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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4日成立技术质量部,根据公司安排部门主要职责是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创新管理、BIM管理、公司投标技术标编制五部分,部门职责根据人员配置进行了划分。我部门根据现有人员和公司整体的管理要求,对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并对部门人员岗位进行了划分和定位,力争完善部门的系统工作,努力提升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和服务意识。现将2019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上半年主要完成工作
1)上报企业级工法5个,2019年研发立项3项,2018年结转立项3项。
2)修订了技术质量部管理工作制度。
3)修订了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7项:《XX公司技术质量奖惩办法》《XX公司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技术研究与开发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质量创优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分包质量细则》。
4)落实集团公司运营检查制度,结合公司的项目综合考评管理办法,第一季度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分别对XX项目、XX北项目、XX项目X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简报。
5)完成“XX项目总承包工程”和“XX施工总承包工程”两个标段技术标编制。
6)项目创优:和XX项目部一起完成收集和编制该项目冶优报奖资料,并上交集团公司,等待确定冶优的等级后上报。
7)质量管理工作:按照质量检查内容结合运营检查,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考核,同时将分包质量管理要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样板引路”,编制“样板引路”方案。
8)宣贯培训:
组织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BIM培训。编制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适用技术标准清单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部。
2、上半年存在的不足
1)技术质量系统人员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频次,并增加培训内容。
2)技术标编制人员的不固定性会造成技术标编制质量的不稳定性;
3)对本系统人员在技术研发方面培训的力度有待加强;
4)技术研发任务完成情况不是很理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7月份召开公司上半年技术质量及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技术质量及科技创新工作。
2、组织公司9月份“质量月”活动。
3、继续开展二、三、四季度的在建项目运营检查工作。
4、落实培训工作,继续组织系统内的管理文件宣贯培训及ERP培训工作。
5、督促需报奖项目的申报工作。
6、编制本系统工作指导手册,对本系统今年新进公司员工进行培训。
7、根据集团公司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模板,补充完善公司可能涉及的方案模板,加快项目部编制和公司各部门审批的速度。
8、推动分公司BIM工作的开展,重点推进BIM工作在临颍项目的实施。
注重医务人员素质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为了进一步加大医疗质量管理力度。成立医疗质量督察小组:分内科系统、外科系统、门诊、医技等小组,负责规范、督察全院临床、门诊、医技等科室任何与医疗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一)临床科室
组织医疗质量督察小组讨论制定检查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重点抓病案质量(包括现住院病案、归档病案)合理使用抗生素、防患医疗过失和事故等。
分项检查现病历质量并做出评比。②每3个月抽查归档病历质量并做出评比。1病案质量:严格按《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2003年修订版)对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其相关资料的书写提出进一步的规范化要求。①每月不定期组织督察小组下临床。
2合理使用抗生素:依据石狮市医院2004年9月编写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方法》试行)督察临床医生是否合理使用抗生素。参照该书第三节“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检查①使用的适应症、禁忌证。②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原则。3抗菌药物治疗的疗程。4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和给药途径。5联合用药与配伍禁忌。
为了真实、及时记载病人的病情变化,3防患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①从既往的病历检查中发现电脑打印病历的许多漏洞与隐患。规定入院记录、首次病程及手术记录等记录可由电脑打印,病程记录必需用钢笔书写。②强调真实、准确做好《死亡病例检查登记》重危疑难病例讨论登记》抢救危重病人登记》及医师交班本等项目记录。3科内组织诊疗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门诊部
做好感染性疾病预检分诊。1进一步完善各科门诊功能。
公布各位专家的专业特长与出诊时间,2设置、安排门诊部专家栏。方便病人就诊。
3组织质控督察组讨论制定检查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定期(13个月)组织督察组依照《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2003年修订版)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方法》试行)查评门诊病历及处方。范文大全
(三)医技辅助科室
组织医疗质量督察小组讨论制定检查评比内容、方法及奖惩制定。
具体待定。
二、科、教方面
(一)科研工作
并为此发明条件而努力。1有计划、有针对性组织12个科研课题。
开发科技含量高的项目。2与上级医院联系。
不时寻找新增长点的专业、项目,3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如:各科尚未开设的专业,高压氧仓的设置、体检中心等。
(二)教学工作
1院内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建立个人和科室医疗质量技术档案,为了配合我院人事管理。为今后岗位竞聘、评聘分离、评职称、选先进等提供有力依据,实现量化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卫科教[2000]477号文件中《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及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闽卫科教[2002]290号文件中《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负责真实、准确地登记全院除护理专业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分,杜绝弄虚作假。
注意技术人员梯队的培养。规定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的人员,a督促各医疗部门有计划做好外出进修布置。需经医务科同意,医院方可出具介绍信联系。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的人员回院后须及时汇报学习效果及介绍上级医院的先进技术、管理方式等,方可重新上岗。
与继续教育学分及技术档案相结合。上报科技效果鉴定、科技效果奖的需经医务科同意后,b强调院内外学术活动的重要性。才干加盖院章。
2院外进修、实习生人员管理
a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性的管理。
b强调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训练。
3其它
提高带教质量。a督促临床科室做好教学查房或三级查房、组织科内各种类型的业务学习。
城镇天然气入户工程大都是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惠民工程”和“民生工程”。为加强天然气入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管理,应成立“城镇天然气入户工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管,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完备的质量责任体系,城镇天然气入户工程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目标,确定质量控制职责,做到各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时限要求、有奖惩措施。城镇天然气入户工程项目部应坚持每天召开工程例会,每周召开监理例会,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及时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2加强质量控制的措施
1加强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首先应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设计图纸的质量会审。其次,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不同于新建工程,许多管线铺设要在已建市政道路和老城区进行,地下管网非常复杂,且每家每户户型和厨房布局不一样,这就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定期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沟通、解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2加强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为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设计人员应及时解决施工设计图纸不合理的问题,查看各种标准、数据是否与设计方案、设计意图相吻合,检查设计图纸计算是否正确,尺寸标注是否有误,与设计规范、施工要求是否合理。另外设计各部门、各专业的设计是否匹配等等。3加强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监理制度,制定、完善对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对监理人员进行认真的管理,确保其监理工作落实到位。另外对重要部位的施工应严格执行旁监制度,确保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对原材料进场报验、施工工序的交接、检验批的验收进行严格地质量控制,并必须进行签字确认,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4加强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的不健全是导致施工质量和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于施工企业没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或者说只有纸张版的质量保证体系,而不去具体落实、检查,不能针对工程施工及时了解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情况,使工程施工过程中许多因素不处于受控状态,最终导致各种质量问题的出现。这样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a.对施工人员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等进行质量管理意识培训,技术交底,提高质量意识。特别是施工人员在施工前首先应熟悉施工操作流程要求,熟练掌握施工操作要领,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意识。b.着重把好工程材料质量的关口,严格执行“三检制”,实行质量奖罚制度。c.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与质量管理人员的巡检与旁站,保障施工过程中各项控制要点处于受控状态,同时通过现场技术人员与质量管理人员的巡检旁站监督施工人员的施工过程,保障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施工质量。
3强化验收工作
加强城镇天然气入户工程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城镇天然气入户工程在建设初期,应划分明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要求施工单位对所建工程进行自检,重点排查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对不能认真自查整改的单位工程不进行正式验收。要求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规范》、监理规划、细则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本文来自于《山西建筑》杂志。《山西建筑》杂志简介详见.)
4结语
世界卫生组织对医疗服务质量的定义包括六个方面:1. 安全性。避免或减少医疗服务造成的直接或潜在的伤害;2. 有效性。患者得到期望的和满意的效果;3. 适宜性。根据需要和循证医学原则提供服务和干预;4. 患者参与。给患者参与医疗服务计划、监测、评价和决策的条件和机会;5. 可及性。医疗服务的供给取决于顾客需求的评估,而不是其他因素;6. 效率。有效利用配置医疗资源,以最小的投入为患者提供最大的健康收益。
实现符合国际标准规范的全面质量管理,没有信息技术的支持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信息技术本身不能提高医疗质量,只有把技术与医院的管理、业务、流程以及标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对整个医疗过程进行监督、控制、评价和反馈,才能实现提高医疗质量的目的。医疗信息技术应用更重要的是对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利用,使之成为医院管理、质量评价以及临床审计所需的有用信息。
天坛医院:角色定位清晰,干预医疗过程
“今后的医院管理肯定是科学化管理,医院要逐步过渡到对过程的控制和对结果的管理上来,这对信息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天坛医院信息中心主任王韬表示。
2009年,天坛医院在信息化建设中开始注重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也就是要解决长效机制的问题。怎样的机制才算是长效机制?信息中心作为辅助医院管理的角色就是要通过信息化规范、监控医生的行为,干预医疗过程。
现在医院常说的“单病种管理”即针对某种疾病(或手术)以时间为横轴,以入院指导、诊断、检查、用药、治疗、护理、饮食指导、教育、出院计划等理想护理手段为纵轴,制定标准化诊疗护理流程(临床路径表),其功能是运用图表的形式来提供有时间的、有序的、有效的医院服务,以控制诊疗质量和经费,减少康复的延迟及资源的浪费,降低医生临床处理的随意性,使服务对象获得最佳的医护质量。通过这个系统,信息系统会帮助医生监控患者的病情,对医生超常规的行为发出警示并及时反馈给医务管理部门。在医生行为可控的情况下,监督部门用信息技术检测医院的信息运营状况,监控医生的医疗过程,访问并检查医院最原始的数据,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利益。
江门中心医院:数字化平台+质控软件
广东省江门市中心医院一直采用“高效建设,持续完善”的实施策略推进一体化的数字化医院建设,按照医院内部运作的数据逻辑关系逐个实施,实施顺序为:1.收费、药房、护士站、后勤系列等;2.检验、放射、医技等;3.体检、医生站等;4.质控、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等。实践表明,数字化平台促进了江门市中心医院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一、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现状
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于成立,正式核定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人。法律援助办案义务主要由区司法局行政编制调节的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
目前,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尚没有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和案件质量评估办法。没有设立专门的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构。但是,区司法局成立了法规股,安排了法规专干,法规股将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纳入了指导、检查、监督范围,并且受理和处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投诉。在履行管理职能时,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审查受理指派流程、检查案卷材料、回访办案单位、要求当事人填写质量监督卡、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来保证办案质量。依据益阳市司法局6月制定的《关于律师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若干意见》,我们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界定为人数多、事关群体利益、涉及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以及因历史、政策等因素形成的积案需要以诉讼或非诉讼途径解决的案件。为保证此类案件的质量,我们制定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制度》,明确了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各项原则性要求,如向上级政法部门报告备案,事先调查了解案情,召集资深集体研讨,通过调解前置努力做好工作,如何协调配合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等。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承担《律师法》规定的法律援助案件错案赔偿责任。律师协会对于如何保证法律援助质量没有明确的奖惩规定。由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属于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办案补贴、奖惩金额对他们没有深层次的触动,绩效评估和综合工作考核对他没有实质影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年度考核主要指数量的完成,对质量的好坏没有要求,因此历年来采取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评优奖励挂钩等措施,收效都不明显。因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日益增长,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如杯水车薪,我区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中没有安排质量评估专家补贴或监督员补贴等专项经费。
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及监管措施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一是上级对口部门的考核只重“量”的增加,忽视“质”的提升;二是办理援助案件主要依托中介机构人员,管理职能对非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没有根本的约束力;三是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甚至无法保证办案成本,影响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四是没有建立完整、统一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没有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评估办法。
二、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缺少统一的评估操作体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案件质量评估指导性意见。省、市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制定省、市案件质量评估的统一的标准。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制定具体的评查办法。
二、没有专门的质量监督评估机构或者专业评估员。起湖南省政法系统推出的执法档案考评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没有针对性,市、区进行执法质量检查没有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考评范围。从开始,我区司法局成立的法规股将法律援助案件并入司法系统案件质量考评,但市司法局法规管理没有作相应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负有管理和服务双重职能,履行案件质量把关职能时,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
三、缺乏对质量监评结果的有效控制。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考评对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没有实质影响。奖惩机制直接关系法官、检察官的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而中介机构人员以追求经济价值为从业主要目的,从本来就不多的办案补贴中扣发部分作为奖惩对他们没有吸引力。目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仅仅作为一项业务工作来进行管理。要实行有效的控制,必须理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与事务所自律管理、行业协会管理、司法行政管理的关系,必须与法律服务有关的管理机制有效地结合起来,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强化控制力度和效果。
三、对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几点建议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系统的建立要保证整个体系的设计、指标取舍具有科学性,要保证评估系统所用数据的科学性,要保证评估工作逐步开展、稳步发展,不断总结,不断完善。评估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由上级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导下级法律援助机构的评估工作。同时整合各级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管理资源。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按照统一的目标任务和评估标准,制定上下统一、科学具体的可行性方案。
(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任务。
制定《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指导性意见》。可以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需要,将评估指标体系划分为流程公正、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三个二级指标。流程公正由受理申请率、复审批准率、不予受审复议率、维持不予受理决定率、违法收费率、拒绝指派率等内容构成;办案效率指标由法定期限内受理率、特殊情况先予受理率、年人均结案数等内容构成;办案效果指标由受援人上诉率、受援人申诉率、受援人率、诉前调解率、诉中调解率等内容构成。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可根据实际增加或者减少三级指标内容,也可以根据案件的类别,将评估指标体系划分为刑事援助案件、民事援助案件、行政援助案件、非诉讼援助案件四个二级指标。刑事援助案件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率、申请率、申请受理率、会见次数、受援人拒绝辩护率、新证据调查、法院采用新证据、辩护意见采纳、受援人满意度、受援人上诉率、抗诉率、未成年人案件主动提前介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助教育效果、法律文书质量等内容构成。民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与援助中心复审程序公正、审请受理指派程序公正、特殊情况先予受理、不予受理决定复议率、复议维持率、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证据采信率、意见采纳、案件胜诉率、诉前调解率、诉中调解率、案件(履行)执行到位率、受援人上诉率、受援人申请再审率、受援人满意度、案件卷宗质量(包括法律文书质量)、接受异地协作等内容构成。
行政诉讼由案情研究、决定受理率、受行政干预因素拒绝受理率、拒绝受理复议率、复议维持率、附带行政赔偿调解率、维持行政行为率、判决撤销、部分撤销行政行为率、受援人上诉率、申请再审率、获得国家赔偿率等内容构成。非诉讼案件由咨询接待台帐、接待笔录、一次性告知书、首问负责制、代书审查、诉前调解、人民调解、非诉案件卷宗统一标准、受援人满意度、调解案件履行率、重新率等内容构成。咨询和代书均应纳入评估范畴,提供咨询意见、代书诉状设定诉讼请求等非诉业务决定受援人对合法权益的取舍。咨询和代书的评估质量应当通过咨询台帐、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律师值班制度、接待笔录、非诉案件档案评比、非诉风险告知制度等内容来评估服务质量。
评估实行信息化管理,评估指标的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和指数编制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和实时更新,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对评估的干扰。评估计算机管理软件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开发。应评估目的多元化的要求,采用模块化的指标设计方法,除对办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外,通过评估指标、评估指数的转换和组合,实现对案件办理各环节、各类别的评估,以及对援助工作者个人办案质量的评估。建立和完善与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和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统计制度.统一统计指标的名称、统计口径、统计时间、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
(二)、省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的任务。
建立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制定全省、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目标考核标准》。
成立专门的案件质量评估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既承担管理职能又承担服务职能,案件质量评估机构应该独立于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与司法行政其他管理系统进行整合,依托省市两级行业协会和司法行政单位现有的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扩大监管职能,如法规处、法规科等机构,完全可以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统一管理、考核、评估。
有效控制办案质量,整合司法行政和法律行业协会的资源进行管理。法律援助机构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联合制定各省、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细则》,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明确为年度考核内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决定执业人员年度考核、人员异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将案件质量纳入司法行政、法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奖励处罚范围;建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执业终身档案,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纳入档案管理内容。
(三)、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的任务
成立案件质量自评专门小组,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三类人员组成,负责对所有案件全程跟踪,全程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