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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镇残联工作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文明、开放、奋进”新前阳为契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认真实施惠民行动,把为民作为第一要事,把勤政务实作为第一要求,牢记“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残联工作宗旨,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和经济工作,与时俱进、务实创新、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履行工作职责,树立责任意识,全面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1、继续做好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各项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将残联建设成反映残疾人心声,联系党和政府与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
2、进一步帮扶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为50户贫困残疾人发放专项补助;为6名重度困难残疾人发放居家护理补贴;为20户残疾家庭发放生活救济金;为20户贫困残疾家庭发放子女上学救助金;将20户贫困残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户;为10户残疾人危房下发危房改造金;对10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车主发放燃油补贴。
3、为1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使他们尽快复明,为他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方便。
4、扶持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
5、为25名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6、认真做好残疾人各项普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作法增强服务意识,深入推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脱贫解困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不断完善残疾人生活救助、教育扶持、就业扶持、医疗康复救助、权益维护保障体系。
1、开展“一帮一”扶贫助残活动,机关党员干部和困难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并通过资金、项目、技能、就业等形式,帮扶残疾人增强致富能力,共享发展成果。
2、认真做好特困残疾人白内障手术工作,实现全镇白内障发现一例,治疗一例,争创白内障无障碍镇。
3、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的筛选,实行动态管理,并且对申请专项补助的实行入户调查和张榜公示。
4、认真做好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筛选,实行动态管理,并且对申请居家护理补贴的实行入户调查和张榜公示。
5、对全镇残疾人的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上报上级单位给予补助。
6、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带动残疾人走种、养殖业脱贫、解困。
7、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活动,推进康复进村组,服务到家庭,落实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减免残疾人的诊疗费用。
8、树立自强、自立、自信、自爱的残疾人典型,在广大残疾人中起到榜样作用。
9、严格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残疾人的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
10、认真做好残疾人的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的文化和职业教育培训。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并适当减免学杂费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力。
1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
三、增强全局意识,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残疾人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的社会工作,只靠残疾人组织力量是不够的,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各项活动,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1.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全面组织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㈠严格按照省下发《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配套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好每个康复项目。
㈡指导和督促我市智力残疾儿童,聋儿康复定点机构,做好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
㈢实行精细化管理。依托“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管理系统”这个软件,对“工程”实施实时、高效精细化、销账式管理。
㈣抓质量控制。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抢救性”,可抢救性的内在要求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残疾的可逆性,二是康复的最佳时期,三是康复效果好。这就要求在康复对象上,要选择低龄的,最具康复潜力的,家庭配合的;在医疗康复机构上要选择优质价廉的、积极高负责的;在康复质量上,康复有效率和家长满意率都要达到优良以上;在康复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康复效果评估;在康复完成后,要追踪问效、定期回访,真正把事办好,办成政府满意、社会满意,残疾人及亲友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加快残疾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㈠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投入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一是选拔基层有实际经验康复技术人员参加省级举办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班。二是积极组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专业技术培训班,着重培养0—6岁实用性康复技术人才。三是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残联下达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对已被省残联确定的智力残疾儿童、聋儿康复机构,要在人才培养、康复设备、训练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三、迎接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
年是创建国家社区示范区验收年,县作为创建全国社区示范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验收标准,做好迎检工作。
四、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康复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残联要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攻克任务完成有困难的康复项目,确保全面完成省和市级下达的各项康复工作任务。
㈠做好终期检查、自查工作。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对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聋人康复训练、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假肢安装等项目的要求,完善受益对象的数据库和档案资料清理归档,在各地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康复办择期进行抽查。
㈡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
㈢在各康复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典型事迹和康复成果资料,为将要进行的“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总结表彰做准备。
一、狠抓财务处自身建设工作
(一)、完善财务制度建设
一年来,计财处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等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建设上有很大的进展,进一步完善了财务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加大财务基础工作建设,从粘贴票据、装订凭证等最基础的工作抓起,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财务报账流程,将内控与内审相结合,每月终结都要进行自查、自检工作,使我们财务工作又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了一步。
(二)、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建设
计划财务处将提高自身政治思想修养始终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坚持科学发展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把领导的各项指示和党的精神贯彻于具体的财务工作中,提高了工作能力,强化了服务意识,提升了管理水平。
(三)、注重业务素质的提高
我们财务处非常注重工作人员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学习《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制度,使大家熟练掌握工作技能,提高大家的法制观念,加强大家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观念,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自觉遵守相应的财经法律法规。
二、完成2014年部门决算和201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以及日常财务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的安排和会计年度工作计划,我们于年初完成了2014年度经费的部门决算,上报市财政局并通过。目前我们正在编制2015年度经费的部门预算,同时我们积极做好2015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划拨、结算等日常经费的执行工作。
(一)、一月份,根据会计年度的工作要求,我们对2014会计年度的账务进行结账处理,清理了资金结存,理清了债权债务,并进行了账目结转。同时,新建了2015年度会计账务,确保了会计账务的连续性。
(二)、二月份,我们对上年度会计档案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同时对历史年度的会计档案进行了维护,较好地做到了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基本上符合了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
(三)、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在一月份,由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和计财处资产核算人员,对市残联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对,保证了资产管理的连续性和常态性。
(四)、完成了2015年度残疾人事业资金的预算安排工作。根据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我们在年初对市本级残疾人事业资金进行预算编制,对所属事业单位本年度预算编制进行了指导,对部门年度经费使用标准进行统一。通过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使经费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好本级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能够较大限度地帮助指导区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五)、完成了2014年度残疾人事业资金统计工作。今年,我们在省残联的统计部署下,通过及时培训,集中汇审的方式,对全市残疾人事业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汇总,并及时上报省残联。
(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了市残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业务工作,保障了业务处室的日常工作和机关的正常运转。
三、基金福利工作顺利开展
(一)、做好资金物资的募集工作
截止今年10月底,基金会共募集资金万元。
(二)、完成基金会的年检工作
根据省民管局的要求,我们请江苏天成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会2014年度的经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的情况来看,2014年基金会在资金的募集、基金的管理、对残疾人的捐助方面符合基金会章程的要求。并将审计结果和经省残联审查通过的“基金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提交给省民管局,顺利通过了基金会的年检。
(三)、编制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月底,我们根据审计报告结合2014年基金会的工作情况,编制了此报告,经业务主管部门省残疾人联合会批准,向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作了书面报告,接受了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年审。
(四)、申报基金会换届时间
向省民政厅报告了基金会换届的计划时间,并申请对基金会法人证书的有效期进行延期。目前法人证书已经办理好续期手续,延期至2015年6月。通过对法人证书的有限期的顺延,为换届准备工作赢得了时间。
(五)、开展了捐赠轮椅活动
今年以来,基金会组织区县残联会同世界轮椅基金会向市部分肢体残疾人捐赠轮椅。本次共捐赠了辆轮椅,基金会和世界轮椅基金会各捐赠辆。通过这次活动,使我市的部分特困肢体残疾人在出行方面得到了改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好评。
(六)、开展了捐赠彩色电视机的活动
五月份,基金会与市级机关工委一起,向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捐赠了台彩色电视机,其中:市级机关工委出资万元。本次活动,使贫困残疾人家庭能够通过电视平台提供的信息资源了解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七)、开展了“爱心助学金”的发放活动
今年初,我们与旅居在澳大利亚的籍华人女士取得了联系。女士捐助其哥哥的遗产人民币万元在基金会设立“爱心助学金”,专门资助市贫困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学生学业。助残日活动当日,我们举行了捐赠仪式,首批位残疾学生或残疾家庭子女得到了资助,每人受赠600元,共捐赠了万元。以后这项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直至助学金捐赠完为止。
四、认真做好福利企业的工作
去年,我们重点做了康复矿山机械配件厂的脱钩改制工作。争对去年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残联也积极予以配合,加快问题解决速度。主要问题是3名康复矿山机械厂的残疾职工家长去年下半年一纸诉状将康复厂告上鼓楼区法院,主要是他们与厂里的劳动争议,诉他们与厂里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康复厂少发他们生活费。今年4月份区法院审理终结,判决康复厂一次性支付生活费。区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到市残联来了解康复厂情况,我们本着自身的职责都给予了积极配合,对于残疾职工的正当维权我们也给予积极支持。
五、加强廉洁自律
在“小金库”专项检查过程中,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为被抽查的单位之一,我们认真准备。月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单位年以来的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接到检查通知后,一方面我们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另一方面我们检查凭证、核对账簿、编制报表、打印账册,积极做好准备。检查结果,检查组成员对基金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们账册装订整齐、账目清楚,没有私留“小金库”的情况。
六、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计财处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上级赋予我们的任务目标,但是在工作中我们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所在。一是账务处理还不够严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细化责任,注重细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要求还不够严谨。将来工作中,我们一定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来做好每件事,遇到难题不推脱、不推诿,竭力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
七、今后的打算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市残联关于财务的管理制度,结合我们的岗位实际,分配好各自的工作任务,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具有参考价值的财务分析及决策依据。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制度,包括:财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EPR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从会计核算到会计报表的制作,要注重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报表格式的规范性。强化内审,注重协调,做好对财务的细化、规范和约束,规范资金的使用范围,努力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监督。
(二)、加强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继续做好、做深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提高财会人员素质。按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通过集中培训、岗前培训、岗中专训适时指导等办法,抓好我们自身队伍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按客观规律办事,不搞花架子,不急功近利,使我们的工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检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多花时间让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的财务知识,了解相应的办事流程,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尽可能地做好各自的工作,让我们处的财务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三)、做好协调工作
充分发挥我们部门的职能作用,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利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平台,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与其他企业部门的沟通交流,争取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和物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大力兴办残疾人公益事业,拓展资金筹集渠道,不断完善基金会救助形式。同时还配合其他业务处室做好各项经费保障工作。配合康复处做好各项康复及精防经费、组联处的各项协会活动的经费以及办公室经费的结算和下拨工作,为市残联工作的顺利运行提供了保障。
(四)、做好自身廉洁从业建设
根据明年目标任务,制定各项措施,做好我们财务处的工作。继续重视加强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思想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增强廉洁工作意识,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及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做好凭证检查、账薄核对、报表编制、账册打印等工作,做到账目清晰、一目了然。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来迎接上级的“小金库”专项检查。
(五)、继续做好福利企业工作
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2010年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2010年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2010年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2010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10年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2010年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10年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2010年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2010年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2010年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2010年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2010年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0年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2010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2010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2010年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11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体,加大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
本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贫明电〔〕1号)的要求上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扶贫办核查确认的全市农村1718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用5年左右时间将全市农村17185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建设成为安全、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让贫困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目标。2012年年底前,完成列入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范围的87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五年规划见附表)。
三、措施保障
(一)政策引导,积极扶持。要坚持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解决好困难群众改房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要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安排专项资金,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市、县两级财政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市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1000元,县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不低于4000元。根据我市实际,省级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新建住房按每户1万元补助到户,加固维修住房则由各县(市、区)按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给予每户补助至1万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制定补助标准,对新建住房户和加固维修住房户可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继续给予补助,或对住房改造建设难度大的农户给予重点扶持,或对特殊困难户给予全额扶持,或在确保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有关村庄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设。二是各级政府要制订和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减免农村困难群众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积极为农民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通电等一系列的方便措施。三是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小额贷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较困难的农户贷款建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四是要依托“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积极开展“为贫困农民安居乐业添砖加瓦”募捐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房建房给予支持,集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五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自筹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彻底抛弃“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用勤劳双手建设自己美好家园。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一是要科学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房屋设计的技术指导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方案,并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报市扶贫办备案。二是要分类指导农户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分类开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工作。对有劳动能力和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应鼓励其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结构牢固、经济实用、具有岭南特色的安居房。对主体结构尚好且具有当地建筑文化保留价值的泥砖房可采用加固维修方式进行改造。对没有劳动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可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建设面积较小的产权归集体所有的安居房。各地要根据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合理控制建房面积和总造价。三是要组织开展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设。各地要结合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行动,选择群众建房意愿强烈、基层工作积极性较高、危房较集中的村庄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需集中搬迁安置的边远分散村庄,实施整村改造,力争每年建成一批生态宜居示范村。四是要合理安排使用农房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改造建设住房时或先拆旧屋后建新房,或建新房后必须拆旧屋。对确需搬迁异地重建的,要办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手续,建房用地选址要符合镇、村建设规划。要严格勘察地质情况,避免在地质灾害区建造房屋。对实施搬迁异地重建所腾出的拆旧地块,由村集体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