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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水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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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水处理方案

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全程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主要内容

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专人负责、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医疗废物暂存地的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及运转、消毒排放记录等。

三、任务分工

区卫生局医政科联合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疾控中心、血站、医院进行拉网式检查;各镇卫生所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拉网式检查。

四、时间安排

1、2013年11月18日前,各镇卫生所完成对辖区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检查;2、区卫生监督所会同局医政科于2013年11月12日—18日对辖区内疾控中心、血站、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抽查部分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3、区卫生监督所各职能科室、各镇卫生所将检查表于2013年11月20日前交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科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安全处置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区卫生监督所、各镇卫生所要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做好检查记录,并对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本次检查将进行结果通报。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医院废水处理工作的管理。医务、护理、后勤、感控、临床等职能部门及医务人员切实履行相应职责,查缺补漏,不留死角。区卫生监督所、各镇卫生所对检查发现的不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定、不认真落实集中暂存设施管理制度、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不正常使用废水处理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尤其是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倒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不处理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

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字:医院污水 废气处理 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

中图分类号:TU2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玉环县第二人民医院的污水及废气处理系统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主要是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及废气处理,其中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的厨房含油废水混合后,再进行后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包括自动在线监测装置。

一、详细提出招标内容及招标界面范围划分

招标界面划分主要按总体范围和专业范围进行展开,具体如下划分:

(1)总体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污水及废气处理系统设备及所属配套设备〈包括污水处理池站内所有设施、连接管线、各类阀门、传感器、配电箱、控制柜、控制系统(含控制主机、控制器、控制软件、控制管线)、钢架、减振装置、地脚螺栓、电气管线(含接地)、防腐、保温隔热材料、支托架、随机工具〉等全部设备,以及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和用房、露天标准排放口等。

(2)专业界面范围:

室外污水处理池站位置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给排水总图、建筑总图。

土建专业:污水处理站为全地埋式,构筑物(水池等)采用混凝土结构,所有污水处理池站混凝土构筑物由招标人负责,不纳入本次招标,但污水处理池站和地面设备站房建筑结构图、设备基础尺寸图、钢架底座、预埋件及现场预埋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电气专业:从低配电源引至本次招标项目总电源配电箱柜上端接线端子位置的强电线路敷设由招标人指定的单位负责施工,总电源配电箱柜下端头出现回路至设备控制柜或其他出线回路、电缆桥架、管线、控制管线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C. 给排水专业:除了进污水处理池站的进水总管和出水总管及加药用自来水管接至标准排放口(设置在污水处理池站边上)外1米处由招标人委托的单位负责以外,其余与污水处理系统有关的所有给排水管线、各类阀门、法兰(包括与加药用自来水管连接对接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D.废气处理专业:本次污水处理池的臭气废气处理方案设计,包括污水处理池上废气收集和处理、排放,废气工艺的设计、施工;废气处理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

E.设计及深化专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包括当地环卫、疾控、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图设计,图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池站结构图、平面图、各工艺平面图、各专业系统图、控制原理图、设备材料表、设备基础图、大样图、剖面图。

二、明确原水水质、污水处理量和排放标准指标

1、原水水质和污水处理量要求。采用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的原水水源为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设计最大日水处理量:600m3/d,按24h连续运行设计,设计流量为25m3/h。Q=1600m3/d。

2、出水水质排放标准指标要求。

出水水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出水水质应优于以下指标,如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COD≤250mg/L;BOD≤100mg/L;SS≤60mg/L;出口总余氯满足3-10mg/L(接触时间≥1h)。

三、明确废气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要求

(1)主要技术要求:

对本污水站废气处理要求按《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执行。

组织气体进入管道定向流动到能阻截、过滤吸附、辐照或杀死病毒、细菌的设备中,经过有效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废气处理可采用臭氧、氯消毒剂、紫外线消毒处理对空气传播类病毒进行有效的灭活。

按局部通风设计原则,针对有害气体散发状况,优先考虑密闭罩。

对于格栅口和污泥的清除处,由于操作需要,可以采取敞口罩。

通风机选用离心式,排气高度15m。

通风机流量和压头需要根据不同处理方法的要求选取,对于使用氧化型消毒剂的情况,通风机和管材应考虑防腐。

(2)废气排放要求:

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表1要求。

表1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四、提供基本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消毒剂形式要求

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院污废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2004、《医院污废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等标准规范文件规定,本工程出水水质执行预处理标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工艺流程为“调节池生物氧化沉淀池接触消毒”,医院污水通过化粪池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部设置自动机械格栅。调节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接触氧化池进行生物处理,经沉淀池混凝沉淀(过滤)出水进入接触池进行消毒,接触池出水达标排放,沉淀池污泥定期排入污泥池。

要求工艺流程简单、处理效果稳定、耐冲击负荷能力强,确保系统安全运行、达标排放。

消毒剂采用二氧化氯。

五、进一步提出系统控制及配套设备性能要求

(1)系统控制要求:

污水处理站24小时PLC自控运行。

本控制系统采用国内外成熟、高效、优质的设备,采用先进可靠的自动化控制技术,与工艺相配合,按系统自动运行常规配置。

本工程应具备设备运行远程操作控制、自动运行和故障报警等功能。

总电控柜内设PLC控制器,PLC控制器用于工艺设备的自动控制,各种设置在总电控柜上集中控制。并满足BA控制要求。

本系统能实现与潜污泵、风机、监测仪等同步联动、自动切换、缺药报警、故障报警等功能。

投标人提供的污水处理系统的本体控制系统和就地控制设施包括:控制柜、就地控制电控箱,全部就地一次仪表、二次仪表和测量元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加药系统计量箱、溶液箱等,应设置就地液位指示。

(2)在线检测装置

污水外排口处应设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

检测因子:至少包括流量、COD、PH。

(3)设备性能要求

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构筑物及处理设备之间的管道应采用衬塑热镀锌钢管或优于其的管材。

输送氯气的管道应使用紫铜管;输送氯溶液的管道宜采用硬聚氯乙烯管,阀门采用塑料隔膜阀。

污水处理站内各种阀门应选用合资或国内知名品牌。

工艺管道主要指与泵、鼓风机、脱水机等设备直接连络的配管,应根据工艺设计的要求确定,并考虑腐蚀性环境和能承受可能出现的最恶劣的和运行条件。

主要处理设备高效、操作维护容易、运行安全节能。

所有设备的表面应采用于标色全面涂刷,色标应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管道和设备色标》(CJ/T158-2002)的规定。

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污水处理 工艺技术 氧化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玉林市工业发展迅猛,增加了财政的收入,扩大了社会的就业,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但老百姓似乎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发现周围的环境被污染了,而水污染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污水处理自然而然就成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难题。污水处理的成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笔者作为工厂的环保工作人员,就污水处理发表一些看法,以供同行参考。

1 污水的产生

按照污水的来源来分类,污水的处理一般分为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的处理。而生产污水包括一些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一些医疗的污水等,生活污水就是一些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指的各种不同形式的有机和无机物产生的复杂混合物,包括一些漂浮的大小固体颗粒和一些胶状物。按照水污的性质来分,水的污染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自然的污染和人为的污染。目前对水体危害比较大的是人为的污染。

2 污水的处理程度

污水的处理可以按照处理的程度来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三级处理。一级处理的主要就是去除污水里面的一些固体物质,常常用物理法等。一级处理后的污水的BOD去除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二十,还不是很适合排放,还是很需要进行二级的处理过程。二级处理是指的将大幅度的去除污水里面的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物。而此时BOD的去除概率达到了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九十。而一些污水经过二级处理的能达到排放的标准了,常用的方式是生物膜的处理方式。三级处理的目的是进一步的去除某种特殊的物质,含有重金属什么的污水,常使用化学法。

3 污水的处理的实例

下面以医院污水处理和陶瓷企业废水处理为例,谈谈污水处理方法。

3.1 医院污水处理

3.1.1 一级处理

以医院污水处理为例子:对于一些综合的医院污水的处理可以采用预处理到一级强化处理消毒的工艺,通过一些混凝沉淀的方法去除携带的病毒等和病菌的颗粒物,有效的提高了消毒的效果而且降低了消毒剂的用量的问题,从而避免了消毒剂用量过大而对环境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医院的污水经过了化粪池后再次进入调节池,而调节池前部会设置自动格栅。污水经过提升后沉淀,而沉淀池出水继续进入接触池进行有效的消毒,接触池出水就能达到排放的标准。调节池和沉淀池以及接触池的污泥及栏栅的一些污水处理的站内产生的垃圾会有集中的消毒外运出去。消毒可以采用加石灰的方式。而一级强化处理可以提高处理的效果,并且可以将携带的病毒病菌的颗粒物去除,提高了后续消毒剂的用量,其中对现在所有的改造可以利用现在有的设施减少它的投资费用,适用于进入二级处理的综合地点。

3.1.2 二级处理

主要去除一些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质,去除的概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使得有机污染物的排放可以达到标准,而悬浮物体的去除概率大概有百分之九十五的出水效果。二级处理的工艺流程是调节池到生物氧化再到接触消毒。而一般的污水是通过化粪池到达调节池的,调节池内有设置了提升的水泵,而污水经过调节池进行生物处理。这样可以使得污水进入接触池消毒,进一步的排放。而调节池,生化池,接触池的污泥以及产生的垃圾集中的消毒外送焚烧,消毒可以使用整齐和加石灰的方法消毒。而二级处理工艺大部分是一些传染病医院或者非传染病医院的污水以及粪便分别收集的。生活的污水直接进入已经预消毒处理后的调节池。而一些粪便也会应先独立消毒,通过下水道等方式进入化粪池或者可经过单独处理。上述工序都是在密闭的环境中运行的,经过统一的通风处理进行换气,废气通过消毒之后再排放,消毒可以采用紫外线消毒。而二级处理的特点在于采用具有了过滤功能的高效的好氧处理工艺,可以降低一些垃圾物体的浓度,更加的有利于消毒。比较适用于排入自然水体的地点进行污水处理。

3.1.3 三级处理

三级处理是进一步的处理非常难以降解的有机物以及一些水体富营养化的一些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是生物脱氮除磷法和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等。整个的过程是经过污水提升泵的提升之后,经过一些筛率器,之后再进入沉砂池,经过有效的分理的污水进入沉淀池,而沉淀池的出水进入生物设备进行下一步处理。生物处理设备的出水接着进入二次沉淀池,而二次沉淀池的出水是经过消毒排放或者进入了三级的处理。而一级强化处理结束之后此为二级处理。二次沉淀池的污泥一部分会回流到沉淀池或者生物处理设备,而一部分进入了浓缩池,之后再接着进入消化池,经过脱水和干燥的设备之后,污泥最后被利用。

3.2 陶瓷工业废水的处理

陶瓷工业废水污染物因子多,包括pH、COD、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总磷、石油类、AOX、硫化物、氟化物、总铅、总镉、总铬、总镍、总钴、总铜、总锌等,目前针对这些污染物的处理方法较为成熟。我市对陶瓷工业废水的处理根据不同的生产工序处理工艺略有不同,原料制备废水前处理主要采用隔油沉砂絮凝沉淀高浊度污水净化器清水池外排,污泥浓缩压滤泥饼外运;总排废水主要采用格栅调节池BIOFOR滤池清水池达标外排,污泥浓缩压滤泥饼外运。

对于陶瓷工业水污染治理,主要工艺系统单元包括均质调节、曝气、沉淀、过滤、活性碳吸附、化学沉淀、絮凝、离子交换和反渗透,一般陶瓷企业根据本企业生产特征和污染物浓度及回用水质要求采用其中几个工艺单元组合对废水进行处理,这种废水处理系统可应用于所有陶瓷工业。坯体制备工序工艺废水再度利用不需要处理,只需设有均质调节池确保水质持续稳定;对于设备清洗,水的再利用对水质要求高,需经曝气、沉淀处理,并用化学法去除气味;多余的工艺废水通常采用均质、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并采用反渗透膜确保水质回用要求,以减少工艺废水排放量。

从工艺角度看,陶瓷工业废水处理工艺一般是采用絮凝、多级沉淀治理技术,处理效果较好,技术成熟,处理运行费用一般在1元左右。综合分析陶瓷企业实际采用的废水处理技术及处理效果,从处理效果、投资成本和运行费用均最佳角度出发,推荐陶瓷企业采用的废水处理技术是絮凝、多级沉淀、处理后水回用工艺。对陶瓷企业来说,该技术成熟、效果好、投资低,只要加强管理,处理设施运行也较简单、易操作。从实际调研结果和监测数据分析,出水SS、COD、pH等指标基本可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与利用的方法很多,选择方案应考虑环境保护对污水的处理程度要求;污水的水量和水

质;投资能力。污水处理的成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搞好污水处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利于提高人们生产生活用水质量,是切切实实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

参考文献:

[1]古智生.利用生活污水进行农田灌溉的可行性[J].节水灌溉, 1999.03.

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4篇

为规范医疗单位医疗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有效防治疾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雅办函[*]72号)精神,特提出加强医疗单位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明显,危害程度大,医疗单位的环境管理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安全。我局领导班子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卫生局医政股、卫生监督执法所的职责。

1、由卫生局医政股、卫生监督执法所负责对辖区内的医疗单位进行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指导和日常监督执法检查。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医疗单位外排医疗废水进行监测,并提供是否达达标排放的监测报告。

3、与各医疗单位签定责任书,明确医疗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医疗废水治理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保证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

二、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督促各医疗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1、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各医疗单位要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单位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其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并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2、对医疗废物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必须归档保存。医疗废物在分类收集、暂时储存和运送过程中,必须使用专用的包装物、容器。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物要求: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必须紧实、严密。如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2)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13)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4)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3、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

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应当建立符合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单位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3)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4、严禁买卖、转让和丢失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各医疗单位一是要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工作,健全内部交接手续,严禁中途流失。二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转让、丢失、回收医疗废物。三是各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要集中管理,定期进行处理。禁止在非排放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四是不能自行处理的医疗废物必须与环保部门联系,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处置,并填写转移联单或保存转移联单。

三、保障经费,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处罚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所需监督、监测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经费12万元。以利县卫生监督执法所对辖区内的医疗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与抽查,及时消除医疗单位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1)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3)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医疗废水处理方案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海豚湾美甲”为你整理了这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9月14日22时01分,位于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以下简称盐池工业园)的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邦公司)污水处理厂发生较大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9月15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成广平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和高台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张掖市高台县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张掖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聘请省内化工等方面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组认定,张掖市高台县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企业违法组织试生产,在废水处理过程中违规操作,引起有毒气体溢出富集导致人员中毒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耀邦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企业,地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罗城镇盐池村境内,座落于高台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该企业成立于2018年3月1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4MA74JOLN99,经营范围为:1000吨3-氯丙酰氯、1500吨丙酸酐、1000吨丙酰氯、1000吨2-甲基-5-丙酰基呋喃、3000吨苯甲酸甲酯、3000吨三苯基氯甲烷、15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的生产与销售。现有员工72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机电维修部、采购部、污水处理厂等7个部门。有主生产车间3个,分别为呋喃车间、三苯基氯甲烷车间和苯甲酸甲酯车间(发生事故的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产线布置在苯甲酸甲酯车间内)。

1.原设计项目建设情况

2018年2月2日,该企业新建年产1000吨3-氯丙酰氯、1500吨丙酸酐等产品项目经高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备案。2018年8月企业委托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安全评价,张掖市应急管理局于2018年11月9日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19年3月企业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张掖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8月9日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018年8月企业委托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张掖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8月28日出具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该项目于2019年8月开始建设,11月中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11月23日,企业邀请专家组对项目《试生产方案》进行了审查,后因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停止试生产。

2.改建项目建设情况

2020年4月该企业计划在原厂区建设年产25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4月22日经高台县发展改革局登记备案。后由于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将25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变更为15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2020年6月17日,高台县发展改革局重新对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其间企业委托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安全评价,张掖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20年8月企业委托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张掖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2020年8月企业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8月26日邀请专家进行了评审,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尚未下发批复。

2020年5月企业委托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8月经高台县卫生健康局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尚未结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尚未开始。

3.事故地点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耀邦公司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11月建成,污水处理厂主要有1至7号废水池、中和车间、三效蒸发车间及相应的污水生化处理设施。现15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产项目完全利用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此次事故发生在企业污水处理厂中和车间。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现15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产项目建成后利用原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中和+负压蒸馏+三效蒸发后将尾气引至1号车间(三苯基氯甲烷装置配套的尾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根据现场勘查,三苯基氯甲烷装置配套的尾气处理系统未投入使用,企业在原有污水处理中和车间内新增引风机一台,对1至7号废水池、中和车间中和釜、三效蒸发车间尾气吸收管线进行了改造,在中和车间东侧新增碱洗塔一座,尾气引至碱洗塔进行处理。采用中和+负压蒸馏+三效蒸发后将尾气引至中和车间东侧碱洗塔进行处理。

??? 4.工作时间及人员配置?

??? 中和车间为两班制24小时连续作业,白班工作时间为7时至19时;夜班工作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截止2020年9月14日,车间在册员工7人,其中:负责人1名,工人6名。

??? 5.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情况

事故发生时现场共有员工3人,其中:带班班长1人、跟班学习操作人员2人。

??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人员伤亡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9月14日22时01分 。

?? (二)事故地点:污水处理厂中和车间。

(三)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造成3人死亡。

?? 三、事故发生经过、报告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9月14日13时,污水处理厂厂长孙波安排吴升辉、刘文斌、万积龙、安学军4人检修三效蒸发车间三楼蒸发器和楼顶风机管道、阀门,14时30分三效蒸发车间开机运行。14时10分叉车司机孙学廷用叉车将2方桶(每桶250kg)盐酸运至中和车间北侧盐酸泵旁。15时左右孙波使用橡胶管将中和车间原蒸镏釜部分盐酸引入6号废水收集池。

19时18分,夜班工人万玉莲、苏瑜、刘文斌接班;19时39分,万玉莲、苏瑜、刘文斌对6号废水池进行液位检测和PH值测定,并对放酸管进行检查,打开放酸阀后返回三效蒸发车间。

21时57分监控录像显示,6号废水池有白色雾状气体溢出向并西北方向扩散,21时58分散去。

22时01分,刘文斌、万玉莲、苏瑜从三效蒸发车间依次进入中和车间后,万玉莲先晕倒,刘文斌快速从中和车间北门跑出后晕倒在中和车间与三效蒸发车间之间的过道处,苏瑜从中和车间南门跑出后二次进入车间试图对万玉莲施救,随即倒在车间内南门右侧。

22时46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员工金东京巡检时发现晕倒的刘文斌,立即打电话叫人救援,随即将刘文斌运至中和车间北侧路边进行施救。

23时50分,企业组织人员将万玉莲、苏瑜、刘文斌送至高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二)事故报告情况

14日22时46分,企业当班安全员金东京在巡查时,发现晕倒在车间外的刘文斌,立即打电话叫人救援,随即将伤员拉至车间北侧路边进行施救。

23时50分,企业组织人员将3人送至高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3人于2020年9月15日凌晨1时35分抢救无效死亡。

23时35分,耀邦公司王宝军拨打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

15日1时18分,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15日2时42分,市应急管理局将事故情况分别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和张掖市委、市政府。

(三)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高台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县委书记刘伟红、县长张龙、常务副县长向钧、高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张龙等领导迅速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张掖市矿山救护大队危化品中队出动16人、装备器材20台(套)投入事故救援工作。事故调查组认为事故应急处置得当,救援及时有力,未造成事故扩大,有效控制了事故发展态势。?

(四)善后处理情况

??? 高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医疗救治、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按照善后安抚“一对一”的要求,对遇难者家属分步骤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安抚,全力开展善后工作。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企业污水处理厂当班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将盐酸快速加入含有大量硫化物的6号废水池内进行中和,致使大量硫化氢气体短时间内快速溢出,且当班人员在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等有毒混合气体,导致人员中毒,造成3人死亡。

(二)间接原因

1.企业层面(耀邦公司)

(1)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企业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未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情况下,擅自试车。

(2)擅自改变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和方式。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企业负责人刘英、崔丽春及技术负责人周明华擅自决定变更废水处理工艺,将尾气处理工艺由利用1号车间尾气处理系统处理改变为将尾气引至中和车间东侧碱洗塔进行处理;项目设计生产废水处理方式为污水处理中和车间中和釜反应处理,但企业于2020年9月11日擅自将污水处理方式变更为废水池中和处理。

? (3)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污水处理厂中和车间内未安装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排风机等安全设施,且车间外部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损坏。尾气管道上未装设防止烟气逆流的安全设施,致使硫化氢气体经尾气管道倒灌进入污水处理中和车间,造成人员中毒。

? (4)违法组织试生产。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三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未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擅自于2020年8月中旬投料组织试生产;企业未对2020年9月13日专家提出的“SIS系统设施未安装、消防控制系统未安装、流量计未安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不足”等15条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即违法组织试生产。

?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落实。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生产操作技能培训;公司采购部主任林雪峰在新员工招录过程中未严格审核招录人员学历水平等资格,且录用后未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培训建议;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金奎宗明知新入职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擅自安排新入职员工上岗作业;污水处理厂岗位操作工对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不掌握、不熟悉,操作工处理异常情况能力差,未佩戴防毒面具进入污水处理中和车间,导致事故发生。

? (6)安全风险辨识防控措施落实不严。企业对污水处理厂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工均对硫化氢气体泄漏等危害及应急处置方案了解不全面;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在发现污水处理池多次出现白色雾状气体异常溢出现象的情况下未及时处置,未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进行整改;岗位操作工在便携式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持续报警的情况下依然进入污水处理中和车间,导致事故发生。

(7)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企业未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隐患排查不彻底,未把省、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建设、生产过程中,致使隐患和问题长期存在,企业长期“带病运行”。

?? ?(8)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职责不清;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招录过程中未严格审查从业人员资格。企业设备、工艺、安全管理差,操作规程内容简单,操作性差,没有详细的操作步骤和调控要求;操作记录流于形式,装置参数记录简单;中控室经常人为关闭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对各项报警习以为常,监控摄像头不能对生产装置实施有效监控。

??? (9)应急处置不到位。中控室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及时发现6号废水池有大量白色雾状气体溢出的异常现象,致使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未及时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行动迟缓,处置不科学、救援不及时。

2.部门层面

高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未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 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耀邦公司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失察;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人员不足、执法不落实等问题未予以重视和解决;未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未认真吸取辖区内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4?29”中毒事故教训,未能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未对盐池工业园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对试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危险危害的防范意识不强,未及时发现企业违规试生产、违规处理废水的问题,未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按照“三定”规定,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负责全县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但未监督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未发现和纠正耀邦公司污水处理系统不按规定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即开工建设、未按规定履行环保竣工验收程序即投入运行等问题;未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职责,对耀邦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情况失察,未按要求对耀邦公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运行及达标情况、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测,2019年12月31日,对耀邦公司“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效果较差,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存放于收集池内有气味散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查封决定(张环高查字〔2019〕8号),但未及时跟进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问题隐患;在明知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未经竣工验收而投入使用的情况下,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制止并纠正该违法行为,直至事故发生;未严格开展对耀邦公司的环保设施检查,企业现15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产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系在原项目已建成的污水处理中和车间内新增引风机一台,中和车间东侧新增碱洗塔一座,对1至7号废水池、中和车间中和釜、三效蒸发车间尾气吸收管线进行了改造,虽然多次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但均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企业擅自改变污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对项目建设严重失管失察。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三定”规定,应当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但未深刻吸取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 “4.29”事故教训,未指导监督耀邦公司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高台工业园区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不力。

高台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三定”规定,应当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但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虽然督促企业编制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但后续没有持续跟进落实职业危害“三同时”工作;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直至项目建成仍未督促企业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要求对企业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罗城镇政府: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对盐池工业园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未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3.党委、政府层面

高台县委、县政府未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工业园区组织机构设置不完整,人员配备不足,日常监管缺失;对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不足、力量薄弱,专业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不重视;对工业园区安全、环保等监管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设施不完备、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未及时解决;对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4.29”中毒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跟踪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致使同一地方、同类企业、同类事故反复发生;在督促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上存在不足;对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罗城镇政府等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失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张掖市高台县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企业有关负责人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未经设计、评估、批复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废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当班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致使废水池大量有毒气体溢出富集,且当班工人在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等有毒混合气体,导致人员中毒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 ? 对27名责任人员处理建议: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1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给予行政处罚2人,责令事故企业作出开除处理3人;给予政务记大过2人,政务记过5人,政务警告3人,诫勉谈话6人,作出书面检查2人。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及处理建议

1.耀邦公司安全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安全设施、污染防治措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擅自改变生产废水处理方式,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严格组织安全风险辨识防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流于形式,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建议由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99万元罚款。同时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将该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建议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高台县卫生健康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3.责成高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高台县应急管理局、高台县卫生健康局、罗城镇政府向高台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责成高台县委、县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意见

(一)责令耀邦公司立即停止一切建设、试生产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防治措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组织对所有岗位安全风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估,并对现行污水处理工艺组织分析、论证,同时邀请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确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上问题整改完成后报高台县政府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 ?(二)高台工业园区要建立园区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自动化控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信息档案,督促企业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素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隐患严重而且难以整改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三)全市化工园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高台工业园区、民乐生态工业园区)要进一步规范建设和管理,配备满足园区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并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切实落实园区安全监管责任。要针对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4?29”中毒事故和本起事故反映出企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精细化工岗位要求的问题,责成辖区企业立即清退高中文化程度以下的一线工作人员,坚决把从业人员学历要求作为企业开工生产的刚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