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中图分类号:F32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7-0051-02
一、问题的提出
据国家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有15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和规模的扩大,预示着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迈向新的台阶。而长期以来,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忽视将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发展壮大,不仅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也需要加强其内部自身的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工作。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交易量的不断增加,将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挑战。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的财务活动就是合作社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和收入分配四个方面,其实质就是合作社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正是基于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这种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资本运动、处理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是合作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总体上看,财务管理工作长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长期以来,合作社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忽视,限制了合作社提升空间。财务管理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由于其经营活动较少,造成收入低下,合作社不愿意也承担不起专门聘请会计人员而产生的成本。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观念比较落后,对于财务知识比较欠缺,很难识别财务公开的真实性,也就起不到监督作用。
(二)具体上看,财务管理中的筹资、投资、收益分配、财务管理制度等环节存在问题
1.筹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合作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会费、股金、从节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来自银行和信用社的借款、接受国家财政的直接补助、他人捐赠等。造成合作社资金筹集困难的原因有:一是许多传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定按社员身份同等投资的,造成投资额有限;加之,社员通常需要以现金形式得到更多的返还金。二是,由于合作社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对外交易量少,盈余少。再加上合作社普遍存在抵押资产不足,担保难以落实等问题,金融机构出于防范风险和规范管理的要求,限制对合作社发放贷款[1]。
2.资产管理混乱,相应的资产保管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把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合作社内部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农业资产等,形成合作组织对内投资。目前,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局限,很少有对外的投资活动。对于合作社的资产管理,一些合作社未制定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导致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缺乏有效控制。如一些合作社缺乏对货物流通的必要账簿记录,从而不能将实物流转信息与账务信息一体化。
3.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一些合作社存在收益分配混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对收益分配中的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制定不合理,甚至合作社社员对这三个概念理解不清楚,混淆不清。导致不少合作社把付给社员股息当成是股金分红,而实行股金分红,这种现象带有普遍性。更有一些合作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收益分配制度,对社员不进行利润返回,从而违犯了办社宗旨和相关法规。
4.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法》的颁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相关的配套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尚未出台。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无章可循、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或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2]。
三、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管理意识,普及财会知识
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逐渐得到体现。财务管理工作得不到重视一部分原因就是农民对于财务知识比较匮乏,即便公开合作社财务状况,许多成员也看不懂,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因此,普及财务会计知识,引导合作社规范自己的财务管理,以加强全体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是一项重要而急迫的任务。合作社领导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特别要注意《合作社法》中对财务管理的要求,并且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扩大筹资渠道,增加资金实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扩大筹资渠道,使筹资渠道和方式呈现多样化,增加资金实力。一方面,通过对我国的农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进行创新,增强其内源融资能力。借鉴新一代合作社实行成员资格封闭制及交易份额制:通过封闭社员资格及较高的初始投资(增加退出成本)确保成员对合作社管理的关注及对合作社的继续投入,包括提供稳定的保质保量的初级原料产品[3]。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各个合作社成员收入能力、合作社规模、经营宗旨等适当提高入社社员的股金,实行股金额与交售量相联系的机制。同时,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另一方面,利用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合作社法》的颁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合作社的发展有法可依。利用政府为合作社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金融环境,并为其创造有效贷款担保机制,筹集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资金,以提高资金实力。
(三)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
财务管理制度,是合作社理财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合作社理财活动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以满足出资人需要,服从出资人利益,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要树立新观念,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专业合作社必须按《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规定,明确合作社内部岗位责任制,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签收、审批和内部稽核制度。在会计核算方面,在国家未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之前,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经营范围,参照《合作社法》,适合本专业社的原行业会计制度、会计政策,设计和制定本社的核算办法。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只是手段,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狠抓落实,推动合作社全面科学管理。另外,必须提高财会人员的要求。其一,合作社聘请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会计人员。其二,根据合作社不断出现的新的经济活动,鼓励财会人员通过继续教育方式达到知识及时更新以适应新要求。其三,合作社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考核,完善考核机制。
(四)健全收益分配制度
贯彻《合作社法》中有关收益分配的规定,并根据本社的特点,合理确定盈余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的比例。根据该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制度不同于企业,主要有三点不同:第一,专业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并量化给每个成员,计入个人账户,这是合作社在财务核算中的一个重要特点。第二,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比例分配给社员。这说明按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是盈余返还的主要方式,但不是唯一途径。第三,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另外,要分清盈余返还、股金分红、股息这三个不同概念。简单说,社员作为顾客(供应商和消费者)应该得到盈余返还,作为投资者,应该得到股金分红和股息。三者收益各自占的比重,由合作社的具体发展情况来决定。初创阶段,股金分红的比例高一点,可以吸引社员的加入;发展阶段的关键是稳定,利润返还应该成为分配制度的主角。如果合作社中社员缴纳的股金数量较大,在合作社总资产中的比重较高,股金分红就应该占较大的比重,反之,则应该着重进行利润返还[4]。
总之,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走上长久发展之路,必须重视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给予认真分析,并多方寻求解决措施,使得财务管理对合作社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晓渝,王文献.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06(6).
[2] 王瑜,贾宪威.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6).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对策;山东博兴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9-0348-0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在博兴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等方面都起到关键性作用。目前,全县已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有350家,注册成员3 400人,其中农民成员2 954人,带动非注册成员逾1万人。但是,在对合作社财务管理调研中发现,多数合作社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制约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以供参考。
1 博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
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而大部分农民的财务管理意识不强。近80%的合作社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机构,有的合作社因经营规模小、业务运作简单,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有的合作社未设置会计、出纳岗位,所有事务都由理事长管理,既不符合合作社章程的民主管理,又严重违背了相互制约和内部控制的原则;有的合作社即使设置了会计、出纳岗位,基本上也是由本社社员,或者聘用村会计、出纳兼任,其多数没有经过专业教育和系统培训,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很难在财务工作中发挥核算和监督职能[1-2]。
1.2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机制
多数合作社没有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上也缺乏民主,票据、存折、印鉴由同一个人掌管,重大开支项目不召开理事会,不设置成员账户,财务内控管理工作处于空白状态,无章可循。有的合作社虽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未形成比较完整的约束体系,监督控制制度也形同虚设。
1.3 会计核算不规范
许多合作社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没有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簿,只记录内部收支流水账,存在白条入账、正规发票较少、发票上无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不编制会计报表等现象。合作社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便不能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4 利益分配制度不规范
多数合作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对社员参与合作社交易或将农产品交给合作社出售时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除此之外社员一无所获。分配制度混乱,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对可分配盈余进行合理分配。有的对收益分配顺序、依据和剩余收益、公积金的具体操作方法知之甚少,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均未进行明确规定;有的只进行了股金分红没有进行盈余返还;有的错误地把股金分红、股息当成盈余分配。盈余分配制度的不规范致使合作社与其成员之间未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从而导致合作社凝聚力不强[3-5]。
2 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
2.1 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财务管理人员,确保合作社高效运行
合作社设立登记后,应严格按照规定健全财务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流程。配齐财务管理人员,做到账、钱、物分管,会计、出纳要具有会计资格证。规模小、业务简单的合作社可以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记账机构记账、核算,会计业务[6]。
2.2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管机制,为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合作社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内部监管等各项制度,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财务监督管理,做到有章理事、依规办事。定期财务公开也是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核心。定期召开成员大会,及时公布本社运营状况及财务收支情况,让社员充分享有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合作社财务状况透明化。
2.3 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提升财务人员素质,规范核算科目,夯实合作社财务管理
合作社的会计、出纳岗位应安排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各级财政、农经部门也要加强对合作社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同时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科目、规范会计账簿,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等各种会计报表,连续、系统、全面、完整地反映和登记各项经济业务,详实地反映合作社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4 依法规范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积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规定贯彻盈余分配,及时为每个合作社成员设立单独的账户,认真详实地记录每个成员与合作社产品交易的具体内容,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计入个人账户。根据本社的特点,制定盈余分配方案,规范盈余分配顺序,确保盈余分配合理。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从而调动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推动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参考文献
[1] 王克忠.合作社财务管理当重视[J].农村经营管理,2013(10):39-40.
[2] 李文训.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以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EB/OL].(2007-04-16)[2014-04-01].中国农经信息网,http:///index.asp?xAction=xReadNews&NewsID=23535.
[3] 王渭根.合作热的冷思考[J].农村经营管理,2013(5):38-39.
[4] 车文军.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4):93-94.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1-0253-02
1 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背景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有九亿多的农民,因此,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向来是国家和政府所重视和关心的问题,加快农业发展,积极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利益是保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和手段上我国积极探索各种方法,尝试过不同的办法,不断的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生产道路,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分散性和农民自身的局限性,分散的方式不利于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农民自身由于知识面等因素对市场的把握不是很全面和及时,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利益常常会得不到保护,有时候会招致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以发展合作经济的方式来发展农村经济是比较好的模式,合作社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的最好形式,我国广阔的农业和农村为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
2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从主观方面看,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从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
从合作社的发展历史看,财务管理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这就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空间,合作社成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观念比较落后,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规范会计核算监督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正是由于主观思想上的忽视,才会导致客观行为上的很多漏洞,因此,合作社在思想上忽视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才会导致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2)从客观方面看,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存在问题,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没有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的配备和素质不健全,缺少必要的会计监督
2.1 从财务管理中的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环节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从筹集资金方面看,筹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的联合,在成立之时吸纳的股金很有限,合作社又是一种非赢利性的组织,对外交易量少,盈利少,自我积累能力相对不足,再加上法律地位也不明确,因此,想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拓展业务也是很困难的,狭窄的资金渠道和有限的资金积累,限制了合作社的经营规模,从而极大的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从投资方面来看,资产管理混乱,相应的制度不健全。
目前,由于合作社发展的局限性,很少有对外投资活动。一些合作社的资产保管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缺乏有效控制,如对财产物资的收发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从而不能保证做到账实相符,实物流转信息与账务流转信息不一致。
(3)从收益分配方面看,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存在分配制度混乱的现象。
分配制度混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对收益分配中的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制定不合理,给不出制定比例的依据和合理的理由。甚至合作社社员对这三个概念混淆不清。不少合作社没有实行股金分红,却把付给社员股息当成是股金分红,更有一些合作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收益分配制度,对社员不进行利润返回,从而违犯了办社宗旨和相关法规。有些地方,合作社的领导及很多社员不知道什么是利润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
2.2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内部没有控制制度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无章可循、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或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另一方面,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以“三农”服务为宗旨的合作经济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各地在实际工商登记时不尽相同。有些地方登记为企业法人有些地方登记为事业编制,而有些地方登记为社团法人或行业协会性质的组织,造成其会计制度适用的不一致。还有的专业合作社没有及时规范建账。
2.3 财务人员配备不健全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
由于合作社业务相对工业企业来说比较少,收入也有限,为了降低成本,没有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及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会计、出纳岗位由理事长、监事长或本社社员,或者聘用村会计、出纳兼任,而有些聘用的会计、出纳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无证上岗,违反了会计核算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人员多为兼职,即使是专门的会计人员也大部分来自社员,他们文化素质低,没有专业的会计和财务知识,不懂会计核算,根本不能在会计工作中发挥核算和监督职能。
2.4 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
有的合作社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另外,多数合作社成员财务知识比较匮乏,即使公开合作社财务状况,许多成员也看不懂,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同时,外部监督也没能发挥更好的作用,一方面,审计、财政、税务等诸多国家监督机关为完成各自的任务各有侧重,相互间缺乏协调配合,监督合力远未形成;另一方面,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缺乏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其鉴证可信度比较低,起不到应有的公正监督作用。
3 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由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以上问题:
(1)首先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加强思想教育。
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让合作社的社员都懂得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工作当作合作社发展中的重要事情来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普及财务会计知识教育工作,让合作社中的从领导到社员都树立重视财务管理的思想,这主要就靠宣传教育。
(2)开拓新的资金渠道,弥补资金的不足。
一方面创新我国农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增强其内部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利用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合作社法》的颁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合作社的发展有法可依。利用政府为合作社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金融环境,并为其创造有效贷款担保机制,筹集来源于金融机构的资金,以提高资金实力。
(3)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建立财务管理体系,加强会计核算,强化内部管理。
首先,合作社应该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本着成本效益性原则明确内部岗位责任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的经手、签收、审批程序,防止贪污、侵占、挪用合作社资
金资产。其次,合作社应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设置账簿、会计科目和内部二级科目,便于会计信息的收集核算和会计监督。对于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或不定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加以完善。
(4)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知识水平。
专业合作社专业财会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会人员不仅要熟悉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要熟悉专业合作社独特的生产经营模式,了解不同类型专业合作社在财务处理中的特殊要求。因此财会管理人员要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后续教育,加大《会计法》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作为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还应带头并要求社员加强学习财会知识,提高全体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对财会人员应实行聘用制,挑选思想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财会工作。会计人员应该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使其业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合作社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考核,完善考核机制。
(5)健全收益分配制度。
一般合作社除了留取一定的积累外,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包括利润返还、股金分红、股息支付三部分。社员作为惠顾者应该得到利润返还,作为投资者应该得到股金分红和股息。三种收益所占的比重可根据合作社的具体情况而定。国际经验是初创期股金分红比例高些可以吸引社员的加入。应坚持按股分红和按农产品交易量返利相结合的原则。合作社也可以只进行利润返还或利润返还加支付股息,但不能不进行分配。另外,合作社利润中要留出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在盈余分配时必须首先提取一定的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以便专款专用,以丰补歉,保护专业合作社组织稳定性。
(6)国家和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大扶持力度。
首先,国家和政府可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政策倾斜,可以视情况设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应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或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切出一块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尤其对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合作社项目,可加大支持力度。第二,实行税收优惠,对已登记注册成立的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向农户提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等收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最后,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信贷优惠,增加贷款,提高信贷比率,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总之,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走上长久发展之路,必须重视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给予认真分析,并多方寻求解决措施,使得财务管理对合作社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瑜,贾宪威.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 ,(8).
[2]陈学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 (1).
[3]赵鲲,门炜.关于合作社基本特征的分析和思考[J].中国农村观察,2006,(3).
[4]许宝峰.要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秆的财会问题[J].中国合作经济,2005(3).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问题
1.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虽然财政部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大部分来源于农业农村,农村会计队伍专业技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又加上长期以来疏于管理,不少会计人员从未接受正规会计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现象也比较严重,现金收支管理混乱,账簿设置不规范,会计科目随意设置,造成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务混乱的现象较为普遍。财务审核不严谨,实行一人审核,集体决策无法落实。既不能进行规范的财务处理和全面反映合作社的财务活动状况,也不利于财务公开和财务监督。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财产清查等基础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虽有制度规定,但也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形同虚设,失去了反映和监督作用,以至于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无收支计划、无正常审批手续、无领报制度”等,财务管理成为一句空话。在会计核算方面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结合自身的特点设置内部科目,不能准确恰当的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从而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
2.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或者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的合作社建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也很难保证它的独立性,以至于合作社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还有,多数的合作社成员财务知识匮乏,即使公开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许多成员看不懂,也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另外,乡镇和各级财政部门缺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未发挥应有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3.自主理财意识意识差 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都是种植、养殖方面的能手,在各项事务管理中集事权、财权和物权于一身,权力大,财务费用开支随意性大,财务预算缺乏科学性,没有理财意识。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建议
1.设立财务管理机构,完善财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和业务特点,设立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建立会计核算会计体系,设置会计、出纳和保管岗位,规模小、业务简单的合作社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记账机构会计核算业务。出纳要由专职人员担任,实物保管要由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做到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会计部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会计部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合作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加以改善。在财务预算方面,做好预算编制,根据预算来安排各项资金和费用,并且,要做好财务决算工作,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2.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是搞好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基础和关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会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合作社中的各项会计事务;必须具有相当的业务水平,能熟练地运用各项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同时要熟悉专业合作社独特的生产经营模式,了解不同类型专业合作社在财务处理中的特殊要求。完善合作社会计人员的使用制度,对财会人员实行聘任制,选用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做到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做好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业务水平能够得到不断提高。作为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还应带头并要求社员加强学习财会知识,提高全体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
3.实行财务公开,强化监督作用 财务部门应定期公开经营财务状况,接受合作社成员的监督,充分保证合作社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乡镇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的财务审查和指导,做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更好地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年12月财政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自*年1月1日起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范围内实施。为做好《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制度》的重要意义
合作社是我国广大农民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主创办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新时期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施行,赋予了合作社独立的法人地位。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合作社不同于企业和事业单位,其在服务对象、业务类型、盈余分配等方面有很多特殊性。推动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要组织好各项资金活动,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准确记录和反映合作社生产运营状况和财务运行情况。认真执行《制度》既是准确把握合作社法精神的重要体现和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切实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
(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习贯彻《制度》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又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各级财政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把学习贯彻《制度》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起来,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上下联动相互合作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优势,逐步建立起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探索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
(二)运用多种手段,做好《制度》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合作社会计人员及时熟悉掌握《制度》,尽快规范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各级财政部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积极利用媒体、网络、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宣传学习活动。要充分调动合作社会计人员学习《制度》的积极性,通过方便、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他们切实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了《制度》,真正发挥《制度》在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制度》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是搞好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基础和关键。各级财政部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共同组织做好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师资培训,逐步实现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培训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可能给予经费支持,与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做好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制度》为契机,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开展好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使财会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三、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