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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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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

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范文第1篇

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印发《关于开展校园伤害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校园伤害暴力现象展开为期9个月的专项治理。

11月11日,教育部又公布了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意见主要涉及五大方面的内容:

一、健全应急预案禁止学生携管制刀具入校。

二、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警务室或治安岗亭。

三、严惩欺凌暴力,教唆、利用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从重惩处。

《指导意见》特别规定,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

四、处置校园伤害事件严格保护学生隐私。《指导意见》特别指出,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五、落实家长监护责任,防止媒体过度渲染事件细节。

另外,关于学生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之后的责任认定,我国法律早已有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德国:对孩子从小进行“善良教育”

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德国就十分重视对孩子从小进行“善良教育”,“善良教育”是德国儿童接受人生启蒙的第一课。

从爱护小动物开始,培养孩子的爱心和同情心;另外,一项重要内容是同情和帮助弱小者。这种以亲自动手喂养小动物为载体的“善良教育”,已经成为德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身边需要帮助的人,都要尽力相帮,培养他们做人的基本公德。

英国:建立校园欺凌防止体系,学校为主,结合家庭、社会、司法的综合模式

在英国,所有学校都必须制定完善且强有力的反欺凌政策,以此来预防和应对一切形式欺凌事件的发生,告知所有的教师、学生和家长,并按计划在校内开展校园欺凌预防活动,让学生清楚地意识到校园欺凌是不被容许的。

在课堂或活动、会议中,学校让学生讨论他们被欺凌的原因,并主动搜集学生之间存在的隐性冲突,第一时间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

英国教育部在2013年颁布的《学校行为纪律》中明确表明,教师有权在校内和校外对学生进行管教。学生一旦出现法律禁止的行为,校长即可依法处以课后留校或停学处分,不予宽贷,以遏止类似行为发生。

在国家政策上,制定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法规。

在社会层面,创造出有助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的社会环境,从2005年起,英国每年的11月会举行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在教育者层面,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关注青少年学生成长上的法律责任,近年来,英国教育当局高度重视,老师在服务管理学生行为上的地位和作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老师的培训,帮助老师掌握识别校园欺凌和进行早期干预和行为矫正的方法。

学校不仅关注学生的校内行为,也关注他们校外的表现,对学生校外行为进行管理,如果学生家长发现老师在校园欺凌方面处理不当,就可以向校长乃至地方教育当局申诉,以追究教师和学校管理疏漏的责任。

2007年,英国启动了一项小学自助反欺凌工程,主要是请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协同老师,一起反对同学间欺凌行为。

日本:多管齐下

1984年,日本官方正式将校园欺凌现象作为社会问题列入统计范畴。日本政府一直以来也在不断探索治理校园欺凌。

为此,在教育改革中,日本政府突出德育的主导地位,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以减少其紧张和压力,避免由此引发的校园暴力。

此外,日本政府还颁布了《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学校、地方政府和警方三方联手应对校园欺凌,有助于减少学校对欺凌问题漠视不管的现象。

澳大利亚:设立网站互动

澳大利亚政府与各学校共同发起了“禁止欺辱行为”运动,并建立了互动网站向家长、学生和教师提供了对付欺辱、骚扰和暴力可采取的k法。

政府采取的保护学生健康安全的措施包括:通过《全国安全学校框架》来协助学校积极打击校园内学生欺辱行为;培养学生具有爱心、同情心、宽容和理解的品质,以消除校园中的骚扰、以大欺小等现象。

美国:立法先行,依照法律进行规制

2000年以来,美国开始立法严厉惩处校园欺凌行为。近年来,全美有约45个州颁布了反欺凌法,主要针对学校欺凌。

并且,美国官方还设有专门的反校园欺凌网站和各类预防欺凌、研究欺凌的机构,很多公益性组织和专家也参与其中。

美国还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校园安全管理计划,并且,同时从学校、家庭、媒体等社会层面采取措施。

在美国,校园欺凌被称为“bullying”,根据美国教育部门今年5月公布的最新报告,发生在12~18岁孩子身上的校园欺凌事件在减少,2014年大约有22%的学生被欺凌,是2005年开始收集这类数据以来首次显著下降。一名独立于该调查的欺凌预防专家称,学校进行的各种反欺凌项目和努力收到了效果。那么,美国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明确校园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济和施害者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不断完善有关欺凌的法律法规。早在2000年到2002年,加州等15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美国绝大多数的州也在现实中不断通过立法来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惩罚,使学校安全成为法律规定的政府目标。

明确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责任。

除此之外,美国近年来也向部分州的学校派驻警察,警察除了维护学校秩序外,还负责督学工作。

挪威:政府支持,学校干预,全民行动

在挪威,政府鼓励学校对包括网络欺凌在内的校园欺凌问题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学校建立了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例如,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为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挪威国会于2002年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

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45-0076-02

校园欺凌属于教育者很难预见的突发事件,尽管它不属于教育的范畴,但因为它属于教育的伴生物,事件发生后人们往往迁怒于学校或教育者。在网络社会和自媒体泛滥的时代,校园欺凌现象给人们造成了较强的视觉冲击和较大的想象空间,校园欺凌问题也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本文拟运用现象学大师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1874-1928)分析“道德建构中的怨恨”的思想和方法,就校园欺凌问题进行教育哲学层面的思考,以就教于方家。

严格来说,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和任何人身伤害案件一样,是一个法律问题,必须要进入司法层面进行解决。但是,因为涉案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学生),这一问题似乎又不仅仅只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重要的教育问题。

把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判定为既是一个法律问题,又是一个教育问题,除了因为涉案双方都是学生之外,还因为:第一,制度防范和法律裁决无法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教育则能够防患于未然。第二,校园欺凌的发生,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校园教育环境的缺陷。第三,把校园欺凌作为一个教育问题有助于理清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正因为校园欺凌既是一个法律问题,又是一个教育问题,因此,有必要在探究其根源的基础上来探讨教育对策。

解铃还须系铃人。学生间的价值冲突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那么,作为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就应该通过价值教育来化解价值冲突,从根本上消除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第一,要解决价值冲突问题,必须要进行价值理解教育。

校园欺凌事件是“欺凌者”在自我价值或自己认同的价值遭受否定之后选择的一种释放恨意的行为。“欺凌者”在自我价值或自己认同的价值遭受否定之后之所以会产生“仇恨”,是因为“怀恨者”不理解价值的多样性,难以在自我价值遭受否定之后重建自我的价值体系,也难以理解“被恨者”的价值合理性,也不会尊重他人的价值选择。因此,在学校价值教育中,首要的任务是要向每一个学生阐述价值的多样性,尽可能地通过价值列举的方式让学生清楚每一种价值的合理性,同时,还要通过故事或情境教育等方式让学生学会尊重他人的价值选择。

第二,进行价值理解教育,首先要进行平等意识教育。

平等意识是价值理解的基础,没有平等的意识,就难以理解与自己不同的价值观念与价值立场,也就难以理解并自觉地尊重别人的价值选择。

对他人的有意或无意否定来自于优越的自我意识或高人一等的价值优越感;对他人的“恨意”来自于与被恨者的价值攀比,“怨恨的根源都与一种特殊的、把自身与别人进行价值攀比的方式有关”,总之,价值冲突是不平等的价值意识的具体表现。因此,进行价值理解教育,必须首先要帮助每一个学生形成平等的价值意识,不因自己某些方面的优秀而歧视其他同学;也不因自己某些方面的不足而嫉妒、仇恨其他同学。

第三,进行价值理解教育,还需要进行沟通教育。

沟通是理解的重要手段。有效的沟通是了解价值多样性及各种价值合理性的途径之一,也是达成价值谅解或价值共识的必要前提。缺乏有效的沟通,致使“恨意”发生;在伤害事件发生时,往往呈现出“欺凌者”肆意地殴打和辱骂,而受害者沉默以对或逆来顺受的情景,难以见到双方言语清晰的沟通。进行沟通教育,有助于在校园环境下减少“仇恨”发生的几率,从而减少伤害事件的发生;在伤害事件发生时,也有可能终止伤害的继续进行。

第四,要化解学生间的价值冲突,还需要进行友爱教育。

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范文第3篇

校园欺凌事件远远不止是破坏了学习环境,让学生失去安全感,更大的威胁在于这些学生日后进入社会,其暴力倾向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一般而言,校园欺凌事件往往不是孤立的,学生的文明水平和所在地区文化氛围密切相关;学校欺凌事件的发生率,和地方文化水平、治安管理水平几乎同步。

营造健康、安全的儿童成长环境,要靠法制教育。预防校园暴力侵害,除落实已有的法律法规,还要加大针对青少年之间恶性欺凌行为的法律惩治,不能纵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已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应当向学生和家长做必要的宣传及解说。惩罚是一种教育,惩罚的目的在于减少、杜绝违法犯罪。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如果缺少必要的惩戒,更多的学生在学校的安全将没有保证。

法制是不可动摇的铁律。学校教育需要“爱的教育”,而一旦触及法律法规,则应当坚持原则,不能手软。一些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常常让人感到难以接受的是“双方和解”。这怎么是“双方”的事呢?有些伤害,极可能导致受欺凌者和旁观者心灵受伤,人格扭曲。“教育为主”当然必要,如果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岂是“调解”能敷衍过去的?

学校和家庭要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让学生面前有“高压线”,知道什么是绝对不可以做的事。一旦出现恶害事件,应当追究学校、教师、家长的教育责任,不能以“道歉”“赔偿医药费”之类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目前,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知甚少,有些人甚至错误地理解为“未成年人违法不究”,这类无知倾向会导致少年儿童对法律的误识,值得警惕。学校和社会,应当关注少年儿童家庭的法制教育状况。如果少年儿童在家庭没有对法的敬畏,当他走进学校后,很可能缺乏自我控制力,无法约束自己的行为。

每一次披露出来的校园欺凌事件,往往都带出欺凌者比较复杂的家庭因素。然而这并不表示从特殊背景的家庭走出的孩子都是粗野的。贫穷,单亲,父母文化水平低,外出务工等等,不能成为孩子沾染恶习的理由。媒体和有关人士在介绍事件背景时,应当从学校和社会的教育评价维度观察问题,寻找深层的因素。

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范文第4篇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我园积极开展“防欺凌创和谐”系列安全教直活动,围绕法制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开展自查自纠、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

我们坚持把做好保教日常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经常利用专题会议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园委会例会上由邓风霞园长组织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

幼儿园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园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幼儿园领导各老师和保育员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还根据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园长直接抓,副园长具体抓,安全管理员、保教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与安全分块人员、班主任等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处置预案,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

幼儿园成立了现场指挥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临时性机构。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五)与望洪镇派出所联合做好校园防欺凌工作。

我园主动与派出所建立联系,经过协调,派出所每周抽空到幼儿园进行安全防范治理巡查,在晨送、晚接高峰期还派警员协助做好站岗执勤工作,确保了幼儿上下学的安全。

今后,我园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园安全工作水平。

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小学 校园欺凌 青少年 对策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不断增多,过程触目惊心,性质十分恶劣,一些女生间的校园欺凌,施暴者采取的手段残忍恶劣,侮辱性极强,多次引起了人们对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的广泛关注。其实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小学欺凌现象在我国就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频发,一次又一次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原本应该充满欢声笑语的菁菁校园,为何会欺凌事件频发,是什么让青少年变得如此暴戾?

一、校园欺凌的相关概念

欺凌是指一种反复发生的、以大欺小或以多欺少的恶意侵害行为,通过孤立、侮辱、威胁、打骂、勒索等方式侵害他人身心。欺凌可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直接欺凌是对被欺者采取拳打脚踢等肢体暴力或勒索钱财等行为;间接欺凌指对被欺者进行排挤孤立或语言谩骂攻击等。[1]校园欺凌概括来说是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由一个或多个学生集中持续地故意伤害或破坏某个或某些学生的财物、身体和心理等,造成受欺凌学生肉体上和精神上痛苦的行为。该问题最早被挪威学者奥维斯所关注,早在20世纪70年代他就对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的校园欺凌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近年来,校园欺凌在我国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青少年欺凌是校园欺凌的一种,欺凌者个人或伙同他人一起对受害人实施排斥孤立、言语侮辱、肢体暴力、威胁勒索等行为,青少年欺凌的危害不容小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有的欺凌者还将欺凌过程、欺凌照片到网上,对被欺凌者造成身心上难以平复的伤害,甚至促使自杀行为的发生。[2]有些被欺凌者会采取“以牙还牙”的方式来反抗欺压行为或成为新的欺凌者,最终导致一种恶性循环。而对于欺凌者来说,他们处事霸道、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正义感和责任感,把欺负人当成家常便饭。如果欺凌者始终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其行为也没有得到惩罚和矫正,其以后犯罪的可能性会增大,对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青少年校园欺凌的特点

1.手段多种多样

常见的手段不仅包括对被欺凌者直接的身体暴力攻击,如推搡、掌掴、拳打脚踢等,还包括对被欺凌者精神上造成的伤害,如嘲笑、侮辱、恐吓、勒索等,除此之外,社交上的排斥、孤立、敌视以及心理上的折磨也是欺凌行为的表现。

2.持续反复发生

由于欺凌者抓住了被欺凌者不敢将受欺凌情况告诉家长或老师的心理,欺凌行为通常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他们会肆无忌惮地多次反复欺凌受害者,并以此为乐。

3.当前普遍存在

校园欺凌目前普遍存在于中小学校园。初中生正处于青春期,心智与心理都还不成熟稳定,对自己行为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再加上人们对此没有足够的重视,常常把欺凌理解为同伴之间的小打小闹,造成中学校园成为欺凌的高发地带。

4.力量的不平衡

欺凌者相比被欺凌者,一般年龄更大、身体更强壮,或者实施欺凌的学生由多人组成,形成实力或者势力上的优势,使被欺凌的学生在心理上惧怕而不敢反抗,形成一种恃强凌弱、仗势欺人的不对等局面。

5.行为隐蔽较难察觉

欺凌行为通常会发生在一些隐蔽的、不引人注意的地方,家长和学校往往很难发现。而且间接欺凌往往不明显,家长和老师短时间内无法察觉到孩子的异常。当前网络欺凌逐渐兴起,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传播速度更广更快,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一些青少年利用QQ、微博、贴吧等发送恶意诋毁、侮辱、威胁他人的文字与图片,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与精神伤害。[3]

三、青少年校园欺凌的原因

1.青春期独特的心理特征

青春期的中学生身体处于快速发育阶段,精力和体力都比较旺盛,有时需要对外发泄自己多余的能量,但心理上还不成熟,有时为了“面子”将自己所遇到的挫折和不满发泄到他人身上。此外,有些学生本来就较为懦弱胆小,受欺负了也不敢吭声;还有些学生性格孤僻、不合群,这些人很容易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跟男生顽皮好动、处理问题的方式简单直接相比,女生往往会不自觉地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习惯用自己的方式发泄情绪或达到某种目的。青春期的女生敏感多疑,嫉妒心理强,情绪变化大,可能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或一个眼神而心烦意乱乃至情绪失控,通过欺凌等方式将不满发泄到他人身上。

2.家庭的教育方式

家庭是个人社会化的最早场所,家庭环境和家长的教育方式对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有重要影响。有些家长本身素质有限又忙于生计,无法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正确指导,更有甚者,通过打骂孩子的方式宣泄自己生活和工作中的压力,致使青少年在早期家庭教育中没有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对青少年而言,父母过分严厉的教育方式,容易造成孩子缺乏安全感、攻击性强、野蛮粗暴。而对于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他们往往得不到该有的关爱和教育,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当自身无法调节时,可能会通过欺凌的方式将这种情绪转移到他人身上。[4]

3.同伴团体的影响

人都有合群性,对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而言,在团体里的归属感非常重要,在团体里他们能建立自信、加强身份认同,也能对抗来自其他群体的排斥和欺凌。但这种归属感并不稳定,当意识到自己在小团体中的地位受到威胁或明显感到自己地位较低时,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不安感。为了改善自己的境地,青少年可能会通过欺凌他人的方式来向团体宣示自己的存在。

4.大众传媒的不良示范

处于青春期的学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影视、图书、网络等大众传媒对暴力行为的大肆渲染,会增强他们的攻击性。再加上他们本身可能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危害性,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炫耀,再次引起他人的效仿。

5.学校道德教育缺失

当前我国的学校教育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樊篱,把分数、排名作为衡量学生好坏的标准,忽视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老师很少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学生之间缺乏交流与沟通,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异常行为。

四、国外解决校园欺凌的做法

为了解决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从2007年3月开始,韩国教育部就向中小学提供免费“警卫服务”,只要学生提出求助申请,政府就会安排警卫在校园周边或特定地点暗中保护他们。[5]今年年初,韩国政府还颁布了《人性教育振兴法》,规定把人性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将相关课程设为必修学科,全国中小学校必须提交人性教育计划,并加强教师的学习培训。日本为了应对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特别加强了学校教育和咨询服务,不仅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增加了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还扩充校园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学校咨询机构的规模,设置24小时不间断服务咨询电话,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澳大利亚的一些学校采用“同伴调解”的方法,挑选若干性格开朗、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调解员,一旦发现有同学被孤立,就会特意多和该同学接近,尽量消除他们的寂寞与孤独;还会找不团结的同学谈话,努力使他们消除偏见和分歧,重归于好。

前不久在美国发生的中国留学生欺负同伴事件,涉事学生面临着美国司法部门的绑架、虐待等指控,可能会被处以终身监禁或驱逐出境,相比之下,我国对未成年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力度还有待商榷。有关专家分析指出青少年对事物的认知能力不强,极易受外界影响,身心发展还不健全,如果惩罚过重可能会让其自暴自弃毁其一生,太轻的话又可能达不到教育效果,如何合理有效量刑需要进一步研究。

五、遏制校园欺凌的对策建议

1.政府

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制定实施了《校园安全法》,时至今日,共有48个州实施了反欺凌法,大部分州更是明文禁止网络欺凌或电子骚扰。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也有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而我国的《校园安全法》至今尚未正式出台。我国应该尽快加强校园安全立法工作,从法律的高度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还要健全惩戒机制,让欺凌者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对欺凌者实施应有的惩罚和处置,才能鼓励那些受到欺凌的孩子起来反抗。

2.学校

目前学校教育一味追求学生成绩的提高,忽视了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导致学生伦理道德的缺失。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健康人格的培养、良好道德教育的熏陶与分数的提高、升学一样不可或缺。学校教育应两手齐抓,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开始,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注重团结友爱、社会公德、爱护弱小等教育。学校应积极创设良好的教育氛围,培养融洽的师生同学关系,改善校园环境,使学生能够在和谐、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中快乐成长。

为保证学生安全,学校应当在校园内一些偏僻、不易察觉的地带建全监控网络,当发现校园欺凌行为时,应当立即采取制止措施,避免伤害的发生。[6]聘请专门的心理老师,及时给予青少年科学有效的帮助。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法律常识宣传栏、法制教育栏目、案例探讨等形式让学生懂法、知法、守法,教给他们基本的防范知识,学会找老师帮忙,而不是以武力解决问题。

教师在处理学生的欺凌行为时,不要武断批评或者当众训斥,应采取合理的方法,了解学生这么做的原因,引导他们正确处理矛盾,让他们认识到欺凌的后果和严重性。教师还应该培养积极的师生关系,增进学生对班级和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教师可以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从而提高学生对欺凌问题的认识,也可以学到应对欺凌的技巧。

3.家庭

在平时的家庭教育中,家长应尊重孩子,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既不过分溺爱孩子,也不过分专制。平时处理事情时,家长要以身作则,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向孩子展示良好的修养。作为家长,要及时发现子女的异常,捕捉子女可能欺凌他人或被欺凌的迹象。当得知孩子欺凌别人时,不要一味过分指责孩子,要耐心开导孩子,让孩子明白欺凌别人的行为要承担责任。若孩子被欺凌时,多给孩子爱、包容与理解,让孩子不要恐惧,切忌不要“以暴制暴”。家长与学校要保持联络,加强合作,一起出谋划策,制止和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

4.青少年学生

面对校园欺凌,青少年学生要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打破沉默,及时与父母或老师沟通,取得帮助和支持。青少年学生要学会与人为善,接受他人的缺点,不孤立他人,学会宽容、体谅、理解他人。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多学习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与人交往,学会控制情绪。同时,提高自己的抗挫能力,面对考试的不如意、老师的批评、遭同学欺凌等,不应自卑退缩、自暴自弃,应当多给自己积极的暗示,自信地去面对解决问题。

总之,校园欺凌的防治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学校、社会、家长和学生必须协调行动,形成合力,一起关注欺凌现象,共同探讨避免和解决的方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刘天娥,龚伦军.当前校园欺凌行为的特征、成因、与对策[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7).

[2] 贺岚.看不见的角落―关于我国中学校园里的女孩欺凌现象的研究[D].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14.

[3] 张杰.浅谈日本的校园欺凌问题[J].中国电力教育,2008(12).

[4] 郭一建.社会工作介入流动青少年同伴欺凌行为的实践研究[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5(1).

[5] 李茂.遏制“校园欺凌”外国如何出招[J].黑龙江教育:中学,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