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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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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一、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今日的农村财务管理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

(一)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呈现稳步提高的发展趋势

1、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中央、省、市陆续颁布实施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唐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我区也制定出台了《开平区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开平区关于推行村级财务委托服务制的实施意见》、《开平区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等办法,对农村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也不断细化。

2、全面推行了“双代管”制度

通过几年的努力,村财普遍推行了乡镇代管的办法(在坚持村集体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村民自愿,依法委托的原则,实行钱、账由镇农经站代为管理的制度。村级财务核算及审核等业务由乡镇农经管理员,将村民委员会的资金、账目交由乡镇农村服务中心管理,各村民委员会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资金、资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有效规范了村集体财务管理,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3、全面推行了电算化管理

截至2014年底,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率达到了99.25%。各村用上了“农友”财务管理软件,既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又提高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区、镇农经部门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普遍有所提高。同时,建立健全了农村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和管理农村财务。但通过几年来的实践看,农村财务管理也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账务科目使用不规范

农村财会人员由于对部分收支往来等科目所包含的内容掌握不准确,部分科目使用不准确。特别是有些代收代缴的电费等收费,应当列为应付款项,有的村列入了收入科目,而支出时直接从经营支出列支,不能准确反映村集体的收入支出。

2、收入支出下账不及时

部分村由于班子不和、签字不及时、理财小组对支出有疑问等原因导致村报账员不能及时报帐,有些村甚至半年报一次账,镇经管站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村的收入支出及财产变动情况。有些账务跨年度处理,导致有些情况不能准确核对,形成“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

3、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

一是个别村为了下账容易而把购买的固定资产当作经营支出,而没有列入固定资产登账,致使许多村集体资产账外运行,村集体资产容易流失。二是部分村会计账务没有及时交接。部分村由于更换会计不规范,导致原会计不满意而没有及时移交账务,导致新任会计没有底账,甚至导致部分票据遗失和账目不清。三是部分村存在白条抵库和下账问题。按财务管理规定,开支票据均须是合法凭证,但因种种原因,村账中白条开支过多过大,白条抵库相当普遍。三是对村集体开支进行形式上的审核,不进行实质上的审核,对支出全部盖章确认,形同虚设,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去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4、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在农村从事财会工作的50岁以上的占50%以上,甚至有的已经70多岁了,这些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接受新事物较慢。由于收入较低的原因,大学毕业生、专业快捷人员不愿意在农村从事财务工作,影响了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出现上述现象或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村干部法律意识观念不强,为了花钱容易,经常打政策球或突破政策界限,带头违反制度。

(二)镇级对待支出只是形式上审核

由于人员少、业务多,镇经管站只是对各村报来的支出票据进行形式上的审核,只审核签字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而无法进行实质审核,导致部分村乱列开支。

(三)制度执行不彻底

当前,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已经很完善,但由于约束处罚机制不健全,致使财经制度贯彻不力,执行不彻底,有章不循,违章不究。部分干部自搞一套,财会人员听之任之,或同流合污。

三、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

特别是重点提高镇、村两级人员对农村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树立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是保证农村和谐稳定的重点工作,要下大力抓好农村财务管理。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高度来认识,努力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

(二)完善规章制度

针对新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结合国家财政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快制定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票据管理、财务审批、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从源头上夯实财务管理框架。

(三)提高人员素质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村账托管;村财审计;建议

     一、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存的问题。当前担任村财审计主要任务的乡镇无独立的村财审计机构,而是由乡镇经管站代替,审计人员大部分也是从经管站抽调,虽然农业厅发给了村财审计证,但有证的人员中大部分人员都是直接从事村账托管的村级会计,据今年3月份开展的三年一次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市抽调的村财审计人员统计结果为31人,其中市经管站6人,乡镇经管站25人,在乡镇经管站人员中,直接任村账托管会计的有22人,占所抽调的乡镇经管站人员的88%,虽然审计进行分小组乡镇之间交叉审计,但也存在会计和审计机构及人员均由乡镇经管站负责,让人觉得“既当运动员,又当栽判员”,不符合会计和审计不相容的岗位分设的原则,也不符合审计的独立性原则。

二、审计过程和结果存在的问题。当前审计主要是三年一次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而进行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年度为三个年度,其他年度一般未组织审计,这样就造成了审计工作量过大,审计人员过少,时间短的情况,如2012年建瓯市组织的村财审计情况看,从4月上旬开始到5月底完成只有二个月的时间,实际上用于审计外勤查三个年度的会计凭证取证的时间过少,只能对已入账的原始凭证的收支审计,而现在全面实行村账托管后,账务处理比较规范,村级均设有村务监督小组,所有的支出单据均盖村务监督小组印章并由监督小组长签名,从账面基本上无法审出什么问题。但会计报表提供的数据是否账实相符限于时间和人员等因素的限制,无法取证,如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相当一部分是坏账或无需支付的,历次审计后要求核销到目前还挂在账上,因此,所得出的审计结果有的项目存在虚增或虚减的现象。

三、村账托管完成后,农民把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交给乡镇的经管站,做好村账托管就是维护农民的利益,更是做好当前村级稳定工作的重要一环,而村财管理的最后的监督是村财审计。本文针对上述发现村财审计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1、在乡镇组建独立于村账托管的会计服务中心之外的村财审计机构。为确保村财审计能够不受外界干拢独立行使审计职责,建议在乡镇增设村财审计或与乡镇的内审部门合并设置审计机构,只有设立独立的村财审计机构,才能保证村财审计的独立开展。

2、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乡镇应根据乡镇的大小配备2-3名专职的村财审计人员,并规定审计人员不得在村财托管所属的会计服务中心任会计或出纳。才能使村财审计人员完全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3、经费保障,《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在履行法定审计职权时,不得向村集体收取审计费用。审计经费列入农业部门行政管理经费,就乡镇一级村财审计机构而言,由同级财政安排。为确保村财审计机构的正常运行,应将村财审计机构所需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各公用经费纳入乡镇的年度预算,在村财审计中不得向被审计的村收取审计费。

4、改变审计的方式,把当前的三年一次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全面审计改为以独立的村财审计机构在每个年度后的年度例行审计与三年一次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这样能够及时通过审计发现和纠正村级经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也为三年一次的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全面审计打下基础,减轻三年一次的离任审计的压力。

5、落实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在三年一次的审计中,都会查到一些问题,在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村(场)整改,对于个例的问题都能及时整改,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前所述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每次的审计报告都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办法,却未能整改。如建瓯市从2006年起的村级换届都组织了审计,对应收款项等债权进行核实,属于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办理法定的手续后给予核销,但从今年的审计统计数据来看,95%的村(场)都未对应收款项等债权进行清查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形成了严重的账实不符,进而影响会计报表的质量,也影响审计报告的质量。

6、村财审计的权威性有待提高。目前村财审计的主体是村民自治这一特定的单位,在审计中发现的既使是严重的经济问题,审计单位也很难作出处理决定,还要由有权处理的部门进行处理,这样村财审计的权威性就较低,另外,对于重要的专项审计也未能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来审计,如现在各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拔付和使用,都是由提供资金的部门委托审计局专项审计,还有当前农村大部份资金是村民筹资筹劳财政给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的一事一议资金的审计也是财部门委托审计。要改变这一现状,还是要加强自身的建设,提高审计的能力,才能提高在村财审计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叶智学.张家旺.闽北村账托管后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农业科技.2009年(14)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3篇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我国农村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有了相当的资金积累。但农村财务也遇到了新问题及新情况,对于农村财务管理方面有了新的要求。做好农村财务管理,是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保证农村稳定的有力保障。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审计工作必不可少,本文重点分析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保证农村财务审计的一些措施,希望对加强农村财务工作能提供帮助。

关键词:

农村财务;审计;财务管理

1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1能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一直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一些基层干部在农村工作中往往利用职权对集体资产进行侵占,存在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的行为,缺乏有力的监督,另外农村的一些财务管理存在账目混乱、报结不及时、缺少记录、乱收乱支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如果不进行审计,这些问题往往就被掩盖而不能发现,长期积累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通过审计工作能及时发现并进行纠正这些问题,促进干部依法、守法进行基层工作。

1.2能有效促进农村财务公开农村的财务公开是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公正透明的财务公开制度,能让村民了解并掌握村集体财务的真实情况,了解村集体的发展程度,对于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建立都十分有利,能够促进农村的安定团结、和谐发展,但实际管理中,很多农村的财务都没有公开,有的虽然公开,也只是小部分公开或者公开一套账,而实际还有另一套账。通过审计工作,能定期对农村财务进行核查,及时公布审计结果,让农村财务管理真正公开透明。

1.3促进有效使用农村集体资金多年的发展,农村的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许多地方都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但在使用过程中,却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表现为随意性较大,由于村干部往往借职权之便,对农村集体资金完全凭个人意愿进行支配,缺乏规划,非常性支出过大;另一方面,乱挪、乱占的情况也十分普遍,资金难以发挥作用。通过审计工作,能更好地规范农村的财务管理,使集体资金进行合理的使用,在整体上进行规划使用,发挥最大的作用,对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都有积极的作用。

1.4有利于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我国的农村财务人员总体上素质不高,而且年龄较大,专业能力不强,有许多地方的财会人员都没经过专业培训就上岗工作,导致账目处理混乱,账务的处理也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规范性,而通过对农村财务的审计,能有效促进农村财务人员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更好地实现农村财务管理,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完善会计科目、报表、凭证,确保账目规范,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专业程度。

2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2.1完善审计制度,加强考核制度的落实是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完善,同时也要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乡(镇)的审计机构,确保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监督农村财务管理的健康开展。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和监督工作,因为对于审计工作来讲,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及政策水平,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2.2努力克服困难,改善审计工作环境农村的财务管理部门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地位较低、财务相对困难的状态,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而且审计工作也不是单单一个部门的努力就能达到效果的,需要监察、纪检等权威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起作用。过去在执行审计结果时,由于多方面的阻力,审计部门往往对于一些热点难点,虽然有结果,但却无力进行纠正,不了了之的情况时有发生,缺少其他部门的配合,所以要通过多方努力,争取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改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环境,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健康发展。

2.3严格审计纪律,树立审计权威审计的质量决定着对农村财务的监督效果,所以在具体的工作中,一定要不断提高审计质量,这样才能打开审计局面,为顺利开展工作打下基础,树立审计的权威性,才能最大程度体现审计效果,在具体的问题处理时,审计人员要按章办事,不循私情,对账簿审计要全面细致,对于是否的定性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偏听偏信,核查手续要严密,不留漏洞,这样才能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要广泛联合其他部门,通力合作,不断提高审计的工作质量,为审计工作树立权威性。

2.4加强审计力度,不断拓宽审计范围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另外要大力拓宽审计范围。将审计的内容由过去单一的集体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拓宽到现在的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等。

3结语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4篇

一、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弊端

1.认识不到位传统观念

对现代的农村管理部门有直接影响,相关工作人员还没有实现对农村经济管理重要性的充分认识,土地承包制、减轻农民负担以及建设科学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都是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干部以及工作人员认为上述工作不存在实际性意义,多以实际进行工作时多以敷衍的态度对待,这也是导致农村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

2.缺乏科学管理体制

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迅速,但管理体制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是不能首先对经济发展步伐的符合,其次是管理体制合理性的缺乏,管理理念较为落后也在上述范围的涵盖之内。不仅不能适应现阶段经济管理方式以及经济发展,同时也不能实现与农村结构调整的有效符合。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农民的需求也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双方矛盾会呈现出越来越尖锐的状态,造成上述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农村经济管理制度不合理。

3.缺乏专业管理人才

经济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以及素质较差也是存在于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主要问题,甚至存在不能对文明执政以及文明执法正确理解的现象。这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有极大的阻碍作用。在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市场化的要求下也不能将良好的服务提供给农民,最终导致农村经济管理出现落后的现象。

4.农村债务沉重

我国很多农村承担着繁重的债务,这也是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一项难题,不利于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为受一些客观条件的影响,很多农村财政出现困难,导致欠下大量债务,有的农村基层单位还发生了新债。

二、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策略

1.提高认识

当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定要切实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这是党的农村政策有力推行并形成制度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要求,是保障农民利益、发挥农民劳动积极性、帮助农民提高收入水平、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切实重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依据依法制国方针,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争取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3.建设农村经济管理队伍

在建立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要求各级乡镇设置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要求这些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以图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人员专业技能。还应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加强培训当前在岗人员,保证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稳定,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积极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4.加强农经人员素质培训等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内容和对象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对当前的农村经济管理人员也要加强培训,使其具备高度的政策素质和业务水平,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拼搏进取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5.正确处理农村债务

为了不给农村基层单位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也要节约办公经费,主要方法有精简人员、固定费用等以求减少费用支出。还有防止出现新债务,对村级集体经济加强监督,要求村集体借款实行审批制度。在兴办公益事业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要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承爱能力,防止出现达标工程和举债工程。还有对农村管理经费要做到科学使用,在应用管理经费时要求做到精细化和具体化。

6.完善激励政策

当前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缺乏管理经费,而在农村经济管理中,只有具备充足的经费和合理的激励制度,才能调动经济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在当前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要重视建立合理的激励制度、运用完善的绩效考核措施,才能确保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7.加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

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 听证内容。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听证对象。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 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 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 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 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 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 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自来水管理:新安装户需交集资开户费400元。村民损坏自来水设施,必须承担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用电管理:任何人用电必须向村申请,并承担规定的费用,新安装生活用电应交纳表记费,材料自理。

工业用电不能和生活用电混装,工业用电每户必须按月交纳社会公益事业基金每度0.2元,村委会委托镇供电营业所代收。

第十三条 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至60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至55岁的女性村民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民因故不能出工时,可以以资代劳,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况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四条 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六条 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 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

第十九条 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帐。

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现金200—2000元;偷电由镇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 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 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村委会交纳公益事业费每层每间50元。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集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附:个人住宅基建面积:(本村在册常住人口)

1—3人

耕地面积75平方

4—5人

耕地面积110平方

6人以上

耕地面积125平方

独生子女可增注册人口1个。

第二十七条 (1)凡企业建设征用土地,各企业单位凭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文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和立项报告,同时村委会按照建设需要提出安排方案和规划许可,申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后,办理好《建设用地许可证》,办妥一切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村委会按照村规划统一安排用地。

(2)处理好与承包户的关系、企业征地补偿费及其它一切规费等,然后方可按图施工,严禁未批先用。

第二十八条 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

第二十九条 承包者自觉交纳国家农业税,履行合同的规定交纳土地承包费,河道、土地在承包前首先预交好土地承包款,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九章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十条 村委会在办理好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三十一条 村委会要将各项村务定期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 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村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三十三条 全村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分布在全村的垃圾箱内或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和交纳保证金。

第十一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本村财务工作由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 村财务工作接受市、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村向农户、企事业单位(包括外来务工、居住人员)收取款项做到手续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十七条 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并由经济合作社社长一支笔审批,再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盖章方可报销。对大额支出须经“两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开支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反映,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应及时纠正,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九条 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员代表会议产生的社务监督小组,对本村财务管理情况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条 建立村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经管站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和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四十一条 集体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和现金等,双方签订好合同,同时办好资产抵押手续。

第四十二条 村级财务管理实行镇会计制,村级财务要接受镇会计站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为了加强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建立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的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民主理财小组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村“三委会”可以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度单项的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