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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结算审计,造价咨询单位,建设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6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建设部门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搞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是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提高投资效益,减少施工企业损失,提高施工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环节。现在应用最多是委托审查,委托审查就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查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查建筑安装工程的竣工结算,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充分协商后,然后进行修正竣工结算。笔者结合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分析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形式,并着重介绍了结算审计工作的要点。可供相关专业人士参考。
一.工程结算审计的内容
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
2.审核工程量及计价
(1)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审计的方法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计。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三是要重点审核容易重复列项的项目。四是重点审核容易重复计算的项目。
(2)审核材料用量及价差。材料用量审核,主要是审核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消耗数量是否准确。材料代用和变更是否有签证,材料数量、实际价格、差价计算是否准确。
(3)审查隐蔽验收记录。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其中设计要求中包含了工程造价的成份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也就达到或符合设计要求的造价。因此,作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
(4)审查工程定额的套用。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工程预算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正确把握预算定额套用,避免高套、错套等问题。
(5)审核工程类别。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程类别进行审核,是保证工程取费合理的前提,确定工程类别,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规范认真核对。
(6)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在审查时,应审查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
(7)审查附属工程。在审核竣工结算时,对列入建安主体的水、电、暖与室外配套的附属工程,应分别审核,防止施工费用的混淆、重复计算。
(8)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等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由于结算的子项目多,工作量大,内容繁杂,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计算误差,但很多误差都是多算。因此,必须对结算中的每一项进行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导致工程价款多计或少计。
二、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必须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改进,不断开拓创新,必须贯穿于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各个环节。
第一,应把好工程结算审计准备关,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准备是对一个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前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对工程结算审计实施能否顺利进行和保证工程结算审计质量,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第二,要把好工程结算审计实施关,善于严格收集和清晰完整记录审计证据。具体包括:一是要重视所收集的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二是在核实工程数量、鉴别定额项目选择是否准确、检查价格取定是否合规真实、认定取费基数和费率是否恰当等具体业务工作中,要规范运用检查法、观察法、计算法等方法收集审计证据;三是要注意收集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电子数据资料等多种形式的审计证据。编制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清晰完整地记录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即既要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原则,又要保证与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还要明确反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相关的项目名称、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索引号、附件等信息。
第三,还要把好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关,正确表达审计意见。工程结算审计报告阶段是审计人员基于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成果,对工程结算项目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形成正式评价的一个过程,也是形成书面形式审计报告的过程。
三.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的防范
1.分清工程属性, 确定审计方向, 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在接到审计项目时, 内审人员应首先确定项目的类型和所属工程范围, 然后再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同时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是否具有相应的取费证书等) 加以审核, 避免所套用的定额及相应的取费标准与项目工程 “风马牛不相及” 所带来的审计风险。
2.提高内审人员的判断和分析能力, 是防范审计风险的主要途径。许多造价审计风险就是由审计资料的不实、 不真、 不准造成的。为此, 内审人员要把对资料真实性、 合法性的审核作为核心问题来对待,不断总结经验, 提高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审计过程中, 应首先审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 对所有隐蔽签证资料进行对比, 并加以分析。
四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不断飞速发展,建筑企业不断尝试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这就给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审计部门不断提高审计水平,审计人员不断加强审计能力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程峰.浅谈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J].安徽建筑20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建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和国有资产完整,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府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府建设项目实现必审制。市审计局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政府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或审核)监督。审计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阶段审计、不定期审计或跟踪审计等方式进行。对工期较短、投资较小的单项工程可只实行工程结算审计。未经市审计局竣工结算审计的项目不得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市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将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预算、招标文件(完整的资料)、施工合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单项或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初步验收)等资料在形成后一周内抄送市审计局。
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政府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审核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审计。
二、政府建设项目在初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向市审计局申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后进行。
三、政府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工程施工图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施工中发生的设计、施工变更情况;
(三)工程量的计量情况;
(四)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定额套用情况;
(五)工程取费情况;
(六)材料实际使用情况;
(七)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情况;
(八)其他事项。
四、政府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建设项目执行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经济合同制、项目监理制等制度的情况;
(二)设计内容的变更、概算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四)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理情况;
(六)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管理、使用情况;
(七)项目是否按规定计提和缴纳国家税费;
(八)项目的设计、监理情况及费用收取的合法性;
(九)项目施工和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十)其他事项。
五、政府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及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
(二)建设收入情况;
(三)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情况;
(四)交付使用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五)项目尾工工程投资情况;
(六)竣工决算情况;
(七)投资效益情况;
(八)其他事项。
六、程序合法、管理规范的一般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局从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特殊项目如规模特大、工程极其复杂、单位工程较多的,审计时间酌情约定。
七、市审计局实施审计后,应出具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预算执行或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市审计局应当在进一步核实后,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或做出不予采纳的说明。
八、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发现问题需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依据,并抄送有关单位。
九、市审计局在建设项目审计中,同时要对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市审计局在实施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中,遇特殊情况、特殊问题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或组织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协助实施。
十一、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专项经费,由审计局提出经费预算,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综合财政预算,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十二、市审计局要严格加强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管理,严格依法审计。根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专业性强的特点,市审计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与其核减率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办法由"市规范津补贴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十三、符合有关规定设立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内审的重点要放到事前咨询和事中把关。
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十四、建设单位、招标办要将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建设项目管理中有关涉及到甲乙双方权力、义务、自律的规定(要求)转换成招标文件、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写进招标文件和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合同。
十五、政府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工作,认真履行有关义务。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由市审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对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违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可以通报或者公布有关情况,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写进有关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存入责任人的人事、廉政档案。
十七、对于审计中发现有下列问题的,由市审计局出具审计建议书,提出处理、处罚或进一步查处意见,或依照有关程序,移交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经批准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二)未按相关规定要求依法组织招投标的;
(三)建设单位未及时将市政府关于本市政府建设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要求转化为有关条款写进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造成审计监督明显被动、或损失的;
(四)擅自修正招标文件的;
(五)违反实事求是原则,与施工单位签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单等结算依据的;
(六)擅自决定修正暂定价,造成工程结算价格明显偏高的;
(七)未经规定程序审批,项目决算超过项目概算10%或500万元以上的;
(八)建设单位违规多预付工程进度款,造成审计、结算被动,或资金流失的;
(九)建设单位将应送市审计局审计的政府建设项目,送中介机构审核,或未经审计局审计擅自结算工程款的;
(十)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申请审计局安排审计,或申请审计局审计后,经审计局催交审计资料仍不完整、及时报送审计资料的;
(十一)有关管理部门违规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明显被动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或财政资金损失的。
十八、监察和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政府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积极协助审计局加强政府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认真对待审计建议书或移送处理建议书,并按照规定书面向审计局反馈其建议或移送的处理结果。
十九、为了促使施工企业依法施工,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结算编制水平,抑制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达到10%以上的,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编制该工程结算书的造价人员所在的行业组织,纳入该工程造价人员职业档案,由行业组织实现自律;
(二)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达到15%以上的,对施工单位实行超过15%以上部分核减额10%的惩处,以示自律。对施工单位的该项惩处资金,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工程款时扣抵;
关键词:电力企业 内部审计 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断加强,电力企业也不断扩大市场,已经初步实现了自负盈亏并转变企业体制。电力企业在如今市场经济环境下,具有投资规模大、资产占比高和回报期较长的特点,因此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更大的挑战和风险。企业管理想要得到很好的控制就要依靠审计,所以电力企业对审计工作愈加重视。但因为各种因素对审计工作都有影响,所以电力企业的审计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电力企业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职能认识不清楚
电力企业对审计职能的认识不够清楚,而且往往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审计工作主要是事后控制,分析抽样审计结果再对审计工作进行完善。但实际上审计工作不能完全在事后审核和控制,还要在事前预测、事中预防。
(二)审计不具有独立性
目前电力企业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审计系统,但是审计部门还只是电力企业中的一个部门,独立性受到一定限制,手段和目标虽然能够保持一致,但手段看成目标后就会使目标异化,最终导致手段失去作用。例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原来是以规则为核心的会计准则,但是过分的重视规则,很多企业能够找到规则的空子。审计的独立性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准则,主要指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设置。事实证明审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独立性,审计工作一定要保证部门独立、业务进行独立、职权独立,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最终实现对电力企业运营和经济行为及活动的监督,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信息以做出精准的决策。
(三)审计对象间沟通协调不足
我国审计关系比较特殊,我国电力企业的审计工作中以上级审计下级的情况居多,而同级审计的情况很少。审计是所有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必然过程,也是电力企业内部管理分权制度的必然产物。审计的特点决定政府审计无法代替企业审计,也说明企业审计工作是政府审计的基础,审计工作可以凭借其及时性和经常性的特点,为政府审计工作提供资料,更好的配合政府审计工作的完成。
(四)企业审计的机构设置不清楚
我国电力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拥有企业审计部门,还有的电力企业将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结合,或者在财务部门设定审计工作人员,对财务工作审查和监督,实现财务工作的规范性;有的电力企业审计部门虽然独立设置,但是地位和其他部门平行,导致审计工作的作用和职能无法充分发挥;还有的电力企业将监督和保安部门结合,使其监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下降。这就导致无法更好的保证电力企业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也就导致企业内部工作职责和关系不够明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监督也无法达到应有力度。所以,目前电力企业审计工作模式无法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作用,也无法为相关部门提供应有的资料和服务。
(五)审计范围不够全面
审计范围是指审计对象设计的内容。审计一般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电力企业的审计工作基本停留在财务审计方面,也就是对企业的费用、收入、负债、资产及所有者权益等正规性及合法性的审核,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资金及资产安全,这就导致审计范围过于狭隘。
(六)审计报告质量较低
根据目前电力企业工作人员的情况来看,在审计的思想和认识上水平较低,他们基本认为审计只是为了差错防弊,审计报告也只是评价结果,所以内容多以审计过程发现的企业问题的描述为主,但却忽视了审计建议,这就导致审计报告质量较低,而且没有吸引力。
二、提高电力企业审计水平的合理化建议
(一)增强审计独立性
应该设置专门的制度管理审计人员,使得他们可以不受其他管理人员的约束,能够公平合理、全面客观地进行审计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同时,企业管理层应该重视审计人员,并逐步壮大审计队伍,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加强工程管理审计
当前,快速发展的经济对电力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力工程建设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及高质量,确保建设投资特别是农村电网、城市电网的安全及高效,审计人员应该依照工程管理的程序,从工程计划开始,每一个步骤都要确定职责部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面落实工程预算管理,规范业务程序。预算管理审计包含对预算管理准则、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体系及其编制、落实、调整、研究、考核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审核结算资料和工程现场情况,去除虚报的成本开支,保证项目资料能够最真实体现施工实际情况。通过以上审计,达到规避企业风险、增加企业收益、保证企业利益的目的。
(三)拓宽审计范围
电力企业属于我国的基础工业,其特点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为了促进电力企业更好地发展,审计人员不但要对企业财务情况进行核查,还需要对企业的各项经营行为、企业资产的可靠性、企业各项决策、企业制度的严谨性进行审查。
三、结束语
随着现代电力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审计工作在企业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当前,审计工作仍然面对着重重困难,为此,企业应该积极探索科学的审计方法,使其为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马建德.试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调[N].常州工学院学报,2006年03期
关键词:输变电线路;工程审计;工程预算;设备安装
中图分类号:TU3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2-0087-02
一、设备安装工程审计
设备购置和设备安装工程在输变线路安装工程项目中,占有很大比重,随着电力工程发展和科技产业化,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投资比重还将日趋加大,因此,加强设备购置及设备安装工程审计日益重要。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包括设备费、安装费、间接费等,应分项进行审计。
(一)设备费审计的具体内容
设备费是由设备的数量和设备预算价格两个因素构成,应分别予以审计。(1)审计设备数量。主要是审计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计划外、设计之外的设备。(2)审计设备预算价格。主要是审计设备的原价和运杂费。设备原价要看其是标准设备,还是非标准设备;是国内设备还是进口设备。重点是审计非标准设备,因非标准设备的产品不定型,无统一的出厂价,易于出现价格过高问题。审计非标准设备时,要看其主要材料用量、工时耗用、工资单价,加工企业计划利润的计算提取标准,外购材料数量、价格,外协加工件的价格和费用、然后综合计算确定一个近似合理的价格,进行比较认定。
(二)安装费审计的具体内容
在施工图预算中设备安装费必须按照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因此,审计设备安装费的主要内容为,设备的数量必须与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所列数量一致,套用的设备安装定额、单价必须符合规定。
(三)间接费审计的具体内容
设备安装工程间接费是以人工工资为基数计提间接费;审计时应注意,不能把设备本身的价值和安装工程所需材料、燃料动力费机械台班费等也作为计提设备安装工程间接费的计算基数。
二、施工工程安装费审计
(一)审核结算工程量
审核工程量是落实工程造价的一个有力措施。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又是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如定额明确指出哪些部位是其计算范围,哪些部位不属其计算范围进行审核。电力送电线路工程量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工地运输、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工程),审核结算工程量必须按相应政策规定分别计算这六方面的工程量:
1.工地运输工程:重点审查材料的重量计算是否正确,包括混凝土杆、混凝土预制品、线材、塔材、金具、绝缘子、零星杆钢材等;审查人力运输及汽车运输距离是否正确,有无重复计算返程距离。
2.土石方工程:按照定额计算规则及方法,分别计算及抽查电杆坑、拉线坑、地槽的土石方工程量。
3.基础工程:重点核对电杆底盘数、拉盘数、基础混凝土量及钢筋数量,要注意的是“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定额系按有筋基础计算,若为无筋基础时定额应乘以0.95系数。
4.杆塔工程:查看图纸及竣工报告,核对电杆基数、拉线数及接地安装的基数。
5.架线工程:(1)查看图纸,计算线路长度及线材重量;(2)同塔架设双回路线路工程,分别考虑双回路同时架设、非同时架设及同时架设三回路、四回路以及在邻近有带电线路架设的不同情况;(3)导线及避雷线的跨越架设。
6.附件工程:重点核对绝缘子串数、悬垂线夹、间隔棒及防震锤数量;分别考虑双回路同时架设、非同时架设等不同的情况。
(二)审查工程施工合同
审查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格式、条款是否合理、合法、完备,施工合同价款是否超出预算。电力送电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以扣除建设单位提供铁塔、电杆、导线等主要材料后全部承包给施工单位,并按建设线路长度综合计算每公里固定单价。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了线路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相关的各项施工费用、利润、税金等。对于审核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要注意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所应包含的工程内容与工程要求,以便于发现施工单位是否将综合单价中的部分工程内容作单独计列。如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已含青苗赔偿费、线路拆旧费部分。对施工单位在结算书中重计的青苗赔偿费、线路拆旧费部分要扣除。对于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首先要审核工程监理人员及设计人员的签署意见,并对增补内容进行分析,对该项工作内容是否要重新单列还是已包含在施工合同综合价中。如有必要计列,要认真核定单位及定额:如属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应执行中标时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按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设计变更中新增的工作内容所套用定额子目要以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不应采纳概算定额。
(三)清算施工单位领用建设位的材料
从材料仓库发出的材料都要有经审核批准的凭证为依据。用一个简单的公式:建设单位实际发出主要材料-施工单位结算中主要材料=施工单位应退主要材料。例如,批准的生产通知单或材料领用单等。仓储部门应仔细检查申请领用材料部门的领班或其他被授权人的签字后,方能发放材料。发货人应根据收到的生产通知单、材料领用单及时登记材料收发存登记簿,并填制材料出库单或者将一式多联的领料单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作材料减少和分配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
仓储部门应经常对存放的实物进行检查,查看有无损坏、变质或长期不流动的情况,检查结果应予记录。如发现有损坏、变质情况,应及时填制专门的报告单,说明数量、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后,由仓储部门和会计部门分别调整实物和金额记录。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部门应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同时建议:
1.应尽快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加强对工程动态投资的有效控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价差测算、结算机制,完善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应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减少不合理支出;加强对关联企业的管理,用市场机制引导其参与投标竞争,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在工程管理方面对工程投资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建设方案的确定,不同项目工程方案确定的条件不同,并提出相应的措施,输变电线路工程复杂性强,线路安装工期长,变化大,在工期前后造价控制难度大,所以加强审计力度和强度也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
参考文献
[1]潘令军.结合三峡工程审计结果谈水电站建设投资管理[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8,(1).
[2]赵颖.论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控制[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8,(1).
[3]张立成.浅谈工程审计管理[J].工业审计与会计,2006,(2).
[4]张程.当前工程审计值得重点关注的五大问题[J].中国总会计师,2008,(4).
一、高校基建财务竣工决算滞后或者不决算产生的不良影响
(1)导致学校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基建财务的竣工决算报告是学校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重要依据。基建财务工程项目竣工后不决算或滞后决算就不能形成固定资产,这样会严重影响学校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造成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给固定资产的管理带来不便。
(2)没有充分发挥检查基本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考核投资效果等作用。虽然学校的任何工程项目在立项时都有概算,但实际执行时却因概算标准偏低或概算漏项等原因超出事前的控制,换句话讲,财务的会计科目才是反映不同项目内容实际发生的支出。基建财务竣工项目不决算或滞后决算都不能及时有效的反应项目的执行及工程成本等情况,不能为后面项目的建设提供可靠的参考,更起不到考核投资效果等作用。
(3)基建档案无法及时存档,资料容易丢失。标准的基建档案涵盖了工程项目整个工期的所有资料,并保证归档的资料必须是原件,其中一部分很重要的文件会因为基建财务竣工决算的滞后而滞留在财务部门,如项目建议书、招投标文件、各类合同、签证、变更等,时间久了会容易丢失。这部分资料一旦丢失,或者很难补办,或者根本无法补办,影响了基建档案的完整性。
(4)打乱了财务部门整体的资金使用计划,后期付款存在压力。通常,高校的财务部门在资金使用上会依照学校整体的规划下达预算,包括基建财务科室。一个工程项目通过了可行性研究决定上马后,财务部门会安排资金的筹措及还款计划。因工程项目的往来资金通常都数额较大,若基建财务的竣工决算长期滞后,将不利于财务部门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会对工程结算的后期付款存在很大压力。
(5)施工单位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基建财务的竣工决算长期滞后,会遇到决算时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土建、安装的预算员已经不在该单位的情况,虽然这样并不会影响基建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的质量,但换成其他负责人可能会因不了解整个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而使影响决算的进度。
二、高校基建财务竣工决算滞后原因分析
(1)基建工程项目“三超”现象严重。其原因有:一是在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前,基本建设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是相分离的,各高校基本都是将基建财务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基建财务帐套数据长期“游离”于会计“大账”,这样实际上就降低了上级管理部门和高校财务部门对基建财务的监督力度,导致工程成本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有些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没有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对施工方案没有进行严谨的优化,使得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出现大量工程变更,工程造价大大的超过期初预算,或者项目建成后因为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而必须重新改造,造成施工浪费,间接增加了工程成本;三是高校基建部门前期管理不当,比如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对施工方把关不严、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工程量清单审查不严格,存在漏项等,这些都要在施工阶段重新核价,直接或间接增加了工程投资。
(2)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核算滞后。隐蔽工程就是基建施工中一些在完工后会被隐蔽起来的工程,所以隐蔽工程的用料真实性及工程量核算对基建财务的竣工决算尤为重要。隐蔽工程结束后的审计只能按照施工图纸和竣工阶段的变更签证来进行核算,对于项目的既成结果无法考证,如果要检测,很可能会破坏工程的结构和外观,即便审计人员在审计的工程中发现了一些不合理和不规范的行为,也不便在事后通过合理的建议进行更正,由此既达不到节约资金的作用,更会对基建财务的竣工决算造成不良影响。
(3)材料费用的波动对基建财务竣工决算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中材料费用占工程预算的比重一般在50%以上,而建筑材料的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波动很大,不同厂家材料的价格和质量也不尽相同,若不能及时发现建筑材料价格的重大差异或缺陷,或施工方虚抬材料价格、虚报材料用量等,对基建财务的竣工决算是非常不利的。
(4)基建财务人员对建设项目的参与度不高。高校领导未能认识到基建财务人员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认为财务只是“银行出纳”,按签字付款即可,由此基建财务没有起到控制工程成本、实施监督检查的作用,导致后期财务决算难以进行。
(5)基建财务的工作人员少,核算任务繁重。基建财务的工作人员少、核算任务繁重是众多高校面临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从人员结构上高校基建财务科室一般会配备2-3人,而基建工程所需的工期则较长、涉及的范围较广,一般一个工程项目的结束,从土建到安装,从甲供材到备料结算,会涉及大大小小十几个相关的竣工审计报告,这些都增加了基建财务人员的核算工作量。对于委托工程造价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结算审计的高校,若其内审部门对项目的送审不及时而导致的审计报告出具不及时,也会影响基建财务最终的竣工决算。
三、完善高校基建财务竣工决算滞后建议
(1)基建财务要坚持贯彻基本建设法,要坚持“三算”的基本要求。基建财务人员要坚持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在项目预算的环节,应积极参与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强化财务过程的控制管理。在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执行项目的期初预算,严格控制超概算的支出内容,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因某种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情况和个别未列入预算的特殊情况,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及审批权限,对于超概算的部分,要具体成本责任到人,尽量避免和减少不合理的支出。
(2)高校的基建项目需要跟踪审计,工程要建立项目决算初审、复审和终审制度。教育部在2007年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教财[2007]29号)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审计。跟踪审计实际是一种提前介入式的实时审计,有效规避了基建竣工前对施工过程监督和管理不当的不足,积极预防了工程项目的经济风险与质量风险,目前各高校已经在积极的尝试,改变以往只重视审计工程竣工结算时期的方式。高校对于重大工程项目需要建立决算“三审”甚至“多审”制度,在监理公司进行了初步审计后,学校的内审部门要进行再次审计,最后交由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终审,甚至再交其他造价公司进行二次审核,以保证审计的严谨性。审计报告的严谨度会直接影响到基建财务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出具质量。
(3)对于隐蔽工程审计方要做到提前介入,直接参与验收,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及造价的准确性。审计方应该重视隐蔽工程的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对重点监测的地方如地下部分、水电线路安装、地基及基础工程、结构层、钢筋混凝土、预埋管件材质等需要现场监督、现场验收,将相关资料记录在案,掌握第一手审计资料,为后期基建财务的竣工决算做好准备。
(4)临建工程需提前审计。对于因施工临时需要而修建的食堂、办公室等临时工程需要提前审计,否则等到项目竣工,很多临时建筑已经拆除,工程量根本无法核实,影响基建财务结算的真实性。
(5)严格按工程进度付款,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把关是否严格将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成本的高低。一定要杜绝虚假变更签证:对于由使用部门提出的变更,要通过学校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对于由施工方提出的变更,则先经监理公司审核确认,然后报学校基建部门复核。
(6)加强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做好材料出入库管理。高校的基建部门要依据建筑材料的不同类别把好工程材料采购关。对于包工不包料的项目,材料采购科要更重视主要材料的质量,如土建部分的钢材、水泥等,不要一味的追求价格;对于包工包料的项目,要指定好品牌、材料的质地、规格型号等。工程材料进场后,学校的基建、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需会同工程监理等有关方面代表进行现场验收,必要时还要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材质、技术方面的鉴定。验收合格的材料在办理完材料交接单后,学校的基建部门要及时记录材料收入、使用、库存的数量及金额明细帐,以确保材料物资的安全,基建财务部门也要以工程项目为类别登记材料物资的明细账,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7)高校需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新的会计管理核算体系。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答记者问中指出: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财会[2012]22号对高校的基建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需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新的会计管理核算体系和财务监督体制,来适应不断发展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8)基建财务人员应该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封顶使用,基建财务应该做到事前参与项目预算、事中注重成本控制、事后分析决算,全过程参与项目决策、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决算控制等基建建设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基建财务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