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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南;征地补偿;标准和制度;理性思考
一个完整的补偿法律规范包括四个要素:价值目标、补偿标准、分配和支付程序以及法律后果。对征地补偿制度本身及其实施效果的分析,我们沿着两条线索展开:一是对制度本身的规范分析,主要分析征地补偿规范体系及其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是对补偿制度实施效果的分析,把它放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环境和其他相关因素的联系中描述、分析。
一、造成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低的诸原因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补偿标准包括两个紧密联系的要素:一是补偿倍数,二是年产值标准。其中,补偿倍数在一定时期内是常量,根据城乡区位也有变化幅度;年产值标准是变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一是地方政府往往根据物价变动因素适时调整,二是不同地区或不同地块产值可以差别,这是造成“同地不同价”的制度原因。造成对被征地农民补偿相对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体有五个方面:
首先,征地理论基础上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坚持征地低补偿的思维方式,其主要的理论依据有二:一是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二是国家征地本身的强制性,不能影响到国家的利益。在这一理论思维的主导下,国家征地总的原则有四条:一是补偿性征地原则;二是坚持以农地补偿的原则;三是坚持国家公共目的建设征地区别于其他用途征地的原则;四是坚持保证征地后农民生活既能保持现有水平,又能逐步提高的原则。其次,制度上的原因。土地价格按年产值倍数计算,不可能全面合理地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当我们走出“货币的错觉”,不仅仅把货币同其面值相联系,而同时考虑的货币实际购买力、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未来可预期的利益等因素,对被征地人的补偿是非常低的。其三,是征地体制上的原因。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标准由省级地方政府制定,省政府授权各省辖市政府确定,由此,国家法律、部门规章、政府规章之间在逻辑上的断裂和错位,在政府土地征用权的统一上得到修正,这种修正在征地补偿中一般是从属于预先制定的封顶数额,这个数额往往是低于各地方政府通常执行的补偿标准的。其四,执行层面的原因。 部分执行人员贪污、挪用、克扣征地补偿款造成对农民征地补偿偏低。如1993年,京九铁路某段,省对该市以每亩7200元包干,而市对辖区诸县的补偿标准为耕地2700元每亩,非耕地1500元每亩。第五,政府财政收入整体增长缓慢,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是征地补偿标准低的最深刻根源。
二、河南省补偿安置制度改革的目标及建议
河南省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改革需要解决四个问题:一是确立基本立场,即如何看待和认识被征地人的失地失业问题;二是解决补偿安置的资金“瓶颈”问题;三是重新定位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目标;四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基本框架问题。
1.补偿安置制度改革目标设定的现实依据
首先,要历史地辩证地看待农民失地失业问题。从失业的特点来看,农民失业属于国家土地征用权强制运行所造成的结构性失业,它意味着被征地人必须顺应环境的变化实现自身的非农转移,政府也必须承担顺利完成这种非农转移的责任。其次,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改革应当立足于宏观背景,实现由重点对物的补偿向保障被征地人生活安全和使被征地人共享改革成果的转变。包含三层含义:一是补偿安置制度要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要符合市场经济鼓励竞争性创业的精神;二是反对僵化地坚持市场化补偿标准,土地溢价应归国家所有并进行再分配或再投资;三是共享改革成果必须符合当前河南省情。
2.建立雄厚的征地补偿安置基金
根据我国和河南省经济建设的主要特点和实际情况,筹集征地基金应当明确以下几点:一是筹集征地基金最基本的依据是要历史地解决我们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过程中的三农问题;二是应当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确定征集额度;三是应当选择稳定而持久的收入类目;四是尽可能在国家财政经济政策范围内运作;五是积极寻求中央政府的支持或推动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根据研究,未来十年,可以从以下途径筹集征地基金:途径一:转用三峡基金和适当调高电价。三峡基金自1992年收取,随着三峡工程竣工并投入运营,其合法性已不复存在,但可以借助三峡基金的形式,争取国家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将“三峡基金”转用于中原崛起战略。途径二:适当压缩节俭政府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据统计,2005年河南省行政管理费为120.96亿,占总收入的22.5,相当于我省1995年的财政总收入,在现有基础上每年节俭10亿,十年可筹集100亿元。途径三:从土地出让金中每亩抽取2万元。根据2006年河南全省平均每亩土地出让金21万元计,抽取2万是可能的;国土资源部已规定,2007年起提高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不会影响政府财政收入;同时,国务院28号文也肯定了土地出让金补贴征地安置补偿费的合法性。途径四: 在城市生活用水中增征水利建设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益地区,如河南、河北、京津等地水费调价收入,应当根据整个工程的总投资额度和不同地区负担大小确定其应当获得的征地基金份额。具体比例由中央政府确定。途径五:积极探索省级政府发放地方性国债和多途径融资的资本运作模式。途径六: 积极争取中央政府加大对种粮地区的财政支持。
三、河南省补偿安置制度改革的建设性意见
河南省补偿安置制度改革的重心应当转移到对“人”的妥善安置上来。应当解决“人”的问题,不能再纠缠于那种繁复、杂乱的物价计算。评价补偿安置制度和落实补偿安置工作的标准只有一个:即能否从总体上保证被征地人生活水平与所在地区平均社会生活水平维持同步。
第一,对征地补偿安置问题所涉及的具体情况进行宏观把握和科学分类。一是未来十年,河南省因征地引起的非农转移的人口总量为400~500万,要对这一部分人的年龄结构、知识水平、教育状况、未来发展前景进行统计分析;二是要区分城市化、工业化、大型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征地等情形,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安置补偿方式;三是设定完全补偿安置、不完全补偿安置和不安置的制度框架。
第二,城市化过程中征地补偿安置模式的设计。一是住宅安置问题。根据城市人平均居住水平或略高于平均居住水平的标准确定被征地人居住面积,按户分配成套住房;将“预留套房” 作为征地住宅安置的主要形式,以避免“城中村”的出现。二是被征地人的生活安全问题。要扭转观念,应当把失地补偿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分离。把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城镇社会保障并轨作为失地农民问题最终解决之道的做法不可取,因为农民和城市人一样,都应当享受同等的待遇和保护,无论是失地农民,还是其它的农民,其都应当享受社会建立的保障制度。被征地人因国家土地征用权的运行而失地,是被征地人为国家做出的特别牺牲,因而应当得到特别补偿。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完全安置或不完全安置,方案设计具体如下:达到退休年龄的被征地人实行完全安置,按照其所在地区平均退休工资水平支付补助费,并随国家的调整而调整;劳动年龄人口实行不完全安置,根据具体情况,按其所在地区平均工资水平50~80的比例按月支付补助费,其社会平均水平的差额部分,由被征地人从劳动所得中缴纳的保险费补足;未达到劳动年龄的被征地人,原则上按不完全安置进行补偿,但对于正在上学或服役者可制定特别政策;对于大学毕业生或转业军人,参加国家安排的工作并有稳定收入的,国家应当停止支付安置补助费;以上是针对土地被完全征完情况;土地为分期征用的,则优先安置达到退休年龄的被征地人,其所余土地由村集体统一调整。三是建立被征地人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建立被征地人的医疗保障体系。
第三,远离城市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安置模式。被征地人的生活安全问题,其主导思想和基本模式与城市化过程中的安置补偿保持一致,在操作和具体标准上应当有所区别。方案设计具体如下:在线性工程建设征地中,优先完全安置被征地农民集体或行政村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这种形式上的“调地安置”,与传统的调地安置不同,原“调地安置”的结果导致了土地产权人土地面积减少,新的“调地安置”保证了被征地人现实土地权益不减损;因调整土地造成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可以由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土地被完全征用而又无法调整土地的,按完全安置或不完全安置的模式操作。
第四,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的职业培训和就业体系。一是建立失地农民培训体系,将失地农民与下岗职工合并管理,建立再就业培训机构,培训再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二是针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并列出专门的培训经费和使用方法。三是积极鼓励用地企业就地招工,政府应当在公共服务领域创造岗位,增强政府安置能力。四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参照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在税收、工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适当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管理费等。五是应把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同对城郊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结合起来,让潜在的失地农民先提高素质,逐步脱离对土地和农业的依赖,以减轻未来征地的安置压力。
作者单位:河南省地质博物馆
参考文献:
[1]沈开举.行政补偿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38.
[2]吴敬琏,江平.洪范评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195.
[3]河南统计年鉴2000[M].北京:中国统计年鉴出版社,2000,412.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县局成立“办案积分与办案能力考核协调小组”,分管局长为组长,公平交易分局、法规股、办公室、监察股、人教股等为成员单位,公交分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各分局、所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一把于负总责,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2、准确核定纳入考核的对象。根据办案单位的实际和岗位职责的不同,《办法》将局机关、登记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和各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登记注册窗口、服务大厅行管人员以外的所有一线人员一律纳入案件积分考核对象。目前全局在岗人员236人,纳入考核的147人,占总人数的62.3%。据此,对公平交易分局的职能作了重大调整,明确界定该交分局在县局办案工作中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办及案件管理等职能,改革绩效考核办法,精简执法办案人员,精简后只保留工作人员6人,将8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基层分局任职,取消直接办案的任务指标考核,将全县执法办案的考核总体指标与公交分局挂钩,冲破完成自办案件任务的束缚,让公交分局从具体办案的烦琐事务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精力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基层单位“大办案、办大案、办新案”。
3、制定科学的个案积分计算方法。《办法》规定案件积分由案值得分和质量得分两部分构成。案值得分以每个案件的罚没款入库金额为基础,以每个案件按每100元计1分折算案值分数:案件质量得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每份案卷总分100分,采取倒扣分方法,从立案报批、证据收集、调查终结、案件定性、处罚适当性、告知送达和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措施、案卷整理归档等八个大项60个小项对案件的质量按标准扣除项目分,得出个案总评分,然后按得分情况评出质量得分。案卷评分在7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案件,不计质量得分,并扣除30分:案卷评分在80-90分的为基本合格案件,计10分:案卷分值在91~97分的为合格案件,计15分;案卷分值在98分以上的为优秀案件,计30分。为了鼓励创新,对在监管领域上有突破创新的案件,奖积30分,对于罚没款入库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奖积20分。案值得分与质量得分之和就构成个案积分,每个案件的积分又在主办人与协办人之间分配。每个办案人员的积分之和就构成个人的累积办案积分,参加排名和奖励。为了保证案件积分考核的真实性、公正性,案件积分考核一律由公平交易分局组织人员进行评分、登记与公示,对办案人员和单位集体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做假案的,除撤销该案已记积分外,还将实行办案能力降级,对该行为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4、按累积积分准确评定办案人员办案能力。《办法》依据办案累积积分将办案人员评定为办案能手、主办人、协办人三个类别,其中500分以上的为办案能手,在200-500分的为案件主办人,办案积分在200分以下的为案件协办人,在办案能手中按排名前十名选定“十佳办案能手”。所有不具备办案能力和新调入本系统的工作人员,务必在一年时间内具备案件协办人以上办案能力:有执法办案职能的单位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必须有30%的工作人员达到案件主办人以上水平。不能达到以上标准的,县局将取消该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县局每季度将各单位办案人员的能力级别及所占比例进行公示。
5、按积分高低对办案人员予以奖惩。为了切实保障《办法》的有效实施,《办法》将考核工作与其他工作衔接起来,做到办案积分考核与干部任用、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办案能手,每年给予300元奖励,每多超1分,另追加奖励1元:对年度“十佳”办案能手另行给予重奖,还向市局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办案能手的评比。同时将办案人员的年度积分记入个人档案,与年度考核挂钩。在同等条件下,办案人员积分达到办案能于积分标准的可以优先参与优秀等次的评选,5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称职等次,30~50分只能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30分以下的只能评定为不称职。各基层单位从事公平交易工作的队长、分管局(所)长,一年内必须达到主办人以上资格。不具备主办人资格的工作人员不得调入公平交易分局、法规股等专业岗位工作,具备办案能手以上资格的可优先参加县局组织的城乡轮岗交流。凡被推荐为分局(所)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必须具备主办人以上资格:具备办案能手资格的工作人员,进入县局后备人才库,可被优先提拔任用。为鼓励和鞭策办案有功人员,还专设了《工商精英榜》和办案积分排行红黑榜,分城区和乡镇两个层次,对办案人员和所在单位的每月积分情况进行排名和公示,进行动态统计与通报。
《办法》的实施,给执法办案工作带来了显著的变化,取得了可喜成绩:
1、办案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由于《办法》中的评分标准与考核办法,具有挑战性也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充分挖掘办案人员的潜力。以前僵化的办案体制被彻底打破,现在不办案就拿不到积分,积分最低年终考核就不可能合格,办案积分高一方面可以得到各种奖励,同时更是对办案人员工作能力的充分肯定。每名办案人员对自己的积分在全系统所处的位置心中有数,谁都不服输。办案人员从以前的“领导要我办案”变为“我要办案”,全局直接参与办案人员从2006年的不足80人增加到今年的147人,占具备办案资格人员的100%,达到了全员办案的目的。
2、办理案件数量和罚没款大幅增加。《办法》实施后,截止2007年12月10日,全县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3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9%,入库罚没款206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且为2008年储备了大量的案源。案件类型从以查处登记注册类案件为主转变到以查处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商标广告违法案件为主,其中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l件、产品质量案件73件、商标侵权案件6件、广告案件56件、企业登记案件55件、无照经营网吧5个。
关键词:企业管理;规范化;会计财务制度;精细化管理
财务制度是油田会计工作的基础,对油田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会计工作必须受到应有的重视,这是财务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只有切实加强规范会计财务制度,提升会计工作水平,才能促进油田企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油田不断拓宽经济活动分析的深度和广度,经营形势日益复杂,对财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油田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持续提升。加强财务管理,是企业发展到现阶段的内在逻辑和必然选择,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手段,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在企业实施精细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核心作用。油田领导曾经指出“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指导实践,为百年胜利助力”。财务制度是油田开展会计工作的基础,对油田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随着油田改革的深入发展,油田的财务管理水平也在不断创新和发展,积极探索出一系列创新改革措施,借助ERP系统,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使油田的财务管理体制逐步趋于优化,财务管理整体工作水平逐渐步入高效的运转轨道。本文重点对油田会计财务制度进行分析与阐述,以促进油田企业的健康发展。
1、会计核算制度
传统的油田会计财务制度在处理一些事项时存在诸多问题,很多事情仅能合并反映,缺乏独立的核算体系。因此,在会计报表中,无法反映油田企业由于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不明
确支出资产、负债、收益。另外,油田物流与国际接轨方面也有不便,甚至出现同一片储油区在国内外的时值不同现象。为了提高会计核算制度,应进一步完善核算的科学性,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控制,通过对事前严格控制、事中严格监督以及事终严格考核,在整个经济事件的执行过程中全程监控,杜绝经济分配的严重浪费。同时,应将预算指标进行细化分离,形成核算指标的全面监控网络,并将最终结算结果与油田企业的单位职工奖金挂钩,与干部的业绩考核挂钩,并根据最终考核Y果进行奖惩策略,确保核算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2、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油田经济责任制主要是提高对领导者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对其经济责任开展科学评价,促进油田党风廉政建设。但是经济责任制的目标不明确是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项工作实施部门提交的经济责任结果不报告,与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存有较大差距,同时经济责任制度的工作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问责范围也有限,责任结果的不受重视以及透明性,造成油田经济责任制工作并没有完全开展起来。
3、成本预算制度
一是形成月度动态业务的预算管理体系,并实行“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二是提高对油田设计与质量的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钻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作业方案的设计和施工、采购材料,维修工程设计等,以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促进成本预算管理工作。三是成立重点单耗水平体系,如耗电、单位作业成本等,采取月度公报公示制度,提高油田管理水平。四是完善登记成本控制制度,将预算目标扩展到基层队,以形成至上而下预算指标体系,逐步开展分层次的成本管理。五是成本预算管理制度,对电费、运费、材料费等实行预警。
4、油田维护费制度
首先,在对开发成本、生产成本等进行核算系统的前提下,应加强对相关维护工程或者维护活动开展具体核算。其次,对尚处于开发性质的维护工作,相关资金来源应与其他投资活动一样,根据投资人的投资款或者债权人的贷款情况来解决,同时相关支出应资本化处理,也就是形成固定资产来进行资产管理与核算,如注气井、注水井等辅助油井,对不构成固定资产或者不适合与固定资产共同核算的,则按照长期待摊费处理。在投产之后发生的后续开发工程活动,也按照如上方法办理。对投产之后产生的相关油田维护活动支出,应根据具体维护工作的基本目标,严格将稳定支出和增产支出划分。其中稳定化支出作为费用化处理,增产性支出则作资本化处理,对于无法严格区分稳产与增产的情况,则应按照相关支出金额的大小、收益期限、服务对象特点等区别,分别计入当期油气产品成本、固定资产中。另外,对于相关维护活动的资产,如果在油井开采完之后,仍按照可移动资产来使用,就能够按照固定资产来核算,否则则属于长期待摊费用处理方式。如果涉及进而不大就可计入当期的生产成本中,否则按照预计采量分摊形式计入后期的产品成本中。
5、税务管理制度
首先,根据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营业税税法、增值税税法等相关实施条例的变化,进一步推进税控流程、避免涉税风险。建立健全涉税风险的防控体系,有效降低税负,提高油田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其次,积极开展对个人所得税的筹划缴纳工作,并对残疾职工实行个人所得税减免、降低职工税负。其次,积极享有增值税的转型政策,对抵扣仪器设备或者其他油气资产等进项税额,增强投资量。另外,油田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法律的研究,根据相关规定,收集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用设备资料,做好抵免税额工作。
6、发挥内外监督作用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若想切实实行并取得良好的收效,必须开展一定的监督手段,而企业内部最重要的监督手段即审计。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内部审计在检查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的独立性,并将审计工作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控制及事中督查,让监督工作具有日常性及全过程的参与性、控制性,同时将监督与评价的结果及时反馈,为企业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依据。另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仅靠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是不够的,政府的相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对企业的监督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地分工,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并实行资源共享,进而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管,以内外结合的方式,巩固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相关部门可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从业者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相关工作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媒体宣传作用,对违反国家政策的企业进行曝光,实行开放式社会监督机制。
7、结 论
总之,在当前复杂的油田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财务管理成为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必须加强各方面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会计制度,进一步转换财务理念,建立现代化油田企业,提高油田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会计财务控制也是强化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完整性的重要前提,能够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及油田内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促进油田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根据《关于对全市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精神,为有效配合全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深入实施,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全市河道长效保洁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河道保洁提效新方式,巩固和提升河道保洁质量和水平,促进“河长制”管理在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配合“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环卫处、属地专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执法局配合“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卫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全力配合,建立市级河道“河长制”管理保洁工作分工联系制度
为全市25条市级河道30个河段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分别配备一名联系人,负责相应河道“河长制”管理过程中河道保洁情况的现场踏看及汇报说明,协助开展河道保洁质量检查和建立河道保洁质量档案,协调、监督相应河道的长效保洁实施工作。
(二)监管协调,严格落实全市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对于市、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过程中反映的河道保洁死角或不到位的地方,及时与属地“四位一体”长效保洁专管机构联系,督促河道保洁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反映的保洁难点或实际困难,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属地专管机构的协作配合,共同探索研究、克服困难。同时,除“四位一体”日常督查考核外,市级河道河长制联系人员每月对所负责河道开展一次保洁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属地部门落实整改。
(三)健全机制,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考核制度
健全盐官下河和长山河饮用水源河道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组织人员分别以每月4次和20次的频率对盐官下河和长山河饮用水源河道保洁实施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保洁资金结算挂钩。
同时,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效保洁专项考核制度,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效保洁实施月查季考,组织人员以每月1次的频率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河道、道路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卫生纳入“四位一体”季度考核必检区域实施重点督查,专项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向所在镇(街道)拨付水源保护区长效保洁“以奖代补”资金。
(四)积极调研,加快推进河道保洁提效工程
以城乡环境卫生“双百双提”工程为重要载体,积极研究河道保洁作业新方法,构建“集中拦截打捞为主,船只机动保洁为辅”的河道保洁新模式,首先在市区河道开展试点,选择市区上游河道合适位置设置固定式垃圾拦截设施,建设河道垃圾上岸设施,加强拦截设施处的打捞管理,提高保洁作业效率。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完善,在饮用水源河道保洁中推行,全面提高市区及饮用水源河道保洁效率。
督促属地继续开展农村河道长效保洁拦截设施建设工作。由属地负责,根据《市河道长效保洁拦截设施设置方案》要求,协助河长督促相关属地结合原有进度,继续完成全市市级及以上河道与镇村级河道接口处及镇(街道)交界河道分界处的河道拦截设施设置工作,减少河水流动造成的漂浮物和水生植物流动污染,并加强拦截部位的清理打捞工作,强化属地保洁管理责任。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建设或租用河道垃圾上岸设施,选择合适地点参照市区试点经验对市级通航河道尝试实施拦截打捞,进一步提高河道保洁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是市委、市政府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认真的工作态度、全面的工作措施、完善的工作制度投入到配合“河长制”管理保洁工作中去。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按照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日”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工作会,安排部署宣传工作。
二、加强宣传,共同参与
(一)开展“城市管理攻坚年”行动
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攻坚年”行动,改善县城区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本季度针对在巡查和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使辖区环境卫生逐一得到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组织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约830余人,保洁背街小巷118条约17000余米;清运建渣、杂物垃圾9处约16余方;清除暴露垃圾10处,约9立方;清除街面及小区楼道内乱贴乱画“牛皮癣”550处约8900余条;二是辖区内很多地方积起很深的淤泥,社区主任立即安排人员对辖区内淤泥进行清理,约清理5立方。三是社区副书记赵强在胜利小区执勤中发现一名乱倒建渣的人员,赵书记对其人员进行教导,并告知此人建渣影响周围居民,污染环境。随后联系城管执法局,对乱倒建渣人员进行移交处理,并责令违法人员对乱倒建渣当场进行清理。
(二)开展“环境卫生日”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上午在全处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日”专项整治活动。各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社区部分党员及志愿者和社区结对共建单位共约700余人参加。一方面清扫了各社区的重点整治路段约86条街巷;二是拾捡小区巷道绿化带内白色垃圾;三是对小区巷道牛皮癣、小广告、办证号码清理约1500余处;四是团结社区、清家堰社区落实红袖套人员文明劝导商家占道经营,宣传好“门前三包”职责,五是积极宣传引领社区居民爱护小区环境,树立小区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加强“七月半”乱烧香钱的巡查。
为确保中元节祭祀文明、安全有序的进行,在辖区各个区域张贴了告示通知居民在指定位置进行祭祖。8月12日至8月14日“七月半”期间从下午至晚上组织社区干部和网格管理员加强大街小巷、广场及城中村居民院落空地的巡查,劝说广大群众环保、文明祭祀,随意乱烧现象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以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
四、严控秸秆焚烧。
为切实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好辖区生态环境,9月3日上午,街道办主任主持召开秸秆禁烧专题会议,要求:一是街道办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各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按照会议要求做好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和督促巡查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利用广播、标语、干部上门、签订禁烧责任书以及到田间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加强巡查,办事处专门确定了4名人员白天、晚上巡查各社区落实情况,发现火点及时处理;四是各社区安排人员24小时定点定位值守、巡查,巡逻人员全力巡查,严防死守,发现一处立即制止;五是强化考核、责任追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和考核制度。六是保障工作经费。办事处落实秸秆禁烧专项资金近6万元,保障各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五、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持续落实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措施,一是7月23日上午,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前往河流域开展巡河工作,从段至详细了解了上游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河入河有无排污口等情况。在巡河中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总河长办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处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环保责任,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守生态保护的底线;要进一步加强河流域的全面治理问题,采取“河内漂浮物打捞、河外截污、生态修复”的治理模式,不断加强水污染源头防治;要加强对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和畜禽养殖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切实保护好辖区内河。二是8月20日上午,城西河清家堰段河长巡河时发现河道内有上游冲来的漂浮物及白色垃圾,社区立即组织人员打捞并清运,确保河道干净、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