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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维吾尔族和汉族大学生;道德判断;习俗
中图分类号:G40-0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2)03-0025-03
一、引言
在道德心理研究中,以皮亚杰和科尔伯格为代表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聚焦于人类的道德认知,根据人们对道德事件的判断和推理来考察道德发展,强调道德认知及其发展的跨文化普遍性。后来的研究者开始关注文化对道德推理的影响。Shweder等要求印度和美国5岁到13岁的儿童和成人判断39种行为是不是错的。结果发现,两种文化中人们对于什么是正确行为具有截然不同的认识。Miiler等考查了印度和美国的儿童和成人在有人需要帮助时的反应,发现印度人认为所有条件下不能帮助别人都具有道德意义,而美国人认为只有在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不提供帮助才具有道德意义。
杨韶刚提到,Turiel的领域理论把道德与习俗等其他领域进行了区分,有关研究表明,在儿童的早期,孩子就已经能够区分道德问题与习俗问题。张卫等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对领域区分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中国儿童至少在6岁时已表现出对道德规则和社会习俗的直觉区分,到8岁左右才能达到对二者的深刻理解;儿童对道德规则的理解,强调公平原则,他人幸福和义务责任等因素,而对社会习俗的认识,则强调社会习俗传统、团体规则和不良后果。
中国有56个不同的民族,很多民族具有自己独特的生态背景、历史、文化、习俗,尤其是维吾尔族和汉族,既具有不同的文化,又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交流、相互影响。在当前历史条件下,用实证方法考查文化因素对人们关于道德事件和习俗事件的观念的影响,对民族团结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研究感兴趣的问题是,如果不同文化可能会影响人们看待道德事件和对习俗事件的方式,那么维吾尔族和汉族的道德观念是否真有差异?两个民族看待习俗的观念是否真有差异?两个问题之间会有什么关系?本研究以维吾尔族和汉族的大学生为被试,用实证方法考察以上问题。
二、实验研究
1.方法
(1)被试选取中央民族大学维语系的维吾尔族学生45人(男生21人,女生24人),教育学院、文传学院、法学院等学院的汉族学生45人(男生22人,女生23人)为被试。
(2)实验材料实验材料为50个违反习俗和违反道德的事件,其编制过程为:通过访谈维吾尔族和汉族学生,了解两个民族的习俗,同时阅读和分析国内外有关习俗、道德判断的问卷,结合已有相关研究和访谈结果编制初步的习俗、道德事件。请两名精通汉语和维语的维吾尔族学生将事件翻译成维语,并保证事件语义与中文事件基本相同。请5名维吾尔族学生和5名汉族学生对每个事件所表达内容的准确性、适宜性进行评定,删除语义含糊不清的项目,并对个别项目的表达方式进行修改,最后形成包括汉语和维语两个版本的50个项目,包括违反维吾尔族习俗的事件20件,参与评定的学生均认为这些习俗事件不涉及道德;违反道德的事件20件;既不违反习俗也不违反道德的事件10件,该类事件不参与统计分析。包括三类事件的50个项目以随机顺序编排。
(3)实验设计本研究采用2×2两因素混合设计,被试问因素是民族,分为维吾尔族和汉族两种条件,被试内因素为事件类型,即道德事件和习俗事件。
(4)实验程序分别向维吾尔族和汉族学生发放包括50个项目的维语版和汉语版事件材料,要求被试在五点量表上对实验材料进行打分,1表示“十分不赞同”,2表示“有些不赞同”,3表示“无所谓”,4表示“有些赞同”,5表示“十分赞同”。材料回收后将有效问卷进行编码并使用SPSS12.0进行数据分析。
2.实验结果
对有效的材料进行初步分析,各条件下的平均数和标准差如表1:
以民族为被试间变量,以事件类型为被试内变量进行2×2 混合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事件类型因素主效应显著,F(1,19)=97.82,p<0.01,民族因素主效应显著,F(1,19)=83.6,p<0.01;事件和民族的交互作用显著F(1,19)=53.29,p<0.01。
由于二因素交互作用显著,所以进行了简单效应的检验,即分别对两个民族对习俗事件和对道德事件判断的差异进行了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两民族大学生对习俗事件的判断存在显著差异(维族M=1.29,SD=0.25,汉族M=2.57,SD=0.61),t(19)=-8.74,p<0.01,对道德事件的判断也存在显著差异(维族M=1.10,SD=0.12,汉族M=1.29,SD=0.20)t(19)=-3.71,p<0.01。但从学生对于习俗事件和道德事件判断的平均数来看,两民族对习俗事件的看法差异较大(M=1.28),但对道德事件的看法差异相对较小(M=0.19)。
只对两样本进行平均数差异的独立样本t检验,可能无法正确反映两组数据内部的数据分布问题,因此本研究还对数据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显示,维吾尔族和汉族的大学生对道德事件的判断存在显著正相关,r=0.74,p<0.01;而两个民族的大学生对习俗事件的判断无显著相关,r=0.12,p>0.01。
三、讨论
本研究结果表明,维吾尔族和汉族大学生对道德事件和习俗事件的判断出现了显著差异,这一结果与Shweder等的研究是相似的。由于文化的差异,人们对同样的事件产生了不同的赞同程度。另外,维吾尔族和汉族大学生对于习俗事件的判断没有显著相关,说明两个民族的大学生对习俗事件的看法差别很大,没有共变关系。而维吾尔族和汉族大学生对道德事件的判断,一方面,差异虽然显著,但与对习俗事件判断的差异相比程度较低,另一方面,两民族大学生对道德事件的判断存在显著相关,说明两个民族的大学生拥有共同的道德准则,只是对要求遵守准则的严格程度有差异。这一结果与张卫的研究是相似的。
根据Berry等的生态文化框架理论,人类心理和行为是适应相应的生态文化背景的产物,本无高低之分,而在跨文化交往过程中,则应该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1.维、汉大学生对习俗事件判断的比较
维吾尔族和汉族大学生对习俗事件的判断差异较大,表现在饮食禁忌、家庭内部礼仪、人际关系、交际礼仪等方面,这些方面又存在一定的重叠,反映着两个民族不同的生活习俗。习俗的巨大差异,既有地理环境和历史的原因,也受到宗教的影响。维吾尔族以《古兰经》、《圣训》为基本原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教义规定的戒律逐渐演变为饮食禁忌以及家庭内部礼仪、人际交往礼仪等等。由于习俗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因而人们会自觉地遵守这些习俗,从而对违反习俗产生不赞同的态度。
汉族分布的地域广阔,各地的习俗差异也很大,但总的来说与维吾尔族相比具有较大差别。对维吾尔族来说是要遵守的习俗,对汉族就不一定要遵守,因而两个民族的大学生对习俗事件的判断差异较大,而且没有共变的关系。
2.维、汉大学生对道德事件判断的比较
本次调查问卷的道德事件包含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道德等几个方面,包括严重程度不同的行为。两个民族的大学生对于每个违反道德的事件的判断平均分均为2分以下,且两组被试的得分存在显著相关,说明维、汉大学生对于道德事件的判断基本一致,具有一致的道德准则。这与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即,尽管人们对道德准则的认识程度、遵守程度不同,但所有人类都遵循大致相似的道德准则。
另外,维吾尔族学生对于违反道德事件的严重程度的判断高于汉族学生,说明由于维吾尔族的和民族禁忌,他们对于道德行为有更为严格的准则和规范。
3.习俗事件与道德事件的区分
道德事件包括偷盗、打架、杀人等影响了他人权益和社会稳定的事件,而习俗事件指的是那些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例如穿着、饮食、起居等等,这些并不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很大影响,只是使人们相处起来更加舒适。道德是有标准的,即道德是有原则的,而习俗是无标准的,只是一种约定。前者关涉价值,后者关涉习惯。
从研究结果来看,维吾尔族和汉族日常行为的文化差异,主要表现为习俗的差异,是一种活动方式的差异,这种差异本身并不会带来严重的利益冲突。而可能带来利益冲突的道德原则却具有较大的一致性。因此,两个民族的共性多于差异,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欣赏是完全可能的。
白马人的民居建筑。通过在铁楼乡对白马人民居建筑的调查可知,白马人过去的住房主要有木垒房、石板房、沓板房、草房等,这些房子现在已不存在,现在一般为土木结构、土墙、青瓦,个别老房子刻有窗花,近年来个别白马人建新房后门厅前挂有面具。修建房子一般请阴阳先生看风水选吉日,有些在房子中梁或门厅放五彩粮食和小钱作为镇宅物。白马人民居一般为正房、偏房、围墙和大门组成,房子一般分为两层三间到五间不等;一层主要是客厅和卧室,二层一般用库房储藏粮食等物品,有些也用来住人。一层和二层连接处用厚木板铺成,屋顶是“人”字形结构,房屋结构主要是用木架和木板还有瓦组成,上楼一般都用的是木梯,很少有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梯。厨房和主体住房大多是分开的,一般是单独建筑砖瓦结构的小房子,有一间两间和一层到两层的,厨房有灶台和生活用具等。白马人的民居建筑和过去相比已有很大不同,白马人传统的房子墙壁大多用土墙和石块砌成,房顶有用草、石板和鱼鳞状的木板等铺成,传统民居现在已不存在,现在白马人基本都是砖瓦房和钢筋水泥结构的房子。从白马人过去的住房到现在的砖瓦结构的房子,建筑材料和房屋样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铁楼乡白马人现在的房子大多都是“2008年5.12”地震后重建的新房,房子一般都是用钢筋、水泥和石块以及砖瓦等现代的建筑材料构成。白马人地区的日常交通。在铁楼乡除个别白马人村寨沿白马峪河流域的公路居住外,大多数村寨位于海拔1600—2000多米的高山地带。白马人居住环境比较封闭,通往村寨的道路基本都是狭窄、陡峭的山路,日常交通极为不便。过去白马人的日常交通主要有人背肩扛、驴、骡、马驮运和人拉车、马拉车、鸡公车等,畜力主要用于日常交通和耕种农田等。现在白马人的生活水平已普遍提高,新式交通工具开始进入白马人的家庭,有些购买了汽车和农用车辆,使白马人日常出行变得更加快捷方便。铁楼乡境内个别白马人村寨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原因,至今没有修通公路,2008年地震后部分村寨修通了公路,均属土路且崎岖难行,日常上下山运输生活生产用品仍靠人背肩扛和畜驮。通过和村子里年龄在60—70岁的老人访谈中了解到,在未修通公路前去县城则要走70多华里的山路,早上天不亮就得带好干粮出发,去一趟县城来回要花两天时间。现在白马河流域通往县城的公路是解放后50年代初修建的,公路沿线村寨的白马人要去县城可乘坐每天一班(往返)的班车,到县城大约两小时左右。
白马人的和传统节日现状
铁楼乡白马人的主要是自然神信仰、祖先崇拜和白马老爷。白马人的传统节日主要与农历的二十四节气以及祭祀有关,经过历史的演变,如今白马人的传统节日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一)白马人的。铁楼乡白马人的有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白马老爷,信山、石、水、田、土、木等神,信仰天地、日月、星辰和本家祖神,属于原始的多神信仰。白马人村寨后面的山上几乎都有一座“白马老爷庙”,白马人宗教仪式相对来说保留得较好,不管男女老少都参加每年的宗教节日活动,宗教氛围浓厚。现在白马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外来宗教的影响,有些人已信佛教和基督教,个别村寨信佛的白马人修建了佛教寺庙供奉佛像。据老一辈的白马人反映,他们对外来宗教(佛教、基督教)在白马人村寨传播的现象表示担忧,认为会危及白马人传统的,担心出现传承危机。(二)白马人的传统节日。居住在铁楼乡的白马人节日文化内容丰富,白马人的传统节日一般与农历的二十四节气有关,白马人最隆重的节日是春节。有农历二月初二的“耕牛节”;三月初三、四月初八、五月初五、六月初六、八月十五、九月初九、十月十五、十二月十四日的“祭神节”,还有农历七月十五的赶庙会,节日基本上都是祭祀节日[2]。铁楼乡的白马人节日与当地汉族的节日在很多方面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相似之处,可能是两个民族通过长期的社会交往互相影响的结果。白马人过五月初五与汉族不同,白马人在这一天祭药神和酒神,还有八月十五祭丰都爷(鬼神),现在有些白马人这一天过中秋节吃月饼。现在铁楼乡的白马人传统节日气氛依然浓厚,但随着外出打工的青年人数普遍增多,很多白马人青年虽然春节都回家过年,跳“火圈舞”和“池歌昼”等,但有部分青年白马人已不清楚节日所蕴含的意义,节日期间的服饰穿着方面也在发生着变化,有些年轻人则穿着在城里商店购买的藏族服饰参加节日活动。三、白马人的婚丧习俗现状白马人的婚丧习俗主要受当地汉族的习俗影响较大,从婚丧习俗的形式和基本内容方面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也出现了一些融而未合的现象。(一)白马人的婚姻。白马人的婚姻形式一般是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制,在过去大多是由父母包办的婚姻;现在男女青年开始自由恋爱,程序上还是要由男方亲属媒人上女方家提亲说媒。白马人在过去实行的是族内婚(不和外族通婚),但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民族间交往的密切,这一习俗已经被打破,通过在铁楼乡的调查发现,出现了部分白马人男女青年和汉族通婚的现象。白马人的婚礼习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过去白马人结婚彩礼一般送物品(送自家酿的酒和食物等),但现在已变为礼金。以前白马人结婚迎娶新娘一般用马和骡子,现在在有些交通比较便利的村寨一般用小汽车迎娶新娘,白马人结婚招待亲朋好友一般三天,现在由于受当地附近汉族婚姻习俗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有些村寨白马人结婚庆祝基本上改为一天。(二)白马人的丧葬习俗。白马人在明朝以前全部实行火葬,清朝雍正八年“改土归流”后,全部实行土葬[3]。通过对白马人丧葬习俗的调查,发现白马人丧事一般都用阴阳先生,请阴阳选择坟地。人去世后到每家每户和亲朋好友家报丧一般都要叩头,人死后一般停尸于房屋正厅(如死者父母健在则偏放于正厅),点蜡烛或清油灯,摆猪、羊、鸡头以及酒、肉、水果等供品。寿衣一般为五件、七件、九件不等(最多不超过十三件),入殓时必须由木匠师傅办理,孝男孝女下叩。在有些村寨孝子挂孝,有些孝子不挂孝,一般都有守灵的习俗。出殡时由阴阳先生作法、念经、杀鸡,有些开追悼会讲述死者生前功绩之后出殡;有些村寨送葬则打锣鼓、唱送葬歌,只有男者参加送葬且忌属相,下葬时儿女哭丧,并向墓穴中倒米汤,放食品罐,最后由阴阳先生作法,参加送葬的众人培土。白马人现在仍实行土葬,棺木以柏木和松木为主,一般用黑红色漆漆棺木外表。墓穴一般挖两米左右把棺材置于其中,铺上棚木用土填埋。青年人和小孩去世不入主墓,一般装入棺木要找个有崖壁或土坎的地方存放三年才可葬入主墓,这种葬式在当地汉族中也普遍存在。居住在铁楼乡的白马人丧葬形式与汉族有很多相似之处,丧葬主要受附近汉族影响较深,但在丧葬的一些具体细节方面与汉族有所区别,如停棺时大头在里小头在外,汉族则大头在外小头在里等,祭奠形式一般与当地汉族的形式基本一样。白马人与汉族丧葬习俗的相似,也许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白马人文化与汉文化融合的一种现象。虽然白马人传统的丧葬习俗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也保留了一些融而未合的现象。
白马人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流动的加速以及民族间交往的日益密切,各民族的文化也相互影响,使得白马人传统的社会文化融入了现代主流社会的一些文化成分,同时也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文化。通过笔者对铁楼乡境内白马人社会文化现状的实地调查以及客观论述,笔者对白马人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概括为以下几点:(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使得人们之间的交流和联系日益频繁、便捷。白马人社会文化变迁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较深,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打破了白马人传统的社会文化习俗,从各方面影响着白马人的社会文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铁楼乡昔日封闭的白马人村寨如今已用上了通信电话、电视卫星接收设施等,几乎家家有电视、无线电话和各种常用的家用电器,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使得白马人现在的生活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二)受主流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铁楼乡境内主要居住的是白马人和汉族,白马人居住的十几个村寨基本都在高山地带,居住格局主要是与汉族杂居和小聚居。近年来,白马人外出到临近地区打工者逐渐增多,人口大量流动到城市的各行各业,白马人已开始慢慢地接受和适应当前的主流文化及异民族的文化,甚至有些人认为本民族的文化没有什么优势,觉得没有必要传承下去,造成不能正确认识传承本民族文化的重要性的缺失。在调查中发现白马人社会文化受附近汉族文化的影响较深,从语言、服饰、饮食习俗、民居建筑、日常交通、婚丧习俗、宗教和传统节日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一些影响。(三)年轻一代白马人自觉意识淡薄。目前年轻一代白马人已大量外出进城打工,他们宁愿到城里工作也不愿留在封闭的白马人村寨。随着年轻一代的白马人离开世代居住的村寨,白马人的民族文化在这部分人身上逐渐淡化,年轻一代的白马人一般也不会主动学习和传承本民族文化。由于受教育条件的限制,很多家庭由于没有经济能力继续供孩子读高中或中专,孩子只能选择外出打工,年轻一代白马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造成了其自身没有意识到传承本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导致目前白马人社会文化传承出现危机。
关键词:东土默特地区;民俗文化;文化变迁;
中图分类号:K8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2
一、多民族的迁入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多个民族共同创造了瑰丽的中华文化。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不论大小,所在地区,各民族文化在不断渗透不断交融的过程中,为中华民族文化增添了自己的力量。
和其他民俗文化一样,清代以来东土默特地区的民俗随着历史的发展,传承的进程,同样发生着变异。清早期,土默特地区的主要民俗是蒙古族的游牧民俗,接下来,汉族的农耕民俗逐渐融入其中,满族的民俗,回族的民俗也随之加入移民的行列,新鲜的血液总会带动新的变化,各种民俗在碰撞中互相转化,结果就是土默特地区的民俗文化具有渗透性,渐进性,多样性等特点。
阜新蒙古自治县在1958年正式成立,早在1637年蒙古人建立过土默特左旗扎萨克。更早的是,在这美丽的地方曾经居住过古老的民族,在医巫闾山之北,库昆河之南,伊柯翁格勒大山之东,绕阳河之西,历史上被称为“蒙郭勒津”的地方,东土默特左翼人民以畜牧为主,世代居住。后来“蒙郭勒津”从一个部落的名字变成了地名,近代人民称它为“蒙古贞”。
清代初期,东土默特地区逐渐有汉族,满族和回族移民迁入进来。汉民族主要是农耕需要和逃难;满族是随王公贵族陪嫁的随从或平民;而回民主要是经商来到了这里。随着各民族的迁入,该地区的民俗也发生了变化。
二、各种民俗的变化
(一)饮食习俗的变化:“民以食为天”,饮食对于任何一个人,一个社会来说都是头等大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因自然环境,历史继承,等因素的差异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饮食习俗,而这种习俗又随着民族自身的发展及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变化。
明末,土默特地区居民的饮食仍以肉类及奶类为主,少数食用汉族移民带来的小麦,玉米,豆等粮食作物。清中叶以后,田野尽辟,土默特居民完全以农为业,其饮食逐渐与汉人相同。土默特地区蒙古族逐渐以汉族移民带来的粮食作物为主,与汉人饮食相同,但传统的饮食也有保留。阜新土默特地区处于海拔1000一2300米之间,气候基本为大陆性的半干旱型。另外长期食用肉食品,极为油腻,使得人们体内的热量很多,营养的汲取也极不平衡。茶里含有多种维生素,还含有钠,钾,铁,铜,磷,氟等28种矿物质,茶是该地区生活必需品。
(二)居住习俗的变化:居住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从原始社会的山洞到现代社会的高楼大厦无一不是这种需要的反映,从房屋及其变化上我们可以发现一定历史时期一定区域的许多信息,如自然环境的作用,建筑材料的变化,民族之间的影响等。
明末,土默特地区的板升出现了,但还是以居住穹庐为主。到了清代,东土默特地区民众的居住开始发生了变化。清初,据张鹏翩的《奉使俄罗斯行程录》记载:“此二日所见蒙古皆有土屋”。另外居住形式多种多样。比如满族的住宅“皆为官建,官兵所居,均为瓦屋,无土房。还有窑洞,窑洞多出现在大青山以南的黄土高原上,那里土层深厚坚硬且纯净,适宜挖窑而居。近山住户多凿崖为窑居住,像清水河县环境皆山,乡村皆依山挖洞,居住窑房。
还有房屋设计构造也多种多样。蒙古族虽然多数住在平房,但富者或官宦在西北方均有佛堂或家庙。汉族平房设计其墙壁多用土坯垒成,屋顶专用泥土抹,盖其形式则前低后高,一面出水,其格局以北为正房,东西为厢房,或四盖房为四合院,但房内必有土炕通连。满族平房屋顶呈马鞍形,为两出水的小瓦房,“一户两间半,一明两暗,中间隔扇,里屋为倒炕。院有小门楼,进门有影壁,旁立索罗杆。”
(三)服饰习俗的变化:服饰被称为人的第二层皮肤,也是一个民族的包装和标志。如同饮食和居住一样,也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同时又是社会生活中较突出,较敏感的部分。
清代以前,东土默特地区居民以游牧业为主业,加之塞北地区气候恶劣,因此衣着服饰设计均要考虑骑乘和御寒的需求。清朝土默特王公贵族等上层人士,服饰都是满化的。封爵任官的男人们都需要穿清朝的的官服,补服,马褂,红缨帽等,女人们穿旗袍。
随着农耕化的推进,长至脚踝的蒙古袍显然已不适合田间的耕作劳动,为了劳动耕作方便,逐渐改穿汉族短装,服饰是汉化的。清代土默特居民衣服材质的种类更多了。以前以家畜皮,野兽皮为主,得到一些丝,帛就很是荣耀。清代羊皮虽然是衣服主要用料,但各县的民众多为农民,服饰极为简朴,衣服原料,都以土布为主。 清代土默特居民的帽子,鞋种类增多。
(四)婚姻习俗的变化:婚礼,是人生仪礼中的一大礼,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具体到东土默特地区亦是,有以下几点:
第一,清初土默特部订婚是不需要媒约。只要两家满意,男女相亲见面后,双方父母都同意,就可以由男方向女方家下聘礼。“夷中嫁娶,惟以两姓相欢,男女年相若者,遂尔配合,乌睹所谓媒约哉”。
关键词:丧葬 苗汉彝族 文化
中图分类号:B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2
丧葬礼仪是中华文化中的人生四大礼(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之一,也是古今中外各民族都相当重视的礼仪。中国的丧葬礼仪自周代以来历代均有改革而且繁简仪式也有所不同,各个民族有各个民族的丧葬礼仪文化风俗和不同的意义。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丧葬习俗,各个民族的信仰都是以祖先崇拜作为中心的,在祖先崇拜的观念笼罩下,丧葬的意义必然得到格外强调,对丧葬礼仪就特别重视。凉山是一个彝族大聚居的典型少数民族地区,有着特有的彝族丧葬文化,特别是位于凉山东大门的雷波县是一个苗族、汉族、彝族杂居的地方,把雷波箐口乡的这三种民族的丧葬文化风俗进行比较不仅对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中国少数民族丧葬文化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还可以让其他地方的人来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文化。
一、目标社区简述
雷波县地处四川省西南边缘的横断山脉东段小凉山,金沙江北岸,是凉山州的东大门,属凉山彝族自治州东部小凉山区,民族文化历史悠久,在民族特征上有别于大凉山地区,是一个苗族、汉族、彝族及少数回族杂居的地方。
雷波县箐口乡,在这个地方有苗族村、彝族新村和居住在此已久的汉族村。由于各种民族都有自己风俗习惯,因此,雷波县箐口乡苗族、汉族、彝族的丧葬文化也是各有特色的。
二、雷波县箐口乡苗族、汉族、彝族丧葬仪式的过程1
1、苗族的丧葬仪式
苗族丧亡分寿终,夭殇、凶死和产死几类,苗族把老人寿终,称为“最大的悲恸”,苗族一般都很尊敬老人,苗族有人去世时丧葬分为以下几部分:
(1)、丧葬
报丧,当病人与世长辞后,全家人都向死者放声大哭,并头披白布和麻,由一男子出门外鸣三枪报丧。
停尸,由同性人替死者换衣,先用一尺长三寸宽的白布巾擦身,然后把白布巾挂在堂屋的中柱上,替死者换上里白外黑的单层寿服(即衣衫裤衫)然后准备办丧事,请巫师择定出殡日期、选择墓地、为死者招魂等。
叫亡之路:停尸完毕后,孝子守尸,等待直露师前来为死者指路。根据姓氏的不同,有的人在指路前入棺,有的人在指路后入棺,也有的要在安葬时才入棺,但是不管是哪种,指路师唱着《指路歌》的时候,孝子们都要长跪于地,边叩头边烧纸钱,孝子们还需要献上酒饭祭物,不断呼唤对死者的称呼。
出殡,这是丧家人及亲友向死者最后告别仪式。在这个地方,大多是把棺材放在门外,出殡时先脚后头把尸体抬出放入棺木中。然后抬棺上山,只是由男人送葬,女人送到村边止步。抬棺时,前两人是死者的二三女婿或侄女婿,后两人是儿子或侄子,大女婿留在家收拾尸衣及地铺上的稻草等,并拿去村边焚烧。送葬队伍排列是孝子在前,其后是肩扛大马刀、嘴不时唱指路歌的指路师,接着是抬棺的人群,最后是丧家其他人和来送葬的亲友。
入葬,墓地一般都是事先请人挖好墓坑,家境好的就会在死者身前就修好坟墓或嵌好石棺。到达墓地后,众人将棺材按头里脚外放入墓坑或石棺内,然后棺盖打开,孝子和亲友们都会前去看逝者最后一面,然后会把亲戚邻里送的所有动物在墓地旁边全部吃掉,吃完后,把棺盖盖上后就开始下葬了,下葬完毕了整个过程也就结束了。
(2)、除灵
死者入葬3年后,孝子须择期为其除灵,其规模和丧葬时一样隆重,当地人称“阿别”。其目的是要为死者解除羁绊其身的裹席或簸箕。相传苗族古代以草席裹尸、簸箕盖顶安葬死者,因而留下此俗。
(3)、超荐
超荐(苗语称(“藏墓”,又称“洼褒”意为“迁葬”,汉语称之为“翻尸”。)在民国年间时苗族便有了有“祖灵不安,当翻尸,则启棺改葬之”的超荐习俗,苗族人认为,逝者死去多年,其坟墓或已垮塌,或已破旧,其棺已遭虫蚁蝼毁,需要另备新棺,另缝新衣,为亡人新建坟墓,并作最后一次祭扫,才能使亡人安居乐息,长安久眠,超荐一般在除灵3至5年以后择期而行。
2、汉族的丧葬仪式
现代汉族的丧葬越来越简单了,当老人去世时,通知远方的亲属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了,通知不到的还可以叫人代通知,亲戚们远来也只是尊敬老人而放一些鞭炮,赶一些礼,其意思是帮着主人家把老人平安的下葬了,老人有子女多的,作为儿子的需要出丧葬费,作为女儿的需要抬一头祭猪前来,在猪身上会放一些纸钱和一些钱,这是对老人的尊敬和一种孝的体现。值得强调的是――由于汉族受到儒家思想和佛家的思想的影响,有些有钱的人还是会请道士先生简单的为去世的人做一场法事,意义和传统的法事一样,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请道士做法事的费用也是越来越高,所以很多贫穷的老百姓还是没有给老人做法事,现在的人是这样做一种观念,在人活着的时候好好尽了孝道就可以了,至于人死去之后,做什么都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3、彝族的丧葬仪式
当地的彝族在有人去世之后,都是用的火葬,老人去世后,会把尸体放在木板上,放在堂屋正中方靠墙处,木板下面放一些木炭,还要放一些贡品(鸡蛋、猪肉及身前所爱吃的一些食物)放在其身边。死者尸体停放在家中多少时间,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而定的,不过一般是不会超过三日的。但是,如果死者是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都把尸体停在屋檐下或者屋外临时搭的棚内举办丧事,这些属于非正常死亡的人,尸体焚化后,不能用石块筑坟。
死者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哥、弟、妹、子女),除了准备礼物外,还必须配备牛或羊。当然,家族和朋友们有钱的人准备的礼物都是以牛为主。在家族和亲戚朋友赶到得一两里之外,便会嚎啕大哭起来,当到了死者灵前时,已经泣不成声了。在彝族人死去的两三日之内,主人家会将自己家准备的和亲戚们送礼的牲畜全部打杀,用以招待客人。
彝族人都尊奉守灵唱丧歌,死者的家属都会跪在尸体前伴守,所有的亲戚好友也都会围着火堆参加唱丧歌活动,到了第三天,按毕摩择算的吉日时辰出丧。出丧时,所有的妇女们都会拥向灵前大哭,男人们都围在灵前大吼,毕摩念诵《指路经》,意为死者指明通往祖先居住的道路,从而能够顺利的到达祖先住地。再接着就会把死者及其身前所穿过的衣服放在担架上,担架上还会放一把死者身前所用的弯刀和一些贵重的金属物。抬到山野,放在事先搭好柴垛上,从四方放火焚烧,把衣服也一起放到柴垛上同烧,弯刀和不能烧的金属物则全部扔掉,等到青烟大火时,所有的送葬者都会放声大哭,等浓烟没有了,就只留下少数几个人看火,其余的人则返回。等到死者被焚烧为灰烬后,死者是男性的话就会用九块石头,是女性的话就会用七块石头围成圆形状作坟墓。
三:雷波县箐口乡彝族、苗族、汉族丧葬的相同与不同
一切丧葬礼仪,最初都是为了应付和处置灵魂而生的。中国的先民们认为鬼魂有它们的生活世界,具有和人一样的欲望,尸体的处理必须使鬼魂感到舒适,并可举行葬礼,以对鬼魂表示安慰。墓地被认为是鬼魂生活得地方,棺材则被认为是鬼魂居住地小屋,毕摩选择好的火化地点是彝族灵魂的安居所在处。雷波县的苗族、汉族及彝族的丧葬文化是相互影响的,具体表现为汉族影响苗族和彝族,但是这些文化之间影响只是很少,三种民族的丧葬文化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1、相同之处
a:当苗族、汉族及彝族有人去世的时候,都会采取一定的方式让附近的人知道此事。
b:不管是汉族、苗族还是彝族,在有人去世的时候亲人们都会号啕痛哭,对于有人去世,前来的亲戚朋友都会很悲伤。
c:苗族、汉族及彝族有人去世时都会为了让死者的灵魂得到很好的安息而做一些迷信活动。
d:无论是苗族、彝族还是汉族,在遇到老人正常死亡的时候,都会举行非常重大的丧礼仪式,对于非正常(夭殇、凶死、产死等)都只会简简单单的举行一个丧葬仪式。
e:无论是汉族彝族还是苗族,人去世后,都会把死者身前所穿的衣物全部火化用以送到另外一个世界给死者。
f:汉族、彝族及苗族有人去世后,都会摆设一些贡品(死者身前所爱的食物)。
2、不同之处
a:当三种民族有人去世的时候,汉族采用的是放鞭炮的形式通知大家,苗族采用的是放枪的形式通知大家,而彝族则是派人去通知亲戚朋友们。
b:在停尸方面,苗族人去世之后,会用白布巾擦拭死者的尸体,而汉族和彝族是禁忌用任何带水的东西擦拭尸体的。穿好寿衣之后,苗族和汉族都会把尸体放在棺材里面去,但是苗族人会把死者身前所用的一些物体放入棺材之内(耳环、银饰、镰刀等),汉族是只将穿好寿衣的尸体放入棺内。而彝族则是把尸体放在木板上的,木板下放的是燃烧的木炭,汉族在棺材下面放的青油灯。还有,苗族在停尸时候是把棺盖打开的,而汉族在下葬之前都是把棺盖着的。
c:在为死者祈福迷信方面,苗族是请指路师为死者唱《指路歌》,彝族是请毕摩为死者念《毕摩经》,而汉族则是为死者唱《孝歌》,有钱的汉族也会请道士为死者做一场法事。但是不管是那种形式,都是为了让死者的灵魂能够得到安息乐居。
d:丧葬时用的牲畜不一样,苗族在举行丧葬时用的牲畜多数都是鸡、猪等,彝族丧葬时用的牲畜多半是牛、羊、猪等,而汉族在传统丧葬时只会用猪,现代汉族的丧葬则是多种多样,会用到猪、牛、鱼、鸡等。
e:最大的区别在于下葬方面,汉族和苗族是以土葬为主,而彝族则是以火葬为主,在下葬时,苗族和汉族都会举行开棺验棺形式,都会让亲人们见死者最后一面,苗族在下葬之前还会把许多鸡放于棺盖之上,待把所有的鸡吃完了才会下葬。而彝族得则是抬到了指定的地点就火化,比起汉族和苗族的方式,彝族的下葬方式相对简单得多。但是在下葬时,苗族汉族都会烧和撒很多纸钱,而彝族则不会。
f:在下葬之后的区别,苗族人会在死者下葬三年以后,为死者除灵仪式,汉族则是下葬的三天后,为死者举行复山仪式,而彝族则不会举行这些仪式,但是会请毕摩根据经书算死者的来世会是什么,三种民族的做法都是为了让死者的灵魂早日得到一个很好的归宿。
g:苗族人会在为死者除灵后的三至五年间为死者举行超荐,既是翻尸,汉族人则是会在每年清明节为其上坟,两种民族的做法都是为了维持死者的坟墓完整,而彝族在这方面是没有的。
四:雷波县箐口乡彝族、苗族、汉族丧葬文化的比较研究意义。
1、清明节是每年公历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比较常见的在4月4日或4月5日。
2、清明节又叫踏青节,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8天,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
3、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中国的满族、赫哲族、壮族、鄂伦春族、侗族、土家族、苗族、瑶族、黎族、水族、京族、羌族等24个少数民族,也都有过清明节的习俗。虽然各地习俗不尽相同,但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基本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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