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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电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管理现状分析
(一)采取管理职能
财务管理职能指的是在企业进行生产或经营的过程中,采用价值形式以及合理的财务组织活动对企业的财务关系实施正确的管理,从而真正实现对财务管理目标的综合管理。财务管理职能通过不同的价值形态实现企业的资金运转、计划以及控制,同时也是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重要部分,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财务管理职能在本质上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企业在管理中的基础性措施,也是其核心措施。财务管理作为一种企业支持性活动,可以为企业的主体活动提供支持性帮助,有效的财务管理措施可以帮助运营商积极地打造出良好的企业内部发展环境,从而实现各部门间的协同合作。
现阶段,针对我国的财务管理职能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也就是财务管理职能观以及财务管理业务观。在职能观看来,财务管理职能主要是将企业财务活动科学地组织起来,正确地处理和企业相关方面的财务关系,并最大程度地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针对具体情况来说,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决策性。在业务观看来,财务管理职能主要是财务本身具有的功能,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主要表现出调节职能性以及监督职能性,并且这种职能特性充分体现在企业内部配置以及市场资源配置中,企业内部配置主要侧重的是职能的行使权,是依据企业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的,但是企业资源配置更加注重对功能性的发挥,是依据企业的内部角度来进行分析的。
(二)电信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电信企业的逐步发展,我国的电信企业已逐渐壮大,同时我国电信企业中具有核心管理职能的财务管理部门也在逐渐向现代财务转变,并且各个企业也都逐步建立起了现代财务管理制度,搭建出了自身的财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此外,随着我国电信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电信行业目前也处于电业发展中的前沿位置,但是和其他大型企业相比,电信企业因受到不同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也具有不同的特点,例如资金回收中任务量较重以及财务关系复杂等情况。因而,电信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本身的工作特点,财务集中管理方式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三)电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目前,因我国电信行业技术的日趋成熟,处在转型背景下的电信行业,为了实现业务经营目标的全面发展,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使得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第一,电信企业要不断适应目前市场中的基本要求。针对上市后的电信企业,要满足资本市场中的基本需求,对企业价值进行不断的提升,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核心是要不断推动企业收入增加,进而保持投资回报率的持续增加。资本主义市场不但要求运营商对财务信息进行公开,而且还要求运营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结构,进而体现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以及可靠性,充分体现出财务管理工作在电信企业中的核心位置。
第二,要不断实现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管理。财务管理精细化指的是对手段以及内容的精细化管理。手段精细化指的是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时,将信息技术作为管理工作的主要推进力量。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一种价值化管理,具体包括对权益的分配管理、对成本的管理等方面,其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管理活动。
第三,要不断提高进行财务管理的执行能力。要想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获得成功,就一定要对财务进行精细化的管理。这不仅要向电信企业管理人员灌输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同时也要从思想上培养企业管理人员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意识,从而大幅度提升员工的工作素质。
二、电信行业转型背景下的财务职能管理创新
我国的电信财务管理工作将管理作为突破口,积极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围绕如何提升企业核心价值开展了有效的工作。在工作中,唯有建立以价值管理作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模式,才能对成本结构进行不断的优化,进而使企业获得持久的竞争活力,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完善财务集中管理制度
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益,同时也是企业实施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方式。在进行财务“一本帐”的管理过程中,要不断优化企业的集中管理力度,严格完善对地方企业的财务管理,从而将企业投资划分为工程建设、收入以及成本管理三个方面,真正实现企业财务的实时管理,积极推进财务的一体化工作。与此同时,还要借鉴企业行业中先进的管理体制,从而不断完善电信企业的财务管理,稳步推进财务集中管理制度。
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制度,可以采用科学的财务组织方法,提升企业的经济运营能力,从而将资源逐渐转向优势品牌以及优势业务中去,完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制度同时也是资本主义市场的需求,是电信企业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实现财务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基础。
(二)完善财务实时管理
我国电信企业若是想利用技术管理系统对企业进行信息化管理,就要逐步完善财务实时管理。针对电信企业而言,电信行业处于急速的变化之中,WTO以及电信行业的逐步开放使得长期处于垄断环境中的电信企业正面临着日益残酷的市场竞争,这就要求企业在强化网络基础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基础建设,不断改进企业内部管理流程。
电信企业在通常情况下会拥有数量巨大的客户群体,随着电信产品收费项目种类的逐渐增加,数据采集工作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因而唯有建立完善的实施管理系统,才能充分保障在采集财务信息时的实时性以及真实性,才能解决在收入管理工作以及财务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决策机制,降低经营风险,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夯实财务统计精细化管理工作基础
我国电信企业为了彻底实现战略转型的具体目标,在完善财务集中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实现对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业务预算机制,从而积极构建出以预算作为财务管理模式的有效控制措施。
财务管理工作在向全面性以及分析性方向转变的过程中,要不断强调管理内容的深入性以及针对性,针对基础财务数据进行针对性分析,并把握企业经营活动的深刻内涵。财务管理工作要实现财务手段的精细化管理,就一定要采用信息化的管理方式,从而保证信息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在实施财务“一本帐”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优化财务的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自动化管理,并对财务管理部门中的关键性岗位实施控制工作,对财务状况进行监控。与此同时,电信企业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集成功能搭建出一套财务信息收集、整理、反馈的程序,电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唯有实现真正的精细化管理,才能达成企业的战略性目标。
(四)强化投资管理力度
电信企业作为一个密集型的企业,和其他企业相比,具有投资金额大以及持续性强等特点,因电信企业的分公司并没有对项目的具体审批权,因而使得项目立项以及实施变得十分困难;同时,电信企业在对投资效益进行评价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使得在对企业财务工作进行投资控制的过程中没有具体的依据,从容使得项目投资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不利于企业进行投资控制。
工程投资项目作为电信企业中的重要组成,同时也是存在投资风险较大的一部分,唯有强化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力度,才能减少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而提升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在电信企业实施财务投资的管理工作中,要强化对风险关键点投资的控制,进而及时、准确并全面地了解投资信息的控制,及时进行财务判断行为,进而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中的各项职能。
关键词 全球经济一体化 核心竞争力 白热化 现代企业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的竞争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其竞争进程也在不断地加快,在风云突变的经济形势发展过程当中,我们需要保持企业竞争力的优势,它摆在我们面前要一道非常重要的难题,企业家和理论也从新的视角中找到信托企业在竞争当中取胜的法宝。
一、我国信托企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信托企业从20世纪发展以来,经过了十分曲折的发展历程,它是银监办信托业务的发展形式出现我国商品经济当中,经过三十多年的来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成熟的发展模式,从1982年至今,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发展,国家对信托业进行了六次的清理整顿,信托行业在金融领域的发展地位的作用也得到恢复,信托规模和经营业务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但是整个行业仍处于一个发展的阶段,业务开展仍然需要经过长时间扶持和规范。
二、基于财务视角的信托企业竞争力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发展潜力非常大,但是目前企业的整体盈利状况并不佳,还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资本结构仍然欠缺合理性,财务风险较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资产管理状况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企业信托法律体系存在着漏洞
中国信托业建立以来,其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国的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导致很多企业信托机构的成本过度,有一部分企业为了利益不惜采用金融诈骗等手段,造成了国家的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我国的信托企业管理不规范
由于我国的信托业的发展一直是由信托处进行管理,由于信托处是过去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代信托企业的发展要求,导致信托处无法掌握信托企业最新发展动态,其监管严重滞后性,直接导致信托企业发展畸形。
(三)企业没有转变财务管理的职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信托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我国企业并没有转变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能。主要是因为企业管理者并不重视企业的发展,导致企业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的财务竞争力是目前信托业发展重要的竞争力之一,因此企业要想发展就必须找到转变财务管理职能的方法,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
(四)我国信托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存在缺陷
信托企业要想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企业财务考核制度与方法,但是由于大部分信托企业并不重视企业的管理工作,对各项经济指标的分解不清晰,导致企业无法进行合理的财务管理办法的分析。要想制定更加合理和系统的机制,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
三、从财务视角完善信托企业的竞争力相关对策
我国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发展潜力大,业务增长的能力也在增强。因此,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地提高企业财务竞争力,是现代信托企业所必须面临的问题。
(一)完善企业信托法律法规的体系
我国信托业多年来的发展甚至出现了违规的现象,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这与世界金融行业是极度不匹配的。随着“一法两规”的法律颁布,法制建设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对于建立信托法律体系而言却仍存在较大的漏洞。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施的细则需要出台,必须保证信托理财的发展有法可依。
以风险管理作为本质的金融机构,大多建立一整套的监管部门、内部控制和行业自律组成了三位一体的机制,这是信托企业必然要开展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制度甚至被提高到了与监管和内部控制同样重要的位置。在一个信托行业管理中,“三位一体”机制的缺失,直接造成其部分成本不断地升高,导致整个行业出现风险管理的漏洞。
无论是国家,还是信托企业都需要重视这个问题。在机制发展过程中,监管部门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非现场型监管手段。因此其监管的成本过高,而且监管的效率仍然处于偏低的位置,而且“猫鼠”游戏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而是需要及时地发现,信托业也同样如此。加强信托行业的自律,真正提高其自主的管理能力十分重要。
(二)建立相对健全的信托管理风险规范
风险是所有行业都存在的问题,信托理财也同样如此。建立相对健全的信托管理风险规范,必须要遵循我国在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和管理,鉴于信托财产的运用,几乎涉及到金融业发展的各个发展领域。因此,企业需要实现对信托业务的有效监管,并且提出更高的发展要求,需要运用更加高端的计算机系统去监管整个信托管理。
我国现代银监会一直追溯到人民银行,非银司下设的信托处是现在唯一存在的用以管理信托管理公司的职能部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以来,经济快速发展,信托业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信托处已远远无法满足新时期信托业务的发展,因此设立专门的信托监管机构非常地重要,用以专司信托业的监督管理,从而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加强金融监管之间的合作。
(三)真正转变企业的财务职能
财务文化来源于公司财务价值,然后作用于公司管理,它是现代企业财务竞争力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由于各种力量的协调,信托公司打造公司外部良好的信誉,在公司内部形成了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的提高,那么就需要从财务文化的角度对其加强财务竞争力的管理。因此,不同的文化传统对不同类型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我国信托公司需要适应信托业的发展,需要构建一个具备行业发展特色,适合企业信托公司发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财务文化的管理,从而提高企业的财务竞争力,推动信托公司发展。
(四)建立更加完善的财务管理办法
信托企业要想建立完善的财务考核办法,一定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要想做好信托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最重要的是建立并完善各项经济指标,我国对信托公司财务报中需要披露财务指标相对会比较少,由于公司对各项指标考核的并不是很健全,要加强信托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首先要核定各部门所考核的指标进行入手。从而制定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考核机制,明确各个部门的权责。并且严格各个部门的工作性质一定要进行层层分解,并定期进行考核,然后确保考核工作实施。
结论:企业要想进一步阐述公司财务的竞争力,对其理论体系和形成机理等因素,需要进一步进行探讨。其次,信托公司财务竞争力可以尝试用不同的评价方法,选取重要的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和定性指标,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提高信托企业结果合理化。
企业要想提高企业财务竞争能力,就必须完善信托公司财务信息方面的披露,从而完善、及时和真实地披露有效的信息,它是公司提高财务竞争力的最重要的前提,信托公司需要以自愿性信息作为披露作为财务战略管理重要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和理论研究不断深入,财务竞争力将和核心竞争力一样同样受到企业的重视,然后发展成为一整套成熟的发展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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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意义
1.1可以增强国有企业集团的竞争优势
国有企业集团通过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可以使其资金集中管理的规模不断扩大,进而使其资金链条得到一定的发展与巩固,在同行业、同地域的企业中获得一定的资金优势。在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时就会更多、更快捷地来获取金融机构赋予的授信额度,进而更迅速、更及时地获得各种投标保函以及资信证明。因此,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不断增强自己的信用度,赢得更多的客户,不断促进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1.2可以提高国有企业资金的利用率,使资产负债率不断降低
国有企业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可以把企业所有管理链条上的沉淀资金以及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归集,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来实现资金的再利用,可以给企业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进而不断加速企业的自己资金周转,使企业的资金利用率不断提升。此外,通过对资金的集中管理还可以使企业对外部金融机构的依赖度大大降低,从而使企业的各种资产负债率降低,有效节省企业的各种财务费用,大大降低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
1.3对国有企业的票据管理有很大帮助
国有企业对资金实施集中管理就可以对其下属子公司的各种财务票据进行集中管理,通过对财务票据的全托管来满足企业对各种财务票据的托收、保管、查询以及贴现等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有效的票据池。通过对企业票据池的应用来实现对企业各种财务票据资源的高效化与科学化管理,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各种财务票据的交易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2.国有企业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措施
2.1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资金集中管理是一种新型的财务管理模式,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要求也更高,因此,要做好国有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必须要对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在岗培训。通过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真正掌握资金集中管理的工作流程以及工作实质,加强对资金集中管理的认识,才能在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时具备必要的人才保障,进而不断发挥出企业资金的效益优势,为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建立健全资金集中管理规章制度
资金集中管理规章制度可以为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我国国有企业集团一般都有较多的下属子公司,并且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在实施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时可以就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制定符合其发展实际的资金集中管理规章制度,使财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同时,在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过程中,财务人员还可以根据制度要求对资金管理的状况以及资金账户管理的状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并把资金归集率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对财务人员的考核范围之内,进而保障各项制度的贯彻与落实。
2.3通过分层管理来打造资金集中管理网络体系
首先,国有企业可以在子公司或者大型项目等资金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置资金结算办事处,从而实现对外部流动资金的归集管理。其次,对于一些外营施工项目或者企业外迁单位实施资金管理时,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账户托管的方法来畅通企业资金的归集渠道,在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设置托管账户,然后通过开展委托支付或者账户托管的方式来畅通外部资金的归集渠道。另外,还可以对企业内部的资金进行调剂,通过集中管理来解决企业或者项目部的资金短缺问题,避免企业出现临时资金周转的困难,有效发挥企业资金的规模效益,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集中管理意识。
2.4通过对资金的信息化管理来提高资金集中管理的能力
国有企业在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时要通过运用通讯、网络以及计算机等先进的技术设备来建立一个集资金查询、预测、分析、控制、调度以及结算为一体的管理系统,通过对业务信息以及资金信息的有效融合来实现子公司与总公司资金信息的统一管理。这样财务人员在对企业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时可以利用这种信息系统来对资金配置进行优化,使国有企业集团的资金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加大企业资金在各个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增强企业资金的抗风险能力,进而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不断得到提升。
3.结语:
国有企业集团通过对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可以有效监督与控制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运行情况,并通过资金调动有效解决企业子公司或项目部所面临的各种资金问题,提高企业资金的流动性以及利用率,给企业的发展与进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参考文献:
王艳.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1)
张金东.浅析现代化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金融经济,2009(02)
王晓薇.谈谈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财会通讯(理财版),2008(04)
【关键词】信托;《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核算主体
一、我国信托行业会计核算的发展历程
信托业在我国的进入时间较晚,各项规则的制定和实施都处在积极的探索和实施中,信托财务核算也是如此。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和实施。2002年5月9日《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与同年7月18日《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以“一法两规”为代表的信托法律制度在我国初步形成。2007年3月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更加强调信托业回归主业。
信托法颁布之初,财政部尚未专门就信托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颁布信托公司的会计制度,只在2001年11月27日以财会【2001】49号文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在股份制上市公司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信托业务进行了初步规范。该文件鼓励其他非上市股份制金融企业也实施《金融会计制度》,但并没有就非股份制金融企业是否同样适用该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2005年1月5日,财政部了《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以信托项目作为核算主体,进一步完善了信托管理的制度架构,保证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体现了信托人财产的隔离制度,为信托财产的稳定运行创造了客观条件,实现了与《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协调。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其基本目标是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并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新准则从风险管理角度更贴切地强化了会计作为一门特殊的语言为信息受众提供客观及时信息的理念。应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2010年1月,财政部再次颁布了新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信托业务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准则解释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相应的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进行改进,以适应不断创新发展的业务要求。
二、我国信托企业现行核算制度
(一)信托项目的会计处理
信托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基本单位。信托项目应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独立核算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各信托项目应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不同信托项目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相互独立。信托项目的会计要素包括信托资产、信托负债、信托权益、信托项目收入、信托项目费用、信托项目利润。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对信托项目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在信托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受托人对信托项目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并按信托文件的规定书面通知受益人或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信托清算后的全部信托财产。信托项目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委托人信托业务的会计处理
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应视信托财产所有权上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实质性转移,判断信托财产是否应终止确认。委托人对信托项目具有控制权的,应将其纳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信托资产和企业资产之间应有所区分。
(三)受托人信托业务的会计处理
信托业务会计特殊之处是,受托人从事信托业务是按照约定收取报酬的,却以信托企业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信托财产与受托的信托企业财产相区别。受托人应按信托文件规定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计算确认应由信托项目承担的受托人报酬。受托人发生的为信托项目代垫的信托营业费用,应确认为对信托项目的债权。受托人对于已终止信托项目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应作为代保管业务进行管理和核算,如信托财产是货币资金的,应开立银行存款专户存储。
(四)受益人信托业务的会计处理
受益人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信托项目运营情况进行查询。如有证据表明信托受益权已发生减值,受益人应对信托受益权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受益人不应在信托存续期间对信托收益权价值进行摊销。受益人对信托项目具有控制权的,应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三、现行核算制度的特点和问题
(一)以信托项目为核算主体
信托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和处分信托资产,对每项信托业务以其为会计主体,分别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设立银行专用账户,按照会计分期分项目及时出具财务报表。这样的核算方法能够清晰有效地管理和划分每一个信托项目,保证信托资产和信托资金的安全。
由于信托业务的多样化,信托公司的业务数量往往很多,信托项目基数较大。信托公司信托财务的相应的特点是,财务账套多,银行专用账户多,信托会计财务报表多。
(二)关联方交易
我国信托企业一般将财务核算分为两部分,即自营财务和信托财务。自营财务核算企业的日常收支、经营和投资。信托财务独立于固有的企业财务。受托企业定期从信托项目中提取信托报酬。
《核算办法》对信托项目收人作了明确规定,信托项目关联方交易的收益计量按《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原则办理。但在信托投资公司内部还存在着固有财与托项目交易、信托项目与信托项目交易等内部关联交易形式。固有财产和信托项目具有不同的会计主体,因此它们之间的交易也属于企业之间的交易。同时信托投资公司在上述交易中拥有双重份,成为交易的唯一当事人,自主性较大,直接参与固有产和信托项目的管理,因此上述交易也应归入关联交易的范围。
(三)信托财务的复杂性
由于信托项目的分开核算,在项目终止之前,项目核算不能结束,按照正常的会计分期出具财务报表,随着信托企业业务规模和数量的发展,这给信托企业的资产管理带来较大难度,在银行设立的信托专户也很难做到及时撤销和清理。信托企业的财务部门不得不雇佣更多的财务人员和引进数据储存和处理功能更强更稳定的信托财务软件应对信托项目财务问题。
四、对信托行业核算的建议
(一)信托财务核算专门化
信托项目财务在形式上虽然独立于信托企业财务,财务决策全权归属受托企业,实质上不能保证会计主体的独立性,无法避免关联方交易,不能保证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现阶段信托项目财务与企业财务遵守同样的财务会计准则,但其核算的特点不同。单一主体的月度财务事项较少核算简单,但信托项目基数大,数据处理复杂。
基于以上两点,信托财务可以与固有财务剥离,成立独立的财务中心,或者进行第三方核算,提高核算效率和准确度。专门化的核算部门或核算机构还可以及时向受托人、受益人公开信托资产处置情况和财务报表,有利于保障各方利益不受侵害。
(二)信托财务从业人员专业化
现阶段,信托财务的从业人员与普通企业财务的从业人员的来源和技能相同。为实现信托财核算专门化,应该积极推进信托从业资格考试和信托财务专业培训,特别是信托会计电算化的培训,培养信托财务专业人才。
(三)加强信托会计核算领域的研究
近年来,信托业在我国发展迅速,但由于信托业进入我国时间较晚,对于信托财务的研究仍处在探索阶段。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信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而对于微观层面的经营管理相对研究较少。相较于普通企业财务核算的大量研究和探索,信托财务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研究。信托财务的具体核算方法、与固有财务之间的关联、《核算制度》实施的效果等领域均值得研究,为解决信托企业的实际核算问题和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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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于各种财务指标是否达标甚是敏感,因为可以从这些指标中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效益。我国面临全球化的经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上市公司为了不被市场淘汰而进行财务报表粉饰行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行为的泛滥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甚至于引起了中国股票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危机,使得股票市场被“边缘化”众多股市参与者呼吁:严厉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己刻不容缓。财务报表粉饰事件是普遍长期存在的问题,我国银广夏、红光企业等财务报表粉饰行为给我国带来了巨大震动。可见,研究企业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常用方法;动因;防范措施
一、财务报表粉饰的概念界定
所谓财务报表粉饰就是指的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合法或非法的)来调节能够影响企业最终盈余指标的各项报表数据,从而使企业报送的各类报表符合自己的目的或意愿的会计行为,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手段的粉饰,也称为“盈余管理”,这种盈余管理是以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为前提条件,在会计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相关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运用来控制企业报表盈余,使之能够趋于预定的目标,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维持股价,或者使企业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得到认可的目的;另一类是非法手段的粉饰,也称为利润操纵,是一般意义上的“会计造假”它指的是通过违法手段或利用会计方法本身的缺陷而人为造成利润的增加或减少,寻求对自己有利的财务结果。在这一类的粉饰手段中,有很大一部分似乎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但是突破了一定的界限,已成为不合法的操纵行为,是管理当局利用信息的不对称,采取欺诈手段不合法地调节企业盈利,使得大多数股东和其他信息使用人成为信息受害者。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常见方法和手段
(一)利用关联企业分摊费用,向上市公司转移利润
这种人为地降低上市公司的成本和费用,抬高上市公司利润的手段,不仅可能导致投资者错误的投资决策,而且使得一些经营状况较差的上市公司仍然可以以高利润的形象逃避惩罚。一些上市公司在利润水平不佳时,往往通过改变费用分摊的方式和标准来提高公司的利润。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主要通过调低上市公司应交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离退休人员费用,或是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交纳的有关费用退回等手段来粉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例如蓝田股份2013年在中央电视台投放的巨额广告费用是由“中国蓝田总公司”负担的,但实际上,蓝田股份的饮料产品通过集团公司遍布于全国的销售网点销售。可见,蓝田股份利用集团公司分摊不合理的高额广告费用支出的方法,虚增了利润。
(二)利用托管经营操纵利润
由于有关对资产托管经营的法律法规极不完备,导致一些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托管经营成为了调节利润的又一种重要手段。具体表现形式是: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给母公司经营,定额收取回报,在避免不良资产亏损的同时,凭空获得一块利润;母公司稳定、获利能力高的资产以较低的托管费用委托上市公司经营,虚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等。如曾经证券报刊广为报道的某股份公司,以800万元的代价向关联企业承包经营一个农场,在不到一年内获取7200万元的利润。
(三)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从而粉饰公司财务报表
资产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实物资产或股权置换。然而,在上市公司中资产重组却被广为滥用,上市公司和关联企业之间利用不等价交换在企业之间进行不合理的资产买卖和利润转移,为上市公司进行补贴,粉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从而使资产重组成为了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又一个新的手段。仔细观察近年来许多扭亏为盈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我们不难发现资产重组滥用的身影,其典型的做法是:(1)借助关联交易,由非上市的关联企业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2)由非上市的关联企业将盈利能力较高的下属企业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3)由上市公司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的关联企业。
(四)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从而粉饰公司财务报表
资产是指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列入了资产负债表,严格地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由此就产生了虚拟资产的概念。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科目。利用虚拟资产科目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是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的惯用手法。其“合法”的借口包括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地方财政部门的批示等。
(五)利用存货科目,调整销售成本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密切相关,因此该科目的变化对企业损益、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所得税数额都能产生一定影响。上市公司若采用不适当的方法计价或任意分摊存货成本,就可能降低销售成本,增加营业利润:首先,存货计价的方法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可以产生一定的利润调整空间。其次,有的企业采用定额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时,将产品定额成本差异在期末在产品和库存产品之间分摊,本期销售产品却不分摊,以降低本期销售成本。更有甚者,故意虚列存货或隐瞒存货的短缺或毁损,从而达到虚增本期利润的目的。
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动因
(一)为了获得更高商业信用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繁荣,企业越来越重视对外部资金的利用,而通过提高商业信用的方式往往能为企业获得更大规模的信贷资金。在金融市场上,良好的企业信用就意味着更强的融资能力,银行等金融机构处于风险控制方面的考虑,通常不会向商业信用较低的亏损企业发放贷款。而判断企业商业信用和亏损状况的依据就是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所反映的各项财务指标。很多资金短缺的企业为了获得更高的商业信用,往往采取粉饰报表的方式来掩盖其经营业绩欠佳、财务收入不稳定等问题。
(二)为了减少税务,获取利润
我国目前税法与会计准则分离度差,企业的会计方案(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选择势必会影响到公司缴纳税款,税款过高就会增加成本降低利润空间,面对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和巨大财务压力下,财务粉饰报表的动机自然而然的发生。特别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美观度能为其带来股票期权的经济利益,还有的大股东与经理人联手粉饰财务报表,为了获得股票上涨的经济利益来挤占小股东的利益。
(三)为了实现管理者自身利益而粉饰财务报表
现代企业体现了一种委托关系,委托人根据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指标对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这些指标通常为利润(或扭亏)计划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投资回报率、销售收入、产值、资产周转率和销售利润率等等。在现有的评价机制中,财务指标的好坏决定着管理者的工资福利和升迁机会。然而管理者直接管理着企业,对企业有充分的了解,处于信息不对称中优势的一方。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化,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管理者披露信息时,会有选择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隐藏不利信息;在管理过程中,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福利而不是最有利于投资者福利的行为。于是管理者就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来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四)放大资金募集数额的动机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可以募集到充足的现金。对于公司来说,由于资金是最重要的投入资源,是制约企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加上通过股市募集的资金可以长期占用,不需还本。因此,无论从什么角度上讲,通过股市这条途径募集的资金都是多多益善。然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当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负债结构,一次募集资金规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拟上市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其发行前一年净资产额的两倍;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其发行前一年的净资产额。(二)拟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超过上述第(一)项的规定的,其发行完成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并不得低于发行前一年的50%;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超过上述第(一)项的规定的,其发行完成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并不得低于发行前一年的70%。在这种严厉的控制之下,上市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便对上市前或发行新股前的会计报表进行粉饰,增加净资产的数额或调整报表的其他项目,从而为企业放大公司资金募集数额铺平道路。
(五)避免摘牌退市的动机
《证券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停牌,在限期内不能扭亏为盈的公司股票将被中止上市。公司取得发行额度并获得上市相当不易,如果被摘牌,对上市公司而言,意味着一种稀缺资源的白白浪费。所以上市公司宁愿在财务报表上玩弄花招,也不愿意连续三年亏损被摘牌。1997年,在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的7家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不约而同的全部转亏为盈,这个例子非常典型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四、我国上市公司企业财务报表粉饰的防范措施
(一)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那么针对这种现象,笔者认为证券监管部门应该将重点放在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上面。因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特征,也是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的基本原则。会计准则的文字描述是抽象的,但是从业人员进行的会计处理却是很实在的。如果会计从业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时,依照的会计准则和法规着重于“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原则,严格资产确认标准,按照交易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披露财务报表中的虚拟资产,那么对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来说,就能够正确评估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而所谓“可靠性”是目前财务报表法规所要达到的第一级目标。
(二)加强对注师行业的监督力度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复杂化,董事会和经理的角色日益复杂,最终导致审计业务的聘任权由企业的经营者掌握,形成了原本是广大股东审计经营者却变成了经营者自己审计自己的现状,注师行业最为重要的是职业道德问题。注师对本身职业道德的要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其审计的力度。如果采取审计费统一交到监管部门,之后由监管部门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去审计。虽然实质上未变。但打乱分配的结果有利于注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其独立性。
(三)优化会计环境、整顿会计秩序、完善会计制度
只有“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对造假者产生威慑力,才能在发现问题后依照相应法规对舞弊行为做出惩罚。例如,在郑州郑百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一案中,对于郑百文公司是否于1997年在实际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采用虚提返利、费用跨期入账等手段编制虚假财务报表。郑州市检察院和郑百文公司都聘请了会计人员以支持己方立场。但这还只是零星的司法实践,它缺乏制度的支撑(冯萌等,2003)。新颁布的《会计法》已从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记账规则、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制裁力度等4个方面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其可靠性、真实性作了法律性的规定。一方面,使会计从业人员真正意识到只有诚信才是生存之道,任何虚假行为都不会长久,使其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粉饰行为的危害。另一方面,会计从业人员要不断学习加强专业知识以提高业务处理的能力,并且对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也不能放松。
(四)关注关联关系及其交易
对公司会计信息的影响主要是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或采购货物,对于关联交易我们要注意它对公司获利能力的影响。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关联企业之间销售商品和购买货物的价格调整利润。因此,在分析一个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时,最好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予以排除,这样就可以判断公司的盈利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企业,从而推断出该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可靠,利润来源是否确定。如果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是来自于关联企业,那么投资者就应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粉饰程度。第二,关联企业之间债权债务以及债务担保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控股公司往往凭借其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而形成对上市公司的债务,并不打算予以清偿;或者强使上市公司对控股公司的其他子公司进行债务担保而转嫁风险,这是控股公司侵害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常用手段。所以,投资者要特别关注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金额以及上市公司因控股公司而提供债务担保的数额和风险,最好将关联债权从公司债权中减去,将为控股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作为企业的负债,然后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
参考文献:
[1]庄恩岳.会计信息失真与假账鉴别[M].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2]苏新龙.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作用辨析[J].上海会计,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