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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饮用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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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饮用水管理办法

村民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党的十以来,我国开始更注重民生。所以对农村的建设也提出了更具体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则首当其冲,这样才可以有效减少出现疾病的几率,进而促进农业的发展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的安全我国还需要做出更多的措施,以保障饮水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将对农村饮水安全面对的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研究。

1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问题

1.1 农村的基础建设落后

农村的基础建设较城市来说还很落后,所以就很缺乏排放污水的能力,而且对垃圾的处理也难以有效进行,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将污水随意排放到方便的地方,当降雨出现时这些污水会被冲进附近的河流和农田中,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同时也对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造成了很大的阻碍。这种基础建设落后的现象日益突出,已经成为阻塞农村发展的毒瘤,对建设繁荣经济的新农村是非常不利的。

1.2 对水资源的产权不明晰

我国对水资源的制度是国家所有,权力的行使由国务院代表,管理方面则采用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在一个流域的水资源会通过行政划分的方式进行划分,然后再分配到各个地区,最后通过一定的制度才可以分配到个人手上。这种理论看起来非常清晰,但在实际工作中就会发现,水资源的所有权划分非常模糊,导致各级管理部门根本无法约束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这样一来政府就无法对水的质量和安全以及用户用水的情况有所保证,终会导致水权纠纷,最终引发水源侵占和肆意污染水资源等情况,因此还会降低全民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1.3 农村的水污染情况较为严重

因市区内的排放要求标准较高,一般工厂都设置在较偏远的农村,而他们肆意的排放也就导致工厂排出的废水进入居民引用的水源,而排放的废气也会盘旋在空中,随降雨一同降落下来,都将直接或间接的进入饮用水的源头。将生活用水污染也就会使居民无水可用,如不及时解决将会造成毁灭性的威胁。从五年前的统计结果来看,当时受污染的土地面积就达到了总体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十六点六七,污染仍在加剧所以现在的污染面积将会更大。农民在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污染当然也不可小视,氮磷化肥的使用,垃圾的随意填埋都将通过各个途径进入水源造成污染。

2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现状

人在缺水48h的情况下就会死亡可见水对于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关研究也表明,人体内有超过一半的部分是由水组成的,要想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每天最少要喝到二十升的健康水。刨除人体所需的水分,还需要更多的水来维持日常的生活,而全球已经发展到每六个人就有一个不能得到干净的水源,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死亡病例进行研究,更有百分之八十的死亡原因与污染的水源有关。这些相关疾病一旦爆发就会牵涉到全国的传播,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要想减少这些情况的发生,就必须要提高健康水平,使人们都能喝到安全健康的饮用水。

联合国早在2005年就提出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食用污水人口数量减少一半,而各个国家也都达成一致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各个国家都要实施一系列的措施。

3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

3.1 制定相关法规

人们常误认为水资源就是可以看见的水,实际上这些河流和湖泊等都被称为地表水,而在地面以下人们看不到的水资源更需要受到人们的保护。要想人们自觉保护水资源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限制人们的行为。而我国在这方面就是非常薄弱的,所以我国应该认真吸取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办法,以建立法制监管体系,只有建立起法律体系才可以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保障,才有可能彻底防治水污染。在制定相关法规的过程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不可使规定出的法规成为摆设。随着国家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的增长,农村饮用水和水源方面的改革也要不断进行。

3.2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

农村对饮水工程缺乏重视,直接导致了规划和建设标准不高而且缺乏科学性,这也直接影响到饮水的安全。在施工时,要根据农村的实际环境寻找优质的水源,再利用有措施的方法进行施工并做好后期的维护。与此同时,还要对饮水工程的布置进行合理化选择,在适宜的地点进行科学的规划,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和人口的分配及经济发展的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当前宜采取的建设模式有:扩建或新建水源工程、独立成网与分散式供水工程等。

3.3 建设农村饮用水管理体制

只是建设起水利工程是不够的,还需要对建设好的设施进行管理,有效提升工程在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上发挥的作用,这就需要建设起农村饮用水管理体系。对于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来说,工程已经有了很多年也并没有荒废,缺少的只是对工程的维护,长期的管理不善终将导致工程的荒废和污染,根本无法发挥想要达到的效益。建立管理体系后就要实行管理者受益等政策,从根本上做到产权明晰和权责一致,从而做到良性循环,使完成的工程能够长久发挥作用。根据每个地区不同的特点还要做出不同的策略,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

3.4 加强宣传和推广的力度

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实施和监测饮用水建设项目中。同时加强农村环保意识,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知识,教育和宣传,使广大村民认可当前的形势和农村水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度,使村民能参与环境监测和管理。在推进材料和精细同时,倡导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设,水环境、农村可以去可持续发展之路。通过宣传教育,使大家认识到,保护饮用水安全和自身利益之间的重要关系,自觉参与安全饮用水的维护全部动作。另外,做宣传的农民费收取工作人员作,让人们认识到饮水工程每天运行,维护和资本转型金需要通过合理定价解决;积极落实水价格总费用收入公示制度,允许农民喝清澈的水,放心水。

村民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目标

通过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实施综合治理,重点湖泊()和小型水库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协调农业副主任、市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水务、水文、环保、建设、国土、农业、畜牧、林业、卫生、发改、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单位行政分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部门职责

(一)市水务局负责对农村饮用水水资源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土保持和水环境监测工作;查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水事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建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市水文站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工作,并定期报告和适时公布监测结果;

(三)市环境局负责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投放化学物品、肥料养殖鱼类、珍珠和未按规定排放工业废水等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和事故;根据农村饮用水水源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划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四)市建设局负责城镇排污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防止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

(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地管理,纠正、查处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

(六)市农业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农村发展有机农药,防止农药、化肥污染饮用水水源;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和清洁引用水工程建设;

(七)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养殖业的监督管理;

(八)市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卫生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定农村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卫生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对农民饮水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宣传;

(九)市发改、财政、公安、规划、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

(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教育和督促村民保护饮用水水源,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设立保护警示牌,支持、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污染、破坏农村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村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四、农村饮用水水源水域划分

(一)湖泊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区域;湖泊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二)小型水库保护区域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的水域面积;

(三)集中供水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开采井周边100米的圆形区域;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外周边1000米的圆形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由市环境局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提出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

(二)从年月1日起在农村饮用水市级重点保护水源禁止投肥养鱼,按市市委、市政府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会议精神,我市今年主要对所有小[Ⅰ]水库和部分小[Ⅱ]型水库(烂泥湾水库、长湾水库、东冲水库)禁止投肥养鱼,明年主要是对纳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所有小[Ⅱ]水库禁止投肥养鱼,后年全面禁止所有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投肥养鱼。禁止投肥养鱼工作由市水务局统一组织,农村饮用水市级保护重点水源禁止投肥养鱼工作第一责任人为水源所在地乡镇(街道)主要行政领导,第二责任人为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第三责任人为水管站站长和管理单位法人代表,承包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相关责任人要层层签定责任状;

(三)在农村饮用水重点保护水源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签投肥养鱼承包合同,年月日前解除农村饮用水市级重点保护水源所有的投肥养鱼承包合同。在农村饮用水市级重点保护水源范围内,已签定有投肥养鱼承包合同到期的,不得再续签投肥养鱼承包合同;未到期的,应对合同进行修改,在合同中增加禁止承包人使用投肥养鱼的条款并签定水质保护责任状,承包金额由管理单位和承包人再次协商;承包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终止合同,有关事宜由管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解决;新签定的养鱼合同,应在合同中有禁止承包人使用投肥养鱼的条款和签定水质保护责任状;所有修改和新签定的合同须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四)农村饮用水市级重点保护水源的水环境监测由市水务局负责,市水文站组织实施,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水源受到污染时,增加监测次数,由市水务局和市水文站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五)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村饮用水市级重点保护水源的管理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村民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饮水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方法

1 概况

灵寿县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北部,东与正定、行唐县毗邻,南与鹿泉市隔滹沱河相望,西与山西省五台山接壤,北与保定市阜平县交界。县域面积1066.2平方公里,辖6镇9乡279个行政村772个自然庄,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依次形成山区、丘陵、平原三种明显的阶梯地形特征。县内多年平均降水量520毫米,且分布不均,大部分降水集中在7、8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我县是国家重点扶持县,县内总人口3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9万人,人均耕地1.21亩,人均水浇地0.89亩,人均纯收入3167元,主要作物有小麦、玉米、花生等,干鲜果品有苹果、核桃、杏、黑枣、柿子、板栗等。全县农业资源比较丰富,农业经济类型多样,发展大农业有潜力。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石材作为我县支柱产业之一,给我县带来财富的同时,石材废料、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对当地农民群众饮水安全构成威胁。

2 灵寿县农村饮水基本情况

根据《灵寿县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显示,全县15个乡镇,279个行政村,27.37万农村人口中饮水不安全人口12.97万人,涉及150个村庄,占农村总人口的32%。包括:水质不达标2.61万人,涉及17个村庄,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20%,其中饮用污染水1.84万人,涉及10个村庄,其它水质超标的0.77万人,涉及7个村庄;水量不达标2万人,涉及25个村庄,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15%;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2.6万人,涉及35个村庄,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20%;水源保证率不达标5.76万人,涉及73个村庄,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45%。

全县农村供水现状按供水工程形式分为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两种形式,其中采用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的有13.02万人,分散式供水14.35万人。

3 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因素

①水源污染情况严重,化工企业与石材经济的发展给县域经济带来进步的同时,石材废水、工业污水的排放对地下水的污染,使当地农民群众饮水安全构成威胁。主要分布在灵寿镇、三圣院乡等乡镇。②部分乡镇的农民饮用水总硬度和氯化物超标。调查表明,饮用水质超标水的人口为0.77万人,主要分布在塔上镇、牛城乡等乡镇。③半数以上的乡镇还存在季节性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及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等各种问题人口为10.36万人,这种饮水不安全现象在全县的15个乡镇中全部都有存在。

4 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前些年饮水工程的建设标准较低,工程建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要求,而水质不达标的恶劣情况仍十分普遍。

农村供水设施相对简陋,特别是单村供水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通常未经处理,直接供水到户。供水工程具有工程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导致维护、管理和经营的难度较大。

5 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措施

5.1 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 首先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由水务、计划、财政、扶贫、卫生、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层层分解,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各项任务。项目实施村的相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将解决饮水安全工作列入有关乡镇干部目标考核范围,签定目标责任状。

5.2 做好前期规划与准备工作 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制定《灵寿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灵寿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灵寿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办法》等管理办法,注重培训技术管理人才,组织好设计力量,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村实地勘查,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充分论证比较,确保制定出最合理的方案措施。在切实做好前期准备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建设的程序实施工程。应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5.3 项目水源选择及保护 供水水源应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卫生防护,并符合以下要求:①地下水源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的要求,地表水源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或者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要求。当水源水质不符合上述要求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否则,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②干旱年枯水期设计取水量的保证率,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95%。③当单一水源水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多水源或调蓄等措施。④符合当地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的要求,并按照优质水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的原则,合理安排与其他用水之间的关系。

根据灵寿县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要求,灵寿县地表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县地表水的水质和供水工程状况,也不适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水源。考虑优质水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的原则,确定灵寿县平原地区农村安全饮水水源选择地下水;丘陵区以开采浅层地下水为主;而山区以山泉水作为主要水源,利用自然落差供水,减少投资和运行成本。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破坏。尽量选择水质良好、方便采用防护措施的水源,保证工程能够发挥长远效益。

5.4 供水类型选择 在工程的选型上,要结合当地地形、水源、需求、居民居住结构等条件,通过技术论证与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地确定工程类型及规模。

①县城自来水扩户工程:利用县城现有自来水厂进行扩大辐射周边农村,延伸输配水管网发展自来水,供水到户。②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结合灵寿县地形,在平原、丘陵区村庄居住较集中的特点,适合建设以乡镇为中心辐射周边村庄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③单村及山区引泉工程:对于居住较分散且距离较远的丘陵、山区村民,可建设单村供水和引泉供水工程。

5.5 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督管理 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取样、检测以及化验制度。加强对饮用水的水源、水厂以及用水点的监测工作,对取水、供水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控饮用水的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等状况,做好定期检查。水厂应采取必须的消毒和净化,以保证水质达标,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5.6 加强管理,确保工程效益 项目实施完成后,经试用无质量问题,与项目村签订移交手续,帮助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核定工程水价,实行计量收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6 结语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据调查表明,人类80%的疾病是饮用不安全的水和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造成。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

参考文献:

[1]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2]河北省灵寿县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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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如今,当你再次走进这些村庄时,会惊喜地发现:昔日杂乱无章的简易猪舍,已成为平整有序的良田土地;昔日污水横流的集镇村庄,已成为流水清澈的宜居佳处;昔日苍蝇扑面的房前屋后,如今已是花香满园……

这些变化都离不开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对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有力监督。

昔日致富猪,今日污染源

长台镇乾湖村,位于江山市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碗窑水库的库尾,由达溪坂、乾顶、南坂、柴谷岭四村合并而成。这个只有562户1820人口的小山村,是远近闻名的养猪大村,全村共有生猪养殖户71户,生猪存栏量3670头。

长期以来,生猪养殖已成为该村村民创业致富的重要途径。但这些倚水而建的养殖场将大量的排泄物直排入溪,随着雨水流入碗窑水库,直接影响当地群众的饮水安全。

张洪贵是乾湖村第一批养猪户,养了15年猪,也靠这致了富。但他也切身体会到了养猪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有些养猪场随意排放猪粪猪尿,附近河溪都不能再洗衣洗菜了,附近有些农田甚至种不了农作物。”他还笑着说,就因为养猪,他们整个家都是猪粪味,连烧饭的灶台上也都是苍蝇。

作为村里的养猪大户,周日文原有存栏生猪200多头、能繁母猪16头,效益好时年收入可达10多万元。他坦言,养猪对生态环境还是有一定污染的,不少村民对养猪户意见很大。

作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2011年末,江山全市生猪饲养量达205万头,生猪产值占当地畜牧业产值的60%,农民人均纯收入中20%源于生猪养殖。碗窑水库是江山三分之二老百姓的饮用水源,但其库区范围内竟有100多个生猪养殖场,其中46个存在污染物直排现象,给碗窑水库的水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饮用水水源保护迫在眉睫,生猪养殖污染如鲠在喉,江山市人大代表心急如焚。在2010年、2011年、2012年的江山市人代会上,代表们先后就此提出11件建议,矛头直指生猪养殖污染问题:“养殖密度高、养殖户治污意识差、治污设施滞后等,造成了严重的水体和大气污染”、“养殖污染的比例增加,矛盾纠纷突出”、“养殖污染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了饮用水水源的水质”……

代表们的强烈建议也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2012年换届以后,江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工委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走访库区和一些生猪养殖集中区域的群众,倾听他们对生猪养殖污染的意见。调研发现,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江山第一大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生猪养殖污染,已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特别是水体环境的安全:

——相当一部分养殖场的猪粪猪尿未经有效处理,直排沟渠、道路、河道。位于贺村镇的江山港某河段,长年可见浓浓的黑浊色粪尿直排入河。

——碗窑水库受生猪养殖场直排污染的影响,库区部分水质有时已变为Ⅲ类。

——病死猪乱扔现象非常严重,据保守估计,全市每年生猪死亡量在10万头以上,一些病死猪被随意丢弃在河道内,不仅影响水体环境,而且存在病毒传播隐患。

…………

这一系列问题,均引起了江山市人大常委会的警觉。

举监督利剑,护百姓水缸

“百姓的呼声,就是我们人大工作的方向。”江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将“一头猪”、“一缸水”问题作为201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重点,计划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视察、听取审议等多种形式,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就此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

2012年3月至4月,江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6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赶赴20个乡镇(街道)、40多个部门单位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重点围绕生猪养殖污染问题。

在贺村镇的某个山坳处,检查组发现一排排简易的生产用房,里面不时传出阵阵猪叫声,一股黑黑的污水通过排水管直接排入山沟,山沟里已经淤积了一层厚厚的黑色排泄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异味。一位本地村民向检查组反映,这个养殖场已建了很久,边上的农田受污水影响,基本没法再种庄稼了。

在八里坂村,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指着村里的沟渠痛心地说,10多年前,这条沟渠里的溪水清澈见底,村里人都在这里洗衣、洗菜,还有人在这里洗澡,现在整个水体都发黑、发臭,老远路过都得捂着鼻子。

在与部分养殖户座谈交流时,他们反映,沼气池作为生猪排泄物治理的主要方式,其建设进度远远跟不上养殖规模的扩大速度,而且现在很多沼气池仅起到沉淀池作用,根本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处理作用。

2012年6月1日,江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直言不讳,要求政府部门正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遏制生猪养殖污染,还百姓一个美好的居住环境。当月,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又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碗窑、白水坑、峡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2012年7月31日,江山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专题询问会,矛头再次指向生猪养殖污染整治,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人大代表直击要害,紧追不放。

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等一系列的监督,也让江山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感受到了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当年,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即被列入江山市委、市政府2012年度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和四套班子联席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012年8月,市委、市政府又从农业、环保、水利等21个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江山市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出台了《江山市生猪排泄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生猪养殖整治行动。

——部署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利用3年时间投资1.3亿元,于“十二五”末将生猪年饲养总量控制在150万头以内,2015年生猪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生猪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削减15%以上。

——科学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其中将碗窑水库、峡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白水坑水库集雨区范围,市区饮用水备用水源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以及沿江两岸500米以内的水陆域范围等划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限期完成关停、转产或搬迁。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规划建设100个左右病死畜禽无害化公共处理池,建立病死猪集中处理机制。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实施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大力推广“猪—沼—果(茶、菜、粮)”、生物发酵床零排放等农牧结合的生态化养殖模式,优先采用粪尿还田、生产沼气、制作有机肥料、沼液上山等综合利用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污染物的全部资源化循环利用。

…………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彰显了江山市委、市政府对建设幸福江山、实现百姓“生态期盼”的信心和决心。

水缸不清,监督不止

2012年底,江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前往长台镇、张村乡等库区禁养区,就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开展视察。

走进长台镇乾湖村,看到往日分布在田间杂乱无章的猪舍已不见了踪影,村里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代表们悬着的心总算可以暂时放下了。

作为村里第一批养猪户,张洪贵在2012年11月就对自家500多平方米的猪场进行了拆除,成了全市第一批签订协议、第一批拆除、第一批验收的养殖户。“家里住着比以前舒服多了,村里的环境也大有改观。我准备在拆除的空地上种一些经济作物。”张洪贵打心眼里支持这一举措。现在,站在他家门口,再也闻不到猪臭味,取而代之的是清新的空气。

“种植猕猴桃,收入也不差。”乾湖村53岁的村民叶双井原先养了80多头猪,同时还种了一亩多地的猕猴桃。去年年底关闭养猪场后,他扩种了十几亩猕猴桃,“一亩收入大概有两千多元,行情好时可以达到三四千元。”

据了解,该村已有69家生猪养殖户签订了拆除协议,其中32家自行拆除了猪场。截至2013年4月,碗窑水库库区生猪养殖场已有267家签订协议,拆除建筑18906平方米,处置能繁母猪1790头;其他禁限养区生猪养殖场已完成评估162家,签订协议78家,关停搬迁119家,拆除(改造)建筑31079平方米,处置能繁母猪1272头。

村民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供水 抄表到户 管理模式

农村供水事关农村居民生存和健康、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因此农村供水项目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在多年的实践中,厦门市探索出了新的农村供水管理模式。实行水资源统管、管网连片的供水系统,提高了农村供水的专业性、合理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既保证安全供水,又利于可持续运行,这也是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趋向之一。

一、厦门市农村自来水供水用水情况

厦门市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在全国率先完成。到目前为止,其岛外所有行政村都已通上自来水,全市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91.6%。在农村自来水建设工程实施前,厦门农村自来水供水普及率不到50%,岛外仅有15座小水厂,布局分散,工艺和管网建设滞后。大部分农民长期饮用的井水、山泉水的水质基本上都达不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部分农村地区还出现了重金属或细菌超标、PH植超标、含氟严重等现象,严重威胁着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厦门农村供水工程一般由市、区两级政府和市水务集团共同出资将自来水管道铺设到各自然村村口。镇、村负责组织村民筹资从主管道将水接到村民家中(即进村入户),只要村内供水管道经验收合格(符合抄表到户接收条件),并且村民自愿,水务集团就可跟村民签“抄表到户”协议。“抄表到户”后,如果出现供水干管破损、内漏等情况,产生的损失则由水务集团承担,并负责村内管网的维护、抢修服务,保证村里每家每户的水质和水压的正常使用,“抄表到户”的村民缴交水费可以到临近的供水营业所以现金方式缴交水费,也可通过办理一卡通,实行银行代扣。

厦门水务集团自2003年6月28日成立以来,通过整合优化水务资源,实现原水、给水、污水处理一体化经营,推动厦门水务事业进入全新阶段。近年来,水务集团加快岛外各区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2009年,厦门水务集团投入资金520万元用于农村供水管网改造,使4万多户群众受益,使农村用户真正告别多年来“水泵抽水、饮用井水”的历史,实现农村供水“同网、同价、同质”的城乡供水新局面。厦门市将继续对农村自来水管网进行改造和延伸,确保到2012年,全市所有市政供水压力足够的农村地区都有足量、安全的自来水供应。在实现厦门城乡供水一体化同时,也为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

二、农村供水“抄表到户”实施的意义及可行性分析

(一)农村自来水“抄表到户”实施的意义

无论是从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主体,还是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模式,农村供水项目最终都将供水者和用水者联系起来。对供水者而言,通过“抄表到户”计量水量,提供服务,实现成本管理和效益保障;对用水者而言,通过“抄表到户”计量使用,购买服务,保障消费权益;对政府而言,作为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供水工程,即可为农民提供安全饮水,又可通过制度设计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故“抄表到户”在农村供水工程中居于核心点,不得不高度重视。

在农村用水中,有相当一部分用水户,采取的是按人头收费,即每一个人每日或每年收取多少水费是一个定数,该方式既不利于反映真实用水量,又容易产生水浪费。通过安装水表,抄表到户,实行计量收费,一方面用户一旦发现水费异常可及时反馈供水单位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大部分是内漏问题),从而减少表后管网漏失水量,另一面也可真实反映供水服务质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用“政府主导、社会融资、企业经营、依法合理定价、计量收费、群众参与”的运营管理机制,既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又能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既可淘汰影响水质的劣质管材,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管材,改善水质,减少二次污染;供水企业可直接抄表到户,减少中间环节,并由自来水公司承担日后供水管道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降低漏损,节约水资源,从根本上解决和改革农村自来水收费管理及管网维护等问题。

(二)实施“抄表到户”的可行性

1、供水企业具备“抄表到户”的技术要求

供水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积极引进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大力开展内部挖潜改造,强化质量意识,完善服务体系,供水企业技术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在工艺运行参数的控制上,围绕提高水质、降低成本为目标,开展对工艺运行参数的现场测试和有关实验,能确定工艺最佳运行状态与最佳运行参数,并对现行工艺运行参数进行合理调整;在管网技术改造上,管网测压、管网规划编制及优化、管网改造、管材选择等都有一定的经验基础;在降低漏耗方面,供水企业重视检漏工作,建立健全了检漏队伍,强化人员素质(工作责任心和技术经验),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从制度上、管理上、监督机制上采取措施,完善装表、抄表、换表制度,防止漏抄、误抄,积极推广无线抄表机在抄表收费、水表计量管理方面的应用。

2、“抄表到户”越来越受到重视

随着国家创建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的提出,“抄表到户”作为推行阶梯水价,促进节约水资源的重要基础与前提,已被各地供水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用户重视和接受。供水企业更是看重“抄表到户”模式的实证研究,对供水的管网漏损率、产销差率及购销差率等指标更是高度重视。管网漏损率着重于对供水管网的监测与管理,管线管理部门比较注重;产销差率主要是针对从制水开始到售水环节进行综合考核,要加强供水管网的巡查、安装、检修、抢修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制水厂中的制水损耗进行综合利用,这一指标相对比较综合,在供水企业中用得比较普遍;购销差率主要是用于购买源水的供水企业进行产、供、销全线监控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供水企业更加注重控制这个目标。

三、农村供水“抄表到户”实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厦门实现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后,在管理上仍然存在不少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村民有偿用水意识淡薄,水费回收率低,最早只达到月回收率50%左右。(经过大量的宣传活动,目前月水费回收率已逐步达到90%左右。)不少农户认为:原来喝井水不要钱,那么喝自来水也没必要收费,否则还不如喝井水(尽管水质不安全)。其次,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及自建房等的建设,常常会挖破、碾坏水管,而群众举报漏水的意识及积极性不高,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以及农户遇干旱季节半夜偷接自来水灌溉农田,白天拆除,跟你玩起猫捉老鼠游戏,给供水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农村供水产销差率居高不下达40%左右。目前,厦门水务集团已在各个自然村加装监控总表,以每月反映的产销差率为依据,有针对性加大管网巡查力度以及鼓励群众有奖举报偷、漏水等事件,并多次组织人员,前往偷水严重地区进行制止、教育、处罚。同时也协调当地镇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农民旱季种植用水问题。最后,水表盗窃严重。由于设施建设大部分由区财政出资,群众、村对水表的管理保护意识不足,加上本身经济发展的限制,水表盗窃现象严重。有些村刚建完还没通水,水表就不翼而飞,今后在用户办理赔表业务处理时严格把关,以当地派出所及相关单位提供的依据、证明来操作、实施。

四、建议

(一)合理制定水价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水价要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市所在地农村供水水价(分为趸售价和抄表到户价),由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物价局)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定;其他行政村、自然村的农村居民供水水价,由村委会组织全体受益村民或村民代表自行协商确定。若无法协商供水价格,也可由乡镇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人员工资开支、电费支出、合理维修经费等成本合理确定。供水水价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经核准的水价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重新报批。

(二)发挥水务集团管理主体作用

水务集团负责全市供水范围内的农村供水的管理、监督及业务指导,出台统一的供水管理办法、标准,明确管理方式、权属、水价、政府的扶持等方面的原则,以规范农村供水管理。对各行政村未达到“抄表到户接收条件”实行总表制管理、有偿供水、计量收费(趸售价),即供水管理中心负责总表前(含总表)的设施运行、更新维护,各行政村负责总表后的设施运行、更新维护、总表水费的交纳及分表水费的收取,供水管理中心与各行政村签订供用水协议,界定供用水双方各自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政府适当给予各行政村资金和技术管理上的扶持。水费收取上,对各行政村在指定专门人员管理前的用水给予一定的优惠;技术上,水务集团对各行政村总表后的供水管理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制订相关的制度(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制度)、熟悉供水管网和分水表、培训管理人员等等。总表后的管理模式,可结合群众的承受能力和农村实际情况,明确每分表的水价统一按照市规定相应类型水价执行,村委可以按每分表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或是直接分摊,资金由村委专项管理,管理人员由村委推荐或招标,水耗、管理运行费、设施更新改造费和管理人员工资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抄表到户” 需借社会各界之力

供水工作有其公益性,这就决定了在进行市场化操作的基础上,政府投入和支持的不可缺性。为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抄表到户”扶持力度,政府可给予农村“抄表到户”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扶持,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能尽快体验到与城区居民“同城生活,同城便利”,用水“同网同价”。

五、 结论

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当前加强供水工程管理,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日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根据厦门农村供水工程小而多样化的特点,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以“抄表到户”为核心的分类管理模式,即较大规模的、具备“抄表到户条件”的集中式供水工程,采用专业化管理模式,由水务集团介入抄收;对小型、尚不具备“抄表到户条件”的村级供水工程,则暂时采取抄收总表管理模式,以村委会自管为主,水务集团协助为辅。

参考文献:

[1]姚岳来,赵建达.农村水电工程产权制度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