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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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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

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范文第1篇

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我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原则,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承担招生任务,协同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问题。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优先满足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四)坚持“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原则,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政策及办园规模,依据条件规范招生,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线上预登记时间

公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时间:2021年6月21日—27日

民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时间:2021年7月15日—8月15日

(二)报名要求

拥有公办园施教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进行线上预登记,具体事项详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详见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并进行线上预登记,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需提交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范围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见附件2)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区域

民办幼儿园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全区域招生。民办幼儿园既可以在所在街道(乡镇)招生,也可以面向其他街道(乡镇)所有适龄儿童(包括新居民子女)进行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拥有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各公办幼儿园线上预登记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说明进行登记注册,经幼儿园、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若出现预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批次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对象。

政策照顾对象于2021年6月25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入园体检报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按报名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六、政策照顾对象

下列对象的子女可享受政策照顾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

(三)省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洞教基〔2009〕100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人才的子女;

(五)对洞头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

1.区级及以上“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

3.其它对我区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

(六)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慈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者。

(七)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以及符合《瓯江口人才子女就学及人才就医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对象子女。

七、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宣传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各社区(村居)张贴招生公告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招生程序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年龄和体检,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体检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需报教育局审批。各幼儿园必须严格履行幼儿园收费的规定程序,经审批(备案)、公示后,方可按公示标准收费。

(三)建立督查制度

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园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区教育局教育科:56723137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88078658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56723137(553137)

1.公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13857712979

洞头区灵昆幼儿园:56609016

2.民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洞头区灵昆街道中心幼儿园:0577-86986918  13676736577

洞头区灵昆永兴幼儿园:0577-86988898

洞头区灵昆童星梦幼儿园:13655777795

洞头区灵昆沙塘幼儿园:13868803005

洞头区灵昆创智幼儿园:13968828582

洞头区灵昆春苗幼儿园:13758429687

洞头区灵昆苗苗幼儿园:13375772746

洞头区灵昆乐岛幼儿园:18058375587

洞头区灵昆爱儿幼儿园:13857788422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九、附注

(一)本方案由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和洞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于之日开始施行,此前的灵昆街道幼儿园有关招生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

园招生计划

2.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

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附件1

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公办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计划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办园规模

(班级数)

小班

(班级数)

1

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

9(小、中、大三个年龄段各招收3个班)

3

2

洞头区灵昆幼儿园

9

3(其中一个小班为原托班直升)

 

 

 

 

 

 

 

附件2

洞头区昆鹏街道、灵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办

幼儿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瓯江口第一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幼儿本人具有昆鹏街道户籍;父母在昆鹏街道拥有市场商品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温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为准);管委会及下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单位及社保证明);

 第三批:昆鹏街道区域内企业员工子女(企业及社保证明)。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第二批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批、第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如若第一批、第二批登记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的,则进行第三批此招生,第三批总数若在招生学位数之内,全部接收,若超出学位数,则第三批进行电脑派位。如若第三批对象招收后还有空余名额,再向周边区域辐射。

二、洞头区灵昆幼儿园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新灵景园有房产证或安置协议拆迁户且户籍在灵昆的适龄幼儿(拆迁产权安置协议或房产证在新灵景园证明、灵昆户籍证明、身份证);灵昆街道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灵昆街道单位证明、社保证明);

第三批:拆迁产权安置在新灵景园的业主子女(拆迁产权安置协议或房产证在新灵景园证明);

第四批:拆迁产权安置在灵昆范围的业主子女(拆迁产权安置协议书);

第五批:其他方式拆迁安置的业主子女(市场化安置协议书);

第六批:户籍在灵昆街道其他村居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批、第二批对象全部接收。当第一批、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第二批对象进行电脑派位入园。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招生办法依次类推。

 

 

 

 

 

 

 

 

 

 

 

 

 

 

 

 

 

 

 

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范文第2篇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的重要节日之一,也是教育幼儿了解和学习传统文化和民俗习惯的好时机。为进一步使幼儿通过自身的参与和表现,进一步获得对节日气氛的体验,现将幼儿园元宵节活动方案分享如下:

一、活动主题:元宵花灯喜乐会

二、活动时间:2014年2月14日

三、活动目标:

1. 幼儿充分感受正月十五元宵节的乐趣,激发幼儿自制花灯的兴趣。

2.欣赏各种各样的花灯,进一步感受花灯丰富的外形、色彩、图案等特点。

3. 通过制作花灯,锻炼幼儿的手工制作能力,同时让幼儿了解废物再利用的意义。

4. 知道元宵节的由来。

5. 与家长一起制作花灯,增进亲子亲情。

6. 通过活动,建立鱼塘,收纳周边幼儿名单,扩大幼儿园招生宣传。

四、活动地点:可选择公园、幼儿园操场、幼儿园各班活动室。

五、活动人员:全体师生、家长、周边社区的幼儿及家长。

六、活动形式:场地分为知识区、制作花灯区、制作元宵区、观赏区、灯谜区、舞龙区、许愿区、休息区、领奖处,家长自带幼儿进行游玩。

七、活动前沿

一)前期准备:

1. 给本园家长发放活动通知及邀请函,园外幼儿到现场领取邀请函参加活动。

2. 幼儿登记表(用于现场领取邀请函时登记)。

3. 如在公园里,须提前和有关人员联系好场地。

4. 活动需要准备的背板。

5.制作条幅:××幼儿园元宵喜乐会。

6. 准备许愿树(幼儿园可自制、也可用幼儿园的较大棵的盆栽树,数量可根据情况,准备1-2棵),许愿卡片。

7. 制作花灯的材料(皱纹纸、彩色卡纸、宣纸、剪刀、胶棒、胶水、塑料瓶、多色毛线、彩笔等)。

8. 做元宵的材料(做元宵的专用糯米粉、馅3-6种、盆3-5个、笊篱(zhao li) 3-5个、一次性餐盒、一次性手套)。

9. 提前准备或幼儿园自制一条布龙,长短最好是可以让10名幼儿舞动,同时考虑到间距。

10. 班级进行美术活动《花灯》:小班以花灯(教师做好轮廓)装饰为主;中大班以线条画为主,将作品布置成展板,在本次活动的欣赏区进行展示。

11. 班级内提前向家长收集花灯图片、花灯、饮料瓶(矿泉水瓶、露露瓶等)、多色毛线/细绳,将其中收集的图片做成展板进行展示。

12. 教师收集幼儿以前学过的灯谜,再搜集一些没学过较简单的灯谜,制作有灯谜的花灯。

13. 制作以“元宵节的由来”为内容的展板。

14. 提前制作各区标牌和区域规则提示板。

15. 选定一位教师为采访员,在活动中对幼儿进行采访。

16. 由幼儿园后勤人员(3-5名),组成安全小组。

17. 准备活动中发放的小奖品,各区(休息区除外)准备小印章。

18. 准备音响设备,准备欢快的音乐,幼儿园早操或课间操音乐、广场舞音乐、节日的歌曲等。

二)场地布置:

公共场地用气球、彩带、彩旗、灯笼、彩灯装饰,在突显的地方挂好条幅。

1. 知识区:展示“元宵节的由来”的展板,可供家长讲给幼儿听。

2. 制作花灯区:

① 放置区域规则提示板;

② 摆好桌椅(根据场地大小,桌椅可连放也可分放)、投放制作花灯的材料;

③ 每桌前安排一位会制作花灯的教师,从而协助提醒家长及幼儿顺利制作。

3. 制作元宵区:

① 放置区域规则提示板;

② 摆好桌椅(根据场地大小,桌椅可连放也可分放)、投放做元宵的材料、一次性餐盒;

③ 每桌前安排一位会做元宵的教师,从而协助提醒家长及幼儿顺利制作。

4. 欣赏区:

① 放置区域规则提示板;

② 在本区内放置各班级“花灯”展板、花灯图片展板,悬挂收集的花灯。

5. 灯谜区:

① 放置区域规则提示板;

② 悬挂有灯谜的花灯供幼儿与家长选猜。

6. 舞龙区:

① 放置区域规则提示板;

② 投放布龙。

7. 休息区:摆放椅子供幼儿、家长休息。

8. 许愿区:

① 放置区域规则提示板与水彩笔;

② 放置许愿树,该区负责教师备好许愿卡,由家长帮助幼儿填写幼儿祝福的话或愿望的话。

活动详细流程:

一、入场

在场地入口处,设有登记处,招生办人员专门负责。家长带着幼儿凭邀请函入场,不是本园的幼儿,填写登记表领取一张邀请函(一个孩子一张),即可参加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班长首先组织家长、幼儿在各自班级指定的场地等候。在活动开始之前,全园统一由各班级教师带领本班幼儿及家长跳律动。

二、主持人开幕

三、园长致辞

四、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家长可带领幼儿自由游玩儿。班级教师提示家长注意幼儿安全。

五、家长带幼儿在各区自由游玩

注意事项:

1. 每参加一项活动,负责教师就在邀请函上加盖印章以示鼓励。

2. 允许孩子将花灯作品、自制元宵带回家,与家人分享劳动果实。

3. 在孩子做好的花灯上贴上有幼儿园联系方式的小卡片。

4. 安全小组随时巡视、提醒,在场地出入的地方设固定的安全人员看守。

5. 活动中全程播放欢乐的节日的音乐。

6. 采访员在活动中进行采访。中大班主要采访元宵节的由来以及花灯的制作种类及方法。可以把自己学到的知识、手工,分享给没有来参加活动的小伙伴!小班主要是采访今天是什么节日?开不开心?都看到了哪些花灯?漂不漂亮?

六、结束

参加完活动的家长可带孩子凭邀请函到出口领取小礼物,邀请函上需要有孩子参加活动时负责教师加盖的鼓励印章。可以考虑根据印章数量给到不同的奖品。引导家长带幼儿有序离场。

七、活动延伸

1. 家长在家给幼儿讲更多的元宵节故事,加深幼儿对元宵节的认识。

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范文第3篇

一、把学习当成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学习,是作为老师必须具备的一个前提条件,一年来,为了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管理水平和解决管理中的问题,我积极自学了幼儿教育管理的相关知识,并参加了“广州名师工作室”的培训班,通过专家的培训讲解,让我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懂得了如何去帮助老师提升综合素质和解决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二、努力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关乎学校生存的根本,一年来,我从进一步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着手,要求授课教师认真备好每一节、上好每一节;定期抽查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将好的教案和活动案例让大家进行学习;定期组织上公开课,同时,要求教师做好互听课活动,一学期要听完××节课,并要求听完课后要进行简要评价,指导课堂中的优缺点;积极组织各种节日活动,并要求家长参与活动,让其充分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

二是抓好师资培训。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必须有长流水,一年来,按照学校的师资培训计划,我积极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各种培训,有××名老师参加了由××、总校的培训,同时,我邀请××到学校授课,举办各种培训班××期,共有××人次参加培训,全园教师的参训率达到了100%,有力地提高了全体教师的综合素质。

三是积极做好招生工作。随着市场的饱和,招生成为学校的首要任务,一年来,在做好巩固现有生源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宣传,扩大招生范围,将幼儿园招生宣传融入到有家长参与的活动中,并邀请曾参加学校社区活动的家长来园参加活动,提高学校美誉度,向在校学生发放宣传单,通过在校学生扩大宣传面。

三、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办园水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解决招生难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办园水平,在目前的基础上制定新的规划,并将规划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加强管理,特别是要解决目前存在的许多作风问题。

二是开展成果展示活动。学校有××年的办园历史,有许多优秀的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展示,成果展示是最好的宣传方式,可以提高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度。

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范文第4篇

为贯彻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规范我乡幼儿教育办学行为,提高幼儿教育办学水平,结合我乡实际,现对我乡幼儿教育的布局调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幼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优化我乡幼儿教育结构、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切实提高办学质量为目的,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今年全乡的幼儿教育布局调整实施到位。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乡“十一五”期间总体规划设两所幼儿园,即根思中心幼儿园和老叶第一幼儿园。其中根思中心幼儿园在东升小学设一个幼儿班,老叶第一幼儿园分别在原周里小学、邵荡小学内各设一个幼儿班。撤销的幼儿园(班)有:南森幼儿园、河南幼儿班、复杨幼儿班、张许幼儿班、小百灵幼儿班、大新幼儿班、李秀河幼儿班、北湖幼儿班、老叶幼儿班、鞠庄幼儿班、鞠顾幼儿班、马北幼儿班、卢荡幼儿班。上述撤销的幼儿园(班)必须立即停止招生,否则造成的责任与后果自负。所撤销的幼儿园(班)今后不再注册。南森幼儿园撤销后,在原址暂保留幼儿班。保留时间为一学年,即二OO七年九月一日至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在此期间,南森幼儿班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服从根思中心小学管理,但在其保留期内不予注册。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5月15日—8月20日)

摸清全乡幼儿园的现状及地理条件,为布局调整提供最佳依据;摸清全乡每个幼儿园教师的基本情况,为幼儿教育聘用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24日)

政府开好各村支部书记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召开幼儿教师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提高认识,严肃纪律,使广大幼儿代课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调整工作。

3、组织实施阶段(8月24日—8月25日)

按方案组织实施,做好人员的辞退、聘用及清退等工作。

4、建章立制,规范管理(8月26日—8月31日)

布局调整后,配合市局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具体措施

1、建立乡幼儿教育整顿改革领导小组

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范文第5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幼小衔接”工作要求,推动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现就切实规范“幼小衔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

规范“幼小衔接”,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和小学“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的平稳过渡,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基础教育正确发展方向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具有重要作用。

各中心校和小学、幼儿园要深刻认识实施小学“零起点”教学和幼儿园去“小学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幼小衔接”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规范实施“幼小衔接”的主要内容

规范实施“幼小衔接”,既需要准确把握幼儿园和小学两个不同学段的教育要求和教学特点,规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也需要幼儿园和小学密切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和衔接活动,共同做好双向衔接,帮助儿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

(一)坚持学前科学保教

X.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X-X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科学制定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超前教学。要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因地制宜创设良好游戏环境和条件。组织开发丰富适宜的游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X.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要尊重幼儿年龄特点,灵活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建立良好常规,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幼儿在活动中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不得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不得占用幼儿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

(二)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

X.小学要科学安排和组织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学习生活。要结合小学新生的年龄特点,科学制订入学初期的学习和生活制度。遵循新生身心发展水平,科学设计和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幼儿升入小学时,严禁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X.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要求,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应按相关要求予以落实。要以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减缓新生学习的坡度和难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

(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X.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与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X〕X号)要求,坚决不组织幼儿参加与小学教学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不得代任何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

X.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审批项目范围开设培训内容。清理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严禁对X-X岁儿童以课堂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组织安排教育活动,不开展以知识技能为主的强化训练。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为推动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全面落实,市、县均把X年确定为规范“幼小衔接”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年。专项治理行动安排如下:

(一)治理范围

各级各类幼儿园,各级各类小学起始年级,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治理内容

纠正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等“小学化”的倾向;纠正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纠正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纠正不落实课程标准,提前教学等行为;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等行为。

(三)治理行动步骤

治理行动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X.自查自纠(X年X月至X月X日):

各中心校组织辖区内小学、幼儿园,依据治理内容,逐校(园)逐人、逐项逐条对照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X.全面整改(X年X月X日--X日):

各中心校及小学、幼儿园和教师按照整改方案,纠正和去除错误的教育教学方式,全面落实《幼儿园“去小学化”教育活动指南》(附件X)《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指南》(附件X)。各中心校和幼儿园、小学校(园)长以及相关教师要签订公开承诺书(附件X)。中心校和小学、幼儿园的承诺书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张贴,接受监督(所有承诺书纸质档、张贴的照片要存留,以备省市检查)。

X.培训提高(X年X月至X月):

各单位要利用暑期教师培训的有利时机,将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纳入教师培训计划,认真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广泛开展和参与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小学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小学校长、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全员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全面提高校(园)长和相关教师的业务水平。

X.巩固提升(X年X月至X月):

各单位全面开展“幼小衔接”督查活动,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降级降类处理;

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零起点”教学的小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的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县局将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不落实省市县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经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X.督查总结(X年X月至X月):

市上组织人员,对各县教育局、镇中心校、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检查治理行动效果。各中心校、县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学校、幼儿园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推广优秀典型,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并将此项活动书面总结于

X年X月X日(周三)以前上报县局民办学前教育股。

(四)工作要求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泾阳县规范“幼小衔接”工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办学前教育股,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

各中心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相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从X年X月起,每月X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报县教育局基教股、民办学前教育股各一份。

四、不断完善治理监管体系

(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非零起点”教学或组织入学考试的小学,以及教学行为不规范、组织各种形式测试的校外培训机构,各中心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小学实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二)建立教学计划公开制度。

每年X月X日前,各幼儿园、小学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学校网站等渠道将幼儿园大班、一年级秋季学期课程开设和各学科教学计划进行公开,并通过板报、班级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每一名幼儿和学生家长。

(三)完善教研制度。

各中心校要进一步深化教研指导网络,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制度,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通过组织观摩、专题调研、经验交流、课题研究等活动,切实提高园(校)长和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四)强化督查制度。

各中心校要将幼儿园、小学一年级教学规范情况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与教育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校长职级制考核、文明校园评选和教师评优选先挂钩。各中心校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县局举报监督电话:;举报监督邮箱:市、县将结合开学检查、日常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各中心校规范“幼小衔接”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发现问题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各中心校要组织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等教育法规政策,进一步转变教育理念,明确幼儿园“去小学化”、小学“零起点教学”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