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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室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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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室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医务室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第1篇

1 材料与方法

对长宁区29家个体诊所、57家内部医疗机构(按市卫生局规定分类)进行全覆盖调查。根据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交接等工作环节制作调查问卷表,由调查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问卷,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分类收集与无害化处置、内部转运与暂时贮存、处置与交接登记等情况。调查结果采用Excel表收集汇总,采用Stata 7.0软件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9家个体诊所中,口腔诊所20家,美容诊所3家,中医针灸诊所2家,中医推拿诊所4家,除了中医推拿诊所不产生医疗废物外,其他诊所均有医疗废物产生。57家内部医疗机构中,医院1家,门诊部(卫生所)7家,保健站(医务室)44家,村卫生室5家,产生医疗废物的内部医疗机构有39家,其中医院1家,门诊部(卫生所)5家,保健站(医务室)28家,村卫生室5家。

2.2 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

个体诊所和内部医疗机构中,都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以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的建立健全(包含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贮存、处置、交接登记等内容)、发生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时应急方案的建立等方面,个体诊所稍好于内部医疗机构(表1)。

个体诊所和内部医疗机构中均配备了专(兼)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其中个体诊所专职比例为32%,兼职比例为68%;内部医疗机构专职比例为3%,兼职比例为97%。

区卫生局每年组织1次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个体诊所中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率为92%,内部医疗机构为64%。

2.3 分类收集与无害化处置

个体诊所的主要医疗废物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无病理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产生;内部医疗机构的主要医疗废物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无病理性废物产生。个体诊所废物总体产生量大于内部医疗机构,但村卫生室的废物产生量大于个体诊所(表2,表3)。

25家个体诊所均设置了专门分类收集点,并做到相对独立且易于管理。39家内部医疗机构中35家设置了专门的分类收集点,33家的分类收集点做到相对独立易于管理。

25家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均符合要求,39家内部医疗机构的符合率为74%;个体诊所脚踏开启的封闭硬质医疗废物盛器符合率为56%,内部医疗机构为41%;72%的个体诊所和15%的内部医疗机构做到在医疗废物盛器上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说明。5家个体诊所、11家内部医疗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可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进行毁形处理并浸泡消毒,医务人员均采用人工毁形方式,在毁形操作时只有2家个体诊所、2家内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佩戴护目眼镜、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常用的浸泡消毒剂有戊二醛液、消毒灵粉、爱尔施消毒片、银燕消毒粉等。

2.4 内部转运与暂时贮存

16%的个体诊所单独设置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84%的个体诊所暂时贮存场所与分类收集点合并设置。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的个体诊所做到对内部运送时间和路线有具体规定,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3%的内部医疗机构单独设置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74%的内部医疗机构暂时贮存场所与分类收集点合并设置,23%的内部医疗机构未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

92%的个体诊所使用密闭周转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76%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68%定期清洗消毒。41%的内部医疗机构使用密闭周转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13%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23%定期清洗消毒。

医疗废物在个体诊所暂时贮存的平均时间为19 d,在内部医疗机构暂时贮存的平均时间为44 d。

2.5 处置与交接登记

个体诊所医疗废物主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由处置单位专用车辆统一上门回收,平均处置周期为21~28 d,夏季时7~14 d。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废物回收对象为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不回收处置化学性废物。内部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医疗机构自行运送至附近的公立医疗机构,由后者一并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运送车辆多为自行车、小货车,周期长短不一,部分内部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直接混入生活垃圾丢弃(表4,表5)。

个体诊所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双方交接时,均做到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内部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双方交接时,46%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88%的个体诊所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含有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等信息。59%的内部医疗机构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完整率为86%。92%的个体诊所对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资料落实3年限期的保管工作,48%的内部医疗机构落实资料的保管工作。

3 讨论

3.1 个体诊所医疗废物总体产生量多而稳定,处置环节规范,内部医疗机构应重视对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

个体诊所中除中医推拿诊所外,其他类别均有医疗废物产生,产生种类取决于诊所类别。内部医疗机构总体产生量比个体诊所少,不同类别产生量差异明显,其中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的产生量最大甚至超过个体诊所,与其承担着乡镇地区初级卫生保健服务职责相关。个体诊所的经营方式为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运作,对外开展诊疗服务,需要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并保障患者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因而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更为重视;内部医疗机构多为企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属单位福利性质,且不对外开展诊疗活动,所以在废物处置管理方面就显得较为薄弱。内部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在承担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保健职能的同时,应重视日常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扩散,保护环境,做到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要求与规范,落实相关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责任意识与处置能力。适当投入经费用于购置存放医疗废物的专用包装袋和盛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暂存周转箱等硬件设施,使医疗废物在医疗机

构内得到规范管理。

3.2 内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染隐患更大,个体诊所与内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回收应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与个体诊所相比,内部医疗机构由于没有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没有专用运输条件自行运输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丢弃等现象较普遍,医疗废物传播疾病与污染环境的隐患更大,这与内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相对较少、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减少经济成本支出等原因有关。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自行运送到其他医疗机构代为处置,在运输环节中没有专用运输设施与设备,可造成医疗废物在运输路途中的遗撒、泄露和丢失,存在疾病传播的风险与环境污染的隐患,而代为处置的医疗机构按法律要求是不得接受非本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还有部分内部医疗机构直接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在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更为回收重复利用一次性医疗器具器械提供了便利,埋下安全隐患。个体诊所与内部医疗机构应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纳入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将医疗废物运送至附近医疗机构代为处置,更不得随意丢弃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村卫生室作为内部医疗-机构中的一类,具有特殊性,产生的医疗废物量比个体诊所多,更应直接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上门回收处置。

3.3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缩短上门回收的周期并加强处置废物的能力

目前上海市具备处置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数量很少,集中处置单位具备医疗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使用标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输车辆到各医疗机构上门回收处置医疗废物,但回收处置的医疗废物种类较少。个体诊所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可回收处置,但化学性废物则被拒之门外,只能将废弃的化学消毒剂、放射诊疗使用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等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既污染了自然水体,又使部分可回收重复利用的金属银离子被浪费。内部医疗机构产生的药物性废物常常混入感染性废物一并回收处置或直接丢弃。医疗废物在个体诊所和内部医疗机构中的暂存时间较长,分别达19 d和44 d,超出了法规规定的2 d期限,主要因集中处置单位上门回收处置的周期较长,一般为21~28 d,在夏季时周期稍短一些为7~14 d,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运输能力、人员数量、处置能力、处置成本等因素相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做到至少每2 d到医疗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建议集中处置单位增配人员和车辆,缩短上门回收的周期,尤其是夏季的处置周期更应缩短,避免医疗废物在高温季节的腐败变质及散发异味。集中处置单位还应加强处置废物的能力,除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的日常处置外,还应增加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的回收,确保处置能力。

医务室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第2篇

一、充分肯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

(一)食品药品监管组织领导全面加强。

市政府于20*年建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放在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机构。去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农产品、食品和消费品、流通领域商品、餐饮业、药品、肉品、进出口产品和新闻信息、公安等九个工作组;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市区各乡镇建立了公共安全监管“一中心六站”,其中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在行政村聘请“多元合一”信息监督员,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就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创新探索。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食品小作坊违规生产和社会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列入市领导“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和加强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不断深化。

食品安全“三网”基本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覆盖全市、落实到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全覆盖,“放心店”平均食品品种配送率达到80.58%;“群众监督网”不断拓展深化,共建立消保分会20个、消费维权监督站49个、监督点1*5个。特别是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立后,吴兴、南浔两区依托监管站对各村的信息员进行了整合,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监督网络。

药品“两网一规范”深入推进。在巩固农村药品“监管网”与“供应网”覆盖率均达到100%的基础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率达到100%,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柜,提高药品供应集中度和效率。把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全面纳入新型农村卫生合作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的长效管理问题。

(三)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实施。

深入实施《湖州市食品放心工程20*—20*实施规划》,前年开始开展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去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管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3个重点、8项整治任务、12个100%量化指标和24个工作目标全面完成,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据市城调队调查,去年85%的城镇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表示满意。

农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85万亩,占全市可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50%以上;市对基地抽样检测,蔬菜合格率为99.8%,省两次例行检测,蔬菜、生猪合格率均达到100%。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5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中4家取得生产许可证;19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了目录监管、申报登记、限区域销售等制度,并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33家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生产加工白酒、大米等16类食品全部持证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基本解决了食品生产加工的“三无”问题;食品行业14种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为90.9%,批发市场和200个固定摊位以上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8.5%;试行重点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预警防范;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和主要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进货实行了索票索证制度;有8403家农村食品小商店实施了商品准入备案制度。

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达到513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并创新建立“1+1”长效监管模式;建立乡村厨师档案,对百人以上就餐申报的家庭宴席进行上门指导;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纳入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完成对城区现有流动食品小摊贩的登记造册,各县区中心城区都实施了放心早餐工程。

猪肉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为100%,乡镇为97%;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生猪尿样检测合格率为99.7%;实行屠宰生猪和肉品台账管理和可追溯制度,严把生猪进场关、屠宰关、检验关和出场关;湖州中心城区14个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各县区首位镇50%的农贸市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

药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药品品种现场核查、药品文号清查、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大容量注射类生产企业工艺及处方核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清理、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突击检查等八项均达到100%;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建成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了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了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全部进行了清查,出口食品、出口玩具、出口全地形车等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整治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未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48家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的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和分布图,并建立了原料进厂检验、验收、产品检验和产品销售记录;制定实施人造板、食品、电线电缆、强制性认证产品等四个行业的长效监管办法;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挂牌督办的南浔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和省质监局挂牌督办的吴兴区织里童装专项整治,织里童装和南浔电线电缆产业的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有效推进。

围绕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去年,全市有36个乡镇(含2个开发区)被列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含4个开发区)的58%,其中德清、吴兴和南浔在全部乡镇中推进。德清县作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实施“示范乡镇创建指导工作日”制度,由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长兴县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十大“民心工程”;安吉县以启动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卫生项目—“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和应急体系初步建立。

制定实施《湖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饮用水、粮油、肉类、水产品4个行业和36家单位进行试点。德清县完成试点企业评价和试点工作总结,并探索制定水产品、卤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四品”长效整治方案;安吉县对3个行业的8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粮油、水产品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地方特色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企业整合。同时,在药品企业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23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全市食品药品信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出台了信息管理制度,市、县区相继开通了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网上、网上查询;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正常运行,对全市所有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实现实时监控。

全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简本、操作手册,开展了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10家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去年7月份,药品“甲氨蝶呤”不良事件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查明该企业生产的原料药无质量问题。全市药品日常监管状况良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数列全省第一。各县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等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确保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反应、正确决策、妥善处理。

(六)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以培育负责的管理者、诚信的经营者和成熟的消费者为目标,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规知识。出台了信息宣传教育制度,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明确了宣传的主体、宣传的内容,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整合各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突出主题,创新载体,强化重要时段和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

去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公众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据统计,各级报刊和电视新闻媒体相关新闻报道和专题428篇(次),发放宣传资料9600余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4期、1750余份;市政府举行了新闻会,并在《湖州政报》上刊发专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系列行”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市工商局以“倡导新消费,共谋新发展,构建新和谐”为主题,开展“新消费运动”进企业活动;市卫生局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市质监局、农业、教育、贸粮、建设等部门充分利用广告、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文艺活动、图板展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80000余册(份),光盘400余张,在各类报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刊30期。

(七)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评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并以综合评价为载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年终综合评价与平时督导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督察、督导、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实现了“以评促管”的预期目标,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组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暗查暗访组,建立暗察暗访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常年开展工作,直接了解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跟踪检查各地重点工作实施和重大事件查处整治情况,督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巩固深化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一是完善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制,建立基层组织食品安全责任制。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特别是要加大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力度,将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列入县区考核内容,在吴兴、南浔两区有效运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广。二是加大农村“放心店”增量提质扩面力度。扩大流通龙头企业的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放心店”的统一配送面和商品配送比例,大的行政村放心店实现超市化。同时加快学校、景区、社区“放心店”的扩面步伐,学校“放心店”覆盖面达到100%;提高农村非“放心店”的规范化程度,使25%的农村商店达到“放心店”标准。三是在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组织和服务作用,抓好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整合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举报平台和奖惩办法。

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加大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力度,增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的工作能力。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要实行统一配送。继续鼓励在农村食品“放心店”中新增乙类非处方药柜。把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全面纳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城镇社区服务站和厂矿、学校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到年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一是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新增2个以上县区新进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行列。二是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32个乡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和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四是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到年底各个县区都要努力达到示范县标准。

(二)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

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细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并重,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一镇一品”、“一乡一特”,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及消费警示工作,全面实施重点商品准入制度,推行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机制。四是加强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等休闲观光用餐场所的监管,落实家庭宴席申报制度,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五是以农村、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十小”整治为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和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六是按照药品安全监管“四不放过”要求,开展“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医疗器械注册清查、兴奋剂市场整顿、药品流通票据管理、药品冒充非药品”等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七是强化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整治,坚决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人证明疗效等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措施予以下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制定实施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2010),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一是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建立食品药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和鼓励诚信、严惩失信的信用机制。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公共安全信息的总体规划之中,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同时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测,逐步实现对重点食品企业点对点的实时监控。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与综合利用。五是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乡镇基层应急能力,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防止瞒报、滥报。六是完善药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准入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责任追究,从制度上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同时,研究对严重违法企业主“资格罚”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注册文号或许可证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七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分工负责、分口把关和市、县区、乡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八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广泛深入开展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阵地化和工作化,增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努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的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整治监管工作逐级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有效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人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监管失职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