管理不够健全。目前,苏州镇域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在15万~30万之间,经济总量堪比内地县级市。虽然苏州正试点“区镇合一”,但其仅限于将开发区经济管理职能与镇的社会管理职能合并,并未真正突破“镇”建制束缚。另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失地农民为主的新型社区大量涌现,大量撤并村进驻同一社区。这一方面会导致新型社区自治与撤并前村民自治在衔接方面存在困难。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原村集体财产在分割、继承、管理等方面出现较多的管理漏洞。
三、深化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化。明晰产权归属,顺畅产权交易,是确保农民权益,发展农业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资产所有权要在“确权”的基础上,赋予其抵押和担保的权能,并在此基础上,可探索性地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这一方面主要是允许农村产权在村镇内部的有偿转让以及在资产市场上的有效交易,确保农民手中的土地及相关资产能够实现其应有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对于零碎的产权,可在健全保障的基础上促使农村产权适当集中,以此促进资源能够集聚在最有效率的使用者手中。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借助市场的力量,可以激活各农业合作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而有效推进城乡一体化。
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主要推动力。这方面可借鉴荷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通过大力发展基于家庭农场的农业合作社来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营能力。对此,可结合苏州实际,建议重点扶植和培育千亩规模以上的家庭农场,并适时出台《家庭农场法规》,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相应良好的法制、税收、资金、装备等条件,并规定家庭农场承租经营期不宜少于10年,适时推动家庭农场之间的专业合作。同时,要理顺家庭农地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关系,即家庭农场主要负责农业生产日常管理,而合作社主要负责加工、技术和服务等,努力形成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并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将土地(林地)招标给家庭农场耕种,努力探索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有效路径。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城乡一体融合步伐。据统计,2013年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为2156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分别为64.23%、21.16%、7.61%和7.0%。在此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主要由市场决定,一般而言,只能通过长期的教育投资慢慢转化为农民现实收入增长;对于家庭经营性收入,政府可通过采取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宽农民经营内涵,提高种植、养殖平均经营规模等方式,多管齐下地实现经营性收入的快步增长;对于财产性收入,政府可通过政策规定和审计督查等方式,确保农民合作组织能将当年盈利的60%用于分红和返还社员,确实提升农民福祉。同时,为避免失地农民“上楼万事愁”,所有新型社区都应提供良好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等,以此构建社区终身教育体系,增强农民收入获得能力和现代社会适应能力,加快城乡融合。
实施政社分离,统筹协调村社组织自治关系。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会逐渐进入新型社区,但村集体的经济利益和原村民的自治组织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依旧保留和存在。为改变这种“政社不分”的传统村社治理方式,在构建和推进新型社区时,特别要注意统筹社区自治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对此,可建议将原村自治组织改造为经济组织,而社区组织则维持其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目的在于实行政社分离的管理模式,给予村组织充分的经济自治权。在该模式的引导下,在不断提升村组织发展活力的同时,社区组织应为其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保障,积极改进村组织的管理方式,带动和推进村组织的现代化进程。借助统筹村社组织发展关系的契机,在优化村社组织治理结构的同时,努力探索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的多样实现形式。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 评价指标 马鞍山
中图分类号:F291. 1 文献标识码:A
一、区域城乡一体化的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市与乡村的相互关系经历了三个辨证发展的阶段:(1)城市诞生于乡村、乡村是城市的载体,乡村在整个人类社会系统中占据主导地位;(2)工业化加速了城市化进程,城市与农村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逐步明显,两者走向对立;(3)城市与农村相互协调合作,城乡差异缩小,城乡实现一体化发展。即可以概括为这样一个公式:原野集聚乡村定居孕育城市城乡分化城乡对立城乡融合。城乡融合就是城乡一体化。20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城市理论家刘易斯・芒福德又明确提出了“城与乡不能截然分开,城与乡同等重要,城与乡应当要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观点,把乡村和城市的改进作为一个统一的问题来处理,大大走在时代的前列。
从城乡发展的历程和具体表现来理解,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包涵了5个方面的内容:(1)城乡一体化是各方面长期发展的动态过程,随着城乡一体化动力机制作用的不断发挥,一体化的水平会逐步提高。(2)城乡一体化要求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合理布局和有序流通。(3)城乡一体化刻画了工业与农业之间的产业关系,农业对工业起着基础性的决定作用,工业对于农业有促进作用。(4)城乡一体化既突出城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城市与乡村在功能上存在着极强的相关性。同时,城乡一体化还突出城乡之间的相互独立性,城乡在客观上存在的差距中彼此补充、彼此融合。(5)城乡一体化的根本任务和最终目的是逐步缩小社会成员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差别,逐步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
基于以上分析,城乡一体化的内涵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各自的优势和作用,使城乡的劳动力、技术、资金资源等生产诸要素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合理流动和配置,第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使城乡在社会经济、生活方式、思想意识、生活水平及生态环境等方面广泛融合,形成“相互依托,优势互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共同发展”的城乡关系,把城市和乡村建设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最终实现城乡的全面融合、协调发展。
二、马鞍山市城乡一体化水平测评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南岸,是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该市自2008 年 4月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为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为更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在扎实推进该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效果如何?一体化的优势和不足在哪?下一步应采取哪些措施?这是亟需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问题。下文将基于以上问题展开论述。
(一)评价指标的选取。
选择有效的评价指标,构建较为合理、完整的指标体系,是正确评价分析马鞍山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在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内涵基础上,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和动态性原则,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
由于城乡一体化指标与全面小康社会指标和现代化指标密切相关。因此本文一体化的指标主要围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与指标选择》、马鞍山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和中国社科院提出的现代化水平指标体系来选择。
为准确选择出评价城乡一体化的指标,确定每个指标相应的权重和2011年的目标值,我们邀请了该市有关专家学者、市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在上述三个指标体系共有的 71 个指标中,确定出与一体化内涵最为接近的指标 32 个。然后采取发放调查问形式,征求各方对 32 个指标认可程度。排在前16位的分别是:社会保障覆盖率(以新农合参保率、新农保参保率为代表指标)、、人均GDP、、农民人均纯收入、恩格尔系数(包括城市和农村)、基尼系数(包括城市和农村)、城市化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居民住房(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民)、市区绿化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由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两个指标可以用城乡居民收入比来表达,这样指标数就为15。最后,根据城乡一体化目标应该高于‘全面小康目标’而与‘基本现代化’等同的原则,确定了每个指标2011年的目标值。
(二)城乡一体化水平的测评及评价。
将以上选取的15个指标分成四类:城乡经济发展类指标、社会发展类指标、基础设施建设类指标、生态环境建设类指标。各个指标的权重赋值有相关专家打分得到。各指标2011年的实际值、2011年目标值、权重见表1。
通过计算,截至2011年底,马鞍山市城乡一体化水平测度的分值为97.62,处于较高水平。从上表可以看出,在没有达到预期值的指标中,2011年人均GDP(美元)的得分为8.92,占2011年目标值的99.14%,说明几乎接近2011年目标值;城乡居民收入比的得分为7.65,占2011年目标值的95.69%,说明离目标值还有一定差距;城市化水平得分为6.90,占2011年目标值的98.71%,几乎接近2011年目标值;农村恩格尔系数得分为3.48,占2011年目标值的87.06%、说明离2011年目标值差距较大;居民住房中的城市居民人均得分为2.69,占2011年目标值的89.71%,而农村居民人均得分为2.49,占2011年目标值的83.11%,说明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住房需求都没有得到满足,都离目标值有较大差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得分为5.88,占2011年目标值的98%,虽然离目标值差距不大,但是农村自来水的普及关系到农民的生活质量,因此要加快步伐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三、推进马鞍山市城乡一体化的对策建议
1、提高城乡经济总量,优化投资与消费的比例。近年来我们也看到马鞍山市委市政府不断地招商引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马鞍山全市生产总值近几年呈现快速攀升的态势,经济总量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2011年全市GDP更突破了千亿(美元)大关,但是经济总量水平依然无法与一些沿海城市或长三角中等城市相比,同时这也造成了投资规模与消费规模的不协调。所以今后马鞍山市经济总量尚有进一步扩张的空间,促进经济增长应主要由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2、优化城乡经济产业结构。马鞍山市生产总值中三产比重过小,马鞍山市委市政应府在以后的规划中着重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包括给予减税、人才、服务等各种支持,发展文化产业、金融业、咨询业等等,加快企业转型、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努力向高、精、尖转变。
3、继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1)缩小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健全增加“三农”投入长效机制,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同时可以减小农村恩格尔系数。(2)切实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市政府要响应中央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要采取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手段打压房产价格过快增长,同时大力加快廉租房的建设满足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同时努力调控水泥等原材料价格的过快增长,减少各种税费如流通费用,减少农民自己建房的成本,提高农民人均住房面积。(3)缩小就业方面的差距。完善并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政策体系。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与维权,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缩小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差距。着力推进城乡对外快速通道建设;加强农村供电、供气、电信等设施建设;推进水利和供水设施建设;加快治理被污染的河流;继续加快建设农村道路;及时改造危旧房屋;争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在两年内达到100%。
4、突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县域统筹主体。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促进力量,是一个县(市)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总量的总和,它是以县城为中心、中心集镇为纽带,广大农村为腹地,城乡兼容,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的经济。其中,县城和中心镇是以城带乡的直接载体。因此,马鞍山市应以当涂县为平台,在体制和政策上为该县统筹城乡发展创造更加宽松、有利的环境,进一步壮大县级财政实力,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基金项目:本文感谢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2009SQRS055和2011SQRW041)和安徽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11SK167)的资助。
(作者:吴友群,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廖信林,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杨烨军,安徽财经大学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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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国家、省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是推进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变样、文明大提升的战略举措,对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何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已成为我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我区城镇化发展的概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小,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关心下,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发展原则,抓建管提品味,抓经营报投入,抓产业强后劲,城镇建设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呈现出速度快、特色显、后劲足的良好态势。
二、我区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1、城镇缺乏集聚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差,绿化覆盖率较低;断头路较多、环卫及消防设施不足,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滞后,公共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城市的需求。产业基础总体薄弱。城镇文化气息不浓,大多特色不明显,城镇应有的凝聚力、感染力和辐射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产业缺乏拉动力。近年来,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区形成了出具规模的产业支柱,但受科技创新能力低、产业链条短、品牌影响力不强等因素影响,发展空间受到制约,无法形成真正特色的主导产业。
3、规划缺乏制约力。在建设规划上投入较少,资金短缺,规划内容深度不够,科学性不强,没有把城镇规划、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及经济发展规划有机的结合起来。规划建设只是对自发无序建设的改进,缺乏统一协调的区域性规划指导和调控机制。
4、政策缺乏推动力。一些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及时加以调整,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没能适时完善,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
三、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通过调研分析,我区城镇化应遵循的总思路是:发挥中心城区的带动左右,按照“中心隆起、沿线组团、错位发展”的原则,通过中心到周边的聚集效应逐级传导,递次推进,最终形成中心牵动、轴线辐射、城乡一体的城镇群、产业带、经济圈。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1、坚持规划先行,把城镇起点做“高”
一要大气做总归。高起点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要按照生态环境优、山水特色明、文化品位高、现代气息浓、带动能力强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谋定而动,深化规划的统筹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编制出功能明确、错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巩固公共设施,统筹解决好资源重复和分散配置的问题。同时要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
二要精细编详规。抓紧制定产业布局、交通路网、修编土地总体利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等各项专项规划,并搞好各规划之间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做好建设用地控制性详规,着重总加强对城镇新区、重要地段、重点组团的详细规划和设计工作。
三要严格抓落实。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发展的引领和调控作用,强化规划的刚性制约,坚决克服规划建设两张皮的现象出现。
2、坚持突出重点,把城镇规模做大
一要铺好路网拉框架。路网是城镇的骨架和血脉,影响城镇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引领折城镇发展的方向和框架。首先,要强攻主动脉。重点建好骨干道路,畅通老城区资源流通。其次要打通断头路。结合组团开发与老城改造,打通断头路、完善城区路网。
二要统筹建设强承载。加快推进老城改造,已有现有的建设格局,着重改烧交通现状,扩大绿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走内涵发展的道路。统筹城乡资源,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城城镇发展。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污水管网等公共设施对接,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殡仪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
3、坚持产业支撑,把城镇实力做强
一要搞好产业布局。根据区域经济特色,土储城镇产业功能,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产业体系建设。启动全球产业一体化编制工作,统筹制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划分个子重点发展产业,明确产业定位分工,实现优势互补,尽量避免产业发展重复投资的现象。
二是培育优势产业。按照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坚持招商引资与发挥能人优势相结合、与做大做强传统产业相结合、与培植新兴产业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推进总打基础设施相集合,着力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产业集聚发展,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4、坚持改革创新,把城市机制做活
一要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单纯依靠财政投入远远不够,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首先,实施多元化多渠道的战略,用好、用户、用足“四块钱”:即招商引资、引进外面前,争取国债和省市项目资金、争来上面千,盘活资产、激活闲置钱,启动民资、聚集零散钱。其次,按照土地支撑融资、融资支撑建设、建设支撑发展原则,善于经营土地,建立有形市场,真正形成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防水。第三,按照适度举债,加快建设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打捆包装新项目,继续争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将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处理等公共项目建设推向市场,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及外资参与建设经营,形成多元化主体结构,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宁夏自2002年9月做出“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决策以来,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进步。但与东部地区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且存在山川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聚集能力较弱、配套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一、宁夏城镇化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宁夏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2012年宁夏城镇化率达到50.67%,比2002年提高15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2002年的16.0:45.9:38.1调整到2012年的8.6:49.8:41.6,城镇面貌明显改善。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银川市为中心、以沿黄城市群为骨干、以固原市为宁南区域性中心、以县城和特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城镇体系。
产业发展方面,工业园区已成为宁夏工业发展的新主力,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的趋势已经形成。“五大十特”工业园区和慈善园区已成为转移和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维护稳定的重要基地。2011年末,宁夏纳入统计的工业园区32个,共有入园企业2154户,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31.3亿元,利润106亿元,税金72.1亿元,安置就业人员26.9万人。
基础设施方面,城镇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功能逐步完善。截至2011年底,宁夏城镇建成区面积约为632.47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9.53‰,其中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扩展到502.38km2;城市及县城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9.82m2,用水普及率92.86%,燃气普及率82.77%,生活垃圾处理率63.96%。县城以下建制镇镇建成区面积为130.09 km2,人均道路面积10.75m2,用水普及率79.79%,排水管道密度3.48km/km2,生活垃圾处理率33.02%。
配套机制建设方面,宁夏已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并创建了“一制十二档”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宁夏城镇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镇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相关研究表明,城市规模达到25万人以上才能形成专业化分工的优势,城市人口达到40万,才能维持零成本运转,衍生新的产业。截至2011年末,银川市城区户籍人口达到97万,规模接近特大城市;石嘴山市城区户籍人口40.12万,属中等城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中宁县城、青铜峡市城区户籍人口在10-20万人之间,属小城市;其它县区人口均不足10万。建制镇中只有宁东、金积、韦州等9个镇镇域户籍人口超过5万,其它建制镇平均约2.7万人左右。由于大多数县城、建制镇人口偏少,难以形成经济规模优势,导致产业集聚能力较弱,产业整体规模小、布局分散,对农村人口的吸引力有限。
2.区域发展不平衡,城镇之间发展协作不够
宁夏北部川区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沿黄城市带聚集了宁夏80%的城镇和84%的城镇人口,城镇化率达62%,高出全区近12个百分点。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受自然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水平低,城镇化率也较低。2012年,五市的城镇化率分别为:银川市75.04%,石嘴山市70.58%,吴忠市39.97%,固原市34.85%,中卫市32.5%,最高与最低差距达43个百分点。山川统筹协调发展、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任务仍然较重。
各市县在产业发展方面,存在发展特色不明显、趋同化突出等问题,特别是传统农业、多晶硅、风电、铁合金等行业,相关各市同质竞争问题突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县城和建制镇之间各自为政,水、电、污等重要基础设施尚不能共建共享。
3.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尚未完善
据测算,城市每增加1个人口;平均增加10万元的公共设施投资,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建设,以及医疗、教育、就业、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据《宁夏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末,自治区总人口将控制在675万人以内,按照“十二五”末期全区55%的城镇化率测算,预计到2015年,宁夏城镇人口将达到371.25万人,2012年末全区城镇人口为327.96万人,则2013-2015年,宁夏将新增43.29万城镇人口。按照城市每新增1人,平均增加10万元的公共设施投资计算,2013-2015年自治区将新增公共设施投资432.9亿元。
而目前宁夏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尚未完善,多数城镇的公共设施建设完全依赖财政拨款,在现行城乡管理与财政体制下,城镇与村庄建设资金难以保障。此外,宁夏直接融资市场不发达,而银行作为重要的融资渠道来源,受到监管机构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整顿影响,融资平台贷款业务受限,除交通、水利、保障性住房等行业以外,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较为困难。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面临严峻考验。
二、宁夏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思路探析
(一)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城镇定位
将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进行规划建设,加快构筑“以沿黄经济区为核心、以固原市为次中心、以100个重点镇和3000个中心村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引导人口、产业重点向沿黄经济区集聚、南部山区重点向固原市及县城集聚、村镇重点向重点镇和中心村集聚。
按照城市定位和区域分工协作确定各城市的优势和特色主导产业,避免雷同。沿黄地区重在提升城镇建设的档次和品位。中南部地区集中资金重点支持水源有保障、交通便利、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小城镇做大做强。
(二)强化产业支撑,吸纳农业转移劳动力
一是加快工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强产业园区统筹规划,适度推进城镇与园区相向发展,促进“产城融合”;适度加快建设移民扶贫产业园,加大对农副产品加工、轻纺等劳动密集型项目的引进力度,增强就业吸纳能力。二是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推进计划,扶持发展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三是拓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利用自治区独特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不断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其“最大就业容纳器”功能。
(三)建立健全促进农业人口转移相关制度,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1.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大力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做好城乡各类基础设施的衔接,加快城乡电网、信息通信一体化。
2.促进城镇人口集聚,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确权机制,提高用地效率
加快建立农村土地确权相关机制,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耕地资源向规模化、专业化集中,培育和扶植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速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对散乱、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治,通过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等方式,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降低人均用地标准,提高用地效率。
(2)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进城农民住房,鼓励农民进城安家落户
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其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建议国家允许宁夏放宽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纳入公租房和廉租房保障范围。在条件好的市县区探索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资产所有权置换合作社股权的试点。支持农民在县城和中心镇依法依规建设租用住房。
(四)加快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加大山川统筹力度
加快实施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工程,将中南部不适宜生存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移民搬迁,安置到近水、沿路、靠城的区域。引导移民形成特色种养收入为基础、劳务收入为主体的增收格局,促使分散在偏远山区和生态敏感地区的居民向重点城镇集中,发挥城镇集聚效益;同时解决沿黄经济区劳动力短缺问题,从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山川互利共赢,推进沿黄经济区与中南部地区同步发展。
(五)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进制度改革
1.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一是创新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流转机制。积极探索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城镇经营性项目由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土地开发经营的有效形式。二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定居规模挂钩的政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当地土地开发整理数量相挂钩的机制。三是建立区域统筹流转的土地利用机制与制度,探索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实行集体土地资产化管理,允许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统一的土地市场。
2. 推进财税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营改增”、房产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征收办法,逐步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合理调整政府间的收入划分,不断增强市县级政府财力,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加强城市政府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形成激励吸纳外来人口的长效机制。加大生态补偿财政保障力度,保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3. 创新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
(1)发挥政府主观能动性,合理利用政府财政资源
一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整合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小城镇建设的各类资金,统一捆绑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二是在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加地方政府债券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三是对于政府投资类项目,以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合法方式,向借款人注入资金或非储备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等合规有效的经营性资产,建立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2)创新银行金融产品
一是以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为龙头,面向社会资本募集组建城镇化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等,根据城镇的整体建设与产业发展规划形成“项目包”,以基金为依托,开展“金融招商”,联合社会各类金融机构组成“金融要素包”,建立联合投融资机制。二是通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的确权颁证,完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产权交易、流转担保机制,探索推行农村房产抵押贷款、土地流转经营权质押贷款等业务,为农民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培育和支持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助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三是积极探索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具有收益的项目周边物业开发特许经营挂钩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