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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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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以及医疗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正常和不合理排放等意外事故发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及废水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卫生计生系统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卫计委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将全市33家医疗卫生机构,按地域分为33个网格,建立并完善三级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督管理网格。一级网格:市卫计委医疗废物及废水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网格:市卫计委有关科室;三级网格:全市33家医疗卫生机构。

(一)一级环境监管网格

市卫计委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督管理网格化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稽查;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当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意外事件发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减轻危害;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及废水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二级环境监管网格

卫计委基妇科、疾控科、监督科、医政科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制定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管网格管理工作方案,负责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管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负责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处置的监督检查,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医疗废物及废水环境污染案件,全面履行本级网格监管职责,及时填报网格化环保监管相关信息。

(三)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33家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环境保护分级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及废水监管网络工作方案。12个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的处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排查环境事故隐患,制止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后勤部门负责制,临床科室、后勤科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医疗卫生机构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单位感染管理科负责督导检查。

(二)明确医疗废物处置专职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医疗废物处置专职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的检查、评估、监管及规范管理工作。

(三)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四)明确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按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运送和处置,采取集中回收制度,统一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对没有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焚烧、深埋等措施处置。

(五)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台账。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暂存情况纳入单位日常管理。

(六)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措施。医疗卫生机构感染管理科制定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具体监管措施,具体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的督导、检查、规范管理工作,防止医疗废物不良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生态县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县创建生态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工作任务

1、20__年安排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2、结合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配合乡镇不断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在90%以上。

3、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探索医疗废物处置途径,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4、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本系统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县创建宣教活动,在系统内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5、积极开展生态县建设信息报送和优秀图片选送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1、县疾控中心根据《甘肃省农村应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覆盖率。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收集,做好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点供水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全县农村供水有关数据资料。

3、结合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创建生态乡镇、村供水工程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对所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水样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20__年安排创建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二)农村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1、今年是我县连续实施中央农村改厕项目的第四年,县爱卫办要在认真总结前三年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项目督导组专家的意见,重点把好中央项目村的落实、项目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改厕健康教育三个关,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指导能力,确保中央项目质量。

2、普及全县农村的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积极扶持中心村的改厕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简易厕所、露天粪缸,按人口比例规划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在90%以上。

(三)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考核,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统一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偏远地区必须达到《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县环保局和卫生局同意后方可就地进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3、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内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生态县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生态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详细实施计划,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高标准、高效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卫生局将成立生态县建设督查考核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督导,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第3篇

基层医疗机构,对医疗垃圾如何处理的法律法规理解常不到位,常因此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本文将介绍我国关于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如何正确处理医疗垃圾。

案例回放

每天下午5:00,某市二甲A医院的“焚烧炉”准时开始焚烧当天的医疗垃圾。由于医院的焚烧炉设备简陋,及露天进行焚烧,常发出恶臭伴着黑烟向四周扩散,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每到焚烧时间,居民就关窗关门,以防刺鼻的味道飘进屋内。

住院的患者也反映,都是有各种各样疾病才到医院就医的,在医院住院每天闻臭气,不仅影响了就医的情绪,也有碍病情康复。

医院的领导者对焚烧医疗垃圾的解释是,因为目前医疗垃圾处理的费用太高,且被某家企业垄断,医院承担不起这部分费用,不得已才在自家医院内进行焚烧。

律师点评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2003年3月16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一般俗称为医疗垃圾。

我国实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全过程。目前医疗废物分为五类,分别是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不属于前述五类医疗废物,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二要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三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四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五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六要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禁止下列七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邮寄医疗废物;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当然,对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本案中的某二甲医院所在地域为市级,不属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因此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除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外,医疗卫生机构没有权利自行在医院内设置焚烧炉进行医疗垃圾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废弃输液瓶、管理、合理处理

中图分类号:R826.2文献标识码: A

1 前言

废弃输液瓶(袋)不同于一般的固体废物,由于其产生途径特殊,存在一定的危害性,在处理上必须谨慎。处理得当使其合理循环利用,既节约资源也减少二次污染,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2 废弃输液瓶(袋)处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2.1管理现状

一些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为防止医用一次性输液瓶(袋)使用后被不当收购,防止医用废塑料被用于生产与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有关包装容器及服装、被褥、日用品等产品,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要求辖区内各级医疗单位将使用后输液瓶(袋)统一由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回收焚烧处理; 多数省、市没有明确规定废弃输液瓶的去向问题,由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自行处理此类废物;少数省、市规定将废弃输液瓶(袋)统一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2.2存在的问题

将不属于医疗废物输液瓶(袋)焚烧处理造成很大的二次污染,同时也浪费资源,背离了循环经济模式,同时焚烧对设备腐蚀严重、焚烧过程中堵塞焚烧炉、严重影响焚烧效果,给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没有明确规定废弃输液瓶(袋)的去向,许多医疗机构的输液瓶(袋)就会被一些收破烂的收走,导致医用输液瓶夹带输液管流入废品收购站,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由于监管问题虽然规定废弃输液瓶(袋)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仍有不少医疗机构将输液瓶(袋)混在生活垃圾交环卫处处理或作为废品出售给废品站。

3 浅析输液瓶(袋)的最佳出路

废弃输液瓶(袋)统一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从环保、节约能源、循环经济等方面看无疑是最佳的出路,但是对于有资质单位选择和数量限制尤为重要。因为废弃输液瓶(袋)作为废品出售,有一定的盈利性,很难避免一些医疗机构为了增加少许收入,将属于医疗废物的塑料皮管等参入废弃输液瓶(袋)一起出售,或回收单位恶性竞争提高回收价格,后续工序为了节约成本就会出现对废弃输液瓶(袋)消毒不彻底、消毒废水处理不达标等一系列问题。就本人从事医疗废物处理多年经验和对废输液瓶(袋)出路问题的研究思考,个人认为仅规定或强制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申请废弃输液瓶(袋)处理资质,承担废物输液瓶(袋)回收消毒处理是比较理想的途径。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作为废弃输液瓶(袋)的回收单位的优势。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熟悉各网点(医疗机构)及其实际情况,运作比较方便。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较高。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 使用后的输液瓶(袋)作为原料再利用避免了焚烧处理造成的二次污染,而再利用处理工艺都必须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液瓶是药物的盛放容器,清洗液势必含有一定的毒性,不能随意排放,必须进行污水处理。如果将其处理工艺与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工艺条件相结合,将会达到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医疗废物焚烧处理中,中和废气冷却净化水都用石灰或烧碱,而烟气带走的冷凝水又有一定的消耗量。若将石灰水(或碱水)先用于输液瓶(袋)的消毒处理工艺用水,再将消毒废水排入冷凝水池作为中和用水循环使用,即节约了能源也减少了环境污染,更不会出现有些厂家为了节约成本,减少石灰(烧碱)用量而造成消毒不彻底的现象。避免一些医疗机构将属于医疗废物的废塑料参杂与输液瓶(袋)中。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已有一定的鉴别能力,能够很好的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废物清分工作。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缩小便于监管。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作为废弃输液瓶的回收单位存在的问题。如果监管不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管理不规范,很可能会出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为了盈利,将属于医疗废物的废塑料挑拣出来用作回收原料,给社会环境带来不良的影响后果。

4 废弃输液瓶(袋)管理的对策建议

4.1尽快出台规范化管理措施

各省、市尽快出台规范化的医用废弃输液瓶(袋)管理办法,尽快完善制度,避免再次出现因为非法买卖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参入废输液瓶中出售)的社会事件,集中处置才是最终出路。

4.1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

医疗机构尽快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废弃输液瓶(袋)的收集、贮存、处置工作。废弃输液瓶(袋)集中处置工作流程 :输液瓶(袋)进医院、科室―废弃输液瓶(袋)产生后―当事人分类收集 玻璃瓶和塑料瓶应分类收集―供应室统一回收并登记 。主要实施措施包括:开展医疗废物、废弃输液瓶、生活垃圾清分工作专题讲座,普及鉴别标准。加强对废弃输液瓶(袋)管理,实施集中处置。 各科室对产生的废弃输液瓶(袋)按照玻璃瓶和塑料瓶分类收集,安全存放,由供应室统一回收至暂存点,严谨将不属于废弃输液瓶的废物参杂其中,双方做好交接记录。供应室建立废弃输液瓶(袋)收集、转运和处置台帐备查。运送人员要做好相应检查措施和职业防护。设立特殊部门负责对具体工作的实施与监督。对未遵守本制度,未履行相应职责的科室或个人,按照院内管理制度扣科室质量分;多次检查不合格,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经济处罚。收集现场杂乱,未分类收集,施行扣罚;因科室管理不善造成废弃输液瓶(袋)流失的,处罚科护士长;上级检查提出的存在问题,视情节扣除罚款。

4.2加强对处置企业的管理

集中处置单位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废弃输液瓶(袋)的收集、贮存、处置工作,主要实施措施包括:规范化的收集运输制度,防止废弃输液瓶(袋)遗失或运输人员中途倒卖。收集各医疗网点的废弃输液瓶(袋)都要填写交接登记表,登记内容有:种类及量(塑/玻)、交接时间、 交接人、最终去向、经办人 、供应室暂时贮存地。废弃输液瓶进入集中处置中心时,有专人按照输液瓶(袋)交接登记表,清点输液瓶(袋)的量和种类,严禁医疗废物参杂其中,并做好清点记录。制定完善的消毒方案,并有专人负责监管,确保消毒清洗工作彻底。5完善的污水处理方案。废物消毒、清洗后需抽样检测确保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出厂,出厂的废物种类及量不得大于进厂的种类及量。出厂时要填写出厂登记表,写明废物种类及量(塑/玻)、交接时间、 交接人、最终去向、经办人 、供应厂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该类废物的再生产产品不用于原用途,用于其它用途时不危害人体健康。

4.4加强责任部门的监督

各地环保、卫生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每天对各医疗机构和集中处置单位例行检查,确保废物正确清分、合理交接、消毒彻底、去向明确,保证该类废物不能用于生产原用途产品,用于其它用途时不危害人体健康。

4.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实现全民监督管理

各地环保、卫生部门需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弃输液瓶的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在普及化宣传中还可以包括垃圾分类标准和各类垃圾的危害性专题宣传,使民众能够在就医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分类收集,形成全民关注此类废物最终处置去向的良好氛围,监督废物非法处置或买卖。

5 总结

集中处置是废弃输液瓶(袋)出路的最终选择,规定集中处理单位数量和选择什么样的集中处理单位尤为重要,通过加强规范化管理,能够有效防止此类废物随意进行买卖或处理不当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社会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宁夏;十二五;危险废物防治

中图分类号:X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74-01

一、国家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新要求

(一)“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到2015年,摸清全国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大、中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开展方向。一是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运输必须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必须按照经营许可证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开展对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设施的例行监测,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二是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监管。要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审查环评文件时,应特别注意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去向。建立监管重点源清单,加大对现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泥和电子废物环境管理。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加强监督性监测和检查,严格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三是完善监管机制。推行考核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区域和多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完善危险废物收费政策。四是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探索电子监管,推行信息公开。

二、宁夏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主要表现在:一是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环境意识淡薄,管理混乱。大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和贮存场所建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台账和转移联单填写等基础档案不完善;个别企业擅自处置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危险废物不向环保部门报告和审批;应急预案和培训计划针对性不强,缺乏演练和培训等。二是缺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工艺技术落后,企业不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大部分地市没有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没有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危险废物防治家底不清;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联单施行管理。四是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根据2011年的调查,宁夏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有52家,共计产生危险废物1715257.1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有12家其中综合类的集中处置中心1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家,处于停产状态的5家;经营单位年设计总处置能力为51645吨,2010年实际收处量仅为9708.2吨。从以上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宁夏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相对产生量明显不足,并且收集率较低。五是基层固废管理机构不健全。仅自治区和银川市成立了固废管理机构,固废管理机构职能定位不明确,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薄弱。

三、宁夏“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大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指导,督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按照《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使宁夏危险废物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固废管理法制宣贯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宁夏基层环保部门、企业固废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进一步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区固废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全面开展建立危险废物台帐普及工作。在宁夏全区普及危险废物台帐建立工作,真实记录危险废物和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定期汇总,同时要规范企业危险废物台帐建立工作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宁夏区内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做好新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的衔接工作。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加大对管理混乱、超证经营等违规经营单位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