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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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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的使用方法

居民医保的使用方法范文第1篇

一、社会保障卡领取完成情况

目前,社会保障卡已领卡***人,未领卡***人。根据调研工作要求,5月7日,我局对***各苏木镇下发《关于对社会保障卡集中领取的通知》文件,经与信用联社协商后,同意采取集中领卡的方法,由各苏木镇指派专人负责集中领取工作。并严格按照人员信息进行社会保障卡发放要求下发至各嘎查村进行集中发放,截至目前,全旗苏木镇应领取社保卡***张,实际领取发放***张,发放使用率达**%。

二、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情况

按照领取待遇人员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要求。目前,已与合作银行对接社保卡发放事宜,并将城镇企业退休职工  人,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的相关信息已发送至合作银行进行信息查询,待信息整理完毕后,及时通过社保卡进行待遇发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制卡周期长。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参保人员提交申领资料到领成品卡,几乎需要半年时间。特别是银行开户,当申领人员的信息不正确或银行的联网核查不通过,就会导致银行开户失败,这部分人员的制卡工作只能中断,须改正信息后重新开户,这是制卡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作为新生事物,群众对其认识不够。对社保卡的了解仅限于医保卡功能,对金融功能了解甚少,甚至对激活金融功能的安全性存有疑虑,导致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的积极性较低。

三是社保卡金融长户激活不方便。有些持卡人距离银行营业网点路途较远、又不符合条件,增加了社保卡激活的难度,影响了激活率的提高。

四、完善社保卡应用的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保卡应用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卡功能和使用方法,为百姓了解社保卡、用好社保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合作银行在宣传社保卡金融账户使用的优惠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其应用方面高安全性及强耐用性的宣传。

(二)强化对社保卡服务商及合作银行的督导和监管,确保制卡进度。只有督导与监管齐头并进,才能有效的缩短服务商信息采集录入及合作银行的银行账号耦合工作周期。各部门通力合作,这样才能全面提升社保卡申领及制卡工作效率。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和完善社保卡发放、管理与服务工作,提供更好、更便捷的优质服务。

居民医保的使用方法范文第2篇

药品生产行业出现的产业集中度低、新药研发创新能力弱、生产管理现代化水平低等问题,流通行业出现的市场集中度低、流通环节加价过高、流通秩序混乱、发展布局不合理、现代化水平低等问题,根源在于相关体制改革不到位。

(一)实行以药养医体制

市场化改革中,政府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筹资职能逐渐弱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拨款不足,同时强调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管控。为了解决医院经费不足问题,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允许医院按照一定比例顺加作价销售药品,形成了以药养医体制。以药养医不仅养了医院,还养了医生。医生掌握处方权,而处方不能外送,加之医生工资性收入低、缺乏有效监管等,医生开具药方拿取回扣现象比较普遍。

在以药养医体制下,药品销售收入成为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开具处方收取回扣成为医生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医改前,允许所有公立医院按不超过15%的差价出售药品,新医改后,二、三级公立医院仍然享有这项政策。这在客观上造成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获得的差价收入越多,医生获得的回扣越多。受利益驱动,医院和医生倾向于使用高价药。

(二)公立医院居于垄断地位

医院是药品到达消费者的主要渠道,而我国90%左右的医院都是公立医院。对生产流通企业而言,公立医院是最大买方,具有买方垄断地位;对患者而言,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加之处方不能外送,医院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具有卖方垄断地位。公立医院所具有的买方垄断和卖方垄断双重优势,使其购进药品时可以利用买方垄断地位索取高回扣,销售药品时诱导患者多用药、用高价药。

这种体制滋生了大量参与药品流通的隐易者,并与以药养医体制相结合,客观上刺激医院和生产流通企业生产经营高价药品,形成医院、医生、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各类隐易者共同推动药品价格上涨的利益共同体。结果不仅抬高了药品价格,扰乱药品流通秩序,而且扰乱药品生产的市场信号,影响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三)药品监管制度尚不完善

1、新药注册审批制度不完善

我国对新药的规定过于宽泛,仿制药、改剂型药都被作为新药①,企业申报仿制药、改剂型药就可以重新定价并获取可观回报,不需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研发。此外,新药审批时间长,专利药获得批准上市的时间大约需要10年,仿制药大约需要4—5年,远远大于全球新药审批平均周期,这相当于延长了企业研制新药的周期,造成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难以尽早见到效益,一些时候还使企业失去市场机会。

2、药品价格管理体系尚不完善②

首先,现行价格管理体系事实上形成对公立医疗机构两套并行的药价管理系统,不仅给市场提供了混乱的价格信号,而且给生产流通企业提供了混乱的政策信号,不利于企业做出合理的市场预期和相应的投资决策。

其次,价格主管部门尚未与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社会药店、社保机构联网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无法实时采集药品购销价格的一手数据和及时调整药品零售限价,造成每一轮价格调整周期较长、调价品种较少,而且经常出现药价“该降的不降、不该降的降多了”的情况,对药品流通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3、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药品上市后的大规模、多中心的临床循证评价规范不够成熟,评价效果不够权威,尚无法成为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依据。长期以来,也没有对仿制药开展全面、有效的药物疗效一致性检验,质量安全监管缺乏依据。以上都制约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的提高。

4、尚未形成高效、统一的药品市场监管体系

药品生产流通分属卫生部、药监局、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管理,生产流通流域的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协作与配合。由于管理边界不清,监管职能交叉,存在多头管理和政出多门现象。改革中多从部门利益出发考虑,不能有效协调和沟通,政策脱节和相互矛盾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一些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市场准入、技术和质量监管中存在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寻租等不当行政行为,也影响监管效率。

(四)现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存在缺陷

新医改以来开展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对于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有重要作用,但招标由行政机构主导,服从行政绩效目标,不少地方将招标采购异化为纯粹的降价行为。一些地方在基药招标采购中一味强调降价,导致价格越招越低、品规越招越少。非基药招标后,中标企业还需“公关”和二次议价方可将药品销售到医院。医疗机构通过二次议价压缩上游企业利润空间,一些生产企业迫于生存,降低生产成本,药品质量受到影响;部分质优价廉药品的生产企业难以承受压价而停产;医院拖欠货款现象严重,流通企业垫资销售,经营困难。

现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存在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招标主体的确定违背了医疗机构产权关系或财政隶属关系。目前各地的招标中,招标组织机构一般由卫生部门主导,发改委、药监部门、纠风办等部门参与,最大的支付方——医保机构缺位。由于招标主体与采购主体分离,招标后不能确保合同履行,很难做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

此外,我国部分地区在招标中实行了药品质量分层评价,但由于药品质量分层评价标准不完善,很难通过招标体现优质优价。

(五)医保机构尚未有效发挥引导药品价格和监督处方行为的作用

医保机构作为医保参保人群体利益的集中代表和药品消费的最大支付方,组织化程度高,可以从供给端影响生产流通企业,也可以从需求方影响患者用药选择,因而对药品生产流通和药价可以产生决定性影响。在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医保机构经常作为消费者代表,利用其特有的市场支配力,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同时为了合理高效利用医保资金,还从药品销售终端监督医生的处方行为。

当前我国公共医保已经覆盖95%以上的人群,但医保机构还没有有效发挥约束市场药价、监督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作用。一方面,在医保筹资水平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保体系并存且分散筹资、报销药品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医保机构对药品价格的市场影响力较小。另一方面,医保支付实行按项目定价、按项目付费、事后报销制度,医保机构与医疗服务和药品提供者不是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价格谈判,部分地区试行的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尚未达成进一步推广的共识,从而影响医保机构对医疗机构和医生诊疗行为的有效监督。此外,现行医保支付制度主要支撑公立医院销售药品,而公立医院实行以药养医制度,同为国有机构,运转不下去最终都由财政“买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医保机构监管约束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六)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影响市场集中度提高

开办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审批权限在地方。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一些地方审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在现行财税体制及有形无形的政绩考核体制下,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投资冲动,医药制造业被大多数省(市、区)作为支柱产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一些地方还通过财税、信贷支持及市场提供(封锁市场,禁止外地药品进入)等方式,扶持本地药品生产企业,并通过阻止药品文号转移等方式,干涉外地企业收购本地经营不善的企业。药品流通中,很多地方还从保护本地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出发,在外地批发零售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审批中设置种种障碍,严重影响大型批发企业跨地区经营和连锁药店发展。

二、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取向

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必须进行深层次体制改革和全方位制度创新。

(一)推进医药分开

处方按商品名开具且难以外送,是“医”、“药”利益挂钩、以药养医体制存在的重要条件。加快推进医药分开,必须强制所有医院执行通用名开具药方制度,并允许处方外送。同时,改革医疗服务价格,为医药分开建立合理的费用补偿机制。

(二)改变公立医院垄断局面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形成市场竞争格局。一方面,放宽市场准入,破除民间资本和外资创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体制,在医保定点、土地、税收、融资贷款、学科建设、人才流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赋予民营医院同等待遇,在资质审批、商业网点布局等方面放松对零售药店的限制。另一方面,加快公立医院改革,采取转制、出售、托管、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民营化或国有民营,对少数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立医院,明确其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完善监管制度

1、完善药品注册审批制度

进一步明确新药定义,严格新药审批标准,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药品。切实加快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新药、首家申报临床研究的新药及首家申报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有技术创新且能明显降低仿制药品成本或显著提高仿制药品质量等药品的审批速度。

2、完善价格管理制度

加强药品零售价格调整和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监管。建立2—3年全面调整一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定期调价制度,加大进口高价药的降价力度,适当放宽创新药品、经典廉价药的价格限制。在坚持成本定价基础上,探索开展同类药品比价、国际价格比较、药物经济学评价等新方法,理顺药品之间的差比价关系。对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行“高价低差率、低价高差率”的差别加成政策,明确药品批发环节和医疗机构销售环节的差价率(额)控制标准。

3、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规范临床循证医学的评价标准,适时开展中药与西药疗效的平行评价探索工作,对仿制药全面、有效地开展药物疗效一致性检验,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药品的查处、整顿力度。

4、建立高效、统一的监管体系

增强药品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加强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和相互配合。建立全国药品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立跨省协调管理制度。增强药品价格监管的公众参与度,避免监管失灵。改变GMP认证中“重认证、轻监管”现象,加强GMP认证跟踪检查,建立市场准入后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完善药品招标制度

改革基药“双信封制”招标中唯低价论的商务标评审模式,引入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调查核算成本,制定基本药物中标底价。加大质量可靠性、安全性评价、临床疗效等要素在评标中的权重。统一全国药品质量分层标准,推广以质量分层为基础的招标评审机制,形成倒逼药品质量和制药行业竞争力提高的招标制度。

探索非基药招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实现形式,严格执行省级集中采购药品的中标价格,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格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医保招标采购模式,近期可考虑按医疗机构产权关系或财政隶属关系确定招标主体,如省属公立医院招标采购由省级医院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地市县属公立医院采购规模足够大的,招标可由同级医院资产管理机构负责,采购规模小的,招标可联合进行或委托给专业的招标机构。

(五)完善医保支付制度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因地制宜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发挥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探索建立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约束机制。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自建或委托专业机构审查医生处方行为,建立对违规开方医院和医生的惩罚制度。

(六)提高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集中度

建立兼并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市场竞争力强、网络覆盖范围广的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连锁经营零售药店。

(七)提高药品生产流通的现代化水平

督促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新版GMP标准和GSP标准生产经营。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统一规划全国性的药品流通网络和物流系统,构建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药品物流体系或平台。引导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提升社会形象。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所“深化中国药品生产和流通体制改革研究”(繁荣中国基金项目)部分研究成果〕

注:

居民医保的使用方法范文第3篇

一、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历来是民生的第一大事,是民生之本。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包括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特别是要加强德育教育,把思想道德素质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学生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二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着眼于构建现代文明教育体系。提高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三是优化教育结构。坚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优化教育结构。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四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必须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支持力度,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这些都有利于全面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最重要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道德和业务水平,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着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是百姓关注的重点利益问题。实现高质量的就业,不仅让劳动者有工作,而且有好工作,必须抓好一下工作:一是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岗位是扩大就业的前提,没有充足的岗位就难以实现充分的社会就业。因此应当把开发就业岗位作为扩大就业的首要任务。这就需要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尽可能地多增加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这是解决当前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针。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再就业,化解结构性、长期性失业矛盾的重要手段。报告提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针对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健全、资金投入不够、管理服务分散的现状提出的明确要求。按照报告中的要求,就是要把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全面纳入培训体系中来,形成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种类齐全、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普遍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三是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要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赢互利、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派遣用工。政府、工会和企业应加快协调尽快建立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

三、着力增加居民收入

收入分配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报告首次提出了“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为达到这个目标,就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居民收入增长的步伐仍然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乃至不同的群体之间,仍存在不少差距。当前我国收入差距过大实际是分配不公。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居民收入要强化三项举措:一是实现“两个同步”,提高“两个比重”。“两个同步”就是实现国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两个比重”就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这“两个同步”和“两个比重”充分体现了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提高“两个同步”、“两个比重”着眼于“民富”与“国强”的相互协调,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劳动者的收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二是完善分配格局,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按照报告的要求,完善分配格局,就是要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兼顾效率和公平”。并且在“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分配制度的总原则。具体做法是在初次分配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现这一分配制度,其目的就是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这一分配制度更能体现效率与公平。在再分配中,要“健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这是报告中新增加的一个提法。就是要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再分配,体现了公平原则。报告中还提到了“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就是要鼓励居民通过诚实、合法的手段取得收入,让老百姓的钱包越来越鼓。比如,对城市居民来说,可以通过市场的完善与成熟来增加财产性收入。对农村居民来说,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房屋、林权等农村资产要素市场化机制,盘活农村土地、房屋、林权等沉睡的资源,着力推进农村金融和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三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按照报告的提法,总的原则是“增低、调高、取非”。“增低”就是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强化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居民持续增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使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地增加。“调高”就是切实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要正确运用税收手段,使过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通过税收等形式由国家集中用于再分配。“取非”就是取缔非凡收入,严格执法,对偷税漏税、侵害公有财产、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收入依法取缔和惩处。还要规范垄断行业收入,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经营垄断;同时,规范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方法,合理分配利润。

四、着力建设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们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加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尽管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形成,但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包括制度碎片化、保障水平存在差距、公平性和规范性有所欠缺、统筹层次不高、转移接续不畅等问题。目前,在社会保险领域,涉及城乡的主要社保制度有四组,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其中,养老保障制度就有三个系统并行运转,即“新农保”、“城居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为在特定发展阶段,这些制度和政策大都是城乡分别设计和实施,统筹和融合度相对较低。然而,随着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劳动力和居民在城乡之间流量增大、流速加快,涉农社会保障制度的供给不足矛盾凸显,重复参保、重复建设、公平性欠缺等问题初现端倪,这就需要在政策、制度、体制层面加快推进城乡统筹。为此十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全和保值增值。三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主要是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制度等,对城乡的贫困家庭和居民给予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城乡贫困群众、在校贫困大学生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四是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民生和民心工程。不断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积极探索建立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长效机制,全力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目标是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五、着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健康是国民素质的重要体现,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我国人民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平均寿命在74.3岁。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人民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在医疗卫生方面仍然存在着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因此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着力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金额救助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要落实责任,保障经费,增强能力,改善服务,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应急医疗救治能力,重点控制艾滋病、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流行,做好新发传染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以农村和社区为基础的重大疾病防控干预机制,指导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重点防控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二是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党的十报告中指出,“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作、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作用。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切实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的制度,不断提高农村、社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在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公立医院占据着主体地位。承担着服务量占全国医院服务量的90%以上。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等原因,公立医院形成了“以药补药”的模式,公益性淡化,趋利性增强,导致医疗费用大幅度攀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可见公立医院改革是整个深化医改的关键环节,也是解决看病贵必须打好的一场硬仗。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口,改革医疗卫生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机制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和责任,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探索建立职责明确、权责一致、治理规范、监管有力的医院管理制度。加大政府投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改革以药补医政策和人事分配制度,建立有责任、有保障、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四是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如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身体上用药安全、舒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食品药品安全,它既是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和民生问题。为此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责权利相对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实行无缝隙、全覆盖监管网络,真正解决因监管体系不健全而导致食品药品出现安全问题。五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党的十报告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实施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为重要内容的人口政策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综合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人口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与和谐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目前人口和谐问题主要受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迁移、安全五大因素制约。因此做好人口工作的途径着重在提高人口素质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