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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以“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力度,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促进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监管规范、宣传深入,整治有力、成效明显”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有明显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有明显下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发展平稳,确保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内。通过开展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监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驾驶人持证率、年检率不低于市下达的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使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完善、监管措施更加到位、监管范围更加扩大,2010年全县争创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1个,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10个。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成效,县农业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工委副书记谢春根同志担任组长,李志相、钟国毅同志任副组长,俞关明、夏昌泉、冯尧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内,夏昌泉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镇、街也应建立相应的机构。
四、整治内容
1、以加强对未登记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及牌证发放为重点,严格变型拖拉机的登记注册及全面实施一年双检制度;加强对农机维修点的管理,实施以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核查,依法查处无证销售、维修等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2、以开展路检路查和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为抓手,加强重要农时季节和重点作业区域的农机安全检查,排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3、以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六个一”(一次宣教活动、一封倡议信、一部教育警示片、一套宣传挂图、一本安全知识读本、一堂安全知识课)和“六进”(进村组、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户、进田头、进合作社)工作。
4、以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业务培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考试关。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
5、以“平安农机”创建为重点,在创建质量、完善机制、提高“三率”(牌证管理率、检审率、受教育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平安农机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监管网络,建立镇(街)、村农机安全联络员制度,规范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各镇(街)、开发区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细化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全面部署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2、推进实施阶段(5—10月)。各镇(街)、开发区要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突出“安全月活动”,“三项行动”、规范化建设、“平安农机”创建、“两忙”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和整改督查,排查事故隐患,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组织检查评比,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用书面形式上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开发区要增强“安全生产年”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要求,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分工负责,通过抓宣传教育、抓安全监管、抓隐患排查、抓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实抓好。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农机牵头、部门协作、镇处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强化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为全市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农用农业机械管理,消除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健全农机安全监督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农机管理秩序和执法环境的根本好转,确保全市农业机械挂牌率、驾驶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无证驾驶、证件不全的驾驶员;
(二)无牌、假牌、套牌和挪用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车辆;
(三)报废及非法拼改装车辆;
(四)违章载人、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的车辆;
(五)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违章违规行为;
(六)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各种农业机械,特别是手扶农业机械和联合收割机等其它农业机械。
三、方法步骤和措施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7月2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1日至31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业机械无牌无证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并向拥有农业机械的农户发放《致全市农机手的公开信》,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各镇、处要积极组织村两委对村内的农业机械保有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处农业机械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利用宣传车、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充分做好宣传发动,使这次活动意义内容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集中整治办证阶段(8月1日至31日)。各镇、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辖区内的村庄在市农机监理站指导下集中办理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和驾驶员培训手续,采取现场收费登记台帐、发牌照等“一条龙”服务方式,尽量减少机手的麻烦。在集中清理阶段办理农机牌、证手续的享受优惠政策。
(三)集中培训、查处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1.对已交齐培训费的机手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达到驾驶员考试标准,提高驾驶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田间作业和道路驾驶技能。
2.自9月1日起,对已集中办理牌证手续的镇、村所在地进行路检路查活动,巩固镇、村整治成果。对集中办理手续期间拒不办理牌证的机手进行严肃教育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总结验收表彰阶段(11月1日至15日)。对各镇、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统一检查验收和全面总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市农机局成立专项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本次集中整治活动。各镇、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方案落到实处,切实抓出成效。
关键词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安全管理;福建福州
1农业机械化现状
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要求。特别是2004年我国出台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后,配合着农业机械购机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福州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加快了农业机械化的推广步伐[1]。
多年来,由于福州市政府一直坚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阳光操作,认真落实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到位,服务到家,农民购置补贴机具的热情不断高涨,农民购机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09年3月26日,全市农民共申请购机补贴723.715万元,而政府已向各地区农民发放购机补贴694.352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79.01万元(完成省下达指标的55.38%),省级财政资金215.342万元。农民已形成良好的购机态势,已签署购机补贴协议2 212台,已提机1 445台。截至12月,全市共向农民发放购机补贴资金1 552.33万元(其中,中央购机补贴资金1 188.35万元,完成总量的137.4%;省级补贴资金363.98万元),是上年的4倍;受益农户达5 800余户,是上年的7倍;农民新购置各类农机具6 419台套,是上年的7倍,有力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福州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已进入了中级发展阶段[2]。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持续上升,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
2影响农机推广进程的突出因素
多年农机推广的经验说明,农机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制约农机推广进程最突出的因素[3-4]。农民安全使用、管理农机,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是影响农民购机与用机信心,影响农机更广更快推行,加快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多年来,福州市政府及农业局一直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但各地农机事故依然频发,形势严峻。
3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与农机推广进程的对策
3.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制定农机安全工作配套方案
为了给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福州市政府及农业局先后多次召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颁布了《福州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08年福州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福州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福州市农业局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庆节期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福州市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工作方案》等等,从政策制度方面保证了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
3.2认真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2009年,福州市农业局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宣传与教育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全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保证创建活动的稳步推进;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乡(镇)、村、田间、场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配合交巡警大队对道路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查处和纠正无牌证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载客、酒后驾驶、超载超速和擅自改拼装等违法行为,对于违法分子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罚款、强制报废等处罚。利用节假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如在五一广场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图、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复咨询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防灾减灾的认识,使广大群众在农机安全有了更多更深的了解。
3.3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为了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福州市农业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预防重特大农机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了《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治理各种农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农机违章作业现象。
4参考文献
[1] 黄小琼.关于加强福州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几点思考[J].福建农机,2005(3):39-42
[2] 孙英威,董峻.农机总动力60年增万倍 农机化迈入中级发展阶段[J].[EB/OL].[2009-09-01].p5w.net/2t/dissertation/finance/20090 9/t2544972.htm.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生命为代价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指示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6月10日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依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为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业主、车主、驾操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提升企业、业主、车主、驾操人员整体安全水平,切实消除和解决农机生产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县农业局成立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组长,农机监理站站长同志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由农机监理站站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四、治理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1日—7月10日)。各乡镇农业服务站和县农机监理站、农机校、农机推广站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为治理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4年7月11日—2015年5月31日)。认真清理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拖拉机注册登记管理制度,落实各业主单位、驾操人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通过“拉网式”检查,进一步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措施、人员、责任、时间、预案”五落实的整治要求,将隐患限期整改到位,严防隐患排查、整改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工作,结合“攻坚年”活动,农机监理站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超载超限涉牌涉证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酒后驾驶、脱保漏检、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及“十大野蛮驾驶行为”。农机校要切实加强农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的安全培训与教育,使其人人重安全、讲安全,从而提高安全意识与水平。农机推广站要加强农用机具安全使用要领的讲解与示范,机具的保养、维护与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30日)。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2015年6月25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总结报送县农业局,以便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细致谋划,精心组织部署。专项治理要在巩固以往成效的基础上,根据“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力求通过今年的专项治理,突出解决一些根本性的问题。
(二)确保整治效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县安委会要求和各自的工作方案,把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与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结合起来,督促企业(业主、车主、驾操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要把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与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跟踪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农机安全生产行为;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深化半推进隐患排查治于是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等单位、个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业机械事故(道路外)、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4人,不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对象范围
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农机监理机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停放、作业、转移场所。
四、排查治理任务
(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结合农时,对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订、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是否有效进行,机具维修保养是否正常开展,机库棚、储油装置等设施有否采取安全措施,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有否建立和落实,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
(二)开展拖拉机安全检测设备检定。不断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的投入,努力提升检测的配备水平。配合省局、市处做好对在用拖拉机安全检测设备进行计量检定。强化安全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检验质量,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性、合法性,消除因检验不到位而产生的事故隐患。
(三)开展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清查。组织对所有在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档案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有否违规办理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有否有效建立档案制度,档案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档案清册是否齐全,档案立卷与档案室管理是否符合有效规定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推进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的规范管理。
(四)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整治。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大力开展以整治拖拉机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严重超载、非法拼改装、报废拖拉机上路、脱检审以及违规办理外省籍拖拉机牌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外省籍“拖拉机”管理,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五)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培训条件有无重大变化,人员、设施、设备等是否仍符合培训要求,教练车是否工况良好、证照齐全、安全可靠并与教学规范相匹配;检查教学管理制度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照农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使用统编教材开展培训,有否定期开展对理论教员、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等活动,有否建立培训学员档案,有否被农机主管部门查处而尚未整改的事项。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上报省农业厅查处。
(六)开展农机维修站点清理整顿。继续对辖区内农机维修站点的维修资格进行清查,重点检查《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已更换新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维修条件是否仍满足原核定维修等级,有否超越维修等级承览维修业务的情况;维修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农机维修业户开业条件,并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五、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底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基础上,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厅的工作意见和市局的工作方案,研究制订实施工作,对深化农机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
(二)实施阶段(2009年月4—10月)。指导、督促各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等单位开展自查、整改;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档案清查及安全检测设备检定;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整治,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责任,制订措施,限期整改,同时加强隐患监控,严防事故发生。要结合农时特点分阶段按不同侧重点开展工作:
4月:针对清明期间搭乘拖拉机扫墓祭祖等严重违法行为逐渐增多的现象,要加强山区和半山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确保清明期间农机安全;采购、安装拖拉机检测设备;组织实施拖拉机报废工作,监理站重点做好政策的宣传,警务站加大道路监力度,对查得的无牌证和达到报废实用年限拖拉机,接规定进行报废。
5月:利用农闲,指导、督促各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等单位开展自查、整改;认真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站点清理整顿,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组织开展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
6月: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整改,保障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市农机监理站、警务站联合市交通大队事故中队,对上半年拖拉机事故进行分析,提出下一步防范事故措施。
7月: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驾驶人档案清查;配合省局、市处做好拖拉机检测设备检定工作。
8—9月:认真组织开展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提高拖拉机的技术运行状况和安全性能,确保拖拉机以良好的状况投入营运。
10月:抓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整治月活动,确保国庆60周年安全稳定。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12月)。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要按规定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2009年农机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也是落实“安全生产年”的主要内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大战情绪,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农业、农机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市农业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全市农机行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管理总站,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贯穿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与“平安农机”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和抢险救灾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及“农民信箱”平台,广泛宣传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突出拖拉机违法行为治理、农机维修站点无证经营清理、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以及违规培训、违规发牌发证、仿造变造牌证行为治理等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管理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