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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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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整治

城市环境整治范文第1篇

当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以煤炭为基本能源的大国,煤炭在中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占70%左右。各种预测都认为,这种能源结构至少将维持60年左右。由此可见煤炭城市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建设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黑龙江省的煤炭城市不仅在原煤生产中地位突出,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但在煤炭城市煤炭工业的发展过程中,黑龙江省的煤炭城市出现了土地资源破坏、水资源短缺、环境质量恶化、生态绿化系统简化与缺乏及城市生态系统的非协同进化等问题。目前,中国的煤炭城市由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日益恶化已导致城市人居环境和生存状态的急剧恶化,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或即将成为阻止煤炭城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严重障碍。如何涵养及再造城市的生态环境,实现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的和谐,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1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的概念及其基本组成

不同的学者对生态环境给予了不同的理解和定义。有人认为生态环境是指除人口种群以外的生态系统中不同层次的生物所组成的生命系统;有人认为:生态环境即生物的生境;还有人认为:生态环境指人或动植物生存的空间环境,包括大气含量、土壤类型与质地、水文状况、气候状况等[1]。普遍认为城市生态环境是聚居的人类为了生存而不断改造和利用自然环境创造出来的高度人工化环境,是一个由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共同组成的地域综合体[2]。煤炭城市的生态环境是人类在开发和利用炭资源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由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共同组成的人工化地域综合体。

由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的概念,我们可以得出生态环境的基本组成,见图1。

图1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的基本组成

自然环境———以生物结构和物理结构为主线,包括大气、水体、陆地、绿地等,以环境对城市活动的承载、缓冲及净化为特征。

社会环境———以人口为中心,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居住、就业、交通、娱乐、教育等需求为目标,为经济环境提供劳力和智力,以高密度的人口和高强度的消费为特征。

经济环境———以煤炭资源流动为主体,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科教、信息等成分,以信息由低序向高序的连续积累为特征。

2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及问题

2.1土地资源破坏与污染

一方面,在煤炭开采和煤炭城市建设过程中,挖掘地表,堆弃土渣,破坏土地和植被,造成大面积地表塌陷,大面积森林植被毁坏,各种建筑物、道路、桥梁、农田等遭到破坏。村庄被迫搬迁,大量农田被塌陷成水塘或沼泽地,形成大片采煤塌陷区,耕地不断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造成局部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大幅度的影响地面植被的覆盖,而植被覆盖率的减少又改变了地表径流和地表的糙度,使土壤抗蚀指数降低,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和干化。同时也给煤炭城市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威胁。

目前,七台河矿区从1958年开发,在50年不到的时间里,全市下沉2·5m~6·5m;鸡西矿区经过80多年开采,已形成地表采煤沉陷区193平方公里;鹤岗矿区有63·73平方公里的沉陷区,其中最深的地方下沉了30m,在地面上造成6米多的裂缝,而且现在仍在以每年1.3米的速度下沉。另外,经调查统计,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4大煤城有工矿点2735个,各类矿区占地面积26692.46hm2,水土流失面积高达22688.59hm2,其中采矿场6266.88m2,弃土石渣场14967.84hm2,尾矿库坝271·05hm2,厂区1075.28hm2,道路107·54hm2,年均排弃总量1961.9万,t年均水土流失量392·38万,t而且仍呈上升趋势[6]。

2.2资源的浪费及水资源的短缺

煤炭城市的发展是建立在当地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基础之上的,煤炭资源是煤炭城市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煤炭资源的储量和赋存条件是影响煤炭城市和其主导产业的关键因素。由于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任何煤炭城市都存在煤炭的开采年限问题。多年以来,由于采煤工艺本身及体制和法规等方面的原因,导致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的掠夺性开采。

据统计,中国煤炭资源的综合采出率仅为30%左右,乡镇和个体小煤窑更是乱采滥挖,平均采出率只有10%[4]。这样以来,黑龙江省的煤炭城市由于采出率低,存在煤炭资源的浪费,随着煤炭资源的枯竭,城市将难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与煤炭产业密切相关的水资源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因中国的煤炭城市大都分布在北方和西北地区,这些地区常年干旱少雨,水资源贫乏,从而导致中国大多数煤炭城市水资源缺乏。据统计,全国有70%的煤炭城市缺水,其中40%属严重缺水[3]。黑龙江省水资源不够丰富,人均占有水量2093m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鹤岗市为例,人均水量拥有量为1880m3,分别比全国和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14.5%和8·6%,而鸡西市是贫水区,市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省的四分之一,而且时空分布不均,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得不到保证,地下水严重超采。在黑龙江省,一些煤炭城市由于管理及工艺不完善,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矿井水、洗煤水和矸石淋溶水等未经完善净化就被直接排放,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另一方面,大量的地下水资源因煤系地层破坏而渗漏矿井并被排出,这些矿井水被净化利用的不足20%,对矿区周边环境又造成了新的污染,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据估计,黑龙江省煤矿每年产生的各种废污水约占全省总废污水量的25%左右。同时地下水位的严重下降,也使区域内的作物大面积减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严重危害农业生产。

2.3大气污染严重,人居环境恶化

大量繁衍的土法炼焦、煤炭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排放以及煤炭燃烧所导致的大气污染,无论是发电用煤还是工业用煤,每年都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CO2、SO2和烟尘等污染物。在黑龙江省鹤岗市,2004年煤炭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84%,烟尘排放量占全市烟尘排放总量的80%,煤矸石产生量占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85%。据鸡西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调查和监测,2002年-2006年的5年间,全市重点煤炭工业污染源共向大气中排入烟尘为14876,tNOX为74288,tSO2为53398,tCO为5725t。这些大气污染物在空气中飘游,既能形成酸雾污染,又能吸附致癌的碳氢化合物等有害物质,形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对人体、动植物及建筑物造成很大的危害。目前,鸡西市大气污染物标准指数(PSI)在100~120之间,表明大气污染浓度已达警戒水平。同时鸡西市每年生产550万t煤矸石和粉煤灰,不仅占用大量耕地,而且因长期的风吹雨淋,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尘埃和污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3]。

2.4生态绿地系统的简化与缺乏

为了满足城市景观、环境及释氧功能的需求,城市的生态绿地系统应是一种协调而复杂的生态系统。然而中国大部分煤炭城市,尤其是像黑龙江省这样的北方城市却普遍存在树种选择单一、忽视垂直绿化及市区防护与隔离林带薄弱等问题[3]。如鸡西市城市人均绿地面积为4·8m2/人,远低于国家标准(7~11m2/人),与联合国标准(50~60m2/人)相差更远;花费昂贵资金买回大量进口草种却由于草坪的管理困难和生态功能有限而未达到预期效果;城市树种单一,虫害防御能力差;林密铁路从市中心区穿越,但却缺乏防护与隔离林带,整个城市即将面临“绿色贫困”的境地[3]。

2.5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实施问题

目前环保法律制度不科学,不完备,执法不严:

(1)环保法基础理论有所欠缺,立法技术有所限制;

(2)法条笼统,责任不明,可操作性差;

(3)法律制度空白点较多,执法不严。另一方面,目前环境管理体制僵化,执法机制不畅的问题也较为严重,因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而遗留下来的行政管理模式仍旧比较僵化,同时各监管部门职能交叉、模糊,缺乏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煤炭企业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造福了整个社会,却把环境问题和隐患留给了矿区。各煤炭城市环境欠帐多,煤矿企业困难,资金短缺,矿区文化相对落后,人群文化知识层次偏低,环境法律意识淡薄。

3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的防治对策

3.1进行生态规划,建立生态城市

由于煤炭资源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加强煤炭城市煤炭资源、土地资源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已迫在眉睫[5]。因此,加速城市的生态建设是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煤炭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关键和核心应是:高效利用城市空间;减少废物排放;最小限度地消耗自然资源,不剥夺后代享有和利用当前资源的权利;美化环境,保护植物和绿地,改善城市自然环境;动员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2加强城市规划与公众参与

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的经济失调、人地矛盾突出及生态环境恶化等城市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与城市规划失控及缺乏公众参与是密不可分的[7]。城市规划与公众参与虽不能彻底克服和避免煤炭城市现有的各种负面效应,但却是一种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积极的、有益的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调控力量。因此,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应积极发挥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另一方面,应创造新的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城市的建设和经济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教育面向公众开放,提高城市的市场竞争力;加强社会各阶层的环境保护意识,实现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取得较高的环境效益;倾听公众的反馈信息,使城市的规划、建设更趋于公正和合理。

3.3加强城市绿化

按照国际标准,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则城市人均占有绿地至少要在10m2以上,才能实现良性的生态环境。而这个标准不适合黑龙江省煤炭城市人多地少的现实情况。其实,城市绿化不仅体现在数量多少,更重要的是质量和结果。绿化面积和覆盖率的不足可以通过选择生态功能强的植物,提高单位绿地的生态效益来弥补。对黑龙江省的煤炭城市而言,除了传统的加大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增加卫生防护绿地等措施。还应注意引用乡土树种和草种来保水固土,而且能够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煤炭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4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积极建立节水型城市

强化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对城市区域内的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同时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不仅要加强区域水源地的保护,而且要严格控制污染严重工业的发展。从农业,工业,城市各方面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要采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来推动节水工作的开展,积极构建节水型城市。

3.5建立由末端治理转变为污染预防的理念

传统的环境保护采取的是末端治理的战略,其结果是一方面为了处理污染物需耗费大量资金和能源;另一方面其治理结果并未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甚至根本无法彻底根除某些污染问题,大量资金、能源消耗的结果是产生恶性经济效益。故黑龙江省的煤炭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由末端治理转变为污染预防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污染预防通过减少废物数量,减少了污染治理的投入,从而使环境治理更经济而彻底。

3.6加快科技发展,实现清洁生产

要大力推广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环境污染。要搞好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实行清洁生产[8]。如积极发展集中供热和煤气(液)化,加强对矿井水的资源化处理和洗煤水的闭路循环使用,推广先进的燃烧方式和烟气净化技术,大力发展型煤,禁止散烧原煤等等;另一方面是加大技改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工艺和设备,逐步实现清洁生产;三是搞好长远规划,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积极防治环境污染,使煤城走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增长的轨道。

3.7抓好污染治理,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黑龙江省的煤炭企业必须大力发展煤炭的洗选加工;加强对“三废”的治理,积极鼓励“三废”利用,改善城市环境;切实加强对煤炭塌陷地的开发和复垦,加大对煤炭资源开发和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副产品及废弃物的利用力度,包括煤矸石、矿井水、煤渣、煤层气、洗煤泥等,既可以提高煤炭企业和城市的综合经济效益,又是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的必要举措。为了减轻煤炭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3.8改善法律方面的制度设计和监管机制

加大环保法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力度,提高立法技术,制定煤炭城市区域特殊环境问题的专门性立法,提升立法层次和立法质量,填补立法空白,建立健全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体系。扩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使之能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的环保工作,统一进行监管。另外要加大对煤炭城市区域的环保投入,通过税收、生态补偿机制,帮助解决部分资金问题,在煤炭城市真正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通过灵活、有效的宣传教育,不断培植矿区民众的法律和环保意识。

参考文献:

[1]金岚.环境生态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282-290.

[2]姜云,吴立新.中国煤炭城市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M].中国矿业,2003(3):23-255.

[3]姜云,吴立新.中国煤炭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及规划对策[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3,22(3):22-23.

[4]姜云,吴立新.论煤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及策略[J].中国矿业,2002(11):43-46.

[5]沈清基.城市生态与城市环境[M].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135-156.

[6]马峰,贾洪纪,刘凤飞.黑龙江省煤矿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利用途径[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6(3):25-26.

城市环境整治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城管体制,建立常态化城市管理新机制,以优美整洁的城市面貌展示的改革开放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城乡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抓块管、以块为主、双向联动、协同整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所辖区域内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认真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实效。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市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对每项环境整治任务均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强化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城市规划区和各镇驻地规划区。

(二)整治重点

城区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绿化亮化、河道治理、小区环境、环境污染、噪声污染、扬尘污染防治、违章建筑、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和各镇驻地规划区内的城乡环境管理问题。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

从年6月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建立城管新体制,健全城管科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新机制,全面改善我市人居环境质量。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环境整治项目,列入年度整治计划逐步实施。

(一)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城市建成区和大学科研区范围内主次干道等市级公共区域内88条道路(总长度173公里、总面积487万平方米)的环卫设施及卫生,由市城建局负责管理。建成区内公路的环境卫生,按照道路权属由市公路局负责管理。建成区内支路、路(总长度188公里、总面积105万平方米)以及建成区以外区域的环卫设施及卫生,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镇(区)负责管理。

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对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城中村的环境卫生以及城区新华路北端等12处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牵头,市公路局、开发区管委、经济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2、加强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在城区主要道路和居民密集、商业相对繁华的路段增设1700个垃圾桶和440个果皮箱,并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和果皮箱。参照城区公共部位垃圾桶设置标准,并结合村(居)人口、垃圾量等实际,建成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村(居)内增设垃圾桶共计1138个,提高垃圾收集能力。加快推进绿茵环保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设,确保8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时,新配备市城建局环卫站13辆垃圾压缩运输车和2辆洒水车,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机械化服务能力。在大学科研区新建3座公厕,修缮和维护老城区28处公厕,提升城市公厕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3、对城区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由市城管执法局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严格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加强城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二)城区绿化及管理

城市建成区和大学科研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和支路、河道两岸、公园绿地等市级公共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及设施、绿地卫生,由市城建局负责管理。建成区内街坊路和城中村(居)以及建成区以外区域的园林绿化及设施、绿地卫生,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镇(区)负责管理。

1、加强城区道路、河道绿化,对路等31条未实施绿化的道路,栽植以乔木为主的大规格行道树;对城区豆金河等4条河道两岸进行绿化带建设;对城区空地实施景观绿化,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在整治时限内,要认真做好工程勘查、设计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具备条件年内完成的,要积极推进;对短期内不能完成的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2、加强城区公园绿地改造提升,及时更换、维修公园绿地内破损垃圾箱,对公园绿地内长势弱的苗木进行更换和增设绿篱,对园路道板、休闲健身器材、雕塑、花坛等设施及时维护,以满足市民休闲健身娱乐需要。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采取铺装绿色塑料网格板等措施,加强城区树穴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效果。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三)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包括经济开发区)的主次干道、地下管网、人行道板、路灯等市级公共区域内的市政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区内支路、街坊路和城中村(居)的市政设施,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区)负责建设与管理。

1、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对城区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破损严重及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道路(详见附件7)及时进行整修和完善,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同时,选择城区人民路、路、大道5条主干道及灵山卫街道与开发区交界处、公园北门、路、人民路文化宫广场、高速出口等城区5处主要节点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根据实际需要,实施道路罩面、人行道板更换、景观亮化、绿化提升、休闲设施建设、门头字号整治等综合整治,打造城市道路示范街,提升城市形象。在整治期间内,要认真做好工程勘查、设计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具备条件年内完成的,要积极推进;对短期内不能完成的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市公路局分工负责

2、加强公路城区段、市区出入口道路的养护与管理,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确保道路平整、行车顺畅。

责任单位:由市公路局牵头,市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3、加强城区广场、商业街区和游园等休闲、旅游场所管理,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牵头,市财贸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4、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增强城市亮化景观效果。

(1)市规划局要在2个月内编制完成市政府于年5月31日批准同意的城市亮化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本着节能、节电的原则,对城区大道、路等路段耗能大、超过使用寿命的893盏路灯进行更新;对未实施亮化的路和大学西路安置区以北段新安装101盏路灯,改善市民夜间出行环境;将其它道路亮化整治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督促城区道路两侧业主采取维修路灯杆道旗、沿街灯箱、门头字号、霓虹灯、大型户外广告牌等措施,提升城区亮化整体水平。对未按规定实施城市亮化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5、加强城区河道治理。对城区风河、豆金河等9条河道直排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基础上,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研究治理方案,列入明年实施计划。年先期实施河、河三条河流截污清淤工程,全面改善河道污染现状,提高河流断面水质,确保年底前河流水质达到恢复鱼类生长所需的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60mg/l、氨氮≤6mg/l),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流域污染治理任务。加快推进中科成污水处理场提升扩建工程建设,确保于今年8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牵头,开发区管委、珠海街道办事处、珠山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海渔局分工负责

(四)城市容貌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城区道路两侧的22处残垣断壁于7月底前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发区管委、经济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2、加强城区现有100余处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整治。对未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业户,坚决予以取缔;对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的业户,加大规范整改力度,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3、针对城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影响城市容貌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4、加强城区落地式灯箱、门头牌匾、大型户外广告管理,特别要加强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工作,对不能正常亮化的落地式灯箱、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且影响城市规划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着力解决落地式灯箱、大型户外广告亮化率不高、门头牌匾破旧等问题。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规划局配合

5、认真研究编制城市道路摊点设置导则,合理设置临时占路市场(摊点),解决城区临时占路市场(摊点)和集贸市场占道经营问题。

责任单位:由市财贸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6、加强对城区140余家洗车店、修车店的管理,对无照经营的洗车店、修车店依法关停取缔;对有营业执照的商户严格依法整治,严格洗车店、修车店审批管理。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7、加强对城市建成区现从事烧烤经营的39家固定店的规范管理。对无照经营的烧烤业户依法进行处理;对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强化管理。同时,合理规划设置专门区域,用于烧烤业户集中经营。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分工负责

8、加强城区325处电话亭体管理工作,认真研究电话亭体解决方案,由政府出资逐步回收。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五)环境污染治理

按照5月12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议部署,成立专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小组,开展为期6个月的环保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水、大气环境污染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异味、粉尘等污染扰民问题的综合整治。建立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1、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实施截污和清淤工程,配套完善周边城中村生活污水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解决污水直排河道及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其中,对城市建成区内49个“城中村”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化粪池,配套污水管网,收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主管网,彻底解决“城中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责任单位:由开发区管委、珠海街道办事处、珠山街道办事处、隐珠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牵头,市城建局、市环保局配合

2、加大对点源污染的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实行最严厉的执法手段,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不间断巡回检查和事后督查,对发现的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上限处罚、限期治理、停水断电、关停搬迁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理,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环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生活及建筑施工噪声、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等扰民问题的治理,严格加强审批管理和落实防护措施。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分工负责

4、加快实施橡胶工业园规划建设。对隐珠片区的橡胶、轮胎、手推车生产企业,实施统一入园集中管理,整合生产能力,提升工艺水平,淘汰企业自备燃煤小锅炉,改变无序生产现状,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改善隐珠片区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由隐珠街道办事处牵头,市企业发展局、经济区管委、开发区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分工负责

5、启动化工区二次产业提升。对现有的化工企业实施分类治理,加强废气、工艺尾气等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有计划地实施重污染企业提升、关停或搬迁,从根本上解决化工区污染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化工区产业提升办公室

(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加强对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区域、旅游景区等场所流浪乞讨者的救助管理工作,适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规劝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及时实施食宿、返乡等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加大对组织、教唆流浪乞讨活动幕后操作者、组织者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七)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1、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和专门队伍。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查处辖区内违章建筑、违规广告、环境卫生脏乱差、环境污染等项工作。

3、参照市级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在镇域公共部位新增加垃圾桶和果皮箱。镇域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城市规划区内的镇(街道)垃圾原则上要运送至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城市规划区外的镇原则上要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实现镇域垃圾无害化处理。

4、切实加强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打造文明和谐新型城镇。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6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各责任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市政府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下旬)。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治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成立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具体抓好整治责任目标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为全面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和效果,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所属部门、单位赴外地考察学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研究创新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同时,加强市城建、规划、城管、环保等部门人员力量,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城市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二)深化体制改革,健全运行机制

一是恢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强化工作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切实加强对市政工程、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二是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增加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整合资源,配强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城管执法、园林、环卫、市政等城市管理早晚联动巡查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城市环境、市政设施等方面进行巡查。在市城管执法局成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联动巡查所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

四是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整合城管执法、环卫管理等资源力量,成立专门的城管中队(在现镇村中心加挂中队牌子),具体负责辖区内城镇、街道管理相关问题的查处。市城管执法局将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各街道城管中队,由各街道城管中队以市城管执法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

五是根据市的要求,我市要于年前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其中从年开始要积极筹备前期工作,为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打好基础。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评

市委、市政府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加分、倒扣分制度和市级领导现场督查制度。其中,日常考核实行倒扣分,群众举报查实一次扣1分,有令不行、整改不到位被曝光一次扣1分。现场考核实行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由市级领导带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部分单位参加,组成现场检查小组,召集各责任单位,分三组现场检查评比打分。综合月日常考核和现场检查评比成绩,对第一组、第二组得分第1名和第三组得分前两名的,每次加10分;对第一组、第二组得分列最后1名和第三组得分列后两名的,每次扣10分,被扣分的4个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媒体上作时间不少于3分钟的表态发言。三个月考核扣分满50分的,对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

城市环境整治范文第3篇

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求,结合城管局职能和任务制定城管系统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__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一)、(二)。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环境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见海城〔20__〕71号文件)。

四、整治重点、标准和责任

(一)市容市貌

1.整治社会摊点和店外经营。校园周边早、中、晚秩序井然,50米内无设置摊点。取缔夜市未经许可的大排档、烧烤。各类市场入口处无未经许可占道经营的摊点,取缔通海市场西通道及其它后街里巷的测字算命。所有固定摊位须在划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品种,不得私拉乱接,垃圾收集桶(箱)须自备到位,周围环境卫生良好。主城区水果、修理摊点按要求使用统一提供的柜、箱、遮阳篷。全面清理超出店门窗经营和展示商品的行为,清理窗花广告、落地灯箱和店面k牌。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2. 整治户外广告。加大对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海城〔20__〕69号)要求整治到位。新设或更新的门头招牌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许可要求设置。对霓虹灯等亮化设施逐一检查,残缺破损的责令修复,逾时不修复的予以拆除。未经许可的商业条幅一律拆除。加大对嘉洁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各区域中队按标准创建户外广告精品街1个。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3. 整治六小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和两镇对室外洗车场、摩托修理部、铝合金加工点和小餐饮店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进行整治,限其室内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停业。落实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场地,有证的限其入市经营,无证的坚决取缔。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4.整治施工场地。所有施工场地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档,围档下方不得有影响市容的碎石和建筑垃圾,设置的广告须符合《县城区围墙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及色彩新颖大方、格调高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运输车辆不得在临街面设立有碍市容的进出口,施工场地须设置冲洗场(池)、硬质路面。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占道行为。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

5.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体业主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约率。依法查处不履行责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战期间各中队查处市容环卫案件不少于45件。大力推进有偿代包工作,原则上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单位都应实行代包。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对海城〔20__〕140号文件中有关路段分类和检查验收细则进行调整完善,人民路、中坝路、曙光中路、宁海路须基本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环卫处负责人

(二)环境卫生

1.严格执行《__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巡回清扫保洁不少于16小时,清扫时无死角、垃圾无漏收、下水管窨井盖无阻塞、地面无污迹,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15米。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清洁,无积尘,无积水。主干道每周用水冲洗不少于三次,摄氏30度以上时每天不少于1次,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道路两侧无垃圾包、无垃圾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压。运输垃圾应密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2.施工场地和城区内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乱抛乱倒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对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夜间收集运输,白天不得有堆放室外的现象。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到位,不得有漂浮物,无恶臭、异味。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无侵占绿化用地,无违章种植。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三)违法建设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四)交通秩序

1.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坚决查处城区各类机动车违章乱停、影响行人通行和损坏路牙、人行道板的行为,启动并实施主城区公共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记。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做到车型分类,车头朝外,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的查处力度,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五、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3.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长效管理(8月21日-8月30日)

局领导组将根据会战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需要,是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的需要。要做到“十个必须”,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

要充分利用百日会战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城市环境整治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规划 环境 保护

Abstract : Along with our country eco-nomy development, urban construction contains very serious environmental problems. The paper preliminarily discusses the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the urban planning.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各种城市建设不断增加,城市在不断的升级和更新,在城市变得越来越现代化的同时,城市污染正以与其相同或更快的速度扩展。过度的扩张已经引起了城市很多居住环境的不良反应,威胁到城市的发展与城市发展规划,因此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城市规划中不可缺少的问题之一。

1.城市环境问题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中心,随着经济活动和人口的高度密集,它面临着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中国城市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并且长期以来延续的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这带来了污染物的高排放,使得城市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激增,人民生活水品平的提高和消费的升级,都给原本越紧的城市资源、环境供给带来更大的压力。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垃圾围城、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油污染、废热废气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随之出现,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支撑其可持续发展,特别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建设能力尤显不足。下面主要从环境要素和污染物的形态角度,介绍城市环境污染的有关问题。

1.1大气污染

城市中的空气污染源大致来自于以下方面:

(1)工厂排放的大量粉尘和CO2、SO2等废气。

(2)汽车尾气。

(3)加油站,汽油泄露后蒸发形成的碳氢化合物是很强的致癌物质。

(4)家庭中能源的消耗。

(5)各种喷雾剂,如各种空气清新剂、杀虫剂,这些化学制品增加了空气中原来没有的成分,造成污染。

1.2固体废物污染

1.3废水污染

1.4噪声污染

2.我国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整治措施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没有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一日都无法运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是指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是城市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如城市供气系统、集中供热、集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截留管网,垃圾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绿化等等。

在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作为城市的居民不能够因为需要享受当前的高科技带给我们的各种生活,而忘却了给子孙后代带来幸福的绿色天地。我国党和中央政府非常重视城市规划的环境与发展的问题。全国各地在20多年的城市发展以来,各大城市规划都将城市中污染严重的工业污染源,搬出城市的中心,集中分配到城市的郊区,并在郊区建设不少污水、污气、废品废料处理厂等等,并严格控制有污染的厂房所排出的各种污染物。

在城市生活的居民中,城市建设已经将城市的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规划之一,在新建的道路、住房、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里,城市规划都会种上大量的花草树木,防止各种污染的再次发生。

2.1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大气污染中城市规划的治理方法主要是:

2.1.1工业合理布局:这是解决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工厂不宜过分集中,以减少一个地区内污染物的排放量。另外,还应把有原料供应关系的化工厂放在一起,通过对废气的综合利用,减少废气排放量。

2.1.2减少交通废气的污染:减少汽车废气污染,关键在于改进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汽油的燃烧质量,使油得到充分的燃烧,从而减少有害废气。

2.1.3绿化造林:茂密的林丛能降低风速,使空气中携带的大粒灰尘下降。树叶表面粗糙不平,有的有绒毛,有的能分泌粘液和油脂,因此能吸附大量飘尘。蒙尘的叶子经雨水冲洗后,能继续吸附飘尘。如此往复拦阻和吸附尘埃,能使空气得到净化。

2.2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污水处理主要分为生活污水的治理和工业污水治理。生活污水主要的污染物是有机物,工业污水主要的污染物则比较复杂。分为很多种,不同的工业污染物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水污染。根据各个城市水污染的严重程度,城市规划应该采用下列措施进行:

2.2.1提倡节约用水,鼓励城市居民重复利用废水。并把不能在用的废水经过简单处理后在倒入排水管道。

2.2.2划分区域用水,对于城市的每个重点区域都建设废水处理厂,利用各种自然净化手段,对污水进行处理,采用新的科技和方法将水净化,不能让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海中。

2.3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技术进行治理,减少噪声污染。在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适当的放松要求,即建设该处的城市绿化水平,减少城市噪声。

2.4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正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填埋场污染、加强填埋气体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处理主要适合于可燃垃圾,对于土地资源非常宝贵的东部沿海城市,焚烧处理会逐步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

结语

城市环境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标志城市社会文明的象征。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各种污染上,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对城市污染中的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与解决。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董鉴泓.中国城市建设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纳什.大自然的权力[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9.

[3]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城市环境整治范文第5篇

一、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20*年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20*年8月底完成。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个镇(区)*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0*年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20*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年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五、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六、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七、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