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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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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整治方案

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成效,及时排查整治镇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围绕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重点排查以下11个方面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县域内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检视。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是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按要求设置保护区标识标牌,并建设隔离设施;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存在排污口等问题。

(二)自然保护区。

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旅游和基础设施项目,是否存在产污排污企业等问题。

(三)非煤矿山、煤矿和尾矿库。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落实“三防”等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按要求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是否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非煤矿山、煤矿是否存在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非法开采、以探代采。尾矿库是否编制污染防治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是否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等问题。

(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是否存在城市污水直排口;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完成配套管网建设,是否存在“清水进清水出”“污水进污水出”“无水进无水出”现象;污水处理厂(站)污泥是否规范处置,并严格登记联单管理;各村(社区)生活垃圾是否有规范暂存设施,是否存在渗滤液污染;是否存在生活垃圾违规填埋(焚烧)处置;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设施是否规范运行,废水、废气是否达标排放,是否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在线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液是否规范处置等问题。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企业是否位于禁养区;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建设有畜禽粪污处置设施,并配套消纳土地;是否存在渗坑存放养殖废水;是否存在废水直排或养殖粪便随意倾倒等问题。

(六)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是否规范建设有相对独立医废暂存间,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处置是否规范,产生、转移是否严格登记管理;涉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点是否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其他危险固体废物违.法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等问题。

(七)黑臭水体。

城镇建成区、聚居点是否存在黑臭水体。

(八)“散乱污”企业。

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各村(社区)辖区内的化工、机动车维修、砖瓦窑、废塑料加工、砂石加工及转运、采石、石粉加工、石材(含墓碑)加工、榨油、棉麻加工、耐火材料、搅拌站、水泥制品、造纸小作坊、煤球加工、印刷、家具制造以及板材加工等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是否办理产能、环评、立项备案、用地、生产许可、林地征占用等手续;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是否达标排放等问题。

(九)重点工程项目。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存在超环评许可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是否在指定地点倾倒土石方;是否非法占用林地;是否造成生态破坏、河道堵塞等问题。

(十)工业企业。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是否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是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是否规范处置,并达标排放;是否属于国家落后产能项目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月18日至2月23日)

各村(社区)结合本领域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排查,1月27日上报第一批问题清单,2月23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报告和全部问题清单。对日常巡查监管中新发现的问题,于每月底上报1次新增问题清单。

(二)方案编制阶段(2021年2月26日至3月8日)

各村(社区)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整改方案,于3月8日前报送至镇环保办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10日至12月18日)

各村(社区)强化调度研判,落实要素保障,按照整改方案,推动各项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坚持落实属地和辖区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成立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严格整治标准。

对此次排查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措施精准可行、能落地落实,时限设置合理、能按期完成。整治过程中,要将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始终,绝不打折扣、搞变通,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得反弹。

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三江源地区长远发展,事关中华水塔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事关州各族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为切实加强我州灾后重建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以及省灾后重建指挥部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各地区对境内砂石料场、砖厂进行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砂石料、砖厂的生产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州各类项目的开工建设,建筑材料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在各县河流流域内出现了无证开采砂石料场、砖厂,这些砂石料场、砖厂在生产过程中乱采乱挖,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同时,一些手续齐全的砂石料场、砖厂也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现象。这些建材企业滥采乱挖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加以控制和规范,将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遭成严重破坏,对脆弱的源区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针对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恢复重建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二、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政府要以“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为原则,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灾后重建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监管工作,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地材生产的关系,保证重建需要,保护生态环境。

三、整治内容及主要区域

各县境内的所有砂石料场、砖厂。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即:年月2日至15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年月2日起至3日)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各县政府要及时生态环境治理整顿通告,为环境治理整顿奠定舆论和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整治实施阶段(年月4日至9日)由各县政府主要领导督导,县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县环保、国土、水务、公安、建设、农牧、工商、质监、林业、以及各乡镇联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从8月4日起,对境内各砂石料场、砖厂进行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对砂石料开采、建材生产企业进行规范,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对无证违法违规生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由县政府下达停工令,并依法坚决予以就地关闭。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年月10日至15日)与手续齐全的各生产企业签订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责任书,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县国土部门、县环保部门、县水务部门负责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严格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各生产企业要及时制定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方案,分别报县国土、水务、林业环保部门进行审核。重点方案须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理顺工作关系,改变多头管理,多头审批的工作局面,对砂厂、采石场和砖厂的审批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交给各县政府审批办理。各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清理整顿后,各县要成立联合执法大队,认真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县域恢复重建中,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保护。州级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各县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州县政府已批准准入的各生产企业,必须及时办理水务、环保、国土等相关手续。凡手续不全、环保措施不落实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凡没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采砂许可、临时用地、生产经营许可等手续和证件。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企业实行严管重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责令限期治理修复,达不到有关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为使清理整顿取得实效,各项强制措施落到实处,各县要在县林业环保、建设、国土、公安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对妨碍执行公务、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的,依法进行查处,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转让、租赁国有和集体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时,一律要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乡镇、村社、原有土地使用者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租赁、转让、买卖土地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州委提出的“严格执法,确保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严格政策,确保重建期间所有地材有序开采;严格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领导;严格管理,确保后续工作有人管,有人检查,保持管理工作常态化”的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各县要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发改、国土、建设、公安、水务、文化、农牧、司法、质监、林业环保,以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严格程序、依法办事的工作机制。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开展这次环境整治活动,是根据省、州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是努力保护灾后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保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站在为历史负责、为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环境整治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取得实效。

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区域概况

南京市地处长江中下游东部苏、皖两省的交界处,江苏省西南部,地理位置在31°14''''~32°37''''N,118°22''''~119°14''''E,是江苏省省会,长江三角洲的副主城市,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南京市下辖11区2县,全市总面积6582.13km2,200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为624.4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3814.62亿元。南京市农村地区是指南京市域范围内、城区以外的农村地区,2008年农村户籍总人口为315.8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0.58%;农村地区土地面积5811.5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88.29%;农村地区生产总值对全市的贡献率为33.67%。

1.2研究方法

1.2.1评价单元

区域生态安全评价单元主要有点状的栅格评价单元和基于面状的矢量评价单元二类。面状评价单元包括行政单元、小流域和景观单元等类型。具体评价单元的确定,主要根据工作所需达到的目标来确定。为了便于获取评价统计数据以及农村环境管理,该研究以行政单元区为评价单元,选择2007年南京民政局最新行政区划方案,并结合城镇用地占镇域面积比例,确定研究范围涉及39个乡镇和10个涉农街道。

1.2.2分区方法

以农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目的,以乡镇(街道)为评价单元,基于两大类、三级农村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GIS空间分析功能支撑下,对农村地区进行生态环境分区,并确定重点环境整治地区。技术路线为,首先,对单要素表征因子进行分级,并分析其空间差异;然后,对单要素表征指标进行标准化统计处理后,根据熵权法对各指标赋以相应的权重,并通过专家评分法对权重进行修正,加权求和,计算环境压力和状态综合值;最后,对每个乡镇(街道)单元采用矩阵聚类方法,结合评价单元的实际进行修正,把各乡镇(街道)分为综合环境优良区、较好区、一般区3级。

1.2.3指标选取

生态环境分区的实质是以科学的指标体系评价研究区域生态环境的差异[6,7]。市域尺度的生态环境分区,因区域空间差异较小,应选择对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最为胁迫、最便于度量、最具代表性的指标。该研究结合南京市农村环保实际,选取污染源分布与强度(含工业集中区面积、耕地面积)、城镇发展水平(含人口密度、建设用地比例、路网密度)作为压力指标,选取农村河道水质(水环境污染综合指数)、大气环境质量(含SO2浓度、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土壤污染综合指数作为状态指标。压力指标评价农村环境系统受到人类活动的负面影响,状态指标评价农村现状环境系统质量状况。

2结果与分析

2.1南京市农村生态环境评价

污染源分布与强度由工业开发区面积、耕地面积(反映农田面源污染)分指标组成。鉴于南京市乡镇工业发展产业趋同度较高,工业集中区面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评价单元工业污染的强度,南京市农村地区工业开发区面积相对较大的地区为永阳镇、汤山街道、禄口街道、古柏镇等工业化程度较高的镇街;南京市受农田面源污染约束性最大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六合区北部以及高淳、溧水县的绝大部分地区。城镇化过程不可避免地引起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变化(LUCC),将对局地气候、流域水文过程及环境污染带来影响[8]。城镇化发展水平分析表明,2007年,南京市农村地区人口密度为543.5人/km2,其中六合区农村人口密度最大,溧水县农村人口密度最小;建设用地比例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区域城镇化水平,位于江宁区的秣陵街道和江宁街道以及六合区的横梁镇建设用地比例较高;路网密度是指城市中所有的道路总长度与城市总面积之比,城市近郊区以及高速公路穿越的乡镇(街道)路网密度较高,位于江宁区的多数镇街以及104国道穿越的浦口区永宁镇和宁连高速穿越的六合区少数乡镇(街道)路网密度较高。图2南京农村生态环境分区方案农村生态环境的状态分析表明,南京农村区域地表水水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差异,离主城区越近,水质污染越严重;重化工业较为聚集的六合区农村地区SO2浓度较高,而溧水县农村地区和路网密度和城镇化程度较高的江宁区农村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高;南京市农村地区土壤污染超标点位置主要在周岗、雄州、八卦洲、傅家边、长芦、东屏及玉带等地。南京市局部地区土壤已被检出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特别是矿区、工业区周边、高速公路两侧等地区污染检出频率较高,部分区域土壤已不适合农作物种植[9,10]。

2.2南京市农村生态环境分区

综合上述单项因子的分析,考虑各因子正负关系,在加权求和的基础上计算环境压力和状态综合数值,选择采用Q型样本(乡镇、街道单元)聚类并结合矩阵聚类方法,把各镇、街道分为综合环境优良区、较好区、一般区三级(图2)。

2.2.1农村环境优良区

这些地区主要特征:污染源及强度小,来自城镇发展的环境压力弱,同时现状环境质量良好。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浦口区西南部和六合区的西北部,秦淮河上游的溧水县以及高淳县的固城湖附近地区。上述地区主要采取保护与防御兼备的环境战略:首先是在划定生态功能保护区基础上,严格按照保护区条例和管制措施维护生态环境质量和原生自然地理条件,根据不同生态功能空间类型,因地制宜实施分类保护措施;其次预防来自周边地区带来的环境压力,在地理交接地段设置与建设生态缓冲带,通过合理规划建设用地与交通网络既能满足周边地区发展的需要,又能实现这些地区环境保护的要求。

2.2.2农村环境较好区

这些地区主要特征:各项指标均较好,但相对环境优良区而言相对较差,即污染源及强度较小,来自城镇发展的环境压力较弱,现状环境质量较好。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在环境优良区的,包括六合区的东北部、浦口区的西南部、溧水县和高淳县的大部分地区,但某些乡镇在部分指标上有所差异:六合区的新簧镇、横梁镇、东沟镇、龙袍镇及靖安街道以及溧水县的晶桥镇、高淳县的漆桥镇和古柏镇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其他指标较好;而其他地区在污染源和环境压力上又表现出相对较高的水平。这些地区主要采取保护与整治为主的环境战略:对这些地区的生态空间实施严格保护,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体系;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整治措施,对污染压力较大地区进行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和城镇发展布局,对环境质量较差地区加强环境整治投入,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2.2.3农村环境一般区

这些地区主要特征:各项指标相对上述两类地区较为一般。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在各县区的行政中心所在镇或街道,大体为城市地区的外延地段,但在某些指标上有所差异:六合区的程桥镇、马鞍镇、新集镇及江宁区的谷里街道、湖熟镇等地区的污染源与强度相对较弱,但来自城镇发展和交通的环境压力大,现状环境质量也差;其他地区污染源强度较高、城镇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较大且现状环境质量差。这些地区主要采取整治与生态建设为主的环境战略:对这些地区污染源分布较多的地区实施优化改造措施;现状污染较重的地区采取整治措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绿地系统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对重要的生态空间实施保护和管制措施,限制大规模城镇与产业的发展,大力提倡生态产业建设。

2.2.4重点整治和保护地区

(1)重点整治地区。这些地区主要是环境较差区中各项指标得分最低的乡镇、街道,主要分布在主城(图3)。对重点环境整治区分布特征及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环境整治的主要方向与途径:对于主城周边农村地区,包括汤山、龙潭、秣陵等街道,处于都市发展区范围,是城市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区,城镇发展和交通压力大,工业污染源强度大,因此,需要对主城扩展及城镇布局进行生态引导以及对乡村发展实施生态调控,提出城乡统筹发展的途径与措施;对于县城地区,包括淳溪镇、雄州镇及江浦街道,城镇发展压力和工业污染强度大,是城镇化重点优化地区,因此,需要促进产业生态转型,合理调控城镇发展规模、方向和布局,在实现城市功能扩散的同时维护周边生态敏感空间的整体性和延续性,将自然引入城市,构建环境优美乡镇;对于其他乡镇街道,包括盘城、江宁等街道工业污染强度大,城镇发展压力也大,同时处于生态敏感地带,因此,需要从生态基础设施网架搭建的需要来重新衡量城镇布局,合并、集中过于分散的小村落,可以视其所处区域生态敏感性高低,确定由弱而强的生态引导模式,同时依据乡村的分区特征,确定各自的发展道路,重点解决农村饮用水源及抗旱灌溉用水的保障问题,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2)重点环境保护区。主要集中在老山地区和六合北部,以及秦淮河上游江宁段和石臼湖-固城湖流域地区。该类区域为主要水系源头和分水岭,有保护完好的核心区,生态系统中的自然组分比例高,是区域性自然生境和乡土物种保留地,对生态系统的稳定起到控制性和生态源的作用,具备区域生态流通的源功能。这些地区的主要整治措施:限制开山采石,积极开展采矿破坏地的生态修复,严格保护和积极营造山区水源涵养林,积极保护和改良丘陵、草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有效保护沿江各个区域供水水源地;控制高密度房地产开发及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保持原生态状况,着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保护基本农田为主线,大力发展都市型生态农业及生态观光旅游产业。

3结论与讨论

(1)以乡镇(街道)为评价单元,选取压力和状态两大类、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利用GIS空间分析功能和矩阵聚类分析方法,将南京市农村地区分为环境质量优良区、环境质量较好区和环境质量一般区。分区结果显示,农村环境质量优劣与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程度有一定的相关关系。

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成立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乡溪、溪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溪、溪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要本着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流域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科学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干部进村入户等宣传手段,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意义及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对《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养殖户业主的环保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溪、溪流域是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源头,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已危及到其饮用水源地即外度水库和水库。目前我乡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但仍有部分污染源未整治到位,要求各村要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水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委派专人监管,把污染源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同时做好整治工作跟踪汇报制定,每旬定期上报整治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整治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三)、严格执法,切实做好污染源整治工作

1、调查摸底阶段(年8月1日—8日)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时上报本村、本单位畜禽养殖情况,对年存栏牲畜在50头以上和年存栏禽类1000头以上的蛋鸭场进行全面摸底,占地面积、污水处理情况、通讯联络方式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存档。

2、加强监管,督促整治(年8月—9月)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严禁在辖区内新建、扩建污染源,对现有的污染源要结合年乡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契机,将未完成整治的养殖户全部纳入沼气改造管理,并配套改厨、改厕、改圈等措施,达到畜禽粪便排污无害化处理,实行零排放,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逾期未完成的要采取强制关闭,并追究相关责任村和责任人责任。

(四)、实行奖惩制度,实现长效管理

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过去两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20**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我市政府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大环境整治和源头治理。

(一)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是生命之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积极整治水库保护区内生活和产业污染”列为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同时,又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的源头生活污水治理和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列为市重点实事工程。近两年对饮用水源保护取得一定成绩。一是到目前为止完成了五个湖库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二是切实加强了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己召开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并完成各项任务的整治方案。三是于8月底前完成9个水库源头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对9个水库源头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为明年继续有效开展源头污染治理作好准备。四是加强饮用水源生活污染治理。今年要全面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等的污染源治理,启动窖湖、长溪、外杜湖、白洋湖、邵岙湖5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源头污染治理。五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餐饮经营点的打击取缔。六是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严打”态势抓禁养。七是做好水库禁泳工作。今年将加大执法力度基础上,对水库游泳现象进行曝光。

2.水利工程有序推进。总投资7.8亿元、日引水20万吨的汤浦水库引水工程20**年9月初建成并正式通水;总投资8.4亿元、年引水量2.4亿立方米的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已圆满完成;总投资为2891万元的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提前建成并通过试运行。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完成了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的建设。

3.加快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及工程污水纳管工作。一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进展顺利。确保北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工程、东部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正常投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扩建工程的建设。继续推进与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配套的集污管网工程建设,完成新华路等10条道路(10公里)的污水管道铺设,确保今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5%。继续推进镇域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和支管铺设工程建设,完成市域污水工程C6包建设,完成C7、C8包工程量的70%。力争实现今年我市集中污水处理量增加6万吨/日的目标。二是全面推开排污接纳管理工作,对能接入市域污水管网的进行强制接纳,确保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20%以上、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40%以上,确保市域污水管网贯通区域内纳管率达到70%。

4.加大力度进行城河治理。新一轮城河治理进入实质性整治阶段。从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对城河治理作出了系列决策,制定了《慈溪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投入1亿元,大规模疏浚浒山城区30km2内约35公里的河道(其中Ⅰ、Ⅱ类河道24条,Ⅲ类河道49条),改善城河水系流动状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提升城河水环境容量,力争使城河水质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水标准。今年已实质性地启动了五大工程:1、在城区引水环通工程上,完成了《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的调研,并对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2、在河道疏浚工程上,引入了河道水下绞吸清淤技术,开展了周家路江北段,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的疏浚,完成了宗汉街道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的疏浚,白沙路街道的Ⅱ、Ш类河道疏浚工作正有序推进。3、在城区污水管网铺设上,以新城大道等11条污水管线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再扩建工程已全面建设,建成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75%以上。4、在污染源整治上,完成了《浒山江、虞波江上游(横河轴承工业区块)区域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课题的调研,组织实施了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和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工程。5、在河道两岸违章整治上,开展了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违章建筑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

5.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了《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一是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20**年有13个村开展了农户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20**年完成12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今年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成20个以上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任务。二是粪便无害化处理。20**年有9个镇在建设粪便集中沼气处理站。目前中心城区已建成150吨/日的公厕粪便无害化中心并投入试运行,各镇己建(观海卫、天元2座还未建成)17座总处理能力415吨/日的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2009年继续推进2个镇的农村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实现全市各镇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全覆盖,并确保各镇粪便处理中心投入运行,以切实解决公共厕所二次污染问题。

(二)实施“蓝天”工程,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1.落实节能减排指标。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吨,比上年削减12.2%,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宗汉镇铜熔炼集中区关闭,新浦镇铜熔炼集中区落后工艺改造,慈溪市热电厂异地改造,并组织开展燃煤污染、扬尘粉尘污染、秸秆(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和食堂油污染整治。实施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25家企业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

3.积极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重点节能领域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完善节能项目奖励政策,组织开展千吨标煤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审计)评估工作和1000万度以上重点用电企业电平衡测试工作,完成80家企业能耗对标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业、建筑、流通、交通领域的节能降耗等工作。努力降低单位GDP能耗,减少燃煤的消耗。

4.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清洁生产。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已建成投用,33台风力发电机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完成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三)实施“绿色”工程,加快生态绿色创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1.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城乡生活环境。20**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20**年有4个镇创建申报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单位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的现场考核验收,有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2009年组织2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4个镇创建省级生态镇、5个街道创建宁波市生态街道。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宁波市生态村、环保模范单位和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成省绿色社区1个、宁波市生态村40个、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20个。

2.大力推进绿色工程建设。20**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0**年进行环境整治,新增宁波市级全面小康村6个,326个庭院整治示范村完成复评工作,新增环境整治村35个。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397亩。2009年力争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4.5%以上。环杭州湾沿海防护林工程,确保累计建设生态公益林8.26万亩、建成6.2万亩,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递增0.1个百分点。

3.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按照《省级生态市创建标准》要求,以城市周边、风景区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等视野可及范围的破损山体为重点,开展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力争完成20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任务,完成美人山5座连体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部工程量的50%。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防治理范围内出现新的采矿场(点)。

4.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力度。开展“三沿五区”无坟化建设。完成全市经营性公墓园林化改造和公益性墓地生态化建设任务;完成观海卫镇卫山、掌起镇洪魏、横河镇上剑山等地的生态墓地建设;完成杭州湾大通道观海卫段、掌起段可视野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及生态覆绿任务。确保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三沿五区”坟墓清理率达到95%以上、公墓绿化率达到80%以上。

(四)实施“清净”工程,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1.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继续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彻底消除乱堆、乱放、乱排现象。电镀污泥、医疗垃圾、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按宁波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集中定点处置。

2.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市环卫作业中心和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镇级粪便沼气处理中心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基本完成,管线铺设工程全面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五)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为手段,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1.每年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工作。20**年,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镇和街道组织开展了9次“零点行动”,调处1973件环境投诉案件,作出436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926.3万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210件,对9家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关闭或停产整顿55家,挂牌督办企业15家。20**年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并整体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全部进入漂印染基地,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在新区配套建设了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漂印染废水处理厂和3000吨/天的电镀废水处理厂。今年又完成漂印染园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达标改造,力争年内完成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量的60%。

3.2009年底计划完成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企业的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辖区内小轴承企业产生的含油废水将通过收集并送至建成后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

4.有序取缔小印花加工业。全市共有小印花200家左右,其中城区范围内有128家,按照城河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取缔非法小印花加工,环保局联合工商局、公安局已下发取缔小印花的通告,要求业主6月底前自行拆除。

5.废塑料行业整治重拳出击。继续加大了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加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同比案件由**年的247件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对废塑料行业的进一步治理作出了部署。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

6.开展周巷、长河铝浇铸整治行动,取缔一批村庄内离居民住宅近、有投诉及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户,规范一批把焦炭燃料改成柴油或电的加工户,切实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7.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8.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20**年,慈溪市委、市政府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列为年度市“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的内容之一,出台了《慈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和《慈溪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年关闭、搬迁禁养区内46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同时完成新建畜牧小区5个,实施排泄物治理工程的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成为污染治理示范场。2009年计划关闭、搬迁禁养区内79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7家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拟建畜牧示范小区5个。

(六)多种形式开展创模宣传教育,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环保浓厚气氛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各镇、街道生态建设考核结果。二是在各镇(街道)主要道路和公路出入口竖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在城乡(镇、村)显要位置(车站、商业区、居民区、道路两侧、公众场所等)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张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画;编制和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把生态文明、生态理念、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水利、节能降耗、环保常识、“两创”指南等相关知识汇编成通俗手册进行发放和宣传。三是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成立村级环保自治组织193个。四是继续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实现环境宣传教育进村入户、进企到校,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参与率和满意率,力争市民的环境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六是市生态办认真创办“生态简报”,生态建设工作进展信息。

二、两年多来,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与环境、发展与保护矛盾仍然突出

环境专项整治困难重重。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不快、力度不够。部分河道水发黄、发黑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二)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较为普遍,水环境质量的潜在危害较为突出,饮用水源水库蓝藻时有出现。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

(三)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市镇两级环保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力量、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四)虽然畜禽养殖关闭和污染整治有序开展,但是慈溪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基本保持在14%左右,目前全市20个镇(街道)有1500余家养殖场,其中规模养殖(牛50头、猪300头、鸡、鸭、鹅5000羽)养殖专业户300家左右,如果按照现在的整治力度,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和污染整治需要很长的时间。

三、针对我们慈溪环境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确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下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饮用水源保护是重中之重

今年市政府已把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列入了市政府实事工程,并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源头污染治理。我们应该以切实提高慈溪人民的饮用水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饮用水源上游农业、生活、三产等污染问题,确保饮用水源保护系列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对各镇、各单位生态任务的督察和考核机制

加强对各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督察和考核。市生态办以促进落实为己任,专门设立了督导组,将生态任务的督导工作列为日常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务求督查实效。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生态建设任务书的考核,加强对各部门和镇、街道的考核力度,对不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出现严重生态破坏事故、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在生态任务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环保“国策”的宣传力度

今年提出了4个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把市委党校建成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把全市50%的中小学校建成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把电视台办成生态文明传播基地;把《慈溪日报》办成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基地。努力落实好这项艰巨的任务,扩大环保“国策”的宣传面和知晓率,扩大环境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

一是今年市政府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们要确保相关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是抓好生态系列创建镇、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粪便处理中心服务范围外的村庄公厕生态化改造,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三是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以点成线、多点成面上出成果。力争在农村环境整治、改善村(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等方面上求突破,努力提升农村环境档次。

(五)进一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