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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
──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国外资本投资新建幼儿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和涉外教育机构等。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学校,在不改变公办学校性质,不涉及产权流转的前提下,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或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学前教育按照“存量不减保公平、增量放开扩资源”的原则,各镇原则上办好一所公办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其余幼儿园创新办学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办园。
二、改制形式
(一)现有公办学校
1.整体转制。鼓励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通过相关程序整体转让给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办学,学校转为民办性质。
2.托管办学。按照将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权与办学权分离的原则,在学校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市教育部门将学校委托给有资质的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办学和管理。
3.租赁办学。在不改变公有资产性质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与办学权的分离,市教育部门为出租方,通过公开招标和签订合同的方式,把学校有期限、有条件、有偿地交给有资质的承租者办学。
(二)新建学校
1.独资合资。鼓励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企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新建民办学校。外国公民新建民办学校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执行。
2.公建配套。新建住宅小区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服务功能公建配套的幼儿园,由政府建造,产权归政府所有,办学权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办园设施设备及内部装潢由办学者承担。教师由办学者自主聘用,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奖金由办学者承担,政府收取固定资产租金。
三、政策扶持
(一)学校性质和用人制度
个人独资、合资的新建学校和整体转制学校属民办学校,公建配套的学校属民办公助学校,托管和租赁办学的学校属公有民营学校。
民办、民办公助、公有民营学校的教职工性质,原则上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法进行处理,原在编公办教师的身份和性质保持不变,新招聘的教职工按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过渡期补贴
对于整体转制学校,政府在三年内按原公办教师的工资和奖金对学校予以补贴。对于托管和租赁办学的学校,市教育部门停拨原由财政支付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和补贴,但继续拨给基本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优惠使用土地
整体转制学校的土地归属有二种形式,一是由单位或个人租赁使用,二是土地整体出让,这二种形式均不得改变教育用地性质。整体转制学校租赁使用的土地,三年内为零租金租用,第四年起按不高于当时教育用地评估价格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息支付租金(以第四年评估为准)。托管和租赁办学不改变公有资产性质,土地三年内实行零价格租用,第四年起按高于当时教育用地评估价格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息支付租金,资产按折旧标准支付租金(均以第四年评估为准)。土地整体出让的,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所收取的租金由财政专户储存,用于教育事业,不得挪作它用。
(四)自主招生和收费
民办、民办公助、公有民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招生不受区域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学生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之间升学和转学。公建配套的学校除在政府指定的施教区范围内招生外,可以实行自主招生。
民办、民办公助、公有民营学校对学生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进行成本核算。从事学历教育的,可以在成本的10%以内上浮,但需要报市教育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由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公示;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市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
(五)维护合法权益
民办、民办公助、公有民营学校的教职工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具有同等地位,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选先进、教育科研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对待。学校必须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为教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受教育者具有同等地位,在升学、就业、评选先进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四、服务保障
(一)加强领导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市发改、教育、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公安、民政、国土、建设、物价、地税、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切实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确保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地位。
(二)规范办学
公办学校的整体转制,需经过资产评估、制定转制方案、报有权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公开招标、审批等程序;公办学校的托管办学,需经过报批、资产评估、制定方案、方案审核、社会公示、审批、资产重组、报国资办备案等程序;公办学校的租赁办学,需经过资产评估、公布招标启示、投标者编写投标书和治校方案、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进行全面考评、公开答辩、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公证等程序;公建配套的学校,需经过招标公告、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公开答辩、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等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民办学校未经市教育部门同意,不得转让。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直到取消办学资格。
民办、民办公助、公有民营学校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接受市教育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学校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办学和自主管理,享有独立民事权利以及其他应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民办学校的合法教育活动和正常教育秩序。严禁对民办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侵占民办学校合法的财产和教学场所,严禁强行要求民办学校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评比、竞赛、研讨等活动。
\[关键词\]初中阶段;名校办民校;社会贡献
\[中图分类号\]G5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712(2014)12-0044-03\[作者简介\]程志文,华师附中新世界学校校长,中教高级,广东省督学,广东省物理学会理事;劳容意,华师附中新世界学校副校长,中教高级;吴树华,硕士,华师附中新世界学校办公室主任,讲师。
注:本文获2013年广东省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一等奖。
一、引言
2011年9月,广东省政协和省人大代表的两个关于名校办民校的提案让广州地区的名校办民校如何持续发展问题再次成为热点,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作者以一名从事名校办民校教育工作的基层教师身份尝试探讨初中阶段名校办民校的贡献,以期为促进广州地区名校办民校的持续发展,确保这些学校所提供给社会的优质学位能更好地为广州地区的义务教育服务。
二、广州地区初中阶段名校办民校的教育贡献分析
(一)让更多本地小学毕业生享受到名校的优质教育资源
1.名校所办民校的中考成绩均体现其学位的优质特点
2010年广州市中考成绩排名前20所学校中,名校办民校10所;2011年广州市中考成绩排名前25所学校中,名校办民校13所。自2008年以来,广州市中考成绩排名前四强中,除华师附中外,其他三强均为民办学校。这些名校所办民校是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创建的,办学历程短,均借助名校“品牌管理”,在短暂的办学历史中为广州市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高中生源,为各区的教育作出了贡献。
2.名校办民校对区域教育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白云区为例,名校的优质教育的介入改变了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落后的局面。(1)白云区在过去较长时间内中考总平均分一直低于广州市各区,自华师附中、广雅实验进入白云区后,白云区的中考成绩在全市排名稳步提高,2009年接近市平均分,2013年超平均分近20分,这让白云区的初中阶段教育实现新的跨越,为白云区实现教育强区作出了一定的贡献。(2)白云区中考前几名全部为民办学校。(3)白云区名校办民校主要服务于本区域学生,如某校连续三年的调查显示接近60%的生源来自白云区,名校所办民校让更多的白云区学子享受了名校提供的优质学位,进而带来整个区域教育局面的改善。
3.提供了通过公平竞争获得优质学位的机会,为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广州地区名校所办民校有近30所,以进入广州市2011年中考成绩前25名的12所名校所办民校为例,它们每年为广州地区提供了4289个优质学位,以每所学校平均提供360个优质学位计算,30所名校办民校就向广州和周边地区提供了10800个优质学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对优质学位的需求和政府集中资源建设少量优质学校造成的竞争激烈的局面,也让有“读好书”愿望的家长有了更多选择。
在公办初中阶段学校实施电脑派位政策以来,名校所办民校不仅给予了广州市优秀小学毕业生更多的选择机会,而且相对于公办初中而言,名校办民校所提供的机会更显公平,因为其让优质生源享受到了家长和学生都期望得到的最适合的教育。
优质学位的公平提供首先体现在名校所办民校采取了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自主招生方式,以入学测试的方式提供就读机会。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大学阶段教育,虽在尝试更多的自主招生方式,但是测试仍然是提供给各阶层最公平的竞争机会。其次体现为其生源素质整体相当,相对公办学校“有书读”的教育而言,其提供的教育更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可尽量避免优秀学生吃不饱、学困生跟不上的现象。
4.名校采取奖学金方式为社会提供一些优惠的优质学位
名校办民校在初期出台奖学金制度其意是吸引优质生源报读学校,以促进学校尽早进入良性循环。自2000年名校办民校在广州兴起和蓬勃发展至今,各校依然以各种形式提供奖学金,这对家庭困难、学业优秀的学生而言无疑是以优异成绩获得优质学位的重要渠道。这其中诸多学校的奖励措施是具有可持续性的,而非短期的招生行为,也体现出名校办民校对社会提供优质学位的责任感。对少量优秀学生全免学费的奖励措施,在一定程度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孩子的关注。
(二)带动区域师资队伍建设
1.名校办民校教师培训提升区域师资队伍的教育教学水平
名校办民校除了待遇较之普通民办学校有优势之外,在身份上也更符合选择这一职业的教师的需求,名校资源首先是将名校的名师介入新办民办学校的管理中。这不仅仅是复制名校的办学理念,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一批能将其理念内化为新学校文化的新师资队伍。这一师资队伍是名校办民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因此名校培训带来的价值提升是教师选择这类学校的前提,这也为名校办民校形成一支较为稳定的师资队伍,确保其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
同时,这类学校参加区域教研活动,给教育不均衡发展的区域带去积极的影响。即便是广州市,各区教育发展也是不均衡的,白云区是民办学校较为集中的区,初中阶段的打工子弟学校、普通民办学校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质量比之其他区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名校办民校的师资队伍加入后,白云区的各层次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以永平片区的教研骨干队伍为例,该学片共有11所初中,其中2所名校办民校,这一片区的教研骨干 40人,其中名校办民校教师12人,占30%,中考学科教研骨干25人,其中名校办民校教师10人,占40%,可见他们在区域教研中所发挥的作用。
2.待遇和社会保障方面工作到位,在民办学校中起示范作用
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在身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一直是制约民办发展的瓶颈,但是名校办民校在此方面起了积极作用,甚至是示范作用。由于广州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相比其他阶段如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相对而言发展不足,广州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仅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7.65%,是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比例最低的。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名校办民校相比小区配套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而言,有天然的优势。比之民工子弟学校,它们都有充分的办学自,但因为广州市名校办民校的公益性明显,无论是国有民办还是和地产公司合作办学,其目标均服务于区域教育和为区域提供更多的优质学位。地产植入名校,其目的不在于学校收益,而在于地产利润,因此学校可投入更多资金改善教工的待遇,依法购买五金保障和解决优秀教师的后顾之忧以吸引优秀教师加入这类学校。名校办民校在教师管理、教师培训、教师待遇提高和社会保障方面比之一般民办学校做得更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发挥了示范作用,在民办教育领域发挥其特殊的引领作用,利于促进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持续发展。
三、对区域财政的贡献
(一)引入社会资金办学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
广州地区初中阶段的名校办民校,主要有地产和名校合作办学模式、名校自筹经费创办或社会筹集资金等方式办学。作为民办学校,无政府资金的投入,这些学校首先在设施设备等方面努力实现提供现代化的学校环境,如华师附中新世界学校和番禺学校,执信番禺学校、中大雅宝学校等。这些学校的硬件建设大部分按照广东省一级学校的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创办于2001年的星河湾•广州市番禺执信中学办学硬件设施前期投资2亿多元。
在过去短暂的十年中新增了社会最为关注的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的名校办民校近30所,这些名校所办民校中有一半是取得社会资金支持进行办学的。进入广州市2011年中考前25名的名校办民校中,一半是国有民办,一半是纯民办,后者的资金来源非国有,而是社会,并主要采取了名校和楼盘联合办学的模式,名校以品牌管理投入,楼盘以资金投入,这是广州地区名校办民校的重要模式之一。在前期投入上以取得楼盘支持,政府不需要投入任何资金,以每所学校平均1个亿前期投入资金计算,这10多所学校就是为政府贡献了10多个亿的义务教育经费,这是对政府财政最大贡献之一。
(二)为广州市每年减少5亿元的教育经费开支
广州地区初中阶段名校办民校都是自负盈亏,这类学校每学年提供了上万个学位,而初中阶段属于义务阶段教育,其所有费用本需由政府全部承担。这些学校以教师工资一项计算,以某校为例,该校157名教工,其中专任教师102人,按白云区公办初中阶段教师人均9000元/月的工资标准计算,年支出教师经费约1100万,教工人力成本近400万元。再包括该校1600名在校生的生均经费和学校设备添置和折旧等产生的三项费用,一所名校办民校可为政府减少教育经费开支1700万元,广州市30所同类学校可为广州市减少教育经费支出5.1亿元。
(三)名校办民校的税费贡献
民办学校在广州市的身份被定位为“民办非企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明确的只是对于捐赠办学和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实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对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则政策不明确。广州地区此类名校办民校税率均按企业所得税的标准征收,某校2010年的审计报告显示该校所交税费总额为97万元,由此可见名校办民校在为广州市财政的直接贡献上也是有所体现的。
初中阶段的名校办民校在广州地区的存在及其积极意义和社会贡献毋庸置疑,但是理论界一直存在赞同和否定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研究者聚焦的是这类学校的“合法性”“规范性”“平等性”“公平性”等方面;另一方面舆论对名校办民校往往一知半解而将片面现象换为整体印象提供给公众;社会对小升初的热潮的关注,既赞同、支持其公平竞争获得优质学位的方式,又对激烈竞争带来的小升初压力难以接受。广州地区的民校联盟既是民间组织,又是在政府倡导下成立的,其本身是政府的矛盾结合体,不能解决名校办民校优质学位竞争带来的社会矛盾。
但名校办民校这类学校是符合《国家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四章关于办学体制改革导向的。《纲要》明确“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并提出“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更重要的是,《纲要》提出“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初中阶段的名校办民校在广州正是这样的尝试,所以一旦名校所办民校成功脱离母体名校树立自身品牌之后,就将成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民校之名校,将达到教育改革所期望的目标,即办学主体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得到真实扩大。
参考文献:
\[1\]吴颖民.构建一个走向世界的培养格局\[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8.
\[2\]辛薇.名校集团化:构建基础教育新格局\[N\].现代教育报,2005-11-3.
\[3\]曹兴泽.“名校办民校”:内涵、动因及问题\[J\].当代教育论坛,2009(2).
\[4\]张铁明.第四条路:名校办民校与公平刍论\[J\].上海教育科研,2003(2).第3卷 第12期
2014年4月教育观察
孝大是我国第一批公派瑞典学习教育的留学生,回国以后,他不满教育现状,与夫人倾家荡产下海办了一个民办学校。学校引进国外的先进理念,进行个性化的教学,让小学生写“论文”,一时间闻名遐迩。但是六年之后,这所学校强制被贴上了“事业单位”的标签,由区教育局接管。孝大也因遭到不公正的待遇而差一点锒铛入狱。
中央电视台的《声音》栏目专题为此讨论,邀请我作为嘉宾发表意见。因为说了几句公道话,孝大夫妇就非常感动,一直铭记在心,我们也因此成为好朋友。后来,孝大夫妇在嘉定区的支持下,轰轰烈烈地创办了上海远东学校,成为当地最好的学校。而这所学校,也自然成为我观察中国民办教育的“望哨”。
孝大告诉我,学校虽然品质不错,但是越来越艰难。随着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出台和公办学校教师待遇的提高,民办学校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了。由于经费紧张,他们想办法从其他地方筹集资金来支持远东学校的办学。孝大接受政府的委托,托管了一所最差的小学,每年有一些管理的费用,用来改善提高教师的待遇。而业勤则成立了上海非常标服装有限公司,生产“合身的个性衬衣”。业勤告诉我,她的梦想就是能够让丈夫从金钱的困境中摆脱出来,真正做一个教育学者应该做的事情。
业勤还告诉我,办这样的服装厂,也是从教育得到的启示。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个人,对于学生应该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其实,人的服装也是如此。“很多人穿衬衣都有烦恼:有的是领口大小不合适,有的是袖子长短不合适,有的是胸围松紧不合适。衣领小了,扣起来很难过,换大一号的,袖子又太长。有的人脖子细,衬衣穿起来任何地方都合适,就是脖子里空荡荡的。”这种烦恼都是衬衣的传统标准造成的。传统衬衣把人看成标准件,强迫人的领围、胸围与袖长保持单一的比例,总是要我们削足适履。人的年龄增大,身体也会发生变化,传统衬衣无法适应人身体的变化,大量的人买不到合适的衬衣。这种传统的衬衣给千家万户带来了无穷的烦恼,而我们的教育也是用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大纲、统一的考试,把本来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学生培养成为“单向度的人”。
正如在办民办学校的时候他们崇尚“非标”一样,他们也梦想办一个“非标”的服装厂。业勤对我说,非标就是非常规的标准,非标衬衣就是个性化尺寸的衬衣,就是通过对衬衣尺寸精确的把握,用尽可能不同的、精确的规格去适应满足不同的人体规格,给男士贴身的呵护,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精致,穿着更舒适。
也正如他们的教育理想是让教育适应孩子的个性,而不是让孩子适应统一的教育,他们的“非标”衬衣改变了传统的衬衣标准,不要求人的身体适应衬衣,而是让衬衣来适应每个人的不同尺寸,让每个人都能穿上合身的衬衣,让每个人的尺寸都成为衬衣的标准,还服装以个性。
在参加民进中央常委会的间隙,夫妇两人专门从嘉定来看望我。我告诉他们,前不久从媒体上看到远东学校进行“爱心教育计划”的报道,非常高兴。“爱心教育计划”的主要目的,就是对学生进行“学会感恩,奉献爱心”的主题教育,让学生学会承担责任。为此,他们精心设计了实施流程:寻找对象、制订爱心计划、实施爱心计划、撰写爱心故事、举行爱心诗歌朗诵会、文艺汇演、爱心小故事征文等活动,激发了学生的热情。
目前,近1500名学生中80%的学生与比自己年龄小的伙伴结对,70%的同学关爱身边的老人,学生们撰写了上千个爱心小故事,生动再现了自己在爱与被爱中成长的历程。夫妇俩说,尽自己所能为这个民族做一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吧!
资源配置作为教育公平的物质基础,是决定教育公平的重要物质条件。对此,区域内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在研制中小学资源配置标准的基础上,盘点现有中小学校的资产及投入情况,并查缺补漏,积极吸纳社会力量的办学补充,为学生提供平等的入学条件和学习环境。
在研制标准方面,建议区域内教育部门从中小学校中长期发展的基本需要出发,研制不同规模的中小学校的资源配置标准,不仅仅以学生数量作为办公经费拨付的依据,还应以学校硬件设施能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为参考。制定标准之后,要面向社会公布,征求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会各界的意见,修订区域内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等资源配置标准,形成政府主导的教育常态化投入机制。
在盘点资产方面,可以坚持学校自我评审与教育主管部门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审,主要盘点学校现有的教育投入、硬件设施、器材配备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之后赋予学校法人法律责任,保证其具有保护、管理和常态化使用资产的权利和义务。盘点资产之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形成区域内学校资产统计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而向区域内政府提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建议与要求,争取到政府对“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投入落实。
在查缺补漏方面,由政府牵头,由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等组成工作小组,审计各校的资产情况,并列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校舍更新工程任务清单和学校仪器设备等内设条件改善的具体投资清单,以政府招标的形式为中小学校补充各项应配备的硬件设施和器材。在教师工资发放方面,实现区域内统一标准,保证教师权益与工资收入的公平和教育投入的公平,尽可能缩小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差距。
在民办学校补充方面,政府可以在保证公办学校均衡发展的前提下,吸纳社会优良资本和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可以低息贷款帮扶的形式鼓励有为的校长或教师下海创办民办学校,也可以将薄弱学校托管为民办学校,从而弥补政府投资的不足,尽可能地为学生和家长多提供一种选择。
二、师资建设策:名师孵化→城乡流动→素质培优→资源开发
师资的公平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名师在名校扎堆的现象比较普遍,薄弱学校的名师则少得可怜,其教师的专业成长令人堪忧,再加上当前区域内教师流动的政策缺失,教师内在的成长潜力得不到有效释放,学校管理层的人力资源开发意识不强……种种问题都制约了师资建设的公平,从而影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因此,我提出“名师孵化→城乡流动→素质培优→资源开发”策略。
在名师孵化方面,笔者建议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尽快调研区域内各学科的名师(教学能手)在市直、乡镇中小学中的分布情况,建立网络化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镇级名师团队,打破现有的教师工作单位,区域内设立大教研区,选派各科名师团队平均分布各教研区各校,建立名师工作站,建立名师教育博客组和教师专业成长论坛,鼓励名师外出讲学与取经,创造条件让名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一大批本土化的名师。
在城乡教师流动方面,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城乡教师流动的方案及激励性制度,优先安排居住在城市的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进行人才代培,安排乡镇中小学领导、教师与城市中小学领导、教师互换岗位进行挂职锻炼,安排城市中小学教师到乡镇学校支教。将教师晋升职称、评优树先与城乡交流挂钩,发挥评价杠杆作用,引领教师在城乡交流中整合成长资源。
在教师素质培优方面,围绕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教学思想、学科教学风格等与教育院校、教科所等教学研究机构联合研制新教师素质模型,有针对性地开发自助餐式的上百门培训课程资源,分发教师素质培优学习单,引领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发展需要自选自己感兴趣的培训科目进行学习。建立教师专业成长基金,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读书、外出培训、外地挂职的专项费用。年富力强的退休教师可以返聘到校发挥传帮带作用。
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教师自选工作任务与学校领导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让每位教师挖掘自身的潜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专长于教育理论研究的以教研科研工作为主,教学任务为辅,专长于教育行动研究的,为其创设研究环境和条件。摒弃“教而优则仕”的陈旧观念,培养与提拔专长于管理的教师走上领导岗位,专长于课堂教学研究的坚守课堂。
三、生源优化策:素质模型→观察诊断→智慧指引→全面优化
学生既是教育公平的受益者,也是教育公平的参与者,他们的全面发展是教育公平的晴雨表。在当前推进外来人口子女就近入学、试行分步接纳的基础上,我们也不可忽视入学后的学生在微观层面上所遭遇的教育不公平现象,比如学困生被歧视、问题学生的教育转化难度大、留守儿童的教育无方等,这都需要我们在区域内推进教育公平的过程中予以破解。
关键词:独立学院;公益性;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13)02-0010-04
随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称《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新世纪以来最大的一场教育改革正在拉开帷幕。
《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生长点,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独立学院是民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结果的一种体现,对于缓解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对于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多样化,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独立学院应该具有新的作为,并不断促使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对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独立学院现状分析
(一)独立学院产权关系不清晰,相应的各方责、权、利不明确
关于独立学院的产权关系问题,一直是争议的焦点。独立学院的投资者和当前母体高校、民间投资者等各方对自己在独立学院中的地位和角色认识不清,相应的责、权、利不明确,还有因自身身份不同导致的利益关系的不同,矛盾和纷争不断增加,严重地影响着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地发展,这些已经成为当前独立学院所面临的一个最紧迫、最重要的问题。
(二)独立学院资本的逐利性及教育的公益性之间的矛盾仍旧存在
教育部第26号令明确规定,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但独立学院作为有民间资本投资的民办高校,资本必然有其逐利性。如何平衡资本逐利性和教育公益性之间的矛盾,既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管,又需要举办高校的监管,同时需要独立学院董事会的正确决策。
(三)独立学院徘徊在“独立性”和“依赖性”之间
在处处充斥着“独立学院应该断奶”、“独立学院应学会独立走路”的论调的今日,很多独立学院有独立学院之名,而无独立学院之实。既没有依靠大校的师资、实验室等优质资源,自身实力又不强,不得不聘用了大量的临时兼职教师,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因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设备不足,一些独立学院只能四处依靠外援,借用别校场地,实践环节效果大打折扣。
(四)政府对独立学院支持力度仍然不足
虽然政府部门逐渐认识到无论是在资金支持,抑或政策支持上,独立学院都处于非常艰难的发展阶段,但支持力度仍嫌不足。政府对公办高校的投入逐年增加,公办高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已经远远地超出了独立学院的学费标准,这对以收取学费为主要经费来源的民办高校有着致命的影响。同时,独立学院一直未被列为普通本科高校的名录,很多优惠性政策、项目不能惠及独立学院,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的进一步发展。
二、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独立学院所具有的发展优势,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机遇优势
首先,《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40%,其中民办教育为主要的高等教育增长点,为独立学院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规划纲要》中提出高等教育要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独立学院的办学定位即立足于应用性、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是重点发展的高等院校办学类型。
再次,《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定,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规划纲要》中对民办教育的重要作用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要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为独立学院注入持久发展的动力。
独立学院发展之时,也正是国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之时。目前,国家对高等教育改革达成了共识,各类型的高校都应该探索自己的改革之路。经过10年发展,一些办学质量好的独立学院越来越赢得家长的认可,在招生市场上得到热捧。
(二)先天优势
独立学院相对于民办高校,有着先天的优势。民办高校由于起点比较低,社会声誉不是很好,品牌形成和质量提高均有一个过程,而且办学层次比较低,一般仅限于专科层次,对学生及家长的吸引力不大。而独立学院依托于母体高校,母体院校对独立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同时,独立学院在师资、管理、教学设备等方面整合了大校的资源,起点高,基础好,弥补了民办高校社会信誉不高的缺陷,解决了一般民办高校最为担心的生源问题。同时,公办大学作为举办方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办学的方向性和公益性。
(三)机制优势
独立学院机制灵活,行政化特征不明显。2003年8号文件《关于以新的机制试办独立学院》中规定,独立学院一律采用民营机制。民营机制相比于公办机制,最明显的优势是灵活,能够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调整,包括专业设置、人才引进、教师待遇、职称评定等。独立学院在专业设置上能够根据市场的需求对专业进行调整和优化。在人才引进上,独立学院采用完全的人事制度,对于需要引进的人才,可以不受编制等影响及时引进。
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一般由举办高校推荐,董事会聘任。也有独立学院院长由董事长兼任或在社会公开招聘。独立学院院长职位本身并不具备一定的行政级别。相对于公办院校校长一般都由上级部门委任有一定行政级别而言,独立学院的校长聘任机制则更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某些特征。由上级部门委任,则必定对上级部门负责;由董事会聘任,则对董事会负责。由于董事会代表着广泛的办学利益,因此,也就是对具体办学负责和师生负责。作为没有政府直接投资创办的独立学院,更容易脱离政府部门“管、评、办”三位一体的行政化趋势,做到相对独立办学。
独立学院既依托了母体院校教学和管理上的优势资源,又具有民办高校自身的优势,是一种极具活力的办学机制。因此,独立学院如能抓住国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机遇,培育自己的特色之路,独立学院在高等教育改革之路上应能独树一帜。
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背景下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基于《规划纲要》的背景之下,我们提出关于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合理定位,实现与公办高校的异轨式发展
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最根本的使命和最本质的要求。目前大多数一、二本院校仍将工作重心放在科研能力、学科建设、硕博士点建设等。《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独立学院是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独立学院作为本科层次的教学单位,应该也必须将本科教学置于中心位置。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2001-2010》中提出的高等院校按科研规模可划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等四种类型作为新诞生不久的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将自己定位在教学型的本科教育,对目前的发展是非常适宜的。独立学院定位为本科应用型高级人才培养,相对于职业院校来说,具有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而对于一本、二本院校而言,又突出了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二)充分依托大校优质资源,实现与普通民办本科的差异化发展
国家当时试办独立学院,或许是寻找一条办大学的新模式,既能避免公办大学的体制弊端,又能改变民办高校柔弱的状态。虽然教育部第26号令提出了独立学院合格验收后的三条道路,即转制成民办高校,但笔者觉得目前这个阶段,尤其应该理性的看待独立学院如何平衡独立与依托大校资源的关系。俗话说,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在独立学院普遍发展不成熟的现阶段,笔者觉得独立学院最需要做的是充分依托大校优质资源。独立学院如果不能做到充分依托大校优质资源,则与普通民办本科学校就毫无差异,其办学时间和积累又不如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则优势变成了劣势。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独立学院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是在举办者(出资人)、决策者、管理者和教职工等权益相关人之间建立的有关学校运营与权利配置的一种机制或组织结构,以及通过这种组织结构形成的责权利划分、制衡关系和配套机制(决策、指挥、执行、激励、约束、监督机制等)及游戏规则构成的有机整体;其典型的作用方式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作为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依法行使职权。院长受聘于董事会,执行董事会决议,在其授权范围内负责学院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不同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和制衡,能保障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秩序。只有通过这一结构,出资人才能放心将自己的资产交由董事会托管,也只有按照这种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办学,才有独立学院理论模式与现实的统一,才有独立学院发展的合法主体地位。
(四)注重质量,确定自身的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