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其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用水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政策考核用水单位用水定额并审批办理用水许可证。
3、按照定额标准,对用水户核定、下达用水计划指标包括自备水源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下达节水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城市用水统计分析工作,认真填报各项统计报表。
一、**工业用水情况
**年,**工业用水量为9.01亿立方米,比2006年工业用水8.91亿立方米增加1000万立方米,增长1.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73立方米,比2006年下降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55%左右。
二、**工业节水主要工作
(一)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02年,**启动了工业、生活、农业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经过三年的用水状况调查、水平衡测试、资料统计分析与定额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工业及生活用水定额》报告,并于**年6月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共编制完成19个行业315种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5号令),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实施工作,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和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资源论证许可的要求,开展管辖范围内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先后组织完成对中电投乌苏热电厂一期工程、华电昌吉热电三期热电联产项目、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二甲醚工程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审查工作。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节水取得进展。近几年,我区先后在哈密地区、乌鲁木齐市启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吐鲁番地区、博州也相继提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哈密地区被列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目前,哈密地区和乌鲁木齐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都已取得明显成效。
1.哈密地区工业节水情况
为加快推进哈密地区工业企业节水工作,加强节水制度建设,哈密地区制定了《关于加快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的管理办法》、《关于下发**年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对自备水源取水单位“定额管理、总量控制”用水总量核定的通知》和《关于哈密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用水季度报表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年哈密地区工业企业节能、节水工作座谈会”,有关重点用能、用水企业介绍了企业节能、节水的经验和做法。
在工业节水工作中哈密地区着力推广“产品有定额、企业有总量”的“量化”管理,结合取水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对区域内取水单位按照用水定额重新核定了水量。全地区规模以上和重点工业企业共64家定额管理达到100%,其他工业企业定额管理达到90%。建立和实施工业企业用水季度报表制度,监督检查各企业取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的执行情况。**年,对哈密地区工业企业及自备水源取水单位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哈密地区开展了对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有2家企业完成测试,正在开展测试的有7家,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的有2家。
2.乌鲁木齐市工业节水情况
**年,乌鲁木齐市颁布实施了《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用水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节水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实现依法管水。加强对水务集团公司、天山源水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城建股份供水公司及各污水处理厂的行业监管,积极推进计划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一是对用水单位实施计划管理,规范用水行为。**年,新增计划用水管理单位152个,计划用水管理率达95%,全年实现节水5225万立方米。二是对用水单位用水情况加强监控,强化超计划累进加价和加价水费的催缴力度,“户表改造”工作已经启动。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程序管理,简化工作环节,提高计划管理效率。四是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了解用水单位用水状况和用水水平,已完成92家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五是修订了乌鲁木齐市各业用水定额。
鼓励工业项目使用回用中水,提高中水回用率。**年,已有华电苇湖梁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中泰化工、华电西山热电厂计划采用七道湾、河东、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的中水为水源,华电苇湖梁发电有限公司已开始进行中水管网和配套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
三、**工业节水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工业企业对节水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节水减污、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减轻供水设施压力,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措施还缺乏足够认识,浪费水、污染水环境的现象较为严重。
(二)工业水价及水资源费标准偏低,企业普遍缺乏节水的积极性。
(三)节水投资严重不足,节水政策不配套,工业节水缺乏稳定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激励机制,企业节水动力不足。
(四)污水处理及回用率偏低,水资源利用率低,工业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据自治区环保局《环境状况公报》统计,我区废水排放达标率只有40%多,污水处理能力低。
(五)工业企业节水涉及各个主管部门,节水管理尚未形成合力,需要建立部门间有效的管理协调机制。
四、2008年**工业节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节水立法和政策研究,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尽快制定《自治区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有利于促进节水发展的制度、政策和激励机制及规定。
(二)做好《自治区工业及生活用水定额》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抓好工业企业节水试点工作,推进取用水计量管理,全面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三)继续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哈密地区、博州、乌鲁木齐市以及吐鲁番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奇台县、木垒县、呼图壁县、和田县、乌苏市和库尔勒市等6个县(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四)继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扩大计划用水覆盖面,坚持计划用水、定额管理,推进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着力推行“产品有定额、企业有总量”的量化管理。
(五)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落实节水措施,全面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wcw11”为你整理了这篇某局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某局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总结
水是生命之源,是城市的命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节水工作是建设节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公共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的工作重点,樟树市粮食局在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热心指导下,积极采取措施,深挖节水潜力,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定期分析,查漏堵漏,加强内部用水节水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水的浪费,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节水具体措施
1.领导重视,机构制度健全。我局始终把节能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为了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局节水工作的规划与计划,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节水管理,资金投入充足。粮食局从节约每一滴水入手,加强节水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市节水办举行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利用宣传栏和电子屏、机关大会、节水标识等多种形式、反复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节水小窍门、小知识,增进机关工作人员节能意识,逐步形成共识,2019年对水网进行维修改造,2020年对办公楼卫生间全部换装节约型抽水马桶。
3.创新节水管理模式,量化定额管理。创新节水管理模式,量化定额管理,强化机关用水用电定额管理责任意识,责任到各科室,确立各科室用水,用电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为用水、用电管理责任人,负责每天水电使用情况进行巡查,防止用水的跑、冒、滴、漏。
4.健全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节水管理。为了加强节水管理,我局制定了《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用水用电计量管理制度》、《用水器具定期检修制度》、《节水岗位职责和目标考核制度》。规定值班巡查人员,每天至少对办公楼内的供水设施、设备全面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管道、闸阀、水龙头等是否正常运行和有无漏水、损坏等情况,认真填写用水台帐记录。
5.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节水改造和维护工作。落实严格的节水制度,加强对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防止跑水、冒水、滴水、漏水,水电管理人员坚持定期对各种用水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局节能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节水办公会议,总结季度节水工作,并对下一季度的节水工作做出计划安排。
二、节水潜力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我局的节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节水工作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需要进一步挖掘节水潜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用水效率。
1.坚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的方针政策和落实《江西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坚持科学发展观,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医院发展和职工群众生活的全过程,积极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
2.对现有的供水管网和用水设施继续加强维护管理。
3.继续做好节水宣传工作,增强职工节水意识,充分调动职工节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强化管理,严格考核,长抓不懈,努力降低用水成本,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关于某镇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每年因饮水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因此,保障饮水安全尤其是农村饮水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更是切实解决当前民生突出问题的具体行动。本次选取关于包联乡镇**镇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调研课题,通过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与**镇班子调研座谈,走访入户等实地考察、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的基本情况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有50074户148705人,其中存在饮水困难的人口有101951人。易地扶贫搬迁2.6万户7.09万人。县委、县政府按照“全域安饮”的指导思想,2016年以来,全县整合各类扶贫资金4.0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于巩固提升17个乡镇集镇水厂,解决了269个村24.9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困难问题。通过建设饮水工程,使农村群众饮水的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大大提高。
二、**镇2017-2019年饮水工程建设情况
**镇辖18个村240个组,截止2018年底全镇年报农业人口8319户27999人,其中贫困户2759户6968人,全镇共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4处,搬迁贫困户1558户3641人。
2017年-2019年,**镇以水源稳定为前提,整合利用境内和周边水资源,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覆盖”思路规划,抓住了精准扶贫政策机遇,利用精准扶贫安全饮水专项资金3500多万元,其中土建资金2500多万元,各类型号管材40多万米1000万元。目前,已建成千吨万人水厂1座;跨村连村水厂或整村覆盖单村水厂8座;集中供水工程21处;为分散居住的农户发放管材4万多米。
截止目前,全镇99%以上的农户都吃上了自来水,国家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供水覆盖率达到了98以上,精准扶贫安置点和非易地搬迁贫困户供水保证率到达100%,全镇村村选配了管水员对已建成通水工程进行管理,**镇饮水工程建设规模数量、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都位居全县前列。
三、**镇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用水管网运营问题。由于用水管网开挖配套资金不足,普遍存在管槽开挖深度不够的现象,管网运行容易收到破坏;同时,农村公路提档建设对沿公路边铺设的管网破坏很大,需要县一级层面整体协调。
2. 水表安装普及问题。大部分安置房建筑商做的供水管网不是一个入户口,给水表安装带来难度;**镇大部分存属于山区,普通水表防冻效果较差,安装防冻型智能水表费用较高,增加了全镇水表安装普及工作难度。
3. 用水管理队伍问题。目前,管水员虽然配齐了,但业务能力还比较低,且由于计划安排的公益岗还没有到位,水费也没有征收,工作积极性也参差不齐。
4. 节约用水意识问题。根据了解,农村群众习惯免费用水,节水意识还没有养成,浪费用水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水较偏远的村,对安装水表和计量收费有抵触情绪。
5. 政策法规保障问题。缺乏法规授权的处罚措施,造成监管难度大;同时难以在公共资源经营上保障“以水养水”的正常运营。
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运行管理,饮水安全“有人管”。交由水利部门管理的**镇,饮水安全运行基本正常,用水矛盾并不突出。农村饮水工程“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建好是基础,管好是关键,管理跟不上,群众饮水安全就难以保障。县政府从县公益岗中按照“一村一名”管水员的标准配置,负责全村的饮水工程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应尽快到位;在经费保障上,县政府及水利部门把饮水补助经费纳入预算草案和按预算划拨到乡镇,由乡镇统一考核、统一发放,让管水员村村有,收入稳,管长远。同时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合理征收水费,饮水安全“有钱管”。管理缺失成为农村供水工程短板,缺少经费直接制约着供水工程的有效管理。在群众能够负担的前提下,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改“福利水”为“商品水”,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一方面,可以解决管水人员工资、设施维修保养经费来源问题,实现以水养水的目标,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另一方面以公共资源商品价格进行杠杆调节,引导群众养成节约用水良好习惯。在管理实施中,实行一户一表,开户报装费用统一标准;水费征收按照“群众可负担、以水能养水”原则,由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实施阶梯式水价。事实上,只要农户安装水表、用水计量收费,都能够达到供求平衡、人水和谐。
一、用水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
1.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
各省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控制指标体系,严把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年度控制指标的地区实行限批、禁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的政策。推动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河南、安徽、山东均专门印发《关于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意见)》。江苏推进各类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组织开展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余项不同类型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安徽省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全省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山东加快推进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选择部分市、县作为试点,组建了省、市、县三级水权交易服务平台。
2.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
河南、安徽、山东省加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征收标准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山东省2016年上半年全省17市完成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调整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政策,建立差别化的水资源费征收体系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3.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四省均公布了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并制定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规划(治理方案),对加强地下水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河南省印发了《河南省地下水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南水北调中线受水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2015年共压采地下水6485万m3,封停自备井525眼。安徽省对未经批准和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进行摸查,并拟定封井压采工作方案,2015年共封闭自备井61眼,压采地下水150.26万m3。江苏省建立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严格地下水取水审批,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明确提出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组织开展地下水压采和超采区综合整治,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依法关停,查处私自打井等违法水行为。
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落实情况
1.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推进水价制度改革。四省设区的省辖市均全面推行了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政策和工业、服务业等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高耗水行业管理,河南、江苏、山东均公布了高耗水工艺和设备淘汰和限制发展目录,要求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建设节水型企业。安徽省开展“百家企业节水行动”,以火电、钢铁等高耗水或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将190家企业纳入行动名录。江苏省对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对获得省级以上节水型载体称号的单位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水资源费。
2.强化用水定额管理
开展用水定额制定/修订工作。江苏省修订了《江苏省工业、城市生活和服务用水定额》,制定了《江苏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山东省修订了《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1部分: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等57类重点工业产品》等。严格执行计划用水管理,依据用水定额科学核定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对工业和服务业取用水户落实“年计划、月调度、季考核”的要求。
3.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
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河南2015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23.38%,较2014年降低6%。江苏全省改造供水管网1700多千米,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降至11.9%。山东2015年全省城市(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4.1%,比2014年降低了0.6%。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安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0万亩。山东先后实施了50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省各类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600万亩。
4.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
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重点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河南、安徽、江苏省直机关分别有60个、61个、59个建成节水型单位,均超过总数的50%。河南、江苏省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行业4个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分别达到80%、100%。山东省共有12批800多家企业(单位)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大力发展再生水利用,安徽省中水回用暂不征收水资源费,采矿疏干排水再利用的从低征收。江苏全省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提高到12%。山东省优先配置使用非常规水,充分利用海水资源,鼓励大型电厂、钢铁厂等趋海布局。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落实情况
1.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完善水功能区监管制度,河南省编制了《河南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安徽省印发了《安徽省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暂行办法》等,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水功能区监测,四省均实现了对国家、省级水功能区实现全覆盖监测。推进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建设,河南、江苏、山东全省设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1.6%、93%。95.5%,河南、江苏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84.3%、82%,安徽省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1%以上。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和监测,河南省建立完善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审批进入水行政服务大厅。安徽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同意和审批。江苏省把建设人工湿地等尾水深度处理设施作为审批入河排污口的必要条件。山东完成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测报告。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管理。四省全面完成了国家重要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公布了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并划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江苏省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山东省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并分类划定了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完善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河南18个省辖市全部有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源地都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11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编制了应急预案。推进城镇备用水源建设,河南省2个单水源供水的市级以上城市均有备用水源,安徽省16个设区的市中有11个建有备用水源,六安等5个无备用水源的市于2016年底建成备用水源,江苏省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实现“双源”供水或建设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
3.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四省有26个市(县)纳入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其中济南、苏州、许昌市已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验收,同时有61个市(县、区)纳入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开展河流健康评估。河南启动了南湾水库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工作。安徽对派河等7条(个)河湖开展健康评估,巢湖健康状况报告。江苏连续6年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工作,涉及河道18条、湖泊11个。山东完成了南四湖健康评估,探索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安徽实施了新安江流域新一轮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和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江苏将水源地等15类生态红线区域纳入补偿范围。
四、其他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各省、市、县均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考核体系。从2014年起,各省开始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评价依据。江苏将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指标列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山东省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作为全省保留的26个考核事项之一继续实行,在省委对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作为唯一涉水指标,在总分1000分中占30分。
2.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
各省均完成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一期建设任务,并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技术评估,省级平台逐步投入使用。开展了国家级、省级、地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核定,分级建立了重点取用水户监控名录,并对重点取用水户实行远程实时在线监控。河南、江苏、山东第一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量占全省用水量(不含农业和生态用水)的44.3%、25.3%、22%。安徽省将年取地表水100万m3以上、地下水30万m3以上的取水监测点纳入省级监控范围,全省非农业用水量监控率达87.9%。
3.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
各省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职能,河南、江苏、山东省辖市均设有节约用水办公室。安徽省超过50%的设区市成立了节水管理机构,其他地区实行节水与水资源管理机构合并办公。健全水资源管理长效投入机制,河南坚持财政资金固定投入,并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规定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支出不少于支出总额的90%。安徽明确各级征收的水资源费必须保障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需求,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另行安排。山东健全完善水资源管理长效稳定投入机制,明确了省级水资源管理经费来源。
4.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各省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2012年以来,河南先后出台了《河南省用水总量控制预警管理办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件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安徽省颁布了《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关于规范全省取水许可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江苏出台了《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山东出台了《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1部地方性法规、3部政府规章及若干规范性文件。
五、存在问题
水资源管理法规尚待加强水资源管理有些工作及制度创新因缺乏上位法支持,推行难度较大,迫切需要国家对现有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水资源管理能力仍需强化各地水资源管理能力存在着技术保障不足、监控能力比较薄弱等问题。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虽已建成,但推广应用亟需加强。水资源管理区域不平衡部分市、县还存在差距,基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大,管理队伍素质和水平也需提高。水资源管理方式存在差距对照国家简政放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对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等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合并,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监管。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
在已有法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节约用水、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监管、水源地保护等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2.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深化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和节水型载体建设,推进“水效领跑者行动”。加强国家级、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重点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3.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
继续加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水平。
4.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
强化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审批等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5.完善落实水资源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