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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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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民本卫生、和谐卫生”发展理念,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推进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和谐执业环境。

坚持三大结合的原则,即坚持医疗安全防范与强化宣传相结合、坚持医院自查与行政督导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医疗单位要按照本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突出内涵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医务人员安全教育和质控管理人员培训。对本单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重点整治,并落实整改措施。县卫生局将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适合我县实际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质量专业控制及临床合理用药等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为乡镇(街道)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

活动主题为“持续质量改进,保障医疗安全”。

三、组织管理

县卫生局成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制定《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科。

各医疗单位要成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管理本单位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制定活动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措施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各医疗单位要健全完善以院长为主任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医疗质量组织领导工作;设置完善的医疗业务管理科室,特别要加强医务科建设,配齐配强医务管理工作人员,充分行使医疗质量综合协调管理职能;相关医疗业务管理科室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强化科室在病区质量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突出和强化科主任、护士长的质量管理职责;临床和医技科室要配备一名质控员,健全医院三级质控网络,重点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共同推进医院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发挥各质控中心作用,落实质控中心的管理制度,完善中心运作机制。确定专家对医疗质量管理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医疗单位医疗质量的日常监控。

(二)进一步改进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积极探索建立我县医院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医院管理评价制度,改进评价方法。要运用行业综合评价、同行专家评价和社会公众评价对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评价和考核。建立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形成人人参与质量管理的氛围;鼓励引进相关管理工具并结合医疗质量管理特点,创新质量管理方式;探索多种形式的检查、评估和考核方法;实行质量管理专家准入制度,建立健各类质量评估、评审专家库。

(三)加快建立质量信息报告和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各医疗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要全面收集本单位医疗质量相关信息,针对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定期将质量信息上报至县卫生局;各质控中心负责收集专业领域质量信息,在正确研判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将质控管理信息上报县卫生局和上级质控中心;县卫生局将组织专家定时研判和分析本区域内医疗质量信息,及时制定质量改进计划,确定质量控制重点,通报重大质量事件。

各医疗单位要健全质量信息监测预警体系。继续实施抗菌药物应用情况监测、细菌耐药情况监测、药物和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医院感染监测等,加强对不良事件、医疗事故和高危环节医疗信息的收集、发现和处理,及时掌握医疗质量动态。

(四)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教育培训体系

依托各质控中心,建立质量管理培训制度,采取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专题讲座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工作;培养和选拔一批质量管理骨干,建立一支管理培训的师资队伍,发挥其在全员培训中的主力军作用。

(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体系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风险的识别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医疗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预案、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预防和处理医疗风险,防范医疗事故。县卫生局建立相应的医疗风险金或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妥善及时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重点工作

(一)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各医疗单位要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准备和申请工作。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已经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以下3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清理:一是尚不成熟或存在较多伦理问题的;二是须由卫生行政部门准入但未经过准入;三是未取得相关诊疗科目的。

(二)推进单病种质量管理和临床路径的实施

单病种质量控制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目前,卫生部制定了急性心机梗死,心力衰竭,肺炎(住院),脑梗死,髋、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等6个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和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结节性甲状腺肿、乳腺癌、股骨干骨折、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子宫平滑肌瘤、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型白内障等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县级医院要积极开展多学科协作,为患者制订具有规范性、先进性的诊疗方案,完善单病种诊疗质控标准,更直观地将质量评价落实到单病种的诊疗过程中,保证单病种诊疗规范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管理工作

1、全面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感染性疾病科、血液科、口腔科、内镜室、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的检查,梳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坚决控制重大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2、加强围手术期管理,认真执行各级手术准入制度。建立麻醉操作主治医师负责制、规范麻醉工作流程、做好麻醉术前充分准备,加强对患者麻醉术中和术后的监护,实施全程的、规范的麻醉复苏监护,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各种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实施《手术安全核对表》制度。加强手术医生、麻醉科医生和手术护士间的有效配合与沟通,严格防止手术患者、部位及术式错误的发生,确保手术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3、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落实临床药师制度。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药占比要达到45%以下。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4、加强临床用血监管,建立储血点,完善血液冷链管理程序,分析重点科室用血情况,促进医疗机构科学用血、合理用血,开展自体血回输工作。

5、进一步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加强急诊管理,完善急诊服务流程,增强应对急诊、重危病人的处置能力,提高急诊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水平。

(四)贯彻实施《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体验,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明确门诊管理部门职责,落实门诊管理核心制度、质量管理监控和奖惩制度;县级医院逐步推行门诊实名挂号制度,特别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必须实行实名挂号;积极探索网上预约、双向转诊预约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就医。

(五)加强护理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方案》,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保障病人安全。各医疗单位要增加护士数量,达到护士配备标准。今后凡医疗机构增加核定床位,必须符合床护比要求。

实施《专科护士培训方案(试行)》,通过专科护士培训,探索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士培养体系,提高护理人员专科业务素质,适应诊疗技术的发展,为病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对疑难症、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水平。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争取在3年内达到每科室至少有1名专科护士。

要重视整体护理理念,正确实施各种治疗、护理措施,强化护患沟通。完善医院内部护理质量管理评价机制,及时反馈整改,达到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目的。提高医院基础护理合格率等各项护理质量管理指标的实现度,切实降低护理并发症及以护理为主要原因所致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六)加强对各类质控中心的管理

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各质控中心要在职责范围内,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质量考核,客观、公正地出具质控报告并对报告负责。质控成绩列入各医疗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七)建立医院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

医疗质量观察员是指经过相关培训、参与医院的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能对医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推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员工。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制定医疗质量观察员的入选、考评和退出机制,对医疗质量观察员进行培训,并逐步发挥其医疗质量监督的作用。

(八)加强服务要素管理

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准入管理,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执业资格审核,技术考试或考核。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加强对执业医师的动态管理。严禁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加强对执业医师、护士变更执业地点的监管。加强医疗设备准入管理,认真执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设备技术评估准入制度。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才能上岗。防止不良设备器械、药品、试剂、耗材带来的医疗损害。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医疗机构执业验收;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校验职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把好机构、科目准入关。

六、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1月)

完成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的制订、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2011年12月)

1、贯彻落实。各医疗单位要结合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

2、年度重点。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年度医政工作重点,确定年度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深、抓透。

3、检查指导。县卫生局每年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

(三)总结交流

1、年度总结。各医疗单位每年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和活动总结上报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年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2、活动总结。三年周期满后,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推广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同时研究部署下一周期重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是对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质量意识。

(二)广泛动员,务求实效

各医疗单位要周密安排、科学统筹,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各地要以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为抓手,规范医疗行为,以质促建,确保医疗安全。要将活动与日常医疗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范文第2篇

一、成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负责制定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工作。下设八个专业组,负责进行专项检查,分别是质量管理组、病案管理组、处方管理组、血液管理组、临床专业一组、临床专业二组、护理一组和护理二组等,每个专业组成员从各检查医院抽调质控、院感、病案、药剂、临床和护理等专业专家组成。

二、检查安排

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7月29日上午

市人民医院

中大五院

7月29日下午

省中医院*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

7月30日上午

市第二人民医院

遵医五院

7月30日下午

香洲区人民医院

侨立中医院

检查时间:

三、检查内容及项目

按照《*市医疗服务质量检查表》和《护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具体内容如下:

1.质量管理组:查各单位上半年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重点是管理年上半年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包括院科两级质控、医疗安全控制、核心制度落实等。

2.病案管理组: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情况,抽查内、外、妇、儿科归档病历各5份,另抽查上半年两专科危重病历10份,按照国家新的病历质控标准打分,统计甲级病历率和丙级病历数。

3.处方管理组:查单位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管理规定》的情况,抽查门诊处方100份并统计处方合格率和平均每门诊处方费用,查合理用药情况,抽查精麻药品处方50份及精麻药品管理情况。检查兴奋剂管理情况。

4.血液管理组:查血库,抽查输血病历,考核医生的临床输血知识等。

5.临床专业一组:查手术与非手术科室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情况。

6.临床专业二组:查门、急诊和ICU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情况,考核医护人员急救技能和应急反应、以及传染病防治(手足口病、登革热等)知识掌握情况。

7.护理一组:查落实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的情况,护理安全管理。

8.护理二组:查手术室、ICU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四、检查方法

实行分组交叉检查,共分两个组,第一组组长由李异明担任,第二组组长由周丕明担任。

采取实地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安排医院汇报,不进行现场反馈,检查结果在8月份全市医疗质量管理检查通报会上通报,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相关单位。

五、相关要求

1.各受检单位要做好工作安排,配合检查内容准备好2008年1—6月份的质控信息报表、病历、处方等。

2.各受检单位要如实反映情况,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3.各受检单位安排人员引导检查。医务(教)、质控、护理等部门要安排人员配合检查。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范文第3篇

医院建立、健全完善的四级病案质量监控组织,保证病案质量监控工作落实到实处。有人管、有目标、有检查、有结果、有奖惩。

(一)科室一级病案质量的自我监控

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师、质控护士组成一级病案质量监控小组。每周自查自控本科或本病区的病案质量,不断提高实习医师、进修医师、院医师和主治医师病案质量意识和责任心,科室应有病历质控记录本,每周一次,要求有具体病案质量问题以及分析,改进措施及实施回馈记录,责任人及质控员、科主任要有签名;建立每月病案质控分析记录本及整改意见报病案科。

一级质控小组是源头和环节管理最根本、最重要的质控组织。

(二)病案室质控员二级病案质量监控

病案室对病案归档、整理、编目、录入、病案质量检查,有严格检查把关的责任,发现资料缺失,主要诊断选择填写错误,手术名称不全面等质量问题的病案,立即通知临床医师,限定在24小时内补写和修改。病案质控员定期将检查结果向医务科、质控科汇报,建立奖惩制度,与科室及个人的奖金挂钩兑现。要有每月病案质量检查记录本以及检查结果、科室病案质量分析说明汇总后,备案并上报医务科或护理部,要建立病案质量控制分析记录本,具体要有病历号,质量问题说明,通知责任人的签名,以及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备注,以及处罚奖惩记录。

(三)医务科、护理部三级病案质量监控

医务科是医疗行政管理主要部门,护理部是护理工作主管部门,其日常检查和抽查带有权威性。医务科、护理部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定量或不定量地抽检各病区和门诊各科病历。每月依据病案科的检查结果分析,要有全院病案质控分析记录本,提出整改意见及具体处理办法备案并有整改实施方案记录本,提交病案质量委员会决议。

(四)质量管理委员会四级病案质量监控

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的最高权威组织,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不定期或定期,定量或不定量,普查与抽查全院各科病案,审查和评估各科的病案质量,特别是内涵质量。抽查可以侧重重大抢救、疑难病案、死亡病案、手术后10天之内死亡病案或有缺陷、纠纷、差错、事故的病案。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提高内涵质量。

建立健全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制度并由分管领导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落实,使该项工作常态化,要求各科室每月对出院病案进行质控自查、登记、形成报告表,每月对现症病案、归档病案进行抽查以及医务科、护理部的整改意见作出通知性决议,并向科室以书面形式反馈,并有整改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情况反馈记录本;每季在医疗质量分析会上对病案质量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要有每季度质量分析会议记录本。

甘谷县中医院病案质控流程图

质控记录;

每周一次。

质控分析;

每月一次。

临床科室

病历

检查

质控记录本

质控分析记录本

质控

整改

病案质量检查记录本,每月一次。病案质量质控分析记录本,每月一次。

出科

实施

病案科

上报

反馈

病案质量控制分析本,每月一次;病案质控整改实施方案记录本,每月一次。

医务科

护理部

意见

决议

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

病案质控整改实施方案决议记录本;(每月一次)。病案质量分析会议记录本;(每季度一次)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监管的理念,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用药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具体要求是: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秩序;进一步强化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严格排查各环节的风险因素和安全隐患,杜绝高风险药品和医疗器械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行为,全面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提高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和出租或转让柜台等药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的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强化药品生产监管。监督企业认真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开展高风险药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用于注射剂包装的不易清洗的医药包材。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员和质量受权人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以实施药品GMP为核心,驻厂监督员与药品质量受权人、药品生产、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部门协调统一、内外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药品委托生产、委托检验监督管理,严格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批标准,加强对委托加工药品生产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药品流通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药品购销票据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解决出租出借柜台、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分类管理不到位以及药学技术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问题;对不能统一配送药品的零售连锁企业,责令退出连锁经营。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非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所宣传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辖区内的销售。

(三)强化药品使用监管。依据《省药品使用条例》,加大《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力度,扎实推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合理用药。配合上级做好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配制条件、质量不能保证、疗效不确切、安全风险较大和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品种。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强化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完善各种审批审查制度和程序,对特殊药品的流向进行实时监控,严防发生流弊案件。

(四)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加大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特别是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确保产品质量。按照《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开展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五)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力度。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卫办发〔2011〕85号)的要求,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重大案件。依法查处以宣传、义诊、咨询为名义变相销售药品的行为。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和“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在具有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行动。

(六)强化药品技术监督。完善药品快检机制,加强药品快检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三、实施步骤及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1年11月下旬-12月底)。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部署安排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及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各涉药单位要对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生产(配制)、流通各环节的风险因素、安全隐患和质量管理认真进行自查,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搞好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彻底整改,不留后患。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整改落实(2012年1月初-9月中旬)。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各环节重点进行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重点攻坚(2012年9月下旬-10月底)。

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产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进行跟踪复查,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高(2012年11月初-12月中旬)。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县政府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措施到位、目标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药品安全负总责,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二)加强合作,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发改、经贸部门负责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整治方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违法药品广告整治方案;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整治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药事管理工作;药物经济学;临床药学

中图分类号:C93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几年来,国家也对这方面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后同),科学的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2002年1月21日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或药事管理组,并设药学部门。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预示着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将从传统的药品供应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技术服务模式转变。

一、药物经济学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一)、遴选新药及基本用药目录的制定

我国医药市场中普遍存在一种药物多家生产的现象,同时,其价格差异也很大。为此,政府为纠正药品流通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广大患者的医疗负担,采取了集中招标采购、降价及“一品二规”等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对医疗机构药品的遴提出了新的要求,它要求医疗机构应尽可选能遴选安全、有效、经济(即成本效果好)的药物纳入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中,以使药品费用的增长幅度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这也是药物经济学在药品流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本院临床实际需要,运用药物经济学基本理论、方法和研究结果,全方位评价预选药品,从中遴选出疗效确切、质量可控、不良反应小、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基本用药目录,以减少选药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将真正具有良好成本效果的药品奉献给广大的人民群众,满足患者的实际需要。为医疗机构新药的遴选和基本药品目录的制定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二)、以药物经济学优化治疗方案,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在临床药物治疗中应用药物经济学方法制定合理的成本效果处方,可为临床合理用药和制定科学的治疗方案提供决策依据。对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评价,只考虑效果,不顾成本消耗是不可取的,只考虑成本,不考虑效果也是无意义的,关键在于平衡成本与效果,寻求一个最佳点。在多个治疗方案中,一个治疗方案即使成本较高,但临床效果显著,仍不失为较佳的治疗方案。成本效果最佳的治疗方案未必是实现特定治疗目标费用是最低的。在选用药物经济学成本效果分析法时,要综合考虑效果与成本在临床治疗方案评价中的作用,使成本效果分析更加科学化。

二、加速医疗机构制剂发展,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供应

《药品管理法》对医疗机构制剂的认定为: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它不同于药品监管部门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市场上一般没有供应,患者只能在该医疗机构凭医师处方购得。在特殊情况下,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医疗机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制剂必须是本单位需要,市场上无供应,作为药厂生产有益补充的品种;是常规配制的固定处方制剂,并事先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有登记注册文号的制剂。凡市场有供应制剂品种、非常规配制的临时处方制剂、无标准依据、未经批准、无制剂许可证或未登记注册、无批准文号的制剂,医疗机构不应配制。所配制剂应坚持本单位自用原则,不得进入市场,没有流通行为。

(一)、制剂的制备应逐渐由保证供应型向技术开发型转变

停止生产那些可由制药企业供应的制剂,着重新剂型或新制剂的研制。随着《医改意见》以及《医改实施方案》的出台,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凡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制剂均可考虑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此,我们必须把握时机,瞄准发展方向,紧密结合临床,大力发展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制剂。应该说每个医疗机构都有自己的医疗特色,医疗机构药学工作者要主动配合临床,挖掘有临床基础的协定处方,研制开发新药制剂。以现代科学的方法,对传统的医疗机构制剂作重新评价和筛选,在此基础上研究生物利用度,提高治疗品质的新制剂如控释制剂、透皮吸收剂、靶向制剂等,以此带动整个自制制剂的开发,在开发新制剂的同时发展自己,进而推进药学的发展。例如,开发儿童制剂,在保证药效的同时,在色相味和使用方面做工作,迎合了小儿心理,会受到患儿及家长的欢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以后,医疗机构制剂作为处方药必然在医疗机构用药中占有利地位,开发新品种有着广泛前景,同时能锻炼我们的技术能力,降低医疗机构经费开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增加医疗机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配置过硬的硬件

为了保证制剂质量,制剂室要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制剂配制过程造成污染;制剂室的房屋和面积必须与所配制的制剂剂型和规模相适应。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室;各工作间应按制剂工序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布局;各种制剂应根据剂型的需要,工序合理衔接,设置不同的操作间,按工序划分操作岗位;制剂室应具有与所配制剂相适应的物料、成品等库房,并有通风、防潮等设施;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等必须与其后续工序严格分开,并应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制剂室应有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设施等等。其中鼠害的防治尤其突出,鼠害严重威胁制剂产品的质量。增添必要的设备,提高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半自动化水平,逐渐改变原有的落后的生产条件;改进产品的外包装,如软膏盒换成软管包装,各种内服制剂玻璃投药瓶改用单剂量玻璃瓶易拉盖式包装并且相应剂量为一盒,以确保产品不受污染,也便于确定服用量,方便使用。所有这些硬件都是提高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的物质保证。

(三)、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室软件建设

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人们强烈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和卫生保健水平,从而对药品(包括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的变革、经济的高速发展,要求现代管理者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观念,科技“以人为本”,医疗机构“以人为本”,制剂同样“以人为本”,人是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性因素。《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既管产品又管人的工作质量;加强药事管理,加强软件建设,在制剂过程中控制差错和污染。软件管理将改过去的经验配制为规范配制,改行政管理为法制管理,改领导或群体负责为个人负责。《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中岗位管理制度就明确体现了岗位特点对操作者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以及责任的体现,树立一种个人负责的精神。因此,人员的观念转变和素质的全面提高,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四)、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人员素质

制剂人员的素质是保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的关键,是强化制剂队伍的基本点。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中要求:应在药剂部门设制剂室、药检室和质量管理组织;并配备具有相应素质及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剂室和药检室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应管理的实践经验,有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的能力;从事制剂配制操作及药检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结束语

总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走新药开发之路,这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出路和希望所在。理想的中药制剂应具有稳定明确成分、指标以及可重复的药理和临床效用数据,而目前离这个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加大中药制剂剂型改革深度,明确作用的物质基础,运用先进技术和材料,研制安全、有效、方便的中药制剂是今后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参考文献