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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改善外经贸公共服务等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和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稳定和拓展外需,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二)履行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协定中的义务,有利于建立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合作机制。
(三)坚持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有利于推动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扩大对外投资合作,有利于国际国内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第四条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商务部共同管理,财政部和商务部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制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具体业务管理制度。
(二)商务部根据外经贸事业发展需要,建立有关重点项目库,提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年度预算建议;财政部负责审核资金支持重点,编制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三)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支持方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为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信息反馈、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技术手段;财政部负责审核资金支持方案并拨付资金,会同商务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 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机构)或本地区所属企业、单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 资金使用方向及分配方式
第六条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向:
(一)支持欠发达地区等外经贸发展薄弱领域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促进外经贸协调发展。
(二)促进优化贸易结构,发展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等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引导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合作业务。
(四)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
(五)完善贸易投资合作促进、公共商务信息等服务体系,促进优化贸易投资合作环境。
(六)其他有利于促进我国外经贸发展事项。
第七条 对于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子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分配资金:
(一)本办法第六条(一)所规定使用方向,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
(二)本办法第六条(二)所规定使用方向,其中: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技术出口等处于探索阶段的使用方向,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地方改善有关公共服务)相结合方式分配资金;其他使用方向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
(三)本办法第六条(三)所规定使用方向,其中: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等处于探索阶段的使用方向,采取项目法分配资金;中央企业和单位开展的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采取项目法分配资金;其他使用方向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
(四)本办法第六条(四)所规定使用方向,采取项目法分配资金。
(五)本办法第六条(五)、(六)所规定使用方向,对中央企业和单位承担事项及处于探索阶段的使用方向,采取项目法分配资金;其他使用方向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
第八条 因素法分配资金主要依据当年预算规模、各地区均衡性因素、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库、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欠发达地区倾斜因素等,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相关因素权重,进行测算及安排资金。
第九条 项目法分配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保费补助、资本投入、事后奖补、先预拨后清算等方式,对通过合规性审核的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单位,或通过竞争性谈判、招标等开展约定业务的受托单位、合作单位等予以支持。
第三章 资金申请、审核及下达
第十条 财政部、商务部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年度外经贸工作重点、项目库及预算安排等,制定印发有关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年度工作文件,明确年度资金支持重点、方向及有关具体要求。
第十一条 申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按本办法第六条(三)所规定的使用方向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三)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使用方向,已开展相关业务。
(四)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六)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第十二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企业、单位,均可按规定程序通过中央有关部门(机构)或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企业、单位由集团公司汇总后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十一条中规定条件的合法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采取项目法分配的资金按以下程序审核和下达:
(一)中央有关部门(机构)或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所属企业、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按照年度工作文件明确的时间汇总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二)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对审核合格项目,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进行公示(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适合公开的事项除外),并提出资金支持方案。财政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对经公示无异议项目审核拨付资金。
(三)对由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划中央本级执行的资金,应当符合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并按照中央部门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分解细化到具体企业、单位和具体项目,直接上划列入中央本级当年预算。
(四)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和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或拨款文件)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实施企业、单位。
第十四条 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按以下程序下达:
(一)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审核后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
(二) 省级财政部门、省级商务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年度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所属企业、单位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不得采取因素法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至下级财政部门。
第十六条 对由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划中央本级执行的资金,除特殊规定事项外不能用于中央部门自身工作经费。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有关部门(机构),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务部门按照财政部和商务部的要求,对本单位、本地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形成总结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总结报告,包括资金到位情况、支持项目明细、资金使用效果、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上报财政部、商务部。
第十八条 财政部、商务部对各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地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对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 获得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相关企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备核查。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114号)、《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118号)、《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财发〔20xx〕211号)、《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87号)、《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142号)及《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124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关键词】建筑企业;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管理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血液,资金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资金管理的状况不仅是衡量一个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而且直接影响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需要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资金管理的集权程度,提高资金合理利用率。
一、引言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工程垫资越来越多,拖欠工程款居高不下,资金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降低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资金结算中心强化资金管理的制度要求
1、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财务行为规范化。
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为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规范资金管理行为,结算中心先后出台了《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资金账户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资金监管办法》、《业务规范及操作流程》和《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使资金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了资金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了资金管理工作的质量。
2、统一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账户是资金的载体,通过对账户的控制,就能有效控制资金的流向。资金结算中心成立之初,集团各.分公司都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银行账户,由于缺乏管理,账户开设的十分零乱,有的公司拥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资金账户,极易诱发经济犯罪行为。资金结算中心运作后,依据《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对企业的资金账户进行了彻底清理,督促各分公司撤销了原有的资金账户,改由在结算中心开立内部结算账户,公司之间结算以及与集团总部之间的结算都通过内部结算账户来完成。通过以上管理措施的实施,规范了企业资金流通渠道,为企业资金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条件。
3、加强预算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预算管理是实现管理工作重心前移的一种有效手段,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了发挥资金预算在资金管理中的作用,资金结算中心非常重视集团各分公司资金收支周计划和月计划的上报工作,依据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计划不予批准。审核后的资金收支计划将作为各公司资金支出的依据,严禁将计划内资金用于计划外的其它用途,超过计划的资金支出,需要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体现了预算管理的刚性要求,有效地提升了企业集团的整体管理水平。
三、资金结算中心加强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资金紧张的外因,目前企业自身很难控制。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加强施工企业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是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如何加强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和控制,我认为至少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从管理机制上,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资金预算管理。
施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审批、监督、考核的全面预算控制体系。预算范围由单一的经营性资金收支计划,扩大到生产经营、基建、投资等全面资金预算。预算主体包括企业内部各独立核算单位。预算编制采取逐级编报、逐级审批、滚动管理的办法,预算一经确定,即成为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在编制资金预算时,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生产经营资金包括承揽任务、项目施工和正常管理费所需资金,是保证生产经营的必需资金,应按照企业内部各个所属单位年度、月度计划,统筹调配,保证这部分资金供应,不得挤占或挪用。
2、从监控制度上,进一步加强资金周转各环节的可控性。
这是对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补充。企业要树立“钱流到哪里,管理、监控就紧跟到哪里”的观念,将现金流量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企业的支付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各个环节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严格管理。施工企业监控的重点应包括:一是资金收入方面,应收款项是否应收未收或缓收;在建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回笼;已完工项目是否及时撤场;处置资产的审批及款项收回等,当期的实际资金收入与预算收入差异及原因。二是资金支付方面,应付款项是否存在支付风险;大额资金的立项、审批、支付是否合规;当期的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分析。
3、从技术手段上,灵活运用资金结算工具,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施工企业应立足工程项目高度分散的现实,探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做法,积极规避财务风险。一是建立、完善内部结算中心制度,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及时调剂余缺。建立结算中心制度,严格控制多头开户和资金账外循环,实现了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有效监控,对分支机构做到了“你的钱,我看着你花”。结算中心一个口径对银行,分公司统一在结算中心开设结算账户,可以发挥结算中心汇集内部资金的“蓄水池”作用。资金结算中心可以提高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和稳健性,通过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分散的资金集中管理,统一筹措、协调、规划、调控,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所属单位的业务运作。
4、从经营理念上,瞄准目标市场,找准市场定位,强化全员参与的成本管理意识。
资金管理的范畴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在经营理念上,企业必须细分市场,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发挥企业的优势,从源头加强控制,科学合理地筛选投标项目,而不是饥不择食,不分良莠,有项目就跟踪,见标就投。另外要从支出上加强控制,中标的项目必须强化全员全方位的成本控制,消灭亏损项目,配合以上各项措施走精细化管理的路子,加大监控力度,规避资金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专项资金管理的范围
本意见所称的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履行职能,由区财政以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为主的有专门用途的各类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管理范围包括:
1、区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
2、上级条线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
3、其他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管理的原则
1、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是有指有特定定用途的资金,必须按照指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确保重点的原则。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计划编制的原则。专项资金必须按照使用要求和原则编制年度使用计划,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
三、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
1、每年十月份,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提出下一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必要性、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进行初审,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审批。
2、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核准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本部门专项资金细化预算,报区财政部门初审,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
3、专项资金实行分类审批管理。(1)一般性专项资金,即标有“”的专项资金,由区分管领导审批。(2)重要性专项资金,即标有“”的专项资金,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4、专项资金的使用全部纳入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项专项工作的需要,按照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编制用款计划,报区级机关财务支付中心作为支付的依据。
5、区级机关财务支付中心根据核定的专项资金的项目和预算,单独开设帐页进行核算,不得与日常工作经费调剂使用,定期通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6、专项资金在年度执行中一般不予追加,如确需追加的,需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追加手续,未经追加的专项资金不得使用。
7、专项资金部门之间不得随意划转,下拨街道及部门的,不得超过专项资金核定数的20%。专项经费用于业务招待费及工作奖励的,不得超过实际使用总额的20%,其中业务招待费必须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今年工作总结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14年已接近尾声。本公司内审岗位于2014年12月11日成立,并且招聘了2位内审员,我就是其中之一。从进入公司第一天起,我就努力学习并熟悉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通过自己阅读本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公司综合部统一培训、查看本公司网站信息和向其他同事请教等各种方式,初步的了解了本集团公司的基本情况和适应了公司的工作氛围。到现在为止,对于以后的工作方向、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方式等,都做到了心中有数。
二、明年及以后内审工作思路及规划
(一)我对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思路建议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同时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审计,保障集团制度贯彻与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二)我对于集团公司审计工作初步具体规划建议
根据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环境、内部审计发展状况,特对公司内部审计业务方面工作做了初步规划:
1、推进并完善本公司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的内审体系建设,构建内部审计体系,规范审计的工作流程,强化内审工作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流程不断优化,提升工作效率。
2、以财务收支与预算审计为基础,促进内审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⑴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延伸到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同时延伸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的评价。
⑵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执行,保障预算编制符合集团发展方向,预算执行围绕集团经营目标展开。
⑶完善集团公司内审制度,做到审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内审制度。
2、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安排审计项目:根据各个部门要求,参与尽职调查类的项目。
3、以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内部审计以公司经营业绩审计为中心,围绕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通过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各子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4、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特点和管理层的要求,就预算、内控管理、经济责任考核、决策程序、成本归集、工程造价、工程建设、修理费用等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攻坚审计,重点问题重点突破,有针对性的完成。
5、参与其他特殊性的审计:在开展经营业绩审计时,经营业绩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以相结合,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还应搞好任中审计,注重对各子公司领导干部任中经营绩效的评价。
6、依照“审后要追究、审后要整改、审后要运用”的原则,建立审计结果落实反馈制度,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并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2015年工作计划的重点及目标建议
由于内审岗位初始建立,目前尚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弥补和强化。在制定该年度审计计划之前,我们按照暂时了解的管理层期望和关注点,评估了2015年领导层的需求、公司对内审的定位、内审目前的阶段、能力以及发展规划。并且由于本集团公司子公司众多,内审部门考虑更多的是执行流程合规性审计、财务审计和成本费用审计,除了对集团本部的各种审计外,重点是对下属罗源、福清、宁德、邵武各子公司进行程序上、财务上、内控上的审计。
1、2015年内审工作重点:A、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的预算管理审计、资金管理审计、费用审计等财务审计。B、重点是各子公司的财务全面审计、采购与付款审计、销售与收款审计、存货管理审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审计等。
2、2015年内审工作目标:A、监督公司总部与各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流程学习,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而提高公司工作效率。B、围绕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通过财务审计、经营业绩审计不仅要查错防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逐步实现由发现型向预防型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影响业绩提高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抓住关键,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而促进各子公司节约成本,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2015年具体审计业务建议计划建议
通过对本集团公司的初步了解,在听取领导对于审计岗位工作的要求上,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了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促进集团各子公司提升管理效益,结合集团经营计划,特制定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详细计划。如下:
审计项目名称
审计目的
重点审计内容
时间安排
相关内部制度
全面预算管理
评价各公司上年预算实际完成情况,审核下年预算编制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预算的调整、预算的考核
2014年1至2月
预算管理办法
财务报告和账务管理
检查各公司日常账务管理的规范性,审核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实际经营状况,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完整。
日常账务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会计档案管理
1-3月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查,每月15日后对上月财务情况进行审查
基础管理财务制度
资金管理
审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及安全性,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规范资金核算,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银行存款和借款管理、印章和票据管理
与财务情况审查同时进行
资金管理办法
费用管理
监督费用预算的执行,复核费用支付的审批流程,规范费用支出的会计核算,确保费用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费用预算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费用的核算
与财务情况审查同时进行
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费用管理办法
销售与收款管理
审核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否正确和完整;应收账款和收款管理是否做到确认及时、记录准确和完整;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标是否报审和调整、收入核算、发票管理、应收账款核算和收款管理、应收票据管理
与财务情况审查同时进行
资金管理办法、水费收入和管道安装工程会计核算办法
采购与付款管理
审核物资采购计划、计划审批及物资验收等相关流程;检查各项付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成本费用核算是否准确;确保物资采购控制流程的有效执行。
采购及验收、采购计划、验收管理、采办和招投标管理、应付账款管理、应付票据管理
与财务情况审查同时进行
资金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采办及招投标管理办法
生产运营管理
审核库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监督存货盘点清查制度的执行,检查存货出入库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监督成本预算的执行,保证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库存出入库管理、存货计价、存货盘点、生产成本的预算和核算
按年度及半年度定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存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生产成本核算办法
资产管理
检查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有效性,复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账务处理,监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盘点制度的执行,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取得和日常管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核算
按年度及半年度定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
评审各公司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审核工程决算造价;对工程付款、工程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
工程资金的支付管理、在建工程的核算、工程竣工决算、在建工程转固
按工程项目进度执行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修理费用专项审计
通过检查各子公司修理费结算业务流程设计是否合理,流程的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评价各子公司修理费结算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通过实质性测试检查各子公司修理费结算的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存在性和完整性。
修理产生的原因、修理的频率、修理发生的日常管理、修理费支付及入账的情况
按修理发生的情况执行
暂无
其他各种专项和流程审计
决策程序完善情况、内控程度执行情况、成本归集正确性和完整性
决策程序的有效性、内存执行情况、成本归集
按需要和管理层关注度度执行
暂无
财务尽职调查
配合投资发展部对外投资的需要,弄清楚被投资方的基本历史沿革和基本财务情况,为投资决策做参考
被投资方历史情况、背景、财务情况、收入成本情况等
按投资发展部需执行
暂无
其他领导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
按管理层需求
四、2015年内审岗位建设的建议计划
1、创建部门岗位规章,以明确内审定位和职能,必要时由公司领导层在重要的会议上宣布对内审部定位、职能与授权。
2、制定业务规范,用于规范内审部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及要求。
3、建立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做好内审工作宣传工作,召集各部门就如何做好年度内控内审工作及各部门的协助举行专题培训。
五、2015年个人自身能力加强计划
1、加强学习,巩固自身的专业能力。多向领导和同事请教,更多的熟悉公司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对公司的各个方面都心中有数。
2、参加2015年注册内审师考试。
在当前全社会努力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面对“十一五”发展规划,供电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经营形势,发展资金存在较大的压力。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供电企业开展资金精细化管理,使其为自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进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科学管理,是一项积极而有意义的任务。笔者结合所在单位开展资金精细化管理的若干经验,对管理理念、管理办法等展开论述,希望抛砖引玉,对同行有所帮助。
一以人为本,创新管理理念
以往开展的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金额往往只能以“大概多少”等进行安排;而且到了期末,财务人员常为资金收支平衡进行大量的工作,既浪费工作时间,又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了弥补现有缺陷,整个电力系统开展了精细化管理活动。精细化管理作为适应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方式出现的一种管理模式,强调目标细分、任务细分、流程细分,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考核。资金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企业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松散的资金归口方式,开展以人为本的新型资金管理模式。为此,公司进行了大量的工作。
首先,充分认识到员工在管理变革中发挥的作用,要求所有财务人员加强学习,熟悉各类财经制度和政策法规,在财经政策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其中,重点又以职称考试为导向,以业务需求为目的,不断提升员工工作兴趣;并且从中选出一批骨干集中强化培训,参加省公司财会知识大赛,激励员工自觉提升个人素质。
其次,启动“创建学习型班组,争当知识型员工”主题活动,并将此作为提高员工素质的一项长期工作。鼓励广大财务人员调整知识结构,拓展自己的知识领域,作“复合型”财务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向工程师、野外作业人员请教,把资金管理贯穿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提升对资金使用问题综合分析的能力,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和一定的回避风险技能。
二有法可依,完善资金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开展资金精细化管理,使财务人员增强资金管理的危机感和紧迫感,重新梳理和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文件下发到企业各基层单位,务必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具体的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一)对供电局现有财务制度进行梳理
有标准才能执行到位,没有标准就为执行者埋下了执行不到位的隐患。开展精细化管理,首要任务是对过时的或不精细的制度进行全面、完善修订。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公司相继出台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及其相适应的实施细则,《局业务招待费使用规定》。重新制定了业务流程,着力从细化流程中提高管理者的工作效率。此外,还根据十一五代来的新气象,重新制定了财务科岗位标准,使过去模糊的概念和词语,转变成可以细化、量化、能考核的条例。如明确要求财务经理每个季度需要检查全局的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波动的部门,需要亲自写出分析报告上报有关领导。
(二)树立科学理财观,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
资金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统一归集,集中支付、集中运作”的原则。通过班组报告会、局领导讲话等形式,使全局员工逐渐认清财力集中才能办大事,才能减少漏洞的道理,逐步树立科学的理财观。
针对目前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执行不到位,有些部门资金闲置,有些部门却向银行借款的现状,着力在企业内部不断强调财务集约化原则,加大资金归集力度,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对于流动资金,正确核定流动资金定额,编制定额流动资金计划,及时组织资金的平衡调度;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流动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处理了一批过去的积压物资;推行更为严格的支取和报销制度,从日常活动中资金流动最频繁的源头上控制现金流量。对于资本性支出,建立跟踪机制,加强资金动态管理,积极促进货币资金回笼。此外,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关系,借鉴国外集团公司下属财务公司运作模式,逐步健全公司资金借入和归还的调控机制。
树立科学理财观,还要坚持现金流为重的原则。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的流动性发生问题就意味着企业经营面临危机,而危机背后隐藏的往往就是管理失控。必须高度关注公司现金流向,把资金管好。
(三)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从公司整体效益出发,建立和完善资金效益管理的考核机制,促使各单位管理目标与公司整体目标的一致。
增强财务结算中心的核心地位,明确要求下属各部门要做到“你的钱,我看着花”,除保留日常必备的费用账户外,只能统一在结算中心开设结算账户。同时全面开展清理、撤并、集中银行帐户的工作,组织专人对银行未达账项及短款进行核查不断,彻底革除过去“得过且过”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集中管理的权威性。与此同时,逐步摸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在月底、季底、年底按照签订的内部经营指标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三科学统筹,全面推行预算管理
依据“十一五”规划和企业经营战略的要求,面临日益增多的电网升级改造工作,重点在于构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坚持“所有经济活动都必须纳入预算,所有预算收支都必须延伸到项目,所有预算项目都必须细化到月度”的原则,以效率和效益配置生产要素,合理分配有限资源。
为配合整个系统精细化管理战略对实施,要下大力气对资金进行全面预算管理。规范各部门之间往来资金清算办法,严格划分各类资金的使用途径,尤其对电费收入要实施实时划转,尽量压缩存量资金,促进资金流转顺畅,发挥资金规模效益。
财务人员应深入实际,与生产人员紧密配合,通过对资金使用途径和流程的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资金预算体系。明确指标的可比性,敢于计算出本单位水平与行业内部先进企业水平、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目前财务人员正在全系统顺利实施办公自动化两年多时间的基础上借助财务软件,将预算编制从过去的年度预算,逐步发展成为季度预算、月度预算;同时将过去的固定预算发展成为滚动预算,完善预算体系。
在制定预算管理办法时,明确公司财务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各资金归口管理单位及各车间的职责分工权限划分,力争避免今后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其次明确资金预算管理的内容程序、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并根据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完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从组织上保证预算体系的正常运行,各级预算责任单位均要承担起本单位预算管理的责任。资金精细化管理的实施,还应该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可以采取的方法如对超预算付款和超额持有备用金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警告,严重的甚至停止其作业过程。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范围要由过去单一的经营资金计划扩大到电力生产经营、基建、投资等全面资金预算,由单一主体资金预算扩大到包括多种经营各单位在内的全方位资金预算。从而真正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
此外,财务部门还注意到,由于业务量很难用固定数进行衡量且受宏观影响较大的实际,往往在预算编制中会制定备用的方案。因此,根据若干可能的业务量为基础编制的弹性预算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更多可采取的方法是零基预算法。即以零为出发点编制预算,不仅可以压缩各项可控费用,而且能够调动各级预算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
四扩大客户资源,实现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财务要为建设坚强电网提供资金支撑,光靠节约不行,千方百计多卖电,必须努力拓展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为实现供电企业资金的连续性,促使企业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公司开展了大规模的扩大客户资源活动。深入客户进行走访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客户用电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捕捉客户的用电信息,开展一定程度的超前服务,牢牢把握已形成的客户资源。同时提高优质服务工作水平,并借助老客户的口碑,及时发展新的用电客户。
在这一过程中,财务人员加强了对电价政策的学习,区分各类用电性质。供电量不足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供、限电单位的选择上,充分考虑重要程度,将电价因素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障了企业利益。同时,按照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配合物价部门做好峰谷、丰枯、季节性电价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阶梯累进式居民生活电价政策制定的前期工作。并且,积极向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汇报电网建设的必要性和价格需求,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促成“十一五”电网建设还本付息电价政策的出台,寻求新的收入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